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併
」 金管會 中信金 新光金 台新金 少子化演唱會操盤手2/小公司扛下五月天、劉若英大型演出 周佑洋緊隨音樂產業轉型起舞
國內演唱會龍頭業者必應創造董事長周佑洋創業前的歷程,幾乎是台灣流行音樂的演進史。他從燈光音響搬運工到唱片公司活動宣傳人員,在隨科技發展從黑膠唱片、CD、MP3到唱片公司大整併,一路不離不棄走在同一條音樂大道上,終於在他26歲那年,製作了第一場演唱會。在接受CTWANT記者專訪,周佑洋提到自己學生時期就嚮往「辦演唱會」,從基層做起,先是搬運燈光音響搬運,2年後轉入「金瓜石」,搖身為活動宣傳人員,接著又進入「瑞星」,工作內容不變,但檔次高了一些,從跑工地、廟會變成跑校園,從開車變成搭國內班機。「那時沒高鐵,每天早上5點多飛嘉義、飛台南、飛高雄,可能唱一到兩場,再趕最後一班飛機回台北。」「唯一不一樣就是多了LiveHouse演出,偶爾能夠參與一個300到500人小型演唱會設計。」沒多久,瑞星併入上華,接著上華又被環球併購,周佑洋就一路跟著轉。從搬音響到活動宣傳到電台宣傳,周佑洋仍不放棄製作演唱會的夢。(圖/周佑洋提供)1999年,「朋友捎來訊息,『滾石』缺『電台宣傳』(人員)!」,周佑洋回憶,「雖然不是活動宣傳的缺,但他是夢幻公司滾石耶!怎樣也要去!」當時正值電台發展蓬勃,有飛碟、台北之音等電台,滾石歌手發片宣傳期都有1次中南部電台宣傳,周佑洋加入滾石後負責排藝人電台通告,帶著藝人從新竹、苗栗一路到高雄,行程中的某天傍晚或晚上會排上一場簽唱會。「滾石發片量大,我1個月大概負責2張專輯,一年做10幾20張,雖然每個藝人不同,但流程大同小異,兩年也就膩了。」從活動宣傳到電台宣傳,周佑洋學到「發行唱片的過程及運作,要怎麼做宣傳、行銷。」也是在這時候認識五月天。2000年網路崛起實體唱片式微之際,周佑洋離開滾石,被在電台時期認識的主持人陳樂融網羅,創立音樂網站做串流,「那時找來10幾個工讀生,把手上的CD轉成MP3做分享,讓大家收聽。」他直白地說,因為找不到獲利模式最後喊停。恰好滾石老同事想出來開製作公司,就問他要不要一起做,周佑洋一口答應,一共3個人的小製作公司,辦起陳昇演唱會,接手老東家滾石大小案子,更扛下五月天的「十萬青年站出來」、「你要去哪裡」以及劉若英第一次在台大體育館的演唱會。「那時候就是接演唱會也接簽唱會,還有陳昇的跨年場。」就這樣過了4、5年,音樂產業又有了新動盪,「當時最大的客戶滾石也開始整併,把很多外部公司都併回來,包括『魔岩動態行銷』,也是做演唱會的單位,滾石就沒有理由再把活動外包給我們。」這間寄居蟹製作公司業務大幅下滑,周佑洋的老闆想轉型做經紀人,3人分道揚鑣,周佑洋繼續走在通往演唱會的路上。周佑洋也負責過多場劉若英演唱會。(圖/報系資料照)
招不到司機!彰化縣「這5路線公車」調整班次、減班
許多行業都面臨缺工問題,連客運業者也不例外!彰化客運與員林客運經營彰化縣市區公車,近日宣布因為招聘不到司機,啟動減班計畫,調整1路、2路、8路、13路、19路公車班次及路線,需要搭乘的民眾多加注意。交通處指出,因為新冠肺炎疫情關係,乘車客流受到嚴重影響,雖然疫情過後部分搭乘人次略有回升,但轉業的駕駛沒有因此回來,導致全國各縣市市區客運駕駛招不到人。彰化5條線路調整班次、減班的車次如下:●【1路】彰化-台鳳社區-彰化火車站路線:10月1月起,原06:15班次調整為06:25發車,該班次繞行「台鳳社區」後,由中山路接續07:10由彰師大進德校區發2路A「彰化-保警-彰化火車站(延駛彰師大進德校區)」。●【2路】彰化-保警-彰化火車站路線:自9月21日實施路線整併減班,只行駛2路A「彰化-保警-彰化火車站(延駛彰師大進德校區)」,且只在週一至週六行駛,週日及國定假日停駛。●【8路】臺鐵田中站-高鐵彰化站-北斗-溪州公園路線:9月21日起只保留8路A路線行駛。另外,因應明道大學停招,公車調整行駛動線,不停靠「交流道」、「五號仔」、「明道大學」、「溪州服務站前」、「明誠宿舍」這5站。●【13路】彰化-花壇-大葉大學路線:自9月21日實施減班。●【19路】彰化-二林(經國道1號)路線:9月21日起實施減班,每日往返各6班。
高檢署辦研討會強調「護國土」 展打擊環保犯罪之決心
臺灣高等檢察署與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19日在桃園名人堂大飯店舉辦「113年檢警調環林強化查緝國土保育及環保犯罪研討會」、「金環獎頒獎典禮暨表揚誓師大會」,邀請法務部、環境部、農業部、內政部、經濟部、財政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所屬單位及其他相關機關共同與會,並由行政院政委林明昕主持表揚及誓師大會。高檢署表示,為維護國土永續發展,避免遭人為破壞影響公共安全,並遏止利益團體及黑道介入,原訂有「查緝河川盜濫採砂石及濫墾殖山坡地破壞水土保持」、「查緝森林盜伐」及「查緝環保犯罪案件」三個執行方案,為更有效整合、提昇查緝量能,整併後重新頒訂「檢察機關查緝國土保育及環保犯罪行動方案」,並將科技執法、查扣不法所得、回復原狀列為行動方案的重點,展現從嚴追訴、守護環境正義與公益之決心。高檢署協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於7月5日至8月28日,依上開行動方案啟動「加強查緝國土保育及環境犯罪專案」,全國同步執行查緝行動,國土保育案件總計執行74件,環保案件總計執行192件,搜索252個處所,查緝到案人數共782人,已聲請法院核准羈押41人,查扣不所得近新臺幣9000萬元,並評選出10位查緝有功人員。研討會以「檢察機關查緝國土保育及環保犯罪行動方案」規劃與執行、「振興山村經濟消弭盜伐」以及「查緝環保犯罪之環境回復原現況及精進措施」為主題,進行交流並分享經驗。行政院政委林明昕也上台頒發10位有功人員及18位金環獎得獎者獎狀及獎盃。
金金併三角戀27天落幕 金管會果斷決定值得喝采
金管會在中秋節前夕宣布、9月16日召開臨時記者會,宣布緩議(即駁回)中信金申請投資新光金進行「非合意併購」案,讓中信金8月底出手搶親台新金、新光金「金金併」所造成的紛擾在第27天落幕。市場都擔憂這場涉及規模鉅大的金控業版圖角力會越演越烈,沒想到,金管會能頂住壓力、及時出面,並堅守《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條賦予的主管機關監理角色,從市場健全發展及維護公共利益出發,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駁回中信金的申請案,更明確指出中信金對進行中「新新併」的合意併購用公開收購的突襲干擾,既便有適用法條,仍牴觸金融穩定與造成公共利益的不確定性,更明確指出中信金申請案的具體不足。這次金管會明快的處置,不僅讓金融市場盡速回歸穩定,也展現出維護金融秩序、確保合理競爭環境的決心,同時宣告金融整併的遊戲規則,對未來健全發展立下一致性規範,國人應予以高度肯定。