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
」 霸凌 教育局 老師 高中生 代理教師台體大系主任爆霸凌!刀插桌椅嗆「要命一條」逼學生幫澆花 投訴校方竟不成案
公家機關霸凌事件頻傳,現在連中部某國立體育大學也傳出系主任霸凌案。民眾黨立院黨團今(2日)陪同受害人吳同學召開記者會,揭發國立台體大系主任威嚇學生及助理的惡行惡狀。受害同學語帶恐懼地發抖控訴,該師不止對學生、助理進行各種言語霸凌騷擾,還借勢藉端要求他所掌控的社團學生,在外執行防護勤務的收入必須回繳,直到當事人已經在6月畢業,現在聽到音檔還會想起當時的恐懼。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至少已收到10份連署書,要求揭發此官官相護的離譜情事,除了言語霸凌,該系主任甚至還刀插課桌、踹破系辦門牆等,民眾黨團嚴正要求教育部須做好後續處理,維護現在校內的學生、職員權益。黃國昌指出,政府長期消極怠惰不作為,縱容公部門職場中肆無忌憚地霸凌。這次霸凌發生在上下關係不對等的校園環境,該師除了被指控於眾多學生面前,將刀插入學生使用的課桌椅、大嗆「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你在社團內就是我的人,有事我都會幫;退出了,就不關我的事!」是什麼樣的老師,會這樣對學生說話?甚至還強制學生將從事防護工作所獲得的薪資,要上繳回社團。多年來已經有不少受害人被迫轉學、離職或退出社團,甚至要進行心理輔導,結果校方不但沒有處理,竟然還讓系主任繼續在校擔任教職。黃國昌先以簡報說明該運動健康科學系系主任與系生間的權力關係。首先,該系主任主責「運動傷害防護組」相關課程,同時主持一相關「運動治療研習社」,此社團不只是學生課暇活動,必須從大二開始加入,取得見習、實習資格,大四才能進一步修習防護組的必修課程,也才能繼續在「運動傷害防護組」升學,進而畢業及取得相關證照、從事運動防護工作。本應是銜接業界現場與教學的社團,卻成為師長霸凌現場,老師會藉由社團事務綁架學生課程,且經常性地恐嚇威脅。黃國昌播放一段錄音檔,內容為社團學生幹部找老師討論事件處理,結果系主任不斷暴怒且威脅恐嚇解散社團「大家都不用念、都不要畢業。」民眾黨立院黨團今(2日)陪同受害人吳同學召開記者會,揭發國立台體大系主任威嚇學生及助理的惡行惡狀。(圖/民眾黨團提供)黃國昌說,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當事人在大四即將畢業之際,才敢向校方投訴,而校方所組成的霸凌防治委員會之調查報告,也清楚記載了老師有大聲辱罵、威脅恐嚇行為,最後卻產出另一份「立意良善」的調查報告:稱老師並非「無故」對學生有貶抑、排擠或欺負等行為,他想請問出席記者會的教育部司長,到底老師要怎麼樣「有故」,才可以對學生做出這些霸凌行為?今日鼓足勇氣到記者會揭弊的吳同學則稱,他原本請該主任擔任論文指導,結果慘遭霸凌與剝削,1週有6天從早上9點處理老師事情到甚至半夜,手機必須隨時on call;還經常被要求到老師家裡做家務、澆花;有一次他請假去參加運動賽事,老師仍不斷狂call、強迫他上線開會。吳同學更提到,所有同學入社都被迫簽署合約,他們到外出任務從事運動防護的工作收入都需上繳至社團保管,每個人只能領最多60%(備註:大二大三尚未成為真正實習生之前,所有費用必須全額上繳社團);多年累積下來,社團因為靠同學出差工作的收入所得高達100多萬,但這筆社費竟可規避學校採購法,老師可隨意動支。吳同學語帶顫抖表示,這個事件他原本只是提供資料,但想到許多學弟妹仍受害,想到當時的恐懼,他最終決定站出來,好好解決這件事情,不讓更多學生受害。黃國昌接續發言,要求教育部官員解釋:一、這位老師憑什麼要求學生在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簽約,強迫從事防護員的薪資要上繳,是教育部同意的嗎?第二則是教育部本應站在學生立場保護學生,但當學生投訴時,教育部竟是要學生自己找校方,校方再交由老師「自行回覆」,這種如同吃案的處理,是教育部的SOP嗎?黃國昌繼續播放另一段錄音檔,除了上述案情,該師還對助理請假打疫苗百般刁難,甚至要求助理交出手機,涉及妨害自由、鬧上警局。黃國昌當場要求教育部嚴查,教育部的雇傭關係可以這樣處理嗎?為何受害者投訴石沉大海,調查報告明明顯示符合所有要件,但結論卻是「並非無故」,導致霸凌不成立,教育部是幫兇嗎?黃國昌要求教育部徹查,除了站出來的學生,現在還有多少同學助理持續面臨高壓霸凌?黃國昌承諾,年輕學子鼓足勇氣出面檢舉,這件事情,台灣民眾黨一定會追到水落石出,給學生、助理以及社會大眾一個清楚交代。立委張啓楷質疑,記者會播放的錄音檔可以感受到學生及助理的無助與難過,請問教育部和體育大學做了些什麼?教育部變成接線生,還叫學校自己處理,變成霸凌者自己調查自己,「所有的吹哨者學生不就都曝光了?」教育部必須檢討,是不是也成了霸凌幫兇。張啓楷也呼籲,近日各機關的霸凌事件越來越多,《吹哨者保護法》、《公務人員保障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等,都必須加速,很多漏洞都要趕快去補,不讓霸凌再次發生。立委麥玉珍雙眼泛淚,哽咽說她作為一個媽媽,聽到這些錄音真的感同身受,這樣的環境學生要怎麼學習?她認為近期台灣公務員與勞工職場霸凌事件頻傳,是凸顯內部工作文化問題:受害者除了面臨繁重業務壓力、上司或同事的言語攻擊、排擠與不當對待,甚至在申訴時,經常面臨「無限轉接」的困境,案件被多次踢皮球,最終無法解決,導致挫折感加深,也降低對制度的信任。麥玉珍直言,勞動部近期事件,多名公務員長期遭受上司排擠、不合理指責與過度工作壓力,最終因身心疲憊被迫離職。此一事件讓外界質疑,保障勞工權益的機構內部,卻無法維護自身員工的職場安全。民眾黨團主張建立更透明與有效的申訴機制,確保受害者聲音被重視,並對霸凌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同時需加強職場尊重文化,透過教育與心理支持,改善工作環境。民眾黨立院黨團今(2日)陪同受害人吳同學召開記者會,揭發國立台體大系主任威嚇學生及助理的惡行惡狀。(圖/民眾黨團提供)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長吳林輝回應,他看完調查報告非常沉重難過,他並當場表達對受害學生、助教的歉意,他並表示在昨日看到完整調查報告時,確實感覺老師帶領管教學生方式「極為不當」。