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誹謗罪
」 誹謗 誹謗罪為《誰摔死了李新》唸旁白挨告!盛竹如判連帶賠200萬 妻子回應了
知名主播盛竹如在「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中旁白,遭前立委羅淑蕾提告涉嫌妨害名譽,刑事部分盛遭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確定後,羅提民事求償,最高法院認為,李新生前女友郭新政引用不實資料、影片,且盛也未經合理查證,製作內容不實影片,侵害羅的名譽,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確定。對判決結果,盛竹如的太太昨低調表示,有聽到廣播講這件事,「我先生很單純,他不認識郭新政,當時酬勞還可以,他就是照稿念。」她說,盛竹如退休後有時會接到廠商的邀約,只要雙方談好酬勞,廠商就會派車來接他,盛竹如也多趁接活動或通告的機會,到處走走看看。前台北市議員李新2017年墜樓身亡,郭新政事後拍了「誰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並找盛竹如在影片中旁白,內容提及「羅淑蕾與黑道掛勾脅迫郭新政」等,羅認為內容不實,提起刑事自訴,案經最高法院認定,盛男對影片中所指涉的人事未盡查證責任,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天、郭新政則判刑4月,2人可易科罰金確定。另郭的臉書粉絲專頁出現辱罵、形容羅女是狗的侮辱性言詞,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8000元定讞。民事部分,羅淑蕾認為郭新政影射她對李新進行政治迫害,才導致李新墜樓,影片劇情另指她結合黑道,策畫珠寶商對郭新政提告等,但這些內容都是不實,損害她的名譽,要求盛、郭須連帶賠償500萬元。一審判羅敗訴,但二審逆轉認定,盛、郭的言論未經合理查證,且郭還引用不實資料、影片為其言論的基礎,就羅未涉及國家政策的珠寶事件,指述其與黑道掛勾、與黑道有關等言詞,侵害羅的名譽,判決盛、郭須連帶賠償200萬元,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稱人夫同事辦公室放「超大盒保險套」:還用一半 軍官亂造謠下場曝光
唐姓海軍軍官曾在整理辦公室用品,因為不小心丟了同事的私人物品,被長官介入調停,最後賠錢,而他不爽此事3年,在臉書發文回憶軍旅生活,稱同事瞞妻小在外地亂搞,辦公室放超大盒保險套還用一半,最後被依誹謗罪判2月,同事提民事求償66萬元,法院派判賠3萬元。判決書指出,唐男跟同事是軍中同袍,因不慎丟了同事的個人物品,2人起爭執,在上級長官協調下雖達成和解,唐男要賠錢,但還是心有不甘,在2022年9月某日在臉書發文,「國軍online左營辦公室之保險套事件回憶。」唐男指出,「那些我以為是無主物,不小心清理掉的東西中,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盒用了大概一半的超大盒保險套。那個說我丟掉他東西的傢伙有妻兒,但因為是外地人,下班就住在宿舍,放假才回家,那既然是外地人,為什麼會放一個超大盒的保險套在辦公室櫃子,而且還已經用掉那麼多了呢?」唐男造謠同事攜帶違禁物進入營區,影射疑似有不正當性行為,同事發現後對唐男提告,而唐男也坦承犯行,法官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2月,得易科罰金。不過,同事被老婆懷疑不忠於婚姻,致多次爭吵,對同事的家庭生活造成莫大痛苦,所以又對唐男提民事訴訟,求償66萬元,高雄簡易庭審理判唐男要賠3萬元,可上訴。
感情問題起爭執!她臉書嗆殺前女友 「料理手法超殘忍」判關3個月