金管會的審查意見點出中信提案至少有4大疑義與不足,才予以緩議,包括(1)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2)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3)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4)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上述每一點,金管會均詳實明確說明理由,足證金管會的用心及對業者申請案的尊重。另一方面,也間接證明中信金的申請案,本身確實就不是一個健全的提,既準備不足又是倉促成軍,與市場普遍看法不謀而合。金管會也明確表示,金融市場是特殊行業、合意進行中不能插入非合意收購而造成股東選擇的不確定性,因此在合意併購股東會召開前就提出惡意併購,將造成股東決策的不確定性而影響公共利益。此番表態,等同對金融機構併購的競合畫出明確紅線,實在是監理的一大進步,將為日後合意併購案提供更穩定的機制、降低潛在風險(即第三者藉機干擾)。另外本次也宣示非合意購併購以現金收購為前提,以確保股東權益。對未來非合意併購定調,足以讓有意者需衡量自身的財力不敢輕率為之,於啟動時能有更周全的規劃,避免紛爭,維持市場秩序。筆者認為,新政府處理上台後首樁金控整併案爭議,能夠明快處置,讓所有金融機構都吃了一顆定心丸,對未來併購案提供更健全發展的環境!金管會值得再一次的掌聲鼓勵。本文為讀者投書,不代表本台立場本文投書者 : 前僑光科技大學校長、現任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特聘教授楊敏華
全村挺一人3/十年九千億的教訓 DRAM+WiMAX深藏台灣科技業血淚史
日月光投控營運長吳田玉4日當著各國科技業者的面吐苦水,「最近我夜裡常輾轉難眠,半導體產業必須拿出天價的成本投資、打造工廠,很難想像未來十年要承受多少挑戰和痛苦、以及成本去達成AI的夢想。」讓這位67歲半導體老將失眠的源頭是,「我們經歷過2000年的網路泡沫,這都是歷史的教訓和學習。」台灣科技史多被認為是代工為主,但也有很多次,廠商想奪回產業主導權,甚至一度想聯盟合作,結果「身先士卒」,下場慘兮兮,例如陳水扁政府時期推動「兩兆雙星」產業政策,卻讓DRAM淪為「慘業」;就算是國際巨頭英特爾Intel要攜手台灣共同打造WiMAX聯盟,最後也以損失百億的血淚史收場。業者想起1990年代時的DRAM產業一片大好,茂矽的股票更被投資人戲稱為「卯死」(台語大賺),茂矽的EPS在1995年衝上12元,就是做DRAM製造。據DRAMeXchange的資料,台灣DRAM業者在2006年第四季時,全球市占率高達17.8%,但過了5年就下滑到只剩6.1%,同時間的三星則從24.9%躍升到44.3%,至今已成全球第一品牌。據統計,台灣的南亞科、華亞科、瑞晶、力晶、茂德五家業者,從2001年到2010年共投資了9千多億台幣,但帳面的長期債務卻已累積到1500多億台幣,而成立於1996年、台灣第一家量產12吋晶圓之記憶體製造廠的茂德,一路從德國英飛凌、韓國海力士、日本爾必達都合作過,但撐到2012年2月,仍宣佈破產下市。DRAM也曾是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寄予厚望的產業。(圖/報系資料照)前經濟部長尹啟銘曾向CTWANT記者談到那段歷史,他說,在2000年左右,台灣DRAM業者以技術移轉及合作研發為主,每年支付外國企業技術權利金總額超過200億元,因為沒有自主核心技術,生產技術及新產品推出時程落後外國大廠約一到二年,只能靠擴廠的規模經濟來競爭,韓國則因大力研發,新產品開發速度快、產品線廣,所以溢價也高,台灣業者靠景氣賺錢,碰上2008年全球金融風暴時就出現大問題。所以在2008年下半,馬政府時期的行政院基於掌握關鍵技術的原則,想讓台灣眾多廠商合作成立台灣記憶體公司(TMC),與日本DRAM主要廠商爾必達合作,當時爾必達願意提供智慧財產權且參與投資,台灣則由國發基金參與。「但當時各DRAM業者背後都有不同的技術合作對象,各家狀況不一,意願不一致,整併工程很難於短期完成;甚至DRAM價格一有波動,就影響業者的合作態度。」尹啟銘說,而後有媒體炒作輿論說DRAM是錢坑,在野黨阻擋國發基金投入預算,一再延宕後,產業情勢發生變化。2012年,爾必達宣布破產,這場「台日結盟抗韓」的希望落空。國內WiMAX產業發展不如預期,全球一動撐到2015年被撤照。(圖/報系資料照)WiMAX的故事就更坎坷了,曾參與過這項技術的工程師向CTWANT記者說,這個通訊技術最早於2001年被提出,2005年時,半導體龍頭英特爾 Intel 和當時手機製造商龍頭 Nokia 宣布進行 WiMAX 的合作計畫,涵蓋行動裝置、基礎網路建設、工業用市場的開發,當時的台灣政府以WiMAX 作為第四代通訊標準(4G)的發展方針。2008年時,政府陸續發出WiMAX 執照給大同、遠傳、威達、全球一動、威邁思、大眾等六家業者,各廠商花下大量投資與人力進行研發,沒想到後來大多數電信商選擇支持3GPP 所提出的LTE技術,因為LTE只要升級現有基地台即可,原本主導的英特爾也倒戈,在2010年宣布退出 WiMAX 市場,台灣瞬間成為4G孤兒,廠商們只好陸續認賠殺出,LTE成為台灣現在4G通訊的主流,全球一動則硬撐到2015年,NCC宣布不予換照後,當時的全球一動董事長章渝坪表示,損失超過670億元,也正式宣告台灣WiMAX走入歷史。
新光金併購三角戀27天落幕 台新金、中信金兩樣情給回應了
台灣金融史上可堪稱是頭一樁的台新金、中信金、新光金的「金金併」收購搶親三角戀之案,從8月20日中信金發布重訊宣布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歷經27天,出現重大轉折,由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領軍,與銀行局局長莊琇媛、保險局局長王麗惠、證期局局長張振山等三局局長共同主持16日臨時記者會,以四點緩議的理由宣布「沒有同意」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股權一案。對此,台新、中信與新光金控也給予回應了。台新金控表示,本公司感謝主管機關作出明智的決定,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依台新金16日的收盤價為基礎計算,出價14.42元,已超越中信金的價格14.33元,在此籲請雙方公司股東一起支持台新新光併,與我們一起走完成功的最後一哩路,共同成就未來更好更具規模的金控版圖,共創新時代。中信金控則表示,有關於1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宣布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案予以緩議,中國信託金控表示感到遺憾,尊重主管機關決議。新光金控也提出二點聲明,對於今日(113/9/16)晚間金管會基於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緩議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乙案,本公司予以尊重;強調新光金與台新金融控股公司合併案,自始至終將企業長期穩定發展放在首位,一切依法依規,並從各方利害關係人權益、雙方企業文化融合、業務互補及整合綜效等因素綜合考量,維護股東、員工、客戶利益,實現企業永續價值,後續仍將依相關法令辦理。金管會表示,針對中信金控申請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控已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持股比率10%至51%一案,經金管會審查後發現,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及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等疑義,故予以緩議。