吳林輝解釋,目前對教師言行的規範都在《教師法》,而《性別教育平等法》、《教育基本法》所訂定的校園霸凌準則是從109年7月才納入規範,所以在此之前對大專生的不當對待,都沒有很完整的規範,可能因而有所輕忽。吳林輝強調,現在學校會根據準則,舉辦由調查小組組成的霸凌審議委員會,規範比日前更嚴謹。但本案報告是在今年5月投訴,今年10月1日才回覆通知當事人,而報告中明明都認為有不當情事,結論時卻又說不符合霸凌要件,教育將將重新檢視報告內容,督導學校嚴肅處理。此外,吳林輝也說重話,認為該系主任行為恐怕已經違反《教師法》,「如果是我的孩子,我也不願意孩子給這種老師教導」。教育部將請學校召開教評會處理,吳林輝特別強調,教育部不會袒護個別老師,而學生所揭發社團上繳經費的問題,吳林輝也認為十分不合理,教育部將深入追究,老師不讓研究專案助理請假去打疫苗,涉及職場霸凌等情事,將一併追查。黃國昌強調,教育部第一時間展現歉意,這麼多年來同學終於聽到道歉,但抱歉只是起點、而不是重點。他首先要求教育部,應說明此申訴案件從頭到尾如何處理調查報告,其次是包含原先調查報告要重新審議、教師是否適任《教師法》等後續要如何處理,以及具體時程為何,都要有書面報告。第三則是針對社團管理辦法,請教育部了解體育大學中誰授權去訂出剝削契約,以及社團中收來的錢都用到哪,條列清楚並附上憑證;該教師在疫情發生時不讓助教施打疫苗,已嚴重侵犯勞權,如果計畫牽涉到勞動部權責,也請教育部移送勞動部,或交由地方主管機關裁處,請教育部盡速處理。張啓楷補充,教育部當初說調查完後認定為不當管教,但後來為什麼那個轉折變成「立意良善」而沒有成立?務必要查清楚;以及為什麼是當事人調查自己又自己回覆?最後,該報告應該兩個禮拜至一個月就該查清楚,整件事十萬火急,再次呼籲教育部務必迅速處理。會後聯訪,媒體提問藍營提案修《全動法》與《民防法》,請問民眾黨團態度?黃國昌回應,在沒看到詳細條文前,沒辦法具體回應。民眾黨一向支持強化國防,但同時要如何保護好未成年人跟學生,也非常重要,具體法案內容,相信到委員會,大家都可以充分交換意見。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結尾表示,黨團近兩週接到許多霸凌事件陳情,她也特別感謝遭受到霸凌的吳同學,今日能夠鼓起勇氣出席記者會,讓外界知道體大與教育部所想掩蓋的重重黑幕。民眾黨團對霸凌零容忍,絕對會繼續向校方、教育部清楚說明後續處理,為了校園安全、職場友善,絕不會這樣算了!
代理教師職前年資不敘薪違憲 憲法法庭諭一年內修正
憲法法庭9日針對「中小學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案」判決,宣告「各縣市政府自行制定補充規定不予敘薪」違憲,相關法令一年內教育部須修正。立委范雲在海外表示,爲了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她會持續協助代理教師爭取更平等的勞動權益,並緊訂修法進度。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7號判決,宣告89年版《教師法》第35條第2項(現行條文第47條第2項)等條文違憲。范雲目前正在國外進行教育考察,她在得知大法官宣告違憲後,立即表示感謝大法官看到少子女化及教育制度變革後,現場教師的各種困境,還給代理教師應有的勞動權益。范雲表示,代理教師的權益是她過去4年非常關注的議題,去年2月成功爭取代理教師全年薪後,她就和代理教師工會持續訴求「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應敘薪」。不僅在去年以及今年都舉行記者會,也不斷和教育部溝通可以在大法官宣告違憲前就先開始修法。范雲強調,代理教師勞動權益是否穩定,直接影響到學生的受教權益,這是不爭的事實。為了更好的教育,爲了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她會持續協助代理教師爭取更平等的勞動權益,並承諾繼續緊盯這一年內須修正的相關法令。
高科大2教授爆收賄!「找槍手幫寫論文」護航學生拿學位 師生下場曝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王姓及唐姓教授疑似收受賄賂,協助學生取得碩、博士論文,並護航通過學位考試取得學位。檢方日前發動搜索,傳喚2名教授及鄭姓學生等8人到案,訊後認定3人犯罪嫌疑重大,依法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王姓教授以20萬元交保、唐姓教授10萬元交保,鄭姓學則以5萬元交保。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顏郁山、檢察官嚴維德、盧惠珍偵辦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王姓及唐姓教授疑似收受賄賂,協助學生取得碩、博士論文,並護航通過學位考試取得學位案件。檢察官 22 日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執行搜索及傳喚被告王姓及唐姓教授等人到案。王姓、唐姓教授及鄭姓學生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渠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爰依法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分別以新臺幣20萬、10萬、5萬交保。另劉姓、陳姓、江姓、葉姓、蔡姓等5名學生經檢察官訊問後,則均以新臺幣10萬元交保。對此,高科大今(31日)發出聲明,本案於今年6月18日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向媒體陳述學位論文爭議事件,當時本校即已主動啟動相關調查,後續經檢方展開調查後,本校完全配合並尊重司法調查。事後處置方面,高科大表示,針對學生學位論文部分,將依本校「碩博士學位論文抄襲代寫舞弊處理要點」進行調查及審議,並對涉案學生予以調查。經調查後,若涉案學生違法行為屬實,則依前開處理要點規定,將該生的畢業資格與學位論文予以撤銷,並以退學論處。教授部分,高科大指出,如有相關違法事證或當事人承認犯罪事實,將依「教師法」及本校「專任教師聘約」規定,召開三級教評會審議,並依審議結果辦理。倘涉案教師經判決有罪確定,本校即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事宜。高科大強調,目前案件仍在司法偵查中,尚未起訴,仍待司法偵審調查,本校秉持「毋枉毋縱」的嚴正立場,配合司法機關查察,並立即啟動校內相關處置措施。
