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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北士科後又一案? 林延鳳爆北市府緃容新壽展延工期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27日踢爆柯文哲五大案中的「南港轉運站案」,指新光人壽在她於5月揭露該案「疑涉圖利且工期延宕」後隔天,就立刻要求展延工期,而公運處對此不僅從未對外說明,還默默在26日和新壽開協調會「喬修約」,但政風處已準備就相關卷證報送司法機關,若檢方認定涉有不法,蔣市府和新壽的昨日密談就是縱容犯罪。林延鳳表示,她與市議員顏若芳於5月7日共同質詢「南港轉運站」議題,當時踢爆工程進度遲延,依合約營運期限僅剩一年多,但19樓鋼構卻只蓋7層,工地圍籬更大喇喇寫道2029年才要完工,明顯違約,且轉運站只佔整棟大樓空間8.12%,比「台北轉運站」9%還低;權利金更比「市府轉運站」優惠,更一度大砍10億,讓新壽盡享優惠。林延鳳指出,公運處2月曾要求新壽提交「原興建期限之預定進度」,卻被該公司相應不理,經她質詢後隔天,新壽在5月8日趕緊提送展延工期申請,但沒有提供公運處所要求的進度表,態度十分囂張,而直至5月31日,新壽才提送出一份進度表,並要求公運處對此連同「工期展延申請」召開協調委員會,公運處不但未正面表示反對,甚至還浪費公務資源,用公務預算聘請專家學者在本月給予如何縮短工期使如期履約之建議。林延鳳表示,目前市府已同意其中85天將以「免計罰」方式處理,未來還可能進一步令其得展延,更召開協調委員會討論「要不要讓新壽展延該案200多天」,似有放水之嫌。她表示,依照合約規定,若6月工程進度再度遲延,市府就得處以違約金或中止合約,值此之際還談修約,若讓新壽得逞,這不是放水那什麼才是放水?林延鳳指出,南港轉運站案不像「北士科案」在合約有工期展延規定,若新壽對於工期有疑義,除了「修約」別無他法,蔣市府未能在給予懲罰性違約金,或者令其同意修改設計「調整公共設施比例」或同步「提高權利金」等條件下,貿然答應修約,就是放水;而公運處在這些過程當中,不僅不向市議員具體說明,26日會議還是她致電詢問方得知此事。林延鳳說,政風處在訪談公運處相關人之後回覆議會初步調查結果,強調「契約未做調整前,新壽仍應依契約履行」,還稱政風處「將續就本案進行必要之查證研析,俟並將綜整查證情形與檢附相關卷資,報送司法機關偵參」,代表該案很有可能步上京華城、北士科後塵,成為檢方未來偵辦之重點,公運處若還想配合新壽修約放水,未來若查證不法屬實,那根本就形同蔣市府「縱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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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董座為股價不到10元道歉 與台新金併購「像談戀愛有意願優先」
新光金控(2888)今(14)日召開股東常會,會中承認112年度財務決算表冊及虧損撥補案,並決議通過章程修正案、董事選舉程序修正案及長期資金募集案;新光金控113年1至5月已轉虧為盈,累計合併稅後淨利為102.09億元,EPS為0.66元,合併總資產達5.1兆。新光金控14日召開股東常會,左起為新光金控總經理陳恩光、新光金控董事長陳淮舟、新光銀行董事長賴進淵、新光人壽董事長魏寶生。(圖/新光金提供)對於小股東提問新光金股價不到10元,形容自己像「王寶釧苦守寒窯18年」,對新經營團隊感到失望,新光金董事長陳淮舟為此當場向股東鞠躬致歉,允諾會更努力經營好公司經,為股東創造更高價值。陳淮舟表示,新經營團隊接手時,新光金虧損90多億元,歷經一年來努力,今年前5月自結稅後賺102億餘元,讓他對如此成績感到非常滿意,但股價表現也令人感到委屈。陳淮舟並說,經營團隊力拼獲利表現,接下來努力的目標是要讓新光金股價要高於10元,而目前最重要的任務,即是子公司新光人壽2026年接軌接軌IFRS 17及ICS新制的增資案,在強化資本結構部分,需要儘快符合主管機關規定。至於是否與台新金控併購?或是與其他金控併購?新光金總經理陳恩光表示,由於新光金普通股現金增資案須儘快於八月前完成,且面臨接軌IFRS 17的挑戰考慮合併之案就如談戀愛,需找到對方有表達意願者為優先。112年進入後疫情時代,因各國央行以升息抑制通膨,使金融市場波動遽大。新光金控合併稅後淨損73.24億元,每股虧損0.48元。主要因人壽子公司受台美利差擴大、外匯避險成本增加影響,112年合併稅後淨損171.08億元,其他子公司則表現穩健,其中銀行及證券子公司獲利分別為67.91億元及24.99億元,均創歷年次高。新光金控合併股東權益達2,460億元,較前一年度成長16%,每股淨值為15.56元;合併總資產為4.95兆元,較前一年度成長逾2%,依資產排名為國內第五大金控公司。新光人壽為降低避險成本並累積合約服務利益(CSM) ,商品銷售策略著重在外幣及分期繳、價值型保單,112年初年度保費收入及總保費收入分別為388.59億元及1,675.13億元;外幣保單初年度保費收入215.25億元,占整體初年度保費收入比率55.4%;CSM自2020年起每年皆達成累積300億元之目標。新光銀行112年放款業務穩健增長較前一年度成長7.0%,淨手續費收入成長10.1%,在經營規模日益擴大下,合併總資產已突破1.2兆元,且資產品質維持良好,逾放比及呆帳覆蓋率分別為0.12%及1,107.13%。元富證券成長動能主要來自經紀業務,而自營與債券業務亦表現不俗。112年經紀業務現貨及複委託業務市占率皆為3.43%,市場排名第六;融資業務市占率為5.11%,市場排名第七;財富管理業務的平均信託資產規模則是達141.28億元,較前一年度增加14.5%,各項業務均顯著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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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東進為何需1億元交保?金管會證實「駐會檢察官移送」 二大偵辦焦點剖析