金管會不同意併購「反對4大理由曝」 中信金搶親新光金失利關鍵一次看
金管會宣布,不同意中信金併購新光金,金管會給予四大理由。首先,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以投資及管理被投資事業為限,且此投資目的非為一般財務投資,係以合併或納為子公司為目的。故核准投資之前提,在於申請投資當時,金控公司應以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為要件,以避免影響金融機構經營穩定及妨害金融市場秩序。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目規定,中信金控應提出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本案申請前,新光金控董事會已通過與台新金控合併決議,並發布重大訊息。而中信金控申請計畫書載明,預定收購之持股比率為10%至51%,收購成立最低要件為10%,未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於無法確保對新光金控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未來金融市場秩序維持有重大潛在疑慮。且後續亦可能有投資標的因合併案等事由而變更,致與本次申請投資計畫不符等不確定性因素存在。對於上述疑慮,經檢視中信金控申請書件所提整併方案與說明,及對後續各項可能狀況之評估與處置,尚難認為足以符合於申請投資當時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其次,依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中信金控應提出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之釋出持股方案,惟中信金控釋股方案內容有欠具體,且若遲未能完成釋股,將有影響新光金控或中信金控股東權益、新光金控經營穩定與金融市場秩序等之疑慮。三、依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目,中信金控應提出被投資事業未來三年財務狀況之評估,新光人壽係新光金控重要子公司,檢視中信金控所提內容與依據,未顯示能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故難以確認中信金控具備對新光人壽財務狀況之掌握與對其確保健全經營之準備。四、中信金控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行新股為本次收購對價,雖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 8 條規定得以現金、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作為收購對價,惟該辦法適用於所有行業,金融業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等高度監理且涉及廣大消費者利益之行業。若屬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屬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故本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之公開收購。且公開收購辦法於91年修正,由核准制改為申報生效制後,迄今共計 195 件公開收購案,僅 6 件以股票為對價,2 件涉及證券商之併購,且公開收購比率均逾 80%。涉及收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均無以股票為對價之前例。而且目前唯一金控併金控之案例,也是採現金收購。
快訊/金管會「不同意」中信金併購新光金 四點理由予以緩議全文曝光
金管會16日晚上七時舉辦臨時記者會,副主委邱淑貞、銀行局局長莊琇媛共同主持,邱淑貞當場表示予以緩議,也就是沒有同意。由於準備文件不是很足夠,以10%~51%股權的計畫不是很完整,並欠缺具體的執行內容,且對子公司的財務認知不足,也未對增資提出完備計畫,且在換股、現金對雙方的股東權益是不足的。中信金控於8月26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股權計畫書,金管會依規定原應在9月16日之前給予准駁的答案,後於9月4日請中信金補件,因此准駁期限延到9月24日。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16日陪同主委彭金隆視察國泰世華銀打擊詐騙集團成果,會後接受媒體訪問台新金、中信金「搶親」併購新光金控一案,他強調合意併購、非合意併購在法令上是中性的,金管會原則與主管機關的責任,係維持金融市場穩定發展,大股東、公司高階經營人員等相關市場參與者也須有共同責任與認知,共同維持市場穩定與發展。以下為金管會對於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一案,予以緩議的新聞稿全文。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下稱中信金控)申請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下稱新光金控)已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持股比率10%至51%一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審查後發現,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及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等疑義,故予以緩議。