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細則
」工程落後4年迄未完工 花蓮縣府遭監察院糾正
花蓮縣政府鑑於既有市場建築設備老舊、空間容量有限、動線不符需求及停車設施不足影響交易量,為提升果菜市場營運績效,辦理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拍賣場新建工程。監察院報告指出,花蓮縣府未盡主辦機關權責、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導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均有嚴重違失。糾正案文表示,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拍賣場新建工程,107年4月20日決標,契約金額新臺幣1億796萬元,同年7月30日開工,預定於109年6月底完工。但花蓮縣府未本於主辦機關權責積極處理,對履約爭議未深入了解爭點,且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導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均有嚴重違失。調查委員陳景峻、郭文東、蕭自佑於糾正案文指出,花蓮縣政府未依補助計畫作業準則,針對廠商歷次所提變更設計及工程窒礙難行之處,本於主辦機關權責,主動召開檢討會議,督導非屬工程專業的花蔬合作社。經農委會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亦認花蓮縣政府尚不知自己應扮演之角色,且亦未善盡主辦機關責任,就執行進度落後及施工品質缺失具體檢討及研謀改善決策,並據以落實執行。糾正文指出,花蓮縣政府對於工程竣工之認定所生履約爭議,雖召開3次會議,但花蓮縣府置身事外,自始至終未確實深入瞭解爭點,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執行進度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現代化拍賣場之啟用遙遙無期,計畫效益亦無從實現,縣政府難辭其咎。糾正案文亦指出,明知花蔬合作社不具專業採購能力,卻未置採購專業人員,並未依政府採購法,洽由其他機關代辦。花蔬合作社將工程進行中的「估驗」與「完工後之正式驗收」混為一談,拒不計價付款;又以「缺失改善」為「竣工」之要件,且以申請「使用執照」之竣工查驗標準作為「竣工」標準,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不但如此,糾正文也表示,花蔬合作社在兩造履約爭議調解過程中,片面終止契約,導致民事訴訟,已近完工之拍賣場新建工程,閒置4年有餘,迄今無法啟用。糾正文說明,花蓮縣政府居農產品批發市場主管機關,與「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跨域結合發展計畫」主辦機關及執行機關地位,允應負起責任,主動接續辦理,並檢討監造設計單位就各項履約爭議,有無符合政府採購法。調查報告指出,花蓮縣政府所稱「花蔬合作社可藉由擔任採購之起造人,而取得補助興建建物產權」於法無據;且依行政院核定內容,「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跨域結合發展計畫」主辦機關為縣政府,協辦機關為花蔬合作社,與農糧署核定全期工作計畫書載明分工情形為花蔬合作社辦理採購,縣政府辦理相關監辦作業,兩者確有不符,農業部農糧署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允應檢討辦理。
人權會建議政府改善女空服員裙裝限制 消除職場性別歧視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於112年8月向國家人權委員會申訴,多數國籍航空公司限制女性空服員須穿著裙裝制服、絲襪、跟鞋、妝髮等服儀規範,是嚴重的性別歧視,違反CEDAW,亦恐影響緊急應變能力,且容易曝光,建議政府應積極履行CEDAW之國家義務,督促國籍航空公司儘速增加女性空服員褲裝制服選項。