敗訴確定
」 敗訴 釋憲 行政訴訟 消防員 憲法法庭
李晶玉哽咽曝彭文正遭「不公平待遇」 鬆口:老公很好、也很想回家
媒體人李晶玉今(4日)現身由黃國倫、寇乃馨夫婦與佳音教會共同主辦的「2025聖誕文化藝術嘉年華」記者會,久未在台亮相的她透露,近年主要在北美優視頻道UChannelTV工作,此次是代表電視台返台採訪,「我會兩邊跑,此次會在台灣停留一個月」,她說暑假都帶孩子回台學中文,也不排除上節目分享近況。李晶玉的丈夫彭文正,先前因長期質疑前總統蔡英文的博士論文真實性,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蔡英文1984年倫敦大學政經學院(LSE)論文不存在。彭文正因誹謗蔡英文案遭檢方起訴,2021年6月赴美後兩度未到庭而遭通緝至今;又因護照到期申請換發遭拒,他向外交部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年1月23日判他敗訴確定。被問到彭文正目前狀況,李晶玉表示:「老公很好,在家裡做新節目,做新聞人該做的事,他還喜歡種水果。」她指控彭文正遭遇「不公平待遇」,提到:「回台灣要請問賴清德,資料封存那麼久,趁我們陪小孩去美國時通緝,連開庭時間都不能商量,網路開庭也不行。我尊重他(彭文正)的言論自由,他受了很多委屈」。對於老公是否想返台,她哽咽地說:「當然!他工作這麼久,知道每個人做事情都會有後果,這是我很尊重他的地方。」但談到蔡英文論文爭議,她直言:「為什麼找不到她的論文?最後看到的也不是正式的。這不應該問我,我也是三個問號。」
加油站長當內賊租工廠、挖地道! 中油提損害求償敗訴確定
彭姓民營加油站站長、郭姓、林姓男子於桃園市新屋區組成竊油集團,於2012年間11至12月間,透過挖掘地道以及外接油管的方式意圖竊取石油,後因為中油公司發現油壓異常遭逮。雖然3人未竊油成功,但因油管被破壞後,中油花費57萬8550元修復,故向法院要求3人連帶賠償。台灣高等法院今(11月4日)判決出爐,中油敗訴確定。彭男、郭男以及林男共組竊油集團,於2012年11月期間租下加油站對面的廠房,並雇用3名外籍移工擔任粗工,挖掘地道及鑿穿油管、加裝安全閥,再外接油管,企圖竊取石油。不過,中油因為發現油壓異常,派員前往查訪才發現有人破壞油管,並透過現場的菸蒂驗出DNA破獲此案。中油提告主張,郭男郭等人以挖掘地道、鑿穿油管並接安全閥,再外接油管之方式竊油,經中油即時察覺而未遂,但因中油為修復受損油管而支出57萬8550元,請求郭等人連帶給付57萬8550元。然而高等法院民事庭主張,中油修復受損油管而支出57萬8550元,有統一發票影本為憑,郭男等人造成中油損害,應為侵權行為負責。但因中油2024年8月14日才提起本件訴訟,距案發時間已過10年,被告主張依民法197條第1項規定為時效抗辯,應屬可取。案經審理後,高院駁回中油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定讞。另外,此案刑事部分,彭男等3人被法院依照結夥3人以上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而林男參與犯罪時的1萬500元報酬部份則予以沒收。高院說明,民法第197條第2項規定所謂「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加害人返還其所受之利益,仍須具備不當得利請求權之構成要件。不過由於林男參與犯罪行為所得的1萬500元並非中油利益,中油依民法第197條第2項規定,請求郭男等連帶返還前開報酬,並無理由。
懲罰無後惡法2/王永慶遺孀、名製片都立遺囑「沒給手足」 他們仍分遺產
我國獨有的「兄弟姊妹享有遺產特留分」的法律規定,引發社會關注,從已故藝人羅霈穎、製片裴祥泉、台塑創辦人遺孀王月蘭等有預立遺囑或無立遺囑時的後續處理遺產案件中,皆可看到相關討論與引發訴訟爭議。CTWANT調查,台塑創辦人王永慶的元配王月蘭2012年去世時未生育子女,其遺囑將全部遺產(初估超過22億元)留給了王永慶的長子王文洋。根據《民法》,兄弟姊妹擁有遺產的特留分權利,即使有遺囑排除,兄弟姊妹仍可主張至少三分之一的法定繼承份額。王月蘭的妹妹遂對其姊留下的遺產提出爭訟,希望依法特留分的規定,主張她的繼承權不能被遺囑完全排除。此案法院審理中,聚焦於王月蘭無子女,兄弟姊妹是否能行使特留分權利,以及該如何分配遺產。影視圈名製片裴祥泉為知名製作人邱瓈寬的恩師,於2015年逝世,生前代筆遺囑表明處理遺產的意願,「楊胖30%(楊智明),阿寬(邱瓈寬)30%,漢星公司員工20%」,且稱「我孤家寡人,沒家庭,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裴的遺產約1.3億元,預立遺囑指定將遺產主要留給邱瓈寬、楊智明等與公司,明確排除家族兄弟姊妹繼承權。知名製作人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生前預立遺囑,表明一毛錢都不留給家裡人,指定留給邱瓈寬與公司等。(圖/報系資料照)裴祥泉胞妹遂提出告訴,主張哥哥的遺囑無效,法院最終判決敗訴確定;裴的三位手足則仍依《民法》兄弟姊妹擁有特留分的規定(遺產應繼分的三分之一),主張行使遺產的特留分權利。