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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聯 倉儲 全聯倉儲 火災 水電工今年全台推案量爆2.56兆新高 換算造價可孵出「60顆大巨蛋」
2024近尾聲,根據591新建案統計,今年全台總銷金額爆出2.56兆元天量,再破歷史新高,若以台北大巨蛋造價約400億元來估算,已可孵出逾「60顆巨蛋」,規模相當驚人;不僅如此,個案數、戶數等供給更是多到滿出來,較去年雙雙成長逾2成。但相較推案一片火熱,房價顯得低調許多,年漲幅不到1成,收斂不少。數字科技(5287)旗下591新建案分析,2024房市相當魔幻,上半年有多激情,下半年就有多冷感,尤其近日央行雖然刀下留人,但有鑑於第七波管制又快又猛,許多建商來不及收手只能硬著頭皮上場,估計「量多、人少、買氣冷」的情況仍將持續一陣子。而檢視各縣市,推案水位普遍都在高檔盤旋,一方面除了與房價飆升有關,各地仍有建商願意頂著槍林彈雨開案,也是量體能屢創新高的主因。以台北市為例,今年總銷雖略為下降,戶數卻年增近1成,關鍵在於建商將火力集中在文山、北投及南港等蛋白區,以文山區來說,今年在「元利四季莊園」、「信義富境」等指標案支撐下,有超過800億元的總銷挹注,區內新案行情也首度突破百萬大關,成功解鎖天龍國全區百萬的壯舉。而新北市在蛋黃區外溢效應下,即便金龍風暴來勢洶洶,價量仍表現得有聲有色,值得一提的是,繼板橋、永和等地新案成交單價突破百萬大關後,三重近日也在指標案「潤泰CITY PARK」助攻下跟進登頂。以目前各區房價走勢來看,未來新北「百萬俱樂部」的成員將越來越多。桃園今年受房價飆升,當前新案平均開價、成交價皆已站穩4字頭,加上建商在外圍新興重劃區積極布局,案量飛快成長。至於新竹縣市,由於精華區塊素地稀少且價格飛漲,建商同樣朝都計外等區域拓展版圖,規模上則以中小型個案為主,帶動個案數大幅成長。台中今年推案力道強勁,個數、戶數等量體均是各縣市中最多。但隨著下半年金龍海嘯買方縮手,新案銷況急轉直下,許多新案平均周來人數不到5組,業者只能絞盡腦汁各出奇招,祭出包含簽約送家電、優惠付款等措施,只求吸引來人上門度過這波嚴冬。台南、高雄今年受惠源源不絕的科技議題拉抬,整體推案價量仍處於上升段。值得一提的是,即使目前市場遭遇亂流,由於房市話題不斷,當地建商仍是老神在在,普遍看好明年房市放晴,並未有過多促銷或價量鬆動的狀況發生。591新建案總編輯李忠哲分析,明年最大未爆彈仍會是鎖定在房貸問題,從近期央行理監事會針對周轉金、理財型貸款等專案檢查來看,短期內對資金的「源頭打擊」還未結束,再加上年初適逢美國大選交接期等外部變數,都讓房市像是遊走在鋼索上,稍有不慎就會摔個頭破血流,建議無論是建商或消費者,布局上都應放大風險係數,並避開一些缺乏就業、大型公建的高風險地區,才能在這波亂局中走得相對平坦。
柯文哲3罪遭求刑28年半!「北檢17大QA」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從9月5日起被羈押至今。對此,檢方今(26日)偵查終結,並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光是涉及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就被求刑28年6月。以下針對北檢偵辦被告柯文哲等相關案件,提供QA全文:Q1: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明知違法」?A:被告柯文哲多次親自參與都發局所舉辦之論壇,且都更市政為其任內自豪政績之一,其明白知悉京華城為大型基地再開發,不符合都更法令,無法適用任何都更方案;復經前都發局局長林○民明確告知及提醒,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件。被告柯文哲於核准京華城案送公展時,該簽呈所附都設科及都更處公務員、都委會眾委員之反對意見,均明確指出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依都更法令拿取容積獎勵於法未合等情事,足證被告柯文哲已明知該簽呈記載京華城案要以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都更獎勵項目,「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取得容積獎勵等文字,係屬違法。Q2: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收受1500萬元之賄賂?A:由被告柯文哲所使用之 A1-37 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就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被告柯文哲自承:「如果邱○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被告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 12 列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 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再者,比對被告沈慶京於 111 年 9 月 12 日傳訊感謝被告柯文哲協助取得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動土典禮剪綵,得其應允後,被告沈慶京即自 111 年 9 月 20 日起令吳○仙提領現金 1,600 萬元作為準備。