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
」 新北 閃兵 三重 毒品 詐騙
新莊男躲通緝「假冒65歲老父」遭識破 被識破瞎扯:我有「植髮做臉」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上月30日凌晨3時許,警方查獲一名通緝犯。35歲鄭姓男子與友人雙載騎乘機車自巷口竄出,行徑可疑,引起保安警察大隊特勤中隊員警注意並上前攔查。鄭男為規避通緝身分,謊報65歲父親的身分證號,企圖矇混過關,仍遭警方當場識破。警方表示,員警巡邏行經中正路時,發現機車突然從巷內駛出,乘客還刻意回頭查看警車,神情異常,遂依法攔停盤查。鄭姓乘客謊報與自己相差30歲老父的證號,卻支支吾吾說不清楚實際年紀,只言自己係因為植髮、做臉才看起來比較年輕。不過,員警比對資料照片後,發現年齡、外貌特徵及疤痕均不相符,隨即要求帶返分局按捺指紋。鄭男眼見無法掩飾,才坦承真實身分。警方查出,鄭男分別遭士林地檢署及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涉及不能安全駕駛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件,合計須服刑1年2個月。警方進一步在鄭男身上查獲依托咪酯煙彈,全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解送台北地檢署歸案。保安警察大隊呼籲,涉案民眾應配合法院及檢察署通知,切勿心存僥倖逃避司法責任,毒品危害身心健康與社會治安,民眾應遠離毒品。
直播開嗆「斬下賴清德狗頭」 館長陳之漢恐嚇總統遭起訴
知名網路直播主「館長」陳之漢,因在直播中針對兩岸議題發表激進言論,甚至揚言要將總統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新北地檢署9日偵結,認定其言論已逾越言論自由範疇,依《刑法》恐嚇公眾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對陳之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陳之漢於2025年10月5日晚間,在住所經營其 YouTube 頻道「館長惡名昭彰」進行直播。當時他在討論國民黨主席選舉與兩岸辯論會議題時,明知其直播內容擁有大量觀眾,言論具高度渲染力,竟基於恐嚇公眾與危害安全之不確定故意,發表激進言論。陳之漢在直播中宣稱「咱們就武統,一個不留,精準打擊,斬首,你別怕」,隨後更將新聞報導中的中共軍事演習「斬首行動」,並公開表示:「精確斬首嘛」、「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我日也思夜也思啊」等語。檢方認為,憲法雖保障言論自由,但任何人均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陳之漢將軍事術語惡意衍伸成「砍下總統頭顱」的具體行為,顯然已脫離一般社會大眾所認知的政治評論範圍,屬於具體的生命威脅,並非言論自由的保障範疇。檢方認為,陳之漢身為知名網紅,知其所為言論有相當程度之渲染力,上開言論顯然足以使悉其所為言論有相當程度之渲染力,上開言論顯然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懼,自不因總統身分而有所不同。檢方強調,國家元首工作處所或所到處所,時常有諸多人潮聚集,若被告於該場所攻擊國家元首,即有可能將造成嚴重傷亡或財產損失,且被告上開言論,有多位民眾具狀檢舉,已構成恐嚇公安無疑,因而判斷其行為已非言論自由保護之範疇,因而於9日對他提起公訴。
截止了!26位資深檢察官角逐檢察長 1/23檢審會提出入圍名單
法務部日前宣布將釋出4到6位檢察長名額,今天(7日)則是有意角逐檢察長的檢察官報名最後一天,9位票選檢審委員傍晚公布名單,計有法務部保護司司長洪信旭、法制司司長洪家原等26位資深檢察官報名,9位票選檢審委員訂於1月22日(四)下午14時召開會前會討論入圍名單,並於1月23日(五)上午在檢審會提出9位票選委員之建議入圍名單。9位票選檢審委員歡迎各界於上述期間,以電子郵件或LINE等方式,具體推薦或提供意見予任一票選檢審委員。各界意見僅供票選檢審委員內部討論參考,均不予公開。未具名致無法查證者,將不納入討論。