高中女教師涉嫌性侵男學生 監委建議設「性平事件男性諮詢與申訴管道」
花蓮縣某高中2022年接獲陳情,有女教師疑利用教師身分,涉嫌性侵男高中生,該校多年後接獲舉報才進行調查。監察委員紀惠容16日表示,為避免師、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高風險關係,請教育部落實相關防治措施,並研議設置教育體制內「性平事件男性諮詢與申訴管道」。紀惠容指出,女教師與未成年男學生發生性關係,已違反「教師法」規定,不符合法令對於教師專業倫理之要求。師生關係容有上對下之地位差距,教育部允應審酌本案肇因及脈絡,並關注「女師與未成年男學生發生性行為」之類案為鑒,研議落實相關防治措施,避免校長或教職員工與未成年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高風險關係。根據衛生福利部資料顯示,衛福部民國93年設立「男性關懷專線」,112年計有1665位男性被害人,其中1293位男性被害人未滿18歲,占男性性侵害案件受暴人數比率為77.66%,顯示未成年男性受性侵害人數比率較成年男性高,近年18歲以下男童被害人占全體被害人之比率有逐年增加之趨勢。紀惠容續指,另教育部統計,103年至111年「校園性騷擾事件」男性被害人人數,歷年均在365人以上,至多達759人,「校園性侵害事件」男性被害人人數,歷年均在44人以上,至多達124人。她認為,這些資料均顯示,男性受害者人數有上升趨勢,教育部需評估男學生的情感教育及性平事件的諮詢與申訴專線之設置,這有待主管機關併同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普查」規定,加強布建及宣導。紀惠容提醒,教育部於106年已函知各大專校院及國教署,如有未經整合致生「校安通報」及「社政通報」其一漏未或延遲通報,將依法審酌予以裁罰,但該案發學校遲延社政通報,已有違性平法之規定;教育部允應本於權責,充實新任性平事件承辦人員案件處理知能,並提供各校諮詢相關具實務經驗專家人員管道,以符性平法立法意旨。
高雄女老師長期霸凌學生…威嚇「把你切開判死刑」 教育局要求解聘
高雄一所國小的女老師傳出不當管教,不但以言語、肢體霸凌學生,還不准學生喝水、上廁所,尿褲子也不准換,導致班級至少3人身心受創就醫,氣得22名家長憤怒連署要求解聘。高市政府啟動調查程序,今(7日)調查報告確認霸凌成立,該名女老師的下場也出爐了。據了解,這名女老師年約55歲,在國小帶班1年多,班上28名小二學生不少人出現焦慮、做惡夢等症狀,因為老師放話「我絕對會偏心」,還說一些和「死」有關的事,還不准學生喝水、上廁所,還曾拿書本打學生,家長溝通都沒改善。家長錄音蒐證,錄到很多誇張言語,上課教到「刑」字,竟問學生「要不要過來我把你切開判一次死刑,我告訴你喔,以前最恐怖的死刑不是切脖子喔,是切肚子。你說切脖子比較恐怖還是切肚子?」還曾對學生說「把你煮熟、放冰箱裡」、「窗簾線吊死小孩」等,造成學生陰影,回家後把娃娃吊在窗簾線上。這名女老師在學校任職10多年,是長期慣犯,被她教過的學生,曾在上課時想上廁所,結果被訓斥「你是不是膀胱無力、屎尿多」、「一天到晚都要上廁所」,害學生上學都不敢上廁所,還有至少3人因長期言語、肢體霸凌身心受創,上課喝水、上廁所都會被處罰,氣得班級22名家長連署要求校方解聘該名女老師。針對此事,教育局啟動府級霸凌調查程序,督導學校依法停聘涉案教師3個月並展開調查。今天調查報告確認霸凌成立,該名女老師已構成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教師解聘要件,教育局要求校方依《教師法》規定,教師若有霸凌情事,應予解聘,且應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教育局並將追究行政責任,以維護學生權益。《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教育部調查委員全數外聘惹議 教團對新制持不同立場
為完善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教育部17日宣布修正「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以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對於新制度,教育團體持有不同看法。教育部長潘文忠17日表示,為確保調查的公正客觀性,有關校事會議調查委員將全數外聘,並從去年起已培訓11梯次的校事會議調查委員,超過1000位人才庫成員。根據新制度,涉及教師法特定解聘事項者,學校將組成調查小組,並將行政調查報告送交校事會議,但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指出,教育部培訓的外聘調查員在研習時被要求在調查報告中列出《刑法》上的犯罪行為,並做罪犯認定,導致培訓調查員感到困惑,也引起基層教師的恐慌,因此對新制度提出反對。對此,潘文忠今日出席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進行專題報告,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修正已經過一年的諮詢與討論,邀請家長、教師、校長、兒少權益團體及地方政府參與,召開超過60次諮詢會議,目的是建立一個更公正、專業的不適任教師淘汰機制。他強調,新制度將全面外聘調查委員,並從教育部的人才庫中挑選3至5倍人數供學校評選,希望能避免行為人,還有調查委員之間有私人關係,以確保調查公正客觀。潘文忠指出,教育部從去年起已培訓11個梯次的校事會議調查委員,目前已經有1000多位的人才庫成員,其中有80%都是基層教師,其餘包括心理師、社工師、法律人員及家長代表等,新制度特別明確邀請學校教師會和家長會代表參與調查,以確保多元、客觀的意見在調查過程中被考慮。
台大婦科名醫再涉下藥性侵4女業務 檢警大動作搜住處逮人