新光金(2888)創辦人、現任新光醫院董事長吳東進11日遭新北地檢署列為被告身分約談、複訊後,直到今天(12日)上午完成1億元交保金之後離開地檢署。外界驚訝交保金如此高的天價,法界人士以目前可知的資訊消息來看,檢方可能有兩大考量。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天於立院財政委員會也證實此案為駐會檢察官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強調此與新光人壽增資案為獨立的案件,新壽增資計畫按照程序進行,金控合併也有一定程序,依法行政,不會因某些案件作法規調整。金管會主委彭金隆12日表示,新光之案為金管會駐會檢察官移送偵辦。(圖/黃鵬杰攝)此案主要是金管會在2022年3月10日對新光金控、新光人壽祭出重罰之案有關,其中疑涉及一樁檢舉新光人壽在新北市新板特區興建的「傑仕堡有氧園區」弊案有圖利關係企業之嫌,使新壽損失約1.5億元,檢方依《保險法》等罪嫌諭知吳東進以1億元交保,據了解,吳是委託律師匯款辦理交保後離去。依據當時金管會裁罰書摘要內容,該案涉及吳東進參與公司會議並下指導棋,金管會對新壽罰款300萬元,且3年內不得新增與新光傑仕堡健身等6家公司暨與吳東進有關的投資交易,新壽還需依比例原則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金管會查出,新光人壽在辦理新板傑仕堡A、B、C棟住宿、出租作業,未檢附充分資訊,不利對利害關係人交易條件不優於同類對象之比較作業、承租戶之裝修費用有由公司負擔或由公司支應超逾合約約定之裝修費等欠合理情事,且未依利害關係人交易提報董事會。新光人壽將新板傑仕堡B棟委託利害關係人某商旅經營管理,該商旅將B棟之未出租空置之房間提供不特定人日租使用並收費納為收入,或以未收費方式出借供利害(實質)關係人使用,或任由利害(實質)關係人承租戶使用逾租賃範圍。案經二年來的檢調調查,新北地檢署認為,由於保險公司資金幾乎多達九成來自保戶繳交的保險費,保險公司在處理資金時需要負保管與讓保險公司達到最大利益化的責任,謹慎妥善管理資金用途,且不能圖利自己或導致保險公司利益受損,為檢方嚴加偵辦此案核心。對照金管會二年前對新光金、新光人壽調查處分事項,檢調進一步了解,2019年間,新壽出租傑仕堡A棟大樓6樓至8樓旗下新禧悅公司時,被告未揭露為關係人交易,並支出鍋爐系統裝設等設備費用2508萬元,損及新壽利益。同時,吳東進為傑仕堡健身公司實質負責人,2019年間,吳為新光人壽董事長及董事會主席,當該董事會討論並通過出租傑仕堡B棟大樓2樓給傑仕堡健身公司長達10年、租金1億44萬元議案時,吳東進未因利害關係迴避仍參與會議;之後,傑仕堡健身公司追加施作23次工程、費用高達1億2269萬元甚至超過租金1億44萬元,此等情況竟未告知新壽董事會,損及新壽利益。此外,2019年至2022年間,新壽委託傑仕堡商旅公司代為管理傑仕堡B棟大樓並經營樂齡宅,出租C棟大樓全棟給傑仕堡商旅公司經營旅館,無償提供938房次房間給新光保全、新光銀行、元富證券公司等關係企業使用,致新壽租金短收逾337萬元之外,還涉及額外讓傑仕堡C棟大樓商旅旅客前往B棟使用早餐,再由傑仕堡商旅公司出示單據向新壽溢取每月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食材費用。法界人士分析,繳保金與案情的嚴重程度雖有其一定的關聯性,通常檢察官會另外再考量當事人的財力;交保金通常都是以當事人覺得他在乎的金額為多,以避免有棄保之虞;而能夠在短短一個晚上籌出1億元的實力,也令外界好奇這位保證人的身分背景。全案由新北地檢署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李秉錡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昨天兵分18路至新光人壽、吳東進陽明山住家等處搜索,查扣會議紀錄、契約、營運報表、手機、電磁紀錄等,帶回吳東進、時任新壽總經理蔡雄繼等17名被告與2名證人到案說明,就涉及《保險法》特別背信罪偵辦,蔡雄繼與其餘4名被告經檢察官複訊後,分別以100萬元或2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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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新板傑仕堡涉弊 前董座吳東進1億天價交保
