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文
」 教育部 台新金美兒少猥褻犯潛逃台灣!正面照曝光 教育部憂「潛進校園」進行全面清查
美國籍男子Levi Forrest Wallace在2001年曾在美國俄勒岡州犯下對未成年性猥褻罪,遭美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0日,經判刑後列管。移民署接獲美國在台協會情資,Wallace在今年10月2日清晨持觀光簽證入境,迄今已35天行蹤不明。移民署今(5)日發布聲明,證實外國性侵犯入境我國,該外籍人士入境後,才收到外國政府通知,此人曾於23年前有緩刑紀錄,不過現在沒有被通緝。移民署表示,為維護我國利益及民眾安全,移民署已於接獲通知後立即採取行動,因涉外國政府情資及個資,所以用密件通知相關機關留意及協尋,防止該美籍人士在台取得工作及居留許可。移民署強調,現已成立專案小組追查該外籍人士行蹤,如經查獲將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強制驅逐其出國,並於其出境後管制其再入境,以保障民眾及社會安全。此外,網路流傳一紙由屏東縣府發布之公文,根據公文內容,縣府提醒各國高中’小學清查是否有聘任Wallace作為外籍教師,該篇公文曝光,甚至有疑似是當地老師的網友提醒大家注意,因為「不知道這位美籍教師跑到哪裡去了」,讓不少家長感到相當擔心。教育部說明,教育部已於113年10月接獲移民署函轉美國在台協會通知有性犯罪前科的美國國籍人士來台且未按址居住等情事,為避免這名美籍人士至學校或其他單位任教或服務,教育部將此訊息以密件方式函轉各級學校主管單位包含地方政府,請各權管機關依權責處理並維護學生學習安全。教育部還指出,為防範類此人員進入短期補習班,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短期補習班聘僱之教職員工為外國人者,於第1次申請聘僱許可時應檢附外國人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因此,有性犯罪前科的美國籍人士依規定不能進入短期補習班任教。
埔心牧場驚傳「獸醫虐兔案」!臉書急發聲明回應 桃園市府要查了
埔心牧場驚爆獸醫虐兔案!有吹哨者在網路上貼出監視器畫面,控訴埔心牧場駐場獸醫虐待兔子,不但握著兔耳朵把兔子從籠內抓出,還猛踹兔子,導致有兔子傳出骨折、流血等傷勢。吹哨人更指控,埔心牧場高層毫無作為,經理還疑似包庇獸醫,消息曝光後隨即引爆網友怒火。對此,埔心牧場在臉書發聲明回應,桃園市府動保處亦派員前往牧場調查中。有網友今(2日)凌晨在臉書社團《兔寶認養●送養幸福樂園(請大家認養代替購買)》公布監視器畫面,發文指控埔心牧場駐場獸醫陳盈全虐兔,而且「埔心牧場高層毫無作為,動物部經理陳屹彪包庇不良獸醫。」只見影片中,獸醫出現猛踹兔子、用腳踩著兔子後肢,以及抓著兔子耳朵等暴力舉動,甚至傳出把兔子打傷、弄骨折、流血,行徑相當惡劣。 埔心農場驚爆獸醫虐兔案!(圖/翻攝自Facebook)消息一出隨即引發譁然,大量網友灌爆埔心牧場臉書,並在貼文底下留言痛批,「虐待兔子出來解釋,不要出事了就躲起來不處理」、「又是無心商人,要發起拒絕到你們牧場參觀」、「台灣不需要這種打著尊重生命生態、實際虐待摧殘生命的毒瘤黑心牧場」、「小編你知道你們家獸醫會虐待動物嗎?」「虐待比自己弱小的動物真是可恥」、「虐待動物的人都應該下地獄,無良牧場就應該倒閉。」對此,埔心牧場今中午也在臉書發聲明急滅火:「針對近日網路上對牧場兔子照養不當事件的討論,埔心牧場深表遺憾。愛護動物牧場責無旁貸,內部已在第一時間展開調查,並對相關人員予以最嚴厲的處分。秉持愛護動物的初心,牧場將進一步加強專業動物照護的教育訓練,確保動物的權益獲得應有的保障。」針對此事,第三屆桃園市議員黃瓊慧也在埔心牧場的聲明文底下留言表示,「已請桃園市動保處前往調查釐清,此獸醫師的惡行重大、不容包庇!」據悉,桃園市府動保處目前已派員前往牧場調查中。
聊遺囑看人生/姐逝遺產欲給相依為命妹妹 離家改嫁母親卻說她要全拿
小瑛上個月來遺囑協會做法律諮詢,她的故事有點坎坷,也令人感傷。她父母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當年她母親外遇,所以母親不要小孩,不要財產,毅然的選擇跟了另一個男人,而母親離開家庭後,就再也沒有和小瑛一家人聯繫過,母親這個概念對她來說,是陌生的,遙遠的。也因此,小瑛和姊姊二人從小是跟著父親長大的,她父親在一家工廠上班,錢賺得雖不多,但是個好爸爸,只可惜爸爸也在她國中時就因意外過世了,所以小瑛的姐姐從高中起就開始讀夜間部,白天打工,晚上上課,一人身兼父職母職,照顧小瑛長大。小瑛知道姊姊對自己的付出,因此對姐姐也是非常尊敬,因為在小瑛心中,這位姊姊就等於是自己的爸爸和媽媽一樣,兩人感情一直很好,到了小瑛出社會之後,兩人的感情都還是很好。小瑛的姊姊為了照顧小瑛,犧牲很多,一直未婚,但命運弄人,小瑛姊姊一年多前就檢出第四期肺腺癌,醫生告訴她們姊妹,時間最多僅有半年,七個月之後,小瑛姐姐就過世了。小瑛姐姐過世前,有和小瑛談到遺產的問題,不過小瑛姐姐那時候認為,她在世上只有小瑛一個親人,她或許已經忘記自己還有一個母親,又或是不確定自己的母親還活在世上,所以也沒想太多,也沒有立遺囑,姐姐很單純的認為她將來的遺產應該都是小瑛的,所以最後在沒有立遺囑的狀況下離世了。小瑛沒想到不久之後,她這位從小就拋棄她們的母親,不知從何處知道這個消息,居然出現了,而且母親表明是小瑛姐姐的合法繼承人,要求將姐姐的遺產全部交給她。小瑛完全不能接受眼前這位陌生人,是從小就拋棄她們姊妹的母親,這個從來沒有盡過一天扶養義務的母親,居然可以繼承姐姐的遺產,而且繼承順位還優先在她之前。聽了小瑛的故事之後,我很為她難過,但若依據台灣現行的法律,恐怕難以為小瑛找到正義,但透過她的案例,希望能讓更多人了解遇到類似狀況的處理方法。首先,她的母親是否為繼承人呢?這點答案是肯定的。因為依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在血親繼承人的順位部分,父母的繼承順位是優先於兄弟姊妹。也就是說,因小瑛姊姊無子女,所以當小瑛的母親還在世時,小瑛姊姊遺產的繼承人就是母親,小瑛和姐姐兩人當時未確認母親是否仍在世,這一點可以說是錯誤的第一步。那麼小瑛的母親沒有盡到母親的照顧責任,是否會影響她的繼承權呢?這是個值得深思討論的話題。首先,台灣法令並未明文規定,未盡扶養義務的父母或是子女是否會影響其繼承權,因此他們的繼承權原則上並不會受影響。