邱瓈寬、楊智明二人則於2019年控告裴祥泉的哥哥妹妹三人,因與恩師關係疏遠、長期無來往而不存在繼承權。法院審理時,則未採納邱楊提出可剝奪兄弟姊妹繼承權等重大理由,最高法院2024年認為依法兄弟姊妹享有特留分權利,每人可繼承遺產的九分之一,邱楊兩人提告失敗,判決確定。在王月蘭生前預立遺囑的內容中,可清楚看到其表明「全部(財產)贈與我子王文洋……」的自由意願。(圖/報系資料照)羅霈穎於2020年驟世,未婚且無子女,由於她生前未立遺囑,根據現行《民法》規定,兄弟姊妹擁有第三順位繼承權,在羅霈穎的母親、大哥相繼拋棄繼承權,因此她的二哥依法繼承了約4億元遺產。記者採訪已婚,但未養育子女的民眾陳小姐說,一生辛苦打拼,因為沒有生小孩,法律就強制我的兄弟姊妹(全血緣、半血緣)可以來分我的財產,擴及到父母分開之後的同母異父手足;明明父母離世之後,早已無往來,他們有自己的家庭和子女,我的晚年是完全仰賴自己,法律為何不能尊重要獨立處分財產的意志?「這本來就是我的錢、我的房子,我想給誰就給誰,不應該還要法律來管」,一名張先生則跟記者說,他與妻子為頂客族,因為不孕症因素所以沒有子女,彼此約定將來不論誰先走,都要將遺產全數留給對方。可是想把財產留給配偶的遺願,其實不是每一樁都能實現的,甚至得淚賣房屋換現金分割遺產,無法繼續住在與配偶共同購買相守一生的愛窩,反因「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規定造成的悲劇不只一樁。記者及採訪到李先生說,他與太太無子女,感情深厚,當年為了讓妻子安心,因此將房產登記給妻子,妻子在知道罹癌之後隨即立下遺囑,希望將全數財產由陳先生繼承。然而在妻子病逝後,其娘家兄弟姊妹就出面主張特留分,法院審理後雖認定遺囑有效,卻也認定其確實侵害娘家人的特留分,無奈之下,陳先生只得賣屋返還特留分金額,痛失一生記憶與依靠。李先生說,「太太生前最擔心我沒地方住,結果法律讓她的遺囑變成一紙空談,這很令人心寒。」這也是支持廢除此法連署成立的許多案件之一,民眾認為,依法死後遺產將由兄弟姊妹繼承,但兄弟姊妹有子女,自己卻無法從對方繼承財產,認為「法律根本是在懲罰沒有子女的人!」
員工集體休假參加活動遭懲處 台鐵工會提行政訴訟卻敗訴
台鐵產業工會曾發起「拒絕加班、依法休假」,但遭台鐵公司懲處,工會因而申請不當勞動裁決,但不當勞動裁決委員會依舊認定懲處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工會因而告上法院,最高行政法院8日判決工會敗訴確定。最高行政法院認為,2017年1月1日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發起集體休假工會活動,固得主張不循法定爭議行為等機制辦理,惟仍應依約、依法辦理,並符合誠信原則,始具備正當性。台鐵公司實施輪班制下形成的作業慣習及所定休假、請假程序規範,工會集體休假活動的實際權利行使狀況,未全然依約、依法辦理,且與誠信原則不符,難認台鐵公司因應的行為足以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台鐵產業工會2017年春節期間發起依法休假活動,上百人事後遭記過。工會因而申請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盼認定此舉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在2017年7月14日裁決決定駁回申請。工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撤銷原裁決決定。
清原芋圓代理商「跑料」違約 求償1768萬遭法院駁回
清原芋圓近期捲入一起加盟合約糾紛,代理商林小姐因原料問題與總公司丸芋堂鬧上法庭,索賠金額高達1768萬元,甚至要求返還加盟契約。但法院審理後認定,林小姐先行違約,最終駁回她的全部訴求。據《ETtoday新聞》報導,判決書顯示,2020年林小姐與丸芋堂簽訂區域代理合約,負責經營台南及台中地區的加盟業務,合約原訂有效至2025年。然而,雙方合作過程中矛盾叢生。依照合約,林小姐必須統一向丸芋堂採購原料,但她認為原料品質有問題,便自行轉向其他供應商進貨。這種俗稱「跑料」的行為違反契約,導致丸芋堂依約終止合作,林小姐則不滿提告。法庭調查後發現,林小姐因跑料行為曾被罰款1萬元,且旗下多間加盟店被查出使用非指定原料,違規次數超過3次。雖然她辯稱自己曾獲得口頭允許更換原料,並指控丸芋堂的原料存在瑕疵,但法院認為,合約中已明訂退貨與違約金等機制,若對品質存疑,她應循正式程序處理,而不是擅自採用其他來源。由於她也無法提出可信證據證明相關說法,法院不予採信。除了索賠1768萬元,林小姐還要求返還加盟契約,理由是展店受阻、收益受損。然而,法院指出,加盟契約是加盟店與丸芋堂直接簽訂,林小姐只是代理人,並無權要求返還契約或保證金。最終,台南高分院維持一審結果,林小姐敗訴確定,且不得再上訴。
台中男警官對女同事喊「美女」伸手摸頭頸 女方提國賠21萬遭駁