報名名單(依司法官期別):洪信旭 法務部保護司司長(33)吳祚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分署長(33)洪家原 法務部法制司司長(34)戴東麗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34)洪景明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35)林宏松 司法院政風處處長(38)簡美慧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38)林秀敏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38)吳怡明 最高檢察署調辦事檢察官兼書記官長(38)林漢強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38)邱智宏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肅貪組組長(38)鄧媛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北調組組長(38)陳淑雲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張紜瑋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郭靜文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38)黃立維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分署長(39)趙燕利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白忠志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陳玉華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黃裕峯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39)陳舒怡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40)黃正雄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40)黃彥琿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40)王鑫健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41)劉俊杰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兼任廉政署中調組組長(41)葉建成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42)
競爭激烈!檢察長開缺最多6位 今天報名最後一天、已有20位檢察官登記
法務部今年開缺4到6位檢察長,今天(7日)是有意角逐檢察長的資深檢察官報名最後一天,目前已有20位檢察官報名,其中不乏重量級人士,最受矚目者包括保護司正副司長洪信旭、林秀敏,法制司司長洪家原、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廉政署副署長林漢強、司法院政風處處長林宏松、廉政署肅貪組組長邱智宏、廉政署北調組組長鄧媛等人。由於接受報名甄選檢察長的最後受理時間為今(7)日下午17:30止,因此有意參加的資深檢察官動作要快,一般預料今天下午還有大咖報名「參賽」。不少資深檢察官認為法務部這次開缺4到6位檢察長,應該不包括二審檢察長,但從目前報名盛況來看,最後是否會釋出二審檢察長職缺,也就是會不會有現任二審檢察長提早下課,司法界都很關注。9位票選委員指出,將自1月7日(三)至1月15日(四)之期間,向全國檢察官及各界廣徵意見。票選委員訂於115年1月22日(四)召開會前會,討論入圍名單,並於1月23日(五)上午檢審會提出9位票選委員之建議入圍名單,提請全體檢審委員討論。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去年底請辭及申請退休獲准,加上今年初任期屆滿的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以及去年8月從新竹地檢署檢察長轉任國安局副局長的陳松吉所留下職缺,法務部宣布至少釋出4個檢察長職缺,對有志擔任檢察首長的資深檢察官將是蠻好的機會。