陳姓女子與江姓女子因感情問題發生爭執,陳女竟多次發送訊息或貼文、貼限動,表示要燒死或砍死江女,或是要把江女「切成千張豆腐紙拿去給火鍋店賣」、「剁碎大火快炒撒在路邊餵野狗」,新竹地院法官依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保護管束期間兩年內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陳女因感情問題與江女發生爭執,陳女竟基於恐嚇危害安全、公然侮辱及意圖散布於眾之誹謗犯意,接續在臉書、IG發表恐嚇對方言論,宣稱要殺死對方、燒死對方,另外也辱罵:「我要把你們打死、腦殘破麻、bitch。」同時還提出要把江女「切成千張豆腐紙拿去給火鍋店賣」、「剁碎大火快炒撒在路邊餵野狗」等等料理手法,讓江女心生畏懼。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陳女僅因感情糾紛,不思以理性方法解決,竟以在可供不特定多數人瀏覽的臉書社群發表貼文方式,不實指摘足以毀損江女名譽,除貶損江女社會評價外,無濟於紛爭之解決,所為實不足取,惟陳女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並與江女達成和解,堪認頗有悔意,予以緩刑。
自費出書爆前妻婚前「跟多男發生關係」 退休翁下場慘了
新竹一名84歲程姓男子跟王姓妻子離婚後,自費出自傳「成就與失落:我的一生」,寫下「她結婚以前,已經不是處女的身分」,還跟美商公司外籍經理、男同學等多男發生關係,王女怒告程男,法院判拘役15天,賠償8萬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程男自費出了「成就與失落:我的一生」一書,寫「最後王XX她出賣了自己的靈魂跟肉體給這個美商經理」、「原來她在學校已經很不老實,讀書的時候已經跟台北工專的汪姓男同學有同居經驗,後來又跟汪姓的親哥哥又有發生關係」、「她在學校跟台北工專這個姓汪的發生了關係,過一段時間他又把王XX介紹給他的哥哥,也發生了關係」。程男還在書中寫,「她結婚以前,已經不是處女的身分,不曉得已經跟多少人有了身體的接觸,包括中外的人」,據悉,他還以紙本或電子書在實體書店或網路上架販售,詆毀王姓前妻。王女說,「這根本沒有的事實,我可以用我生命來發誓,根本沒有的事情,他這樣寫,是不是傷害我名譽。」程男辯稱,他出書是為了實現自我,不是要侵害前妻,至於前妻有無受害,她要舉證。法官認為,該書以紙本或電子書在實體書店或網路上架販售而散布,足使不特定多數人得以知悉該誹謗內容,綜觀文句前後文義,暗示王女私生活不檢點,而該書賣了19本,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程男拘役15日,另外還要賠償王女8萬元。
盛竹如久違現身近況曝光 出門險被假警察詐騙8千元
84歲盛竹如今(6日)現身參與反詐騙公益影片《麥鈎騙啦》拍攝,聊到被詐騙經驗?盛竹如分享某次去餐廳吃飯,曾被冒稱是警察的指控闖紅燈要罰8千元,而日前他因替「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中旁白捲入官司,被問及此事的他則妙回:「這也是一種詐騙。」盛竹如說某次出門去家裡附近的餐廳吃飯,走到一半竟遭人攔下,對方自稱是警察,說抓到他剛剛過馬路連闖兩個紅燈,要罰他8千塊罰單,他說:「我當下就知道是詐騙,我還問他能不能打折,他竟然說『好,打8折』,我就假裝要拿錢趕快回去跟警衛說,叫他們去逮住他」」。周婷婷(左起)、盛竹如、王滿嬌、馬國畢,一同演出《麥鈎騙啦》反詐騙公益影片。(圖/楊澍攝)先前盛竹如因在「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中旁白,遭前立委羅淑蕾自訴涉犯誹謗罪,最高法院認定盛對影片中所指涉的人事未盡任何查證責任,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將他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被問及官司是否有影響到心情?盛竹如手一攤無奈表示:「那個沒事,那等於是個詐騙。」這次與秦楊、王滿嬌、馬國畢等人一同拍攝反詐騙公益影片,盛竹如表示因為覺得很適合、劇本很好,對社會有益所以決定參與,秦楊也表示,這次拍攝影集就是為了宣導防止中老年人被詐騙,也要勸誡年輕人不要淪為詐騙集團的幫手。反詐騙公益影片《麥鈎騙啦》,從規劃籌備3個禮拜,花2天拍攝,秦楊的高二兒Jerry也有參一咖,Jerry最近在潮牌店打工平常也常拍短影片,秦楊大讚兒子很會拍:「他拿給我看,我笑到完全沒辦法睡覺!」至於兒子有沒有打算進演藝圈?他則笑回應該有,但現階段先讓他專心打籃球。
