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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賴清德兌現選前承諾 麥玉珍:新住民需要專責機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週已將《新住民基本法》逐條審查並將版本送出委員會。對此,民眾黨立委麥玉珍18日強調,《新住民基本法》的立法迫在眉睫,因為目前新住民在台灣遇到問題時常求助無門,需要一個專責的服務窗口解決,因此,她也極力主張政府應設立二級機關「新住民委員會」,並希望總統賴清德能兌現選前照顧新住民權益的承諾,「選前說支持專責機構,選後他的內閣卻不同意,理由在哪?」立委麥玉珍指出,她自民國92年創立台灣新移民協會,服務新住民多年,她深知新住民在台灣面臨的困境,她舉例,有些新住民在申請身份證時,需要提交戶籍謄本,但因不知戶籍謄本有效期僅三個月,導致資料過期,必須重新申請,而需多次往返移民署,且無專門窗口協助,導致手續繁瑣且浪費時間,特別是對住在偏遠地區的人來說更為不便。麥玉珍認為,目前台灣無專責機構處理新住民事務,導致許多新住民在面對各種問題時求助無門,因此,她強力主張應設立新住民委員會,統籌處理新住民、移工及外籍生的事務,提供全面的支援和保障。她強調,「我們需要一個專責的服務窗口,讓新住民在台灣感到安全,有問題時知道可以尋求協助。」日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在書面報告提出「三個不建議」,包含不建議設專責機關、不建議地方設立新住民行政局、不建議國家考試增訂新住民事務。針對行政部門反對設立專責機構,麥玉珍質疑,政府是否真正關心新住民的權益?麥玉珍說,目前主責新住民事務的單位是「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屬於三級機關,但她認為,光靠一個組跟半年開一次的「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並無法完全掌握所有新住民事務。麥玉珍舉例,過去「原子能委員會」為二級機關,為了要配合組織改造,降為三級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當時外界認為在降為三級機關後,僅有監督事務及研究、檢測的業務權限,但核能議題需跨部會協調及統籌規劃,可能有「叫不動」台電的疑慮,所以機關位階不對等,恐會造成業務難以順利推動。因此,麥玉珍認為,有必要成立專責的二級機關「新住民委員會」,去統合新住民相關資源及法規。「選前賴清德承諾會設立專職單位來服務新住民,但選舉後他的內閣卻反對相關法案,這種前後矛盾的態度讓新住民感到被欺騙。」麥玉珍說,這是總統賴清德在選前承諾與選後政策不一致的典型表現,呼籲賴政府應兌現選舉承諾,設立專責機構,保障新住民的權益,讓新住民在台灣能夠有一個安全、有效的求助管道,也能讓新住民在台灣更好地融入社會,發揮他們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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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行政院提版本推拖拉 麥玉珍促《新住民基本法》儘速立法
針對《新住民基本法》草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本月12日已逐條審查並將版本送出委員會,但朝野立場仍大相徑庭,目前仍有諸多條文保留待朝野協商。民眾黨立委麥玉珍18日表示,內政部長劉世芳上任後曾來拜會,也表示認同新住民基本法,但提出院版仍有諸多窒礙難行之處,恐待各部會協調,沒想到中間經過不過月餘,內政部又馬上說有版本了,她怒批,「代表只是要做跟不做而已」。目前朝野已提出七個版本,由國民黨立委張智倫、邱鎮軍、民眾黨團、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皆提出《新住民基本法》草案,而民進黨立委羅美玲、王美惠則是提出《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目前仍獨缺行政院版本。因此,仍待院版送進立院重新併案審查,而立場不一致的條文也將送朝野協商,若協商破局,最後則須送院會表決。立委麥玉珍指出,立法需要有母法,與其訂立分散的法規,或是缺乏統一性和完整性,還不如立一個全面的基本法來得有效,「不能這邊抽一點,那邊抽一點,我們需要一個完整的法規體系」,因此需要《新住民基本法》才能有系統地制定和實施其他相關法律,也能避免各部門各自為政,造成資源浪費。她強調,類似的基本法在台灣已有先例,例如《原住民基本法》、《客家基本法》、《教育基本法》等,因此,新住民也需要有基本法,這對新住民和台灣社會都是有益的。此外,內政部長劉世芳出席內政委員會審查曾提及,內政部認同《新住民權益保障法》,因為擔心《新住民基本法》與現行法律,如《港澳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間可能存在法律競合問題,但麥玉珍認為,「這個問題應該由他們自己去釐清,我們在立法時並不覺得有競合,他們說有競合應該是《新住民權益保障法》的衝突,而不是我們提的《新住民基本法》。」