嗣鼎越2公司於 111 年 10 月 18 日果然取得建照,被告柯文哲於翌(19)日親自出席動土典禮等相關時程,核與被告柯文哲於「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之時間密接。其後,被告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被告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綜上,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 1,500 萬元之賄賂。Q3:為何認定210萬元係被告柯文哲收賄所得?A:被告柯文哲於 109 年 3 月 10 日就被告沈慶京所要求之「回復 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方面批示「速審速決」,顯知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京華城案已進入訴訟程序,依北市陳情要點,應依訴訟程序辦理,卻一方面又於便當會裁示將尚未送府之陳情函送都發局並交都委會研議。被告沈慶京獲悉後,即於 109 年 3 月 23 日指示被告張志澄、朱○虎匯款 210 萬元至被告柯文哲掌控之民眾黨帳戶,而匯款完成之翌(27)日,都發局即函知京華城公司將本案送都委會研議。且被告朱○虎後於109 年 4 月 1 日,將被告沈○京表示感謝、指示交付 210 萬元,及 7 位匯款人頭名單一併傳訊給被告李○宗供確認為賄款,被告李○宗於同年月 5 日回訊表達其與被告柯文哲已收到且感謝之意。綜上可知,被告沈○京透過人頭所交付之 210 萬元確為被告柯文哲上述違背職務行為之對價,故屬賄賂無訛。Q4:為何認定京華城公司所得之容積獎勵係屬不法?A:京華城公司於 109 年初自行拆除京華城購物中心,該建物屋齡僅 19 年,亦非都更物件,竟以都更法令申請容積獎勵,與都更法令未符,故本案所取得之容積獎勵明確違背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規定,自屬不法。Q5:被告沈○京是受圖利者,為何也被認定為圖利罪共犯?A:依刑法第 31 條第 1 項規定,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實行犯罪,亦應論以共同正犯。被告沈○京與柯文哲就圖利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因此論以圖利罪嫌之共同正犯。Q6:本案容積獎勵既係經都委會決議,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等人違法圖利?A:被告彭○聲身為都委會主任委員,主持都委會時雖明知京華城公司所申請都更容積獎勵係屬違法,且與會委員明白指出都委會應依法令方得核予容積獎勵,而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被告彭○聲承被告柯文哲之命,無視都委會中眾專家委員之反對意見而強行通過事先預擬的不法決議,被告柯文哲與被告彭○聲均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縱使都委會審議通過,亦屬違背法令之決議,被告柯文哲自 109 年 11 月 11 日核決都發局 109 年 10 月 27 日送公展之簽呈時,即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不得以都委會決議為由卸其罪責。Q7:為何同意該容積獎勵之都委會委員未有不法?A:本案都市計畫之適法性應由都發局先行審核,然負責工務督導之副市長即被告彭○聲、都發局局長即被告黃○茂、都發局總工程司即被告邵○珮屈從被告柯文哲,一路違法護航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案進入都委會審議,而都委會委員們各有都市設計、景觀、建築、交通之專業,易信賴主管機關都發局就適法性之說明,都委會決議亦由被告彭○聲所主導強行決斷,復查無都委會委員有何圖利之犯意,故未有不法。Q8:媒體報導,被告柯文哲與沈○京見面12次,偵查掌握情形如何?A:依本案卷內事證,可證被告柯文哲、沈○京 2 人關係良好、互動頻繁,被告柯文哲多次至沈○京之陶朱隱園、威京總部碰面,通緝中之同案被告許○瑜亦居間聯繫其 2 人會面細節並陪同造訪。