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細則
」 衛福部 殉職 勞動部 波波牙醫 邱泰源民宅招外籍女作半套店被搗破 不甩開罰遭斷水斷電全面肅清
新北市樹林區近日有一處民宅掛著養生會館招牌,實則找來東南亞籍女子進行半套店性交易,樹林警分局分別於113年5月及9月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進行取締,城鄉局也依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規定開罰,怎料店家仍恣意營業繼續情色生意,12日由新北市府各機關共組聯合稽查小組前往查緝,強制斷水斷電遏止不良風氣。依據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規定,住宅區經營養生館從事瘦身美容業並非禁止事項,店家卻找來持觀光簽證的外籍女子從事性交易牟利,並以養生館招牌作掩護躲避查緝,以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樹林警方5月及9月入內搜索時,當場逮到外籍女與客人在做半套性交易,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城鄉局也予以裁罰。怎料店家膽大包天持續從事不當生意。市府公安會後決議將其列為優先執行強制處分對象,昨日由警察局、城鄉局、經發局、消防局、工務局等機關實施聯合稽查,於現場逮到因毒品被宜蘭地方檢察署發票的通緝犯,隨後將現場人員清場後進行斷水斷電處分。樹林警分局分局長林國民表示,為貫徹市長淨化治安、建構安居環境的決心,將持續結合市府行政團隊力量投入打擊犯罪,針對影響治安及公安場所,只要查獲犯罪事證,即報請公安小組進行稽查,利用第三方警政清除「治安汙染源」。並呼籲民眾應避免將房子出租給不法業者,造成社會治安疑慮而損及自身權益。
衛福部霸凌案「3案成立、7人受處分」 要求深蹲!司長記大過懲處
衛福部昨日證實長照司司長要求部屬深蹲,此霸凌案件也列入調查,今日下午由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召開記者會說明調查報告與相關懲處結果。呂建德表示,調查期間共接獲8件疑似職場霸凌案件,經全面、深入調查,由外部學者專家依據職場霸凌判斷準則審議認定,確認職場霸凌3案成立、共7人受處分,包括未能有效遏止事件發生之主管連帶受到懲處。呂建德表示,保護司、社工司簡任非主管,與同仁訪談中衍伸之長照司1名簡任非主管遭投訴,一併納入調查。調查結果發現3名簡任非主管對督導之下屬咆哮,以及不合理多次退文等濫用職權之行為,共3案職場霸凌成立。經考績會決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一目:「處理公務,存心刁難或蓄意苛擾,致損害機關或公務人員聲譽」之情形,針對保護司、社工司、長照司之簡任非主管,分別核予記1大過、1小過、1大過之處分,其中情節重大者已調離現職,行為持續時間長影響重大者將移付懲戒。對於長照司長於每日健康操休憩時間,要求同仁與司長共同做操、深蹲運動,確實造成部分同仁壓力,甚至在媒體揭露後向同仁表達期望「支持司長」,有違公正調查之疑慮;再針對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司內同仁之職場霸凌行為,司長應負監督管理不周的責任。調查小組認定上述行為雖不符合職場霸凌要件,但上述行為於工作執行中,均造成不良後果,核予1小過處分。主任秘書兼社保司長遭指控過去於健保署台北業務組長任內,經調查以「不當比喻」要求同仁須自我找出問題嚴重性才不會被「他殺」,調查小組訪談後認定,該主管確實用語及比喻失當,造成同仁不必要的壓力,雖尚未構成職場霸凌要件,但經考績會決議,該名主管於工作執行仍造成不良後果,核予申誡2次、免兼其社保司長之主管職。針對社工司長之調查認定,雖不符合職場霸凌要件,但針對該司內同仁疑有霸凌行為,雖與保護司長皆曾採取部分因應措施,但不足有效制止職場霸凌,應負監督管理不周之責,社工司、保護司,兩位司長皆核予記申誡1次。另外健保署副署長在心健司長任內,遭指控要求同仁協助批核公文等情事,經調查小組深入訪談,仔細查驗相關事證,皆並未發現足以證實上述指控之證據,並且與事實不符,與國會組長遭指控涉及霸凌之情事,皆不成立職場霸凌。呂建德說,對於上述案件,衛福部已會同所屬機關全面檢討修正現行職場霸凌防治及調查相關規定。調查小組也指出訪談過程中,各司署皆反應員額及人力吃緊問題,特別國會組人力面臨嚴重不足,業務工作負荷重,部內也在調查後依據調查小組建議,迅速核予員額。
揚湯止沸3/波波牙醫惹爭議 卓榮泰三裁示:每年50實習名額絕不增加
「波波醫生」議題延燒,衛福部「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第二期」中學歷採證、實習名額及偏鄉服務地點引發爭議。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26日下午邀衛福部與本土牙醫代表對話,瞭解本土牙醫在法規面,以及對衛福部推行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的疑慮,並做出三項裁示:國外牙醫畢業生每年50個實習名額絕對不會增加;未來國外學歷的採認與學歷甄試程序加嚴;55個無牙醫執登的偏鄉醫療精進計畫,以有執照的本國醫師優先。衛福部偏鄉計畫第二期中,學歷審核及實習等條文引發本土牙醫質疑,行政院長卓榮泰、政務委員陳時中、衛福部長邱泰源、次長周志浩等人,與本土小牙醫聯盟理事長黃映綺、台灣大學牙醫學系副教授王東美醫師及相關人員,於26日下午在行政院內交換意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卓榮泰對衛福部做出3項裁示:第一,在國外學歷採認部分,在符合相關法規下,承認國外學歷是基於國際間平等往來原則,然而為維護國內醫師培育制度與醫師人力品質,此次「醫師法施行細則」的修正,對未來國外學歷的採認與學歷甄試程序,會更加嚴謹審核,對於執行面和意見不同處也需與外界多加溝通。第二,有關本土小牙醫聯盟關心的國外牙醫畢業生實習名額,卓榮泰承諾,每年 50 個實習名額絕對不會增加。最後,卓榮泰要求衛福部重新檢討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且計畫限於 55 個無牙醫執業登記的偏鄉地區,並以有執照的本國醫師優先,且不會納入未完成臨床實作(適應)訓練的國外牙醫畢業生,以更加符合實際現況需求,照顧偏鄉居民就醫權益。
「停復保制度」12月底廢止!談海外國人恐反彈 邱泰源:是恢復公平性!
