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佈裸照
」 裸照 威脅 渣男女網紅全裸依偎「700年聖樹」 超瞎行徑觸怒峇里島人要關她入獄
俗話說入境隨俗,旅遊時多注意當地禁忌或是禮節想必會讓旅途更順暢,不過俄羅斯一名女網紅日前在印尼峇厘島上,居然全裸貼著巨樹搔首弄姿拍照,觸怒當地居民;原來這是棵擁有700年歷史的古樹,且是種在宗教聖地裡,網紅的行徑不僅褻瀆當地居民信仰,加上散佈裸照更有觸犯印尼法規,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若罪成恐判入獄6年。俄羅斯網紅在峇里島全裸貼著巨樹搔首弄姿拍照,觸怒當地居民。從照片可見,來自俄羅斯的網紅阿麗娜(Alina Yoga),全裸依偎在一棵擁有700歲歷史的聖樹上,照片曝光後引發當地民眾怒火,認為她的行為觸犯當地色情法,身為瑜珈老師的她,在Instagram上擁有超過1萬6千名網友追蹤,未料她分享與700年歷史聖樹合照,因為全身赤裸展現性感曲線,並把胸部依偎在大樹上,引爆峇厘島民眾怒火。阿麗娜目前已刪除原始照片,並且道歉。該聖樹位於塔巴南縣的巴巴干寺(Babakan Temple),在當地人心中是非常神聖的,因此在地民眾要求警方出面調查,眼見事情鬧大,阿麗娜趕緊將照片刪除並拍攝道歉影片,影片中她穿著衣服在聖樹下祈禱,「我向所有峇厘島與印尼人民,為我的行為道歉,我沒有要冒犯你們的意思,完全不知道這個地方所代表的意義」。阿麗娜趕緊將照片刪除並拍攝道歉影片,影片中她穿著衣服在聖樹下祈禱。警方發言人坎德拉(Ranefli Dian Candra)證實,阿麗娜已前往警局自首,案件正在調查中。阿麗娜自2021年11月起便居住在峇里島,依據印尼法規,阿麗娜涉嫌散佈色情內容,如果被判有罪,將面臨最高6年刑期與印尼盾10億元,約新台幣204萬元罰款,也可能被印尼官方撤銷簽證甚至驅逐出境。
超渣蘿莉控1/淫狼扮女設計師誘少女拍裸照 裝病住精神病院「緩刑就贏了」
台中1名有「蘿莉控」的徐姓渣男(徐男、27歲)假冒女服裝設計師,以徵「模特兒」為餌,誘高雄4名少女拍下179張猥褻照,落網後,檢警發現他曾以同樣手法在台中犯案,且為求減刑,還在精神病院裝瘋賣傻。他自以為天衣無縫,但因和友人「緩刑就贏了」等對話露饀,裝病伎倆遭檢警戳破!本刊調查,這齣裝病的「台版陰屍路」遭判9年的重罪案例,發生在2019年4月間,徐男當時使用暱稱「賴儀婷」、「Yi Fang Lai 」女性假名、假大頭照,在臉書上假冒自己是女性服裝設計師。徐男以徵模特兒為誘餌,和高雄4名分別年僅12至15歲少女成為臉友後,再向少女誆騙「當模特兒拍寫真集有收入」、「拍攝代言衣服有錢賺,衣服可免費穿」等理由利誘,再以「檢查少女身體是否有疤痕」為由,要求少女拍下裸露胸部、下體及肛門等猥褻照。其中一名13歲少女為了一圓模特兒夢,聽從徐男謊言,拍下以棍子插下體仿「性虐待」SM等多達64張猥褻照,徐男逐一收集4少女猥褻照後,不僅一毛錢都沒給,還隨即封鎖對方。被害少女害怕裸照遭徐男傳播,心生畏懼下告知父母後報案,高雄市刑大科技偵查隊展開調查,警方先透過「美國國家失蹤及被剝削兒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 Exploited Children) 」,向臉書公司調取徐男帳號破案,並在雲端查扣大批少女裸照。徐男為求減刑裝瘋,和友人對話時嘲諷精神病院像「陰屍路」。(圖/翻攝畫面)檢警調查時,發現徐男2016年曾因和台中13歲少女發生關係,又散佈裸照,在台中地審理時,徐男為求脫罪,請跑去精神病院住院一周,因和友人在通訊軟體一席對話,引用火紅的美國影集「陰屍路」,形容醫院「根本陰屍路」,病患像「殭屍」,裝病脫罪因此破功,遭台中地院一審判3年10個月有期徒刑。徐男在台中所犯案件,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期間,又犯下引誘高雄4少女裸拍案,徐男在台中案件二審被判3年7個月有期徒刑,因惟恐高雄案件也遭判重刑,又二度使出裝病技倆,由於精神鑑定未過,高雄高分院因此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重判徐男9年有期徒刑。徐男渣男蘿莉控的行為,二度想裝瘋賣傻企圖逃脫罪行,卻因無意中引用全球跟風的「陰屍路喪屍潮」一席話以及精神鑑定未過關,讓他破功,接下來,他將在牢裡度過比遇到喪屍更可怕,失去自由得蹲苦窯的牢獄生活!