Q9:被告應○薇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潛逃出境之行為?A:被告應○薇於 113 年 8 月 27 日上午 11 時許,在威京集團總部附近搭乘計程車,先前往遠傳電信南京東路門市、臺北市議會等處,再於同日下午 2 時許至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搭載同案被告王○侃,並搬運 1 箱不明物品,隨即於當日下午 3 時搭載計程車自臺北一路南下至桃園機場一帶,後轉往臺中國際機場於機場櫃檯購買機票,辦理登機未果,經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依法逕行拘提,足認被告應○薇有躲避司法訴追欲潛逃出境之事實。Q10:被告沈○京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逃亡、串證之行為?A: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於 11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7 時 5 分許,執行搜索被告沈○京戶籍地時,未見被告沈○京,且其家人均不願告知被告沈○京實際住處,經廉政官撥打被告沈○京所持用之行動電話,被告沈○京佯稱「人在外」、「人在辦公室」等語,卻於 30 分鐘後出現在戶籍地 11樓公共梯間,並往電梯旁安全門離去,幸經廉政官當場發覺而阻止,顯有逃亡之情。被告沈○京與廉政官返回接受調查之同時,竟仍可安排對外發布與案情有關之公開聲明,顯為規避罪責而進行串證。Q11:被告許○瑜於本案涉案情節為何?A:被告柯文哲收受賄賂後,交由明知上情之同案被告許○瑜保管,本署檢察官已向外國請求司法互助,相關偵查作為仍持續積極進行。自被告柯文哲辦公處所搜獲其撕碎之便條紙,上載:「晶華→orange 出國」等文字,甫於 113 年 8 月 27日返國之同案被告許○瑜,受被告柯文哲指示急於同年 8 月 29 日上午 4 時 10 分訂購機票,當(29)日旋搭機赴日本,本署檢察官透過其友人聯繫其返國未果,經合法傳喚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且拘提無著,甚且迄今未歸,本署依法對其發布通緝。Q12:「工作簿」上經理人邱○琳、謝○珠、吳○壽、蔡○興之角色?是否構成犯罪?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3:為何募款小物、KP Show募款演唱會門票所收取的款項是政治獻金?A:政治獻金法第 2 條第 1 款規定,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之動產或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利益。查被告柯文哲競選總部以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募款小物(參看下圖等)進行競選募款(各波募款宣傳詳如下圖),均係大加宣傳被告柯文哲政治理念,促進選民捐款意願,商品之價格相較市價為不相當之給付,支持者是對被告柯文哲從事政治、競選活動提供之資金,被告柯文哲安排由木可公司所獲之款項,核屬於政治獻金。而KP Show演唱會之舉行係於被告柯文哲競選總統期間,被告柯文哲亦以參選政治理念進行宣傳,號召選民付款支持被告柯文哲,又 KP Show 演唱會之門票價格高達每張8,800 元,屬不相當對價之給付,核屬於政治獻金。Q14:被告柯文哲購置4300萬元商辦之資金來源,是否合法?A:被告柯文哲購置上開商辦之資金,係來自被告柯文哲帳戶收受民眾黨113 年總統、副總統競選費用補貼款 1 億 1,071 萬 3,980 元其中 2/3 即7,380 萬 520 元,此部分查無不法。Q15:113年副總統候選人吳○盈之選舉補貼款用途為何?A:民眾黨財務管理辦法第9條及附表二規定,僅規定中央黨部所領取總統、副總統之競選費用補貼款,其中 1/3 交由中央黨部支配,餘撥交候選人,但並未明確規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比例分配,證人吳○盈證述未向民眾黨領取補貼款費用等語,此部分查無刑事不法。Q16:陳○琪、黃○珊、蔡○如涉案情節為何?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7:本案所涉陳○菡等人,處理情形?A:陳○菡、許○、黃○瑩、吳○萱、陳○丞以折扣碼方式自木可公司取得募款小物之分潤,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由本署檢察官另案偵辦中。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茅房之亂1/校園性別友善廁所「引誘犯罪!」 專家曝:求救鈴根本不會響