麥玉珍透露,劉世芳上任後曾與她會面,也認同《新住民基本法》的必要性,但當時提到內政部可能無法立即提出完整版本,需要時間與各部會協調,可是內政部和移民署卻都沒有召開新住民協調會報,也未有明確版本。而後內政委員會分別於4月29日及6月12日進行討論朝野版本,沒想到中間僅短短幾天,內政部就表示有版本了,因此,麥玉珍也批,「代表只是要做或不做而已」。麥玉珍強調,行政院應儘速提出版本,民眾黨願意與其他政黨共同討論,朝野經過充分討論後,達成共識,為新住民提供更好的法制保障,她也引用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曾說的話:「眾人智慧勝過一個人的智慧。」呼籲各界共同努力,制定出更完善的《新住民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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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法案名稱朝野立場就不同 劉世芳:「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已送院會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2日針對民進黨立委羅美玲、王美惠等人「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以及國民黨團、民眾黨團等「新住民基本法草案」進行審查,目前朝野已有七個版本,內政部也已提出草案,但卻獨缺行政院的版本。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內政部版本法案名稱擬採「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而非「新住民基本法」,以避免與現行法律如《港澳條例》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法律競合上產生問題。劉世芳指出,內政委員會於4月29日決議要求內政部會後將各黨團及委員提案版本和委員發言中提出的問題向行政院彙報,並請行政院儘速提出新住民基本法的草案。內政部已迅速與移民署及相關法規單位合作,已完成草案並送交行政院,但根據目前流程,草案須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送至立法院進行併案審查。此外,針對法案名稱的討論,劉世芳表示,內政部選擇使用「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而非「新住民基本法」,以避免與現行法律如《港澳條例》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法律競合上產生問題。她強調,該法案是希望保障新住民在成為中華民國國民之前的各項權益,包括教育、文化、社會福利以及來台居留等方面。劉世芳還提到,新住民專責單位的設立問題,內政部認同成立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並將設立專人負責政策協調,轉型新住民發展基金,建立國家級通譯制度,並放寬新住民學歷採認等措施,意即無專責單位負責。而她也呼籲,立委在審查過程中,能夠根據行政院送交的版本,逐條審查所有草案,以達成共識,並尊重立法院最終三讀通過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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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國籍人球1/國籍法修法解套機構監護黑戶寶寶 無國籍新二代仍成法律局外人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籍法》修正案,目前由機構負責監護的無國籍「黑戶寶寶」,未來機構監護人將可以主動為其申請歸化為中華民國國籍,徹底解決黑戶寶寶的身份問題。台灣在台移工超過76萬名,其中約40萬為女性移工,失聯移工逾8.6萬名。部份移工來台期間與外籍人士或同國籍移工發生情愫,進而生下小孩。依現行《國籍法》規定,除非父母不可考或均無國籍者的前提下,出生者才能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因此前述的狀況下,許多小孩出生後並不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而成為黑戶寶寶。為了解決黑戶寶寶的權益爭議,這次《國籍法》修正包含保障無國籍兒少得由機構監護者主動協助申請歸化;也因應《民法》成年年齡下調為18歲,「未成年依親歸化」同時修正明定為「未婚且未滿18歲」;此外,為加強延攬及留用各產業的優秀人才,以及即將到來的國際賽,洋將申請歸化的限制也放寬只要居留年限合計2年。對此,民進黨立委王美惠表示,修法不只是為了替運動選手歸化台灣困境解套,還會提升台灣的國際競爭力、避免台灣在全球化的時代中,錯失攬才的先機。