新光金(2888)創辦人、現任新光醫院董事長吳東進昨(11日)遭新北地檢署列為被告身分約談,疑涉一樁檢舉新光人壽在新北市新板特區興建的「傑仕堡有氧園區」弊案。吳東進今(12日)凌晨移送複訊,全程不發一語,頭戴鴨舌帽,低頭快步走進偵查大樓。經過複訊後,檢方諭知吳東進以1億元交保。新北地檢署昨(11日)指揮調查官,兵分18路前往新光人壽等處搜索,包括吳東進住處、新板傑仕堡、新光人壽不動產投資部門等;同時,約談吳東進與新光人壽前總經理蔡雄繼等17人。經過複訊,吳東進1億元交保、新光人壽前總經理蔡雄繼200萬元交保、新光人壽不動產管理部副總盧麒堯200萬元交保、新光人壽副總經理張良梓100萬元交保、傑仕堡商旅負責人呂炳賢100萬元交保、新光人壽副總經理林偉傑100萬元交保。檢調約談新光人壽前總經理蔡雄繼。(圖/中國時報黃世麒攝)對此,新光金代子公司新光人壽發布重訊表示,針對法務部調查局至人壽進行特定建物標的相關資料搜索調查,依法配合搜索調查程序,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新光人壽強調,本次搜索與公司營運無關。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昨(11日)下午也證實,主管機關對此案有所掌握。蔡火炎表示,此為檢調案件偵查的程序,不作個案評論。據了解,新北地檢署的大動作,恐與金管會在2022年3月10日對新光金控、新光人壽祭出重罰之案有關。金管會查出,新光人壽將新板傑仕堡B棟委託利害關係人某商旅經營管理,該商旅將B棟之未出租空置之房間提供不特定人日租使用並收費納為收入,或以未收費方式出借供利害(實質)關係人使用,或任由利害(實質)關係人承租戶使用逾租賃範圍。此外,新光人壽在辦理新板傑仕堡A、B、C棟住宿、出租作業,未檢附充分資訊,不利對利害關係人交易條件不優於同類對象之比較作業、承租戶之裝修費用有由公司負擔或由公司支應超逾合約約定之裝修費等欠合理情事,且未依利害關係人交易提報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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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壽疑涉不法遭搜索!前董座吳東進「被告身份」被約談 新光金重訊回應
新光人壽投資的新板傑仕堡2年前被金管會查出違反多項缺失,遭開罰300萬元,如今爆出疑似涉及不法。新北地檢署今(11日)指揮調查局兵分18路發動搜索,並依違反保險法等罪約談新光金暨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等人到案說明。對此,母公司新光金稍早代新光人壽發布重訊說明,依法配合搜索調查程序,並強調本次搜索與公司營運無關。據了解,新光人壽在新北市板橋區打造「傑仕堡有氧園區」,以「全齡共享」為目標,導入集團資源,包括醫療、保全、以及傑仕堡商旅專業的酒店式管理服務,內部設有健身俱樂部、餐廳、美容會館、新光健檢與新光音樂廳等多元設施。金管會於2022年查出新光人壽辦理資金運用、不動產投資管理及其他業務作業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情事,包括未確實落實新板傑仕堡B棟之查核控管、辦理新板傑仕堡A、B、C棟住宿、出租作業未檢附充分資訊、辧理與利害關係人交易條件有不當比較等缺失,依保險法核處罰鍰新臺幣300萬元整。時隔2年,檢調懷疑新光傑仕堡涉及不法,今日指揮調查局針對新光總公司、傑仕堡、吳東進住處及保險大樓等18處發動搜索,共約談17人。其中剛轉任大台北瓦斯董事長的吳東進,也被依被告身份約談到案。據傳,新板傑仕堡疑遭檢舉在興建規劃過程涉及工程經費灌水等舞弊情形,因此被檢調追查。對此,新光金發布重訊說明,法務部調查局至人壽進行特定建物標的相關資料搜索調查,依法配合搜索調查程序,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且本次搜索與公司營運無關。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日下午證實,對檢調搜索新壽「已有掌握」,和2年前為同一案件,因檢調正在偵察中,所以不多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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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東進被檢方約談!疑新壽傑仕堡涉弊案 新光金控發重訊「無關公司營運」
新光金(2888)創辦人、現任新光醫院董事長吳東進今天(11日)遭新北地檢署列為被告身分約談,疑涉及一樁檢舉新光人壽在新北市新板特區興建的「傑仕堡有氧園區」弊案之嫌,新光金控傍晚也代新壽發布重訊,表示「本次搜索與公司營運無關」。新北地檢署11日指揮調查局搜索18處,並約談前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新光金控重訊指出,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就法務部調查局至人壽進行特定建物標的相關資料搜索調查,表示依法配合搜索調查程序,且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日下午也證實主管機關對此案有所掌握,且表示「此為檢調案件偵查的程序,不作個案評論」。