國家人權委員會今日表示,通過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申訴案之調查報告,認為國籍航空公司空服員服儀規範構成《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所禁止的性別歧視,建議政府應積極履行CEDAW之國家義務,督促國籍航空公司儘速增加女性空服員褲裝制服選項,一如歐美紐澳地區航空公司已近100%兼有裙裝及褲裝制服選項;而在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時,應參照CEDAW規定,並應依據CEDAW制定指引,協助業者訂定符合性別平等、職業安全、兼具多元民主參與決策機制的服儀規範。經人權會調查發現,國籍航空公司對男女空服員的服儀規範確有區別,且對女性空服員妝髮容貌有多項細節要求;不論是將服儀表現列入獎懲或考核項目,或是透過繁瑣的檢查和管考來執行服儀要求,都造成女性空服員絕對或相對不利的後果及影響,也加深社會的性別刻板印象。此外,女性空服員飛安訓練時係著褲裝而無裙裝的緊急應變經驗,制服鞋襪樣式又使女性承受較高跌倒、性騷擾、遇火易燃等風險。人權會提醒,特定性別的服儀規範,容易導致婦女和不同性別認同者在勞動市場遭到排除或面臨不利處境。政府須確保所有的工作場所都不歧視,並應提升雇主和勞工對於性別平等與基本人權的認識,才能達致CEDAW所保障的實質平等。人權會建議政府,應積極訂定服儀指引,協助業者共同建立性別平等和安全健康的職場。而有關《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其施行細則對於差別待遇、性別歧視之認定,應參照CEDAW及CEDAW委員會的相關解釋;在處理申訴時,應嚴格要求雇主有關「真實職業資格」的舉證,避免申訴人遭受申訴上的不利益。另建議政府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以有效處理集體性別歧視問題,且應加強對空服員職業安全與健康的保障。
殉職好苛2/真今公祭明忘記!警執勤遭三寶撞亡 追頒楷模獎章仍不算殉職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員黃瑋震,13日遭毒駕的黃國維撞上身亡,也再度掀起撫恤金討論,根據法規,因公殉職才能獲得最高撫卹金,但殉職條件嚴格到幾乎苛刻,台中市第六分局警員韓勤2021年騎機車執勤時,遭違規的BMW撞上身亡,行政院在告別式上追頒三等楷模獎章,銓敘部最終還是認定他為「因公死亡」,也讓警界諷刺表示此為「真正的今日公祭,明日忘記。」據了解,過去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在執行一般勤務若遭遇危難事故,要「奮不顧身,以致死亡」才能被認定為殉職,直到2018年,國道第4警察隊新市分隊警員郭振雄、葉家豪付出生命的代價才讓內政部修改規定。當時郭員和葉員在執勤時遭疲勞駕駛的大撞車撞上身亡,葉員身後更留下年僅6歲和3歲的小姊妹,警察英魂最終打動內政部,將規定修正為「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而倘若不符合上述條件,即使員警在值勤中喪命都屬於因公死亡,死亡或殉職則由銓敘部認定。根據《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因公死亡者發給遺族600萬元,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發給其遺族新臺幣1200萬元至1400萬元,警界原以為學長們的付出能為7萬警察弟兄換來更可靠的保障,其結果卻仍讓人失望。國道警葉家豪(左)和郭振雄(右)在執勤時遭大貨車撞上身亡,內政部這才修改因公殉職死亡規定。(圖/警方提供)2021年12月,台中市第六警分局警員韓勤騎車執勤途中,遭違規橫切馬路的BMW大力撞上,韓員閃避不及、重摔倒地,導致嚴重顱內出血,被緊急送往中港澄清醫院搶救後仍不治身亡,享年僅40歲。韓員的離開也引發各界哀痛,行政院認為韓員盡忠職守、勇於任事,忠勤風範堪為楷模,於告別式上追頒三等楷模獎章1枚及獎章證書,並以警察最高榮譽,用警旗覆棺以慰在天之靈。而韓員身後還留下一對當時年僅4歲的雙胞胎孩子,當時警方承諾會從優撫恤,盡力爭取以照顧這對孤兒寡母,銓敘部最終仍認定韓員為因公死亡,慰問金相差至少600萬元,當年因公亡故的8位員警都未遭認定為殉職,如今又傳出基隆八堵分駐所遭撞警員恐不算殉職,再度引發警界熱議。「這些警員為國盡忠、為人民盡責的,最終在值勤時失去生命,身後事卻沒有保障,誰還敢為社會賣命?」不願具名員警表示,「今日公祭,明日忘記」的悲痛已在警界上演多回,往往在新聞熱度過後,遺孀們的處境就會遭人遺忘,說好的「從優撫卹」最終也淪為口號,希望銓敘部能放寬認定,為犧牲的英魂留下照顧家人的空間,別讓員警在一次次的失望中徹底寒心。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值班時,遭簡姓男子駕駛的貨車大力衝撞喪命,如今卻傳出其恐不符殉職條件。(圖/報系資料照)