鍵盤俠懷疑女友外遇 PO文嗆「妳就爛」 反被女友告上法院並拘役30天
許多人喜歡在網路上與他人筆戰甚至嗆聲,但別以為自己在網路上發表的的言論不需要負起任何責任。近日,一位名叫阿義(化名)的男子,懷疑女友在交往期間有外遇,於去年9月間在Instagram上發表了一則限時動態,附上一張女友躺在床上的照片,並標註「妳就爛嗎」、「愛亂搞」等言論。然而,這一舉動卻引來了女友的反擊,她對阿義提起了告訴,最終被送至橋頭地方法院,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阿義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根據法院判決書的記載,阿義在Instagram上發佈了女友躺在床上的照片,雖然下半身被打上馬賽克,但伴隨的文字「妳就爛嗎?不敢承認嗎」、「愛騙、愛亂搞」指責女友私生活不端,並暗示了女友與其他男性的關係不正常。女友看到限時動態後感到極度氣憤,她立即向警方報案並決定對阿義提起訴訟。對此阿義表示,自己這樣做是因為女友在交往期間劈腿,並且有和其他男性去旅館過夜。然而,法官認為阿義在文章中標示出了女友的姓名,並使用了含有貶損意味的詞語,對女友的名譽造成了負面影響。因此,法院最終判處阿義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此外,法官表示,雖然阿義辯稱其文字只是個人內心的想法,並未直接指涉女友有外遇行為,但從一般社會價值觀來看,其他看到這則限時動態的人可能都會對女方產生負面想法。因此,法院認定阿義的言論屬於侮辱性言論,並判處其相應的刑罰。
指涉陳吉仲抄襲遭判拘役 凌濤:對司法判決遺憾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桃園市議員凌濤、發言人楊智伃指農業部前部長陳吉仲研究報告抄襲,並稱陳是「慣犯」。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凌濤拘役55日、張斯綱拘役50日、楊智伃拘役50日,均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對此,凌濤在臉書發文表示,對司法判決遺憾,上訴到底,爭取司法公道。「民進黨反省都是假,選後清算反對黨?」凌濤表示,對司法判決遺憾,將上訴爭取公道、捍衛人民監督權利!前年,我與張斯綱議員、楊智伃發言人指控前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以往的報告涉大幅度抄襲,可是今天判決易科罰金,如此結果讓人遺憾,我們將上訴到底,捍衛公道。凌濤說,一直以來,我在各項記者會的議題檢驗上,均秉事實說話。陳吉仲貴為掌管國家農業發展方向的農委會主委,其言行與計畫承攬應受社會大眾與民意代表檢驗,本來就該是民主政治中的常態。並且,我們提出的事證全數真實,且均為公開資料,絕對禁得起檢驗,過去陳吉仲,不僅對於台灣進口雞蛋爭議交代不清,當外界質疑其農委會研究案有大比例抄襲時,農委會依然不願展開調查。凌濤表示,假使今日該判決成立,必然嚴重衝擊當權人士被公眾檢驗的力量。因此我會上訴到底!爭取司法公道、捍衛民主政治常規,更期待二審法院將會作出公正判決、伸張正義。凌濤指出,令人遺憾的是,該案纏訟一年多,不見前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親自到庭說明過半次。而今日不過是執政黨勝選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就馬上收到出如此戕害民意代表檢驗國家要員言行的判決,不禁讓人懷疑相關過程是否受到外界不當政治力干擾?凌濤說,作為民意代表,檢證官員言行是否一致是職責所在!絕對不會被他人利用司法干擾而受到影響,未來會加倍檢驗力道,讓所有官員的言行被攤在陽光下檢驗、不會包庇!
