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台換照
」 NCC 中天 換照 中天新聞台 陳耀祥東森財經新聞台換照申請新增藝文表演轉播 NCC審議後予以駁回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9)日委員會議決議,就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東森財經新聞台」換照處分附停止條件部分,即該頻道未來6年營運計畫中規劃新增藝文活動及表演活動之轉播,經該會審議,予以駁回。NCC表示,東森公司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8條規定,於112年向NCC申請換發「東森財經新聞台」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案經審議,並有申請人到會陳述意見,NCC於113年4月13日委員會議決議,附帶條件(停止條件)許可該頻道屆期換照。針對上述附帶停止條件部分,NCC說明,考量「東森財經新聞台」是以製播特定類型節目(新聞)為主之頻道,而申請人另有經營其他非以新聞為主之頻道,NCC參考今年7月委員會議審理「era news年代新聞」及「壹電視新聞台」營運計畫中節目規畫變更,認為東森公司在該頻道新增藝文活動及表演活動之轉播內容之規劃,考量閱聽眾之權益及對整體產業發展之影響,因此予以駁回。
時論廣場/關中天劊子手 廉價自白昧良知
7月31日任期屆滿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王維菁和林麗雲,在卸任前發表公開信痛批「政媒集團化」,24日再狠批NCC嚴重腐化與腐敗。兩人義正詞嚴狂轟NCC失格,卻忘了自己正是戕害新聞自由的共犯、曾扮演關中天新聞台劊子手,只想以廉價的自白搏清譽,士大夫之無恥,莫此為甚!NCC在前主委陳耀祥任內,沒能促進通訊傳播業健全發展,反淪為執政黨掌控媒體的利器,導致監理失能、產業失衡,傳播通訊業亂象叢生。其中影響最大、嚴重戕害新聞自由的關中天新聞台事件,是政府第一個赤祼祼的干預媒體經營、箝制新聞自由的惡例,不只加劇台灣社會內部的矛盾與對立,更是中華民國新聞史最黑暗的一頁。學界出身的NCC委員王維菁與林麗雲,自我馴化為執政黨監管新聞的橡皮圖章,直到要卸下委員身分了才猛然覺醒雙手已玷汙了整個媒體監管體系。卸任前,兩人發表公開信「NCC傳播委員卸任建言」,抨擊NCC失職導致政媒集團化,致使電視新聞報導不公及過度政治立場化,新聞頻道漸失其公信力和社會影響力。上述建言固然屬實,但兩人面對關中天新聞台的責任卻默不吭聲,令外界不禁質疑學者良知竟如此輕薄。不料兩人24日應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邀請線上座談,以「NCC卸任委員的真實心聲:台灣媒體發展的回顧與展望」為主題侃侃而談卸任心情,自誇在委員會是絕對少數與稀有動物,但面對網友提問「不應關掉中天,應讓不同聲音在社會並存。」卻再次噤聲不語。按2020年5月外洩的「鬥賴關中天」總統府密件中,點名NCC人事安排兩位媒改學者,立場偏綠可以配合處理中天。姑且不論王、林是否為欽點的「處理中天學者」,中天不斷被冠上莫須有的「不實報導」罪名,關台過程完全照密件劇本走。依目前中天被濫罰的行政訴訟已取得16連勝,凸顯兩人確已「稱職」扮演了新聞自由劊子手。這回兩人狂放馬後炮,抨擊「NCC嚴重腐化與腐敗、運作淪首長制,讓他們無法伸展抱負與理想。」還竊竊自喜陳耀祥很生氣兩人發表的公開信,唯獨觸及中天關台議題同樣噤聲不回應,這種只想洗白、心虛不敢勇於認錯的學者,有什麼資格批評別人?其言論比陳耀祥及其他4位委員更低級與失格!兩人大概忘了擔任委員前,曾以學者身分公開反對旺中併購中嘉案,也曾檢舉過中天電視台。接任NCC委員後,毫不避嫌擔任中天新聞台換照案聽證會主持人,兩人偏頗言論歷歷在目,導致聽證會淪為對旺旺中時集團董事長蔡衍明的公審大會,顯見兩人在政府名器與高薪誘惑下,甘為執政黨鷹犬、無視新聞自由對民主政治發展的重要性。更令人嗤之以鼻的是睜眼說瞎話,兩人強調委員會永遠是「2:5」(NCC共7位委員),卻忘了中天關台案是「7:0」通過的。顯見兩人想在回學界前,極力挽回清新學者的形象。只是面對中天關台這題考題,她們宛如只會放空包彈的「政治蜉蝣」,沒勇氣、也答不出來。而未來這題未完成的考卷將如影隨形地跟著她們,因為這是學術殿堂上最核心的學者良知!(作者為大學教師)
卸任委員稱內部瀰漫失敗主義 林麗雲、王維菁再批NCC嚴重腐化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任委員林麗雲、王維菁於7月卸任前,一同發表公開信,直言台灣「政媒集團化」成形,媒體已成政治部門的宣傳工具。而兩人24日再度表示,NCC如今不僅嚴重腐化與腐敗,運作淪首長制,內部更瀰漫失敗主義,委員不具決定權,讓他們無法伸展抱負與理想。論及當初未讓中天新聞台換照過關,兩人則「已讀不回」,沒有回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卸任委員林麗雲、王維菁(見圖),24日再批NCC嚴重腐化與腐敗,運作淪首長制,委員不具決定權。(圖/報系資料照)兩人7月底公開信 陳耀祥不滿林麗雲與王維菁於卸任之際,先是在任期最後一天發表「NCC傳播委員卸任建言」,昨日則接受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邀請,以「NCC卸任委員的真實心聲:台灣媒體發展的回顧與展望」為主題,舉行線上座談會。這也是1個月來兩人二度對外發表卸下官職的心情。回首過去4年,王維菁說,兩人擔任委員的立場很中立,「在委員會是絕對少數與稀有動物,永遠都是2比5」(NCC委員會成員為7人),然而部分委員總是可以完成業者與業界交辦的任務,且主委握有委員沒有的行政、人事、排案與主持會議等資源,導致整個內部運作傾向於首長制,讓她們難以施展抱負與理想。直言現有委員延任 無正當性王維菁也特別提到,兩人於卸任前發表公開聲明,「主委(指陳耀祥)很生氣」,認為兩人無從置喙NCC人事,強調此為行政院長權責,此言讓她們無法接受。林麗雲則說,NCC文官素質都很優秀,無奈的是內部瀰漫失敗主義,總是聽到科長反映,修法不容易。而在外部,挑戰則在於干預力量太大,導致NCC根本是空有獨立機關之名。