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新科技
」稱年化收益7至12%! P2P網路理財平台「旭新科技」暴雷停止出金
台灣首家「債權投資P2P網路理財」旭新科技,以年化收益7至12%的口號,吸引近萬人投資,日前暴雷被檢調凍結9800萬元,4月30日停止出金。業者出面喊冤,強調資金運用沒問題,卻被依銀行法起訴「很無奈」;金管會則提醒,P2P平台並非金管會核准設立,投資人務必特別當心。什麼是P2P投資理財?P2P(Peer to Peer)指的是「點對點」和「去中間化」,核心概念是透過網路平台媒合投資人與借款人,讓有閒錢也有意願的投資人,跳過中間銀行平台,直接借錢給有需求的借款人。如此,借款人取得資金,投資人去除銀行仲介者利差,獲得優於定存的更高利息,創造借貸雙贏。旭新科技是一家債權投資P2P網路理財平台,宣稱年化收益有7至12%高報酬,吸引近萬投資人認購境外債權,日前暴雷,公司帳戶內1800萬新台幣營運資金,及代管帳戶內的8000多萬元都被檢警扣押,4月30日停止出金。旭新科技電商部總監曾振威表示,目前台灣沒有相關專法,業者只能依照民法的『債權轉讓』作依據來做生意,卻被依違反『銀行法』被起訴,讓業者覺得無所適從。旭新官網上也能看見公司聲明,強調公司「資金運用沒問題」,該公司已經營運近十年,稱在2014年10月及2019年2月得到金管會回復「網路借貸平台在符合法規下業者可自行規劃」,卻在2019年5月被新北地檢署依銀行法起訴,當時訴訟到高等檢察署維持不起訴處分,2023年7月再遭台中地檢署偵查。律師陳昭琦表示,以實務經驗來看,這類生意很有大部分是詐騙集團。P2P業者並不是金管會核准設立的金融特許事業,所提供的服務自然就不得涉及吸收大眾資金,或是發行有價證券的業務行為,如果逾越,就涉及刑事責任的認定。據了解,旭新科技推出的債權認購方式最高上限5萬,由債權人匯錢給旭新,旭新再把錢和利息匯給債權出讓方,大量資金匯款到旭新,再加上宣稱期滿還本7至12%高報酬率等,讓台中地檢認為有違反銀行法之虞,提起公訴。但旭新澄清利息是來自海外借款人,旭新只當平台媒介,從頭到尾只收手續服務費。旭新科技電商部總監曾振威強調,旭新只有代收代付,過去新北地檢也曾提違反銀行法及詐欺,也獲得後續不起訴。對此台中地檢署回應,已經提起公訴,相關事證及說明待法院審理,而金管會則說P2P業者不是金管會,准許設立金融特許業務,提供服務不得涉及吸收大眾資金,但到底有無違法,還得進一步確認。
P2P監管有漏洞成詐騙溫床 金管會力度不足難堵破口
今年5月爆發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吸金詐騙案,數千名被害人組成自救會要求徹查,尤其是背後曖昧不清的政商關係,令網路借貸平台P2P業者(peer to peer) 無人管理的問題浮上檯面,行政院為此要求金管會納管;金管會日前雖祭出三大指導原則,卻只能要求業者自律,制定專法管理最快也要明年底,打詐國家隊防堵「假債權,真詐財」漏洞,還需再加把勁,不能再拖。im.B吸金詐騙案主嫌曾耀鋒等人落網後,民進黨立委陳歐珀使用曾嫌的房屋、車輛,曾嫌與多名綠營高層人物交情匪淺接連曝光,引發各界譁然。檢警最後查出,該集團共吸金高達108億。官警無奈表示,因非法吸金是違反銀行法,較少受到打詐國家隊重視及宣導,im.B案爆發後,9月又有一家P2P業者旭新科技爆雷,被檢方起訴非法吸金73億元。據業者透露,im.B的規模在業界約排名15,但旭新排行第4,影響恐更大。P2P連環爆,讓行政院出手要求金管會納管。金管會10月宣布對P2P三大指導原則,一、禁涉金融特許業務;二、設六大強化風險控管措施,包括實名制、借貸款項的金流控管、審核機制等;三、要求需設有債權真實性確認機制、個資保護等七大消費者保護措施。官警表示,目前市場上26家P2P業者並非金管會特許的金融業,所以不會做金檢,指導原則僅是業者研擬自律規範的參考,很難防止im.B案不再重演。金管會納管是重要的第一步,但需確保監管力度足夠,建議金管會應盡速制定更嚴格的專法,確保業者符合金融業務標準。警方建議,金管會應與相關機構合作,提供P2P投資和借貸的教育資源,讓消費者更了解風險和注意事項。此外,應要求業者提供透明的費用結構、財務狀況、借貸項目詳細信息,及投資風險等資訊,並由執法部門、金融監管機構和P2P業者建立跨部門合作機制,以協助執法機構調查與防止詐騙發生。imB事件凸顯P2P監管上的漏洞,成為詐騙溫床。儘管金管會已制定指導原則、透過自律和銀行「間接管理」P2P,外界仍認為管理恐怕力道不足。金管會表示,未來如何強化管理P2P業者,是否要有罰則,都會進一步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