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訊
」 徐明賢 交保 日訊 安土美津子 視訊電話查京華城「同時追柯文哲政治獻金案金流」 北檢再度傳喚會計師端木正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今(12)日再傳喚簽證會計師端木正,針對不實帳目進行「對帳」,另釐清柯的政治獻金有無混雜京華城案異常金流。據了解,端木正坦承部分作帳有「瑕疵」,檢方庭訊1小時,端木正訊後獲請回。面對媒體詢問,端木正不發一語。檢調8月14日搜索、約談端木正、記帳業者陳韋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員工何璦廷4人,翌日訊後諭令端木正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施以電子監控。調查局8月27日二度約談陳韋瑄對帳,釐清其經手的柯政治獻金的可疑帳目,8月29日則二度約談端木正對帳,調查局訊後請回。檢調發現,柯的總統競選資金管理紊亂,授權身兼競總人員的木可公司人員李文娟、何璦廷,可自行上網登打、更改向監察院申報的帳目。調查局已針對柯競總進出監院網站登載、更改的21萬多筆帳目,逐一勾稽比對。檢調發現,柯文哲政治獻金不實申報部分,不只已曝光的尼奧、時樂公司金額共916萬元的3張發票,還有多張發票有申報不實情況,另柯有多筆政治獻金授權轉入木可公司,其中4筆金流不明,金額達1300萬元。調查局二度訊問端木正後,檢廉8月30日兵分7路搜索柯文哲住處、民眾黨的柯文哲辦公室,廉政署31日凌晨將柯移送北檢複訊。檢方為釐清柯的政治獻金是否與京華城案有關,先對柯在競選期間資金管理問題,進行訊問,製作筆錄後,再問京華城案,但檢方的訊問,引發柯及律師不滿,質疑檢方藉「查A案、辦B案」。檢調針對「假帳案」,再傳訊柯競辦財務長李文宗說明,據了解,李文宗坦承部分事實,堅稱柯不知情。檢方4日訊後諭令李文宗2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並接受電子監控。
貴婦奈奈男友父母遭強制處分 名醫黃立雄上電子腳鐐、黃妻限制出境
「貴婦奈奈」和男友黃博健,及男友父親、前台大婦產科名醫黃立雄等人,涉嫌吸金2億、逃亡海外6年後,黃立雄、黃林麗貞夫婦遭調查局和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等執法機關聯手緝捕返台,黃立雄夫妻分別移送台北、士林地檢署歸案。檢察官2024年5月3日訊後諭令黃立雄50萬元交保,並配帶電子腳鐐,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黃林麗真予無保請回、但予以限制出境、出海。網紅作家「貴婦奈奈」(蘇陳端)與男友黃博健、男友之父黃立雄涉嫌詐欺,以投資醫美名義吸金數億元,捲款潛逃到加拿大。由於黃立雄是診所負責人,也遭到通緝,其妻子黃林麗真另涉廟宇興建案,夫婦兩人向加拿大申請庇護遭拒絕,2024年5月2日遭加拿大遣返,班機隔日抵達桃園機場。調查局將黃立雄移送台北地檢署後,經檢察官訊問近2個小時,諭令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電子腳鐐科技設備監控,及定期向科技設備監控中心視訊報到與回報所在地點。黃妻黃林麗真因另涉一起投資興建廟宇詐欺案,遭士林地檢署通緝,因此解送士檢。檢察官訊問1個小時後,諭令無保請回,但須限制出境、出海。
快訊/三線二高階警官成博奕集團內鬼 林明佐裁定羈押禁見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於擔任台中市警局刑大大隊長期間,涉嫌包庇、洩密給博弈集團,中檢昨(2)日指揮廉政署中部調查組到林員住處及辦公室搜索,並將他帶回。今(3)日訊後認為林明佐涉犯《洩密》、《貪污》等重罪,且有串證之虞,因此聲押禁見。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下午裁定羈押禁見。