已報名名單如下(依司法官期別):洪信旭 法務部保護司司長(33)吳祚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分署長(33)洪家原 法務部法制司司長(34)戴東麗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34)林宏松 司法院政風處處長(38)簡美慧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38)林秀敏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38)林漢強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38)邱智宏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肅貪組組長(38)鄧媛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北調組組長(38)陳淑雲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張紜瑋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郭靜文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38)趙燕利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白忠志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黃裕峯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39)陳舒怡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40)黃彥琿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40)劉俊杰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兼任廉政署中調組組長(41)葉建成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42)
捷運站外高喊「我有槍」搶警棍害1警受傷 35歲男火速遭起訴
台北市2025年12月19日隨機攻擊導致人心惶惶,新北市35歲邱姓男子則疑似有心模仿,同月20日在三民高中捷運站外高喊「我有槍」,還搶奪趕來員警警棍,導致1警受傷,邱男遭逮捕並聲押獲准,新北地檢署6日偵結,依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同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同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等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據了解,蘆洲所警員陳志瑋、鄭明珠當日10時至12時擔服巡邏勤務,上午10時許行經三民路捷運站出口外,發現邱男於捷運站出口外大聲吼叫「我有槍」,並朝三民高中捷運站二號出口方向移動。考量近期北捷恐攻事件,恐引發民眾恐慌並危害公共安全,員警遂立即上前實施盤查。盤查過程中,邱嫌情緒激動、拒不配合,員警遂持警棍警戒並要求配合,惟邱嫌突伸手搶奪員警警棍,員警當場依法將其逮捕,犯嫌被依恐嚇公眾、妨害公務送辦,檢方則聲押獲准。新北地檢署6日偵結,認被告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同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同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等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新北地檢署表示,去年底發生台北車站攻擊事件後,業已成立「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並與轄區內各司法警察機關保持聯繫及建立窗口,俾即時接收案件情資,充分掌握偵辦時效,近日偵辦多起危害公眾安全之暴力犯罪,均秉持從嚴從速原則偵辦,全力預防及嚇阻犯罪,避免恐慌情緒蔓延,以守護民眾安全。
新北男「混吸毒品」毒駕蛇行 遭警攔查搜出毒品連開8罰單
新北市三峽區4日凌晨1時21分,警方在中正路一段與大同路口發現一輛廂型車行駛異常,頻繁蛇行、任意變換車道,遂上前攔查。36歲張姓男子下車時神情恍惚,且未將車輛停妥,甚至沒將車停好險釀事故,警方對他進行酒測及毒測,呈現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張男自知難逃,主動交出1顆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警方進行附帶搜索後,另查獲煙彈2顆、菸桿1支,以及安非他命夾鏈袋3包;經初篩檢測,煙彈均呈依托咪酯陽性,夾鏈袋呈安非他命陽性,顯示其涉混合施用毒品。警方表示,全案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另就毒駕與危險駕駛行為依法扣車,並開出危險駕駛蛇行、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任意跨越車道及駛出邊線等共8張罰單,最高可處罰鍰17萬2200元。三峽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危害身心健康,更嚴重威脅用路人安全,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遠離毒品、守護公共安全。