新北地檢署的大規模動作,可能涉及金管會在2022年3月10日對新光金控、新光人壽祭出重罰之案有關,該案涉及吳東進參與公司會議並下指導棋,對新壽罰款300萬元,並調降現任董事長潘柏錚三個月薪資,月減幅度3成,且3年內不得新增與新光傑仕堡健身等6家公司暨與吳東進有關的投資交易,新壽還需依比例原則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其中,金管會發現未確實落實新板傑仕堡B棟之查核控管,將新板傑仕堡B棟委託利害關係人某商旅經營管理,該商旅將B棟之未出租空置之房間提供不特定人日租使用並收費納為收入,或以未收費方式出借供利害(實質)關係人使用,或任由利害(實質)關係人承租戶使用逾租賃範圍。對該商旅申請核銷之餐飲相關費用有偏高且欠合理情形,逕依所請予以核銷。辦理新板傑仕堡A、B、C棟住宿、出租作業,未檢附充分資訊,不利對利害關係人交易條件不優於同類對象之比較作業、承租戶之裝修費用有由公司負擔或由公司支應超逾合約約定之裝修費等欠合理情事,且未依利害關係人交易提報董事會。且在辧理與利害關係人交易條件有不當比較,出租予利害關係人及實質利害關係人,僅以出租之淨租金單價高於出租標的附近實價登錄淨租金單價,作為交易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對象之證明,惟未另行與同棟其他非利害關係人承租戶之收費標準進行比較,且未將內含於租金之健康諮詢等相關服務納入比較,顯有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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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觀搶打金融亞洲盃 彭金隆稱金金併採個案審視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30日表示,針對近期市場傳言新光金與中信金有意合併案,金管會無法評論個案,不過對於金融業壯大規模打世界盃,金管會樂觀其成「是個可以想像的目標」。市場傳言,新光金大股東吳東進分別找上國泰金、富邦金、中信金等,提出希望與新光金合併的建議,為的就是能盡快解決新光人壽增資財源難題。據了解,國泰金與富邦金聞訊紛紛婉拒,僅中信抱持不排斥的態度,儘管中信金與新光金皆推稱不予評論,合併可能仍在金融圈傳得沸沸揚揚。對此,彭金隆30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時表示,市場上有關合併案子本來就都是傳言,不會在定案前由官方證實,而金管會身為金融機構的主管機關,能做的就是會密切關注所有動向,但實在無法評論個案。彭金隆直言,若是壽險業者缺乏資金,合併並不會因此立刻改善窘況,合併會仔細分析過利弊得失,是否提合併來改善壽險體質,這需要看他們的具體計畫才能決定。彭金隆強調,任何金控合併案都對整體金融業的影響巨大,牽涉到市場競爭及市場安定,不只須金管會同意,公平會也須審酌評估市場結合行為,層面相當複雜,至少目前金管會未接獲相關合併申請案。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則表示, 24日金管會已收到新光人壽的財務改善報告,目前金管會內部刻正評估可行性,主要在評估是否能達到資本適足率(RBC)200%的金管會監理目標。施瓊華直言,改善財務計畫無法從報告看出能否達標,因有些假設性情境需再確認,將請新光人壽再做一些補充,討論完後會跟新光人壽溝通,有望於一個月內確認方向改善具體。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則追問彭金隆對於「金金併」的看法,彭金隆則稱,之前已經有成功的案例,金融業整併壯大規模打「亞洲盃」是可以想像的目標,只是很多條件都必須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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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金併再起2/睽違22年露曙光!新光台新金股價皆漲 新光人壽增資找解方
國內第一樁「金金併」、富邦金併日盛金去年順利完成,今年4月下旬,台新金與新光金合併案重燃希望,市場再傳「金金併」,股民也掌聲響起,新光金股價受激勵近期從8.32元走高到9.18元,台新金則從17.6元站上高點18.85元。對此,台新金(2887)總經理林維俊5月3日回應,「正面看待任何可能併購機會。」「新光金、台新金都是出自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家族第二代,吳東進、吳東亮兄弟二十年前也曾談過合併壯大,之後不了了之,但看到其他家金控透過併購案的壯大,新光金過去這些年來所繳的成績單不甚漂亮,也讓新光創辦人家族之一的洪家第三代洪士琪重啟此案。」一名金融界高層說。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1945年創設新光商行貿易起家,之後創辦新光紡織進入紡織工業,1960年代創辦新光產險、新光人壽、大台北瓦斯、新光百貨娛樂、台灣証券投資等,1986年心臟病猝發辭世。2002年2月政府開放金控,准予銀行、保險、證券跨業經營,吳東進、吳東亮兄弟各自成立新光金、台新金控,吳東進一句「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山頂會合」留下伏筆;當年六月,兄弟倆在母親協調下,並肩坐下來宣布要談合併,記者會上吳東亮喊出響亮的新名字「台灣新光金控」,但此事一周後告吹,第一樁金金併美事便無疾而終。