台大醫院鄭姓名醫去年3月遭女業務指控下藥性侵,雖然提告不起訴,但另有4名女業務陸續提告鄭男性侵,台北地檢署昨(8)日指揮警方前往其住處以及台大醫院辦公室搜索,且將鄭男帶回地檢署訊問。據了解,鄭男否認下藥性侵,檢方複訊後,諭令40萬元交保。立委范雲今年3月間在立院召開記者會,指出有多名女性業務遭台大名醫鄭男藉了解商品之名,邀至居酒屋聚餐,疑似藉機下藥帶至汽車旅館性侵得逞,當時有3位被害當事人現身記者會,更控訴台大打算召開教評會審理鄭男復聘案,此舉無疑讓被害人受到二度傷害。回顧案情,去年間1名女業務提告名醫鄭男下藥性侵,案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包括調閱女方醫檢報告,未查出其體內有藥物殘留反應,且女方指自己被撿屍,但監視器卻錄到她神智清楚,能自行走路,事發當晚回家後,她還傳LINE給鄭男報平安,提及「感謝老爹」等字句,認定鄭男涉案罪證不足,將他不起訴處分。不過,後續另有4名女業務對鄭男提告下藥性侵,台北地檢署持續調查,昨日指揮警方搜索鄭男住處,將其帶往地檢署。據悉,鄭男否認涉案,辯稱是4名女子心生埋怨,才會指控性侵,且自己先前案件已獲不起訴,強調此為醫院權力鬥爭下之迫害。北檢複訊後,諭令鄭男40萬元交保。而台大醫院於去年6月,對醫師鄭男提起倫理調查,最後判定違反醫師倫理規範、醫界倫理紀律宣言等,並於同年年底解除職務。台大校方教評會去年底,已依教師法針對該教師決議暫時停聘6個月,靜待調查,但因地檢署,及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均未認定涉案教師成立犯罪或違法情事,因此,涉案教師依法向台大教評會申請復聘,目前台大教評會未沒作出決議。
台大婦科名醫被控下藥性侵4女業務 檢警約談釐清案情40萬元交保
台大醫院婦產科鄭姓名醫,日前被4名女子指控涉嫌下藥性侵,去年底台大已將該醫師停聘接受調查,但在台大的性騷防治委員會作成性騷擾不成立的決議後,該教師今年申請復聘。立委上月舉行記者會抨擊此事,檢警8日再度將該醫師傳喚到案並赴鄭的住處搜索,又返回台大醫院辦公室搜索,事後由警方直接送往地檢署由檢察官詢問,但他矢口否認犯行。檢方訊後,諭令40萬元交保。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這位名醫2022年被藥廠女業務提告性侵,之後又有3名女業務出面指控被以一樣手法侵害,據調查,2023年3月間 ,鄭姓醫師被數名受害者共同舉行記者會,控訴與其餐敘時疑似被下藥與性騷、性侵事件,該醫師最先被一位藥廠女業務控告性侵,該女指控在2022年因公務需求,單獨和該醫師在北市某居酒屋餐敘,飲用該醫師準備的葡萄酒和餐廳開水後,突然昏迷,醒來以後就裸體躺在汽車旅館。她揭露此事後,陸續有人驚覺被以一樣的手法侵害,報案後並透過立委發聲。這名藥廠業務事後向台大醫院及台灣大學申訴後,卻遭不受理,延伸該校對所屬教授兼任醫師之管理疑義,且凸顯性平法制缺漏,監察委員紀惠容主動立案調查。台大校方今年3月指出,此案其中一名被害人,已於去年對涉案教師提出刑事告訴,經台北地檢署偵查後做成不起訴處分;被害人不服並提起再議,經台灣高等檢察署發回後,由台北地檢署再偵查結果仍為不起訴處分;另兩名檢舉人所提的檢舉案,經台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審議後,決議為不成立性騷擾。台大校方教評會去年底已依教師法,針對該教師決議暫時停聘6個月,靜待調查,因地檢署及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均未認定涉案教師成立犯罪或違法情事,因此涉案教師依法向台大教評會申請復聘,目前台大教評會還沒作出決議。民進黨立委上月為此召開記者會,呼籲不要復聘狼醫教授,警方8日上午前往鄭住處逮人,並在住處搜索後又前往台大醫院搜索,發現其辦公室已搬空,僅剩下一個教學用的實驗室。鄭到案後喊冤,有一人是藥廠女業務,主要希望鄭能夠使用藥廠產品才親近鄭,但是後來沒有選用,可能因此才會心生不滿,另外3人則是上門邀約投資基金產品項目,其中還有一人要以陪睡當代價均遭鄭拒絕,所以才提告性侵。該醫師否認性侵等指控,辯稱是遭被害人挾怨報復,包括母親以及妻子都替鄭抱不平,這位醫師私下也曾向友人透露,這兩年的遭遇,是因醫院權力鬥爭下遭迫害。警詢後,將該醫師帶往北檢複訊,全案仍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偵辦中。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高雄國小班導言語肢體霸凌學生!禁上課喝水、上廁所 22名家長連署指控
高雄市一所國小近日驚傳有22名家長連署向教育局指控班級導師,帶班1年多來出現數次言語辱罵、肢體霸凌學生等行為,導致學生身心受創、害怕上學,連上課喝水、上廁所也被處罰,搞到最後至少3人就醫。家長為此要求教育局還給學生公道,更要求解聘老師避免再有學生受害。目前高雄市教育局已組成霸凌調查小組進行調查,由校方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並暫時停聘老師3個月接受調查,最快本月調查結果出爐,後續會依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22名家長控訴,該名班導帶班1年多後,孩子開始出現焦慮、壓力大等症狀,甚至頻頻做惡夢,家長為了保護孩子錄音蒐證,竟錄到老師上課會辱罵學生白目、欠揍、大尾等語,甚至還拿書本打學生眼睛,導致學生跌倒撞到桌子,眉角受傷流血。此外,該名班導還會講一些血腥的誤導性內容,例如腳斷掉1小時不會怎樣,把手切下來1天都不會死,血流太多綁起來就好了等等。更誇張的是,該名班導處理學生糾紛時,竟還問其中一位當事人想怎麼樣?「跟他媽媽講?道歉?報警處理?還是拿美工刀把他砍死?選擇你要的」,讓學生非常恐懼。還有學生在午餐時間查看菜色,否認有插隊行為,老師竟稱「我也沒殺人啊!我真的沒殺人!但是我很想殺人!是嗎?」嚇壞一眾學生。更令家長氣憤的是,孩子竟然連上課喝水、上廁所都要被處罰,導致孩子上課不敢喝水,但下課喝水又怕上課想上廁所,因此整天沒喝水,不然就是有孩子上課尿褲子被嘲笑,或是上課肚子痛想上大號,強忍到下課才去。有家長坦言,1月下旬已陳情教育局,迄今仍無下文,要求教育局加快調查速度,還給家長一個公道,並從嚴處分解聘老師,避免再有學生受害,展現市府反霸凌決心。