今年9月,花蓮某國小女學生在性別友善廁所遭男代課老師偷拍;10月,政大女學生也在性別友善廁所遭人偷拍,而這已是同間廁所第2次發生。家長向CTWANT記者怒批「這樣的廁所到底對誰友善?根本是引誘犯罪!」一位資深校安諮詢委員透露:許多校園友善廁所的求救鈴根本不會響,就算響了,也不知誰來救!近年來,政府基於性別友善的名義,陸續在包括學校在內的公共空間建築中,將原本兩性分界清楚的公廁施行成性別友善廁所。教育部2022年時函頒「校園性別友善廁所及宿舍指引」,建議大專校院每幢建物設置1處以上的性別友善廁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至少設置1處以上的性別友善廁所。教育部在今年1月邀請臺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性別與空間研究室,針對性別友善廁所制定參考手冊,分析大專院校現有的性別友善廁所分為新建、改建、更名三大類;手冊中也針對相關設置提出建議,例如廁間有完整隔間、門縫不可過大、廁間有格柵防偷拍…等目前大專院校的性別友善廁所以「更名」佔最多,達997座,佔整體9成,主要是將無障礙廁所直接掛上性別友善廁所的牌子。舉例來說,朝陽科技大學自107年起便設置性別友善廁所,至113年已建置33間,皆是從無障礙廁所更名,由於本來就是男女通用、又是獨立一間,所以沒有隱私安全問題。而政大於今年9月、10月連續發生偷拍事件的性別友善廁所,則是2023年9月後陸續改建而成。政大女學生在Dcard上批評「臺灣女性從30年前透過不斷的爭取,才有了現在的男女廁,並且有法律明定理想的公廁男女比;30年後的現在,臺灣女性卻被假『性別友善』之名,行剝奪女廁之實。」發生2件偷拍事件之後,根據《政大之聲》報導,9月偷拍事件受害者Alice(化名)表示:「有去找其他性性別友善廁所的一些規章,發現新北市的簡章,就是性別友善廁所的標準是說下方是要無縫隙的。」她認為校內廁所可以做到無縫,然而校方在性別通用廁所的設計上卻有疏忽。偷拍事件後,政大學生對性別友善廁所的看法出現變化,許多人傾向避開性別友善廁所,前往更遠的一般廁所。政大總務處回應,性別友善廁所周邊已於10月23日完成監視器設置,未來也將實施每月一次隱藏鏡頭反偷拍偵測。Mandy(化名)是六都某縣市教育局的校園安全諮詢委員,5年間已走訪30間學校,包括小學、國中、高中。「部分性平示範學校甚至全是性別友善廁所,但內部規格卻幾乎不符合規定,許多校長、主任抱怨政策沒有考慮到實際需求,以及校園空間有限,如何打造符合規定的友善廁所?」性別友善廁所偷拍事件頻傳,專家認為男女混廁會增加犯罪機率、且難以預防。(圖/報系資料照)Mandy透露,以最基本的安全設施為例,教育部規定每間友善廁所都要有求救鈴,實地走訪卻發現許多學校都沒有。「就算有,但求救鈴卻不會響?我也問學校,如果求救鈴響了,誰會來援救?校方竟然沒有答案。」「政大、花蓮國小發生偷拍事件後,許多家長都氣得跳腳,老實說,我認為性別友善廁所真的很難兼顧安全!」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光是偷裝針孔攝影機就難以預防,又不可能在廁所裝監視器,萬一偷拍升級成性侵事件,試問誰來負責?Mandy也批評「有些人說可以定期做反偷拍偵測,我覺得這是天龍人的想法,不是所有單位都有錢做這件事,唯一能做的只有在出入口裝監視器,但一旦需要調閱監視器,就代表已經出事了,根本無法事先預防!」王瀚陽說,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報導,2017~2018年間,134宗在市政府轄下公眾泳池及體育館更衣室發生案報告的性侵、偷窺案件中,近9成(120宗)在不分男女的更衣室發生,只有14宗在男或女更衣室發生,這顯示性別通用的空間的確更可能犯罪。「站在家長立場,我真的建議中小學的校園不要設立性別友善廁所!」王瀚陽說,自己擔任家長會長多年,深知現在的校園環境已經「不再單純」,他透露每年都有非常多件偷窺、偷拍案件,年齡層甚至下探至國小。但許多學校收到「教育部建議」後便開始行動,一位雲林的國小老師透露,「學校研習時,強灌老師多元性別觀念,要求排隊、體育課、廁所都不要分男女,當時我就反問:『那畢業旅行時要怎麼分房?』校方就說不出話了。」「許多孩子已經遊走於法律與道德邊緣,如果設置性別友善廁所,那根本就是引誘他進一步犯罪!」王瀚陽認為,性別友善所帶來的風險更大,大專院校學生尚且有能力保護自己,但若將幼童暴露在這樣的風險中,對誰友善呢?Mandy表示,許多中小學皆採對外開放,校外人士很容易混入其中,而校園內近年性平事件也非常多,性別友善廁所的確會增加犯罪機率,而且對青春期的孩子來說,男女混廁很容易滋生事端與尷尬,試想「國中女生會希望換衛生棉出來之後,發現下一位排隊使用的人是男同學嗎?」Mandy期盼教育部再次評估性別友善廁所,而且多訪談女性感受。
茅房之亂3/性別友善宿舍可行嗎?台大擬開放 跨性別學生多採個案處理
2020年8月,台灣師範大學創全台頂大首例,啟用男女不同房,但同層不分區的性別友善宿舍。台大規劃新建全台最大的3752床學生宿舍,其中B館更規劃一整層的性別友善雅房、套房,引起外界關注。校方表示,申請條件待討論,目前還沒有確定是否開放男女混宿。台灣師範大學計畫啟動性別友善宿舍時,許多家長表示不支持男女混宿,尤其是女學生家長更是反對,認為男女混宿感覺像是引狼入室,萬一發生問題,究竟誰要負責?送小孩來台北念書是為了求學,並非搞男女關係。後來台師大採取志願登記制,依舊在2020年8月啟動性別友善宿舍,在學七舍的二樓共有22間房間,採梅花座設計,異性不得進入房內,不過交誼廳和廚房等公共空間,所有人都能使用。台師大學生認為就跟在外租屋一樣,並不覺得奇怪,頂多在公共空間時要多注意儀態,同時顧及異性感受。不過,2016年搶先設置性別友善宿舍的中山大學,2019年就爆出女學生洗澡遭偷拍的事件,之後校方補強浴室隔板、並在沐浴間入口處加裝監視器。