莊家班10分店遭加料恐嚇 3怪男「手機恢復原廠設定」被收押
北部某知名麻油雞店「莊家班」遇上恐嚇案件,21歲謝姓男子、25歲李姓男子和22歲江姓男子,在跨年夜傍晚先後到其雙北10家店面「加料」,趁店員不注意時,在湯底丟擲砂糖或芥末後逃逸,3嫌落網後說詞避重就輕,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莊家班在雙北有多間連鎖店,其旗下蘆洲、中和、淡水、文山、北投、士林等共10間分店在跨年夜的傍晚突然被闖入,3嫌分頭行動,趁店員不注意時在湯鍋內傾倒砂糖和芥末等異物,並於犯案後立刻逃逸。雙北市警察局分別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共享情資,並報請新北地方檢察署宏股檢察官顏韻庭指揮偵辦,淡水警方逮捕謝男和江男,中和警方則在北市逮捕李男,在 3 小時拘提涉案3嫌到案。但3人到案後供詞不一,對涉案內容避重就輕,有人聲稱是被女網友放鳥,一氣之下才衝動報復,也有人聲稱是孩子來此吃壞肚子,但警方調查後該名犯嫌未婚且沒有孩子,3人的手機在落網時更恢復原廠設定,讓檢警懷疑案情並不單純。檢方訊問後,認被告 3 人均涉犯刑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同法第 354 條毀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 3 條第1 項中段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新北地檢署強調,時值歲末年初,又逢公眾安全事件頻傳,檢察官維護民眾安全之工作全年無休,對於造成人心恐慌、危害治安之重大案件,必將嚴查速辦,讓民眾吃得安全、過得安心。
模仿北車無差別攻擊 桃園男稱「想扮小丑殺人」遭收押火速起訴
台北車站近日發生無殺別攻擊案件導致人心惶惶,桃園市無業的劉姓男子明知此事造成大眾對社會治安恐慌,竟於22日晚間7時許,在社群網站上聲稱自己想模仿無差別攻擊兇手,更稱「想打扮成小丑殺人」,遭檢警逮捕並聲押獲准,新北地檢署31日偵結,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提起公訴。據了解,劉男平時沒有工作、遊手好閒,他22日晚間7時許,透過手機登入社群軟體DCARD,聲稱自己想模仿隨機攻擊兇手,並表示「我很想打扮成小丑殺人,到現在只要心情不好就想殺人」等文字,讓讀者更加恐慌並通報檢警。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在貼文後12小時內將劉男拘提到案,檢方認為劉男言論以加害公眾及DCARD上見聞者生命、身體安全之方式,使DCARD上見聞者心生畏懼,並對社會大眾為恐嚇行為,致生危害於公安及見聞者生命、身體安全。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劉涉犯刑法第151 條恐嚇公眾、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為避免危害擴大,認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於31日偵結,對劉男提起公訴。新北地檢署呼籲民眾應保持冷靜及理性,不論動機為何,於網路上任意散布恐懼言論均屬不法行為,對於危害公眾安全之暴力犯罪,檢方將持續秉持從嚴從速原則偵辦,以守護民眾安全。
利用洗腎里民喪子期間盜賣2000萬房產 新北特優里長成「地面師」遭求重刑
新北市三重區前五順里長洪嘉仁在當地連續六連霸,還曾榮獲「特優里長楷模」,他卻在2022年間利用里民信任,趁被害人長年洗腎、行動不便時,假借申請補發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實則盜賣其市價約2000萬元的房產,新北地檢署26日偵結,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洪嘉仁等4人,並建請從重量刑。檢方調查,洪身為里長而深得里民信任,被害人是其轄內里民,2022年5月間因名下 2 筆三重區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遺失,加上年長洗腎、行動能力及視力均狀況不佳而求助洪男。