兄弟各自爬山後,以台新銀行起家的台新金透過併購壯大,2005年取得彰化銀行經營權,未料在政府改朝換代後,2014年台新金未取得經營權,認為財政部違反「彰銀經營權的契約認定」纏訟六年,直到2020年台新金出手併購外商保德信人壽才有了轉圜。「2020年對台新金來說,是開啟併購很關鍵的一年,美商保德信集團決定出售在台灣的保德信人壽,台新金重整併購眼光,排除勁敵成為保德信買主,也決定與彰銀說掰掰。」這名金融人士分析,當時主管機關要求六年內出脫彰銀股權退場。台新金控2020年8月,以55億元併購美國保德信人壽,於2021年6月獲金管會核准並於月底完成併購交割程序,並更名為台新人壽。(圖/CTWANT資料照)未料,同一年,2020年5月,前新光金董事長吳東進因涉及大股東干政等公司治理遭金管會裁罰停職。此事,讓擱置多年的新光金台新金合併案,重新又被提起,新光金董事洪士琪(現為新光人壽副董事長、新光集團創辦家族洪家第三代)、吳東進堂兄弟吳東明三度在董事會提案研議金控合併案,推「新光金、台新金」研議合併。隔月,台新金董事會也決議啟動與新光金合併之可行性評估,成立合併研究委員會下設立合併研究小組,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與吳東亮之子、台新銀兼台新證董事吳昕豪都是小組成員,吳東亮本人更在股東會上,對關切金金併的小股東回應「會努力、積極審慎評估」。然雙方的努力,始終沒有下文,直到2023年「新光金董事改選」前,在「改革派」「公司派」的交鋒下,外界才知道合併案「被已讀不回」,期間,吳東亮兩度寫家書給大哥,新光創始家族成員也居中協商多次,一方急著改變現狀,一方認定遭奪權,毫無交集。這段改選戰期間,新光金董事林伯翰爆料提及,台新金在2022年6月到10月間五度發函新光金,提出以0.584股台新金換1股新光金的方式合併,承諾增資新光金200億元。此案之後並無進展。2023年6月,「改革派」取得新光金經營權,日前重啟合併案之際,新光金控公開訊息自曝,「當時的董事長未落實執行邀請執行研究事宜,且未對其他金控公司來函表達意願一事予以處理」,也就是說,當年此案被冷處理。如今,隨新政府改組內閣,新光金順勢重啟合併案研議,金金併及換股比例再度成為市場焦點。對合併案持保留態度的獨董許永明即說,換股方式以市價而非以淨值為基礎,若換得比例更差,在合併議題可能存在之下,股東參與增資的意願會降低,除非存在有控制權溢價。2024年4月26日,新光金董事會通過「金金併」一案,持保留意見為董事吳欣儒、李增昌、賴慧敏及獨立董事許永明,圖為新光金控創辦人吳東進去年2月出席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擴建院區新建工程。(圖/黃威彬攝)一名金融界高層跟CTWANT記者說,「觀察這二年來吳董(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對『新光台新』兩家金控合併案的看法,從審慎評估可行性,到解決新壽增資、談合併時間點等,都一再拋出他的立場與各種解方。」「顯而易見,二家金控合併,自始至終就是『新光人壽』,金控合併的最大助益,即是可挹注營收量能大引擎的『保險業』,新壽的RBC一天沒處理好,就很難讓兩家金控併得漂亮。」這位高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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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金併再起1/重啟新光台新金控合併「救新壽」 2025年底接軌IFRS17前加速
今年1月底台新金控(2887)董事長吳東亮才公開說,「2026年之前不可能談與新光金控(2888)合併」,4月26日新光金董事會通過研究合併案可行性。何以兩家金控合併事宜短短兩個多月有了驚人進展?CTWANT調查,關鍵在於4月16日準閣揆公布金管會新任主委名單,新人新政給了合併案新契機。6月14日兩家金控同一天開股東會,合併案一事將成焦點。「真沒有想到金管會主委會換人,讓新光人壽增資的窘困,可能帶來一道曙光,也牽動到新光金、台新金的金金併的可能性再現。」一名金融業高層跟CTWANT記者分析說,「尤其是今年可能的降息機率大增,國際情勢外匯利率變動如此快速,得提早準備才能跟上趨勢。」新光金控過去20年已挹注新光人壽逾千億元,雖總資產逾4.95兆元,因現增額度不足,短時間內難解決其資本適足率(RBC)低於法定門檻問題,尤其新光人壽已連續二期RBC未達標200%,今年以來新光金控已於第一季完成對人壽注資70億元,並另積極規劃進行籌資125億元,且新光人壽亦已規劃發行次債80億元,然面對主管機關要求今年6月RBC達標仍有其挑戰。更棘手的是,為因應2025年底RBC達標之鉅額資本缺口(2026年接軌IFRS17、ICS2.0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新光金2022年前已三度變更資本額,疲於增資,2023年則提出自救方案,但未能獲主管機關(金管會)同意,仍只能修改章程調高額定資本額因應。新光金控發言人、副總經理林宜靜指出,4月26日董事會通過的提案,指的是續行2022年5月20日董事會決議與其他金控公司進行合併可行性之研究,「確實是要解決新光人壽增資問題」。