至於NCC在8月1日後只剩3名委員,原本的副主委翁柏宗被行政院提名為下屆新任主委,然目前新任委員任命案還在立法院卡關。對此,林麗雲直言,「現有的人延任就沒有正當性可說」,認為政府的作法無法對民意負責。座談會到最後,開放參與者提問,兩度有網友拋出問題,如何看待當初撤照中天新聞台,現在回過頭來看,是否認為不應關掉中天,應讓不同聲音在社會並存?另外也有網友提問如何看待側翼網軍的亂象,針對這些問題,兩人均「已讀不回」,沒有提及也沒有回應。任內打壓新聞自由 挨轟想洗白國民黨立委林沛祥直言,王、林一定是心虛,因為未來還要回學校教書,合理懷疑就是想洗白,多少想保持一點公平的樣子。但兩人的可信度已經因為過去擔任委員時的不作為,甚至偏頗而大幅扣分了。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批評,兩人所謂的自白,看來格外諷刺且沒意義,還是在體制內當了劊子手,包含關中天等其他打壓新聞自由的行徑,同時也讓NCC獨立及客觀的角色顯得更為諷刺,等於坐實外界對NCC不是獨立單位,而只是執政黨用來箝制媒體的工具觀感。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指出,兩人有一整個任期,4年的時間阻止侵害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事情發生,卻選擇沉默,當扼殺新聞自由的幫凶,後來任期到了才給自白書,這樣的做法太過廉價。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系教授賴祥蔚表示,兩人之所以在卸任之後挺身而出,對外大力批評NCC,想必是看不下去NCC的問題,而對於中天新聞台撤照案等問題,沒有提出說法,可見也是適時躲開,不願再面對這起事件。
幫當權者殺中天 只問政治利益沒有底線的黃國昌
選舉年一到表演欲就來的前立委黃國昌,果不起然又以「居住正義」和「司法改革」之名舉辦大遊行,然而今年卻踢到大鐵板,黃陸續被揭露自家租地涉嫌違法改建停車場,以及其住家建物加高、加寬,新北市府勘查後確認是違建;只是上述情事被踢爆後,黃國昌卻無一聲道歉,而這其實是黃國昌本性,就如同他作為當權者幫兇,烏龍指控中天新聞台及警界高層過往一樣,不敢坦然面對自己的錯誤。民進黨執政後,積極想削弱在野監督力量,其中監督最強而有力的第四權就是中天新聞台,被當頭號處理對象。當時還沒跟綠營翻臉的「側翼」黃國昌搶當先鋒,並不知道從哪弄來社群軟體的對話截圖,就斷章取義誣指高層對新聞下指導棋,讓NCC在2020年「有理由」拔掉中天新聞台執照,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正是如此。所幸中天歷經一次又一次以事實證明NCC的濫權後,終於在今年5月迎來重大勝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宣判,撤銷NCC不予中天新聞台換照的處分,NCC吞下敗訴。對於這結果,當然非常高興看到法官們還中天清白公道,也凸顯台灣司法仍是公平、正義和遏止獨裁的最後一道防線,只是當初的打手黃國昌卻無一聲致歉,NCC仍在狡辯。黃國昌聯手NCC傷害媒體自由,侵害媒體從業人員的工作權,更以「紅媒」亂扣中天主事者帽子、毀損他人名譽,然而所謂紅媒、下指導棋,最後都證明都不是事實,純屬黃某人惡意指涉,政治操作斧鑿斑斑。雖然中天不屑黃國昌的致歉,但也看得出來黃只有潑髒水的惡膽,卻沒有坦然面對錯誤的勇氣,難怪當下會成為台灣社會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再舉一例,看黃國昌有多鱉三。去年底一段「鱸鰻」林秉文與時任警大校長陳檡文數前年共赴招待所「88會館」的影像流出,引發外界陰謀論不斷。當時黃國昌賣力演出,連續數天緊咬陳在會館有找傳播妹作陪,然而最後調查結果,發現是一般家庭主婦被無辜抹黑成傳播妹。不意外,黃國昌一樣沒公開道歉,而且黃操作此事的資料來源,是否與詐騙集團有關,至今也沒出面說清楚。常言道「出來混,遲早要還的」。黃國昌十幾年來高舉道德大旗,傷及無辜遍地,細想他也未真正幫台灣這塊土地做出什麼實質貢獻與建設,唯一就是讓社會大眾看清一個政客如何操縱民粹獲取政治利益。如今黃國昌被揭露自家租地涉嫌違法改建停車場,以及其住家建物加高、加寬是違建,而黃卻一反過往正義凜然的態度,除了推高齡老母入坑,一句「我不清楚」外,幾乎噤聲,無怪乎會被輿論界譏評為「寬以待己」可笑至極。
NCC又敗!中視換照附款處分違法
通傳會(NCC)才因中天新聞台換照案,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處分違法、撤銷不予換證的處分。6年前,NCC准予中視換照,卻作出附款處分,要求神旺公司持股不得過半,經中視提告,北高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原處分違法」。可上訴。中視換照案的訴訟,北高行政法院更一審5月18日宣判後,22日截稿前,判決主文及理由尚未公布,但中視的律師表示,經向書記官確認,判決主文是「NCC原處分違法」。律師解釋,因當年NCC附款處分,中視為了換照只能被迫接受,造成無法回復狀況,無法撤銷原處分,只能請求確認原處分違法。2017年NCC准予中視換照,但認為增資結果是法人股東神旺公司認購增資的持股逾事業總股數一半,與無線電視事業股權分散以避免言論集中的精神違背,作成附款處分,命令2019年前改為持股不過半,如未改正完成,將廢止換照處分。中視提告後,北高行法院撤銷附款處分,NCC不服上訴,最高行法院認為NCC對換照申請審查,有其固有職權,但須「依法律授權」選擇附款的條件,且中視後來已在期限內調整股權結構,原審也未再調查。最高行政法院認為,NCC令神旺公司持股不能過半,屆期未改正得廢止准予換照,該處分對中視形成限制,依大法官解釋意旨,為排除公權力干預,保障通訊傳播自由,對於傳媒作成行政處分所為的限制,應有法律明文、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最高行政法院指出,神旺持有中視股權達59.05%,是出自增資而來,並非股東轉讓股權所致,但NCC卻以此作成系爭附款,逾越法律授權。最高行政法院表示,NCC作成附款處分卻沒有法律授權,也無法證明持股逾半有何干涉專業、阻礙言論多元的急迫危險等重大公共利益,判決廢棄發回更審。北高行日前作成判決,確認NCC處分違法。