健保「停復保制度」將於12月23日廢止,此後國人將無法辦理停保,不分身份、不論是否出國,即便在國外也是要持續繳交健保費,預計將可挹注健保達23億元。有聲音指出,此舉可能引起出國留學、工作的海外國人反彈,衛福部長邱泰源23日重申,此舉意在「讓制度恢復公平性」,且有健保身份,國人在海外若有就醫產生醫療費用,也可以回國申請費用核退。根據現行「赴海外國人可用健保停復保」制度,出國超過半年可申請停保,返國後再復保。但該制度自實施以來引發許多爭議,最常見的是出國6個月以上已經停保,中間沒有繳健保費,但當身體出問題後隨即回台就診,立刻復保享受醫療資源;另一種則是相反,有國人長期旅居國外,每年僅農曆春節回台,但沒有依照規定辦理停保,被健保署要求補繳保費,最後民眾提起行政訴訟但被駁回。其後,該民眾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憲法法庭遂作出相關判決,間接推動此次制度廢止。根據大法官釋憲指出,因《健保法》施行細則規定沒有法律明確授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相關條文自判決公告後2年失效;而該判決將於12月23日期滿。對此,衛福部已經決定不修法,讓停復保制度廢止。衛福部社保司22日預告,將刪除停復保相關條文,並增訂過渡條款。12月23日之前已辦理停保者持續有效,直到再次入境後自動復保,之後就不能再申請停保。根據健保署統計,目前國人有效停保人數約21.3萬人,停復保制度廢止後,即便國人長期居留國外也要持續繳交健保費,估計每年保費收入增加約新台幣23億元。邱泰源23日出席活動受訪時,被問及停復保爭議,他強調「所有國人都要加入健保才公平」,並表示2年來已經徵詢很多意見,大致上就偏向讓制度恢復公平性。至於此措施是否引發海外國人反彈,邱泰源重申:「大家都納保會比較全面且合乎全民健保制度,如果在國外有相關醫療產生的治療費用,可以申報費用核退。」
健保12/23起「全面廢止停復保」 新制、影響「6大QA」一次看
衛福部昨(22)日預告,《健保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現行停復保制度將在自12月23日起失效。根據《中央社》報導,關於停復保制度為何、預估影響人數、旅外國人健保資格問題、在海外是否能使用健保等等,以下QA一次看。Q:現行健保停復保規定為何?A:根據現行規定,健保保險對象若失蹤未滿6個月,或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者,可以辦理停保,暫停繳納保險費,停保期間其眷屬應改以其他身分投保。而曾辦理出國停保者,應於返國復保後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出國6個月以上停保者,以返國之日為復保日;如短期需再出國,應自返國復保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而出國未滿6個月即返國者,應該註銷停保,並補繳停保期間的保險費。Q:為什麼會要修施行細則?A:在台灣有戶籍的李女,自民國91年間即長期居留國外,每年農曆春節才返國,陪伴父親過節後即出境,健保署通知李女依規定辦理復保,李女未處理後,健保署於民國104年核定李女復保、停保日期,並要求李女繳交復保至停保期間的保險費。李女不服,認為修正是為了處理出國停保民眾短暫返國復保就醫的爭議,增加復保後屆滿3個月才能停保的限制,但沒有考量到她這種長期居留國外,每次返國僅短暫停留者的權益,希望大法官宣告相關規定違憲。而經審議、訴願、行政訴訟駁回,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22年12月23日判決,健保停復保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違憲,若仍認有維持此制度必要性,應該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的命令訂定,並給予相關機關檢討期,否則應於2年後失效。Q:施行細則修訂後規定?A:衛生福利部22日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草案,預告期為2周,預告期若無異議,將在12月23日起廢止停復保制度。社會保險司長劉玉娟表示,屆時擁有中華民國戶籍者,即使出國超過6個月,一樣要繳納健保費用,讓全體國人履行義務恢復一致,符合健保法「強制性社會保險」精神。修正草案除了刪除停復保的相關制度,還加上過渡條文,在今年12月22日前已辦理停保者,維持停保,但應於「返國當日」依規定辦理復保,且復保後不再可停保。政府駐外人員及其隨行之配偶、子女,亦應於返國之日辦理復保,復保後不再辦理停保。Q:這次修法影響多少人?A:全民健康保險署長石崇良評估,目前停保有效者共約有21萬人,多數是旅外僑胞、另有一部分是出國念書的民眾;在廢止停復保制度後,換算下來,若這些人沒有停保,健保保費每年收入約新台幣23億元,但這些民眾就醫所使用的醫療資源等支出則無法估算。Q:如果長年旅居國外,會無限期持續繳健保費嗎?A:依「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國人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出境逾2年戶籍被遷出國外者,若欲辦理遷入(恢復戶籍)登記,只要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並備齊國民身分證、遷入地戶口名簿及前開護照等資料,由本人、戶長或委託他人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當日即可完成登記。