割頸案國中乾兄妹不饒了 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幫同校「乾妹妹」出頭,持彈簧刀攻擊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2024年3月21日裁定收容少年和「乾妹妹」移送新北地檢署。新北地檢署同年4月12日訊問後,認為2位少年均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均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均向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聲請羈押禁見。國教行動聯盟2024年3月19日發表聲明,指責司法院從頭到尾未針對割頸案專責少年保護官提出檢討,少年割喉案犯案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一定會有少年保護官負責本案少年之保護管束,新北割頸案犯案學生難道沒有專責少保官?若有少保官,本案少保官執行之檢討為何?司法院為何至今都未說明清楚?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被害少年的父親楊爸爸受訪時,痛批司法問題太多,他表示自案發以來,夫妻強力呼籲末成年不得「塗銷前科」、不得「減輕其刑」,否則「根本是不良分子最誘人的宣傳」。楊媽媽則淚訴,兒子在受傷時第一時間失血嚴重,折磨了24小時才放棄救治,感謝上百位熱血無名英雄總共輸了60,000c.c.的血,但有時自己也會想,這麼多熱血來救自己的孩子,最後孩子卻仍難逃一死,「不能讓這麼多人的熱血白流」,我們能做些什麼。
高雄「生鮮先生」竄改效期!過期食材當生鮮賣 負責人是「立委兒」背景超硬
高雄地檢署日前接獲「生鮮先生」連鎖超市疑有販售過期冷凍食品之情資,立即指派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經詳加蒐證後於29日發動稽查,當場發現竄改效期之過期生鮮食品184包及有效期疑慮食品81包等食品,並傳訊5名嫌疑人到案說明,訊後認鍾姓負責人、黃姓店長均涉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當庭諭知分別以200萬元、20萬元交保候傳。雄檢日前接獲「生鮮先生」連鎖超市疑有販售過期冷凍食品之情資,立即指派民生專組主任檢察官莊玲如、檢察官李侑姿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經詳加蒐證後,於29日由檢察官親自帶隊指揮高雄市調查處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兵分三路至高雄市鼓山區、苓雅區等該超市總(分)店進行稽查,當場發現竄改效期之過期生鮮食品184包及有效期疑慮食品81包等食品,並傳訊嫌疑人5人到案說明。高雄「生鮮先生」竄改效期,過期食材當生鮮賣。(圖/雄檢提供)經承辦檢察官於昨(30)日訊問後,認負責人鍾昇旭(男,77 年次)、黃姓店長(女,78 年次)均涉犯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加重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當庭諭知分別以200萬元、2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3名店員予以請回。雄檢查出,本案鍾姓負責人在本市高價住宅區周邊開設多間「生鮮先生」連鎖生鮮超市,標榜販售商品為國外進口之生鮮,其與黃姓店長均明知超市冷凍庫所存放之烤地瓜可樂餅、酒甘赤鯛、卡士達鯛魚燒與各類生鮮肉品及火鍋料等食品之實際保存期限不滿1年,竟為牟取不法利益,先將各類食品拆封並以透明真空袋分裝後,俟要上架販售時,再指示店員以店內POS機自行輸出自上架日起算1年為保存期限之標籤,貼於包裝上,在3家門市上架販售予不知情之消費者,亦有將已逾期之商品,以即期品方式在架上販售之情形,被告等以此方式牟取不法利益。高雄「生鮮先生」竄改效期,過期食材當生鮮賣。(圖/雄檢提供)檢察官於執行當日,已指示衛生單位人員行政封存現場查獲之問題產品並協助處理過期商品下架事宜,全案檢察官亦將積極追查,釐清被害消費者人數及詳細不法獲利。據了解,鍾昇旭是國民黨前立委鍾紹和的兒子,同時也是現任高雄市議員鍾易仲的胞弟,背景超硬。雄檢強調,年關將近,民眾採買年貨需求增加,為維護年節食品安全,本署將持續在現有民生安全平台的基礎下,加強與地方衛生機關之聯繫,共同確保民眾食品安全。本署並呼籲不法之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本署對於食品安全絕對零容忍,以維護社會治安,保障民眾安全。
3名空軍官兵向地下錢莊借貸還不出 盜賣機密給中國遭判收押禁見