台中市警局陳姓警官2021年在辦公室走廊稱呼賴姓女職員「美女」並觸摸其頭部至頸部,被認定涉及性騷擾,遭罰鍰3萬元、記申誡2次並調職。賴女認為警局處理消極,提起國賠求償21萬8920元。台中地院認定賴女不是「執行職務時」遭到性騷擾,不符合國家賠償法要件,判決敗訴確定。據判決書描述,2021年7月7日下午,賴女下班後到6樓辦公室外走廊冰箱拿物品時,遭陳姓警官「美女」稱呼,並以手觸摸她的頭部至頸部。賴女隔日立即提出性騷擾申訴。台中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於同年12月認定陳員確有性騷擾行為,裁處罰鍰3萬元。台中市警局於2022年3月將陳員處申誡2次,列為風紀評估對象並調職至交通大隊。賴女因此事件身心受創,罹患廣泛性焦慮症需接受心理諮商。她認為警局處理消極怠惰,接獲申訴後約3個半月才張貼性騷擾防治海報,8個半月才將陳員調職,讓她長期處於具敵意性的工作環境。賴女依據性騷擾防治法、國家賠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規定,向警局求償醫療費及精神撫慰金共21萬8920元。台中地院認為,陳員的搭訕騷擾行為與執行公法上職務無關,非公務員行使公權力的行為。賴女當時是下班後拿東西,並非「執行職務時」遭受性騷擾,不符合國家賠償法要件,認定女職員上訴無理由,判處駁回,全案確定。
體檢不合格無法報考志願役 提告國防部敗訴確定
一名男子報考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但因為醫院精神鑑定屬於不合格體位,他因此無法報考軍職,他對國防部提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國家機關因選用公職人員而舉辦考選,為達鑑別並選取適當人才之目的,非不得針對其需要而限制應考資格,這是主管機關裁量範圍,其限制應考之目的,如係重要公共利益而屬正當,且其所採取之手段與目的之達成間具合理關聯,即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及第7條平等原則無違,判他敗訴確定。這名男子參加國防部2021年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考選簡章舉辦之第2梯次考選,他在報名期間先到醫院體檢,經醫師評估結果,以他有簡章所定「曾因精神官能症……經診斷確診者」情由,判定不合格體位,他因而無法以線上報名。後來,他檢具聲請函向國防部報名考選,經國防部處份,認爲他不符合簡章附表1之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體檢體格區分表之區分基準,有體檢不合格之事由,否准原告報名,他不服提起確認訴訟。
會計師提釋憲!要求懲戒資料公開 7大法官皆決定不受理
林姓會計師不服會計師懲戒委員會未公開其受懲戒的相關資料,《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定有違憲爭議,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8大法官中除了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大法官主張應受理外,呂太郎等7大法官都決定不受理。林聲請主張,因受會計師法懲戒但要求會計師懲戒委員會公開相關資料被拒,林認為《政府資訊公開法》就政府未依法主動公開資訊之情形,未賦予人民行政救濟權,有規範不足之疏漏,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林因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提釋憲主張確定終局判決遽以其其違反會計師法懲戒事件中,已自會計師懲戒委員會取得該參考原則為由,認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係疏未考量政府依法負有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之義務,卻未依法公開,人民應有請求政府公開之權利,已侵害聲請人受憲法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及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呂太郎等7大法官認為,確定判決已就林主張其應有請求該委員會主動公開懲戒參考原則之權利一節,業說明聲請人已自其本人所涉之懲戒另案取得該懲戒參考原則,其取得政府資訊知悉其內容之權利,即不因該委員會未主動公開懲戒參考原則而受有損害,聲請人所提課予義務訴訟,顯欠缺權利保護必要等語甚詳。7大法官指出,林聲請裁判憲法審查爭執已經確定終局判決予以指駁而不採之陳詞,指摘確定終局判決違憲,核係單純對於法院認事用法之爭執,亦尚難認已具體敘明確定終局判決有何牴觸憲法之處;至於法規部分,也沒有提出相關規定有牴觸憲法之具體理由,7大法官決定不受理。謝銘洋大法官認為,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所定之資訊,人民本即有權利,在無須提出任何申請之情況下,自公開平台取得該等資訊,本件聲請已符合法定受理程序要件,亦具有憲法價值,應予受理,因此提出不同意見書。