NCC處罰中天已被法院11度打臉 法務部長坦言「確實不多見」
針對台北高行政法院昨日判決、撤銷NCC通訊傳播委員會在民國109年不讓中天新聞台換照的處份,以及NCC先前對中天新聞台裁罰在法院10連敗、遭質疑「嚴重不公」,法務部長賴清祥今天在立院司法委員會答詢時表示,他以「個人身分」「多年服務仍有限的經驗」來看,一個行政機關做出的裁罰在法院10連敗,確實是不多見。質詢蔡清祥的立委曾銘宗則說,他與賴清祥一樣,都在政府公務機關服務30年,以他昔日擔任金管會主委的經驗為例,金管會如果處份金融機關,卻被法院撤銷處份,只要是一件案件被撤銷,這對金管會而言,就會很緊張的面對,還不要說行政機關的裁罰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法院撤銷打臉,還拖到第九件裁罰都被法院說「不」還沒有檢討因應,這在中華民國行政法的歷史上,NCC「已經創了歷史」。曾銘宗說,蔡清祥願意對中天面對NCC不公裁罰、被法院連續撤銷一事表達意見,很難得「我就不為難你(多問)」了。蔡清祥則說,這件事的發展也要感謝司法院,因為過去行政法院的判決,幾乎都是站在對政府機關有利判決的這邊,曾銘宗應該也很了解。慢慢的司法院站在開放的態度,駁回政府機關的處份,大家也慢慢感受到這個趨勢,這就是「比較」的問題,包括時間的比較與機關的比較、個案情節的比較,應該是沒有絕對性的。曾銘宗昨日質詢時,問司法院若政府機關行政處分被撤銷多次正不正常,司法院怎麼看,當時台北行政法院針對中天控告NCC違法撤銷執照的案件還沒有正式宣判,但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得知曾銘宗問的是NCC處份中天、連續被法院撤銷的案件時,不願作答,引發曾銘宗痛斥「司法院在怕什麼」,林輝煌在連番質問下坦言,若特定機關行政處分被撤銷機率較高,內部可能要做討論。曾銘宗今天再度以相同的問題詢問蔡清祥,蔡清祥一開始也不太願意直接回答,表示這是法院針對個案的判決,他身為「行政院法務部」的部長,有責任替行政院下機關提供法律諮詢,但是不便表達個人主觀的認定。曾銘宗回應,他瞭解官員「有口難言」,隨即要求主席立委劉建國指示司法委員會主秘現場唸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條文內容,凸顯官員在立院不可以任意拒答立委的質詢。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第二項規定,「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回答有關國防、外交有立即危害,或依法有必須秘密執行的事項者外,不得拒絕答覆質詢」,曾銘宗立即追問蔡清祥,中天被NCC不當裁罰被法院撤銷「是不是國防外交機密」,蔡清祥說當然不是,蔡清祥隨即表達上述看法。
中天撤照案告贏了! NCC吞敗:感到遺憾將提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NCC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行政處分,NCC昨日發出聲明,表示意外且表達遺憾,強調北高行同時駁回中天主張NCC應作成換照處分及國賠請求,NCC將於收到法院判決書後,研析判決理由依法提起上訴。至於NCC是否會重審中天換照、目前52頻道已經由華視新聞台使用,未來應該如何回復?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說,目前委員會並無討論相關議題,無法代替委員會回應。NCC辯稱,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案,主要考量有以下五點:一是該頻道執照有效期間出現大量申訴與違規、二是內部控管與自律機制運作失靈,無法維護新聞專業、三是聽證會證實該新聞台受到不當介入、四是無法證明可以排除大股東與外界對新聞不當干預。最後一點,NCC表示,中天新聞台2014年換照時,NCC即予以警示並附加附款,惟仍無法有效改善,甚難確信其能改正過往違規情事等,經委員會議通盤考量,並踐行嚴謹的行政程序後決議作成處分。NCC表示,衛星廣播電視法所設定期換照制度,是國家維護新聞自由、新聞專業倫理及公共利益的機制,NCC依法律上之職責,透過嚴謹之行政程序,本於獨立機關之專業判斷作成駁回中天新聞台申請換照之處分,於法並無違誤。NCC強調,廣電新聞媒體具公益性,涉及公眾資訊接收自由及社會公共利益,對北高行判決未能尊重獨立機關專業判斷,該會將依法提起上訴,並持續督促媒體落實法遵,完善我國廣電產業健全發展。
法院再判中天勝訴 洪孟楷指陳耀祥主委若有風骨應下台負責
針對中天提告NCC撤銷中天執照關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NCC勝訴,立院交通委員會立委洪孟楷指出,NCC近期爭議不斷,而今天法院又判決撤銷近三年前NCC不讓中天新聞台換照的行為,代表高等法院經過兩年多的審理,綜合雙方律師攻防意見,認為NCC不讓換照是於法無據,既然做出錯誤的判決,所謂獨立機關專業度已經蕩然無存,主導此換照案的陳耀祥主委應該下台負責。洪孟楷指出,外界過去早就質疑,如果法院最後判決撤銷中天換照無效,但對中天傷害卻已經造成,頻道早已易主,難道還可以再把現在52台再挪移出來,還給中天應有公道?但是NCC並未理會。如今,中天因為NCC的決定,向國家求償79億元,如果判決確定,這又會變成陳耀祥主導下架、全民幫忙買單賠償,再次凸顯錯誤決策比貪污更可怕,就是這個道理。洪孟楷說,今日也正是陳建仁內閣上任一百天,過去一百天裡,如果有對內閣閣員做民調,最不適任或不滿意的閣員,陳耀祥恐怕沒有第一、也是前三名,尤其任內爆發連環爭議,其實已經徹底不適任該職務,繼續放任在NCC主委的位置上,主導國家通訊管理作業,難道綠營已經沒有其他人才?還是知道太多祕密,變成共生結構,就是無法讓陳耀祥走人。洪孟楷語帶感嘆的說,最近看到許多藍營有志參選2024立委者,都是以「下架NCC」做為競選政見,NCC身為國家通訊的最高主管機關,絕不該讓「一人」毀調機關清譽,傷害新聞台權益、影響閱聽大眾、無法取信於國人,如果官員還有一絲一毫的風骨、如果民進黨政府心中還有一點一滴的人民,「請陳耀祥主委請辭下台吧」。