空軍某雷達站有多名官兵,疑似因無力償還與地下錢莊的借貸,竟將部隊機密賣給中國,經部隊同袍向國防部檢舉,案情才曝光。原本橋頭地院裁定涉案的胡男請回,陳男10萬元交保,黃女及許男2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上訴,5日高雄高分院裁定發回原審更裁,經更裁後,3名士官遭收押禁見。近日國軍爆出洩密案,在空軍某雷達站胡姓、陳姓士官,向地下錢莊借了數萬元,卻無力償還,竟將歪腦筋動到國家機密上,以按件計酬方式,向中國盜賣機密資料,以換取金錢。部隊同袍發覺有異,向國防部檢舉,案情因此曝光。案經國防部調查後發現,還有其他多個營區及機敏單位士官兵,疑似也有機密資料外洩的情況,懷疑背後是有共諜組織操控,於是將案件移送調查局國安站偵辦。國安站調查後,帶回涉案的陳男、胡男以及1名黃姓女子及錢莊的許姓老闆。橋頭地院2日訊後,將胡男請回,並令陳男10萬元交保候傳,黃女及許男則各以20萬元交保候傳,檢方不服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5日認為,此案明顯是共犯結構,另有關鍵共犯迄未到案,且黃女、許男、胡男的手機內資訊已遭滅證,許男甚至敲毀電腦,將硬碟丟到窗外排水溝,已符合羈押的條件,於是裁定發回原審更裁。橋頭地院更裁後,裁處3人全部羈押禁見,不得上訴。不過因為此案事涉機密,因此地院並不對外多作說明。
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招待60人赴中旅遊!涉助中國介選 周姓女理事長遭羈押
橋頭地檢署偵辦中國透過周姓女理事長與三聯集團吸金案主嫌徐少東,以及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中華致公黨等團體,在今年8、9月買媒體廣告刊登大選假民調,企圖引響選舉,其中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還涉嫌招待60人赴中國旅遊案。繼徐男後,周女今天也遭聲押獲准。橋頭地檢署日前偵辦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周姓理事長涉受中國指示介選案,22日傳喚中華致公黨副主席徐少東等4人到案,並同步執行搜索共計9處,徐遭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周女等3人23日訊後遭檢方聲押,法官裁定交保,但檢察官抗告成功,昨(25日)重開羈押庭審理,下午5時許裁定羈押禁見,另2人則無保請回。經查,徐少東曾為中華致公黨之副主席,現為該黨之榮譽主席,且為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之總顧問,更是「鐵路媽祖慈善會」理事長,另兼任周女創設的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總顧問。此外,徐少東友人「鐵路媽祖慈善會」的李姓總幹事,以及高雄市粉彩協會理事長王嫌,受境外敵對勢力派遣之滲透來源指示,欲藉由在台眾多之新住民人口發展敵對境外勢力之組織,以關懷協會之名義進行滲透干預,企圖影響總統選舉。與此同時,「鐵路媽祖慈善會」李姓總幹事也曾在今年10月接受徐少東指示,為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招攬台東地方人士,涉嫌招待60人,於11月中旬組團前往湖南省婁底地區接受落地招待。
刑事局聯手美國HSI打詐!逮「詐騙廣告」幕後黑手 新北檢拘提5人
新北地檢署偵辦詐騙集團以建置假投資、假徵才網站從事詐欺等案,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分別於今年2月20日、12月13日至臺北市中山區、新北市淡水區、高雄市等處執行搜索,共查扣電腦、手機、筆記型電腦、犯罪所得共228萬餘元,拘提被告洪姓男子共計5人到案說明。新北地檢署去年8月間偵辦徐姓犯嫌等詐欺集團成員利用假投資、假徵才廣告詐騙被害人之詐欺機房案,循線並透過美國國土安全部門(Homeland security investigation,簡稱HSI)協助,查悉與該詐欺機房配合之廖姓廣告商、洪姓系統商、購置美國godaddy平台之吳姓網域架設工程師涉及不法。刑事局聯手美國HSI打詐,逮「詐騙廣告」幕後黑手。(圖/翻攝畫面)檢方查出,廖男利用其任職於廣告公司之便,以通訊軟體Telegram私接客戶,為詐欺集團客製化假投資、假徵才廣告,及協助詐欺機房以臉書企業帳號投放上開詐欺廣告,以便快速通過臉書公司之審核,並在該詐欺廣告遭165封鎖後隨時更新,以此方式誘使被害人點閱詐欺廣告聯繫詐欺集團,藉此牟利。洪男、吳男則自 110 年起合作,由後者向美國Godaddy平台購買網域,並為詐欺集團客製化假投資、假徵才網站,再由洪男將上開平台及網路系統販售與詐欺集團使用,洪、吳2人藉此賺取出租網路詐欺平台之費用。現已有250餘名被害人因2人所設置之假投資、假徵才網站受騙,被害人損失金額達600萬餘元。刑事局聯手美國HSI打詐,逮「詐騙廣告」幕後黑手。