未來旅外者健保資格就會隨戶籍遷入遷出調整,自戶籍遷出國外、在台灣沒有戶籍當天開始,自健保「退保」。至於恢復健保身分時間,則因返國時間有不同。石崇良解釋,若國人在退保當天起算2年內恢復戶籍,登記戶籍當天開始,即為健保強制保險對象;但若從遷出退保當天起算超過2年(即出國超過4年),才回來設戶籍,就要從登記戶籍開始起算6個月,才能再投保。Q:人在國外就完全用不到健保嗎?A:依據健保規定,保險對象如到國外、中國大陸地區旅遊或處理事務,臨時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生育情事,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時,必須在急診、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日起算6個月內,檢具書據,向健保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停復保制度」擬12/23全面廢止! 未來旅外仍須持續繳納健保
健保停復保制度即將走入歷史。因應憲法法庭2年前針對《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判決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衛福部決定不修法,並將於今(22)日預告修改施行細則,全面廢止健保停復保相關規定。自今年12月23日起,國人將無法辦理停保,不分身份、不論是否出國,都需持續繳納保費。此外,針對先前已辦理停保者將不受此限,直到其再次返國後才會自動復保。根據現行赴海外國人可用健保停復保制度,出國超過半年可申請停保,返國後再復保,但該制度自實施以來引發許多爭議,最常見的是出國6個月以上已經停保,中間沒有繳健保費,但當身體出問題後隨即回台就診,立刻復保享受醫療資源;另一種則是相反,長期旅居國外,每年僅農曆春節回台,但沒有依照規定辦理停保,被健保署要求補繳保費,最後民眾提起行政訴訟但被駁回。其後,該民眾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憲法法庭遂作出相關判決,間接推動此次制度廢止。大法官釋憲指出,《健保法》施行細則未經法律明確授權,卻直接規範健保停復保等重大權利義務事項,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相關條文須於判決公告2年內失效。以今年12月23日為期限,停復保制度屆時將失效。據悉,衛福部已決定不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將廢止停復保相關條文,並增訂過渡條款。健保署統計,目前有效停保人數達21.3萬,每年平均約有13萬人申請停保。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現行規定為出國超過6個月可申請停保,返國後自動復保,並需繳納3個月保費後才能再次停保,2年內未返國者則除籍退保。停復保制度廢止後,出國民眾將無法再申請停保,但針對12月23日之前已辦理停保的國人,不會追溯保費,仍維持停保有效,直到再次入境返台後自動復保,之後將無法再申請停保。石崇良進一步說明,停復保制度廢止也將影響失蹤人口的保險處理方式,現行的失蹤者可在未滿6個月時先行停保,直到超過6個月後退保,而未來失蹤者需持續繳納保費滿6個月後才能退保,無法提前停保。
賴清德宣示「波波醫」名額不增加 本土牙醫:偏鄉計畫鑽漏洞
日前爆出國外學歷女醫生(波波醫生)造成病患死亡事件,總統兼民進黨主席賴清德總統昨日在民進黨中常會上表示,政府承諾不會提高被稱為「波波牙醫」的國外學歷牙醫畢業生實習名額,也會嚴守醫師國考的門檻不放寬。然而本土牙醫團體今(14日)質疑,雖賴說實習名額不提高,但衛福部「偏鄉計畫」的人數不算在內,可能繞過原有公告機制,開放更多「波波牙醫」名額,痛批衛福部花24億人民血汗錢訓練「波波」,根本是「假偏鄉計畫」。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暨本土小牙醫聯盟理事長黃映綺醫師表示,賴清德總統雖然說會優先以本國學歷畢業生充實偏鄉地區人力,然而衛福部的「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第二期」中的牙科部份,本國學歷要有牙醫師執照才能申請,國外學歷的「波波牙醫」卻沒有執照就能申請,根本沒有本土優先。她認為,所有申請者應皆具備牙醫師執照才能申請,才具公平性。黃映綺指出,「假偏鄉計畫」唯一的績效指標,是「訓練之招募人數」,而不是偏鄉醫療的改善指標,堅持花24億訓練無照「波波」,且人數加在賴總統昨日說的每年公告的50名外,就是專為波波開後門,計畫存在的法律漏洞,讓參加計畫的波波考不到執照就免下鄉服務,等於是實習及格證明大放送,將為全台製造更多密醫。她說,自己身為偏鄉醫師,實在無法接受。陽明交通大學牙醫系教授林元敏表示,「波波」出國唸書不像本國學生有經過入學考試篩選和教育部把關教學品質,程度良莠不齊,教學現場遇到相當大的困難,而他們不歸衛福部、教育部、考選部任何部會管理,就算實習表現再差也無法退訓,而衛福部既然要把106年學歷採認原則納入新的「醫師法施行細則」,排除函授、遠距教學、以及未對外公開招生等波波考醫師執照,那應該要收回之前衛福部和考選部聯手違法放水的波波的醫師執照,以維護人民的健康安全,避免憾事再發生。