殉職好苛1/殘酷!國道警護6命遭毒駕撞死不算殉職 同事貼血制服幫叫屈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員警黃瑋震,13日遭毒駕黃國維撞上不幸身亡,英魂驟逝留給大眾無限哀思,卻因其撫恤金問題而引發熱議,事實上,警職人員認定殉職條件十分嚴格,護6命而遭毒駕撞死的國道警陳啟瑞最終被判定為因公死亡,最後一刻都握著無線電的英勇,和染血制服皆無法改變銓敘部決定,如今又傳出值班台遭撞身亡的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宏恐不算殉職,更重創警界士氣。據了解,從2010年到2023年間,共有1萬1964人因公傷亡,當中包括1萬1851名傷殘警員,以及100名因公死亡員警,而真正被認定殉職、得到最高撫卹者僅有13人。過去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在執行一般勤務若遭遇危難事故,要「奮不顧身,以致死亡」才能被認定為殉職,直到2018年才修正為「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修改規定背後,卻是員警生命的代價。在2000年到2017年間,共有58名警員因公亡故,包括55人遭認定為因公死亡,僅3人被判定為殉職,當中更藏著國道警察多位英魂,其家屬痛失至親,卻無法獲得最高撫卹。2017年8月,國道警察陳啟瑞、楊宇辰接獲任務前往處理車輛拋錨案件,卻在戒護車內6位民眾時,被毒駕的黃志龍駕駛的拖板車高速撞上,陳啟瑞身受重傷,急救後宣告不治,楊員當時下車詢問狀況,也因而雙腳骨折,車內的民眾則僅獲輕傷。陳啟瑞的靈車在公祭後還繞行到竹林分隊,警界同仁含淚敬禮致敬,他卻不是最後一位染血的紅斑馬。(圖/翻攝畫面)直到生命最後一刻,陳啟瑞都手拿無線電,盡職盡責的保護民眾,身上的制服更遭鮮血染紅,其身後更留下當時還在讀高中的兒子,國道公路警察局當時發文哀悼,悲痛「爸爸上班去,從此不再回家來」,這卻不是最後一次血染紅斑馬。2018年4月,國道警察局第4警察隊新市分隊警員郭振雄、葉家豪執勤遭大貨車追撞身亡,當時50歲的郭員僅差2個月就要退休,38歲的葉員則留下年僅6歲和3歲年幼女兒,此噩耗也讓新市分隊氣氛低迷,更有同事將程員的制服整齊疊好放在其床鋪上,無聲地向兄弟致敬。時任國道警察局長朱正倫承諾會以因公殉職的方向往上呈報,但2名警員和陳啟瑞最終仍僅被認定為因公死亡,也因他們的離世才打動內政部,因而修改「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如今又傳出值班台遭撞身亡的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宏不算殉職,嚴格到幾乎苛刻的殉職規定再次重創警界士氣。郭振雄意外身亡後,其同仁將制服整齊疊在他的床上,無聲地向兄弟致敬。(圖/報系資料照)
2警因公傷亡 警政署長:全力爭取撫卹並研議修法放寬殉職認定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與新北市警察局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日前執勤遭撞不幸身亡,引起各界關注警察權益。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張榮興表示,警政署將全力協助遺族爭取從優撫卹,撫卹金及慰問金將達2000萬以上,有關「因公殉職」及「因公死亡」認定疑義引發各界討論,未來將研議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放寛「執行勤務殉職」的認定,為遺族爭取最大的相關撫卹保障。張榮興指出,針對基隆、新北三重2案員警執勤遭受意外危害以致死亡各項撫卹給與,計有殮葬補助、公保死亡給付、一次及月撫卹金、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警察消防海防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等項目,合計達新台幣2000萬元以上;警政署現正持續辦理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修法作業,提高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金額最高約可達2000萬元,給予警察遺族更完善照護。 「努力為警察同仁爭取更好的保障與權益,是我的責任,我會全力以赴!」張榮興強調,每一位警察同仁都是同袍,更是家庭的支柱,任何的執勤意外都是警政署最不樂見的,將持續不斷精進,完善警察執法制度、強化教育訓練及裝備,保障所有員警執勤安全。