國中女職員控老師性騷:變態跟蹤狂 劇情反轉她下場慘
北市某國中的劉姓女職員,稱她遭到校內老師性騷擾,而調查後劇情卻反轉,因為騷擾的人其實是她,她在社群控對方是「變態跟蹤狂」,法官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劉女拘役30天。判決書指出,劉女是北市某國中職員,跟公民老師耿男有怨隙,她在離職後,在去年12月15日,在臉書社團發文,「8787,變態耿,不要一早誤人子弟啦!無所事事腦袋只知道遠端入侵。該去心理諮商,吃藥了。XX國中社會老師」還說耿男會做出跟蹤女子的變態行為。劉女辯稱,她沒有誹謗耿男,她在臉書又沒指名道姓,因為耿男愛慕她,還派畢業生尾隨她,她不堪其擾才會在社團發文,而他有變態跟蹤女子行為,跟事實相符。耿男於偵查中說,因為之前他被劉女性騷擾,臺北市政府對此有裁罰,他認為劉女這樣是挾怨報復。檢方表示,依一般社會通念為客觀之判斷,劉女以貶損耿男人格及社會評價,公開指摘他人「變態跟蹤女子」,足以貶損他人之人格及社會評價。法官認為,劉女因與耿男先前怨隙,在網路上公然指摘不實之事之,毀損告訴人名譽之動機、目的、手段等犯罪情節。再考慮劉女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非佳,迄今未與耿男達成調解或賠償被害人,並考慮她無其他前科,素行非差,及考慮她自述為大學畢業、無業,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作家誣指中天「付收看費綁小吃店」 民、刑事都敗訴
專欄作家洪博學, 5年前在「九合一」選舉後,刊登文章誣指《中天電視》以支付收看費的方式,換取小吃店開店時只能看中天電視,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洪男所說的非事實,判決移除網頁文章,且洪應將在民報首頁刊登3天「判決意旨」。可上訴。至於洪男刑事責任部分,高等法院今年2月間將他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罰金2萬5000元,可易服勞役確定。作家洪男,2018年12月22日下午2點多,在《民報》辦公室內撰寫「無知是通往奴役的道路」文章,內容提及中共滲透、行政院對紅色統媒要如何處理等議題。他在文章中寫道,自己在「九合一」選後心情惡劣,某天在小吃店吃飯,當時店內電視正播放「中X新聞」,他想轉台卻被老闆阻止「收視費你要付嗎?」一問之下才知道附近店家都有類似狀況,「每月五百塊,條件就是開店時,只能看『中X』。」更一審判決要求洪博學刊登的內容是「有小吃店老闆向其透露有某集團付費綁定收看中天新聞台之不實內容,不法侵害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之名譽,業經法院判決確定(法院案號明細待案件判決確定後補列)。茲為回復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名譽,特刊載此判決要旨。」
她控人妻搞男友:偷吃病得不輕 亂發文下場慘
台南一名葉姓女子因為不爽已婚的A女,在臉書發文控訴,男友跟A女劈腿,還嗆「我男友多不好!我在想能她病得不輕了。」此話一出,讓葉女上了法院,法院依文字誹謗罪判葉女1萬元,服勞役10日。判決書指出,葉女跟A女有糾紛,葉女在去年12月24日下午,在台南市住家用電腦開臉書發文,並發表「這個女人自己有婚姻卻又在外面偷吃!被他老公叫徵信社捉到!又私自常跟小王在連絡!他的小王就是我現在男友!私我!我男友多不好!我在想可能她病得不輕了!悲」A女在晚上看到貼文後,氣到提告葉女。葉女坦承,她有張貼有A女個人頭像照片並發文。而A女報警時也有提供文章截圖照片。法官表示,看了葉女言論內容,難認涉及公益或出於善意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客觀上亦足使諸多不特定人得以瀏覽知悉,足以確定葉女犯行。法官認為,葉女未以理性方式解決與告訴人間之糾紛,反張貼犯罪事實欄一所示之文字於臉書社群網站上,對A女名譽造成危害,且葉女無意願而迄未達成和解,尚未賠償A女所受損害,葉女犯後坦承犯行,兼衡她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素行、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判葉女依散布文字誹謗罪罰1萬元,如易服勞役10日。
第一次被告不起訴 高雄正宮再轟「法院認證小三專業戶」下場慘了