波波醫師爭議延燒!衛福部:國外學歷審查會更加嚴格
波波醫師爭議延燒,衛福部「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遭指是為波波牙醫開後門。衛福部13日傍晚大陣仗開記者會,5位官員一字排開,重申對國外學歷審查嚴格把關。衛福部長邱泰源說,目前共55個「無牙醫鄉鎮」,將優先以本國學歷畢業生充實偏鄉人力,至於未來是否開放國外牙醫學系畢業生投入偏鄉服務,將秉持公開透明原則,落實社會溝通再決定。身兼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總統13日在中常會重申,依據衛福部作業要點規定,每年國外回台實習名額就是50名,政府承諾不會提高名額。另外,因應《醫師法》修正,衛福部近日將公布醫師法施行細則,針對國外學歷的審查會更加嚴格,將排除函授、遠距教學、未對外公開招生等學歷資格,提高參加國家考試門檻。邱泰源說,大家誤解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會讓密醫進偏鄉,絕對不是,都是正式醫師。衛福部次長周志浩坦言,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其中一個分支是「充實在地牙醫醫療量能」,原本持開放態度,但傾聽社會聲音後,決定以本國學歷優先。另外,近期網路上流傳900名波波醫師名單,公開其姓名、學歷及執業場所,邱泰源日前指「可能涉及隱私」點燃網友怒火,質疑「難道看醫生也能開盲盒?」衛福部次長林靜儀13日說,鼓勵醫師在自己診所或工作區域明確標出學歷,但若回頭檢視哪個學校畢業、當年考幾分,這樣的把關沒有意義。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說,醫療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波波醫師爆發的醫療糾紛即使只是個案,仍傷害民眾對外國學歷醫師的信任度。歷經此事,政府該思考制度應更嚴謹之處,可增加規定外國學歷醫師返台實習1年才能考試,延長實習年份以增加臨床經驗等。
旅館環評擬回歸地方惹議 環境部急轉彎喊卡
環境部修法大轉彎!原本涉及環境敏感區位的觀光旅館由環境部環評大會審查,其餘給地方政府處理,但環境部日前修法,擬將所有旅館開發案交地方審議,外界憂心審查放水,環境部昨取消上述規畫,但仍維持將30公頃以下太陽光電開發案的環評審查權限下放地方政府,專家直言,此舉只是助長地方首長、頭人索求回饋金,恐使賴政府再生能源2030年30%無法達標。環境部10月預告修正環評法施行細則,調整部分開發行為環評主管機關的環評審查、監督權責。環境部環境保護司代理副司長呂雅雯解釋,原本草案規畫,明年7月起將所有旅館開發案交給地方審議,現因外界有諸多疑慮,環境部暫不修正,未來涉及環境敏感區位的旅館仍然交由環境部審查。不過,她表示,本次草案仍規畫將漁港、學校、太陽光電開發案交予地方政府審查,舉例來說,根據現行規定,太陽光電開發案皆由環境部審查,草案則要求在山坡地的太陽光電開發案,只要開發面積小於30公頃,就予地方政府審查,這段期間持續蒐集各界意見,預計12月召開研商會,希望草案明年7月上路。前環保署副署長、環境律師詹順貴則指出,環境部修法理由是統一交由地方審查較一致,但地方政府只會為了當地發展放水,中央環評案太多、人力不足也不該是理由,應從改善審查效率、調配人力著手,無論如何都不該棄守敏感區位。對環境部取消上述修法,他給予肯定,但仍無法解決其他問題。詹順貴直言,將30公頃以下光電開發案環評交地方,將是再生能源的大災難,這幾年光電業者飽受地方政府無理要求回饋金,被地方頭人、黑道索賄,早已苦不堪言,地檢署更已偵辦起訴不少鄉鎮長、議長、議員、鄉鎮代表,將光電環評權限下放地方,只會更讓光電業者投資卻步。
青年服勤同意書多嚴重?他爆:全民上戰場
教育部通知高中以上學校發放「青年服勤同意書」徵詢學生服勤意願,家長質疑是要送孩子上戰場,引發軒然大波,教育部17日決定自即日起,停止使用「青年服勤同意書」,調整修正相關計畫,但疑慮仍不休。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指出,《民防法施行細則》關於支援軍事勤務明訂,百人以上就要組防護團,要搶修軍用機場、港口、軍事廠庫,包含搶修戰備道路、跑道、公路橋梁等,等於全民上戰場,成為被轟炸對象。侯漢廷17日在《大新聞大爆卦》節目表示,當天有問北市府這題,中央5月有來函,而且還是給兵役局,兵役局做了詢問,才又給了教育局,要求在台北市來作發放。「但是可怕的並不是高中生要上戰場這件事情,而是全民都要上戰場!」為何?因為高中生服勤調查辦法,雖然表面說法源依據是《全動法》,實際還有另一個法源依據叫《民防法》,跟《民防法施行細則》,以及《高級中等學校防護團編組》等。侯漢廷提到,《民防法》講得很清楚,不僅是高中生,就連公司、工廠,只要是百人以上的團體,都要組防護團!而未達百人以上的團體,在同一棟建築物當中,也要組防護團!所以大家的公司都要有防護團。然後內容要做什麼?要做「支援軍事勤務」。高中因為有特別編這個辦法,高中的防護團要做什麼呢?就是你現在簽下同意書後要做什麼呢?現在每個學校都有防護團了,所以校長要擔任防護團的團長。侯漢廷指出,每一個學生就要去選擇,你要去參加消防班、還是供應班、還是急救班,分門別類。那高中的支援軍事勤務要做什麼?要擔任空襲防護、救護、消防,以及協助生產機構,擔任軍需物資生產工作,還有協助軍事疏導工作。聽起來好像沒什麼問題?其實問題很大!支援軍事勤務在《民防法施行細則》有很清楚的規範,要搶修軍用機場、港口、軍事廠庫,包含搶修戰備道路、跑道、公路橋梁,協助裝配運輸軍品。「還要監視、報告敵機動態!」