三重殉職警遺孀募款惹議 她揭「因公殉職撫卹」殘酷現實:停止撻伐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28歲員警黃瑋震13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遭毒駕逆向衝撞殉職。事後,黃員遺孀於多個社群貼出郵局帳號提供捐款使用,引起各方論戰。對此,警界出身的前立委游毓蘭透露,黃員是以因公死亡申請撫䘏,並非因公殉職,就算警局以因公殉職申請撫卹,銓敘部仍會駁回,呼籲外界停止撻伐遺孀。游毓蘭今(15日)在臉書發文稱,黃員執勤中遭撞身亡,在其他先進國家都會被認定為因公殉職,事發當下所有媒體報導也都以「因公殉職」定調,實際上警局是以因公死亡申請撫䘏,並非因公殉職,因為就算以因公殉職申請撫卹,仍會被銓敘部駁回,就像先前值班被撞死的基隆八堵所員警,同樣被認定「非殉職」。她說明,不管是在派出所值班台或在巡邏車上被撞死,都不符合因公殉職中「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的要件,雖然警界不斷爭取,內政部也於2018年將「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第2款之「因公殉職」定義,修正為「執行前條各款所定勤務之一,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然而銓敘部對於被毒駕或精障者高速撞擊的值勤任務,並不認為是對生命有高度危險的事故。游毓蘭指出,黃員死後留下4歲幼子,如果他和八堵所殉職員警當初選擇從軍,2人在執行任務時死亡後,遺眷可享有終生撫卹,但他們是警察,被「衡平」為文官公務員,因公殉職與因公死亡的撫䘏天差地別,這也是為何黃員遺孀會願意接受外界幫助,畢竟4歲孩子在失怙後,成長之路何其漫長且崎嶇,呼籲外界停止撻伐遺孀。
勞基法修正三讀通過 勞工年滿65歲退休可由勞雇雙方協商
立法院會15日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第54條條文修正案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修正案,明定勞工年滿65歲者,經勞僱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國民黨立委王育敏等18人以及國民黨團提案指出,有鑑於台灣缺工危機蔓延,少子化又導致勞動力缺口不斷擴大,為避免強制退休規定影響銀光世代繼續貢獻職場,因此擬具《勞基法》第54條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5月15日初審通過勞基法第54條修正草案,全案經審查會討論後完成初審。三讀條文明定,勞工非有年滿65歲、身心障疑不堪勝任工作者,顧主不得強制其退休。此外,勞工年滿65歲,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之;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55歲。另外,現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至少每3年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但細節另訂在施行細則中,立委建議提高法律層級,因此修法後也明訂,條文明定,雇主對於所雇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得於其符合勞基法有關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規定的前2年內,提供退休準備、調適或再就業之相關協助措施。經朝野立委討論後,審查會通過民進黨立委王正旭的修正動議提案,並於今日完成三讀,三讀條文規定,未來年滿65歲勞工經勞僱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另外雇主對於所雇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得於其符合《勞基法》有關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規定的前2年內,提供退休準備、調適或再就業之相關協助措施。