據CTWANT調查,當時,台新金及新光金各自提案研究合併之可行性,兩年下來毫無進展,一關鍵在於當時的新光金董事長未落實執行邀請執行研究事宜,且未對其他金控公司來函表達意願一事予以處理;及新光人壽完成增資速度,且還要契合吳東亮先前對合併案談話重點的「股東權益」。為趕在2026年保險業者接軌IFRS17國際會計新制,新光金「改革派」洪士琪在大股東吳東亮等力挺下,2023年6月選勝改組董事會。新光金控自己就清楚道出立場,「若仍以現金增資於2025年底前補足鉅額資本缺口,任務實在艱鉅;且若於2025年底無法順利接軌ICS,屆時新光人壽將遭遇經營上之困境!經營團隊應另尋解決之道」。新光金控2023年6月由大股東「改革派」取得經營權之後,首要任務即是解決新光人壽增資一案。(圖/報系資料)去年12月新光金即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事務所對金控、新壽等,花了三個月所做出的一份財務分析報告,讓新光金新經營團隊正確面對增資問題及挑戰,及加緊研議日後合併可行性。據了解,這份報告內容建議新光金控研議出售子公司新光銀行、元富證券籌措資金等,換來保住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RBC符合法定的200%門檻。然今年3月20日,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會面新光金控兩位大股東吳東進、吳東亮兄弟時,清楚傳達「不願見賣子公司籌資」。主管機關首長的回應,幾乎澆熄兩造對重啟合併一事的想法。未料,4月16日,準閣揆卓榮泰宣布金管會新任主委為政大商學院副院長、風險管理與保險系教授彭金隆,新人新氣象讓新光金重燃盼望。2024年4月16日,準閣揆卓榮泰宣布金管會新任主委為政大商學院副院長、風險管理與保險系教授彭金隆。(圖/周志龍攝)12天後,4月26日,新光金再度啟動「金金併」一案,經過二個多小時討論,董事會投票以11:4通過此案,持保留意見四票則為董事吳欣儒(吳東進女兒)、李增昌、賴慧敏及獨立董事許永明。「近年全球金融環境變化劇烈,新光人壽面臨的經營困境及挑戰,僅憑己力解決,恐力有未逮;因此若能把握改變契機,引進資源並改善體質,不僅能解決新光人壽問題,更可壯大金控規模進而為台灣金融發展再創新局。」新光金控贊成重啟合併案董事期盼,老東家能再創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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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魚果市場、京華城、北士科「3大案」 柯文哲、彭振聲列他字案被告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近日遭鍾小平等北市議員告發,在任內處理萬大魚果市場改建時,疑以「減項發包、後續擴充」方式讓威京集團的中華工程得標。目前,台北地檢署已簽分「他字案」,將柯文哲、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列為被告,且與北士科、京華城案併列「3大案」,由檢肅黑金專股檢察官偵辦。回顧柯文哲任內,他將京華城土地容積率從392%提高為840%,被質疑圖利京華城。對此,鍾小平於本月2日質疑柯文哲放寬京華城土地容積率疑圖利財團,向北檢告發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2人圖利罪。此外,北市府將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地上權給前民眾黨立委吳欣盈家族「新光人壽」,更拍板「免提投資計畫」,遭質疑圖利黨內立委吳欣盈家族,被民眾、市議員陸續告發,北檢則分別依涉犯貪污治條例及圖利罪分他字案偵辦。而鍾小平、楊植斗、林杏兒等議員也質疑,柯文哲處理北市萬大魚果市場改建案,疑以「減項發包、後續擴充」方式,讓威京集團的中華工程得標,逼議會通過49億元追加預算,9日向北檢告發柯文哲、彭振聲2人圖利罪。目前北士科地上權、京華城容積率、萬大魚果市場改建「三大案」均已分他字案,由檢察官林俊言偵處,而柯文哲、彭振聲2人則被列為「三大案」被告。廉政署北調組也已分「廉立案」,已陸續透過台北市政風處調閱相關會議資料及公文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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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北士科招標新壽要求改標規 林延鳳:好險被政風處擋下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14日指出,台北市政府招標北士科時,新光人壽原希望改標規以利新光醫院投標,時任市長柯文哲還一度同意,但政風處認為有公平性問題不應配合才未得逞;她質疑,若非政風處擋下,柯市府對新壽言聽計從量身定做,T16、T17、T18標案都將給新壽相關團體「整碗捧去」,她認為當年柯市府產業局很有問題,應透過調查小組一一約詢相關當事人,以釐清案情。林延鳳表示,根據她過往向產業局索資發現,新壽在2020年7月22日、8月14日,也就是第二次招標期間申請釋疑,建議將財團法人納入投標人資格及延長招商期間,原因是因應當時標規中「智慧健康關聯產業」有20%樓地板面積之基準,而「醫療保健業」也包含該產業類別,故為讓新光醫院參與標案,新光為了有足夠時間向衛福部申請核准,又再「請求貴府延長招商時間,以利完善備標必要之程序」。