侯漢廷強調,如果你做了上面的這些事情,在戰爭的定義當中,你就是會被轟炸的對象!因為你就是屬於戰鬥力的一份子,你就不是普通的老百姓,不是純粹在做醫護的工作。想想看:協助搶修軍用機場、港口,為什麼要搶修?因為會被炸,那你搶修的時候就不會被炸嗎?「會啊!所以一般人要不要上戰場?要啊!」所以當前與其去阻止這件事情,我們應該要要求政府去依法行政。「趕快動!」侯漢廷直言,在野黨立委不應該要求政府不要做,應該趕快要求政府依據《民防法》的規範,立即下令全台灣各學校、各公司、各工廠,立刻組防護團!然後依照上面的規範展開演練。還不急著組防護團,名單可以先交上來,「那會怎麼樣呢?哇,全台就會開始『驚』!」因為這嚴重打擾到我們的正常生活。高中生發個問卷,家長就開始擔心?認真組防護團的話,那學校不炸了、家長不炸了嗎?侯漢廷直呼,如果民進黨不做?那抗中保台就是喊假的!你做了,就是製造兩岸關係的緊張,必定選舉大翻盤。所以最好要求民進黨依法執行!
雙十國慶日上班薪水怎麼算? 勞動部: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
國慶日到來,勞動部特別提醒,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國慶日」(10月10日)為勞工應放假日(即俗稱的國定假日),雇主應讓勞工休假並給薪,如需勞工於當日出勤,必須徵得勞工同意,並且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勞動部說明,今年10月10日國慶日為星期四,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雇主如需勞工於國慶日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且應加發工資,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的當日工資外,於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內再加發一日工資;如有超過8小時工作的時段,屬延長工作時間,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給加班費。勞動部指出,如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若剛好與國慶日同一日,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而10月10日(星期四)當日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的性質,該日無需出勤,工資照給;至擇日補假的當日,性質為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加給工資。勞動部強調,2024年國慶日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台南容獎暴增挨告涉圖利 吳欣修反擊批時空錯置移花接木
內政部國土署長吳欣修23日表示,有心人士告發自己,說任職台南市政府期間,以大規模容積獎勵圖利特定業者,實在是時空錯置、移花接木式抹黑。近期因身兼民眾黨主席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改建840%容積案,引發全台「容積獎勵」權限爭議,而國民黨前文傳會副主委練鴻慶與資深媒體人毛嘉慶,更於23日赴台北地檢署告發吳欣修,稱吳欣修在任職台南市府期間,利用內部施行細則,同意讓台南市中西區大面積開發案容積率放寬,因此大規模放寬容積獎勵以圖利業者,並呼籲北檢以偵辦柯文哲的規模與積極度,檢驗吳欣修及時任台南市長的總統賴清德。據了解,因應監察院糾正「全國容積獎勵浮濫」問題,內政部曾於2014年訂定容積獎勵上限20%的全國通用規定,而當時吳欣修任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長,當年度8月25日南市都發局便公告《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建築容積累計上限》,針對推動中的臺南市都市計畫案要求全面適用相關規定,希望有效避免容積獎勵浮濫的情況在臺南市發生,台南市也才有了具體容積天花板法源。針對遭到告發,吳欣修回擊,自己是2014年至2017年在台南市政府擔任都發局長,但被告發的中西區大面積開發案容積率調整,是在2009年12月的「變更臺南市中西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便拍板,有關的「臺南市都市發展軸線第一期地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部分專案通盤檢討案」更早在2009年10月就定案,當時都還是台南縣、台南市分治,當時全國尚無容積獎勵上限的規定,自己當時也不是擔任臺南市政府一級主管職的都市發展局長,「實在是移花接木式抹黑」,他怒批。※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台南開發案容積率增220% 賴清德遭告發涉圖利