紐約州率先立法! 未經家長許可…社群平台禁向未成年人推播「演算法內容」
民主黨籍紐約州州長霍楚(Kathy Hochul)於美東時間20日簽署了2項法案,內容禁止社交媒體平台在未經家長同意的情況下,向18歲以下的用戶推播「演算法內容」、收集、使用和共享兒童的個人數據,以及在半夜12時至凌晨6時之間向未成年人推播「建議貼文」的通知。綜合美聯社、CNN的報導,這項史無前例的舉措,將使紐約州成為美國第一個通過監管社交媒體演算法相關立法的州,此前全國各地皆有團體指控Instagram或TikTok等應用程式,以令人上癮的演算法吸引用戶花更多時間在玩社群。尤其幾天前,美國醫務總監穆爾蒂(Vivek Murthy)才呼籲將社交媒體平台貼上「警告標籤」,引發社群平台對用戶(尤其是青少年)心理健康潛在影響的爭議。對此,紐約州議會也在美東時間7日通過了2項法案,並交由紐約州州長霍楚於20日簽署,首先是《兒童安全法案》,內容禁止TikTok和Instagram等社交媒體平台在未經家長同意的情況下,向18歲以下的用戶推播「演算法內容」,並在半夜12時至凌晨6時之間向未成年人推播「建議貼文」的通知。而《紐約兒童資料保護法案》則確保兒童個資的安全,禁止社群平台在未經家長的同意下,收集、使用和共享18歲以下用戶的個人數據,此前聯邦制定的隱私權保護法案只有規定13歲以下兒童。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未成年人獲得了該法案定義的「可驗證之家長同意」(verifiable parental consent),那這2項立法的相關禁令皆可以取消。此外,該法案不會立即生效,因為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目前還將制定施行細則,包括確認驗證使用者年齡和家長同意的相關機制,若細則最終確立,社群媒體公司將有180天的時間去落實相關法規。對此,霍楚也在法案簽署儀式上聲稱:「我們可以保護我們的孩子,我們可以告訴這些公司,你不被允許這樣做,你沒有權利這樣做,父母應該對孩子的生活和健康擁有發言權,而不是你們。」而Meta發言人則在20日下午的聲明中表示:「雖然我們不同意這些法案的所有規則,但我們還是歡迎紐約州成為第一個通過相關立法來確認應用程式商店需負擔責任的州。」與此同時,Google、Snap和TikTok皆未立即回覆CNN的置評請求。
《姓名條例》修法三讀 藍綠原委齊讚維護原民主體性
內政部長林右昌14日表示,立法院當日三讀通過《姓名條例》修正案具歷史意義,未來原住民辦理戶籍登記、申請歸化或護照時,可依文化慣俗登記傳統姓名,使用原住民族文字,不再受限漢字綁族名。據了解,現行原住民的姓名制度必須在族名之外強制並列登記漢名,也就是原住民雖然可使用羅馬拼音為姓名,但仍必須在個人身分證上加註漢名,不少原住民抨擊尊重原住民文化為德不卒「做半套」。直到2023年11月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出爐,認同原住民族可在身分證姓名欄中,單獨以族語拼音系統登記,不必強制註記漢名,也推動立院修法。不只如此,14日修法也增訂,台灣原住民族基於文化風俗,也可以比照一般人申請改名,且如果不是個人因素改名,將比照一般漢名,沒有次數限制。特別須注意的是,原住民族人在出生一始,若直接採用傳統羅馬拼音族名登記,未來若想改用漢人姓名,就只有一次機會,必須慎重為之。對此,具原住民身分的國民黨立委鄭天財與民進黨立委伍麗華同聲支持。鄭添財感謝修法得以讓族名有坦蕩蕩完整代表族人的機會;伍麗華也感性表示,原住民訴求「以我的名字呼喚我」終於成真,對下一代尋根青年來說意義重大,未來施行面要注意的事項,則需內政部細列詳情。林右昌強調,此次《姓名條例》修法,不僅代表社會的進步,也是整個社會文化的提升,讓維護原住民文化慣俗的理念正式入法,未來針對技術性及行政上應更改的措施,將與其他相關部會討論後修正施行細則,讓上路時更加順利便民。
柯市府讓新壽補投標資料 林延鳳:公僕淪為財團的家僕?