對此,教育局表示,教師疑似違反教育法規及體罰學生疑義案件,校方於1月19日接獲檢舉資料及人民陳情案,24小時內進行校安通報,並於1月22日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決議成立調查小組,並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校事會議),決議組成調查小組釐清疑義。教育局續稱,調查程序因兼顧受訪者意願及多元資料蒐集,在法定調查時間內訪談疑似被行為人及家長、案師及相關人員及檢舉佐證資料。自1月28日起已依檢舉者提供學生名單,依受訪意願及受訪時間完成學生或其家長訪談;另同步訪談案師及相關人員以釐清案情,並於3月1日完成訪談,調查委員刻正撰寫調查報告,教師將依調查結果及教師法規辦理。教育局也重申,高雄市對校園霸凌事件零容忍!具體協助校園落實反霸凌,確保被霸凌的孩子都能獲得必要協助!這起案件升級為府級霸凌調查事件,接獲陳情即督導該校確依相關規定查處,並定期回復查處進度,另依循相關學生需求,進行全班性或個別化的諮商輔導。
台大醫性侵多名女業務將任教授 范雲:切勿復聘狼師
立委范雲6日與三位性暴力被害人開記者會,控訴多名女性業務該台大醫院醫師藉機下藥後帶至汽車旅館性侵害,雖然該名狼醫已被醫院解職,卻可能被台大校方復聘,擔任台大醫學院的教授。范雲與被害人呼籲,台灣大學以及台大醫學院,維護生師權益,守護性平底線,不應於3月8日召開的教評會復聘狼醫教授,切勿成為國際婦女節最大的諷刺。范雲指出,去年3月她和同樣三位被害人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一年後,三位得再次出面,她感到非常沉痛,也非常佩服她們的勇氣。去年,范雲揭露,多名女性業務遭該名台大醫師藉了解商品之名,邀至居酒屋聚餐,疑似藉機下藥後帶至汽車旅館性侵害。台大醫院一度推開被害人,直到記者會後,才於去年6月向該名醫師提起倫理調查,最後判定其違反醫師倫理規範、醫界倫理紀律宣言,違背專業醫師形象、職業道德及社會大眾對醫師之期待,並於同年年底,解除其醫師職務。范雲表示,該名加害人雖於去年12月遭台大停聘接受調查,然今年1月,台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卻以「缺乏充分證據」為由,做出性騷擾不成立之決議,並且將於3月8日婦女節當天召開台大校教評會,討論該名醫師所提起的復聘案。范雲指出,該名加害人作為婦產科教授,已有至少六位女性指證曾遭其侵害,也被醫院依據違反醫師倫理而解職,如此惡劣,怎能繼續擔任教職?校園相較醫院,是一個權力更加不對等的環境,台大繼續聘用這樣的教師,要如何保障學生權益?難道台大及台大醫學院對教師的倫理標準,低於台大醫院對醫師的倫理標準嗎?范雲強調,去年12月監察委員紀惠容已調查此案,並指出台大未依《教師法》及相關函釋積極查處,疏於善盡教師管理及性別事件防治之責任,對涉及刑案的教師並未積極進行調查。結果,今年台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卻作出性騷擾不成立的決議。
「做什麼都被投訴」…《教師法》修法通過如同被廢武功 老師難為無法管
15歲國中生遭同學以彈簧刀刺死,引發社會譁然,基層教育工作者坦言,《教師法》修法通過後,老師等同被廢武功,無管教權利,額外指正有偏差行為學生也易被扭曲為貼標籤、霸凌,遭學校調查、社會公審,搞到老師為難不敢管,認為「最該負責的是教育部,以及民進黨執政這些年三讀通過的修法」,讓老師綁手綁腳、窒礙難行。在中學校園裏,老師已管不動、也不敢管學生。少子化家家生的少,每個都是寶貝,孩子在學校一有風吹草動,家長立馬衝到學校找老師理論,有些家長來頭不小,老師根本無力招架,有時根本表面上形式管管,最後什麼事都沒有,學生也沒得到教訓,更不懂自己做錯了什麼,下次又犯同樣的錯,甚至變本加厲。尤其現在網路發達,各種網站都有,每個學校幾乎都有「靠北XX」網站,上面每天幾乎都有同學上去靠北學校的事,老師也成了靠北的對象,甚至公審霸凌老師,由於網站是校外人士佈建,校方根本管不到,也無法要求下架,老師只能明哲保身,能不管學生就不管。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表示,目前教育現場的教師形同被廢武功,不能糾正學生(口氣不好也被投訴)、不能處罰(連罰站都是體罰);針對「有問題」的學生,老師若給予額外指正,都可能被扭曲為霸凌,最後可能變成不敢管,形成惡性循環。基層教育人員說,老師不能叫學生罰站,因為是體罰,只要被家長或學生投訴,就會被送去校事會議,得自證沒霸凌學生、貼標籤,甚至被透過媒體在社會公審、PO在網路被酸民叫罵的風險,身心折磨讓老師無法專心準備教學,學校被搞得像法院也無法辦校,讓老師有苦說不出,也擔心被學生報復、撂人在校外堵人,令人大歎老師竟變成「高風險行業」。新北一名國中校長則表示,此案雖是偶發事件,但是已給教育界很大啟發,認為偏差行為的孩子心情上須被包容、行為須被約束,但並非每位老師都具備這樣管教能力,畢竟青春期的孩子行為變化大,學務訓導人員也不好找,老師遇到困難不要靠一己之力,可求助校方,透過團隊合作正向輔導與管教,及外部的警政、司法資源協助,將偏差學生導回正途。
遭民進黨發言人批政治凌駕學術 台大院長回擊:搞認知作戰
台大社科院上週五舉行院務會議,現任社科院長蘇宏達續任案遭過半數否決。據民進黨發言人謝佩芬於個人臉書指出,主要原因為蘇宏達院長先前一手強勢主導台大學倫案,將政治手段凌駕學術倫理,造成院內同仁的不認同。對此,蘇宏達表示,謝佩芬大搞認知作戰,并且無端製造假訊息,甚至還編造他本人心境,公開造謠。民進黨發言人謝佩芬、台北市第三選區(中山、北松山)立委參選人謝佩芬24日表示,台大社科院院長蘇宏達尋求連任,但遭院務會議被過過半數代表否決。謝透露,據院務委員消息,主要原因是蘇宏達院長之前一手強勢主導台大學倫案(林智堅、鄭文燦論文抄襲案),將政治手段凌駕學術倫理,造成院內同仁不認同,導致昨天社科院院務會議中,超過一半的人否決蘇宏達續任院長。 謝佩芬指出,按台大校務規定,如果院務會議代表否決,蘇宏達仍可以尋求全院老師投票,做第二次補救,但他也放棄這個機會,代表蘇宏達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及社會觀感,也相當清楚。她强調,身為台大校友,聽聞此訊,感到非常遺憾。作爲一名老師,應當把學術倫理放在第一位,主動拒絕政治黑手進入校園,但蘇宏達院長卻違背使命與社會責任,為特定的政治立場服務。 對此,蘇宏達25日於個人臉書發文回應,林智堅、鄭文燦論文抄襲案,陳明通違反教師法案,都是依法組建委員會,按程序辦理。所有抄襲或違規的認定,都經所有委員無記名投票,並達三分之二以上支持才能確認通過,凡未達三分之二部份一律不成立。審查過程全程錄音,所有資料亦完整保存。審定報告書最後也都必須經校方核定,並可隨時供教育部訴願和法院行政訴訟使用。針對謝佩芬表示,「蘇宏達可以尋求全院老師投票,做第二次補救,但他也放棄這個機會,代表蘇宏達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及社會觀感」。蘇宏達表示驚訝,「我根本還沒有決定是否要訴諸全院教師及院務代表投票」,謝佩芬就開始製造假訊息,甚至還編造出他本人的心境,公開造謠。蘇宏達强調,他始終堅持台大校方應立即依法公開上述審定報告書以昭公信,方能阻卻如謝佩芬等有心人士惡意栽贓。蘇表示,他本人過程之中依法行事,捍衛台大榮譽,絕不退縮。