遭NCC違法濫權對待 司法要還中天公道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遭批護航《鏡電視》,《TVBS》民調指出64%民眾認為有政治力介入NCC處理鏡電視申請案。相較2020年中天新聞台換照案受到NCC違法濫權的對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0)日對於換照案的宣判備受關注,司法如何撥亂反正、還中天公道,全民都在看。2020年11月,NCC處分不予中天新聞台換照,中天提告訴請法院撤銷,並應作成准予換照處分,且NCC須賠償79億5369萬9980元;律師提出多項主張,指責NCC處分違法,包括聽證程序違法、審查評分表不合法及NCC委員審查意見錯誤及矛盾,違反比例原則等。中天新聞台換照,NCC是用比對待《鏡電視》嚴苛數倍的標準行事,根據中天律師的論述,NCC審查換照的聽證會程序違法,侵害言論自由,且聽證程序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這個違法瑕疵無從補正,NCC不予換照處分應予撤銷。律師指出,NCC用突襲性方式,20天前才通知將舉行聽證會,且中天在聽證會前曾3次聲請閱卷,然而除中天自己提出的資料外,NCC一律拒絕閱卷,中天無法得知鑑定人相關資料及意見,導致當事人武器不對等。律師表示,聽證會當天,7位選任的鑑定人中竟有5人中途離席,由NCC委員擔任的聽證會主持人,更明示及暗示在場的鑑定人無須現場回覆,證明NCC嚴重剝奪中天依法享有對聽證鑑定人發問之權利及機會,顯見聽證程序流於形式。NCC委員對於換照案的審查意見也出現許多錯誤及違法,包括NCC委員的個別審查意見有文字雷同、誤繕處相同、重複評價、審查範圍錯誤,及評分結果矛盾的諸多瑕疵,NCC竟依據這種審查意見來判斷,並作成瑕疵及違法的處分。律師認為,NCC曾經對外表示,衛星頻道無總量管制,應採撤換分流原則,原則上應予換發執照,但NCC卻不給中天新聞台換照,不符自己所宣示的撤換分流原則。律師解釋,中天當時已提出8個承諾事項,甚至同意NCC附加條款換發執照,但NCC卻未予考量;況且中天節目若有嚴重違法的情事,NCC自可依據衛廣法規定命節目停播,但NCC卻從未為停播處分,直接不准換照,形同令其永久停播,顯然不符比例原則。
硬是要罰!NCC裁罰案屢敗 法院應撤銷處分判准中天換照
中天換照案大事紀攸關《憲法》保障新聞自由的中天新聞台換照訴訟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定於明(10)日宣判。通傳會(NCC)以中天屢次遭裁罰不予換照,但經中天提告已有9案裁罰獲法院撤銷,中天律師質疑NCC認定事實及適用法令違誤,請求法院撤銷NCC處分,判准中天換照。2020年11月,NCC認為中天新聞節目屢屢違反法律規範且有25件遭裁罰,因此處分不予換照。中天提告訴請法院撤銷,並應作成准予換照處分,且NCC須賠償79億5369萬9980元。中天委任律師陳文元、方伯勳及劉昌坪認為,NCC以25件裁罰作為不予換照處分的依據,但這25件裁罰已有部分經法院認定違法而予撤銷,NCC的不予換照處分,顯有未依證據認定事實之違誤。律師批評,NCC迄今拒絕公開有關25件裁罰處分諮詢委員會議記錄、會議資料及決議過程等裁罰基礎資料,致使中天未能享有知悉及辯論的機會,明顯違背正當行政程序原則保障人民陳述意見之權利,況且部分裁罰案經法院認定違法而予撤銷。律師援引多起法院判決為例,指無法認定中天的新聞製播有何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之處,NCC的裁罰處分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禁止恣意原則,顯示NCC處理中天案過程嚴重違背正當法律程序,硬是要罰中天。中天遭裁罰案現已有9案被法院撤銷,其中更有2案勝訴免罰確定,包括2018年11月12日中天新聞播出高雄市長候選人陳其邁造勢活動,報導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喊「大家嘜離開」,卻被NCC認為邱是說「大家嘸離開」裁罰20萬元,法院已撤銷裁罰確定。另中天2019年報導台南立委補選選情,有關「鳳凰展翅雲」新聞,NCC諮詢會議出席委員共16人,12人認定新聞未涉違法 ,僅4人認定違法,但NCC卻恣意判斷、裁罰40萬元,也遭法院撤銷,中天免罰確定。律師主張,未確定的裁罰不能做為審查中天換照的依據,從近來一連串NCC敗訴判決,證明中天主張於法有據,NCC當初既然在不合法的基礎作出中天不予換照處分,中天撤照自然不具合理性,因此請求北高行撤銷NCC處分,判准中天換照。
不滿日媒稱「國軍9成軍官賣情報」 抗議常客「辦公室潑尿」到案說明
日媒《日本經濟新聞》先前稱「國軍9成退役軍官赴陸出賣情資」,引發軒然大波,沒想到竟有不滿該報導的民眾因此到《日經》台北辦公室潑尿抗議,還要求24小時內道歉,否則「就沒這麼簡單」。警方調查後發現,抗議者是43歲陳抗常客田山盛國,4日下午1時許,他也前往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說明,警方也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68條1項2款處罰,恐將面臨3日以下拘留或者新台幣1萬2千元罰鍰。其實立場鮮明的田山盛國已是陳抗常客,早在2020年11月就因不滿NCC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打電話恐嚇NCC委員又親自到NCC大樓並扯下旗幟、噴上綠漆抗議,後被依恐嚇公眾罪判刑2個月、毀損他人物品罪罰金2000元。2022年9月,田山盛國因不滿周玉蔻指慈濟是中共同路人,闖入「放言傳媒」咬傷員工、拿保溫瓶打人;2天後再衝去周主持的「寶島聯播網」門口垃圾桶放置「臭酸月餅禮盒」後,再報警稱是炸彈。去年12月又潛入台北地檢署懸掛民進黨旗,抗議府院黨干涉檢察官獨立辦案並向社會大眾「求救」,訊後被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偵辦。
曾替中天抱不平!《日經》潑尿男去年闖北檢掛民進黨旗 驚人陳抗史曝光