北士科案持續延燒,台北市議員林延鳳6日再揭露,新光人壽投標T17、T18時,資料原有缺漏,但柯市府為趕決標,也為了不讓該唯一投標者「功虧一簣」,竟還令其下次會議限期補正,而標規容許招標機關雖有這種裁量權,在採購實務極為罕見,柯市府面對只有一家廠商投標,該廠商還犯這種低級錯誤,卻未直接宣布「資格不符」流標,寧可等新壽送資料來再說,令人懷疑此案從事前訪談到資格審查,對該廠商服務備至,質疑柯市府是「從公僕淪為財團的家僕」。林延鳳指出,2021年9月30日柯市府審查新壽資格標時,發現未提供董事會紀錄和代表人印章樣式「公證」,依照柯市府訂定之標規,非政府所出具之文書皆須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認證,但同時該標規又稱除了「價格標單」和「押標金證明文件」不能補正之外,其他經市府同意都可以令廠商限期補件或補正,於是柯市府同年10月4日函請新壽應該8日下班前完成補正,給該公司超過一週的時間準備,新壽隨即於7日補件,隨即於13日通過審查並以「低價」得標。林延鳳表示,《政府採購法》第33條第3項規定「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何謂「開標前」?根據工程會網站「常見問答集」指出「係指所有投標文件(包括有資格標之情形)之啟封前」,還強調「開標後任由廠商補正,對其他廠商並不公平。」以新壽這種都已經由審查單位檢視相關資料的狀況,當然是「開標後」,同時相關公證資料之目的,在於董事會議紀錄與負責人印章之真偽,對契約之成立與否有顯著影響,依照《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2條第4款之反面解釋,當然不屬於「非契約必要之點」,縱使標規容許廠商補正,但很可能有違反採購法之虞,這點檢調或中央採購業務主管機關也應介入釐清。林延鳳說,經詢問市府其他採購業務人員後得知,通常在一般採購業務開標當下,如果發現資料有漏,會請廠商代表即時說明,或者「打電話叫同事立刻送來」,並不會毫無通融餘地,但若當天無法補正,通常就會被判定資格不符,所以以新壽這種能事後限期補正的情況「他從沒遇過或聽過」;林延鳳也感慨,如果當時換作是其他廠商,柯市府還會這麼貼心嗎?換作是其他市府,新壽還能像這樣「犯了低級錯誤還有機會補救」,日後再「賤價標得大面積科專用地」?林延鳳說,套句前市長柯文哲名言「財團拿刀叉吃人肉」,她認為這些情況形同柯市府看到「財團刀叉落地」,還會小跑步自動上前幫忙換一副新的,不禁令人感嘆過去柯文哲曾說財團刀叉吃人肉,當了市長後完全變了樣,過去標榜「公開透明」的廉能政治價值成為口號,經不起檢驗完全破功。
肚子痛想請生理假!她遭店長要求「醫生證明或改事假」 網揭3點違法
不少女生生理期時會經痛,因此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然而日前一名女網友就表示,自己在請生理假時,被店長要求要有醫生證明,要不然就改成事假。該名女網友在Dcard上以「工讀生請生理假」為題發文,表示自己因為生理期肚子太痛,所以向公司請了生理假,但被要求要給證明,當原PO反問生理假要怎麼開證明時,對方則回應「去找醫生開啊⋯請假都要開證明」,隨後原PO也詢問生理假不是規定不用開證明,公司則要求她跟店長談。而店長也是說「請生理假要開證明喔,不然不能請」,在原PO指出生理假規定不用開證明後,店長則要求改為事假,「就當放假一天,工讀生就是有來有錢,沒來沒錢,也沒有影響」,這也讓原PO相當迷茫,這樣合不合法,只好上網尋求大家的建議。文章曝光後,許多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已違法,如果本來老闆就很欠修理,剛好可以勞檢,違法點1:拒絕生理假(要求證明);違法點2:要你請其他假;違法點3:未給付半薪」、「今天生理期來很痛直接向公司請假,我們老闆娘直接准假,所以妳這個公司可以不要了」、「不合法,本來生理假就是不能要求證明,而且雇主不能不給生理假」、「你這樣事假就沒了,怎麼會合法」。事實上,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違反者,依該法第38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且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受僱者申請生理假時無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雇主要求受僱者必須提出生理假之證明文件始給假即屬違法,受僱者得向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當有專人立即查處。
基層牙醫給新衛福部長的公開信 要「這件事」立即懸崖勒馬