金管會說明,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1條規定,金管會肩負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之責任,且權衡金融控股公司法(下稱金控法)第1條,金控法之立法目的在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等考量,進行本案之審查,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緩議本案之申請,理由如下:一、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以投資及管理被投資事業為限,且此投資目的非為一般財務投資,係以合併或納為子公司為目的。故核准投資之前提,在於申請投資當時,金控公司應以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為要件,以避免影響金融機構經營穩定及妨害金融市場秩序。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目規定,中信金控應提出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本案申請前,新光金控董事會已通過與台新金控合併決議,並發布重大訊息。而中信金控申請計畫書載明,預定收購之持股比率為10%至51%,收購成立最低要件為10%,未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於無法確保對新光金控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未來金融市場秩序維持有重大潛在疑慮。且後續亦可能有投資標的因合併案等事由而變更,致與本次申請投資計畫不符等不確定性因素存在。對於上述疑慮,經檢視中信金控申請書件所提整併方案與說明,及對後續各項可能狀況之評估與處置,尚難認為足以符合於申請投資當時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二、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中信金控應提出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之釋出持股方案,惟中信金控釋股方案內容有欠具體,且若遲未能完成釋股,將有影響新光金控或中信金控股東權益、新光金控經營穩定與金融市場秩序等之疑慮。三、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目,中信金控應提出被投資事業未來三年財務狀況之評估,新光人壽係新光金控重要子公司,檢視中信金控所提內容與依據,未顯示能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故難以確認中信金控具備對新光人壽財務狀況之掌握與對其確保健全經營之準備。四、中信金控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行新股為本次收購對價,雖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下稱公開收購辦法)第 8 條規定得以現金、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作為收購對價,惟該辦法適用於所有行業,金融業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等高度監理且涉及廣大消費者利益之行業。若屬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屬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故本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之公開收購。且公開收購辦法於91年修正,由核准制改為申報生效制後,迄今共計 195 件公開收購案,僅 6 件以股票為對價,2 件涉及證券商之併購,且公開收購比率均逾 80%。涉及收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均無以股票為對價之前例。而且目前唯一金控併金控之案例,也是採現金收購。金管會強調,金控公司均為金融市場上之領導公司,金融業經營更要得到社會與客戶的信賴,在併購上也要做各行各業的模範。金融市場雖然是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但任何併購行為不能有礙金融秩序與市場穩定,彼此競爭更要相互尊重,以建立金融市場專業形象並維持市場的秩序與穩定。本案並不影響金管會持續鼓勵金融機構透過整併,以擴大經營規模、發揮綜效與提高競爭力之施政方向。
陳佩琪曝買商辦明細 顏若芳提2質疑批財源講不清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13日表示,身為前台北市長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即使公布了濟南路商辦大約新台幣4,300萬元買房明細,但「錢從哪裡來」的關鍵還是沒講清楚。柯文哲日前遭爆,從2024年5月10日到6月11日,一共支出了4,300多萬元,疑似以自己或太太名義砸了4,300萬買商辦,外傳是由自己選舉所得到的補助款買房,引發爭議。儘管陳佩琪強調,這筆物件是透過仲介帶看,絕非財團引薦,購入原因也很單純,只是希望把柯文哲相關基金會跟智庫整併搬過來,加上離立法院非常近以利黨團8名委員就近開會,仍難杜外界悠悠之口。對此,顏若芳指出,儘管陳佩琪12日下午公布買房明細,但細看會發現,疑點至少有二:首先,資料只看得出陳佩琪買房的資金進出履約保證專戶的情形,錢從哪來還是沒揭露清楚;第二,匯款明細的備註欄中,雖然有逐筆手寫每筆匯款的匯入銀行與匯入日期,不過註記來自柯文哲的款項僅一筆第一銀行匯入的1,440萬元,而其他來自台北富邦銀行、合作金庫的幾筆紀錄,都沒有附註與柯文哲有關。顏若芳說,如果陳佩琪要完整釋疑,就應該連資金的來源脈絡一併揭露,現在這種半套式公開透明法,搞得四不像,愈解釋愈多問題,「實在很民眾黨式作風」。她呼籲,陳佩琪該拿出財源匯款與存摺資料,否則恐怕會愈描愈黑。※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中信金8點聲明曝合併後新名稱 「中信新光」金控、台灣新光人壽