全教總公布年度10大教育新聞 拿下冠軍的議題又是這題
年關將屆,教育團體「全教總」(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循例公布2023台灣十大教育新聞暨新聞評論,而拿下「冠軍」頭銜的議題是藍綠白三組總統候選人政見中都觸及的「雙語教育議題」,這也是「雙語政策」連續第二年蟬聯全教總公布的台灣十大教育新聞冠軍。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台灣的雙語教育政策可以用「剪不斷,理還亂」形容,連賴清德、侯友宜、柯文哲三位主要政黨總統候選人,都不約而同表示要檢討雙語教學政策,但卻都擋不住「雙語」這列火車繼續向前開。他指出,第一線教育工作者現,許多客家、原住民語等特色課程,都因英語(雙語)的部分而改弦易徹,明明本(土)語,已有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本土語教育,竟然不敵沒有任何課綱(規定),沒有任何法源依據的英語(雙語),這是台灣教育很大的諷刺,希望未來不論誰執政,都能真的檢討重視這些問題,讓整個教育現場,回歸多語台灣,英語友善,把英語課好好教好,回歸英語專業進行處理。全教總一直對台灣的雙語政策非常有意見,甚至抨擊三位總統候選人的雙語教學政策主張「都有問題」,質疑雙語政策已經嚴重干擾各級學校正常教學,但教育部長潘文忠日前在立院表示,英語能力是學生很重要的競爭能力,推動雙語政策有其必要性,且在方法、策略上也會兼顧學生基本學科能力,不能本末倒置,只承諾會不斷「滾動檢討」,由於各界對此議題看法不一,預料選後還會繼續吵下去。除了雙語政策外,教育部對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機制、以及總統候選人大撒幣,則分居年度十大新聞的第二、三名。針對不適任教師的處理,全教總指出,教師法修法上路3年來,建構以校事會議中心的處理流程,但由於對學校的不信任與配套措施不足,不適任教師新機制反讓學校疲於奔命,嚴重影響校務運作。排名第三名的則是「總統候選人大撒幣」,全教總說明,明年一月總統選舉就要投票,各陣營不斷釋出利多,特別是私校與高教,雖然政府擴大教育投資是好事,但國家整體預算就是有限,必須嚴肅面對台灣經濟成長分配不盡公平以及「租稅負擔率」明顯落後先進國家之事實,只要無法同步提升教育經費,只是不斷增加教育支出,恐有排擠現有教育施政的疑慮。其他入選十大教育新聞還有退撫基金撥補問題、特教法修法以及代理教師權益等,也都是連兩年進榜。而幼教、國教、高教議題也全數進榜,全總總希望藉此提供三組總統候選人參考,未來能讓爭議的教育政策回歸正軌。
教育部設「謝曉星條款」 涉性騷性侵…學術榮譽將被撤銷
原子能委員會前主委謝曉星涉及性騷擾女下屬,引發頂尖學者操守問題的討論。教育部24日修正發布《設置學術獎辦法》及《設置國家講座辦法》,增列「謝曉星條款」,得獎者若涉及性騷擾或性侵害,將撤銷或廢止他們的獲獎人資格,並追回或停止撥給個人獎金。謝曉星擔任原能會主委時,2022年11月被媒體爆料言語性騷、肢體碰觸女下屬,並利用上班時間帶女下屬搭公務車到咖啡廳視訊兼課。2023年1月11日,行政院認定謝曉星對女性部屬言行不當,已不適任主委職務,即日起免職。謝曉星過去在中山大學任教時,主要研究實驗(計算)熱流學、熱傳增強在工程上的應用,他曾在1996年獲學術獎,及在2003年、2009年兩度得到國家講座主持人殊榮。國家講座主持人每年可獲200萬元獎助,連續3年;學術獎得主可獲90萬元獎金。但依之前規定,學術獎或國家講座得主只有涉及違反學術倫理,教育部才可撤銷或廢止他們的得獎人資格。像謝曉星這樣涉及性騷擾者,教育部莫可奈何,朝野立委因此要求把漏洞補起來。教育部近日修正《設置學術獎辦法》及《設置國家講座辦法》,新增得獎者若涉及違反《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或第十五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主要是性騷擾或性侵害),經其服務機關(構)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屬實,教育部提請學審會審議通過後,撤銷或廢止他們的得獎資格。教育部表示,學術獎得主若於得獎前涉及性騷擾或性侵害,將撤銷他們的得獎資格,並追回榮譽證書及獎金;若是在得獎後涉及性騷擾或性侵害,將廢止他們得獎資格,並追回榮譽證書。至於國家講座主持人,若是在得獎前涉及性騷擾或性侵害,將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撥給的個人獎金;若是在得獎後涉及性騷擾或性侵害,將廢止其得獎資格,並停止撥給個人獎金。在獎助期間被教育部撤銷或廢止國家講座主持人得獎資格者,將停止撥給教學研究經費,已撥給且尚未執行者,應即停止執行並繳回。
桃園女導師「9度侵犯學生」懷孕生子 被判17年6月…終身不得任用