前民進黨立委、醫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邱泰源即將接任衛福部長一職。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暨本土小牙醫聯盟今發出「給新任衛福部長的一封公開信」,針對衛福部2023年提出的「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第二期牙科草案」,指衛福部砸下30億元,不但要將國外學歷實習名額翻倍,甚至服務地點根本不是偏鄉,要邱泰源上任立即懸崖勒馬,停止計畫,於醫師法明文規定,國外牙醫學歷畢業生實習名額上限為國內招生名額十分之一。公開信內容指出,醫師培育採總量管制是國家一直以來的政策,多年來國內醫學系一年總量管制招生約1300人,國外學歷實習名額限制為100名,比例僅十三分之,而牙醫每年總量管制招生371人,國外學歷實習名額卻已有50名,比例超過八分之一。尤其2022年時,50名國外實習名額中,有將近半數在師資及設備皆不足、沒有本國學歷學生想去的醫院實習。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暨本土小牙醫聯盟指出,考量到牙醫師的養成需要大量的實作,若是要維持訓練品質,沒有再增加名額的空間。此外,本國學歷生取得執照後的進階訓練如PGY、專科訓練也將受到排擠。去年國內8所牙醫系皆發表聲明,請求政府依照98年衛生署和教育部、考選部及國內各大醫界領袖共同做出的決議,明文限制國外牙醫學歷畢業生實習名額上限為國內招生名額十分之一。賴清德總統競選時也當面承諾會依循此決議,也會保持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每年實習名額不超過50名」的承諾。而去年衛福部規劃「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第二期牙科草案」砸下30億,不但將國外學歷實習名額翻倍,還在過程中削減訓練師資,甚至服務地點還在精華地段,結束後也無法強制國外學歷醫師到偏鄉服務,此政策不但不能解決城鄉差距,反而雪上加霜。今年衛福部公布《醫師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更是降低國外學歷生考我國醫師國考的標準,讓遠距教學、不正常管道入學的學生都可以應試。衛福部誤以為這些學生修法後會經過學歷甄試把關,因此降低標準也沒關係,然而學歷甄試只適用於去年起出國入學的學生,因此有約千名國外牙醫學歷生仍然免試。「總量管制不能只管制國內招生名額,而為國外學歷開巧門!國外學歷臨床實作適應訓練人數亦應納入總量管制,而非屬彈性外加名額。若是政府認為醫師人數需要增加,那麼應該優先增加國內招生人數。而醫師執照代表國家認可醫師的能力,是民眾就醫賴以為憑的依據。」最後,聯盟要部長上任後懸崖勒馬,停止無法造福偏鄉的偏鄉計畫,恢復原有之規定與標準,並於醫師法或其施行細則明文規定國外牙醫學歷畢業生實習名額上限為國內招生名額十分之一,繼續為人民把關醫療品質。
防「創意私房」網站重起爐灶 未來付費觀賞也將入法處罰
藝人黃子佼遭查出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遭判緩刑處分,引發輿論沸騰。儘管衛福部上周已發文數位部「封網」,但外界憂心該網站隨時會重起爐灶,衛福部長薛瑞元說,將建立「主動巡查」機制外,過去付費觀賞性影像無罰則,未來將入法處罰。薛瑞元昨赴立院衛環委員會就「數位技術普及造成兒少性剝削案件增加」專題報告,提出4個修法方向。首先是朝野立委紛紛提案提高刑責,薛瑞元表示「樂觀其成」,但需視整個刑法體系的罪責相當,刑度要有平衡,應由司法單位審視。其次是將付費觀賞性影像入法處罰。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4條,支付對價觀覽兒少為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3萬至30萬元罰金。薛瑞元說,現行條文僅限於真實的人,觀看影片無法可罰,未來希望納入性影像。另外,目前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接獲申訴,確認網頁資料涉違法性影像,並轉給地方政府要求平台業者下架,若業者不配合才能啟動封網。綠委林月琴直言性影像處理流程荒謬、令人傻眼。有綠委指去年修法就給衛福部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即時斷網的權利,但衛福部自訂的子法卻綁了自己手腳。薛瑞元坦言,「封網」行政程序太冗長,未來需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施行細則》第5到7條。為防範這些網站換網域復活,薛瑞元說,希望修法授權衛福部透過數位技術主動巡查,亦可追蹤金流,技術不困難,會先委託民間辦理。另外,衛環委員會昨也邀內政部、法務部、數發部等出席,但出席官員層級都低,立委連番炮轟,要求衛福部本周召開跨部會會議,盤點各部會資源。