民眾黨立委麥玉珍指出,台灣有許多「黑戶寶寶」,即移工生的孩子或父母不詳將小孩遺棄在社福機構,而現行《國籍法》規定,無國籍兒少僅可由國人養父、養母代為申請歸化,但實際上很多黑戶寶寶在法律上處於一種灰色地帶,無法歸化台中華民國國籍,因此,這次修正《國籍法》第四條規定,授權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為其監護人,也可代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但麥玉珍也提到,台灣仍有一群嫁過來的新住民,因舊的《國籍法》規定,申請歸化台灣須先放棄原國籍,在申請期間卻與丈夫離婚,導致她取得台灣身分證失敗,但也無法返回原籍國,處於一種無國籍的狀態,因此,她們就成了「黑夫人」。而這些無國籍者在台灣約有100多人,以越南籍人數最多。台灣目前約有60萬名新住民,也為台灣的注入新的活力與人口紅利,如何保障新住民與之二代的權益不容忽視。(圖/非當事人;移民署提供)麥玉珍分享她曾經協助過因《國籍法》舊法受害成為無國籍者的個案。一名越南籍新住民小晴(化名)嫁來台灣,在申請歸化台灣期間,因為受不了丈夫家暴而離婚,造成申請台灣身分證失敗,但因為她已放棄越南籍,礙於越南國家規定,基本上只要放棄了就無法回復,能回復的案例少之又少,甚至都要等上十幾二十年才能盼得一線生機,小晴就此成了無國籍者,在台流浪,也因為沒身份而遲遲無法取得合法工作機會,只能到處打黑工。只是小晴後來在網路上結識一位在台做生意的馬來西亞籍網友,兩人在一起後,生了兩個小孩,但因為父親是馬來西亞人,母親無國籍,這兩個小孩既沒辦法入台灣籍,也無法回去馬來西亞,因為小孩與小晴都沒有護照和身份。對此,麥玉珍表示,所謂的「黑戶寶寶」是針對沒有人認養或是被遺棄的小孩,目前也修法保障這些小孩未來也能取得國籍,但若像該個案在舊法框架下,明知小孩父母是誰,那這類的小孩是否也能歸化成為台灣人?目前政府雖然修了法令,仍是為德不卒,應該要順勢為這些人的困境解套。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表示,外界也許會認為新住民的不幸遭遇僅是個案,但少數也是人,所以她希望台灣的法令能更加明確保障新住民、新二代的權益。(圖/趙世勳攝)「沒有人保護,沒有人照顧,還被政府欺負。」麥玉珍直言,外界也許會認為這些僅是少數個案,但少數也是人,新住民不像台灣人一樣被重視,也沒有享有與台灣人一樣的權利,欠缺發聲的管道,因此,她建議除了《國籍法》要更加完善以外,也希望台灣有《新住民基本法》,甚至是新住民委員會,有專門的部會或法令規章,更加明確保障新住民、新二代的權益。此外,過去《國籍法》並未明定未成年者依親歸化的年齡,而該次修法為因應民法將成年規定下修為18歲,順勢修正將未成年依親歸化定為「未婚且未滿18歲」。麥玉珍說,在疫情期間,因為有國籍的人才享有優先打疫苗的權利,因此這些新住民或在國外的符合歸化台灣的人,才認知到國籍的重要性,過去未有明確年齡訂定,未滿20歲的人都能申請,現在國籍法修法反而限縮新二代歸化的權利,因此她希望替滿18歲至未滿20歲的人爭取權益,「不是開特例,而是拿回原享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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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立法也應設專屬部會 麥玉珍:保障新住民與國人享有同等權利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7日表示,正積極推動《新住民基本法》,目的是為了保障新住民的權利,包括工作、醫療和教育等各方面的保障,希望擁有與台灣人同等的權利義務,麥玉珍也強調,現有的部會組織並不足以讓新住民得到充分的發聲和服務,因此,她希望政府要建立「新住民委員會」的專屬部門來解決他們的需求。麥玉珍表示,目前新住民的聲音並未得到充分聽取,因此《新住民基本法》將提供一個專屬的平台,讓他們能更直接地表達意見。她也表示,考慮到新住民的多樣性,該法案還應涵蓋新一代、移工、專業人士以及移民投資者等不同群體的需求。麥玉珍也說,雖然新住民多數在台灣的中文表現都非常優秀,但新住民在面對政府部門時常常求助無門或無法得到適時幫助,因此,她認為政府有必要建立「新住民委員會」,透過專屬部門來為新住民服務。麥玉珍指出,雖然其他國家可能沒有類似的法律,但這並不意味著台灣不能制定,而且台灣作為宜居城市的第一名,應該以身作則,成為其他國家的榜樣,這不僅能提高新住民在台灣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也會為台灣在國際上樹立友善形象,吸引更多外國人來台投資、留學或定居。因此,麥玉珍呼籲,各界支持《新住民基本法》,並希望各個立委在各自的領域內能夠照顧到新住民的權益,她相信,只有通過共同努力,才能確保新住民和台灣人民都能夠享有平等的權益和服務,同時也為台灣打造一個更友善、更具包容性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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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惹議 白委籲設新住民委員會:別再爭長論短