但這一點,在中國大陸的繼承法卻有一條規定,就是「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因此,如果小瑛的事情是發生在中國大陸,那麼小瑛只要證明母親並未盡扶養義務,那母親就不可以要求繼承。從合理性來看,不論是父母對子女或是子女對父母,既然生前不盡扶養義務,等對方過世之後卻可以跳出來主張繼承,的確是不合理,因此中國大陸的立法可以當作我們修法的參考。但在修法之前,如果有類似情形的人,要如何破解這種狀況呢?答案是預立遺囑,並用遺囑剝奪對方的繼承權。雖然剝奪繼承,法律上未規定一定要用遺囑,但因為遺囑的做成有嚴格規定,容易舉證,所以建議有小瑛姐姐這種狀況的人,可以利用遺囑方式,並在遺囑中敘明事實,以對方未盡扶養義務,已屬「重大虐待」為由,剝奪其繼承權,這在台灣法院是允許的(最高法院74年度台上字第1870號民判)。不過,是否可以剝奪繼承權,也並非由被繼承人說了算,或許當年小瑛的母親離家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因此最終是否可以剝奪繼承權,常須由法院判決確認,為了預防日後剝奪繼承權訴訟失敗風險,因此建議最好在遺囑中另預先記載,如無法剝奪時,則僅給予最低特留分,然後將其餘財產保留給自己想要照顧的人,這種遺囑記載方式,才是最保險的作法。以本案為例,若小瑛的姐姐當時有預立遺囑,且有像上面所說的記載,萬一法院認定母親的繼承權還在,那麼最壞的結果,也只是僅需要給母親特留分而已,而不是遺產的全部。望著失望難過的小瑛,我也愛莫能助,如果她和姊姊能早一點來協會尋求幫助,或許結局就不一樣了。祝福小瑛,希望她早日振作重新出發,在天堂的姐姐一定也是這樣期待著。台灣遺囑協會為公益性團體,每月定期開設「預立一份幸福遺囑」課程,免費教導民眾正確預立遺囑,歡迎踴躍報名,出席者並贈送遺囑精美套組一份。113年11月份課程報名時間:11月1日中午12點開放報名報名請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
石英過世/82歲石英安詳辭世 女兒林千鈺:到另一個世界散播快樂
資深演員石英傳出病逝消息,享壽82歲,家屬稍早發出聲明證實此事,並透露石英生前交代身後事從簡,預計將於11月17日舉辦告別式。石英的女兒林千鈺及兒子林義山共同表示,回憶父親生前對於表演的熱愛,能娛樂大眾,也為自己帶來快樂,「相信家父已經到另一個世界繼續散播快樂散播愛了」。家屬聲明文:家父於10月27日下午3點45分,在家人陪伴下自然安詳辭世。家父自1966年參加電影公司演員招考出道以來,一直致力於台灣戲劇演出,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說:「演戲演一輩子很幸運。演戲的人娛樂大眾服務社會帶來歡樂,對於自己而言也很快樂,就像是人間的神仙,真的很好!」相信家父已經到另一個世界繼續散播快樂散播愛了。在此特別感謝台大癌醫中心吳耀銘副院長及ICU所有醫護人員,在家父入住期間給予像家人般的無微不至照顧,點滴感銘在心,誠摯表達萬分感謝。遵循家父遺願身後事從簡不叨擾大家,僅規劃11月17日於台北市第二殯儀館舉辦追思告別式,還望關心家父的各位媒體與朋友們能寬宥體諒。雖然家父離開了,希望他演一輩子戲劇所帶給大家的反省與感動,能化成力量永遠支持著我們每一個人,也祝願大家平安健康!林千鈺 林義山 敬上
雲端發票活動「4人輪流中獎」!財政部遭疑作假 國稅局:一切合法
財政部為鼓勵民眾從消費索取發票到發票儲存、捐贈及兌領獎全程無紙化,環保愛地球,特別舉辦「雲端種樹趣 e起集點樹」抽獎活動,獎項有頭獎現金10萬元、MacBook Pro、iPad Pro等。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得獎名單重複度特別高,有4名中獎人幾乎輪流或共同得獎,質疑財政部造假。對此,國稅局做出回應。王鴻薇指出,國稅局為推廣雲端發票,舉辦多次「雲端種樹趣 e 起集點樹」抽獎活動,送出現金10萬、MacBook Pro 或 iPhone 等高單價獎品,然而今天(29日)卻被民眾發現,得獎名單重複度特別高,其中梁姓、高姓、吳姓、陳姓中獎人幾乎輪流或共同得獎,財政部至今未對社會大眾回應。「財政部疑似做假,重複得獎率之高可以申請金氏世界紀錄。」王鴻薇強調,她已發文給財政部,要求相關單位必需針對重複得獎問題、以及得獎人是否為廠商、財政部相關人員一併調查,如果有不法情事,一律依法送辦,絕不寬貸。(圖/翻攝自王鴻薇臉書)對此,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回應,抽獎記者會都有律師全程見證,一切合法,「如果很積極參與雲端發票推廣,中獎率自然會高」,不過這次抽獎活動引發各界質疑或討論,未來會再精進。臺北國稅局說明,為鼓勵民眾從消費索取發票到發票儲存、捐贈及兌領獎全程無紙化,環保愛地球,財政部特別舉辦「雲端種樹趣 e起集點樹」網路活動,活動已於113年9月30日截止,並於10月25日下午3時於財政部進行終極抽獎。該局說明,本次終極抽獎在律師見證下以電腦隨機方式抽出609位幸運得獎者,獎項有頭獎現金10萬元、MacBook Pro、iPadPro、Panasonic廚餘處理機、Dyson洗地吸塵器、捷安特自行車及電子禮券等,得獎名單將於10月31日前公布於活動網站(https://tree.event-go.tw)及該局FB粉絲專頁。該局進一步說明,實體獎項將以活動註冊時留存之電子郵件及手機號碼個別通知獲獎資訊,得獎者應於指定期間內寄回領獎收據、身分證明文件及相關佐證資料;電子禮券則透過活動網站發送,請得獎者於11月9日前登入活動網站,至「會員專區/點數兌換/中獎紀錄」領獎,逾期未領取將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廣州巡迴告別演唱會出意外 鍾鎮濤2次跌倒起不來「隊友急攙扶」
香港經典樂隊「溫拿樂隊」在2023年8月於香港完成8場《溫拿情不變.說再見Farewell with Love演唱會》後,隨即展開全球巡迴之旅,過程中行經上海、深圳、澳門、新加坡、吉隆坡、美國及馬來西亞等地,無不受到歌迷的熱烈歡迎。但是在26日在告別巡唱的最後一站-廣州體育館時,過程中發生意外,年過7旬的鍾鎮濤2次跌倒在舞台上,隊友看到後急忙攙扶,好在鍾鎮濤並沒有大礙。有網友在社群網站「小紅書」上傳溫拿樂隊在廣州體育館的表演片段,只見影片中,原本正在大跳十字步舞的鍾鎮濤,因不明原因突然跌倒。雖然一旁的陳友立刻上前扶起他,譚詠麟見狀也趕忙幫忙,誰知鍾鎮濤站起來後仍未站穩,又再次跌倒在台上。隨後他索性坐下來稍作休息,才再度站起來繼續演出。後續該名網友在說明文字中表示「今晚的驚險一幕,唱著唱著不小心摔倒了。乾冰之後,太滑了!」而鍾鎮濤雖然2次摔倒,但好在最終身體並無大礙。就有網友看到影片後,留言表示「溫拿樂隊成員年紀已高,仍能在台上又唱又跳,實屬不易。」報導中也提到,這次廣州體育館演唱會是溫拿樂隊最後一次與粉絲面對面告別,同時也象徵著巡迴之旅的結束。