超渣蘿莉控4/不知悔改!惡男再誘高雄4少女拍裸照 恐遭重判開始裝憂鬱
專門引誘國中少女的「蘿莉控」徐姓男子(徐男、27歲),因和台中13歲少女發生關係,又散佈裸照,台中地院一審判3年10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期間,徐男竟又假冒服裝設計師,引誘高雄4名少女裸拍179張猥褻照。徐男涉及台中少女案部分,今年4月被台中高分院判處3年7個月有期徒刑,徐男眼見前案遭判,唯恐誘高雄4少女裸拍案也遭重判,仍試圖以憂鬱症脫罪,所幸裝病精神鑑定未過關,遭重判9年。高雄高分院二審法官,調閱徐男過往的就診病歷,認為徐男在高雄所涉案件時間和台中所犯下的少女案,法院委由草屯療養院鑑定徐男的精神鑑定日期相近,加上高雄法官也委請高雄凱旋醫院鑑定,結果也證明「徐男犯案當時,並無精神障礙、明顯幻覺妄想或心智缺陷、重大精神疾病狀況」。法官並認為徐男以詐術讓少女拍下裸照和影片,犯罪行為均需事前計劃,過程中也涉及主動對他人進行欺騙及操控,這些都需要清楚的思考,並非恍惚或精神解離情況下可為之。徐男審酌,徐男先前已在台中犯下前案,仍不知悔改,又犯下高雄4少女裸拍猥褻照案,導致被害少女受害創傷深,至今仍無法原諒徐男,還請求法官應對徐男從重量刑。二審法官審理後,認為徐男惡性重大,因此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重判徐男9年徒刑。
桃園孕婦沒錢生孩!「拍裸照擔保」借高利貸 年息559%還到崩潰
桃園市1名陳姓女子前年懷孕,卻無力支付生產費用,只好找上1名詹姓男子借錢,殊不知對方竟是高利貸業者,年息高達420%至559%,還被要求拍裸照做擔保,無奈她當時走投無路只好答應,事後因無力還款,遭詹男威脅將裸照散佈至臉書社團,嚇得她報警處理。桃園地院審理後,依重利等罪判處詹男有期徒刑1年7月;可上訴。判決指出,陳女2018年間因經濟拮据,無力支付生產及各項生活費用,遂透過「台灣借錢網」網路廣告和詹男聯繫,前後共借貸3次,金額分別為2次3萬5000元及4萬元;被害人指出,詹男當時表示,借款需扣除手續費、第一期利息,所以借3.5萬元只能實拿3萬元,還需拍裸照做為擔保,自己急需用錢,只好答應。還款部份,雙方當時約定每10天為一期,每期利息為10%,年息高達420%至559%,陳女最終無力還款,隨即遭詹男威脅散佈裸照,並以「還是我直接翻臉」、「各大社團PO」,「我要的只是讓公司交代」、「如果他喇叭你去害到我」、「我是會當瘋子喔?」等語恫嚇,使被害人心生恐懼,決定報警處理。詹男到案後辯稱,他和陳女約定本金還完後才補貼月息三分,並沒有收取利息,且自己當時提議以機車或3C產品做為擔保,是對方以「臨盆在即」、「丈夫不予理會」、「坐月子的錢被偷」等理由博取同情,並苦苦哀求他以拍攝裸照方式做為擔保,若屆時無法還款,可PO到各大社團等,才會答應借錢給陳女。桃園地院勘驗雙方對話紀錄,發現拍裸照是詹男主動提出,且確實多次傳送恐嚇訊息給陳女,因此不採信其說詞,審酌被告前有多次重利前科,詎仍不思循合法正當途徑獲得財富,再度乘人急需用錢之際,以貸放重利之方式,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利息,甚至以散佈裸照方式恐嚇,最後依重利、危害安全等罪合併判處1年7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開副本、公開妳照片」 男子要脅散佈裸照逼女子還錢