儘管安全始終是隱憂,但在性平聲浪的推動下,性別友善宿舍仍持續增加。台大預計花費約43億元打造全台最大學生宿舍,其中96個床位為性別友善,台大校長陳文章受訪指出,因為學生宿舍還沒開始興建,目前尚未確定學生需要哪些條件可申請性別友善宿舍,是否可以男女混宿,到時候還要召開公聽會,若是學生討論通過可混宿,到時候會訂立相關管理辦法。目前已設立的性別友善宿舍,大多以生理性別做為同房依據,例如陽明交通大學部分宿舍採不同性別「同棟分層」住宿,台師大雖在同一樓層,但同房仍以相同生理性別作為依據,針對跨性別學生,校方大多仍以個案處理。性別友善宿舍大多仍以生理性別區分寢室,部分跨性別族群因此利用法律途徑為自己爭取權益。(圖/翻攝自台大學生會性別工作坊臉書)一位不願具名的大學校務人員表示,曾有一位生理男性的跨性別學生申請性別友善宿舍,但顧及其他學生權益,不可能安排與女性同房,於是將跨性別學生安置在教師宿舍內的獨立房間。「最後這位同學還是搬走了,因為他覺得只有自己住在那邊很奇怪。」教育部2022年時函頒「校園性別友善廁所及宿舍指引」,鼓勵大專院校皆要設置性別友善宿舍,但並無特定指導方針,現階段各校也仍在摸索、逐步完善相關配套措施,以期兼顧學生權益及安全;同時如何與學生、家長溝通,增進各方對多元性別的認知,更是日後推動友善空間所需面對的課題。
茅房之亂2/友善廁所「擬5年量增1倍」 多數從女廁改建!遭批壓迫單一性別
今年8月,環境部宣告「性別友善廁所倍增行動方案」,2025年至2029年將投入2億8035萬元,將性別友善廁所從623座加倍增至1246座。一位資深性平專家表示,走訪多間性別友善廁所,發現多數皆從女廁改建,反而壓縮女性如廁選擇權,似乎背離性平精神。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2023年的「我國多元性別(LGBTI)者生活狀況調查」,在大約1萬3104名多元性別者當中,受訪者感到不舒服或是被他人歧視的情形,大約有17%都發生在公共廁所或更衣室等處。在8月19日的性別友善廁所增設記者會上,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長顏旭明表示,女性如廁時間約是男性的2倍,設置性別友善廁所可緩解女廁排隊狀況,也讓多元性別者如廁更感自在。2019年至2024年,環境部已補助設置224座性別友善廁所,占全國性別友善廁所623座的35.9%,目標2029年增加到1246座。記者會隔天,立即有許多網友到環境部臉書粉絲頁留言表達不滿,其中又以女性為多。一名網友寫道,「不少案例是把既有女廁改建為性別友善廁所(而男廁保留),這友善政策是否造成了對另一性別的壓迫?」另一名網友也附和,同時舉例三重溪美戶政辦事處1樓和國賓戲院,都是直接把女廁改成性別友善廁所。「我們女性一樣納稅,為什麼沒有單一性別的廁所?」Mandy(化名)是一位資深校園安全諮詢委員,平時會走訪各中小學,觀察性平、性別友善廁所等。「觀察約30間學校,發現多數性別友善廁所都是從女廁改建,因為對學校來說,這是最省事的方式。」Mandy說,只有部分學校有空間新建性別友善廁所,若從原有空間改建,男廁中開放式的小便斗要改成有隔間很麻煩,相較之下從女廁改建比較迅速。性別友善的發想許多都來自於「葉永鋕事件」,當時國中生的他因為多元性別的氣質遭到霸凌,下課甚至不敢去上廁所。「所以我認為應該從男廁改建成有獨立隔間的性別友善廁所才適當,可以拯救更多『葉永鋕』。」Mandy說。Mandy認為現今的性別友善廁所,其實是為了友善跨性別族群,「那就應該針對跨性別好好設計,而不是犧牲其他單一性別!」Mandy舉例,「一位女性友人使用北市社會局的友善廁所,發現有蹲式馬桶的只有1個隔間,但有小便斗的隔間是4-5間,而且隔間底下的空間很大,一伸手就可偷拍。」Mandy說,蹲式廁所不需接觸馬桶座,是女性比較偏好的選擇,但目前許多性別友善廁所的蹲式馬桶非常少,根本就沒考慮到女性需求。「公廁的馬桶坐墊本來就容易藏汙納垢,想像一下現在是男女通用,那衛生問題是不是更堪憂?」根據臺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性別與空間研究室,無障礙廁所最常被更名為性別友善廁所,部分身障人士也認為權益受損。(圖/朝陽科大提供)事實上,若是改建得宜,原先是男廁或女廁不再那麼重要。以中興大學為例,位於行政大樓1樓的男廁在2024年6月起改建為性別友善廁所。「這邊只有這間廁所,所以使用的人還蠻多的!」就讀大一的朱同學表示,他使用時至少就看到3名女生,大家看來都挺自在的,可能是因為廁所隔間都加高至天花板,讓人較有安全感。「不過,我自己覺得男女同處廁所還是有點尷尬。」朱同學苦笑。針對安全與隱私問題,環境管理署回覆CTWANT記者規劃中的性別友善廁所有4大重點,分別是標誌清晰、單間設計、安全設施、出入口開闊。性別友善廁所入口應設有清楚的指示標誌,明確表示任何性別的使用者均可使用,這有助於減少對特定性別認同者的偏見和障礙。其次,每個廁間應有完整的隔間,從地板到天花板,並配備帶鎖的門,廁間門板離地高度(建議為1公分以下),以保障使用者的隱私和安全。另外,確保有足夠的照明,讓使用者感到安全,也要有緊急呼叫按鈕或其他安全系統。廁所同時需設置獨立出入口,視野良好無死角,提供使用者安心感。環境管理署表示,上述規劃是經過行政院性平處、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性平專家、建築專家、公廁設計專家,以及參考國外經驗後訂定而成。至於目前已存在的性別友善廁所,若不符合以上規格,不建議納入性別友善廁所之推動達成目標內或標示為性別友善廁所。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以鄰近國家泰國為例,設置性別友善廁所之後也爆發多起性侵、偷拍事件。「除了硬體上難以面面俱到兼顧安全,更重要的是人,我們怎麼判斷生理男、心理女的真實性,如果無法確認,就談不上安全!」