日媒《日本經濟新聞》最近因報導「國軍有9成退役軍官赴陸出賣情資」,引發輿論兩極回應,《日經》台北辦公室今(3日)更遭人潑尿抗議。警方調查後發現,抗議者正是曾打電話恐嚇NCC、送周玉蔻臭酸禮盒,以及闖入台北地檢署懸掛民進黨旗的43歲陳抗常客「田山盛國」。田山盛國今天中午到《日經》位於松山區辦公室潑尿抗議後,在Line群組宣告「日本經濟新聞社被我潑尿」,並向日媒隔空喊話「24小時內不對自己對台灣退伍軍人的不實報導道歉,就沒這麼簡單了」。田山盛國案後在Line群組「自首」。(圖/記者新聞網)事實上,立場鮮明的田山盛國已是陳抗常客,早在2020年11月就因不滿NCC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打電話恐嚇NCC委員又親自到NCC大樓並扯下旗幟、噴上綠漆抗議,後被依恐嚇公眾罪判刑2個月、毀損他人物品罪罰金2000元。台北地檢署去年12月16日遭潛入頂樓懸掛民進黨旗幟。(圖/報系資料照)他在2022年9月不滿周玉蔻指慈濟是中共同路人,闖入「放言傳媒」咬傷員工、拿保溫瓶打人;2天後再衝去周主持的「寶島聯播網」門口垃圾桶放置「臭酸月餅禮盒」後,再報警稱是炸彈。去年12月又潛入台北地檢署懸掛民進黨旗,抗議府院黨干涉檢察官獨立辦案並向社會大眾「求救」,訊後被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偵辦。
中天對NCC行政訴訟7連勝 趙少康:把52台還中天新聞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開罰中天新聞台屢遭中天提出的行政訴訟翻盤。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今(6)日下午在臉書表示,法院已認證NCC開罰中天新聞台站不住腳,所以就應該把52台還中天新聞,讓其復播,蔡英文政府須為自己的胡作非為公開道歉並賠償。趙少康指出,民進黨一面打著黨政軍退出媒體大旗,一面把黑手伸進NCC箝制新聞自由,先對中天多次胡亂裁罰,還在行政訴訟結果出爐前就搶先以「違規過多」為由關掉中天新聞。趙少康表示,NCC開罰中天新聞累計300萬,行政訴訟「七連敗」,不只立下行政機關亂罰的惡例,更是NCC當年不讓中天新聞台換照,導致關台的主要原因。雖然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現在法院既已認證NCC開罰中天站不住腳,就應該把52台還給中天,讓中天復播。一個電視新聞台被消滅的傷害,蔡英文政府必須為自己的胡作非為公開道歉並賠償。趙少康指出,如今行政法院認為「NCC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裁罰,其認定事實違法」,簡直是打了NCC七個巴掌,所謂獨立機關的公信力蕩然無存,中天不只應該向蔡英文政府求償,這筆錢更應該叫蔡英文、蘇貞昌以及NCC主委陳耀祥自己賠。民進黨政府拿稅金養東廠,搞政治鬥爭後,還要用人民的稅金幫來收拾爛攤子。所以將52台頻道還給中天讓其復播只是剛好而已。趙少康表示,民進黨已經證明「綠色執政」就是台灣社會的最大毒瘤,所以只有2024全面下架民進黨,才能讓國家運作重回正軌,讓「民主自由、公平正義」重見天日,而總統蔡英文的專制狠辣使民主退步,歷史必定記上一筆惡名。
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2/不公不義的聽證會 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
回顧中天新聞台被宣告撤照的一天,充滿不公不義,許多人更視為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2020年10月26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中天新聞台換照案破天荒舉行聽證會,但只要中天提出異議,就是否決,踐踏程序正義,聽證會淪為公審大會!八項議題,只給半小時說明!由資深記者金汝鑫主持的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二專題報導中,詳述當日的「黑內幕」。當時中天暨利害關係人代理人方伯勳發言,「主席,可否容許我針對一些程序上的部分,先做一些說明?」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表示,「等一下,我們今天是聽證會,報告到答詢方面再來」。聽證會剛開始,中天當事人這一邊,方伯勳律師提出程序問題,就先被打斷。方伯勳質疑,有關政治評論該不該成為裁罰對象,本身就是一個應該要討論的議題。為什麼中天新聞的(裁罰)總次數會比較多?事實上跟台灣民眾的政治立場結構、主管機關的執法方式,是有一定的關連。尤其是這21件裁罰,都不是主管機關主動裁罰,是因為民眾檢舉。方伯勳認為,如果今天主管機關是非常持平公正的執法機關,當有人檢舉這個類型(中天報導韓國瑜天降祥雲遭罰),應該要看看其他有沒有這樣的情形(報導賴清德祥雲火龍沒事),這也是一種選擇性執法。但當時請求延長說明時間,也只多給5分鐘,還包括變更評分標準的遊戲規則。方伯勳當時質疑,如果八項議題只有25分鐘,每個議題都只有不到4分鐘的時間可以說明。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當時回應,經過兩位共同主持人決定延長,總共加起來到30分鐘。結果,時間到,按鈴不是提醒,是直接喊停。但NCC的業務單位報告,每一位卻能從表定的5分鐘,一路講了10幾分鐘。中天暨利害關係人代理人陳文元當時請求多一點時間?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立刻回,剛剛已經延長5分鐘!律師劉韋廷受訪時也認為,一個公平的聽證會,本來就應該酌定一個相當的時間,讓雙方可以充分陳述。知名製作人周遊後來為挺中天上街頭抗議時受訪也質疑,我們真的是言論自由的國家嗎?回過頭進一步來看當天聽證會對中天有多麼不公。中天屢次異議均遭到駁回。方伯勳當時向主席表示,NCC的案情摘要本身也是用PPT(PowerPoint)陳述,希望能夠有相對應的處理方式。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卻說,規則裡面是不允許有其他方式。顯示NCC自己可以用PPT,也就是投影片簡報,中天提出卻不行。此外,進行到鑑定人評斷中天的缺失程序時,事前保密的鑑定人才曝光。