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成巷道
」土地蟑螂1/花15萬買路權狠告鄰居佔用土地 14住戶怒譙:太離譜
緊鄰果菜市場的台北市萬華區華中里是人情味濃厚的老社區,不料最近變調了!因為去年有人買下武成街35巷16弄道路的40分之1地權後就寄出存證信函要求住戶拆屋還地,14戶居民在那裡住了50年卻遇上這種事,懷疑「土地蟑螂」是故意買下道路部分地權,再以「雨遮太突出違法」等狀況把住戶當提款機,逼掏錢和解。「他只有道路產權的40分之1,卻憑這來要錢,太離譜!」住戶陳小姐越說越生氣。原來,16弄這條小巷在土地分區為道路用地,但屬私人產權,不過多年來都讓公眾通行,已是既成巷道。去年11月初,有人以15萬元買下的該巷道的地權,包括接連的3個地號239、240和220,共計40分之1的地權,接著,巷道2側左右鄰居全收到存證信函,指出他們侵權,要求拆屋還地。居民陳先生指出,對方以「竊占」為由寄出存證信函,又提告民事官司要求賠償,他和左鄰右舍共計14人挨告。(圖/黃耀徵攝)同樣住在老公寓中的賴先生很不解,他說該棟公寓在1972年蓋好,他買下舉家定居此處長達50年,門前6米巷道一直是既成道路,「我們公寓一樓的雨遮屬於公共區域,因為稍微超出地界,對方竟把整棟樓8戶全告上」。除了公寓所有住戶、巷子對面的屋主也收到存證信函,對方揚言提告《刑法》「竊占罪」以及民事「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要求賠償,接著3個多月後,共14戶居民收到法院的民事庭傳票,害得這群70、80歲的阿公阿嬤,因為人生中第一次挨告,天天心驚膽顫、寢食難安。 挨告的住戶中,曾在住家一樓開印刷廠的陳先生說,收到存證信函後大家曾和對方當面談過,但不歡而散,「對方來了2個人,都是外地人,附近居民沒人認識他們,且他們一到就問我們甚麼時候拆,還嗆說只能給一周期限」。之後住戶們請公正單位來鑑界,發現土地地界緊貼一樓牆面,以陳先生住家來說,一踏出他家大門包括頭上的雨遮和門口汙水下水道上方為了方便排水做的斜坡,都被對方認為是「侵占土地」;除了雨遮問題、道路地面擺盆栽甚至車子停在自家旁路邊,全部被指為侵權違法,對方竟還貼出告示,表明使用此處就要收錢。住戶不滿1樓雨遮、放在路邊的盆栽和汽機車等,都被買下1/40道路用地的人指稱違法,還向道路2側居民提告求償。(圖/黃耀徵攝)住戶們懷疑自己遇上的是「土地蟑螂」,對方故意花小錢買地權再依法刁難,如同「留下買路財」藉機勒索要錢。里長黃世豪直指,通常購買地權者多為建商,他們以此做容積移轉,也就是說將既成道路的用地移轉至其他可建築土地建物使用,好增加建築面積,較少看到民眾購入;目前里長已請市議員以及北市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介入協助,釐清地界,捍衛老社區居民的權利。對於遭指控為「土地蟑螂」,該地主之代理人林小姐表示,對方要如此評論,他們無法贊同,但對方「侵害他人權益的時候,把自己說的很正義,這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另外,地主認為這是私人糾紛,不願接受採訪,且該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希望司法還個公道。
土地蟑螂擾民2/「留下買路財」魚肉居民? 律師:以小博大打錯算盤
萬華老社區居民怒控遇上「土地蟑螂」,指對方買下既成道路的40分之1地權,只要誰家雨遮、盆栽、車輛在其產權範圍內,就被要求「拆屋還地」,該道路2側、共14戶居民不僅收到存證信函,更被對方依佔用土地和「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等理由告上法院索賠,但市府相關單位和律師都認為,如果想用這種方式牟利,根本就是打錯了算盤。北市府工務局新工處人員表示,該處道路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產權屬私人所有,現況已供民眾通行,土地所有權人是否能主張私人權益部分,因為涉及土地所有權人及地上物所有權人間私權問題,該處為路管單位,新工處無權介入。不過,根據法規,購買既成道路的土地產權,所有權人沒有道路管理權以及使用權;目前接獲民眾申訴後,近日內將協助鑑界,釐清地界。去年11月住戶們一齊接到存證信函後,請來專業人士鑑界,發現地界大約與1樓牆面切齊,當時釘下界釘來做釐清。(圖/黃耀徵攝)律師江皇樺指出,根據土地產權資料,對方擁有武成街3塊地號之土地,其公告地價為6萬9000千元,申報地價為5萬5200元,由於土地租金不能超過申報地價10%,以此估算,住戶們佔用整塊地1年的租金上限為9萬3840元,也就是1個月為7820元,(實際上法官會視住戶占用之比例來做增減)。