全聯倉儲火災釀9死 2工程公司5人改列被告原因出爐
全聯大肚倉儲新建工程於19日驚傳大火,後續造成9死8傷的慘劇。而事發之後,為釐清事故真相,檢警約談超過百人。台中地檢署多名檢察官也通宵偵訊,目前初步認定火災與施工過程中未妥善執行防火措施相關,決定將新菱公司、下包商紋禕工程的5名人員列為被告,並裁定以5萬至60萬元交保。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檢警此次調查動用8組檢察官,檢察官分工偵訊24名核心證人,同時由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整理案情。主任檢察官蕭擁溱也兩度親自勘查現場,確認起火點及相關證據。調查發現,倉儲施工現場共有6種不同工程同時進行,包含空調配管、木工、水電等。而包商之間雖然是獨立作業,但多工種彼此間缺乏有效協調,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未能全面落實。根據調查顯示,空調承包商新菱公司在切割地板作業時,使用氧乙炔設備時並未在現場進行適當的防火防護,後續火星疑似引燃隔熱材穩熱板(PS板),導致火勢迅速擴大。地檢署認為,新菱公司的藍姓總負責人及其督導人員未盡監督義務,紋禕工程負責人及員工也未妥善執行作業,對火災發生負有責任。而在火災造成的9名死者中,其中包含2名未登記的逃逸移工,後續證實是由紋禕工程違法聘用。職安署在現場檢查後表示,施工場地的隔熱材質選擇不當,加上多項管理疏失,施工方和廠方明顯未善盡職責。也因為上述原因,新菱公司藍姓副理、陳姓工程師,紋禕工程的陳姓負責人與2名員工等人,目前已遭地檢署改列被告,並諭知5萬到60萬元交保。而其餘超過70名證人,目前則由警方進一步詢問,以釐清各單位在現場施工中的角色和責任。
快訊/全聯倉儲惡火奪9命!5人列被告 總負責人60萬交保
全聯大肚倉儲新建工程19日發生大火,導致9死8傷悲劇,19人獲救。台中地檢署傳喚多人到案說明,經漏夜訊問,5人改列過失致死、過失傷害被告,包含藍姓現場總負責人60萬、陳姓主任工程師40萬、陳姓工程行負責人20萬、陳姓工程行員工10萬、黃姓工程行員工5萬,交保候傳。台中地檢署指出,7名罹難國人均已確認身分,並製發相驗屍體證明書予家屬;另2名罹難越南籍移工亦經確認身分,惟因家屬不及到場或出具授權書,暫未發出相驗屍體證明書。台中地檢署說明,火場內8名罹難者之死亡原因判定係因高溫濃煙吸入及全身燒灼傷致死,1名跳樓之越南籍移工則係因外創傷性休克併呼吸衰竭死亡。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中分會同仁全程陪同家屬完成遺體相驗程序,關懷家屬、給予情緒支持,對於經濟困難及外籍罹難者部分,協助媒合慈善團體提供免費殮葬。刑案調查部分,張介欽檢察長指派專責蕭擁溱主任檢察官、周至恒檢察官及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持續查辦,儘速釐清事故原因及相關刑事責任。
孝順兒跟父學做水電同遇死劫 舅舅「10年沒見外甥」再會竟是在靈堂
台中市大肚區全聯新建倉儲19日下午1時許發生火警,導致9死8傷悲劇,當中還包括一同當水電師傅同場施作的廖姓父子,廖家一夕之間驟失2位至親而悲慟欲絕,舅舅也趕來關心,而他與外甥已10年沒見,沒想到再次見面就是在靈堂。據了解,廖兒孝順認真,約20歲就子承父業,跟隨父親腳步學習水電並成為師傅,父子倆感情和睦,廖父也將兒子帶在身邊一起工作。而廖父近日率領水電班入場施作全聯新建倉儲水電,19日下午遇上全聯倉儲死劫,父子與水電班共5人一同葬身3樓夾層,被救出時已明顯死亡。舅舅表示,廖兒有自己的主見,是個很好的孩子,自己在他小時候對他很疼愛,近年則較少聯繫,2人約10年沒有見面,姊姊聽聞噩耗萬分,目前正協助處理後事中。
廖姓父子命喪全聯倉儲火海 鄰居悲吐生前為人一度哽咽
大肚倉儲新建工程19日火警釀9死8傷悲劇,有19名工人獲救,其中51歲男子水電工包頭廖益豪與27歲兒子廖偉倫及3名水電工於三樓夾層罹難,廖姓父子住家位於霧峰,鄰居也透露與父子生前的互動,聽聞噩耗時感到相當不捨。鄰居與廖姓一家為鄰八年多,提到父子倆為人親切且非常有禮貌,見到面都會打招呼,家裡有水電上有問題,廖姓父子也都會無償進行幫忙,今早見到葬儀社業者後才得知此事廖姓父子罹難,一度哽咽不捨之情表露無遺。廖姓父子罹難後,姊姊20日上到光田醫院悲痛相驗,結束後家屬要求葬儀業者將遺體送回霧峰住家,讓阿嬤看兒孫最後一眼,隨後在送往殯儀館處理後事,阿嬤下午也趕抵事發地參與招魂儀式,指引兒孫回家的路。台中地檢署率8組檢察官兵分四路於童綜合醫院沙鹿院區、光田綜合醫院沙鹿院區、東海殯儀館、崇德殯儀館進行相驗,並於12時54分完成所有遺體相驗程序,初步判定火場內8名死者死因係因高溫濃煙吸入及全身燒灼傷致死;另名跳樓之越南籍移工則係因外創傷性休克併呼吸衰竭死亡。