高雄一名羅姓正宮因不滿陳女與老公交往,在臉書影射對方挨告。後續她貼出不起訴處分書,並配上「小三專業戶」,再度挨告。橋頭地院審理後,依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對羅女處罰金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羅姓女子因不滿陳姓女子與其配偶交往,竟在臉書發表影射陳女的言論,因此被提告,不過最終不起訴處分。怎料到,羅女居然又於2022年10月4日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下,於臉書標記陳女帳號,張貼「法院認證的小三專業戶又私生活感情淫亂不檢點」、「丟臉」等文字,還附上不起訴處分書。陳女不滿,因此再次提起告訴。對此羅女坦承,確實有在臉書個人頁面,張貼貼文。不過她辯稱,自己沒有任何妨害名譽的犯意。法官審理後認為,羅女不思理性解決感情紛爭,竟率以前述文字誹謗陳女,足以貶損陳女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致陳女有精神上痛苦,顯見其欠缺尊重他人人格法益之觀念,考量羅女是原配而發表上開言論動機,最終也坦承犯行,然而迄未達成和解,因此依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罰金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不滿女友另結新歡!醋男怒赴情敵家潑漆 門口放「神主牌、腳尾飯」挨告下場曝
滿滿的忌妒心!新竹市一名黃姓男子,因為不滿前女友與一名張姓男子走得太近,認為女友背叛他另結新歡,除了在臉書公然發文,怒罵前女友與張男是「狗男女」,更將寫著張男姓名的神主牌、腳尾飯,放在張男住處的家門口前,還朝對方家門口潑漆洩憤,並威脅張男恐有生命危險。後來案經新竹地院經審理,法官認為黃男將神主牌、腳尾飯放置他人家門口的行為,有恐嚇他人意味,最後依散布文字誹謗、恐嚇等罪,判黃男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黃男因不滿張男與前女友走太近,在去年7月間,在臉書公開發文寫下:「張XX趁我老婆酒醉帶她回你家,你們這二個狗男女偷吃被我抓到,小孩才四個半月」、「出來面對不要躲在女生後面」,讓張男及前女友深感名譽受損。後來黃男又至張男與前女友同居處,持白色油漆朝門口潑灑,黃男還將寫著張男名字的神主牌與腳尾飯,放在對方的住處門口,並揚言表示將加害其生命、身體,嚇得張男及黃男的前女友,決定報警處理。新竹地院經審理,發現黃男過去在2018年,就有因恐嚇取財、妨害自由的前科。法官認為黃男的行為,足以毀損張男的名譽,且毀損張男及女方的物品,考量黃男已認罪,最終依散布文字誹謗罪、毀損他人物品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他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出書怨前妻「婚前非處女」賣出19本! 8旬翁亂爆料下場曝
一名83歲程姓男子因婚姻關係觸礁,與王姓前妻分開後竟出書爆料「婚前非處女」、「學生時期閱人無數」等詆毀對方的言論,沒想到竟還賣出19本,氣到前妻直接告上法院,經新竹地院審理,依《誹謗罪》判處程男拘役15日。據判決書指出,曾任國營事業專案經理的程男於2021年8月自費出版「自傳」,內容撰寫包括在事業、婚姻及家庭中所嚐到的人生百味,其中在婚姻章節裡,他大肆爆料前妻淫亂史,「結婚以前已經不是處女的身分,不曉得已經跟多少人有了身體的接觸」、「原來她在學校已經很不老實,讀書的時候已經跟台北工專的男同學有同居經驗,後來又跟對方哥哥又有發生關係」、「王女本人花樣也百出,連外國人她都可以」、「前妻王女出賣了自己的靈魂跟肉體給這個美商經理」,該書以紙本、電子書出版上架,並賣出19本。前妻得知後憤而告上法院,主張程男書中所述均非事實,控訴前夫此舉已經嚴重損害名譽。新竹地院審理認為,縱使書中內容屬實,但將王女感情狀況出書散布,足以毀損他人之名譽,且犯後否認犯行,最終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程男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
女子班群傳訊嗆:不要亂摸別人老公 代價曝光
一名就讀高雄某科大進修部的A女,因為跟同學B女有私人恩怨,她直接在班群傳訊息說,「不要亂摸別人老公」,之後被B女提告。法院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A女拘役25日,易科罰金2.5萬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A女跟B女是進修部建築系2年級學生,因為A女不爽對方,去年11月初在班上的LINE群組,傳訊息說,「活過一甲子拜託儀態舉止端莊些,別人的老公不要亂摸,都被你摸光了,我都擔心我們班男同學會滯銷。」B女看到後報警提告。A女出庭時坦承犯行,法官認為,B女所說的情節和事實相符,有提供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照片、校務會議錄音檔等,本案事證明確,A女犯行堪予認定,應予依法論科法官表示,A女在LINE群組貶低B女,讓她名譽受損,顯然欠缺尊重他人名譽法益之守法觀念,所為實不足取。另考量A女至今沒與她達成和解或賠償,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A女拘役25天,易科罰金2.5萬元。
保三總隊警員不滿被分手發女友私密照 遭判休職1年6個月