喪盡天良!桃園一名國小女老師,在擔任班級導師期間,竟多次對班上一名男童起色心,9度發生關係,還因此生下1個孩子,直到男童畢業升上國中,其父親發現2人過於親密報案,事情才東窗事發。法院審理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女老師17年6個月有期徒刑。根據判決書,女老師是男童國小五、六年級的導師,明知男童未滿14歲,卻明知故犯,不顧對方明確表達拒絕,在2020年2月~6月間,多次強行侵犯得逞,後來懷孕產下1子,經過親子鑑定,確認生父是男童。針對指控,女老師否認性侵,辯稱只有發生過1次,還是被男童強迫的,更稱男童有給承諾,「他有表示希望我當他的女朋友,他會稱呼我老婆」。男童則解釋,第1次是發生在寒假結束後開學第1天,被要求脫掉褲子,雖然有點抗拒,但因為不敢反抗就照做,結果老師主動上來,「我那時候沒有想要跟老師發生關係以後,變成他的男朋友」,直到最後1次,他開始覺得老師是他的女朋友,「我那時候有喜歡老師」。法官審理認為,男童的證詞具體明確,若不是親身經歷,很難詳述相關情節,而女老師為成年人,也是男童班級導師,本應盡為人師表之義務,卻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對學生進行侵犯,造成對方身心健全及人格發展產生不良影響,考量犯後否認之態度,至今也未與男童家屬和解,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2次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強制性交、7次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合併處17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教育局表示,女教師在2020年9月26日遭學校通報性平事件而停職,經性平會調查該教師情節重大,學校依據教師法予以解聘、終身不得任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代理教師找嘸人1/北市師資連15招找嘸人 廣開教甄員額鮭魚返鄉都是成因
過去常聽見偏鄉缺教師,但今年連台北市都缺代理教師,萬華的西門國小開出代理老師職缺從第一次招考起,直到第十五招都還找嘸人,多所位於精華地段的國小開學前代理師資還找不齊,新北市也有學校傳出招考9次的情況。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此現象不只和代理教師全年聘,也與全台正式教師大開缺有關。2021年全國各縣市因疫情而停辦教師甄試,解封後,各縣市紛紛大舉甄選正式教師,今年教育部進一步要求各縣市代理教師比例必須低於8%,全台同步開出6200個正式教師缺,許多早已取得的教師證的代理老師紛紛「上岸」,加上今年全台各縣市代理教師薪資統一齊頭為12個月全年聘,不少代理教師認為雙北物價高,因此選擇返鄉任教。一名李姓代理老師透露,原本代理教師聘期大多是從每年開學9月1日到隔年6月30日學期結束,過去只有嘉義市與金門縣初聘就有12個月薪資,而台北市則是續聘後給滿12個月,其餘縣市代理教師薪資則是10個月到11個月不等,等於7月至8月會有兩個月空窗期,無法請領失業補助,加上代理老師兼職規定多,又須校方核准,往往讓人卻步。過去各縣市代理老師各有10至12個月不等的聘期,今年由桃園市長張善政開第一槍,宣布市內代理老師全年聘,隨後各縣市跟進。(圖/報系資料照)《教師法》授權地方政府自行規定代理教師聘任期限,因此各縣市聘期不一。去年底立法院通過提案,要求教育部修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自今年8月開始,必須給代理教師12個月聘期,然而今年2月份,桃園市長張善政開第一槍,宣布市轄國中小及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皆有完整聘期,隨後全台縣市宛如骨牌一般全都跟進。教育部也宣布將補助全國112學年度第一學期(8月1日起)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所需經費差額之50%,爾後將由各縣市編列預算經費保障代理教師權益。一名台北市資深學校行政人員指出,雙北教師甄試大多較早舉行,有代理老師後來也考上家鄉的教甄,在北部經濟壓力較大等因素放棄北部職缺。另為因應國教署考核項目之要求,各縣市教師甄選大量開缺,原就取得教師證者幾乎人人都能「扶正」為正式教師,教師需求大的反而招不到代理教師。對此,台北市教育局表示,台北市本學年度教師甄選作業為5月20日、桃園市5月28日、新北市6月4日、高雄市6月18日。今年聘不到代理教師是與教育部整體政策及全國師資制度相關,雙語類科及英語科開缺人數增加,惟報名人數無隨之增加,致缺額未補足,後續若仍招不到代理老師,會由校內教師或聘請退休、兼任教師協助課務、行政、導師職務,不會影響學生受教權。 2021年,台南女中開出12個正式教師名額吸引1984人報考,今年全台大開正式教師缺,許多代理老師紛紛上岸。(圖/報系資料照)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根據她在社群上的觀察,雙北去年就有缺師現象,但大家僅以為是疫情影響,並無意識到師資不足以及漸漸沒有人要當代理老師的問題,原先台北市代理老師有教師證即可以年資敘薪,初聘雖只有11個月,但是續聘可為12個月,算是全台條件不錯的,但今年全年聘之後對北市衝擊尤其明顯,師資開始有往中南部移動的趨勢,開學前不再是聽到偏鄉缺老師,反而是都會區缺老師。除了雙北國小代理教師荒之外,偏鄉教師荒也是一大問題,黃湘仙坦言,偏鄉缺老師原因不外乎就是生活基礎條件不吸引人,「交通不方便,容易斷水斷電,不想去是人之常情,所以才有偏鄉加給,鼓勵大家前往偏鄉任職」,而早在全國修法以前,離島去年早有12個月完整聘期,當時就已發現離島區域老師缺額減少,可見其實只要把福利往上提升,缺師的問題就會往下緩解。
陳明通出席「榮退儀式還獲獎」…台大社科院長氣炸:校長立即下台 校方回應了
前國安局長陳明通因「門下弟子」林智堅論文抄襲,遭台大學術倫理審查認定有違失,但情節不致解聘而保住退休金,並在今天(12日)出席台大榮退儀式與受獎。對此,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怒批陳明通獲獎,是「羞辱台大莫此為甚,陳文章校長必須立刻下台」。曾要求教育部和台大依法公開陳明通、林智堅、鄭文燦三人審定報告書,以及發起連署準備在校務會議提案公開審定報告書的蘇宏達,在臉書直呼今天看到陳明通受邀出列時,「驚訝的說不出話來,完全無法理解」,並當場反映要求停止頒授陳明通任何獎項、刪除其名並請出場,因為「頒獎陳明通,不就代表同意林智堅、鄭文燦被認定抄襲對陳明通被認定違反教師法是世紀寃案的歪論嗎」?蘇宏達強調,該儀式是「每學年開學後,感謝、表揚並榮耀為台大辛勤付出數十年甚至一輩子的教師、行政同仁、工友、警衛等。不論位階、角色,他們都為台大盡心盡力、負責奉獻,值得所有後輩感謝」,因此儀式不僅極其隆重,由校長主持,所有副校長、校一級主管、各學院、校一級中心主任全部受邀;受獎者則常常白髮疏疏,「但總是笑容可掬、滿足地接受校長的授獎」。因此,蘇宏達認為已被認定濫用台大名器、嚴重斲傷台大校譽、至少已2位學生碩士論文被認定抄襲、迄今仍拒絕道歉的陳明通,沒資格出席該儀式並領獎。但陳文章校長收到反映仍堅持公開頒獎陳明通,「羞辱了同樣受獎的前輩、在場觀禮的主管、所有過去同被表揚的退休人員,以及整個台大百年校譽,完全喪失了擔任台大校長的資格。頒獎陳明通,羞辱台大莫此為甚,陳文章校長必須立刻下台」。對此,台大回應該儀式是循往例舉行的年度「名譽教授、卸任主管暨退休人員茶會」,陳明通因獲教育部核准退休名列今年度台大退休人員,因此按例由校長代表學校致贈一份紀念品。