(圖/翻攝畫面)檢察官吳姿穎今年12月14日訊問完畢後,以洪男、吳男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加重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2款第14條第1項洗錢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詐欺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餘2名被告則各諭知新台幣8萬元、3萬元交保。被告廖男則於2月間,經檢察官諭知交保50萬元。新北地檢署呼籲,近年來詐欺案件層出不窮,詐欺集團詐騙手法多元、分工精密,受害民眾不計其數,本件經本署、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及美方HSI人員之共同努力下,分別從廣告面、網路技術面加以突破,自源頭遏止犯罪,維護金融秩序及保護民眾財產安全,展現臺美合作打擊詐欺犯罪、斬斷詐欺犯罪鍊之決心。
台職籃涉賭風暴延燒!SBL裕隆隊集體打假球 周暐宸、吳祐任各30萬元交保
台灣籃壇涉賭風暴持續延燒,不只SBL台灣啤酒吳季穎、T1台啤永豐雲豹羅振峰驚爆涉賭,如今連SBL裕隆隊都驚爆集體打假球。對此,士林地檢署17日指揮刑事局,依詐欺、賭博等罪,搜索裕隆隊公司、球員宿舍,約談該隊上季MVP柯旻豪、洋將班霸、邱忠博9名球員,以及組頭、協助下注的親友、證人7人,共帶回16人約談。除3名請回證人外,另13人17日晚被警方移送士檢複訊。士林地檢署經漏夜偵詢,17日訊後當庭逮捕柯旻豪,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深夜更諭令球員周暐宸、吳祐任各以30萬元交保、組頭邱廷昱及提供帳戶的張曉悌則分別以6萬元、3萬元交保,上述4人全數限制住居。據悉,假球涉賭案的起點為前裕隆隊球員吳季穎,2023年夏他轉至台啤,後被爆出簽賭打假球,士檢剪報分案調查後,掌握相關事證,依詐欺等罪將他法辦,並根據吳手機的通聯、金流,擴大查出裕隆隊竟有高達9名球員涉案,包括上季MVP柯旻豪、洋將班霸、邱忠博、陳品銓、黃鈜閔、顏聞佐、吳佑任、周暐宸,另名球員李其恩則暫列證人,教練李啟億、前教練邱大宗、防護員魏嘉葦也列證人,並在訊後被請回。其中,柯旻豪與吳季穎是打假球的主要關鍵,他們與組頭配合,再牽線要隊員打假球,手段包括亂傳球、濫投、不按教練指示進行戰術,或是拖到快壓線24秒進攻違例,最後再倉促出手。
馬籍女大生遭勒死 補償金額出爐
發生於去年10月震驚社會的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命案,蔡女父母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士林地檢署上月底開會審議,認為蔡女父母原期待女兒學成返學共享天倫,女兒卻慘遭勒殺,造成蔡女父母無法彌補的巨大傷痛,決定補償蔡家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元。本案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7月施行後,第1件外籍被害人家屬獲領遺屬補償金案例。至於凶手陳柏諺迄今仍否認殺人,辯稱只是加工自殺,他上月向法官聲請交保,或以每周到派出所報到2次方式,換取停止羈押,讓他可以在外籌錢賠償蔡女父母,但士林地院合議庭認為,陳嫌殺人罪嫌重大,且對於案情供述反覆、避重就輕,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自今天(9月1日)起延押2月,這是陳嫌在一審審理期間第4度遭延押。士檢起訴指出,陳嫌去年4月29日透過IG認識蔡女,得知蔡女想要自創品牌,10月13日凌晨用「一卡通MONEY」贊助蔡女9萬9999元,但他反悔想拿回這筆錢,當日上午10時來到蔡女住處,要求蔡女還錢遭拒,陳嫌萌生殺意,勒死蔡女。陳嫌殺人後返回新北市租屋處尋短,經陳嫌父母報警送醫,陳嫌在救護車上說「我殺了人」,警方在蔡女租屋處發現蔡女屍體,全案曝光,士林地檢署去年依殺人罪起訴陳嫌,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院合議庭8月22日訊問陳嫌,認定陳嫌涉殺人罪嫌重大,且陳嫌指稱案發後即回到其住處欲輕生,確有規避審判及後續刑罰執行情形,足認有逃亡之虞,裁定自9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蔡女父母日前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的協助下,向士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士林地檢署上月底開會審議後,認為蔡女確因犯罪行為造成死亡結果,決定補償蔡女父母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元。