針對近期社會對於陸配和外配身分證取得年限的爭議,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表示,無論是四年還是六年,都凸顯政府過去數十年漠視新住民的平等權,她認為,與其爭長論短,行政院何不設立新住民委員會及推動《新住民基本法》,以落實新住民的平等權益。麥玉珍指出,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新住民人口已攀升至60萬人,但新住民事務的管轄權責仍由移民署轄下的移民事務組負責,如今產生4年還是6年相關爭議,顯示管理量能已然難以負擔,她認為,政府單位未能有效履行職責,導致新住民權益受到損害。麥玉珍主張,行政院應設立新住民委員會,統籌協調新住民事務,並提供新住民就業、教育、醫療、法律等方面的協助,共同促進族群共融。同時,她呼籲行政院儘速推動《新住民基本法》,保存和傳承新住民文化,明確新住民的法律地位,以消除歧視,保障新住民在台灣獲得平等權益對待的基礎。麥玉珍說,過去台灣歷經數十年從外籍配偶、新移民再到新住民,她都參與其中,但中央卻始終沒有專責機關及專法保障新住民的基本權益。她也敦促行政院放下歧視與意識型態的偏見,並表示台灣社會已沒有分裂的本錢,新住民的權益更不應成為政治籌碼,呼籲政府落實共融社會、國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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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區域立委藍白合瓦解 民眾黨邱臣遠正式登記參選
北市第8選區中和立委選舉,地方是否也「藍白合」引注目,今(21)日民眾黨立委邱臣遠登記表態「參選到底」,地方藍白合作確定破局,形成「三角督」趨勢,國民黨派前立委張慶忠之子張智倫,民進黨由吳崢出戰,民眾黨則徵召現任不分區立委邱臣遠。邱臣遠說,藍白合作的謠言終於在今天告一個段落,不再讓人有遐想的空間,登記參選象徵「服務中和的決心從未改變」,無論如何,他都會「堅定參選到底」。值得一提的是,藍、綠、白皆派出七年級生參選,未來將形成一場競逐青年世代代表權的激烈戰役。邱臣遠認為,此次選舉實際上是一場不對稱的作戰,從七月接受徵召到現在,可以發現兩個對手,一個有家族政治背景,另一個則有執政黨龐大的媒體資源,所以民眾黨此次希望在藍綠夾殺中突圍,並高喊「雙北連線、最強戰力、中央地方一起努力」,期盼在中和選區終結藍綠對立,告別意識形態。相較於其他兩位對手可能仍需要向選民證明他們會是好立委,邱臣遠認為他無須多作證明,細數過去四年在國會的成績,他是公督盟評鑑七個會期的優秀立委,而中和地區現在關心的經濟、交通、國防外交,也是他在國會的專業。而邱臣遠同樣對產業缺工、打造友善的育兒中心、改善行人道路安全的交通地獄皆有願景,希望透過過往的豐富經驗,持續服務地方。邱臣遠說,未來將在中和交通安全上推動行人友善騎樓計畫,並督促中和捷運相關進度,也希望在相關學校交通熱點推動交通寧靜區,以改善中和區交通。至於產業缺工,他過去在國會提出《新經濟移民法》,未來也會提出《新住民基本法》、《數位經濟基本法》等等相關法案,希望能解決產業缺工的問題。另外,邱臣遠今日在立法委員賴香伶、張其祿、台北市議員黃瀞瑩、新北市議員陳世軒的陪同下,前往新北市選舉委員會進行登記。其中,同樣投入區域立委選戰的候選人賴香伶和張其祿,贈送象徵「好彩頭」的菜頭和「凍蒜」的蒜苗。而去年以最高票當選台北市議員的黃瀞瑩特別為邱臣遠準備了象徵幸運的「可達鴨」,陳世軒則贈送象徵「包中」的包子和粽子,民眾黨希望建立更多中央、地方的連線,為新北爭取更多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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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指陸外配都是一家人 當選後陸配取得身份時間比照外配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今天造訪對手、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的「本命區」台南,並公布「新住民政策」七大主張。他強調,會將懷孕新住民全面納入健保,此外,國人陸配與外配「都是一家人」,若當選,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將比照外配,從現行6年縮短至4年,同時檢討婚姻移民境外面談制度「更人性化」,並成立移民委員會、推動新住民基本法,「為新住民顧健康、護權益」,讓台灣移民政策從「家」的概念再出發 。侯友宜今天強調陸配、外配都是一家人,陸配取得國籍身份時間應與陸配一致,不應有歧視。(圖/侯辦提供)侯友宜指出,目前懷孕新住民尚未全面納健保,現況懷孕的新住民媽媽,必須持有居留證滿 6 個月 (除了受僱者),才可參加全民健保。而政府目前只提供產檢補助,新住民媽媽因未有健保須付昂貴醫藥費,造成媽媽、寶寶健康無法受到保障,他當選總統,一定會積極修法,讓新住民媽媽不必再等6個月。