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訓公司
」女老師被要求「每天買飯帶水」 婉拒後竟秒遭辭退!主管下場慘了
「早上我要一杯瑞幸中杯熱美式+雞蛋1個,永遠讓我有礦泉水可以喝。」近日,大陸上海一家知名教育培訓公司的女老師發文稱,主管要求自己每天早上幫忙帶早餐,她拒絕隔天就接到辭退通知,並被踢出公司群組,引發網友關注。該公司回應,已對主管劉某作出解雇處罰,當事女老師目前在職,後續將恢復正常工作。綜合陸媒報導,一名暱稱「過兒」的小紅書網友發文稱,自己剛入職一家教培機構1個月,工作內容是給學生上課,但劉姓女主觀希望她當助理,還要她每天早上幫忙帶早餐。由於剛上班經濟緊張,根據聊天記錄,女主管詳細列出每天的餐食標準,比如「早上我要一杯瑞幸中杯熱美式+雞蛋1個」、「永遠讓我有礦泉水可以喝」,並稱每週一會提前預付飯錢。在網友建議下,「過兒」以經濟緊張為由向對方要求預付飯錢,不料主管竟反問「今天為啥一直在問我要錢」、「你實在沒錢,要靠自己賺」。女網友透露,隔天人資約談自己,稱要將其辭退。當事人稱,自己將聊天記錄等打包發到公司群聊,沒想到遭管理員撤回消息並拉黑禁言,她感到「很無助也很可笑」。網傳截圖顯示,「過兒」任職的公司12日發布處罰通告稱,涉事的少兒事業部劉某,因違背公司價值觀,利用職權安排下屬處理個人私事,已經嚴重影響公司品牌聲譽,故與其解除勞動關係。該公司總部人力王姓負責人回應,當事人被踢出群聊,應該是其所屬的事業部自行組建的群聊,並非公司大群,應該是涉事領導劉某的個人行為。「我們這價值觀裡面…因為我們還是年輕人比較多的企業,沒有所謂的官本位思想。」王姓負責人說,公司獲悉此事後,立即核實並召開會議,對涉事的領導劉某作出了解除勞動關係的決定。目前,另一當事人、婁姓老師仍在職,後續將恢復正常工作。
休假日主管來電要求加班 女員工怒發文「我休息」慘被炒魷魚
一般人若在放假時接到主管電話,要求加班,內心肯定相當不滿。中國重慶一名劉女士就碰到,公司主管要求她去見客戶,氣得她在朋友圈發文抱怨:「周末休息不上班,誰也不要找我」,沒想到因此遭到解雇,她覺得不公平提告,法院審理結果出爐了。根據《央視網》報導,劉女士一間教育培訓公司的員工,某天周五晚上突然接到公司主管電話,要求她馬上見客戶,但她認為之前已經和客戶談好,沒必要花費放假時間來處理工作,當下她有點不開心,隨即在朋友圈發文:「各位學校的合作夥伴,如果安排在周六周日的培訓,不用給我打電話了,我休息,謝謝」。劉女士在朋友圈發文洩憤。(圖/翻攝自央視網)豈料,劉女士發了朋友圈,2天後接到公司主管電話,告知下周不用來上班,因為她在朋友圈的言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影響團隊氛圍、損害公司形象,對公司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因此解除和她的契約。劉女士發文後2天,遭到公司炒魷魚。(圖/翻攝自央視網)劉女士和公司溝通後,要求按合約進行賠償,但公司拒絕,經過勞動仲裁調節無效,劉女士便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法院審理認為,劉女士的行為雖然不妥,但無法看出對公司造成嚴重影響,並未達到消極怠工、玩忽職守、不服從管理和工作安排的程度。按照合約相關規定,法院最後判公司須支付劉女士賠償金,一共4萬9千餘元民幣,一審判決後,雙方均未上訴,但公司遲遲未履行支付義務,劉女士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上班摸魚被火掉⋯他不服拒交接 長官飆罵「最適合工作是墳場」反被告!還要賠錢
不少人都會想當「薪水小偷」,但若太明顯,被老闆發現就不妙了。大陸一名男子上班摸魚,被發現後不服長官要他自行離職或開除,竟不願交接工作。過程中,長官飆罵「他X的」、「墳場」等,反被告上法院。法院審理後,判長官需公開道歉,並且需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100人民幣(約新台幣443元)。根據陸媒《新民晚報》報導,小港(化名)2022年8月入職南昌某教育培訓公司,主要負責諮詢和招生,月薪約3000人民幣(約新台幣1.3萬元),而他的上司是劉姓男子。事發當天,小港表示,剛好處於學員考完的淡季,手頭上也沒工作,因此在辦公室打遊戲,怎料到劉男看到後把他罵到臭頭。小港指出,以為最多是懲罰,結果劉男給他兩條路,一是薪水算到當月15日自行離職,二是由公司這邊開除;面對勸退,小港直喊,「不能接受,我摸魚,你給我應有的處罰,這是沒什麼問題的。」他認為,其他人也在摸魚,甚至還有人沒進公司,為何只有他被這樣對待。一周後,劉男要求小港跟其他同事交接工作,雙方在電話裡爆發口角衝突;劉男在過程中大罵「他X的」,被小港錄音,成為證據。事後,小港要求劉男在全辦公室面前向他道歉,未獲得回應後,便告上法院,雙方對簿公堂。法官指出,劉男因工作問題在電話中辱罵小港,屬於侵害其人格權,甚至在群組裡痛罵「最適合你的工作可能是去墳場」等,言語明顯具有侮辱性,亦屬於侵害原告的人格權,審酌後判劉男應在群組公開道歉或將道歉聲明張貼於公司辦公室,而文字內容不少於50字,另外需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100人民幣(約新台幣443元)。
請病假3天遭開除 她怒告公司勝訴反遭「求償47萬」:一分錢都還沒拿到
大陸江蘇一名女子在一間教育培訓公司工作,先前她因身體不適請假3天,沒想到卻被公司認為是曠職,不僅將她開除,甚至以因其休假造成大量學員流失為理由,向女子求償人民幣11萬餘元(約新台幣47萬)損失,女子便提出勞動仲裁,目前尚未收到相關賠償。綜合陸媒報導,江蘇南京一名,薛女士在一間教育培訓公司工作,因平時常常加班,導致身體狀況不是很好,先前她因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院方開了1週的請假單,建議她在家休息;薛女士按照流程請假,沒想到事後公司認為她是曠工,將其開除且不願支付其當月工資。薛女士隨後申請勞動仲裁,判決薛女士勝訴,要求公司將拖欠的薪水以及非法解雇的賠償金,沒想到期間該公司以薛女士裝病曠工為由,反訴其賠償11萬餘元(約新台幣47萬)損失,理由是因其休假造成大量學員流失,致其無法經營,且向工商局申請註銷公司。至今薛女士尚未收到相關賠償,而該公司也未出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