如以7820元來計算,考量對方僅持有40分之1,住戶們佔用該處1個月租金上限為195.5元;對方以15萬元購入道路地權,大約64年才會回本,以效益來說相當不划算。另外,民法第796條雖規定「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而對於「越界」是否故意,就是重點。 江皇樺也指出,買下道路土地所有權的一方,如請求相當租金之不當得利,時效只能往回推5年,而非以前的能全部追溯;加上初估該處土地佔用金額,一個月連2百元都不到,如對方為土地蟑螂以為花小錢買地權,就能魚肉居民,真的大錯特錯,完全打錯了算盤。律師江皇樺說「土地蟑螂」類似案例不少,印象最深刻的曾有一名委託人的一樓住家,遭地主以摩托車等方式擋住門口,讓他無法通行,甚至封住2樓和3樓到一樓的樓梯,地主蠻橫表示自己擁有道路地權,其目的是為了逼迫對方住不下去,匆匆求售,地主再以相對便宜價格購入。不過由於該地主擋道以及封住樓梯等行為,涉及《刑法》的強制罪以及妨害自由罪,委託人遂以此告上法院,目前官司還在進行中。對於遭指控為「土地蟑螂」,萬華武成街35巷16弄地主之代理人林小姐表示,對方要如此評論,他們無法贊同,但對方「侵害他人權益的時候,把自己說的很正義,這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另外,地主認為這是私人糾紛,不願接受採訪,且該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希望司法還個公道。律師江皇樺表示,土地蟑螂案件層出不窮,本案既成道路所有權人持分只有1/40,要脅居民掏錢和解,以小博大行徑惡劣。(圖/趙世勳攝)
五月天高雄開唱 住戶嗆五迷「超沒禮貌」網曝驅人秘技
五月天「好好好想見到你」Mayday Fly to 2022高雄跨年版演唱會自25日起在高雄世運主場館開唱,不過卻有當地居民抱怨「五迷亂象」,表示許多歌迷把車停在社區裡的小巷子,也沒向住戶打聲招呼,引爆當地居民怒火「學校都沒教你們禮貌嗎?」貼文一出,隨即引發網友兩極化討論。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表示,很多來聽五月天演會的民眾,隨便把車輛停在附近社區的小巷子裡,他指出,該處水泥地巷子的土地應屬於住戶的私有地,「重點是你們停了以後,頭也沒回走掉,都沒有跟住戶打招呼」,怒嗆亂停車的民眾:「學校都沒教你們禮貌嗎?」住戶不滿歌迷亂停車輛。(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怨公社)文章曝光後,有許多人不以為然表示:「巷子是私人地?」、「巷子應該不算社區吧?沒紅線也沒擋道,怎麼了嗎?」、「應該是機車停那邊,他們的車沒辦法停」、「太棒了用盆栽當路障,然後說沒禮貌」、「一個我家門口的路就是我家的概念」、「買一樓不等於買道路欸。」不過也有人指出,「高雄很多巷子水泥地真的都是私人產權,有繳地價税的」、「很多既成巷道都是法定空地變的喔,這種巷道很多都是私人的」。還有人建議原Po:「可以在路口張貼公告『此巷道為私人土地,外車停車依法收費』」,如果不是私有地又不想給人停車,「可以向里長申請畫紅線,我相信以後就沒人敢停了」。
不滿私地變道路地主搭棚擺護欄 路人以為辦喪事公所喊拆
彰化市大埔路270巷口,平日交通流量大,日前地主擺起紐澤西護欄、架鐵圍,設路障不給走,彰化市公所為維護通行安全拆除,地主再搭起長棚,過路人還以為要宴桌或辦喪事,結果竟地主不滿私人土地被使用,再動用怪招,彰化市公所再度喊拆。彰化市大埔路270巷口,搭起長棚,平常交流量大,為既成道路,彰化市公所要拆除。(圖/中國時報吳敏菁攝)搭棚土地是大埔路鄰近大埔排水溝,土地未列入都市計劃道路徵收的範圍,但多年來車輛通行,公所亦舖設柏油讓路面平整,但地主不滿私人土地被使用,10多年就發生過強拆柏油、破壞路面,引起訴訟,最高法院判決,巷道是屬於「具有公用地役關係」的公眾通行既成巷道。月前地主在長30公尺、寬6公久的巷道兩端,搭起圍籬並放置紐澤西護欄路障,嚴重影響通行。彰化市公所動用公權力拆除,地主揚言要提告涉嫌損毀,不久後又就搭起長達40公尺的長棚,通行路段變成「不見天街」。「這段路是怎麼了,一個棚搭這麼久」地主搭棚後,汽車不敢駛過,騎車通行也覺得毛毛的,都以為要辦喪是怕觸霉頭,並不解的地說,就算要宴桌也吃完了吧,棚都搭快一個禮拜了還不處理。彰化市公所接獲陳情,彰化市公所工務課再次勸導、公告拆除,但是地主反彈,不予理會。「太囂張了,一條路棚子搭這樣太怪異」儘管有人也認為,既用道路相關單位應該檢討都市計畫,辦理徵收,不過地主一下子怪招頻出,影響通行安全,讓人不敢恭維。彰化市長林世賢指出,市公所為道路維護管理機關,巷道屬於供公眾通行的既成道路,必須保障保障市民通行的權益。地主不滿可以尋求正規法律途徑來解決,但不能私設路障,影響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