廖家女兒悲接父兄「一擲就有筊」 阿嬤坐輪椅現身靈堂慟送黑髮人
台中市大肚區全聯新建倉儲19日下午1時許發生火警,導致9死8傷悲劇,當中還包括一同當水電師傅同場施作的廖姓父子,廖家一夕之間驟失2位至親而悲慟欲絕,女兒下午回現場招魂接爸爸跟哥哥,似是感應親人在旁,一擲就得到聖筊,廖家阿嬤也於傍晚回到靈堂送兒孫,場面肅穆哀戚。據了解,廖男生性孝順淳良,而他是單親爸爸,獨自撫養1女1兒,廖兒(27歲)在其影響下20歲開始接任父業,也投身水電行業成為師傅,父子倆更在同一個水電班工作。眼見兒子長大,親屬原以為廖男終於可以卸下肩上重擔享清福,2人卻在19日下午遇上全聯倉儲死劫,父子與水電班共5人一同葬身3樓夾層,被救出時已明顯死亡,這起意外共造成9死8傷悲劇。廖家女兒下午在親友陪同下重回現場招魂,廖家父子皆是「一擲就有筊」,招魂結束後回靈堂誦經,廖家阿嬤坐輪椅現身,「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哀慟現場親友頻頻拭淚,場面肅穆哀戚。
招魂儀式結束!全聯倉儲惡火奪9命 家屬悲痛離開現場
全聯大肚倉儲新建工程19日火警釀9死8傷悲劇,有19名工人獲救,其中,51歲男子水電工包頭廖益豪帶27歲兒子廖偉倫和3名水電工的「5人工班」全罹難,亡者家屬下午抵事發地進行招魂,於下午3時30分許結束儀式離去。3名水電工之一郭男的姐姐下午1時許先行抵達火場招魂,3時許其餘亡者家屬包括廖姓父子5人小組及2名台籍工人、2名越籍工人家屬一併到現場,進行聯合招魂儀式。
廖姓父子慘死全聯倉儲大火 阿嬤抵事發地坐輪椅參與招魂儀式
全聯大肚倉儲新建工程19日火警釀9死8傷悲劇,有19名工人獲救,其中,51歲男子水電工包頭廖益豪帶27歲兒子廖偉倫和3名水電工的「5人工班」全罹難,廖姓父子今早於光田醫院相驗後,阿嬤下午也抵達事發地進行招魂儀式。51歲男子水電工包頭廖益豪帶27歲兒子廖偉倫和3名水電工在東北方3樓夾層,尋獲後無生命跡象,廖男姊姊20日上午到醫院悲慟相驗,結束後將遺體移至殯儀館處理後事。廖男母親下午抵達事發地,在親友攙扶下車,身穿紅衣坐上輪椅前往招魂儀式,希望能藉由相關儀式,指引兒孫找到回家的路,現場氣氛相當悲痛哀戚。
水電工慘死3樓夾層 哥哥悲痛認屍不敢告訴7旬父
全聯大肚倉儲新建工程19日火警釀9死8傷悲劇,有19名工人獲救,其中,51歲男子水電工包頭廖益豪帶27歲兒子廖偉倫和3名水電工的「5人工班」全罹難,水電工之一30歲郭男的哥哥20日到場認屍,坦言不敢將弟弟死訊告訴年邁父親。哥哥表示亡者是家中老么,上頭還有一個姊姊,當初帶弟弟一起入行,後來郭男跟隨其它師傅學習,後續雖屬不同公司,哥哥表示郭男為人木訥老實,在工作非常認真。哥哥聽聞噩耗感到相當錯愕,至今仍難以接受事實,提到是透過新聞報導才得知弟弟死訊,透露母親已經離世,事發自今仍不敢開口告訴高齡70多歲的父親,深怕他打擊過大。
全聯倉儲惡火5人小組殞命 郭姓水電工姊姊現身火場悲痛招魂
全聯大肚倉儲新建工程19日火警釀9死8傷悲劇,有19名工人獲救,其中,51歲男子水電工包頭廖益豪帶27歲兒子廖偉倫和3名水電工的「5人工班」全罹難,3名水電工之一郭男的姐姐悲痛現身火場,進行招魂,指引亡者找到回家的路。台中市消防局透露9名亡者確切位置,51歲男子水電工包頭廖益豪帶27歲兒子廖偉倫和3名水電工在東北方3樓夾層被尋獲,從地下一樓起火後火勢迅速延燒,濃煙向上狂竄,不排除有「空間迷失」導致逃生不及可能性。都發局表示目前已工地火災SOP勒令停工及限期改善,後續將由第三方單位針對結構安全做鑑定,並要求業者提出改善方案、施工諮詢等,確認沒有安全疑慮後才能報都發局申請復工。此外未設立防範危險及預防火災設施,將依違反《建築法》開罰1萬8000元至9萬元罰鍰。火調人員今早召開完會議後再次趕抵現場勘驗,調查火花掉落的途徑外,也會採證化驗現場是否有油漆,今日會將調查重點放至起火樓層,尋找起火點調查起火原因。水電工5人小組命喪火場,郭男家屬抵現場進行招魂儀式。(圖/黃威彬攝)
全聯倉儲大火廖姓包工5人小組喪命 3樓夾層尋獲無法逃生原因曝
全聯大肚倉儲新建工程19日火警釀9死8傷悲劇,有19名工人獲救,其中,51歲男子水電工包頭廖益豪帶27歲兒子廖偉倫和3名水電工的「5人工班」在3樓夾層被尋獲,不幸全數罹難,無法及時逃生原因也跟著曝光。職安署副署長萬榮富表示火災發生後建物狀況已面目全非,詢問承包商後證實水電工包頭廖益豪等5人所處位置離逃生出口有段距離,導致火勢快速延燒後無法即時逃生,不排除事發時有濃煙導致空間迷失等狀況。台中市消防局表示於東北方3樓夾層找到51歲男子水電工包頭廖益豪帶27歲兒子廖偉倫和3名水電工,廖男姊姊20日上午到光田醫院悲慟相驗,後續將移至殯儀館處理相關後事。
全聯惡火釀9死!5罹難者慘死夾層 消防局長:無處可逃