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遭撤職 退休、退養金少60%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遭懲戒法院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確定,他因此遭減少退休金及退養金60%,並須繳還溢領的款項,他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處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銓敘部及司法院、台灣高等法院的處分沒有違法,9日判石木欽敗訴確定。石木欽之前擔任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兼院長,他在2017年12月20日自願退休生效,但因他在退休當天再任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改制更名為懲戒法院)委員長,同日起停止發放月退休金。不過,石木欽因為在職期間與富商有不當接觸的違失行為,遭懲戒法院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確定,銓敘部依《法官法》規定,審定石木欽月退休金及退養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都應溯自2017年12月20日的退休生效日起,自始減少60%。司法院依銓敘部的重新審定在2022年9月30日處分,重新計算石木欽月退養金,並請他繳還溢領退養金,高等法院也處分請石木欽繳還溢領的舊制月退休金及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石認為已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且對相關處分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遭北高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石不服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已退休且「已領取」退休給與的剝奪、減少及追繳部分,是為促使法官恪盡其清廉自持的義務,具有明顯優於信賴保護的極為重要公益性目的之立法考量,與法治國原則尚無違背,是法律所允許,處分追溯減少石的退休金及退養金沒有違法,判決駁回石的請求,全案確定。
104人力銀行「刊登陸職缺」遭罰20萬元上訴 高等行政法院判敗
104人力銀行因刊登涉及中國職缺的廣告,被勞動部裁罰新台幣20萬元,提起行政訴訟後,案件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最終判決104人力銀行敗訴確定。2021年1月104人力銀行刊登香港商芯技佳易微電子(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台灣辦事處的職缺廣告,內容涉及中國兆易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師與經理的職缺,工作地點位於中國安徽省合肥市。勞動部認定該廣告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台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裁罰104人力銀行20萬元。104人力銀行不服裁罰,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一審時法院判決104人力銀行敗訴後,該公司進一步上訴至高等行政訴訟庭。法院開庭後,104人力銀行稱,勞動部對大陸兆易公司與香港芯技公司的認定混淆,並指勞動部未盡調查職責,原判決有證據不足之虞,請求撤銷裁罰及原判決。北高行審理後指出,大陸兆易公司為香港芯技公司的關係企業,並非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許可的台資企業,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廣告管理辦法》的規範對象。法院表示,104人力銀行作為廣告服務提供方,根據其徵才管理機制與服務契約,對職缺廣告內容具有審查義務。儘管廣告由香港芯技公司代表兆易公司聯絡刊登,最終的內容是經由芯技公司帳號在104平台上發佈,屬104人力銀行的審查範圍。法院認為,104人力銀行收取費用提供廣告刊登服務,並未盡審查責任,廣告涉及大陸地區勞務,屬違規行為。原裁罰與初審判決均無不當,因此駁回104人力銀行上訴,判決敗訴確定。
1.1公分害消防夢碎...憲法法庭判身高限制「違憲」 內政部回應了