媒體人毛嘉慶、國民黨前文傳會副主委練鴻慶,23日上午至北檢告發總統賴清德、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涉犯圖利,認為其擔任台南市長、台南市都發局長期間,違法創設容積獎勵,讓台南市中西區大面積開發案的容積率,從180%上升至400%,要求檢察官以偵辦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標準,來檢驗賴清德與吳欣修。練鴻慶表示,根據監察院對京華城的糾正案,直轄市政府並沒有創設容積獎勵的權力,若無法源創設即是圖利罪,見解影響台北地檢署偵辦柯文哲涉犯圖利罪嫌。他質疑,2012年賴清德也在台南創設容積獎勵,包含6年內申請建照最高給予3成容積獎勵,建築基地採全街廓、斜屋頂,或台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認定有助公益性也有容積獎勵,「為什麼賴清德可以,柯文哲卻不行?」毛嘉慶提到,賴清德和吳欣修在2012至2014年間,用內部自行創制的施行細則,放寬容積獎勵,當時在台南市中西區的開發案,容積率從原本的180%跳升至400%。他質疑,如果柯文哲自創京華城200%容積率被北院、監察院稱為「明知違法」,那賴清德、吳欣修創設220%容積率,北院和監察院如何看待。練鴻慶強調,告發不一定是認為賴清德、吳欣修有罪,而是希望北檢以相同標準來檢驗,如果北檢認為直轄市政府不能創設容積率,請馬上偵辦賴、吳兩人;而若認為兩人無違法,偵辦柯文哲圖利罪嫌就是明顯的政治迫害。
三重警殉職撫卹案傳未送件! 警局:考量修法優渥全力爭取2000萬
新北三重分局員警黃瑋震執行巡邏勤務時遭毒駕衝撞身亡,其遺孀在回應外界愛心捐款公布帳戶時,未料卻引發爭議,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回應,撫卹案尚未送件,因考量修法後撫卹金及慰問金會提高,因此尚未陳報,本分局為保障黃員遺屬權益,將爭取較最高撫卹給予黃員家屬。據了解,根據《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之慰問金》規定,從113年9月4日修正公布,將把原先新臺幣1400萬元提高至2000萬元,除此之外《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則於113年9月12日正式生效,將放寬殉職認定標準。警方表示,針對黃員殉職的撫卹相關補助項目,已將其中的「殮葬補助費」、「公保死亡給付」及「新北市政府公務員因公死亡遺屬慰問金」在7月時陳報相關單位,並於8月將款項撥入遺屬帳戶,另外「撫卹金」及「因公傷亡慰問金」的部分,因考量法令即將修正,因此尚未陳報。警方說明,由於修法後將放寬撫卹認定標準,並提高慰問金金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將於修法後彙整重點資料報請警政署認定,藉此全力爭取因公殉職辦理撫卹相較優渥的條件,並以最高標準核發慰問金,目前辦理進度均有向黃員家屬說明,家屬也瞭解詳細狀況並認同。
恐成行車地獄?「行人優先區」10/1正式上路 交通部曝「劃設區域」:不會在主要幹道
內政部與交通部共同推動「行人優先區」將於10月1日上路,屆時車輛若進入「行人優先區」,車速不得逾20公里、禁鳴喇叭,嚴重超速最重罰3.6萬元,行人也得以穿越道路或行走,不須靠邊、可全寬通行。對此,交通部也強調,「行人優先區」可在學區、商圈等部分路段設置,不會設在主要的交通幹道上。內政部日前預告「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草案,規定『行人友善區』內行車限速不得超過30公里;至於行人優先區內不得超過20公里,並禁止按鳴喇叭,若一般超速最重處2400元、嚴重超速最重處3萬6000元罰鍰。交通部配合內政部修法,除了訂出「行人優先區」的起訖點標誌以利辨識外,也增訂汽機車或慢車行駛於該區時,應依速限20公里減速慢行,不得危及行人安全或阻礙行人通行,並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交通部指出,行人在行人優先區穿越道路或行走,可於道路全寬通行,不設限靠邊行走,汽機車須暫停禮讓,若按鳴喇叭驅趕可罰600元。另外,原規定行人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隨意穿越道路;修改後,行人行走於行人優先區不在此限,可直接穿越馬路通行。對此,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科長朱大慶表示,「行人優先區」是由內政部規畫,並交由地方政府決定劃設,主要劃設區域則包括醫療院所、學校、機關和大眾運輸場站等4類行人較密集的場所周邊,基本上會劃設在次要的巷弄,不會設在主要的交通幹道上,進而影響車流。 交通部也強調,行人設施設置地點,會由道路主管機關譬如地方政府或公路局等,在政府機關、學校、醫療院所、兒少福利機構、兒童課後班或照顧服務中心、教保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大眾運輸場站、商圈、市場等地點選定「行人友善區」範圍,再由地方政府等道路主管機關公告後,從「行人友善區」中選擇某個路段設置「行人優先區」,不會在主幹道上,一旦設置行人優先區,起點和終點都會設標誌公告,並由地方政府或公路局等道路主管機關指定範圍和公告。關於不少民眾質疑此次改動是「帝王條款」、「合法路霸集結區」、「行車地獄」,交通部則回應,這是從交通安全和人本交通考量,呼籲汽機車和行人相互尊重,要有利他觀念;若一般的道路有行人違規,交通部也會持續宣導行人要遵守交通規定,非「行人優先區」的一般路段不得隨便穿越馬路。
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10月上路 司機禁止「做這事」