台中市大肚區全聯倉儲於19日下午1時許發生火災,導致9人死亡、8人受傷,其中包含7名國人與2名外籍人士。台中市消防局局長孫福佑表示,由於該工廠仍處於施工階段,現場環境混亂,火災發生時許多工人無處可避,最後消防人員在倉儲的夾層中發現5名死者,均為在工作區域附近的工人。據了解,火災發生在全聯尚未啟用的新建廠區,消防局接獲報案後迅速派出34輛消防車、8輛救護車(包括5輛醫院專用車)、91名消防人員及無人機前往現場處理。初步調查顯示,火災可能由位於三樓的金屬切割作業產生的火花引起,火花掉落至地下1樓的PS保麗龍板,導致大火蔓延。由於現場為冷凍倉儲,地面和橋面均鋪設有隔熱材料,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嚴重傷亡。消防局進一步指出,該廠房總面積為6055.56平方公尺,還有467.3平方公尺的其他建築物,由於廠房正在施工,消防隊員只能依據施工圖進行救援,造成相當的困難和危險。經過調查,9名死者分布在不同位置,其中一名越南籍男子從四樓側門跌落身亡,其他死者則分別位於東南側四樓和三樓夾層,更詳細的死者身份和失事經過仍在調查中。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消防局長孫福佑指出,失事工廠因尚在施工階段,現場環境雜亂不堪。火警發生時,濃煙與猛烈火勢迅速蔓延,導致5名工人無處可躲,加上現場天花板塌陷嚴重,最終消防人員在夾層內發現這5名罹難者,他們均位於工作區附近。消防局推測,火災可能是由電銲或金屬切割時的火花引起,且火花掉落至地下室引發大火,詳細的起火原因仍需進一步調查,火調人員將繼續分析現場證據。
全聯倉儲大火濃煙蔓延百里 對面住戶首當其衝曝住家慘況
全聯大肚倉儲新建工程19日火警釀9死8傷悲劇,有19名工人獲救,其中,51歲男子水電工包頭廖益豪帶27歲兒子廖偉倫和3名水電工的「5人工班」全罹難,諾大火勢濃煙竄天,附近住戶首當其衝,親曝住家內部慘況。住戶距離起火點僅30公尺,火災發生火勢短時間內快速延燒,事發時環境風場偏北北東風,濃煙全吹往下風處,而住戶首當其衝,出面表示住家內除了瀰漫刺鼻氣味,家具也出現落塵,建築物外牆更被濃煙燒得燻黑,屋內狀況無法居住,昨日外宿旅店,盼能聯繫到承包商,討論後續財損。住戶受到火災濃煙粉塵影響,透露牆面被燻到焦黑,今找清洗人員沖洗。(圖/黃威彬攝)環保局表示自火警發生後,現場的PM2.5濃度突然飆高,一度超過1400ug/m3,周遭區域都飄出刺鼻氣味,後續將依火調結果予以裁罰,依《空汙法》開罰最高500萬元。都發局表示目前已工地火災SOP勒令停工及限期改善,後續將由第三方單位針對結構安全做鑑定,並要求業者提出改善方案、施工諮詢等,確認沒有安全疑慮後才能報都發局申請復工。此外未設立防範危險及預防火災設施,將依違反《建築法》開罰1萬8000元至9萬元罰鍰。勞工局也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勒令停工,並裁罰3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必須待申請計畫核准後才能復工。
全聯倉儲惡火9死8傷!院方曝傷者最新傷況:吸入濃煙須長期追蹤觀察
全聯台中大肚新建倉儲工程,在昨(19)日下午發生火警,釀成9死、8傷悲劇,有19名工人獲救,並由沙鹿光田醫院、梧棲童綜合醫院收治大部分傷者。院方今(20)日出面說明傷者病況,表示傷者目前生命跡象穩定,但由於濃煙、有毒氣體影響,容易造成急性肺部、呼吸道的狀況,需要後續進行長期追蹤觀察。該工廠在昨日下午1時24分許發生惡火,燒死條人命,台中市府昨晚間依法開罰並勒令工廠停工。而台中市消防局火調人員今早也到現場調查起火點釐清確切起火原因,由火災調查科技正粘國泰說明初步勘驗結果。粘國泰透露,起火原因初步判定是3樓切割金屬造成的火花,掉至地下1樓造成PS保麗龍板(穩熱板)起火燃燒,也由於現場為冷凍倉儲,地面撲滿PS板用於隔熱作用,橋面還有隔熱泡棉,事故發生後火勢迅速延燒,釀成嚴重傷亡。此外,火調人員除調查火花掉落的途徑,也會採證化驗現場是否有油漆,並將調查重點放至起火樓層,尋找起火點調查起火原因。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沙鹿光田醫院副院長張家築指出,從這次傷者情況來看,火勢已不是最主要影響,而是濃煙和溫度。濃煙吸入後,會從上呼吸道開始、到肺部均造成損傷,目前患者第1階段都算穩定,後須還要觀察有沒有出現次發性傷害,若有要及時給予治療。張家築說明,患者吸入濃煙後,上呼吸道、咽喉都可能出現水腫,肺部若受到急性嚴重傷害則可能致命,即便患者目前傷況穩定,後續仍可能有長期併發症,如纖維化等問題。童綜合醫院主治醫師也說到,院方收治的4名患者都有吸入性嗆傷,雖然目前生命狀況穩定,但擔心高溫嗆傷、吸入有毒氣體影響,因此安排患者留在急診觀察;針對可能一氧化碳中毒,院方給予高壓氧進行治療,並觀察是否有延遲性變化,整體情況都算穩定,目前僅剩一名49歲的武姓傷者留院,其餘均已順利出院。
全聯倉儲惡火初步判定3樓火星引燃 地下室撲滿PS板嚴重致災
全聯大肚倉儲新建工程19日火警釀9死8傷悲劇,有19名工人獲救,台中市消防局火調人員今早也到現場調查起火點釐清確切起火原因,火災調查科技正粘國泰也說明初步勘驗結果。中市消防局今早調查火場證實地下室鋪滿PS板,初判是金屬切割火花掉落引燃。(圖/翻攝畫面)粘國泰透露初步勘驗情況,起火原因初步判定是3樓切割金屬造成的火花,掉至地下一樓造成PS保麗龍板(穩熱板)起火燃燒。粘國泰進一步表示現場為冷凍倉儲,地面撲滿PS板用於隔熱作用,橋面也有隔熱泡棉,事故發生後火勢迅速延燒,釀成嚴重傷亡。火調人員今早召開完會議後再次趕抵現場勘驗,調查火花掉落的途徑外,也會採證化驗現場是否有油漆,今日會將調查重點放至起火樓層,尋找起火點調查起火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