女子陳韻宣考上消防員後,因身高1.1公分之差未及160公分身高門檻,遭消防署廢止受訓資格。她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判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款「女性不及160公分為體格檢查不合格」的規定違憲,1年內失效。對此,內政部表示目前已綜合整理相關單位意見,將於近期提供考試院研修,並於明(114)年開始將改採新制,以保障女性報考警校、服公職的權利。陳韻宣受母親生病影響,立志投入救人工作。她在2018年間考上消防員,前往南投竹山受訓期間,卻在複驗時發現身高僅158.9公分,未達《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規定「160公分」門檻,因此遭消防署函送保訓會廢止受訓資格。陳女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一審獲判勝訴,但二審最高行政法院逆轉判她敗訴確定,陳女為此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24年5月31日做出判決,認定根據原規定所設的標準,男性身高標準165公分遠低於國人應考年齡區段(18至37歲)平均身高172公分,只排除約10%男性。然而女性身高標準160公分,卻高出女性應考年齡區段平均身高159.5公分0.5公分,為此將排除約55%女性報考,認定該規定使女性應考試服公職權受不利的差別待遇,與《憲法》保障平等權的意旨不符,判決宣示之日起,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其效力。全案發回更審後,最高行政法院昨天(15日)宣判陳韻宣勝訴。對此,內政部16日做出回應指出,針對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已在8月6日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2次會議,部長劉世芳關切性別平等待遇及人民服公職權利,在會議中要求警政署、消防署、警大及警專儘速依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意旨,修正警察特考考試規則及相關招生簡章的身高限制規定。內政部還表示,目前已綜合整理相關單位意見,將於近期提供考試院研修,並於明(114)年開始將改採新制,透過擔任警消的工作職能為導向,進行各項體格綜合評量與檢討,以保障女性報考警校、服公職的權利。也期望未來有更多優秀人才加入警政、消防工作,共同為社會大眾服務,守護人民生命與財產的安全。
差1.1公分遭退訓不能當消防員 憲法法庭判違憲女逆轉勝訴
女子陳韻宣考上消防員後,因身高158.9公分未及160公分身高門檻遭廢止受訓資格,為了1.1公分的身高差,她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今年5月31日憲法法庭判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款「女性不及160公分為體格檢查不合格」的規定違憲,1年內失效,陳女敗訴確定廢棄發回後,最高行政法院15日逆轉改判她勝訴確定。陳姓女子參加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獲錄取,2019年1月16日她到消防署訓練中心報到接受教育訓練,經該中心檢測其身高後,認有複檢的必要,安排她到衛福部南投醫院進行體格複檢。複檢結果,她身高為158.9公分,未及160公分 ,因此消防署函送保訓會廢止她的受訓資格,陳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獲判勝訴,但二審最高行政法院逆轉判她敗訴確定,陳女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審理後認為,這樣的規定,將男性最低身高限制定為165公分,遠低於「符合應考年齡18至37歲的範圍內」國人男性平均身高7公分,只排除約10%的男性,絕大多數的男性都可以通過身高限制,而得以報考,但對於女性而言,反而定為高於應考年齡區段女性平均身高0.5公分的160公分,約排除55%的女性。憲法法庭認定,該規定使女性應考試服公職權受不利的差別待遇,與《憲法》保障平等權的意旨不符,判決宣示之日起,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其效力。陳女的行政爭訟案,最高行政法院15日也改判她勝訴確定。
三民書局遺產戰!弟控兄擅自解約領走3173萬保險金 三審敗訴確定免還
三民書局創辦人劉振強過世,引爆遺產爭奪戰!接手公司的次子劉仲傑,認為父親生前借用大哥劉仲文名義申設帳戶投保,但大哥卻在父親過世後,擅自解除保險契約領走3173萬餘元,提告要求大哥返還這筆錢。但最高法院認定,三民書局無法證明劉仲文是被「借名投保」且擅自領走款項,判決敗訴確定。三民書局於1953年創立,由劉振強3人集資5000元成立,取「三個小民」創辦之意,命名為「三民」,書局早期設在北市衡陽路,後搬至重慶南路,有重慶南路和復興北路分店及網路書店,三民事業體包括三民書局、東大、弘雅、偉強等公司法人。劉振強次子、現任三民書局負責人劉仲傑表示,父親因資金調度,借用大哥劉仲文名義申設帳戶投保,以大哥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並使用帳戶資金繳納保險費。但父親過世後,2017年2月9日大哥未經三民書局同意,擅自變更帳戶印章並補發存摺,陸續將保險契約解約,領走3173萬248元據為己有,侵害書局財產權,提告要求大哥還錢。一審及二審認定,三民事業體之資金調度,全憑劉振強個人意思,劉振強沒有各公司財務及人事獨立的觀念,縱使三民書局會計曾繳保險費,亦不能證明錢是劉振強繳付,判三民書局敗訴,劉仲文不須還錢,劉仲傑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全案定讞。