中信金控於8月26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的股權計畫書,預定在9月16日之前會收到主管機關准駁的答案。最新進度是已針對公開收購股權案提出八點聲明,且就主管機關金管會銀行局等正式來文,對收購後的合併綜效、資本籌措及經營規劃等回覆,合併後擬建議以「中信新光」金控、保險擬以「台灣新光人壽」為命名方向;並無資本不足之疑慮。以下為中信金控8點聲明的全文。一、資本市場就是鼓勵多家競價,美國資本市場行之已久的非合意併購方式,就連一向保守的日本政府在2023年由經濟產業省(METI)宣布了一項有利敵意併購並能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企業併購指引—提高企業價值和保障股東利益」(併購指引),合意併購優先概念,在國際上並不存在。二、中國信託金控提供新光金控股東優質方案如下,價格較競爭對手溢價近3成;經營能力佳,反應在2023年ROE為14.64%較台新金融控股公司(簡稱「台新金控」)7.76%佳,今年上半年中信金控ROE增長至17.53%,較台新金控11.09%佳;在投資人的實質回報上,今年度現金殖利率為5.8%較台新金控3.3%高;資本強度健全,在公開收購案宣布後,中信金控在標準普爾的評等為BBB、中華信評的評等為twAA-皆確認、展望維持穩定,有信心面對未來可能的市場波動。三、有報載中信金控現在的財務不足以支撐新光金公開收購案,本公司針對新光金控的公開收購案,皆向主管機關申報、審核,同時資本健全度在法令要求範圍內,並無資本不足之疑慮。四、基於新光金控是歷史悠久的金融機構,由廣大的客戶群與員工累積60年下來的商譽,經營團隊討論未來合併後的金控擬建議以「中信新光」金融控股公司、合併後人壽保險擬以「台灣新光」人壽公司為命名方向,期待可以一起合作,打造國際級的金融機構。五、中信金控會是新光金控600萬客戶以及1萬6千名員工最好的選擇。根據統計,中信金控員工的薪資和福利水準為金控業界第一;未來若取得新光金控進行整併時,將提供三年員工工作權的保障,期待未來共同為合併後的「中信新光」金控一起打拼,打造亞洲領先的國際金融機構。六、中信金控為國內首家獨董過半的金融機構,日常營運皆在主管機關的高度監理之下,遵循相關規定,若有任何問題,皆會配合主管機關要求辦理。七、中信金控注意到有新光金控小股東呼籲政府機關要求注意新光金控委託書徵求的亂象,也看到這幾天惡意中傷中信金控各式廣告,中信金控特別聲明,絕對不會違規「價購新光金控委託書」,也呼籲同業要遵守相關法令。八、另外針對外界關心申請程序的進度,日前主管機關有正式來文,請中信金控針對公開收購後的相關議題,包括合併綜效、資本籌措,以及經營規劃等,都有相關提問,本公司皆如期如實回覆。
新竹客運宣布竹東山區路線「明起停止營運」 受影響7路線一次看
由於整體大環境的變遷,再加上少子化、疫情衝擊,以及私人運具的增加,導致客運乘客數量大幅減少。新竹客運在面臨長期虧損的情況下,營運許可證屆期後依然不畏艱難,堅持營運至今。然而,由於營運環境日益艱困,新竹客運不得不遺憾地決定結束公路客運竹東山區路線的業務。新竹客運說明,自今年9月1日起5609(含A支線)、5625(含A支線)、5626(含A支線)、5627、5630(含A支線)、5631及5634(含A支線)等7條路線移交由捷乘客運公司行駛;另5628、5629等2路線配合路線優化整併至5630路線發車;5635路線減班,移撥後詳細狀況請洽捷乘客運相關乘車資訊請洽該公司諮詢。新竹客運透露,捷乘客運也將接手新竹客運竹東站。自去年11年暫停營運的5634,也將自9月1日起復駛。另外尚未移交給其他業者的下公館站路線,其5608路自9月1日起,往新竹方向全班次不再繞駛竹東站月台。新竹客運表示,衷心感謝鄉親們長期以來對本公司的支持與信賴,過去能夠為大家提供便利舒適的交通運輸服務,是公司的榮幸。9月1日起將由新的業者接續服務,也期望鄉親們繼續給予支持。未來,新竹客運仍繼續提供國道客運(新竹-台北;新竹-台中)及新竹市區公車的路線服務,且將持續加強提升服務品質,期待有機會能為乘客提供舒適便捷的出行體驗,再次感謝鄉親長久以來的厚愛與支持。
台新若調高換股比例「中信會加價購」? 吳一揆這樣回答
面對記者詢問「若金管會沒有核准中信金併購新光金,會如何反應?」對此,中信金副董事長吳一揆28日在記者會上,神情自若地反問媒體說,「也可以假設說若金管會核准的話……」,他賣了關子說,「等金管會核准或沒有核准時,中信金再來回應大家。」目前該案未接到金管會通知補件等相關事項,核准期限為9月16日前。對於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27日大動作的對金管會喊話,「應該優先對待提出合意併購的新光金」,「給予一致性的監理,不應該核准採用『換股+現金』的併購股權計畫案……」「有機會評估調整併購的換股比例(意指調高換股)」以及質疑中信金大股東適格性等。中信金今天也大陣容邀請財務顧問等列席,在中信金總部舉行第二季法說會前召開記者會,由中信金副董事長吳一揆與金控總經理高麗雪共同主持。吳一揆先以昨天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的說法,表示金管會都說「中信金大股東適格性是合規的」(銀行局的說明係以該案為「中信金控」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符合大股東適格性」,他並說,「非常歡迎台新金提高合意收購換股比例」。至於,中信金是否有考慮「跟進加價?」吳一揆則說,不會回覆假設性的問題,但會隨時關注市場性的變動。中信金於8月26日向金管會遞件申請投資新光金控(非合意併購),並發出新聞稿表示,期許成為臺灣最大金控,邁向亞洲領先區域型金融機構,並協助國家關鍵產業的海外業務發展。中國信託金控表示,國內金融業市場長期存在過度競爭、業者家數過多等問題,缺乏達到具國際競爭力的規模,中信金控擬進行公開收購新光金控股權,若收購完成中信金控與新光金控合併後總資產將達新臺幣13.5兆元,資產規模排名臺灣市場第一,合併後中信金控規模將超過渣打銀行(香港)、日本野村控股公司、新加坡大華銀行等亞洲大型金控,成為亞洲第38大金融集團,跨出國內金融業者打亞洲盃、世界盃的第一步,並滿足國家關鍵產業的跨境金融需求,協助臺灣強化資本韌性及確保供應鏈安全。另外,中信金控可因本案通過,強化銀行、保險、證券三大業務發展,提供客戶更完整的金融服務,除銀行業務可擴大市占率之外,保險業務可藉由整併台灣人壽保險公司經驗,改善新光人壽保險公司經營績效,進而提升獲利能力,調整營運體質,至於證券業務則可補強中信金控第三獲利引擎,完善金融服務版圖。中信金控強調看好雙方合併綜效,未來獲利成長可期,提供新光金控全體股東相對高溢價,共創未來願景。若能順利取得主管機關通過此案,必可在保障雙方股東權益、員工生計、客戶服務之前提下,完成併購計畫,以充分發揮最大綜效、創造雙贏局面。
台新金憂被併重砲5點聲明「轟中信金干擾」新新併 總座:金管會應表態立原則