洪嘉仁佯裝要委託他人申請補發權狀,需要印鑑證明及簽立多項文件為由,先偕同被害人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多張印鑑證明而取得其中數張,並趁機竊得被害人之印鑑章,再要求被害人簽立補發權狀之委任書等文件中夾雜房地出售同意書、房屋使用協議書、房屋租賃契約等文件,被害人一時不查均加以簽名。洪嘉仁則在同年11月,將賣房文件盜蓋被害人印鑑後交給周姓共犯,周以買賣名義將被害人的不動產轉移到自己名下,又將市價約2000萬元的房產,以930萬元賤賣給吳姓男子,洪則在取得賣房價款後與周分潤,還退款100萬元給吳,其餘款項則領出存進徐姓女友帳戶,由徐購買金融商品以遮斷犯罪所得流向。直到2024年,吳以租約到期為由,要求被害人遷讓房地,被害人這才發現房產遭盜賣,於是向新北地檢署提告,檢方指揮警方偵辦,先後執行2波拘提,逮捕洪男等4人到案,全案於26日偵結。檢方認為,洪嘉仁身為里長,本應扶持轄區內弱勢里民,為他們提供救助,竟利用被害人對其之信任,在被害人甫喪子且長期洗腎、身心狀況均欠佳之際,與被等等人共謀盜賣本案房地,造成人之財產損失甚鉅,甚恐因此流離失所,所為惡劣至極,建請從重量刑。
喊期許還有隨機砍人:「鄭捷精神還要你們傳承」 新北男嘴秋貼文慘了
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20日上午接獲情資,有民眾於臉書以暱稱發布貼文表示「期許未來還會有路上隨機砍人,兄弟們站出來,鄭捷精神需要你們來傳承」,再附上台北捷運殺人案犯嫌鄭捷遭逮捕之照片,引起眾多網友撻伐。警方隨後火速逮獲一名33歲的郭姓男子到案,全案後續依妨害秩序移送偵辦,檢察官訊後聲請羈押,新北地院最後裁定郭男以3萬元交保。北市刑大獲報後,認為該貼文涉及煽動性言詞,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與社會安定,立即展開調查,經蒐證分析資料後,鎖定33歲擔任生產設備技術的郭姓男子涉有重嫌,24日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報請新北地檢署慎股檢察官指揮,經核發拘票,於當日便在新北市新莊區一帶緝獲郭男到案,並查扣其犯案用手機1支等相關證物。據悉,郭男到案後聲稱,自己僅是以開玩笑為目的,希望引起更多人關注。全案後續依涉犯刑法妨害秩序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訊問後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改以新臺幣3萬元交保。北市刑警大隊呼籲,言論自由伴隨責任,請勿在網路上散播煽動他人、製造對立或誤導的內容,共同維護健康的網路環境,任何散布恐嚇、暴力威脅或足以引發社會恐慌之言論,均將依法查辦,若發現疑似不法或具危險性的網路言論,請即時向警方通報,警方將持續加強網路巡查,依法嚴正查處不法行為。
涉光電收賄案一審判4年10月 雲林議長黃凱:會上訴捍衛清白
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涉嫌向光電業者收賄1480萬元,遭新北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上個月新北地方法院開庭辯論時,檢方認定他犯後態度惡劣,當庭求處20年重刑,新北地方法院今(22)日一審宣判,黃凱依貪汙罪判4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前雲林縣政府建設處長李俊興依洩密罪判8月。黃凱表示,會再上訴,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黃凱今日發出聲明稿表示,針對法院所做出的一審判決,他尊重司法制度,也尊重法院的審理結果。然而,對於判決內容,他內心感到遺憾與不平,認為仍有諸多事實與法律觀點,尚待進一步釐清。黃凱指出,一路以來始終秉持對雲林、對鄉親負責的態度從事公共事務,問心無愧、沒有任何不法意圖。相關作為,皆出於職責與公共利益的考量,並非外界所曲解。黃凱說,目前本案仍屬司法程序的一個階段,並非最終定讞。他已與律師團隊充分討論,將依法提起上訴,透過更完整的審理程序,爭取還原事實真相,捍衛清白。在司法程序未確定前,他仍會堅守崗位,持續為雲林縣政監督把關、為鄉親服務,不讓任何個人事件影響議會運作與公共利益。黃凱指出,感謝一路以來關心、支持他的鄉親與朋友,他會以更沉穩的態度,面對司法、面對挑戰,也對自己的人格與責任負責。黃凱接受記者訪問時提到,他會再上訴,對於判4年10月,這是一審,希望法律能把整個事釐清清楚,藉由上訴把整個事件攤在陽光下,讓整個社會都知道,目前還未定讞,會與律師討論提上訴,此事應該也不會影響到明年的選舉。李俊興則指出,相關案件過程皆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辦理,針對一審判刑結果,會依法提出上訴。