在學生重考錄取醫學系 他差0.05分淪「落榜頭」怒告台大…判決出爐
台大醫學系一名蘇姓在學生前年報考同校同科系,並再次錄取,讓和錄取分數只差0.05分的「落榜頭」李姓考生相當不滿,認為校方讓蘇生占了1個名額,卻未增列備取生,害他落榜,要求台大應撤銷蘇生錄取資格,並依法足額錄取50人。全案經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定台大原處分無誤,判李生敗訴確定。根據判決書,李生主張,台大醫學系於111學年度學士班申請入學招生考試第2階段指定甄試項目之口試結束後、放榜前,即陸續接獲檢舉有蘇姓考生為被告醫學系在籍就讀學生,卻未揭露其在籍就讀學生之身分,報名參加考試,如未排除該生或增額錄取,將導致其他原本可獲錄取之考生就讀機會受到排擠。李生認為,台大醫學系經教育部核定錄取名額為50名,且未專案檢具理由提送校級學校招生委員會核定不足額錄取,即應依法足額錄取50人,復考量正取生中可能有人不入學就讀,被告應依法列備取生,俾符教育部核定內容,惟被告並未專案檢具理由提送校級學校招生委員會核定不足額錄取,即無不列備取生之裁量權,所為第2階段放榜公告顯然違法。台大表示,醫學系於接獲檢舉後,已依大學法、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招生簡章總則及被告招生須知等規定為適法妥當之處理;因招生簡章總則及被告招生須知均未限制或禁止已有大學學籍者再次報考,無論蘇生重考之動機為何,均難認其行為有妨害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之情,其重行報考核屬其自由及權利,應予保障。台大指出,依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第7點及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所訂招生簡章總則等規定,考生甄選總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錄取;因原告甄試總成績為75.97分,未達最低錄取標準76.02分,無論被告是否核定備取生人數、是否撤銷蘇生之報考資格,均不影響原告自始未達最低錄取標準之事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酌,最低錄取標準係被告招生委員會基於學術專業考量及申請者各項表現所訂定,正取人數計50人,合於招生簡章公告之招生名額,俱符合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第7點第1項等相關規章;則原告因第2階段指定科目甄試總成績未達正取最低分數,致核錄結果為不錄取,要無違誤。李生不服上訴,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
複檢時身高差1.1公分!女消防員遭廢止受訓資格 憲法法庭:部分違憲
女義消陳韻宣考上女消防員後,受訓時被要求到醫院體格複檢,複檢後她身高為158.9公分,未及160公分,遭廢止受訓資格,她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判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款規定,「本考試體格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一、身高:男性不及165.0公分,女性不及160.0公分。……」部分違憲。陳女的確定判決違憲,廢棄並發回最高行政法院。憲法法庭認為,適用於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之範圍內,其所設之身高標準,排除女性應考人之群體比例明顯高於男性,使女性應考試服公職權受不利之差別待遇,與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不符,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其效力。
女警偷筆芯被逮!警自檢驚見「自己人」 她遭記1大過停職