林延鳳批評,新壽想叫市府更改已經公告之標規,不只沒有法治素養,更簡直像把北市府當成傭人使喚,未料柯市府產業局竟還認真辦理,從內部簽文可看出,該局雖未延長等標期,但卻以「一併開放財團法人與社團法人投標」之「配合新壽」之意見作為基礎來辦理,案經時任產業局長林崇傑、地政局長張治祥、副秘書長林育鴻、秘書長陳志銘、副市長黃珊珊確認後,送到柯文哲手中給他親自批了一個「可」,即照案決行,卻在後會政風處時被指「或易遭致有獨厚特定申請人之質疑」,最後會辦建議之結論為「建議本案維持原公告條件與等標期」。林延鳳指出,新壽在當年7月22日的提問未獲得解釋,竟還在8月14日第二次提問之公文中開宗明義寫道「目前未收到貴府之公文回覆」,態度十分囂張;而原先柯文哲也已就「開放投標資格」之方向予以決行,未料後來竟殺出一個與之立場完全相左的政風處意見,導致柯市府也不得不有所顧忌,故回覆結論仍只能加以參照,選擇「不改變條件與等標期」以確保公平,第二次招標也以流標告終。林延鳳認為,當年好在政風處攔住顯不合理的訴求回應,否則當時新壽也將在「一人投標,毫無對手」的情況下,輕取整塊T16、T17、T18,不只金仁寶無法在下次T16招標中出線,更將導致更大規模的工程延宕。她向柯市府時期經手之文官喊話,當年若受府級長官或主管之指示,簽辦相關奇怪案件,不論是疑似偽造潛在投資人會議紀錄,或是這次差點為新壽放寬投標資格翰等標期等,都應當確實還原相關過程,並提供具體事證「不要成為柯文哲的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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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紀珠告新光金前獨董毀謗 法院判遺孀兒女賠200萬可上訴
前新光金控副董事長李紀珠對病逝的前獨董李勝彥生前所提出的質疑等,向法院提起涉及毀謗等求償300萬元,該案後由其家屬繼承訴訟,經士林地院審理判遺孀、一雙兒女在遺產繼承範圍賠償200萬元,並須在三家報紙刊登勝訴啟事,全案可上訴。對此,CTWANT聯繫李勝彥家屬,至截稿前未接到回覆。李紀珠則以「感謝司法再度伸張正義」為題,發表聲明,感謝新光公司、新光董事會及新光同仁給予的支持」,同時也感謝主管機關金管會以及各級檢調機關明察秋毫,還其清白,證明本人並無所指任何不當或不法行為」,更是感謝法院依法判決。依法院判決,李紀珠主張係由2016年9月時任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邀請進入新光金控、新光人壽、新光銀行等服務、2018年起,遭時任新光金控獨董李勝彥公開質疑頂撞體制、牴觸法令、怠忽職守等事由,經媒體報導,導致她名譽受損、身心痛苦,因此求償300萬元及在三家報紙刊登勝訴啟事。李勝彥2022年10月28日凌晨驟世,該案由其遺孀和子女承接訴訟;家屬代為抗辯說,李勝彥始終堅守公司治理的理念,出於善意表達言論,並無不實也應不構成侵權行為。法官審理認為,該案經金管會、新光金控等皆提出說明,李紀珠兼任子公司職務並無涉及違法事項,且李勝彥先前對李紀珠提出的刑事告訴也獲不起訴確定,李勝彥對李紀珠的相關指控言論顯然逾越合理評論範圍,貶損其社會評價,審酌後,判賠200萬元,且須在三家報紙刊登勝訴啟事回復其名譽。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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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弊案再加一? 南港轉運站BOT案遭批「北市科2.0」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捲入弊案疑雲,相關爭議持續延燒,今日民進黨北市議員林延鳳、顏若芳在台北市議會進行工務部門質詢時,再爆出南港轉運站BOT案爭議,其稱新光人壽簽訂南港轉運站BOT案,只有2層樓的轉運站只佔整棟19層大樓8.12%,權利金經試算後,比第三次招商足足少了10億,且工程延宕至今,新壽甚至未提交預定進度,痛批全案如同北士科地上權案翻版。南港轉運站由東站、西站及商三轉運站共同組成,被視為柯文哲政府的重要政績,但也先後經歷了三次招標,在第四次招標時,將東站獨立招商,最終由新光人壽得標,並於2020年簽約,2022年動土,預計2025年完工啟用。林延鳳指出南港轉運站BOT案第四次招商廢除固定經營權利金,變動營運權利金也從4.3%降至2.51%,進行調整後才有廠商招標,也由新光人壽擊敗對手宏匯聯盟後得標。林延鳳表示,經其團隊實際走訪後發現,目前此案工程進度延遲,19層大樓鋼構目前僅蓋7層,原本預定2025年營運,現場工地告示牌上卻顯示2029年完工,而公共運輸處今年2月21日就請新壽提出原興建期限之預定進度,但新壽至今仍未提交。顏若芳也表示,南港轉運站BOT案權利金不斷下修,原先權利金為5億,到了第四次招標,將權利金砍到2.5億,剩下原先一半,且前三次本來都有的固定權利金和租金作為市府的財政收入,第四次卻取消固定經營權利金,換算後,比第三次招商整整少了10億元收益,顏若芳痛批,「這麼黃金的地段被對半砍,是不是賤價?」林延鳳說,此BOT案經權利金下修、拆標,且新壽得標後態度漫不經心,全案就像北士科地上權案2.0翻版,新壽在權利金下修後得標,之後再擺爛,要求市府善盡催告責任,不得修約放水展延期限,以免影響台北市民權益與未來的交通樞紐發展。林延鳳與顏若芳更要求政風處徹查,並且一個月內向議會提交報告。公運處副處長紀勝源表示,按目前進度規劃,確實難以在2025年完工,將依合約規定,請廠商提交預定進度;都發局長王玉芬則表示,希望廠商按契約規定辦理,且契約也訂有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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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士科案將約詢柯文哲 蔣萬安尊重盼速釐清真相