台新金控總經理林維俊27日就中信金對新光金提出的「非合意併購」(敵意併購)案提出五點看法,他強調中信金控過去數起併購案件涉及訴訟且部分還未結案,金管會應就大股東適格性有更高的道德標準,且應優先對待合意併購,不應同時還同意敵意併購,一旦台新金最終成功新新併卻可能又面臨「重婚」的另一波敵意併購,如此干擾合意併購,有違金管會的政策,金管換應明確表態「支持合意併購優先」立原則、立規矩。以下為台新金控總經理林維俊就「中信金非合意併購新光金」的五點看法完整內容。一, 合意併購是經過雙方很多的財務等評估,應該要受到優先的對待,突然受到敵意併購的干擾,導致破局,台灣未來就應該沒有合意併購的空間了。以後的市場就只剩下敵意併購的演出,這是有違金管會所稱的合意併購的政策鼓勵。二, 敵意併購的規範的原意,並不是要逼退合意併購,如果予以濫用會導致監理失序的風險,對整個金融整併也是沒有好處的,因為過去二十多年來的擴大導致金融業的規模與國際發展受限,所以才會在2018年就金控法上提出敵意併購的門檻減到10%,當時的金管會處理友表示,鼓勵合併併購為優先,且在金融整併上,雖有敵意併購但也不是要藉此來取代合意併購。三, 如果金管會用開放公平競爭的理由來同意敵意併購來干擾合意併購的話,這等於就是在政策上用同意敵意併購來干擾合意併購,這對合意併購的雙方本質上也是不公平,因為敵意併購不僅可以隨意地加價,提高合意併購者的成本,而且第一次他的收購只要達到10%就可以達到目的,這對合意併購的雙方依循「開大門,走大路」合法合規所付出的努力,這樣的結果程序爭議是有待商榷的。四, 若同意讓合意併購與敵意併購的程序並行的話,就算我們合意併購最終是成功的,但因為敵意併購方已經透過公開收購,取得標的公司的部份股份,到時候在轉換到新公司標得的股份時,這時候是否又可以藉此來干擾新成立金控公司的決策;又或者是金管會會因為個案,同意他在新成立的金控公司啟動另一波的敵意併購,這整個狀況不僅是耗損金融業造成亂象,也會造成金管會的監理很困擾的問題。五, 我們認為金融的整併應該首重市場金融秩序的穩定,和公共的利益,因此金管會在審視金控大股東的適格性時,應該要有更高的道德標準,看看中信金控以往的幾個併購案件,不僅有數起涉及訴訟的案件,及其負責人與親信都還有涉及訴訟當中,而且目前都還有未結的案件,所以我們認為在審慎大股東的適格性應該是金管會要考量的一個因素之一。綜觀以上五點的意見,我們會呼籲也期待金管會,應該要明確的表態來支持「合意併購要優先」,第三方應該不能以對方已經有合併併購的情況之下,還來發動敵意併購,才能為所有的金融機構未來整併方向立下原則,立下規矩,大家才有所遵循。
中信金搶新光金「每股14.55元」 目標收購51%股權…最快下周送件金管會
台新金和新光金早在2002年就傳出打算合併,直到日前終於公布以台新金0.6022股換1股新光金,不過中信金半路殺出,讓3家金控股東相當關注。中信金今(23日)晚7點半在證交所召開重訊說明會,宣布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控股份,每股合理價格收購價為每股新台幣14.55元,預計最快下周一、二遞件給金管會。中信金控今天舉行臨時董事會,發言人高麗雪指出,因應主管機關對金控整併所揭示審核的3個原則,包括程序須合法合規、維持金融市場秩序安定、保障股東權益,通過提高本案收購比例,上限從原25%提高為51%,有機會一次取得新光金控過半的股權。高麗雪透露,公開收購價格每股收購對價約為1股新光金控普通股,換發中信金控普通股0.3132股,及現金約新台幣4.09元,以取得新光金控10%到51%股權。若以中信金控近3日股價約每股新台幣33.4元為基準計算,每股收購價約新台幣14.55元(現金加股票),以上待取得主管機關投資核准後,再提報董事會通過主管機關核准的條件,同時也會再行公告。中信金控這次決議公開收購新光金控股份,相關價格除了經過專業機構評估,也考量未來合併後的綜效,將成為台灣第1大金控、第1大銀行,以及第3大壽險公司。以中信金控合併台灣人壽保險公司(簡稱台灣人壽)為例,合併10年以來淨值成長5.8倍,由新台幣240億元成長至到台幣1645億元,台灣人壽獲利能力也由合併前一年虧損新台幣18億元,近10年來累計至今年上半年,總獲利高達新台幣1173億元,營運體質和獲利能力獲得極大改善,足以見得中信金控有創造極大綜效的能力,而且能提出較高收購價格。中信金控總資產目前為新台幣8.38兆元,總市值為新台幣6494億元,相較新光金控總資產新台幣5.08兆元、總市值新台幣2136億元為大,金融產業整併以大併小,財務會比以小併大來得穩健。以合併台灣人壽的成功經驗來看,未來合併新光金控後,壽險業務員人數將從8千人擴大到1.9萬人,有助於提升壽險的新契約價值,循台灣人壽經驗可逐步提升壽險投報率到3.8%,來改善投資成效,雙方保險客戶數也將高達300萬人,可進一步與銀行進行協銷,未來如果進行整併,所有員工將會獲得更好的保障以及發展機會。因此,中信金控相信透過此次公開收購案,將可協助總資產規模超過新台幣5兆元的新光金控,創造出比台灣人壽更亮麗的經營成效,共同實現成為區域性國際金融機構的願景,並創造更高的股東價值。中信金控董事會相信,對廣大新光金控的股東來說,全體股東權益的保障與合情、合理、合法的選項,比單純的董事會合意更重要。本公司期望能獲主管機關核准,有機會給予新光金控全體股東,一個更好選擇的機會。
114年初等考試1月4日舉行 首次整併地方特考五等考試
考試院院會昨(22)日通過,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訂於114年1月4日舉行,並增設桃園、雲林、屏東、宜蘭4考區。考試院表示,這項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7個類科,暫定需用名額為528人,預訂於113年10月22日至31日受理報名,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考試院指出,114年初等考試是首次整併地方特考五等考試辦理。由於地方特考五等考試與初等考試性質相近,且舉辦時間僅相距1個月,重複報名與重複錄取的情形偏高,致地方特考提缺機關經常未獲分配錄取人員,造成無人可用的情形,經考選部徵詢各地方政府意見,自113年起停辦地方特考五等考試,併入初等考試取才,並增設一般民政、戶政及測量製圖類科,以改善機關用人情形,並減輕應考人重複報名與重複應試的負擔。考試院說明,為配合兩項考試整併,114年初等考試除原有的臺北、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及馬祖等11考區外,另外增設地方特考已有設置之桃園、雲林、屏東、宜蘭等4考區,以利應考人就近應試,免去舟車勞頓之苦。考試院補充,有關這項考試各類科需用名額情形,將公告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另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錄取方式等事項,分別依照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資訊將於受理報名前兩週載明於應考須知,請應考人留意相關訊息,並儘早準備,以利應試。
中時社論/接續無色覺醒的民意浪潮