北市大同分局日前獲報轄內有2間店鋪發生竊案,警方獲報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竟發現偷竊的是「友軍」—中山分局的內勤余姓員警,其因偷竊文具、玉米等價值約300元物品遭逮。中山分局自檢後確認屬實,也當場對女警記一大過停職靜候調查。據了解,51歲的余姓女警上月30日晚間8時勤務結束後,返回其在大同區的住處,隨後竟前往文具店及超市順手牽羊,竊取店內筆芯文具及玉米等食品,總價值約300餘元。店員事後清點發現,立即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竟是友軍所為,而犯案的余姓女警也坦承犯行。全案依竊盜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中山分局自檢發現後,也火速將女警列為重點輔導對象,並表示,余員身為執法人員,前亦曾犯此類案件,現列本分局重點輔導對象,惟仍再犯,知法犯法,不知悔改,將依規定加重議處,並報請停職處分。據悉,余姓女警2016年時曾因偷竊豆腐與雞蛋等小物,被店家發現報警,後續也遭法院判處4000元易科罰金,未料此次卻再度因為偷竊被逮。而其先前也曾因不斷請長假,將所有假別用光後欲再請假被拒,一度坐在大樓女兒牆上方,被警消苦勸下來。據了解,余姓員警在成為警察前,曾在銀行上班,家中經濟無虞,其在2021年時,就曾因不滿考績被打丙等,怒打行政訴訟,最終敗訴確定,如今因偷竊被逮,其事後也表示,自己當時精神狀態不佳,不知道自己偷竊。對此,中山分局強調,對於員警風紀,一向秉持零容忍之態度,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主動調查,嚴懲不貸,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以維警譽。
律師申請換發「不列父母、配偶身分證」 最高行政法院逆轉駁回敗訴確定
律師陳宏奇2021年至台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沒有父母及配偶姓名等項目的身分證被拒,他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准陳宏奇可以換發不含配偶、父母姓名等資料的身分證,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逆轉廢棄,駁回陳的聲請,全案確定。2021年1月21日,陳宏奇至文山戶政所,申請換發不含相片、性別、父母及配偶姓名,戶籍地址、出生日期、役別的身分證,但戶政事務所認為,違反內政部依《戶籍法》制定的管理辦法,不准他的申請。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憲法保障資訊隱私權,且今年初憲法法庭的判決,也指出應保障人民不表意自由,他可以任何時候決定新增、修改或移除身分證上的重要隱私資訊,戶政事務所強制他揭露隱私資訊,是違法且違憲。文山區戶政事務所表示,依據《身分證管理辦法》等規定,事務所對身分證應登記項目沒有更改變動的權限,如果陳男認為使用身分證時揭露的項目恐侵害其隱私權,可自行遮蓋身分證上部分項目。北高行認為,父母姓名的列載,較屬於間接辨識資訊,同時將其父母姓名一併揭露,很難認為有其必要;配偶全名對個人身分專屬的識別,也是間接效用,但對隱私權造成不利影響,違反比例原則,因此父母、配偶姓名可不必登載,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廢棄、駁回陳的聲請。
蔡衍明被稱「國台辦狗腿」竟屬「善意言論」 資深律師:一般人早就被判公然侮辱
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不滿主持人陳凝觀在節目中指他為「國台辦狗腿」,遂向壹電視、陳凝觀等提告,日前最高法院判決蔡衍明敗訴確定,判決書內容更指陳凝觀發言「屬於善意發表言論」,引發譁然。對此,前立委蔡正元就嘲諷指出,那他也可以「善意評論」陳凝觀的老闆、年代董事長練台生「是民進黨的走狗」,直言法官寫的理由相當可笑荒謬。資深律師李貴敏更直言,這種事情若發生在市井小民身上,早就算是公然侮辱罪了!前立委蔡正元今天(3日)在政論節目《頭條開講》嘲諷,台灣現況就是綠的就可以無法無天,如果是藍的「連家裡鳥都被抓光」,而年代電視台老闆練台生傳聞是可以隨時跟蔡英文吃飯,甚至能夠決定NCC主委的人,法官當然不會判有罪,至於判決書上講的「善意評論」,真的是令他聽不下去,若按照法官邏輯,那他也可以「善意」的說「練台生是民進黨的走狗」,而且不論言詞如何負面尖銳,練都不能有意見,真的是相當荒謬可笑。資深律師李貴敏則直言,這種事情若發生在市井小民身上,早就算是公然侮辱罪,今天就算毀謗罪裡面的確有免責條款,有「可受公評之事」,但陳凝觀在節目中稱蔡衍明「國台辦狗腿」、「紅色滲透」,是更嚴重的指控,甚至根本就應該採取《反滲透法》來就辦蔡衍明,但至今沒有列為被告也沒有調查,顯然就是無稽之談。李貴敏分析指出,這份判決書明明也承認陳凝觀的言詞「尖酸刻薄」、「負面」,最後結論卻是「善意評論」,真的是轉得很硬,也更令民眾清楚看到司法的沉淪、變成打壓異己的手段,直言難怪最近有很多司法官不要終身職要申請退休,就是因為太多政治的壓力。據悉,蔡衍明不滿資深媒體人陳凝觀於民國108年6月27日主持「年代向錢看」節目時,稱他為「國台辦狗腿」,損害他的名譽權,因此提告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練台生、《年代向錢看》主持人陳凝觀、製作人盧諭慶侵害名譽權,請求連帶賠償非財產損失300萬元,並應於《中國時報》等報頭版、《年代向錢看》節目刊登及播出澄清啟事以回復名譽。陳凝觀、壹電視主張,他們在節目上只是引述郭台銘指稱蔡衍明為「國台辦狗腿」,而非直接批評蔡衍明,一審的台北地院也認為,陳凝觀是在節目上針對媒體報導旺旺集團接受中國政府補助金等事件進行討論,「非單純以負面用語抽象謾罵上訴人,難認為偏激,亦未逾越必要之範圍程度,可認係善意發表言論」,基於討論公共事務而發言,當應放寬審查標準,以免阻礙公共議題討論,判決蔡衍明敗訴。