名單包括廖福特,中研院法研所研究員、前台灣民主基金會執行長;郭文忠,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105/8/1到109/7/31日擔任NCC委員;沈柏洋,台權會副會長,不當黨產委員會兼任委員;林月琴,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集人;陳順孝,輔大新傳系副教授;陳慧蓉,文化大學新聞系副教授,也是反服貿連署發起人;柯瓊鳳,東吳大學會計系副教授。沈伯洋當時說,新聞自由的確值得保障,應該沒有什麼疑問,但是新聞自由一定有界限。陳順孝說,應該是引進國外延遲直播,不管是7秒或是30秒,避免不實消息傳出,如果無法控管,必要時暫停這些直播節目。陳慧蓉說,自律委員會成效不是非常彰顯。中天此輯的報導點出,沈伯洋不僅是政治性濃厚的黨產會委員,更是黑熊學院發起人,獲得曹興誠資助,要在3年內訓練300萬名黑熊勇士。銘傳大學新聞系主任孔令信認為,「如果我是NCC主委,又是綠色背景,當然一定會選聽我話的人,劇本早就寫好了,這些人只是按照劇本走」,實際上都是在操作議程。節目主持人金汝鑫直言,NCC邀請7位鑑定人,反中天色彩鮮明,中天要求4位傳播學者擔任鑑定人,卻遭拒絕。由特定立場學者主控聽證會,早有心證。還被發現疑似主辦單位遞紙條給鑑定人,並且告訴他,可以不用當場回應中天提問,事後補書面。中天連會議資料都沒有,想要詢問鑑定人也不行,只剩鑑定人單方面陳述意見。當時方伯勳提出質疑,已經講了三位鑑定人,主席都有看鑑定人的資料,可是我們參與人手邊都沒有鑑定人的報告!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回應,請業務單位準備鑑定人資料,方伯勳要求暫停,但蕭祈宏說鑑定人同時進行。方伯勳又質疑,最後鑑定人已經快講完了,都還沒有拿到資料,司儀就請第五位鑑定人報告,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說請業務單位盡速提供。而當中天代表拿到鑑定人資料時,只剩兩位鑑定人還沒發言。律師劉韋廷受訪時認為,鑑定內容是什麼?電視台通通不知道,這樣的鑑定結果怎可能公允?金汝鑫也強調,鑑定人輪番陳述完意見後,有4位鑑定人提前離席,引發聽證會程序上爭議。方伯勳質疑,如果他今天沒有辦法接受詢問,這樣程序會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基本原則嗎?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回應,「我們聽證會程序就是這個這樣子」。方伯勳質疑「正當法律程序就應該讓我們表達意見」,蕭祈宏「我們決議就駁回」。律師劉韋廷受訪時認為,聽證會程序全部是事後書面補,那不用開聽證會,就郵件寄過來,郵件寄回去就好,為何通通都要用書面回覆?很簡單,因為怕講錯話。方伯勳當時即強調,聽證程序顯然不公正。挺中天的「強強滾」曾在街頭聲援時表示,民進黨早期爭取言論自由,現在執政卻換人民走上街頭呼籲民進黨要民主,民進黨有夠丟臉!金汝鑫批,NCC針對中天新聞台換照案舉行聽證會,原本顯示公開透明,卻活生生變成新聞屠宰大會。中天提出12次異議,全數置之不理或駁回,形同公審中天。NCC聽證會主持人林麗雲當時說,看到中天新聞有韓國瑜是男版林志玲的新聞,還有韓國瑜穿襪子睡覺、拿酒杯的姿勢。中天電視總經理總監梁天俠認為,新聞元素很多,公共政策當然是一個很重要的角度,但是也必須說新聞兼有觀眾的趣味點。NCC聽證會主持人王維菁說,總監覺得只要受民眾歡迎的新聞,做再多也沒關係?梁天俠回應,「老師您的推論也太快」,「不是只要觀眾喜歡我們就處理」。NCC點名中天新聞對特定人物報導過多,事實上,NCC對於特定人物播報比例過高,並未制訂任何法律規範及標準。以韓國瑜新聞為例,2019年下半年,根據NCC觀測統計,9月10月以三立報導比例最多,11月是TVBS以56.37%居冠。12月則是東森對韓國瑜報導高達62.88%最多。這些新聞台對特定人物報導都超越中天,卻把中天當箭靶。聽證會上梁天俠也曾提問,88%覺得很高,61%、62%高不高?其他電視台在某一個月份比中天新聞更高,到61%、62%,為何電視台在有關報導篇幅跟集中度上,最後會採取電視台自主選擇,某種程度這叫新聞自由,這也是新聞自由的一部分。金汝鑫轟,聽證會主持人原本應公正客觀,但兩位主持人當年是反旺中大將。2012年,林麗雲在擔任媒改召集人時曾主張,「旺中打壓異己,這樣的集團,NCC居然放行,我們可以容忍嗎?」8年過去,林麗雲卻成為NCC委員。金汝鑫並指出,另一位主持人王維菁也曾參與連署反旺中運動,反中天形象鮮明。王維菁在聽證會上詢問蔡衍明董事長,對中天新聞台經營理念是什麼?蔡衍明當時回答,就是「真道理性,真愛台灣」,王維菁「你有希望電視台幫你…」蔡衍明「你不要幫我設圈套,我就沒叫他們這樣做」,「今天可能就是來接受大家對我的思想審查好了,政治審查好了,我主要來就是要捍衛中天新聞人的尊嚴和生存」,「從2012受到這麼多委屈屈辱,我做10年了,如果有做什麼對不起台灣的事情,你講清楚,我跟大家道歉!」「我到底做了什麼新聞影響到國家安全?做大陸的新聞哪一條是假的?」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說,聽證會是依法進行,事涉新聞專業,非意識形態。但蕭祈宏事聽證會6天前,臨時增加的主持人,強調沒有意識形態,卻赤裸裸地在國人面前踐踏程序正義,顯露權力傲慢。前台大新聞研究所所長彭文正認為,換幾次主持人不是重點,那只是總統府的白手套。重點在於NCC委員當初的遴選,本身就是總統的御用學者,NCC的獨立機關性質早就不存在了。前NCC委員杜震華認為,所謂專家學者討論所謂國家安全、資金來源,只是一個藉口,後面有政治動機,希望導引到當權者希望看到的結果,做非常極端的處理。金汝鑫說,這是一場世紀最荒謬聽證會,完全漠視程序正義與公平對待原則,這就是假民主。2020年11月18日,NCC否決中天新聞台換照,這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NCC主委陳耀祥當時宣布,7位委員一致決定,駁回申請,不予換照。7位委員包括主委陳耀祥、副主委翁伯宗、委員蕭祈宏、鄧惟中、孫雅麗、林麗雲、王維菁等,全部投反對票。NCC達成關中天的政治任務,歷史會記下這些人所做所為。世新大學口傳系主任胡全威認為,新聞自由受到傷害時,會有寒蟬效應,如果社會只有一種聲音,就會有「從眾效應」。