此外,蔡女父母另已向士林地院提起民事求償。本案是第3起馬來西亞籍女子在台慘遭殺害的命案,前2案均發生於2020年,分別是鍾姓女大生遭擄殺命案、鄧姓女子慘遭鄰居勒死分屍6塊成「人彘」案,2021年橋頭地檢署、台北地檢署已分別依《犯保法》舊法,補償被害人父母各約200萬、162萬多元。但因2案凶手梁育誌並無資力、林國平畏罪輕生,導致檢方難以追討代墊的補償金,因此這2筆共逾 360萬元的被害人遺屬補償金均由「全民埋單」。
前南檢襄閱涉違法監聽判決逆轉 林仲斌二審改判無罪
台南地檢署前襄閱主任檢察官、現任高檢署檢察官林仲斌,遭前同事、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吳岳輝自訴違法監聽,一審台南地院判決林仲斌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上訴後,台南高分院今(11日)改判林仲斌無罪,還可上訴。林仲斌2011年為台南地檢署黑金專組檢察官,南檢調查時任台南邱姓派出所長疑似貪瀆案,林仲斌指揮檢察事務官陳能群,及支援辦案的郭姓等員警調查蒐證。郭姓員警2013年1月8日晚間監聽時,得知酒店業者王孝瑋當晚要派5名酒店小姐到北海KTV出場,計畫請民間友人A男戴手錶型密錄器、並喬裝賣檳榔小販到包廂蒐證,林仲斌同意進行蒐證。當晚11點51分,A男走進北海KTV包廂,詢問在場人士是否需要買檳榔,因此錄得吳岳輝、李宗榮和酒店小姐的對話,A男離開包廂後,將攝錄檔案傳給郭姓員警,郭姓員警隔天把檔案帶回台南地檢署,陳能群和郭姓員警看過攝錄檔案後,由陳向林仲斌報告並交付檔案。同年3月15日檢察總長收到匿名信件,檢舉吳岳輝、李宗榮等檢察官找女陪侍飲宴。檢察總長指派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在同年3月15日訊問吳岳輝,要求吳解釋為何在檢舉信件光碟中,錄到他和一些女生的聲音,吳岳輝才驚覺當時在北海KTV包廂遭竊錄,因此向台南地院自訴林仲斌等人。庭訊時,林仲斌否認違法監聽,辯稱沒有主觀犯意,強調當時只同意A男進入包廂掃視在場人士,不是要取得他們的對話內容,且KTV包廂不算是隱私場所,因此不受《通訊監察法》的保護,但一審不採信,將他判刑。二審認為,貪瀆案為侵害國家法益的重大犯罪,為恐錯失事證,檢方找A男協助蒐證,前後不過1個多小時,有急迫的必要性,難以認為違反比例原則中的適當性及衡平性原則;且A男從開啟包廂門入內到退出包廂,前後僅約15秒,自訴人秘密通訊自由隱私受侵害的部分,相較檢警偵辦貪瀆案件的國家法益,自非鉅大,難認有違比例原則中的最小侵害原則,原審未察即判刑,自有違誤,應撤銷改判無罪。
8年非法吸金超過60億 台日夫妻檔二審仍重判
台籍男子徐明賢與他的日本太太安土美津子成立天訊、極訊王等公司,被控以租售視訊電話、平板電腦為幌子,8年間非法吸金60億多元,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刑度,將2人各依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判刑12年2月、12年,未扣案犯罪所得21億多元沒收並追徵,可上訴。檢方起訴指出,徐明賢與妻子成立日訊、極訊王等公司,自2012年起對外招攬投資人,推銷公司開發的視訊電話,以每6台一組的視訊電話向投資人收取「租售費」,並承諾每月給予6000元租金,3年期滿後由公司回收。徐等人對外宣稱,依照公司規則投資穩賺不賠,第1組租售費14萬7000元,投資報酬率15.6%,第二組起12萬7000元,投報率23.4%,若招攬及銷售達目標,可依序晉升主任、襄理、經理,分別享有12萬4000元、12萬元、11萬4000元優惠價,投報率分別為24.7%、26.7%、29.8%。徐等人名義上是銷售視訊電話,實則經營類似「老鼠會」組織吸金,2020年更另推平板電腦銷售轉投租投資方案,後來開始付不出承諾的租金,一度調降保證租金,但投報率仍遠高於銀行存款利率1%。檢方認定,徐明賢夫婦的公司從2012年7月起至2020年9月間,總共招攬2676人名會員,共吸金60億4919萬元,其他被起訴的高層,吸金最多者金額達8783萬餘元,最少者也有355萬餘元。高院審酌徐明賢2人吸收資金高達60億5227萬9000元,終致眾多投資人在反覆參與投資後血本無歸,提出告訴者多達900多人,其2人所為已嚴重破壞金融秩序,所生損害甚為重大,各重判12年2月及1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