苗栗縣1名鍾姓男子(32歲)日前透過網路認識1名郭姓女子,並在2019年9月同意借款1萬元給郭女,大約一個月之後因為催討不成,鍾男爆氣,傳訊給郭女要脅「開副本,公開裸照」,台南地院法官依《恐嚇罪》判處鍾男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鍾男借款給郭女同時,要求她拍攝裸照、私密影片作為擔保,但事後郭女無法還款,鍾男在去年10月12日傳訊郭女,要脅「就不要逼我開妳副本,公開照片、影片,讓妳在台南丟臉待不下去。」郭女因為擔心自己裸照遭外流,馬上向警方報案。而鍾男到案後則辯稱,郭女遲遲不肯還錢,電話也都沒接,似乎想賴帳,他在盛怒之下,才會傳訊給郭女,並堅稱沒有恐嚇的意思,不可能真的公開私密照片或影片,鍾男在法庭上提到「開副本的意思是在臉書上敘述她欠錢的行為,照片會打上馬賽克處理。」最後,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鍾男確實以「公開不雅照片、影片」的相逼,不採信他的說詞,且鍾男犯案後堅持不認罪,再加上他有《妨害性自主罪》前科,最後依《恐嚇罪》判處鍾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渣男威脅散佈裸照逼少女上床 「12點前沒回就分享出去」
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22歲)日前使用交友軟體「ROOIT」,認識了一名女子安安(化名),兩人相識之後,頻繁使用通訊軟體聊天,甚至會互傳裸照,但在2018年1月,劉男竟用裸照恫嚇安安,若不與他發生性關係,就要在網路上散佈安安裸照,安安不得不答應,最後被劉男連續依不同方式性侵得逞,新北地院法官依《強制性交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劉男2年3個月、其中5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4年,6小時法治教育。判決書指出,劉男在2018年1月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了安安,兩人在通訊軟體上,會互相傳送裸照,但是劉男竟用安安裸照,威脅必須要跟他發生性關係,安安擔心自己裸照恐遭散佈,會影響清譽,不得不答應劉男,到新北市一間汽車旅館與劉男發生關係,先是用手指、跳蛋性侵,最後將自己生殖器放入安安下體,以威脅方式性侵得逞。但是,劉男竟還不滿足,毫無悔意的傳訊息給安安「雲端還有備份」、「12點前沒回我就直接分享出去了」再次威脅安安,想要再來一次,安安不堪其擾,便向警方報案。新北地院法官考量,劉男開庭時坦承犯行、也與安安達成和解,最後依《強制性交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劉男2年3個月有期徒刑;其中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可上訴。
妻子婚後發現丈夫「驚人舉動」 才結婚2年就怒提離婚
新北市有名新婚妻子才結婚不到2年,就發現她的丈夫有個可怕的習慣,讓她身心飽受折磨,嚇得再也無法跟對方繼續生活下去,怒向法院訴請離婚,而法官認定這段婚姻發生破綻已無法復合,因此判准離婚,且丈夫還須賠償妻子數萬元。這對夫妻在2017年結婚,本應該是幸福美滿的婚姻生活,但婚後妻子才發現,原來丈夫有吸毒惡習,且由於丈夫的工作在桃園,但他不願意天天通勤往返住家,2人聚少離多,感情也因此漸行漸遠。期間妻子還發現,丈夫趁機偷拍她的裸照,還把這些裸照製成影片,接著傳給妻子的10多位朋友,丈夫甚至把這支影片張貼在妻子的臉書動態中,讓她感到難以見人,因此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並且要求丈夫賠償60萬元。事後庭訊時,丈夫並未到場,也無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認定丈夫確實有吸毒惡習,且未經同意偷拍、散佈裸照,嚴重侵犯妻子的隱私,加上2人的婚姻也確實出現破綻無法復合,因此判准離婚,丈夫則須賠償10萬元給妻子,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