持雙刀衝加油站追砍路人 三峽男遭聲押獲准
台北市19日晚間發生恐怖攻擊,27歲通緝犯張文隨機殺人,釀成4死11傷悲劇,各地近日也出現多起模仿效應,新北市三峽區32歲呂姓男子20日下午,持雙刀從家中衝出,還作勢追砍路人,並衝入介壽路加油站商店嚇壞員工,警方獲報後立刻趕抵將他逮捕,遭檢方聲押獲准。呂男20日下午衝出家門時精神狀況不佳,沿路還怒吼「我要維護世界和平」,並持雙刀作勢追砍路人,而後他闖入介壽路某加油站商店,並將不明溶劑淋在桌子上。三峽警分局獲報後,立即派遣線上巡邏網及偵查隊共10名員警前查處,警方到場時呂男仍拒絕就逮,在壓制時持刀劃傷自己,送亞東醫院救治後已無大礙,待治療後將依公共危險、恐嚇等罪移送。檢方訊後,認定被告涉犯刑法第 173 條第 3 項、第 1 項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未遂、同法第 151 條恐嚇公眾、同法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重大,並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並於22日上午獲准。新北地檢署強調,對於造成公眾危害之暴力行為絕不容忍,必將嚴查速辦,以維護社會安全。
偶像失格2/藤井麻由後悔為愛退團 小孩爆醜聞事業全毀
AKB48 Team TP 4期生成員范姜又恩因答應當代課老師卻放對方鴿子、私自接拍有損女團形象的廣告,以及未經公司同意參加啦啦隊徵選,徹底惹怒經紀公司,認為她違約傷害公司形象,而且絲毫沒有悔意,因此終止雙方間之經紀合約關係,並保留法律追訴權。同為AKB48 Team TP成員的日籍女星藤井麻由,因與樂團noovy成員商鈞傳出緋聞,無預警遭營運冷凍,隔了1個月才恢復演藝工作,但兩人仍無懼禁愛令,被時報周刊CTWANT直擊商鈞直搗女方香閨,還在摩托車上演前胸貼後背的戲碼。事後麻由因「違反成員必須遵守之行為條例」退團,而她也在受訪時坦言,為愛退團是她生命中相當後悔的一件事。小孩因性醜聞中斷正要起飛的演藝事業。(圖/翻攝自小孩IG)「小孩」何世華參加選秀節目《原子少年》,在節目中展現超強舞技,獲得不少粉絲喜愛,節目結束後並與其他四位天王星成員一同組團出道,卻爆出性侵未成年少女的醜聞,雖然小孩稱雙方是交往中的合意親密關係,但女方家長報警提告,小孩也宣布從天王星退團,並暫停演藝事業。最終小孩被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菖蒲真凜被抓包重大契約違規而退團。(圖/翻攝自菖蒲真凜IG)日本女團NMB48是AKB48的姐妹團,其中一位人氣成員菖蒲真凜在2021年突然宣布退出團體活動,原因是「重大契約違規」,她也道歉說:「我說出那些醜惡的話被曝光,是我自己的行為招來的結果,我深深反省了。」雖然沒有公開詳細違規原因,但有網友挖出她的私人IG,不僅貼出與男友的私密對話、私下追星傑尼斯偶像,還截圖嘲笑同團成員,乖巧甜美形象全毀。
高喊「我有槍」挑釁警察!三民高中站驚現模仿犯 男涉3罪羈押禁見
台北捷運1219隨機殺人案震驚全台,造成4死11傷的慘劇餘波未平,隔日竟在新北市蘆洲區再度傳出疑似模仿案件。35歲邱姓男子20日上午在捷運三民高中站外無故高喊「我有槍」,行徑引發現場民眾恐慌。警方巡邏經過時上前盤查,邱男不僅情緒激動、拒不配合,還與員警發生拉扯衝突,最終被依法壓制逮捕。警方表示,當時巡邏員警發現邱男舉止異常,主動上前關切,未料邱男態度激烈、頻頻叫囂,甚至企圖搶奪員警手中警棍,並怒吼:「我告你去法院喔!閉嘴啦!」場面一度緊張。警方在多次警告無效後依法將其壓制在地,現場並未查獲任何槍枝。衝突過程中,一名陳姓員警左手肘受挫、右手掌撕裂傷,所幸經送醫治療後並無大礙。警方考量事件發生時間點恰逢北捷重大攻擊案隔日,社會敏感度高,對類似恐嚇行為不敢掉以輕心,遂依恐嚇公眾、妨害公務與傷害罪嫌將邱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地檢署指出,邱男當街高喊「我有槍」並與執法員警發生肢體衝突,行為已觸犯刑法相關罪名。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其涉犯恐嚇公眾、妨害公務與傷害等罪嫌,且有重犯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獲准。地檢署強調,針對近期社會不安氣氛中出現的模仿性騷擾與威脅行為,將嚴查重辦,絕不寬貸。呼籲民眾理性應對公共事件,切勿以任何形式擾亂社會秩序,否則將依法嚴辦。
IG限動寫「中山砍人不揪」惹恐慌 警火速鎖定19歲男大生送辦