無戶籍「黑戶寶寶」協尋中 有15歲小孩未曾上過學
新竹1名外籍看護工在房間獨自產子的影片在網路上瘋傳,引發熱議。據勞動部統計,移工在台生子的件數不斷增加,2018年領取生育給付有974人,2022年飆升達4773人,而無戶籍「黑戶寶寶」仍有705名在協尋中。關愛之家創辦人楊婕妤認為,應該把移工視成國人對待,避免有失聯問題。台灣在開放引進移工初期,曾有「禁孕條款」,所以有人生子後遺棄或是失聯,孩子成為無戶籍的黑戶寶寶, 政府2015年取消妊娠檢查,並明文禁止雇主以移工懷孕為由終止聘雇契約,但仍有女性移工因擔心懷孕被送回國,選擇失聯。楊婕妤說,未來會有更多移工寶寶需要安置,她認為,合法移工的孩子就醫、就學沒有太大問題,只要雇主同意,不少案例是同住,例如有鄉下阿嬤與看護相依為命,認為家中多個小孩也不錯;有廠工每天接送小孩上下學、至今已小學3年級。不過,也有很多移工失聯後生下孩子,為了養家、賺錢留在台灣,但孩子除非特案處理,否則難以就醫、就學,甚至有未曾上過學的15歲移工孩子滯留在台灣。勞動部調查指出,懷孕移工中非預期性懷孕高達50%,1項委外訪問的調查更發現,這些女性移工如果懷孕,僅有16.4%會把子女留在台灣照顧,而考慮回國原因中,以沒有人幫忙照顧小孩占了63.2%、無法負擔原有工作則有33.1%,另有28.6%是無法負擔育兒費用。在實際訪問在台有懷孕經驗的68名移工中,懷孕的移工有38.2%選擇回國,也有30.9%維持同雇主及工作內容,但有1.5%遭強迫解約。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說,目前全台已成立3處婦幼諮詢服務中心,提供合法移工暫置其子女,今年至今已提供200人次,由於在台養育孩子成本相對其母國較高,因此約有7至8成移工在台生子後選擇返國。所以,除盡速訂定相關權益指引之外,考量非預期性懷孕比率高,將積極宣導避孕教育。
繼子向繼母「購買不動產」算贈與? 國稅局揭原因:要申報才能過戶
高雄許先生向繼母購買不動產,是否要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取得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才可以辦理過戶?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民法第969條及第970條規定,父再婚之配偶,雖稱為繼母但非己身所從出之血親,在民法上稱為直系姻親而非直系血親,故繼母與繼子女為一親等姻親關係;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揭示,二親等以內(包括血親及姻親在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視同贈與,惟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則不在此限。因此,繼子許先生向繼母(出賣人)購買不動產,繼母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申報贈與稅,並檢附買賣契約書、支付價款金流等相關證明文件,嗣取得國稅局核發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後,持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過戶相關事宜。該局特別提醒民眾,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買賣之出賣人,為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應於訂定買賣契約之日起3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有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環狀線修復經費議價中 預計下周簽約
新北市議會25日總質詢,民進黨議員張嘉玲、廖宜琨分別質詢環狀線修復經費、校園飲水機及兒童專屬醫院等議題。針對環狀線修復經費暴增近1倍,但追加預算沒簽約,張批評市府被中華工程「綁架」;市長侯友宜回應,用緊急採購的方式先簽協議,是希望在快速、安全無虞下通車。捷運局長李政安補充,正在議價中,將於下周簽約。張嘉玲質疑,環狀線修復經費從原本維修4.5億元及營損、接駁等5.6億元,共約10.2億元,現在增加到修復經費14.41億元加營損、接駁等4.7億元,共約19.1億元,為何經費增近10億元、中工修復經費暴增1倍?而且要求捷運局提供細項說明,卻只給了2張紙,所有的內容都不透明。侯友宜要求捷運局詳細提供、如實報告,並解釋當時用緊急採購方式簽約,希望在快速、安全無虞下通車,所以要趕進度,這是執行細節過程,完全按法定程序。李政安補充,5月有簽協議書,目前仍在議價,協議書有相關內容及金額。另外,張嘉玲也表示,接獲許多國小學生、家長反映,喝不到冷水、冰水,除飲水機設置不足,機型規格也新舊不一,要求市府改善;侯友宜允諾,會盡量在安全的動線下,滿足大家的需求;教育局長張明文也回應,會檢視所有配套來做一個比較完整的方案。廖宜琨則認為當前兒童醫療資源是非常重要的一環,既然新北市暫時無法設置兒童專屬醫院,市府應從市立聯合醫院常設兒童專屬病房及專科醫療護理師進駐,先求有再求好。衛生局長陳潤秋答詢,已在板橋醫療園區規畫,18家急救責任醫院中12家有兒科病房,會依據需求設置。但每家醫院根據醫師專科不同有不同的設計,例如三重聯醫沒有婦產科,所以就沒有兒童重症病房,土城醫院就有兒科病房。
總預算拉鋸1/為禁伐補償找下台階 藍營接受以預備金支付