3年前擔任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員警的邱男,因不滿女友欲分手,多次在社群平台上散布女友裸照,並加註侮辱性詞彙,刑事部分邱男遭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行政究責部分,懲戒法院判決休職,期間1年6月。可上訴。邱男擔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員警期間,因不滿女友欲分手,他從2020年3月起無故以網路社群軟體散布妨害她名譽之文字及不雅照等,她檢舉後,案經該總隊調查發現,邱男確有在2020年10月4日、5日到她上班處所糾纏,及因案受他單位製作談話筆錄卻未依規定報告等情。總隊以邱男言行失檢及違反報告紀律等事由,核布記過一次懲處,告誡他不得再為不當言行或其他違法、違紀情事,但他竟不知悔改,2021年3月至8月間仍以相同手法散布妨害她名譽之文字、不雅照及性交影片等。刑事部分,邱男被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及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1年,可易科罰金確定,內政部也將邱男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審酌邱男身為執法人員之警員,不知守法守紀,僅因與女友分手即對她心生不滿,並透過網路於多數社群軟體散布文字及猥褻照片、影片,公布她個資,對她傷害甚深,情節非輕,判決休職1年6月。
高雄男感情糾紛 亂扯她是董座小四「整容隆乳又敗金」下場出爐
高雄市一名蔡姓男子自認被林姓女子欺騙感情,基於報復心態在臉書署名「表哥」,爆料林女當人小四、大搞婚外情,「整容又隆乳的離婚敗金女!卻在FB上扮演清純未婚少女」等,氣得林女一狀告上法院。高雄簡易庭審理後,認為蔡男貶損林女名譽,依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判決書指出,蔡男因與林女有感情糾紛而心生不滿,竟意圖散佈於眾,基於誹謗及公然侮辱之犯意,以電腦設備連結網際網路登入社群網站Facebook,發文「她以前就是這麼欺騙對待我的,然後再繼續找新的男人騙錢」、「當年她跟我見面第二次就答應跟我結婚了,我想她現在也是玩同一招」。不僅如此,蔡男更指控,「應該問問她同時交往有多少男人要錢」、「胖胖高大的四大會計師公司副總前男友被這女人私下自己證實你與她交往時間你也是她的婚外情對象發生在她的婚姻之中」、「私下抽菸、整容又隆乳的離婚敗金女!卻在FB上扮演清純未婚少女」等語。高雄地院審酌,告為智識成熟之成年人,竟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與告訴人間之感情糾紛,竟於臉書公開貼文指摘其所認告訴人涉及劈腿、出賣感情及婚外情之私事,侮辱及誹謗告訴人,貶損告訴人人格、名譽,所為實有不該,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
被前女友爆料特殊性癖「想在殘障廁所XX」 名畫家喊告…她下場超慘
在國內美術圈中小有名氣的一名林姓男畫家與詹姓女畫家,兩人過去是男女朋友關係,也是畫壇知名的金童玉女。但兩人在分手多年後,詹女於2019年突然在IG貼文向外界爆料,提及自己曾被迫幫畫家前男友寫論文,前男友曾對她提議想在殘障廁所跟她嘿咻。而林男因為不滿被前女友影射有性癖好,怒對前女友提告。最後法院經過案件審理,刑事部分判詹女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萬5000元定讞;而林男另告民事求償10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則判詹女要賠12萬。回顧這起昔日畫壇金童玉女撕破臉爭議的開端,是在2019年12月間,詹女在IG頁面的精選文字動態訊息透露,前男友曾要她代寫論文、前男友威脅要在中正紀念堂捷運站跳軌、前男友曾提議想要在殘障廁所發生性關係等事。林男認為詹女跟他過去是情侶,是大家都知道的事,現在分手多年後來爆「前男友」的料,擺明就是在影射他,導致他名譽受損,因此對詹女直接開告。結果詹女發現自己前畫家男友提告後,索性也豁出去了,直接在臉書開直播,指名道姓的說,她在IG講的「前男友」,指的就是林男,並直白說出:「你(林男)就是在我20歲生日的時候,想要把我拉去臺北車站前面新光三越某層樓的殘障廁所,想要讓我在那間廁所裡面跟你發生性行為阿」等語,與前男友徹底槓上。後來新竹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詹女在社群上所散布的言論,足以使人認為林男有特殊性癖好,進而妨害林男的名譽及社會評價。但詹女供稱,自己並未造假,矢口否認有誹謗對方。但法院審理後,最終依照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詹女拘役55日,可易科罰金。而林男另外再對詹女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00萬。新竹地方法院審酌,林男平均每月收入約20萬元,詹女每月收入約10萬元,斟酌詹女侵害名譽權方式以及林男名譽受損程度致所受精神痛苦程度,認為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過高,一審判她須賠償12萬給林男。全案還可上訴。