交通部日前公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草案,其目的主要是改善行人安全環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新增「行人優先區」標誌。在該標誌的範圍內,行人優先,車速會被嚴格控制在20公里以下,同時禁止使用喇叭。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新設的「行人優先區」標誌採用藍底白字設計,清晰標示行人優先區的範圍。在規定的區域內,車輛速度將被嚴格限制在每小時20公里以下,且禁止鳴喇叭。為了強化這一規定,交通部還要求在行人優先區起點處同時設置最高速限或速度限制標誌,以確保駕駛人充分注意到速度限制。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也有相對應的處罰措施,一般超速最高可處以2400元罰鍰,而嚴重超速則可能面臨高達36000元的罰款。除了行人優先區的規定外,這次修正草案還針對網狀線的使用做出明確規定。新規要求車輛在遇到網狀線時必須保持淨空,禁止在網狀線範圍內暫停。當前方路口或轉彎處出現交通擁擠時,車輛應在網狀線外等待,不得進入網狀線區域。交通部表示,本次修正草案的預告期為3天,預計將與內政部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同步於10月1日正式實施。
中秋節上班注意了!勞動部:出勤薪資應「加倍發給」
下周二(17日)即將迎來中秋節!對此,勞動部表示,「中秋節」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在中秋節當天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至於中秋節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勞動部12日發新聞稿指出,今年(113年)中秋節為星期二,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雇主如需勞工於中秋節當日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且應加發工資,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當日工資外,於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以內再加發一日工資;如有超過8小時工作之時段,屬延長工作時間,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給加班費。勞動部另表示,如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若剛好與中秋節同一日,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而9月17日(星期二)當日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之性質,該日無需出勤,工資照給;至擇日補假之當日,性質為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加給工資。勞動部強調:「中秋節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修法通過!警政署放寬警察殉職要件 保障遺族權益
新北市厚德所員警日前凌晨執勤時,遭毒駕男子開車撞死,而基隆八堵分駐所員警於值班台執勤時,遭到男子駕小貨車衝撞殉職。不過根據現有法規,卻無法認定員警為殉職,引起社會輿論一片譁然。對此,警政署也在12日表示放寬殉職規定,以保障執法之警察人員權益,案經內政部及銓敘部於113年9月12日會銜發布生效。警政署指出,先前發生員警執勤遭歹徒駕車衝撞致亡故案件,卻難以認定為殉職,引發警界及社會譁然。警政署考量警察人員執行勤務中遭受暴力危害以致死亡等案件,依原規定部分案件難以認定為「殉職」,為保障嚴正執法之警察人員權益,使其勇於任事,爰報請內政部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放寬「殉職」規定,案經內政部及銓敘部於113年9月12日會銜發布生效。按照原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員警執勤「殉職」是指在搶救災害、執行拘提或逮捕案犯等勤務及處理對生命有高度危險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者。警政署考量警察人員職司查察奸宄、取締不法之責,在執行勤務時,較一般公務人員易遭不法人士無預警暴力侵害或攻擊。為表彰執行勤務中因遭受暴力危害以致死亡警察人員之功勳及給予遺族更為完善之照顧,特別報請內政部於113年8月14日邀集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相關主管機關研商修法,並獲得共識,就員警在執勤中遭受暴力以致死亡者,即符合「殉職」規定,不再侷限於「搶救災害」、「執行拘提或逮捕案犯」及「處理對生命有高度危險事故」要件,並追溯適用於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案件。而此次修法後,警政署將依修正後之規定,審議近期發生之員警執勤遭衝撞致亡故等案件,以保障員警遺族撫卹權益。