國民黨與民眾黨在立法院以未編足「禁伐補償」公務預算為由,要求行政院送審的明年度政府總預算退回重編,在立法院長韓國瑜引導下,朝野黨團達成共識,預計在11月1日及5日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及相關部會前往立法院,說明明年度總預算與前瞻計畫特別預算的編制過程,並接受質詢。雖藍營已不堅持重編預算,透露可讓政院動用預備金支付,但綠營認為,只要能付得出錢,預算要編在哪裡屬行政院的權力,主張要以原先規劃的綜發基金支應,不願開先例讓在野黨指導行政,本周能否藉卓到立院報告找到讓朝野雙方下台階的機會,仍有待執政黨高層決定。立法院六月三讀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修正案,將每年禁伐補償金由每公頃3萬元提高至6萬元。不過,行政院將明年度總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審查時,在野立委卻發現,原民會未在預算中編足發放倍增補償金的預算,藍白立委因此聯手表決,將總預算案退回程序委員會,要求行政院重新編列。卓榮泰表示,若政府用原民會高達四成的預算去做單一補助,會排擠其他原住民權益,並指這種預算編列方式不合法、不合憲。原民會主委曾智勇(Ljaucu Zingrur)解釋,補償金倍增後,預計總額約有45億元,原民會編了28億元預算,另外可從「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綜發基金)調度17億元,足夠發放明年度的禁伐補償。立法院長韓國瑜、行政院長卓榮泰為化解總預算案僵局,10月11日邀藍綠白黨團幹部吃「和解飯」。(圖/翻攝自吳思瑤臉書)但藍白立委無法接受這種說法,認為既然已公布新法,行政院就該編列相關預算,否則就是違法,要求退回重編。朝野數度協商,韓國瑜與卓榮泰也請各黨黨團幹部吃了「和解飯」,卻一直無法解決此一僵局;韓國瑜在24日的政黨協商中,積極推動進程,最後擬定了協商結論,讓卓榮泰與相關部會赴立院報告預算編制過程並備詢,雖然不會依過去慣例在報告後直接把預算案送入委員會審查,但也提供行政院與在野立委「討價還價」的機會。朝野雙方對行政院該如何編列禁伐補償各有堅持,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蔡易餘指出,行政機關編列預算,屬於責任政治一環,《憲法》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財政收支劃分法》也明訂立法機關制定或修正法律時,若需增加財政負擔者,應事先籌妥經費或於立法時明文規定相對收入來源。他說,但禁伐補償修法時,行政機關當時沒有同意增加6萬元,只同意編列4萬元,剩餘的部分是否可用綜發基金,應先將預算付委再來討論。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中所規定的基金用途,並不包括禁伐補償金,因此行政院打算以綜發基金支付預算編列不足的2萬元,並不合法。他說,民主國家政府應當依法行政,國民黨立院團黨做為負責任的在野黨,當然不能允許政府公然違法。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不滿行政院未將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金全數編入公務預算,聯手表決把總預算案退回程序委員會,不予審查。(圖/記者黃鵬杰攝)「對預算法學者來說,退回預算是個假議題。」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研究所所長羅承宗說,這次以禁伐補償預算的問題卡住總預算,就法律制度面而言,理由並不充分,而且沒有法律依據。他說,朝野立委可以拿一本《預算法》,就算從頭翻到尾,也找不到任何「退回總預算」的規定。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在25日向卓榮泰喊話,與其繼續在「禁伐補償」問題上鑽牛角尖,想盡辦法鑽法律漏洞,還不如開大門走正路,趕快修正預算、動支預備金或是追加預算補足。藍營人士透露,國民黨立院黨團不堅持退回重編,能接受行政院動用預備金支應補償金,希望行政院能拿出誠意化解僵局。不過,綠營人士表示,一旦依照在野黨的要求編列預算,就算行政院要求在野黨承諾「下不為例」,但此例一開,在藍白聯手過半的情況下,政院將失去行政院財政規劃的自主權,讓在野黨透過立法權干涉執政權,也因此不能輕易退讓,仍堅持應循往例由綜發基金支付2萬。雙方各自劃下底線,屆時是否會各退一步,仍有待觀察。
違憲!國會改革法釋憲「總統不須到立院國情報告」 大法官認矮化元首
國會改革法案中最重要的項目之一,是立職法第 15-1條規定,立法院每年集會時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賴清德總統聲請釋憲,主張這樣的規定矮化總統作為國家元首的身分,改變憲法櫂力結構屬違憲,憲法法今(25日)判決違憲,判決之日起失效,總統不須去立院國情報告。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亦無就其國情報告內容,對總統為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之權。立職法第15條之1第2項、第3項、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關於「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規定部分,暨第15條之4規定,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賴清德總統認為該法條規定總統除了定期到立院國情報告外,還規定立院可以隨時發動非常態性國情報告,讓立法院邀請總統到立法院報告的次數,可能比行政院長之施政報告更為頻繁;總統報告事項,從國家大政方針擴大到「重要政策議題 」 ,導致總統與行政院角色重疊,。總統稱,立職法有關總統國情報告之修法,矮化總統作為國家元首之身分,混淆總統與行政院之職櫂,還錯將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予以定期化、常態、 義務化、質 詢 化 ,使憲法中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之中央政府體制設計產:位移,改變憲法櫂力結構。此部分憲法法庭已裁定暫停適用,認為立法院於憲法未有明文規定下,逕於規範自身職權行使之法律中,課予總統義務,要求其應即時或限期回應立法委員之口頭或書面提問,因而產生是否逾越立法院職權分際,致有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之違憲疑義。
轉手賺600元 台中男「用亡父身分搶票」!下場慘了