侯友宜表示,他當選後,將會推動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比照外籍配偶,由6年改4年。不論是大陸或是其他國家,因為結婚來台灣生活的配偶,都是台灣新住民、新家人,政府應該平等看待,不能歧視任何一個人。侯友宜並說,許多新住民家庭都曾陳情,婚姻移民境外面談問得問題太隱私,連夫妻閨房、岳父生日都要回答,如果面談不通過,就不能來台。但時代改變,不能「一邊高喊新南向,一邊又擋人婚姻」,未來他會全面檢討「婚姻移民境外面談制度 」。侯並以台劇「八尺門的辯護人 」內的語言隔閡為例指出,他當選後,要統整政府與社會資源,建立全國性通譯平台,針對司法、醫療、勞資爭議等提供通譯服務。讓新住民需要的時候,及時提供現場或是遠距的通譯服務,幫助大家避免因為語言產生誤會,造成權益受損的問題。侯友宜表示,很多新住民來到台灣學中文時,不喜歡「識字班」這個說法,不是不識字,只是想學中文,因此他會設立新住民語言中心,強化中文學習網絡,還會開設閩南、客家、原住民語言專班;語言中心也將是培力新二代和新南向語言人才,成為台灣邁向國際的新動力。侯強調在此同時,他會打造就業平權環境,放寬證照考試資格、開設高階職訓班。並且成立移民委員會、推動新住民基本法,讓移民委員會照顧每個移民家庭的醫療、經濟與發展,幫助大家在台灣花開結果、展翅翱翔。侯友宜的「新住民政策」七大主張分別為,懷孕新住民全面納健保;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比照外配,由6年改4年;檢討婚姻移民境外面談制度;建立全國通譯平台;設立新住民語言中心;打造就業平權環境,放寬證照考試資格、開設高階職訓班;成立移民委員會、推動新住民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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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新會期聚焦7大面向法案 民眾黨:檢視數發部預算是否合理
立法院新會期開議,民眾黨立委邱臣遠、賴香伶和蔡壁如今(1)日表示,民眾黨將聚焦社會安全、國防安全、交通安全、經濟繁榮、環境永續、勞權保障及居住正義等七大面向法案,呼籲政府盡早送出院版法案,積極排審、協商。除此之外,邱臣遠表示,本(第六)會期是預算會期,將特別著重在新成立的數位發展部等機關,檢視預算編列是否合理,並監督「中介法」是否會重啟。邱臣遠指出,民眾黨團本會期將聚焦七大面向優先法案,因應最近殺警案及柬埔寨人口販運社會安全,將提出《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近期金門頻頻遭無人機騷擾,國軍除了應有基本的應變能力,也須有《要塞堡壘地帶法》加強管制,促進國防安全;為繁榮經濟,已提出《新經濟移民法》草案、《數位經濟基本法》草案;在交通安全方面,已提出《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以及防範毒駕提出《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就新住民權益保障提出《新住民基本法》草案。「第六會期是預算會期,將特別著重在新成立的機關,檢視預算編列是否合理。」邱臣遠說,包含造成輿論譁然的數位發展部預算;並因應兩岸情勢緊張,監督國防預算是否確實執行以如期如質提升國防安全;以及喊停但不知道何時會重啟的《數位中介服務法》,是否有偷渡先前要用25億元成立民間機構等相關預算。賴香伶表示,第六會期持續關注勞工與人權議題,數位平台經濟模式複雜多變,勞動者權益都該優先保障,因此提出《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她指出,勞工保險涵蓋人數超過1000萬人,但最新精算報告推估將在2028年破產,應修法《勞工保險條例》加以因應。另外,《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雖有育嬰留職停薪的規定,但孩子學齡前仍有受父母親自照顧的需求,為讓受僱者可兼顧照顧與工作需求,並衡平受僱者與雇主的權益,應修法新增「親職假」的規定。蔡壁如表示,極端氣候日益嚴峻,花蓮連日破40度高溫,宜蘭水稻稻熱病嚴重,因為守護海洋、國土和天空,接軌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國際潮流,將推動《海洋保育法》立法,接軌國際趨勢,2030年劃設30%海洋保護區;《永續資源管理法》建立循環經濟,從源頭削減廢棄物;《礦業法》修法,推動後才能實踐國土永續與環境正義;並推動《氣候變遷法》立法,2050年凈零碳排及減碳路徑目標年入法;最後是《氣候及環境資源部組織法》,以政府組織再造落實永續政策。張其祿指出,第六會期優先爭取讓警察合理使用警械的《警械使用條例》通過政黨協商並三讀、同時為遏止預售屋炒作之《平均地權條例》,也希望於本會期進行法案審議,並將持續推動健全租屋市場之《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所得稅法》,以及有效達成淨零碳排,汰換大型柴油車之《貨物稅條例》修法,持續推動居住正義與社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