妻死前認「跟你好友同居6年」 他慘戴綠帽連寄23封信給「色老闆收」反挨告
台南一名人妻與丈夫的好友發生婚外情,中間一度離家,與小王同居6年,去世前這名人妻,向曾姓丈夫坦承2人過往的姦情,曾男氣到連寄23封信,到好友經營的店面,並在信封上寫下「色老闆XX收」,結果反遭對方報警提告;法官審理後依犯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曾男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萬元。判決書指出,曾男於111年1月28日起至4月11日間,陸續寄出23封信,信封上的寄件人處大喇喇寫著:「誘拐朋友妻離家出走同居多年出來面對」,收件人則寫明「色老闆XX收」;結果讓收信者認為,曾男此舉導致包括郵務人員、代收信件人員等不特定人士,都可以看到私人爭議,認為曾南涉嫌誹謗,因此提告。對於連續寄送爭議信件,曾男坦承確有此事,但他提到,自己不滿好友跟妻子之間有姦情,認為朋友拐騙妻子離家,兩人同居6年,且曾男提到,老婆在死前有向他坦承,與其好友同居一事,但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不採信其說詞,訊後依加重誹謗罪,將曾男起訴。後來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曾男已是成年人,因認為妻子與好友之間搞外遇,刻意公開涉及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之文字,直接寫在信封上,已涉及毀壞他人名譽,考量曾男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發文吐槽「表妹像狒狒」!她出手太狠下場慘了
桃園市區遊蕩的狒狒連日引發社會關注,但批評人「長的像狒狒」恐觸法。張姓女子3年前在臉書上指責李姓女子曾吸毒、下體黑、 蟑螂女孩及長得像「狒狒」等,遭法院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確定。33歲的張女因與李姓表妹有嫌隙,竟在2020年4月18日至27日期間,以其可供不 特定人閱覽之社群軟體臉書帳號,發布不實貼文,以此方式辱稱或暗指李女蟑螂女孩、狒狒等,足以毀損李之名譽。法院認定張的言行構成公然侮辱、加重誹謗,一行為觸犯公然侮辱、加重誹謗2罪,從一重論以加重誹謗罪;考量張女坦承犯行之態度、被害人無和解意願、堅持提告等一切情狀,判處拘役50天。
當網軍罰的就是你 毀謗中天有罪
專欄作家洪博學, 5年前在「九合一」選舉後,刊登文章誣指《中天電視》以支付收看費的方式,換取小吃店開店時只能看中天電視,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洪男所說的非事實,18日將他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罰金2萬5000元,可易服勞役。洪提上訴,21日遭駁回確定,台灣高等法院尚未提供判決理由。作家洪男,2018年12月22日下午2點多,在《民報》辦公室內撰寫「無知是通往奴役的道路」文章,內容提及中共滲透、行政院對紅色統媒要如何處理等議題。他在文章中寫道,自己在「九合一」選後心情惡劣,某天在小吃店吃飯,當時店內電視正播放「中X新聞」,他想轉台卻被老闆阻止「收視費你要付嗎?」一問之下才知道附近店家都有類似狀況,「每月五百塊,條件就是開店時,只能看『中X』。」中天電視認為,洪男文章內容不實,侵害公司名譽,並透過網路散布於眾,因此對他提出加重誹謗告訴,但台北地檢署先後3次作成不起訴處分。因案發後,公平交易委員會接獲檢舉展開調查,針對收視費綁住店家收視部分,最後做出「並無具體證據顯示有頻道商或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以免收視費方式,要求小吃店(餐館)須收看特定新聞頻道」的調查結果,台灣高檢署因此將全案第四度發回北檢,並命令北檢直接起訴。台北地院法官宋恩同審理後,想傳喚洪文章內所提及的小吃店老闆或附近其他店家調查釐清事實真相,但洪男卻說,為保護新聞來源拒絕透露。法官認定,洪男可提供親身經驗接觸對象,輕易證明自己文章有所憑據卻拒絕,無法主張言論免責。另法官認為,洪的文章發表後,公平交易委會調查證明無此事,警方也曾向洪指稱的光華商場附近小吃店家詢問,都未發現所謂「付費綁收視」情況,難以認定洪文章講述的內容確有其事。法官審結認為,洪男的辯解不足採信,誹謗事證明確,考量洪男不惜虛捏造中天本身或透過其他團體支付有線電視費用,給店家綁定中天新聞台的情節,貶損中天的聲譽,所為實屬不該,判處罰金2萬5000元,洪提上訴遭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