「鍋氣」拒米其林秘密客評鑑歇業現況曝光 鄰居:過去豪車往來還客滿
知名粵菜名店「鍋氣」(WOKHEI CANTONESE CUISINE)提告禁止《米其林指南》派「秘密客」上門用餐、評鑑,被法官判決敗訴確定,經營公司「國亨餐飲」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也吞敗,鍋氣目前已永久歇業,餐廳地點也改為畫廊,根據附近鄰居透露,過往每天都會有豪車出現,接送客人。從Google Map上顯示,鍋氣早在2023年初就歇業了,10月左右租給畫廊使用,但鮮少有人進出,據附近鄰居表示,畫廊經營到現在僅舉辦過1次展覽,而店面外還貼有停電通知,推斷應至少1周以上沒人進出。鄰居還透露,鍋氣是私廚預約制,一周至少5天,過去店內都會擠滿客人,平常也有多輛豪車出入,看起來是許多有錢人的愛店。鍋氣2020年發函《米其林指南》的法國總部,表示不認同米其林評鑑美食方式,拒絕被列入米其林的評鑑。負責經營的國亨公司2023年提出「禁止為一定行為」訴訟,主張捍衛自身締約自由人格權「侵害防止」,要求《米其林指南》不得派「秘密客」到鍋氣用餐與發表評鑑,或至少在溫國輝擔任鍋氣主廚期間,米其林密探不得上門用餐,也不准對鍋氣發表任何評鑑、推介或推薦。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鍋氣主張內容「無稽、洵無足取」,更無從同意「防止侵害」,判決國亨敗訴確定,對此,國亨公司認為敗訴判決違憲、自身基本權益因而遭受嚴重干預甚至完全被剝奪,依《憲法訴訟法》聲請裁判憲法審查,而司法院大法官許志雄、楊惠欽與陳忠五組成的憲法法庭第3審查庭審查後,決議不受理。
粵菜名店「鍋氣」擋米其林評鑑提告敗訴 聲請憲法法庭也踢鐵板
美食聖經《米其林指南》進入台灣多年,是不少餐飲業追求的榮耀,但已歇業的頂級私廚「鍋氣(wokhei)餐廳2021年對米其林提告,請求禁止「祕密客」來訪,法官認為訴求無稽、判「鍋氣」敗訴確定,經營「鍋氣」的國亨餐飲公司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企圖翻盤,司法院大法官憲法法庭仍認為聲請無理由,裁定不受理。根據憲法法庭裁定理由,國亨公司聲請內容,仍空泛指責法官沒正確理解《憲法》保障人民契約自由、營業自由、人格權、財產權與言論自由等基本權利內涵,但實際上,歷審法官均已敘明「秘密客」到餐廳用餐,跟一般消費者匿名用餐沒兩樣,國亨公司也沒具體指出敗訴確定判決有何違憲之處。法官認為秘密客到餐廳依自身體驗做評鑑,沒有不法性,餐飲業者與消費者的契約內容,就是付錢用餐,顧客是否對用餐體驗發表評論,並不會侵犯業者締約自由或人格權,何況《米其林指南》從沒發表對「鍋氣」的任何評鑑,也無法證明日後會有秘密客去評鑑的跡象。國亨公司一、二審被判敗訴,最高法院去年2023年9月駁回上訴,判國亨公司敗訴確定,不過國亨公司認為敗訴判決違憲、自身基本權益因而遭受嚴重干預甚至完全被剝奪,依《憲法訴訟法》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司法院大法官許志雄、楊惠欽和陳忠五組成的憲法法庭第3審查庭審查後,決議不受理。位於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的「鍋氣粵菜餐廳」,由國亨公司經營並採取預約制,店名英文字「WOKHEI」就是「鑊氣」的粵語音譯,代表大火炒鍋保留食材色香味精華,由廚齡40年的新加坡粵菜主廚溫國輝駐店坐鎮,名氣響亮。據了解,溫國輝曾在香港、新加坡等地高檔餐廳掌勺,他在「鍋氣」餐廳網站闡述,「你問我如何掌握鑊(音同或)氣(鍋氣)?通透食材特性,掌控火侯引出料理的的極致香氣且保留食物原味」,強調「尊重食材」,使用時令食材,達到焦香而不燶(焦、糊),配合適當烹調方式及準確火侯,帶出食材與烹飪間的精華並保留食物原味,完美呈現經典粵菜。《米其林指南》在許多國家是公認的美食權威評論,2017年來台發行至今,總引起消費者跟隨評鑑結果嚐鮮,但從未公布「鍋氣」的評鑑,反而是「鍋氣」2020年先發函《米其林指南》法國總部,拒絕被列入評鑑,理由是評鑑標準不明確、過程不透明、評審員(秘密客)來歷不明等,「鍋氣」不認同這種評鑑方式。不過「鍋氣」並非唯一拒絕「米其林指南」評鑑的店家,2006年來台開業的北市知名日本料理餐廳「磯勢」,2021年也由經營者瑞慧公司提出相同訴訟,主張米其林評鑑會造成廚師和員工心理壓力,所以拒絕秘密客上門,以免侵害餐廳經營理念,高院二審日前維持一審見解,認為「磯勢」的主張屬於權利濫用,仍判「磯勢」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