前NCC委員何吉森教授認為,NCC7個委員對於涉及言論自由、新聞頻道可能會被下架,絕對會被質疑嚴重侵犯言論自由。7個委員竟然連一個不同意見都沒有,都沒有懷疑?這是一場「我說了算」的鴨霸聽證會。前NCC委員、清大副教授翁曉玲透露,原本接獲NCC通知,打算舉辦第二場聽證會,但不公開,遭到翁曉玲拒絕。翁曉玲說,當時就很清楚,跟NCC表達立場,「今天要我去當鑑定人非常樂意,可是要比照之前公開聽證會的規模,我也願意把我的專業鑑定意見民眾說明」,他們當時的說法是說「只邀請我們,已經沒有時間再準備聽證會」,「只邀請我們4個鑑定人到會場,去跟他們做報告」,「我怎知道他們會不會扭曲我的意思?」「他最後也只是做簡單記錄說我來過」,「我做過委員,我太清楚了」!關掉中天新聞台,侵害新聞言論自由,查人民水表,利用恐懼統治製造寒蟬效應,蔡總統看不見民怨,更遭到亞洲週刊P成慈禧太后,諷刺是民選獨裁。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認為,從小學到要捍衛言論自由,要捍衛跟你立場不同的言論自由,這才是真正的言論自由。蔡總統挾著支持者對異議者封殺,這已經回到威權了。她現在的態度已經把猙獰的面目、反民主的面目完全呈現出來,而且是肆無忌憚,就是民選皇帝,控制方式就是希特勒的方式。中天在此輯報導強調,會繼續堅持言論自由,和新威權體制奮戰到底。
4北市長候選人至NCC 舉發三立TVBS違法
台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童文薰、謝立康及唐新民今(14)日前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總部,舉發三立與TVBS即將合辦首場台北市長候選人電視辯論會,但僅邀請蔣萬安、陳時中與黃珊珊這3位特定候選人,排除其他9位候選人,有涉及違反《選罷法》49條與《衞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2、3項之嫌,應依法處罰。蘇煥智表示,他曾經在九月十四日前往NCC提出陳情,指控華視、公視、民視、三立及TVBS等電視台在電視辯論會籌備過程,僅邀請蔣萬安、陳時中、黃珊珊等特定台北市長參選人,但NCC卻表示「電視台節目製播是電視台自主營運範疇,不會介入」,蘇煥智批評,NCC撇清自己作為通訊傳播主管機關的責任,有怠忽職守之嫌。蘇煥智指出,根據《衞星廣播電視法》規定, NCC對「製播新聞及評論,應注意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管理權責,但自從選舉登記完成以來,台北市長選舉相關電視新聞皆用大篇幅報導三蔣萬安、陳時中與黃珊珊之新聞,其他候選人之活動與政見都被忽略無視,極為有失公平,NCC面對嚴重傾斜特定候選人的選舉報導,竟然視若罔聞,根本怠忽職守。針對三立及TVBS二家電視台台北市長電視辯論會,僅邀請蔣萬安、陳時中與黃珊珊,蘇煥智表示,恐已違反《選罷法》49條第3項、《衞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2項、第27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根據《選罷法》規定,可向處以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除此之外,亦有觸犯《選罷法》「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NCC對於中天新聞台,以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為由予以多次裁罰,並且以此作為決定不予中天新聞台換照許可。」蘇煥智指出,結果現在各家電視台明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委員會接受舉發後連調查都沒有,就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蘇煥智最後與童文薰、謝立康與唐新民正式要求NCC儘速對於三立與TVBS涉嫌違法一事進行調查、制止兩家電視台之違法行為並做出裁罰,否則不排除向地檢署舉發NCC涉及瀆職。
新聞台發換照風波 立委怒轟NCC:為民進黨平衡派系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召開「近年多起新聞台爭議風波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照制度如何維護媒體自由與受眾權益」公聽會。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砲轟,鏡電視短短時間內連換五個董事長,卻打壓中天新聞台換照,完全是先射箭再畫靶,NCC只為民進黨平衡派系。民眾黨立委蔡壁如也批評,鏡電視明顯「政、商、媒」利益結構,NCC為什麼不查?賴士葆批評,NCC主委陳耀祥心中只有政治,沒有新聞自由,NCC已可廢。他以中天新聞台關台為例,以同樣的高標準審視這次鏡電視上架,完全就是先射箭再畫靶。他質疑,鏡電視這麼短時間換五個董事長,NCC卻推拖是公司治理,為何當初關中天時不提公司治理?民眾黨蔡壁如揭露鏡電視的財務結構,質疑NCC未發揮監督功能。(圖/吳婉瑜攝影)賴士葆說,NCC是仿效美國通訊傳播委員會(FCC)成立,然而鏡電視一再換董事長,卻照樣能上架,坐實民進黨派系要進入鏡電視的傳聞,NCC儼然是為了民進黨派系平衡而存在,痛批陳耀祥「仰賴蔡英文鼻息」。蔡壁如則指出,電視台是社會公器,當初NCC自己設定的規則,就是禁止鏡電視發起人、鏡週刊社長裴偉介入電視台的營運。然而,當初裴偉擔任鏡電視董事長時,自己和自己簽約,每個月從鏡電視付款給同樣是裴偉擔任董事長的「停雲」公司150萬。蔡壁如進一步指出,就連鏡電視的編播系統,裴偉採購的並非國內慣用、已成熟的ENPS或BASIS系統,而是向現任鏡電視董事長鄭優擔任獨董的「互動國際」,以6億5千萬元的高價購買「章魚系統」,器材還沒驗收,就直接付款5億元。蔡壁如質疑,NCC當初核照的理由,維護電視台新聞的獨立性和公平性還存在嗎?如果已經人、事皆非,媒體自由已經不在,NCC是不是該撤照?鏡電視有明顯「政、商、媒」利益結構,NCC為什麼不查?為什麼裴偉這麼有把握,一定可以拿到電視台的執照?電視台還沒拿到執照之前,A、B套劇本就已經寫好,裴偉和NCC的背後是誰?