綜所稅災損列減書審額將放寬 財部2周內提簡化程序
財政部長莊翠雲10日允諾,針對0403花蓮大地震等災損,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書面審核」金額,將有望放寬成雙倍,並於二周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本刊調查,根據《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規定,自1998年起,綜所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若在新台幣15萬元以下,可自行列舉損失清單並檢附證明文件,由各地國稅局進行書面審核,免派員赴現場勘查。然而,財委會不少立委10日質詢指出,0403花蓮大震歷歷在目,大規模天災恐包括車輛、屋內所有物等受損嚴重,民眾損失輕易就超過15萬元。莊翠雲則於10日備詢時當場允諾,將擴大「綜合所得稅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書面審核金額範圍」,自原本15萬元以下可採書審,放寬至30萬元以下,並於兩周內向財委會提出書面報告。莊翠雲強調,財政部立場對災後減稅原則有四,包含從寬、從優、從簡、從速,相關金額調整則不設限,都可提出討論,也有望程序更簡化,原則上同意提高至30萬元,朝便民方向優化。財政部官員會後補充,針對0403受損嚴重的花蓮縣,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已緊急放寬,讓該縣災損申請期間自一個月延長為三個月,至於其他縣市是否放寬跟進,官員則語帶保留,僅強調會再與各縣市共商研議。0403花蓮強震救援進入尾聲,截至11日上午9點0分,共計有16 人罹難, 1,155人受傷,37人留守,3人失聯。其中失聯者身分根據掌握,為砂卡礑步道2名外籍觀光客,另有1名在和仁礦區中和礦場的蕭姓男子,本刊也將為您持續掌握搜救情形。
寶林代班廚師喊冤「食材都是老闆叫的」 網見「上班天數」愣:違法了吧
台北市「寶林茶室」信義A13店食物中毒案已釀2死5命危,死者被證實驗出罕見米酵菌酸。檢警於28日晚間通知當天代班的越南籍胡姓廚師到案說明,約詢後依食安法、過失致死等罪嫌送辦。胡姓廚師表示,烹煮與以往並沒有不同,且自己只負責料理,叫貨採購都是由老闆黎仿軒負責。此外,據了解,正班周姓廚師在案發期間休假出國,由胡姓廚師支援代班,總計上班9天,期間都沒有休假。消息一出,大批網友紛紛認為廚師很冤枉,並質疑:「寶林胡姓廚師連上八天班,違法了吧?」據了解,胡男原是寶林台北車站店的廚師,近日因北車店在裝修,而信義百貨店分店廚師又請假,他才會在18日到26日代班,豈料卻在19日到23日出現食物中毒事件。為了釐清是烹飪問題又或是食材保存不善,信義警分局28日傳喚胡男到案說明,期間胡表示,他主要負責烹煮料理,以餐廳內的食材為主,如食材不夠要叫貨,則是通知老闆黎仿軒,他並不涉及叫貨採購,且也並沒有特別用別的材料、香料。胡男對於涉案感到十分冤枉,詢後則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並被無保請回、限制住居。消息一出,大批網友紛紛認為胡男很冤枉「我相信廚師,代個班發生這種鳥事」、「他就是個臨時來代班幾天的,都怪他也不合理」、「這種就是誰煮到誰倒楣,下次換誰而已」、「別的店叫來支援的,真的有夠衰」、「你很衰小,但應該無法免責」、「他代班的,真的衰,那家店自己的廚師也要查吧」,也有網友說,米酵菌酸無色無味,用肉眼根本看不出來有無異狀,「除非食材真的發臭,不然他怎麼知道有沒有細菌還是毒素在食材上」。另外,有名網友在網路論壇《PTT》的八卦版上以「寶林胡姓廚師連上八天班 違法了吧?」為題發文指出,這個社會上違法亂紀千瘡百孔的東西實在太多了,寶林茶室不但沒有保產品責任險,還讓代班廚師連續上八天班,這已經明顯違反了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勞基法施行細則22條。他更怒問:「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單位不出動嗎?如果業者拿不出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調整的紀錄,那毫無疑問就是違法吧?」文章一出,網友則留言表示「外籍沒人管喔」、「責任制有在管勞基法?」、「廚師如果真的對食材不知情 真的雖小 上班到炸裂還煮出人命」,不過也有人說「餐飲業可以連12不過要開勞資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