高中生遭師長霸凌輕生亡…學務主任僅遭記過惹議 市府開鍘:停聘1年
台中豐原高中今年初發生前學務主任不當管教學生情事,學校查證屬實,學校教評會卻僅做出記過處分,妥適與否引發各界關心。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為捍衛當事人權益,依法主動介入取代教評會,今(1日)召開專審會。經委員就法規面、制度面、程序面審慎審議後,認定有停聘必要,決議對前學務主任處以停聘1年。教育局也將要求學校徹底檢討教評會審議程序,提升妥適性,儘速汰除不合時宜的校規或獎懲規定。教育局指出,依教育部規定,學校負責調查不當管教,校方調查認定前學務主任等人不當管教成立且情節重大,但對前學務主任僅記過處分,教育局針對該校教評會議決行為人停聘、解聘、不續聘程序違反教師法第14、15、18條規定程序,經要求覆議,學校教評會仍維持記過處分,因此教育局主動介入,依教師法第26條今日召開專審會,依法取代學校教評會功能,就該案行為人是否涉有教師法停聘、解聘、不續聘情形進一步嚴審嚴辦。教育局表示,今天專審會開會,會中當事人由律師陪同與會,充分表達意見,陳述自我主張或補充相關資訊提供委員參考;當事人離場後,委員經個面向審慎討論,最終決議依教師法第18條教師行為違反相關法規,認定有停聘之必要,將前學務主任停聘1年。至於主任教官部分,教育局說明,專審會審議的對象是指具有教師身分的人員,主任教官不具教師身分,另有依法懲處的法規及管道;教育局已依據學校函報調查報告結果,召開人評會審理並決議對主任教官記過2次處分,並已報中央權責機關核定。有關學務創新人員,學校依據調查報告及其處置建議予以記過1次處分,據了解學務創新人員已申請離職。此外,教育局要求學校徹底檢討教評會召開、審議或決議程序,提升所屬有關知能,避免造成決議「出於錯誤之事實認定」、「有違一般公認之價值判斷標準」、「法律概念與事實關係間之涵攝明顯錯誤」、「違背解釋法則」等有欠妥適而有違法之虞。教育局也提醒學校就現行校規及學生獎懲規定詳加檢視,儘速汰除不合時宜之規定或措施,應尊重學生自主權,校園安全管理措施亦應與時俱進,符合教育基本法第8條第2項規定,以維護學生權益。◎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高中生輕生案霸凌校園調查不成立 台中教育局介入要求嚴審嚴辦
台中市1所市立高中日前傳出學生疑遭霸凌輕生案,校方首次調查結果遭退回,但重啟調查仍認定霸凌不成案,教育局29日說重話,強調無法接受,要求校方盡速出面解釋;對於不當管教部分,該局直接提專審會,9月1日將就前學務主任是否涉「停聘、解聘、不續聘」嚴審嚴辦。該市立高中疑似校園霸凌案,校方今年6月26日函報調查報告至台中市教育局,教育局審閱後認為仍有若干外界關注事證及疑點待釐清,退請學校重啟調查。如今開學在即,調查結果8月出爐,校方表示,經霸凌因應小組重新啟動調查,仍認定前學務主任為管教失當,霸凌案不成立。教育局對此昨重話強調,已正式行文要求校方盡速出面解釋,以示負責。另依教育部規定,霸凌及不當管教須由學校負責調查,該局曾行文學校,指學校對該生在校期間遭不當懲處長達1年半,符合霸凌要件,應屬霸凌成立,要求嚴審嚴辦,但學校調查結果霸凌竟仍不成立,教育局無法接受。至於不當管教部分,學校調查認定成立且情節重大,卻對前學務室主任僅送考核會記過處分。教育局強調,依據學校調查報告,學校相關行為人不當管教,對學生造成身心傷害情節重大,該局認懲處與調查結果不對等,要求學校送教評會依教師法檢討有無「停聘、解聘、不續聘」必要。教育局指出,由於懲處與調查結果不對等,學校教評會決議明顯無法受社會公評,該局主動介入,依教師法將全案逕提專審會審議,取代學校教評會功能,將就前學務主任是否涉教師法「停聘、解聘、不續聘」情形進一步嚴審嚴辦。全國各縣市安心專線192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安親班老師呼學童2巴掌 管教不當判賠10萬
高雄某國小擔任課後安親班老師李姓女老師多次體罰、打1名男童耳光,被家長發現提告、求償50萬元。一審判李女須賠償10萬元,李女強調男童說詞不實、上訴至二審高雄地院,法官認定李女在原審已承認呼男童2巴掌,確實管教不當,駁回她的上訴,判賠10萬元定讞。2020年9月,9歲的洪姓男童放學後參加學校舉辦的課後安親班,疑似遭李女體罰,出現拒絕上安親班的行為,在家長逼問之下,男童才吐露老師曾動手打他。家長聽了相當不滿,向校方反映後,社會局介入調查,認定李女不當管教,予以裁罰,男童家長也另對李女提告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一審法官認為,李女確實對男童體罰,造成男童心靈受創,判賠10萬元,李女不服上訴。李女質疑男童說謊,強調「只是徒手打男童,沒有踢或用水壺打,男童對此也提不出證據,被打也不是沒有原因」,還說自己畢業後曾到3所小學擔任自然科老師,之後幾乎都在補習班工作,斷斷續續工作才足以糊口,還一度因健康因素沒有收入。看了1年的病、好不容易健康有些起色後,才進入補習班任教,沒想到遭男童指控此事。事件發生後,李女不但再度失去工作,只能靠國家弱勢補助勉強度日。李女也質疑社會局調查有瑕疵、男童家屬敲詐,要求法官重新調查。但二審法官認為,李女已坦承曾動手呼男童2巴掌,依教師法及教育部所般布「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明令教師不得毆打、鞭打、打耳光、打手心、打臀部或責打身體其他部位,認定男童家屬求償合理,原審判決合理,最後駁回李女之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