台中一名張姓男子日前用已故父親的資料搶票,賺取600元價差,結果被警方盯上。台中地院審理後,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判張男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9000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張男明知法律明文規定不得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且明知父親已死亡,不得使用其父親之身分資料,竟基於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犯意及意圖獲取不法利益,以父親身分購買價格為4200元的「highlight'>2023輝葉按你王心凌SUGAR HIGH」演唱會門票2張。張男之後再以每張門票4500元價格出售予陳男,並要求對方匯款到其帳戶。張男收到錢後,以LINE通訊軟體將購票之身分證字號及超商取票碼傳送給陳男,獲得600元之不法利益。法官審理後認為,張男為圖賺取價差,冒用其已往生父親之個人資料,登入寬宏網路售票系統購得演唱會門票後,加價轉售牟利,足以生損害於寬宏網路售票平台對於訂票管理之正確性,且嚴重侵害消費者以合理價格參與藝文活動之權益,所為實有不該。法官表示,惟念張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本案獲利非高,暨其自陳之智識程度、職業、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9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要求母親每月給2萬養他到死!中風男打官司因「無血緣關係」遭駁回
南部一名男子阿明(化名),因中風後四肢無法行動,語言能力亦顯著降低,現已不能自行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他主張母親小美(化名)為優先順序的法定扶養義務人,應負起法定扶養義務,要求對方按月給付扶養費2萬3200元,直至他死亡為止。不過,法院裁定,由於親子鑑定報告證實,阿明非小美親生,判定駁回阿明的請求。全案可上訴。阿明提出,小美既為他的母親,亦是優先順序法定扶養義務人,對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的他,應負有法定扶養之義務,為此依民法第1114條第1項規定,請求小美按月給付扶養費,每月5日前應給予2萬3200元,直到他死亡之日為止。小美表示,她與阿明並無親子關係存在,且雙方前往醫院做過親子鑑定,報告明載「排除小美是阿明的親生母親」,認為阿明請求扶養費一事並無理由。判決書指出,按民法第1114條、第1115條、第1117條分別定有明文規定,下列親屬,互負扶養義務:1、直系血親相互間;2、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3、兄弟姊妹相互間;4、家長家屬相互間。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1、直系血親卑親屬;2、直系血親尊親屬;3、家長;4、兄弟姊妹;5、家屬;6、子婦及女婿;7、夫妻之父母;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若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案經法院審理,阿明主張2人為直系血親關係,並提出戶籍謄本供參,但小美抗辯2人並無血緣關係,也拿出醫院親子鑑定報告證實,故法官審酌,阿明請求小美給付扶養費,即屬無據,應予駁回。全案可上訴。聲請程序費用由阿明負擔。
會員才加2個月!知名健身房無預警倒閉 消保官回應了
台中市西屯區永福路的健身房Chill Fit秋健身本月4日宣布結束營業,而有會員8月才繳會費,怎料現在倒閉,也有人還有20多堂教練課都沒上,向消保官投訴。秋健身聲明。(圖/翻攝Chill Fit秋健身)據了解,Chill Fit秋健身8月才慶3周年,推出優惠活動吸客,怎料如今宣布結束營業,有人不滿怒轟,「以誠信為基礎,但要結束營業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嗎」,要業者出面給解釋。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指出,近期台中市政府接獲消費者申訴,位於台中市西屯區永福路155號之Chill Fit秋健身已於今年10月16日結束營業,業者雖在FB、IG表示已協商世界健身俱樂部承接會員會籍或接受會員辦理退費,但未告知教練課程如何計算退費及何時退費。法制局呼籲業者儘速公開提供退費窗口之聯絡資訊、退費計算方式及申請表件。消保官提醒,有利用信用卡預付健身月費及健身教練費用的消費者,可先儘速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以減少金錢損失。消保官表示,消費者若使用信用卡消費,遇有業者倒閉等原因而有商品(服務)未領取,致權益受損者,可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向信用卡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但因爭議款有申請期限(以VISA、MASTER 為例,自刷卡日起540日曆天且業者未提供服務起120日曆天內,以上日期需再扣除發卡行作業所需的15工作天),即使業者已經請款,消費者未使用的費用,仍可要求信用卡機構退還,且各家銀行所需資料不盡相同,建議消費者盡速向發卡銀行洽詢,勿因業者一句11月統一處理,而延誤爭議款之申請時效。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購買健身服務時,宜選擇按月付款方案;如預付且累計金額超過5,000元時,應請業者提示履約保證的證明文件,再行購買,購買後也建議儘速使用完畢,切勿購買大量健身課程或長期健身會籍,以免因業者倒閉而求償無門。對此,業者在臉書發文,基於營運考量於16日結束營業,他們跟World Gym協商,並爭取會員優惠方案,還有會籍天數的會員,可銜接World Gym優惠方案,16日前可到健身房退費或轉移會籍。
推動校園電動車友善空間 王鴻薇籲教育部增設充電設施