鏡新聞補件逾30次對比中天 前監委質疑NCC:發照、換照差別對待
針對近年多起新聞台爭議風波,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30)日召開公聽會。前監察委員、開南大學法研所兼任副教授仉桂美指出,某電視台發照補件超過30次,對比中天新聞台換照事件,她質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是否違反禁止差別對待?針對新聞自由與受眾權益之間的平衡,仉桂美指出,廣電法22條明文規定自律規範機制,必須符合內容正確及平衡,然而平衡落實在實務上,卻出現某電視台發照補件四十幾次,與中天新聞台換照相比,在法理上應比發照寬鬆還是嚴格?相信有公法概念者一清二楚;鏡新聞發照與中天新聞換照,兩案有無違反禁止差別對待,必須回到法律上的專業接受檢視。此外,仉桂美提及,針對大股東持股,媒體營運實務增加外部委員與超然獨立機制,但卻沒有解決問題。早在三、四年前,監察院就查過中華電信MOD案,交通部持股高達近36%,「這麼高的持股,請問黨政軍退出媒體了嗎?」她指出,中華電信MOD案不適用廣電三法,適用電信管理法,所以無法可管,她也呼籲應嚴肅面對和檢討法條之間的勾稽。
噴漆抗議NCC不准中天換照 男遭輕判嗆浪費司法資源
男子田山盛國不滿NCC不讓中天新聞台換照,到NCC噴漆等抗議行動遭檢方起訴,台北地院依恐嚇罪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另毀損罪判罰2000元,可易服勞役,NCC認為判決過輕,透過檢方上訴,今天(21日)遭台北地院第二審駁回確定。田山強調NCC利用國家資源和權力,壓抑人民表達不滿意見,痛批「他們已經太過不公正,NCC的旗子應該改成民進黨黨旗」。檢方指控,田山去年11月19日上午打電話到台大新聞研究所恐嚇師生,之後到NCC將廣場上的旗幟扯下,持漆噴灑,並高喊「NCC是綠色恐怖」,台北地檢署依侮辱公署、恐嚇及毀損等罪將他起訴。北院第一審考量田山因不滿NCC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之處分,認已淪為綠色執政黨打手,卻不採取理性合法方式表達主張,盛怒下毀損NCC旗幟,還恫嚇通傳會委員林麗雲及其他無辜台大師生,讓他們擔心害怕,應受處罰。但審酌他坦承犯行、有悔意及道歉,因此判處可易科罰金、易服勞役等刑度,NCC請檢方上訴,遭北院第二審駁回。
中天新聞遭關台1年 今提告捍衛新聞自由
去年11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致中天被迫關台,中天提出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7日首次開庭,中天律師表示,NCC聽證程序違法、為了言論自由及民主政治,請求撤銷不予換照的處分。中天律師劉昌坪指NCC有5項程序違法,首先是以突襲性方式20天前通知聽證會,但真正給予中天準備的時間只有10天,且聽證會沒有「預備聽證」程序,事後也拒絕再開聽證,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劉昌坪律師說,NCC單方面找了7個鑑定人,如何選任鑑定人?NCC拒絕中天閱卷,無法得知鑑定人的相關資料及意見,導致當事人武器不平等;且聽證程序主持人不讓中天對鑑定人發問,有5項嚴重的程序違法。劉昌坪律師表示,NCC審查中天撤照的過程中,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保障,而這些違法瑕疵無從補正,NCC不予換照的原處分應撤銷;此外,中天電視不是無線衛星頻道沒有資源稀少問題,不能用嚴格審查來侵害人民知的權利。律師解釋,中天換照涉及新聞自由,政府機關不能決定人民看什麼樣的新聞資訊,應由收視戶決定是否喜歡中天新聞,例如2006年NCC對於東森S台就採取原則換發的方式,進行形式審查。中天律師方伯勳也向法官蘇嫊娟表示,7位NCC委員對於換照審查的評分表,及先前NCC對中天25件裁罰案件的諮詢會議意見,竟被NCC認定為不能公開、不讓律師閱卷,且NCC對中天換照申請,是先射箭再畫靶,具有針對性。NCC律師表示,換照審查是依法審查,沒有形式或嚴格審查的區分,且聽證程序符合法律規定並無不法;庭末,法官認為評分表不給中天律師閱卷部分,及換照與新聲請執照審查標準是否不同,請NCC提供相關說明,並訂明年4月18日再開準備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