從外科醫生到問鼎總統,柯文哲寫下的驚奇本應未完待續,如今卻因政治獻金假帳疑雲栽了跟斗。他個人是否將走下神壇尚不得而知,但民眾黨恐將就此跌落第三勢力的式微宿命,宣告台灣政治的主旋律又得面臨藍綠對抗、國家分裂的兩極對立。然而,主流民意早已厭倦惡鬥,民眾黨潰堤的民氣會流向何方,就端看誰能拋棄顏色政治、堅持中道理性路線,誰就有機會接續主導「無色覺醒」的民主浪潮。民眾黨陷茶壺風暴柯文哲引領的民眾黨一度對國民黨及民進黨構成威脅,但其興衰過程在台灣並非新鮮事,在此之前,第三勢力早已風起雲湧。若以1986年民進黨成立後的90年代為觀察起點,當時最廣為人知的第三勢力,就是由號稱「台灣第一民主戰艦」的朱高正,打著「國民黨爛、民進黨亂」旗幟於1991年成立中華社會民主黨,口號與後來的柯文哲極為類似,只是該黨在同年國大代表選舉全軍覆沒,隔年立委選舉也僅有他一人過關,隨後就與新黨整併而畫下句點。即使如此,第三勢力依然滾滾而來。以趙少康為首、國民黨少壯派立委組成的「新國民黨連線」,因與李登輝矛盾加劇而在1993年脫黨成立新黨,在1995年奪下21席立委,成為國會關鍵少數,但因內鬨而漸失影響力。爾後,在2000年由宋楚瑜成立的親民黨、2001年由李登輝創辦的台灣團結聯盟,乃至於2015年靠吸收太陽花學運紅利而生的時代力量,也都在不同時期攀上國會第三大黨。但無論他們的崛起際遇如何特殊,最終命運均趨於一致,若非退回小藍、小綠,就是被後浪淹沒。尤其,2008年立委選制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更是不利第三勢力生存。但何以這股力量仍能前仆後繼躍上舞台?因為,在他們背後都有共同的社會基礎,就是民間希望能有新政治力量打破藍綠二元結構,推動社會改革。具體而言,台灣朝野政黨的黨員總數,約莫只占全體選民的6%,無奈每當選舉到來,其餘94%都在政客催化下被撕裂成非藍即綠的政黨奪權工具。這種對立感,在319槍擊案後更形嚴重。20多年來,舉凡統獨、內政、兩岸、外交等各類國政,多以政黨色彩的二分法將問題簡化成「有我沒你」的對決,欠缺理性思辨互不相讓,不僅讓決策陷於偏狹,讓民主走向偏鋒,讓兩岸深陷僵局,就連建設都因而厚此薄彼。近日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聲稱「桃園以北大型資料中心不供電」,就是典型的用政策形塑社會對立。民意厭倦藍綠惡鬥如果說,「顏色政治」能迎來好結果就罷了,問題是歷經一次次的堅壁清野,人民生活有變好嗎?當無法欺騙自己明天會更好,無黨無派的多數台灣人怎會甘願被顏色牽著鼻子走?因此,沒有色彩包袱的新世代選民持續崛起,他們擺脫非藍即綠的慣性思維,厭惡被標籤綁架,這股沉默力量讓民主有了絕處逢生的轉捩點。因此,早在2018年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就以理性務實為基礎,針對藍綠惡鬥、經濟困境、司法沉痾、兩岸僵局,提出「無色覺醒十大主張」做為「真道理性、真愛台灣」的行動綱領,盼政治領袖能跳脫意識形態帶領人民走出困境,讓台灣人過更好的日子。柯文哲無疑是近年來最具代表性的第三勢力政治人物。2014年他在民進黨扶持下當選台北市長,爾後改以白色力量為訴求,在藍綠各具版圖的北市順利連任,進而在2019年成立民眾黨,於今年初成為三黨不過半的關鍵少數。然而此刻柯文哲因競選金流的一筆亂帳,加上京華城、北士科及台智光案,重創其公開透明、清廉的形象,改變政治文化的初心蒙上陰影。無論政治生命是否將走下坡,從他難改貢高我慢的習氣、識人不明的領導、忽左忽右的路線,即便最後從司法脫身,民眾黨卻可能提前淹沒在自家的茶壺風暴裡。民眾黨陷入創黨以來的最大危機,證明台灣確實不易有第三勢力的存在空間。但拒絕讓藍綠用意識形態決定國家未來的民氣,依然是台灣最大黨;期待政治人物用理性超越顏色的主流民意,也依然是公民社會的最後公約數。因此,個別的第三勢力或有生滅,但無色覺醒力量不死。誰能抓緊這股趨勢,誰就能創造下一波的政治新浪潮。
「台台合併」拒釋出超額頻寬被NCC罰900萬 調解細節曝:強行縮頻損害用戶權益
國內電信三雄之一的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2023年12月1日上路後,因逾期仍持有10MHz超額頻寬,沒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要求改正,NCC 14日再度以「不符網路設置計畫」開罰台灣大哥大300萬,目前累積開罰3次,加上兩次怠金共960萬。台灣大哥大提告爭取保住頻寬,並聲請停止執行,今(15日)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可抗告,對此,台灣大哥大也發出聲明,表示目前正與NCC調解當中。台灣大表示,自去年3月17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NCC違法附款,訴訟至今經雙方同意已進入司法調解程序,8月6日第一次調解庭上,NCC要求台灣大提出符合公眾利益及消費者權益之回饋調解方案,換取延後繳回譜頻期限至9月底,以利完成基地台整併,並在過程中確保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之上網權益。台灣大立即正面積極回應,庭後立刻赴NCC與官員討論細節。然而,NCC代表提出之回饋金和解方案,隨即在隔日8月7日遭NCC委員會推翻。回饋金方案遭推翻後,台灣大仍積極尋求調解,依調解庭上,NCC要求業者提出之公眾利益補償和保障消費者權益之兩大方向,於8月12日再提出4種公眾利益回饋方案,作為與NCC調解之選項,期盼NCC盡速從四方案中擇一做成決議,和業者達成調解協議,一起保護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之最大權益。回顧本案,NCC於2023年1月18日核准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同時允許台灣大可即刻展開網路整併,至2024年6月30日完成後歸還頻譜,網路整併期限共18個月。惟台灣大哥大為盡善良管理人之本份,依循主管機關指導於既有之法律規範內,為用戶爭取最大權益。依NCC指導,於2024年4月17日以及6月11日兩度向NCC申請展延。無奈NCC兩度以行政訴訟已在進行,駁回台灣大哥大展延申請,要求台灣大立刻繳回頻譜,亦即將犧牲280萬用戶整併過程上網之權益。截至2024年6月30日仍有22%工程有待完成,如果依NCC要求,於6月30日貿然進行全區縮頻繳回頻譜,未完成整併之基站數將直接衝擊超過120萬原台灣之星用戶,可能引發嚴重之客訴爭議、民間企業客戶之營業損失、在學生之學程受挫、影響急難救助需求等等。因此,為保障用戶權益,台灣大無法於6月30日繳回頻譜,持續追趕整併進度。「台台合併」後,台灣大哥大在1GHz以下頻段擁有60MHz,相較中華電信的40MHz、遠傳電信的50MHz,台灣大哥大處於優勢地位,因此NCC以附款明訂台灣大哥大不能保留這10MHz。據裁定理由,台灣大哥大本件聲請,是針對NCC核准「台台合併」行政處分的其中1項附款,也就是限期2024年6月30日前,須將1GHz以下頻段的超額頻寬10MHz,以自主繳回、轉讓給其他與台灣大哥大無關的電信業者,或與台灣大哥大無關的電信業者交換等方式補正。1GHz以下低頻段電波穿透性及繞射能力比其他頻段強,是影響室內收訊品質優劣的關鍵頻段,其他頻段難以替代。而電信用戶客訴通訊連線品質,7成都是室內收訊差,目前政府針對1GHz以下頻段僅釋出150MHz頻寬,被視為珍貴的黃金頻段,單一電信業者依法不得持有超過總頻寬的1/3。