泌乳地獄1/五星月子中心爆勞資糾紛 單親泌乳師被逼退拿無資遣費
雙北地區某知名五星級連鎖產後護理之家主打優雅舒適環境,該集團已離職的張姓泌乳師卻指控,自己在公司任職4年,每月勞動時數嚴重超標,卻沒有加班費,日前還誤信主管花言巧語轉為承攬制員工,隔月就遭逼簽離職單,沒想到不僅沒拿到資遣費,還反遭公司提告要求賠償,讓張女忍無可忍,決定公布前東家的惡劣行徑。張女表示,2021年1月加入該月子中心,以正職員工身分擔任泌乳師,負責幫入住的媽媽進行乳腺疏通,而該中心對外營造溫馨氛圍,聲稱要讓入住者舒適安心,對員工卻十分苛刻。張女透露,公司並未讓她們打上下班卡,規定只要負責的媽媽有任何需求,泌乳師就得出勤將狀況排除,而她每月平均服務100位媽媽,上班時間超過200個小時,公司未照勞基法規定保留勞工出勤紀錄,導致難以界定上下班時間,鑽漏洞4年來從沒給付任何加班費。張女透露原本薪水計算方式為業績乘上25%,因主管承諾要將抽成提高到30%才答應從一般勞雇契約轉為承攬制。(圖/民眾提供)張女指出,該公司4、5月間決定收掉某些分館,泌乳師負責的館別會重新分配,照顧的媽媽也因而減少,難以達到每月28萬元以上的業績,就無法拿到最高25%的抽成。而泌乳師的底薪為最低薪資2萬6400元,主要靠抽成增加收入,而張女每月實際薪酬約在8萬上下,抽成減少勢必大幅影響收入,張女主管因而動之以情,表示為體貼她是單親媽媽,照顧小孩之外還得奉養父母,為避免其薪水銳減,要求她轉為「承攬制」員工,抽成就能提高至30%,張女不疑有他答應,這卻是變調的開始。據了解,承攬契約與一般勞動契約差異點在於雇者與勞工之間沒有從屬關係,僅需依承攬的業務內容,給出成果並依協議好的方式給薪,雇主沒有指揮、考核以及監督的權力,與一般勞動契約相比,工作的時間、方式以及地點更加自由。但承攬契約高度自由換來的就是沒有一般勞動契約的保障,因為沒有被定義為「勞工」,雇主也不用替承攬人投保勞健保,承攬人也不受勞基法保障,包括最低薪資、特休和加班費等勞工權益。張女與資方開調解會,公司全部認賠並將資遣費及6月份預扣薪資返還給她。(圖/民眾提供)在主管要求下,張女5月7日回公司簽離職單並轉為承攬型員工,她認為主管「不會害她」,簽下離職單轉型為承攬契約,談及資遣費時,該公司卻含糊其詞,對此事敷衍帶過。「我有問說被公司要求離開怎麼辦,主管說我業績都第一,怎麼可能沒事資遣我。」張女回憶,她簽下離職單時便詢問少了勞基法保障,倘若被強迫離開該如何是好,主管當時信誓旦旦,那個保證言猶在耳,6月24日就通知她「做到當下」,讓她難以接受,憤而向勞工局申請調解。台北市勞動局對於該月子中心未依規定打卡情況表示,已違反勞基法施行細則21條,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之時間計至分鐘為止,違者最高處新臺幣45萬元之罰鍰。至於超時工作未給付加班費等行為,勞動局表示,雇主已明顯違反規定,將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勞動局現已介入關心,將居中調解以保障勞工權益。遭指控的月子中心主管承認該公司確實與某位前員工有勞資糾紛,但他強調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因此不便對外多作說明。
警察「因公傷亡」慰問金調高 蘇昱鴻、黃瑋震2警也適用
行政院日前公告了修訂後的「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這次修訂大幅提高了受傷、失能、死亡與殉職的慰問金額度,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的慰問金,從原本最高1400萬元提升至2000萬元。而先前因公死亡的2名員警蘇昱鴻、黃瑋震, 因為其家屬尚未提出申請的關係,因此適用於新法。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在新法中,死亡慰問金從300萬元提高至600萬元,增加一倍。因「執行勤務致死亡者」的慰問金則從600萬元增至1000萬元,增幅達67%。失能慰問金也有大幅調整,平均增加一倍,其中全失能者的慰問金從300萬元增至600萬元,半失能者從150萬元調高至300萬元,部分失能者則從80萬元提高至160萬元。受傷慰問金方面也有顯著提升。傷勢嚴重住院急救有生命危險或失能之虞者,慰問金從20萬元調高為25萬元。連續住院30日以上者,從8萬元增至10萬元。甚至連未住院但需治療4至6次者,慰問金也從3000元增至6000元。報導中也指出,之所以會有這次的修法,主要是今年發生的兩起警員因公死亡事件。2月29日,基隆市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在值班台上被貨車高速衝撞身亡;7月13日,新北市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執行巡邏勤務時遭撞死亡。而這2名員警的意外身亡,引發了「因公死亡」和「因公殉職」認定標準的討論,因為兩者的撫卹金差異可達千萬元。官方也解釋,新辦法採取「從新從優」原則,在修正施行前已符合發給慰問金條件,但尚未申請或正在申請過程中的案件,將適用新規定。而蘇昱鴻和黃瑋震的家屬尚未申請慰問金,因此他們將適用新的標準。除了提高慰問金的金額外,內政部8月也曾預告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屆時將會放寬「因公殉職」的認定標準,特別是對於遭受暴力危害致死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