台北市議員張斯綱6日表示,針對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地上權案,將於14日開會後,約詢前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黃珊珊等人,希望檢視招標過程有無違法或缺失。針對柯文哲任內北士科地上權與京華城容積二大爭議案,台北市議會已分別成立專案小組,並於6日首度開會。身為北士科地上權調查專案小組召集人的張斯綱表示,上自柯文哲、黃珊珊、前副秘書長林育鴻,下至時任產發局科長與基層承辦人等,以及廠商金仁寶、新光人壽等當時市府洽談的幾家潛在投資商,都將列入約詢對象。張斯綱坦言,行政約詢對廠商沒有強制力,但若廠商願意配合說明,將以錄音錄影為主,不會全程開放造成廠商壓力;若廠商不願意前來,調查小組也接受以書面意見替代。而當時主管人員約詢過程,則將全程直播。張斯綱強調,小組任務是檢視過程中有無疏失或違法,並非要政治清算,案情疑慮也可透過專案小組調閱資料檢視,呼籲外界別用有色眼光看待。此外,身為京華城容積爭議案調查小組召集人的國民黨議員游淑慧表示,小組開會後已決議,市府應整理大事紀,並提供監察院調查京華城案相關資料、市府與京華城歷次訴訟資料等給專案小組。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回應,此兩案政風檢調、議會九人小組都已啟動調查,呼籲外界留給辦案人員充分空間,全力調查釐清真相。如有不法則追究,如有誤解也還給當事人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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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市府讓新壽補投標資料 林延鳳:公僕淪為財團的家僕?
北士科案持續延燒,台北市議員林延鳳6日再揭露,新光人壽投標T17、T18時,資料原有缺漏,但柯市府為趕決標,也為了不讓該唯一投標者「功虧一簣」,竟還令其下次會議限期補正,而標規容許招標機關雖有這種裁量權,在採購實務極為罕見,柯市府面對只有一家廠商投標,該廠商還犯這種低級錯誤,卻未直接宣布「資格不符」流標,寧可等新壽送資料來再說,令人懷疑此案從事前訪談到資格審查,對該廠商服務備至,質疑柯市府是「從公僕淪為財團的家僕」。林延鳳指出,2021年9月30日柯市府審查新壽資格標時,發現未提供董事會紀錄和代表人印章樣式「公證」,依照柯市府訂定之標規,非政府所出具之文書皆須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認證,但同時該標規又稱除了「價格標單」和「押標金證明文件」不能補正之外,其他經市府同意都可以令廠商限期補件或補正,於是柯市府同年10月4日函請新壽應該8日下班前完成補正,給該公司超過一週的時間準備,新壽隨即於7日補件,隨即於13日通過審查並以「低價」得標。林延鳳表示,《政府採購法》第33條第3項規定「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何謂「開標前」?根據工程會網站「常見問答集」指出「係指所有投標文件(包括有資格標之情形)之啟封前」,還強調「開標後任由廠商補正,對其他廠商並不公平。」以新壽這種都已經由審查單位檢視相關資料的狀況,當然是「開標後」,同時相關公證資料之目的,在於董事會議紀錄與負責人印章之真偽,對契約之成立與否有顯著影響,依照《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2條第4款之反面解釋,當然不屬於「非契約必要之點」,縱使標規容許廠商補正,但很可能有違反採購法之虞,這點檢調或中央採購業務主管機關也應介入釐清。林延鳳說,經詢問市府其他採購業務人員後得知,通常在一般採購業務開標當下,如果發現資料有漏,會請廠商代表即時說明,或者「打電話叫同事立刻送來」,並不會毫無通融餘地,但若當天無法補正,通常就會被判定資格不符,所以以新壽這種能事後限期補正的情況「他從沒遇過或聽過」;林延鳳也感慨,如果當時換作是其他廠商,柯市府還會這麼貼心嗎?換作是其他市府,新壽還能像這樣「犯了低級錯誤還有機會補救」,日後再「賤價標得大面積科專用地」?林延鳳說,套句前市長柯文哲名言「財團拿刀叉吃人肉」,她認為這些情況形同柯市府看到「財團刀叉落地」,還會小跑步自動上前幫忙換一副新的,不禁令人感嘆過去柯文哲曾說財團刀叉吃人肉,當了市長後完全變了樣,過去標榜「公開透明」的廉能政治價值成為口號,經不起檢驗完全破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