大專院校電動車充電設備不足,為推動校園電車友善空間,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23日)早與教育部高教司大學經營及發展科科長賴冠瑋召開記者會,針對大專院校電動車充電設備不足,為推動電車友發聲。呼籲教育部應比照中央法規訂立相關辦法,要求一定比例充電設備,以友善電車使用族群權益。王鴻薇表示,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全國148所大專院校,電動車停車格僅有217格,等於一間學校平均不到兩個充電設備,甚至也曾有發生校園內車輛動彈不得的狀況,以政治大學為例,有1120個停車格卻連一個充電設備都沒有,其他像是陽明交通大學、師範大學等有登記電動車停車的校園,都沒有充電設備,如果考量到還有校外停車問題,充電設備可以說是僧多粥少。王鴻薇指出,事實上中央針對公共停車場也訂有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其中明文規定,公有路外停車場應該設置百分之二以上充電設施,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設置百分之一以上,建議教育部應該比照辦理,制訂一定比例,優先要求國立大專院校比照辦理。王鴻薇說道,目前各大專院校登記校內停車的電動車,登記總數約1367台,許多教授、同學都向她陳情,這樣的需求不該被忽視,也請同學們放心,教育部當已經給予正面回應,會盡快改善這樣的狀況。王鴻薇說明,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目前仍是國內主要政策之一,昨天台中市長盧秀燕也宣示,將優於上述的中央相關規定,為營造友善充電環境,自今年起逐年以每場停車場增加1%充電槍設置比例增設,未來目標將以每場10%以上比例廣設充電槍,優於中央制定設置比例,各部會也都應配合中央政策目標,向台中市看齊,提升國人充電便利性。
馬斯克日灑3206萬吸引民眾支持川普 撼動關鍵搖擺州選民
為了支持共和黨籍總統候選人川普,科技億萬富翁馬斯克在賓夕法尼亞州推出一項特別的計劃,只要民眾簽署馬斯克推出的政治行動委員會支持憲法的請願書,馬斯克承諾每日向這些簽署請願書的搖擺州選民提供100萬美元的獎金。而截至目前為止,已經有兩位幸運兒在媒體上曝光。馬斯克此舉雖然引起相關人士的不滿,但馬斯克則完全不予理會。綜合外媒報導指出,在賓夕法尼亞州哈里斯堡(Harrisburg)日前的活動中,來自賓州的德雷爾(John Dreher)成為首位獲得100萬美元的人。馬斯克對其額外提出一個要求,就是希望德雷爾成為請願書的代言人。德雷爾也坦言,完全不知道自己會被選中。報導中提到,馬斯克的這一行為剛好位於法律的灰色地帶,並未明確違法,福克斯新聞也提到,民主黨也在賓州與全國範圍內推出類似的活動。根據美國聯邦法律,支付金錢以吸引人們註冊投票是違法的。但馬斯克的計劃是吸引選民簽署請願書,而非註冊投票。該請願書支持美國憲法的第一和第二修正案,即言論自由和持槍權,請願書上也真的是明文寫著「第一和第二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和持槍權。通過簽名,我承諾支持第一和第二修正案。」這項計劃僅限於賓夕法尼亞州、喬治亞州(Georgia)、內華達州(Nevada)、亞利桑那州(Arizona)、威斯康辛州(Wisconsin)和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等搖擺州的已註冊選民,未註冊的選民無資格參加。馬斯克的政治行動委員會網站顯示,10月20日,匹茲堡(Pittsburgh)地區的一位請願簽署人將獲得獎金,10月21日,另一位賓夕法尼亞州簽署人也會獲得獎金。從10月22日至11月5日,每天都會有一位來自賓夕法尼亞州、喬治亞州、內華達州、亞利桑那州、密歇根州(Michigan)、威斯康辛州或北卡羅來納州的簽署人獲得100萬美元的獎金。馬斯克這招讓不少民主黨人士十分頭痛,其中包括賓州州長夏皮羅(Josh Shapiro),他對馬斯克在這次競選中使用金錢影響賓州選民,是件非常令人擔憂的事情。夏皮羅甚至認為,執法部門可能要主動介入調查,但馬斯克聞訊後,就在社群網站X上回應,稱夏皮羅「令人擔憂」。馬斯克的政治行動委員會還宣布,為了提高選民註冊和投票率,會向參與人員提供每小時最低30美元的薪資,並向每位推薦已註冊選民簽署請願書的人支付47美元。在賓夕法尼亞州,推薦簽署者的人每次可獲得100美元。該政治行動委員會自稱推廣「言論自由、自由市場和基於功績的社會」,並已向十幾個主要國會選舉投入了至少240萬美元。報導中提到,在川普遭到暗殺未遂之後,馬斯克正是公開支持川普,他積極參與賓夕法尼亞州的集會,以拉票並鼓勵選民投票。馬斯克在公開演講中提到憲法第一和第二修正案、削減政府繁文縟節以及終止對企業的過度監管。而川普則對馬斯克的支持表示讚揚,並表示如果他重新當選,馬斯克願意擔任「成本削減部長」的角色。而馬斯克之所以會如此重視賓州,是因為當地被視為決定選舉結果的關鍵州,川普和民主黨籍候選人統賀錦麗(Kamala Harris)都多次在該州拉票,努力吸引當地民眾的支持。面對馬斯克這個怪招,民主黨參議員費特曼(John Fetterman)提醒黨內成員,千萬不要低估馬斯克對賓州選民的影響力。在賓夕法尼亞州的羅克希恩劇院(Roxian Theatre)於20日的活動中,一位名叫菲舍爾(Kristine Fishell)的女子成為獲得100萬美元獎金的第二名幸運者。他感謝馬斯克用財富支持言論自由,並稱自己願意為此付出。活動影片後續也被被發布到馬斯克的X平台帳號中。許多參加者表示,在馬斯克宣布贈送100萬美元之前,他們就已經報名參加了這次活動。他們對於馬斯克可能進入川普政府擔任職位一事並不會感到憂心,甚至認為馬斯克在為那些「感覺自己權利被剝奪」的美國人而戰。有人甚至將馬斯克比作當代「東尼·史塔克(Tony Stark)」。
日灑百萬美元疑涉賄 賓州州長提醒執法機關「注意馬斯克」