台北捷運站日前發生震驚社會的無差別砍人事件,案件調查尚未結束,網路上卻數度出現爭議言論,引發不安。一名19歲男大生在社群平台Instagram限時動態張貼「中山砍人不揪」字樣,語意曖昧,引起民眾不安並報警處理。新北市新莊警分局接獲通報後迅速追查,不到1小時即鎖定貼文者身分,依法送辦。新莊警分局表示,12月20日上午接獲民眾報案,指在Instagram限時動態看到「中山砍人不揪」相關內容,語意曖昧,恐引發模仿效應或社會恐慌。警方隨即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相關資料進行比對分析,短時間內即確認貼文者為19歲彭姓男子。19歲男大生在IG限時動態張貼「中山砍人不揪」引發恐慌。(圖/翻攝自Threads)警方隨後通知彭男在家長陪同下到分局說明,並報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示,認其行為已涉犯《刑法》恐嚇公眾罪嫌,依法函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同時通報彭男現住地轄區分局及其就讀學校,協助後續關懷與預防作為。彭男事後已自行下架該則限時動態,並在個人社群帳號致歉,表示對於一時失言深感懊悔,未意識到用詞可能造成他人恐慌與誤解,對此深感抱歉。彭男事後在社群平台上道歉。(圖/翻攝自Threads)
上月才家暴女友!臨時工菜地狠殺林口老翁 竟僅為了絲瓜棚
新北市林口區18日上午發生殺人案,78歲陳姓老翁在文化一路二段100巷底菜園內種菜時,與曾有嫌隙的59歲葉姓男子發生口角,葉男竟拿刀朝老翁砍去,老翁身中多刀,急救後宣告不治,葉男則在逃逸4小時後被逮捕,葉男供稱他平時會與老翁在同一塊地種菜,而他不滿自己栽種的絲瓜棚被移走,一氣之下才會殺人,確切案情仍須釐清。據了解,葉男平時在工地配線作水電,擔任臨時工維生,他有傷害、竊盜和家暴前科,11月中才對女友家暴,女方在驚懼下到派出所報案並申請保護令,2人現已分手。而葉男平時會與老翁在同一塊地種菜,但2人常因細故而發生衝突,18日上午又起口角,葉男竟拿刀砍向被害人,老翁身中多刀,包括左胸2處刀傷、左側身1刀、左手臂1刀,當場倒臥在血泊之中,附近民眾見狀連忙通報警消,但老翁傷勢過重,被緊急送往長庚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葉男則在逃亡4小時後落網。葉男供稱,他在那塊地栽種絲瓜棚,18日上午到菜圃時,發現自家瓜果被移栽且都已枯萎,葉男懷疑是老翁將自家瓜果移走而上前理論,雙方發生衝突,因而拿起隨身攜帶的水果刀砍人,全案將依殺人罪送辦,偵訊後將被移送新北地檢署,警方則將建請羈押。
林口老翁種菜口角竟遭砍多刀慘死 犯嫌騎機車逃4小時落網
新北市林口區18日上午發生殺人案,78歲陳姓老翁在文化一路二段100巷底菜園內種菜時,與曾有嫌隙的59歲葉姓男子發生口角,葉男竟拿刀朝老翁砍去,老翁身中多刀,急救後宣告不治,葉男則騎機車逃逸,在4小時內被警方逮捕,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被害人平時在該處菜園種菜為樂,葉男則是居無定所,近日受雇到附近菜園種菜,2人常因細故而發生衝突,18日上午又起口角,葉男竟拿刀砍向被害人。老翁身中多刀,包括左胸2處刀傷、左側身1刀、左手臂1刀,當場倒臥在血泊之中,附近民眾見狀連忙通報警消,但老翁傷勢過重,被緊急送往長庚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葉男犯案後則騎車往新莊方向逃逸,林口警分局立即派員前往緝捕,於上午11時許將葉姓犯嫌逮捕,現已將他帶回警局偵訊,釐清案情後將依殺人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葉姓男子砍人後騎車逃逸,警方持續追緝,在案發後4小時將他逮捕。(圖/翻攝畫面)
誤信投資詐騙賺2000賠200萬 「會計復仇」與警合作逮車手
新北市42歲鄭姓女子日前誤信詐騙集團話術,誤以為能透過投資虛擬貨幣獲利,先後投入232萬元,直到無法出金才驚覺被騙,於是與警方一同聯手,逮捕35歲陳姓車手,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鄭女擔任會計為業,日前有不明帳號透過通訊軟體與她取得聯繫,對方自稱是台商,每日對她噓寒問暖,鄭女在甜言蜜語下墜入情網,還以結婚為前提與對方交往。詐騙集團眼見鄭女落入陷阱,於是邀請她從事虛擬貨幣「投資」,鄭女起初投入約4000元,對方則反饋6000多元,鄭女以為真的能賺錢,於是在2個月間先後投入232萬元,直到鄭女想要出金,對方卻敷衍推託,鄭女才驚覺被騙。鄭女先是向永和分局報案遭遇投資詐騙,並至中和警分局秀山所補充說明,員警見鄭女與詐團仍有聯繫,於是由所長陳正文聯繫並指導鄭女誘捕面交,一同合作約出車手。警方指導鄭女12日假意邀約面交車手,準備交付50萬元,陳正文率4名警員於現場埋伏,眼見陳男現身,立刻將他逮捕並搜索,在其身上查扣手機1支、假契約2張等證物。陳男否認犯行,稱自己是受託來取款,警方則不相信其說詞,訊後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他移送新北地檢署,全案依法送辦。