法官認為,本件行政處分的附款,是行政機關的「裁量處分」,人民若不服,應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而非「撤銷訴訟」、以免剝奪行政機關裁量權,至於提告後所選擇的暫時權利保護措施,應適用保全程序中的「假處分」制度,並非聲請停止執行。法官指出,開庭調查本件聲請時,已向台哥大闡明暫時權利保護制度類型的選擇,台哥大仍執意聲請停止執行、不願改為聲請假處分,因於法不合,無從准許。此外,台哥大本件聲請包含停止執行NCC依法開罰甚至可停止使用頻率等措施,法官認為NCC依《電信管理法》裁罰、於法有據,台哥大的主張不具備特別權利保護必要性,若受裁罰或其他不利處分,仍可提起訴願或撤銷訴訟救濟,屆時並得聲請停止執行,已足資保障權益。台哥大2022年2月向NCC申請合併台灣之星電信公司,NCC召開聽證會等調查程序後,2023年1月18日附條件准許「台台合併」,但合併後,因台哥大持有的1GHz以下頻率超出整體電信事業可用總頻寬1/3、達10MHz,NCC核准「台台合併」最主要的附款,就是要求台哥大不得繼續保留這些超額頻寬。台哥大主張失去這10MHz頻寬將破壞旗下電信頻譜完整性、損及約1000萬用戶權益,持續跟NCC爭取,NCC在附款到期前,已先罰台哥大2次怠金共60萬元,今年7月22日、8月2日以台哥大逾期仍未改正基地台網路設置為由,各罰鍰300萬元,14日第3次開罰300萬元,不僅可連續開罰,最重可停用頻率。
新北收購273筆高灘地規畫河濱公園 逾9成為閒置狀態
都會區地狹人稠,河濱公園成了民眾就近休閒娛樂的最佳場所,但新北市審計處報告指出,新北市11年間收購273筆私有河川高灘地,規畫闢建為河濱公園,僅使用11筆土地、占比6.16%興建停車場,尚有93.84%土地未活化。對此,高灘處回應,收購高灘地需與公有地整併為完整區塊才利開發,未來仍會每年審視評估及推動。為加速開闢河濱公園,提供民眾休憩使用,高灘處2013年起由新北市公共建設用地基金編列用地費預算,擇選位於境內特定範圍的河川高灘地區域內私有土地,辦理收購作業。審計處報告指出,新北市2013至2023年10月共收購273筆可供開發的私有河川高灘地,面積約6萬6930坪,截至去年10月底,僅使用其中11筆土地,面積3000多坪、占收購面積6.16%興建停車場,尚未開發使用的河川高灘地262筆,面積約6萬500多坪、占收購面積93.84%,其中有65筆可開發為兒童遊戲場、2筆可開發為公園,要求高灘處在不妨礙原規畫用途,將相鄰的國有及市有土地併入使用考量下,擇選適合短期使用或可依原定用途先行使用的活化利用。高灘處解釋,標買土地須達一定規模才能夠開放利用,且開放行為須符合當地需求及水利法規,每年都審視標買土地與既有公有土地整併情況,當土地達到一定規模,且與既有公共設施連結,即會規畫適合當地需求的利用方式。過去已推動停車場等利用方式,未來仍會每年審視評估及推動。對於收購的河川高灘地,截至去年11月有53筆遭占用或種植農作物,高灘處僅針對其中2筆高灘地收使用補償金,其餘遭占用的高灘地,僅令占用人限期自行清理,占用人逾期未清理,也亦未雇工強制清除或收取使用補償金,審計處也要求高灘處改善。高灘處回應,今年已針對疑遭占用土地逐一清查,因部分土地現場界址不明,陸續洽請地政事務所及測量廠商協助鑑界,完成後即清除地上物,目前已完成清除排占及收取使用補償金共51件;另2件標買時地上已有建物暫時無法清除者,均已陸續洽占用人收取占用補償金。
「未繳回超額頻寬」遭NCC開罰30萬元 台灣大哥大回應了
NCC於10日審議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台灣大哥大)屆期未履行合併案行政處分附款及不符網路設置計畫,及其所涉之基地臺核(換)發執照等兩項討論案,委員會決議,針對台灣大哥大未履行附款之部分,處以怠金30萬元;另就不符網路設置計畫部分,通知台灣大哥大於文到次日起3日內改正其網路設定,將900MHz頻段由10MHzx2改正為5MHzx2,以符網路設置計畫,後續倘該公司屆期仍未改正,將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後續NCC並將視該公司依規定應得使用之頻率範圍,辦理基地臺執照核(換)發事宜。對此,台哥大今(13日)回應,在不影響用戶權益的前提下,將於15日凌晨就局部已完成網路整併之基地台,關閉900MHz 5MHz x2頻寬。台哥大強調,因本案行政訴訟已進入調解,台灣大哥大盼與主管機關達成妥適方案,以求用戶權益得以確保。NCC說明,NCC就資源合理分配、有助於產業發展、維護用戶權益、維繫市場競爭及國家安全等因素進行審查考量後,於去年1月18日附加附款核准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案。該兩公司合併後,於1GHz以下出現超額頻寬,NCC要求台灣大哥大應於113年6月30日前,採自主繳回、交換或轉讓之方式改正,並經數發部核准,完成超額頻寬之處理。本案經數發部3日查復表示,該部至同年7月1日止,尚未收到台灣大哥大為前述履行附款之申請,顯見該公司屆期仍未履行前開附款,NCC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處以30萬元怠金,並請其於文到5日內履行附款,敦促該公司盡速向數發部提出前述履行附款之申請;NCC後續並將持續積極要求該公司履行相關法遵義務。NCC同時表示,台灣大哥大當時於合併案核准後,曾向該會提出營運計畫及網路設置計畫變更,並經核准在案。台灣大哥大在該會核准之網路設置計畫,明定自113年6月30日起900MHz使用5MHz×2。據此,後續NCC持續以電波監測站監測及實地量測等方式查測台灣大哥大基地臺使用頻段,測得該公司900MHz下行頻段使用之頻率範圍為930MHz至940MHz,與經核定之網路設置計畫不符。同時NCC並於113年7月1日及2日至台灣大哥大網路管理中心進行行政檢查,台灣大哥大亦自陳該公司目前900MHz使用之頻率範圍,並未依網路設置計畫辦理。今(113年7月10)日台灣大哥大到會陳述,除確認前情外,並現場說明,目前該公司預計將於113年11月底前完成基地臺設備整合,並於1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超額頻寬處理,繳回超額頻段予數發部。NCC表示,設置公眾電信網路之電信事業,其網路架構及性能應符合網路設置計畫。故NCC決議依電信管理法第40條第3項規定,通知台灣大哥大應於文到次日起3日內改正;如未依通知於期限內改正或繼續使用,將再依電信管理法第75條第3項第3款規定,處台灣大哥大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改正,屆期若仍未改正,得按次處罰或廢止審驗合格證明。NCC另表示,後續有關台灣大哥大申請基地臺核(換)發執照,涉及應得使用頻率範圍之事宜,並已同步函詢要求該公司,限期回覆說明基地臺使用900MHz頻段之上下行起迄頻率,俾供該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