美國科技富豪馬斯克(Elon Musk)為了吸引選民支持共和黨籍總統候選人川普,於賓夕法尼亞州的哈里斯堡(Harrisburg)舉辦挺川普的集會中,宣佈每日抽選一名簽署其請願書的登記選民贈送100萬美元,直至總統選舉日為止。賓夕法尼亞州州長夏皮羅(Josh Shapiro)對此表示擔憂,並呼籲執法部門展開調查,認為馬斯克的做法可能違反選舉相關法律。綜合外媒報導指出,目前馬斯克已經在19日當天將100萬美元的支票交付給第一位幸運兒。但夏皮羅於20日在NBC節目《會見媒體》(Meet the Press)中表示,向登記的選民發放金錢,是件「值得關注的問題」,應該受到法律的檢視。除此之外,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的社群帳號也提到,馬斯克於20日在匹茲堡(Pittsburgh)的另一個活動中,向一名女性與會者遞交第二張100萬美元的支票。根據該請願書內容,參與者必須簽署支持言論自由和持有武器權利,並必須是居住於七個搖擺州之一的登記選民,這些州包括亞利桑那州、喬治亞州、密西根州、內華達州、北卡羅來納州、賓夕法尼亞州和威斯康辛州。除了每日贈送一百萬美元之外,請願書還向每位簽署的賓夕法尼亞州登記選民提供100美元的獎勵,並為推薦他人簽署的登記選民提供100美元。馬斯克如此撒錢的行為引起外界不少關注,許多選舉法專家認為,馬斯克此舉可能違反聯邦選舉法的相關規定。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法學教授哈森(Rick Hasen)表示,聯邦法律明文規定,不得向選民支付或提供任何形式的報酬,以促使其投票或登記,這可能構成賄選行為。根據美國司法部選舉犯罪手冊,任何為選民登記或投票支付報酬的行為,都可能面臨最高一萬美元的罰款或最多五年的監禁。馬斯克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Super PAC)目前已將簽署請願書作為參加其主講集會的優先條件,而集會的目標之一就是為川普拉票。夏皮羅強調,他對馬斯克的行為表示擔憂,但是擔憂法律層面上的問題,而非馬斯克與自己在的政治立場上的分歧。夏皮羅認為,馬斯克有權表達其支持川普的立場,但當巨額金錢流入政治領域時,必然會引起社會對其合法性的質疑。目前尚不清楚聯邦當局是否會對馬斯克的金錢支付行為進行調查,但哈森教授表示,聯邦當局可以選擇起訴馬斯克,或者對其發出警告,要求其停止向登記選民支付現金的行為。哈森認為,這些行為本質上構成了一種抽獎,而只有登記選民才有資格參與這樣的抽獎,這種做法顯然與聯邦選舉法律相違背。
82歲翁忽繼承竹市2筆千萬精華土地! 80年前登記姓名「寫錯字」險錯過
新竹市近年房價大漲,土地更是寸土寸金,不過市區有2筆逾35坪、價值逾千萬元的精華地段土地,自日據時代起就一直無人繼承,每年1萬元的地價稅稅單遲遲無法送達。新竹市稅務局比對超過千張的戶政資料,才發現是當初地主名字有「寫錯了1個字」,導致「找不到繼承人」。在稅務局人員鍥而不捨追查下,今年9月終於找到這位年已8旬的唯一繼承人,完成一場「超級尋人任務」。新竹市稅務局局長蘇蔚芳表示,這筆登記為「王阿城」(化名)的土地,不論依土地謄本上登載日據時代門牌地址,或戶政資料之姓名及地址比對,皆查無此人。從土地共有人方向著手,但依王家祖譜逐一核對,發現「王阿城」與祖譜一位伯公輩「王阿成」姓名相近,又是同年出生,早年遷居花東,有1名養女,曾居住新竹地址亦與地政事務所記載地址相符。種種跡象顯示「王阿城」正確姓名應為「王阿成」,誤會是因早期土地總登記時,誤將「成」登載為「城」,而移居花東的後輩不知祖先在新竹留有土地,是以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然而在確認身份要辦理繼承時,又發現「王阿成」的養女已離世,育有3男3女合計6位子女,土地該由誰來繼承?新竹市稅務局說明,「王阿成」於昭和19年(民國33年)死亡,依「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繼承開始於台灣光復以前(民國34年10月24日以前),依光復前日據時期繼承習慣繼承,那時的養女對家產無繼承權,由在家男性直系卑親屬為繼承人,因養女所生之次男與三男於「王阿成」過世後才出生,不具繼承資格,而昭和17年(民國31年)出生,年僅2歲的長孫W男成為唯一繼承人。稅務局主動聯繫已高齡82歲的繼承人W男,告知阿公留下2筆新竹市區價值千萬元的土地,因阿公登記名字有誤,應依地籍清理條例相關規定,向新竹市地政事務所申請姓名更正登記再辦理繼承。W男一開始半信半疑,證實後又驚又喜,在稅務局協助下備齊相關證明文書,並經90天公告程序後,完成阿公姓名更正手續,於今年9月順利完成繼承登記。他事後特地親筆致信稅務局,對稅務人員詳盡而謹慎的長期調查、專業的態度,耐心且有效率地迅速回應等協助表示感謝。差點與千萬祖產錯身而過,這名繼承人事後特地親筆致信稅務局表示感謝。(圖/新竹市稅務局提供)據了解,該土地位處新竹市都市計畫區十字路口黃金三角窗,緊臨千坪大公園,附近商店、銀行林立,因遍尋不著所有權人,獨缺這一塊,無法整體開發運用。完成祖產繼承後,土地更能有效利用,依據目前實價登錄,至少可以逾千萬元賣出。稅務局計算,如113年出售約需繳180萬元土地增值稅,另外,繼承土地早在日據時期取得,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土地交易所得「免納」所得稅,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仍有近千萬元,繼承人非常開心地說,冥冥之中有來自阿公的保佑,庇蔭後代子孫,帶來厚禮,心存感恩。蘇蔚芳表示,此案歷經3年終於順利找到遠在花東的唯一繼承人,主要是稅務同仁鍥而不捨、突破困境,結合花東地區戶政、地政跨機關跨縣市合作,設法還原80年前的真相,幫民眾尋回千萬元的祖產,同時增裕市庫,創造雙贏。
無照補習班2/雲門舞團也挨罰!避開消防安檢、防狼規定 危險教室藏全台
全台最大薩克斯風音樂教室「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長期對外招生並累積超過2000名學員,如今卻遭控其未依教育法規登記立案,躲過消防安檢、空間使用規定等層層審核,將學員安全置於隱憂之中,而此類的「危險才藝教室」而藏身全台,知情人士則盼主管機關加強審查,別待意外發生再來亡羊補牢。根據教育部<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補習班立案須由設立人向地方政府申請,所備資料除計畫書、課程內容、進度科目表外,還得有負責人的學經歷和身分證明文件,消防安檢更是一大難關。根據規定,設立人要提供班舍核准作為補習班使用用途之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平面圖及消防安全設備平面圖,並得標明教室面積、辦公室、安全及衛生設備。此外,地方政府須專案評估同一棟大樓建築安全、防火避難設備等,以限制補習班設立及其招收人數,每年3月底前還得依規定申報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更對狼師聘用有嚴格要求,一有不合格往往就得面臨罰款處罰,許多設立人叫苦連天,因而想盡辦法「鑽漏洞」。