檢察官黃錦秋慘遭重判轉任觀護人 法務部本來不想讓她當公務員
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邀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等人,前往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的「八八會館」、及涂誠文的睿森銀樓地下室的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懲戒法院二審今天上午宣判,認為黃錦秋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已不適任檢察官職務,判決黃轉任臺北地檢署觀護人,全案確定。懲戒法院第一審,判決免除黃錦秋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黃錦秋109年1月17日晚間邀請王涂芝等人,參加警政署政風室的年終尾牙,並於聚餐結束後,與王涂芝等檢警人員,前往郭哲敏的私人招待所(八八會館),接受業者無償招待,還於同年7月10日晚間找王涂芝參加警政署政風室舉辦的專案破案慶功宴,並於餐宴結束後,與王涂芝等檢警人員,前往涂誠文位於睿森銀樓地下室的私人招待所,接受業者無償招待。王涂芝恰好承辦郭哲敏的地下匯兌案,在郭出境時未能適時拘提,媒體曝光後認為她有縱放嫌疑。懲戒法院日前已判決王涂芝罰款3個月月俸、約50萬元。全案確定。懲戒法院認為,檢察官須有高於一般公務員之期待與要求,為維護檢察官群體榮譽及尊嚴,回應人民對檢察官公正超然、勤慎執行檢察職務之信賴與期待,黃錦秋違失行為動機、目的,已嚴重損害檢察官職位榮譽、尊嚴與公眾信任之程度等,及其在事發後,試圖掩飾,迄本件審理中仍未見其知所警惕等後續態度呈現之人格圖像,客觀上已達失去人民對其「檢察官適任性」之信賴,堪認其已不適任檢察官。懲戒法院徵詢法務部有關黃錦秋轉任職務之意見結果,法務部函復:黃錦秋所涉違失行爲已不宜繼續擔任公務員,且不符合轉任檢察事務官資格,建請依法官法爲「免除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爲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另就懲戒法院函詢有何職務可供轉任部分,表示職缺計有臺北地檢署觀護人 1 名、高檢署一等書記官兼科長 2 名及屏東地檢署一等書記官兼科長 1 名,且說明:觀護人業務須具備理解與耐心等人格特質,始能勝任,應審慎審酌被付懲戒人是否適宜擔任,而本部前已說明,建請爲「免除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爲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參據被付懲戒人之資歷,尚乏管理檢察機關行 政科室之相關經歷,不宜使其轉任書記官兼主管職務等語。懲戒法院考量法務部意見,並審酌其長期任職檢察官,曾兼任大學講師之經歷,認其仍能在主管監督下配合執行公務,擔任觀護人職務尚屬適當,再審酌其家庭、 生活等個人狀況,爰依法官法第 89 條第 1 項、第 50 條第 1 項 第 3 款規定,處以上述之懲戒處分。
酒後中指引爆夜唱血戰!中和好樂迪外凌晨大亂鬥 22警力急鎮場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14日凌晨2時許,上演一場宛如電影情節般的街頭鬥毆事件,一群剛結束夜唱行程的民眾,原本只是站在好樂迪門口等車,卻因酒後情緒失控口角衝突,最終演變成聚眾互毆,驚動警方出動22名快打警力到場處理,場面一度相當混亂。警方調查指出,62歲朱姓男子當時與4名友人前往好樂迪夜唱,準備離開時,恰巧遇上洪姓男子與其6名友人同樣在現場等車,雙方疑似因言語摩擦,加上酒精催化情緒,氣氛逐漸升溫,期間朱男疑似情緒激動,突然朝對方怒比中指,這個舉動瞬間點燃對方怒火。洪男等人見狀後情緒失控,隨即上前動手,雙方爆發激烈肢體衝突。拳腳交加的聲響與叫罵聲,在寂靜的凌晨街頭格外刺耳,甚至驚醒附近正在熟睡的居民,混亂之中有人跌倒受傷,場面一度難以控制。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22名快打警力趕赴現場,但洪男等人已先行逃離,只剩下朱男及友人在場,經檢視後,朱男、潘姓男子與王姓女子皆有擦挫傷,所幸無生命危險,事後3人均表明將依法提告。警方後續通知涉案的洪男等7人到案說明,全案將依《刑法》聚眾鬥毆及傷害罪嫌,函請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飲酒後應保持理性,避免因一時情緒失控而引發衝突,不僅傷人傷己,更可能面臨刑責,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