據了解,許多音樂教室會向地方政府文化部申請為「演藝團體」,而演藝團體立案簡單,只要填妥團址、負責人、表演項目與演出計畫,以書面申請即可成立,此後更猶如得到「無敵星星」,即使被檢舉無照經營也恐難以挨罰。補習班設立要通過種種消防法規與空間規定,米特卻「鑽漏洞」,以表演團體掩飾教學事實。(圖/翻攝米特薩克斯風教育學院臉書)成為演藝團體後,負責人便能稱出入學員為「團員」,進入教室並非上課,而是來「團練」,從此改遵守《演藝團體輔導及管理自治條例》的規定,不受嚴格的補教法規拘束。而此類以表演團體包裝才藝教室的補習班可謂藏於全台,雲門舞集舞蹈教室2018年在新北市板橋區開設分館,未立案就已招收30名學員,遭新北市教育處重罰25萬元,知情人士則盼主管機關加強審查,找出隱身各縣市的「未爆彈」,還給學員們安全的學習空間。台北市教育局回應,米特是文化局核准立案之演藝團體,教育局日前接獲檢舉,指該業者疑似經營未立案補習班,並於8月20日會同文化局共同派員稽查,現場查有1名教師、5名學員進行薩克斯風吹奏練習。教育局已函請文化局督導查處。米特教室看來美輪美奐,實則未通過補習班設立的消防安檢,將學員安全置於隱憂中。(圖/翻攝米特薩克斯風教育學院臉書)文化局回應,8月29日已函請「MIT 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限期提供決算書、業務執行報告、團員名冊等營運資料,但因該團體繳交資料尚需補件,已督促於10月15日前提供,將待團體營運文件收齊並審閱後,決定是否符合北市演藝團體設立目的,有無經營與設立目的無關之業務,如有違反「臺北市演藝團體輔導及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則依第13條規定辦理,依規定廢止許可登記證。此外,涉及補習教育屬教育局權管,文化局也函請米特如欲經營補習教育,可向教育局辦理登記立案。而記者14日和15日致電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工作人員則稱負責人不在辦公室,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無照補習班1/料理女王、脊椎達人都曾學藝 最大薩克斯風教室竟未立案
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是台灣目前最大的薩克斯風表演團體,其學員超過2000人,更曾獲得文化部支持,拿到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補助的百萬元,而該團體長期對外招生,其表演教室竟未在教育局立案,相當於是無照補習班,也未通過消防安檢與空間審核,將學員安全置於隱憂中。10月初下午,記者造訪位於羅斯福路巷弄內的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其中的一間表演教室就設置路邊,年輕的老師帶領著數位年約半百的學員吹奏,其悠揚音符連教室外都能隱約聽見。「我們現在每週大概有30個班,多半是10人以內小班,學員皆是成人。」米特的工作人員表示,授課老師多為留學歸來,60分鐘便可以教導零基礎學員學會一首世界名曲,為期2個月的課程結束後就能登上表演舞台。而零基礎班每堂90分鐘、一期8堂,學費則是8500元到一萬元,租借樂器每月3600元,如在授課時間之外還想使用教室,則得另外支付鐘點費,成人的音樂之路道阻且長,每一步都需要新台幣相助。米特除教學外,也提供薩克斯風租借和販售,每期學費加樂器租借費動輒破萬元。(圖/本刊攝影組)據了解,米特於2013年成立,由團長陳冠文號召12位留學自歐美歸國的青年演奏家組成,該團自詡背負「提升臺灣古典薩克斯風之國際能見度、推廣薩克斯風重奏的使命」,每年舉辦多場表演外,還邀請國外知名音樂家來台交流。米特也得到官方認可,疫情期間在文化部支持下,以線上音樂廳演奏獻給醫護人員,連續數年被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認證為「Taiwan Top演藝團隊」並得到補助,在2020年與2023年還分別拿到 130萬元和100萬元經費。而外界對米特的肯定不斷,米特更成為台灣最大的薩克斯風表演團體,也公然對外招生,至今已累積超過2000名學員,「脊椎保健達人」鄭雲龍、「料理女王」陸巧因、植牙學會理事長黃斌洋和「微笑主廚」微微蔡都曾在此學藝,米特並未依法在教育局立案。根據臺北市短期補習班查詢系統,不論是用團名、羅斯福路或英文名字等關鍵字搜尋,結果都是無相關結果,廢止註銷名冊中也無任何紀錄,自然沒有違規紀錄公告,等同不受教育局管轄。米特的商業登記更完美的避開了自己引以為傲的教育事業,其所營項目包括樂器製造、批發和零售,以及藝文服務、演藝活動、音樂展演空間等,也因而該團體僅在文化局登記演藝團體,不受補習班立案的種種法規限制。米特主打成人教學,號稱60分鐘便可以教導零基礎學員學會一首世界名曲,並提供成果發表會舞台,讓有意學習薩克斯風者趨之若鶩。(圖/翻攝米特薩克斯風教育學院臉書)而補習班立案規則繁複,包括消防安檢和使用空間都有明文規定,目的是為了保證班內學員的安全,米特此舉相當於鑽法律漏洞,倘若有意外發生,後果恐將不堪設想,知情人士則盼教育單位能對類似的音樂教室加強查緝,別待悲劇發生再來亡羊補牢。台北市教育局回應,米特是文化局核准立案之演藝團體,教育局日前接獲檢舉,指該業者疑似經營未立案補習班,並於8月20日會同文化局共同派員稽查,現場查有1名教師、5名學員進行薩克斯風吹奏練習。教育局已函請文化局督導查處。記者14日和15日致電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工作人員則稱負責人不在辦公室,至截稿前未獲回應。文化局回應,8月29日已函請「MIT 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限期提供決算書、業務執行報告、團員名冊等營運資料,但因該團體繳交資料尚需補件,已督促於10月15日前提供,將待團體營運文件收齊並審閱後,決定是否符合北市演藝團體設立目的,有無經營與設立目的無關之業務,如有違反「臺北市演藝團體輔導及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則依第13條規定辦理,依規定廢止許可登記證。此外,涉及補習教育屬教育局權管,文化局也函請米特如欲經營補習教育,可向教育局辦理登記立案。陸巧因則透過經紀人回應,表示當初是受朋友邀請前往體驗,並沒有實際加入成為學員,對於立案與否同樣並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