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文規定
」 中國 教育部 行政院 台北市 賴清德12綠委籲《國土計畫法》延後上路 蔡易餘:再跟人民多解釋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陳冠廷、王美惠、陳秀寳、陳素月、黃秀芳、劉建國、陳亭妃、許智傑、陳俊宇、莊瑞雄、林岱樺等12人,今(20日)在立法院舉行「《國土計畫法》 展延、溝通、再上路」記者會指出,《國土計畫法》原訂於2025年4月上路,但鑒於新北市等8個國民黨執政的地方政府,皆未如期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全國恐無法一致公告,另外又有民眾被假訊息誤解等,希望行政院內政部展延上路時間,待與縣市政府和民眾充分溝通後,再行上路。蔡易餘說,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天(21日)將審查「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希望行政院要多加溝通,也不要有任何的預設立場,「展延(上路)也是一條選擇」,因為到目前為止,很多民眾對於國土計畫法的上路充滿疑慮,這需要中央、地方政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等,跟人民做更多溝通跟解釋。明天委員會審查時,希望內政部、行政院考量多方意見,包括展延上路時間的訴求。劉建國認為,國土計畫法要在明年4月上路,這是「絕對不可能」,因為現行國土計畫法明文規定,必須要全國一併實施,但現在有8個縣市沒有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他說,大家都希望農業得以發展,但相關設施、設備都必須要到位,保障農民權益,而國土計畫法基本上已被相關地方政府妖魔化,但這件事情應該是要朝正向發展。陳亭妃指出,《國土計畫法》是在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代三讀通過,最高的標準與原則是要讓國家更好,但討論國土計畫法時,已經被政治化,甚至很多縣市用政治力做抵制。另外也因為資訊的落差及無法被透明,導致農民無法得到正確訊息,甚至各縣市政府的承辦人員,得到的資訊不一致、法令見解也不一致,如果這樣造成人民對國土計畫法有所誤解,她認為國土計畫法應該緩下來,讓所有單位溝通清楚,不要讓有心人做政治操作,這樣非農民之福。莊瑞雄說,《國土計畫法》管控全國78%非都市土地,可劃分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與城鄉發展四大功能分區,各具使用限制。而該法中又限制每五年通盤檢討,才能調整分區,現在倉皇上路恐影響城市發展規劃,適得其反。許智傑、陳冠廷、陳秀寳、陳素月、黃秀芳、王美惠、陳俊宇皆共同呼籲,行政院應考慮多方意見,不要堅持己見,有多一點時間跟民眾溝通,將展延作為一個可能的選項。
未經許可擅拿保管手機!導師氣到「膝蓋壓胸制伏」2高中生躺地慘況曝
校園又爆管教過當!桃園市某私立高中7日發生一起師生衝突事件,有2名學生趁著運動會期間,私自擅拿「依校規定」被保管的手機,導師發現後隨即與學生爆發激烈口角,一時情緒失控竟將學生強壓在地制伏,現場宛如上演警匪犯罪片。對此,校方也回應了。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黑色豪門企業」PO出影片,發文表示「XX高中老師爆打學生」,從畫面中可見,導師將一名男學生壓制在地數秒後,隨即起身教訓另一名男學生,他先是抓住學生脖子將對方狠甩在地,接著用同樣招數以「膝蓋壓胸」箝制,擒拿手法相當俐落。影片曝光後,網友看法兩極,部分人認為是學生有錯在先,「在校就明文規定,到校手機就要集中保管了,學生私自拿取未經老師同意,就是學生的問題!」、「偷拿手機還要跟老師起爭執,送去烏克蘭當砲灰好了」、「老師錯在沒有痛扁學生」、「現在的學生總喜歡把老師逼成這樣」、「支持老師,不教訓一下,難怪越來越多行為偏差的少年家」、「該道歉的是學生吧?」不過,也有人質疑老師不當管教,「摔角手嗎?反對校園暴力!」、「老師可以用暴力壓制學生嗎」、「是老師還是流氓?學生該提告告傷害罪」、「側摔、膝蓋壓頭,這怎麼感覺像是在格鬥,太過了。」對此,校方回應,師生3人與家長經溝通協調後,雙方已達成共識,導師也已當面致歉,後續學生及老師將分別依照輔導管教及獎懲規定進行檢討。
金門取締三無船翻覆事件 監察院糾正海巡署
海巡署今年2月在金門海域取締三無船越界過程,發生漁船翻覆事故,因疑未全程蒐證錄影而引發責任釐清爭議,監察院11日公布監察委員賴鼎銘、郭文東及浦忠調查報告,指出海巡署在取締過程中明確違反「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等諸多規範,核有重大違失,依法糾正海巡署。。監察委員賴鼎銘、郭文東及浦忠成指出,「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岸、海聯合勤務巡防區指揮部勤指中心實施計畫」及「海岸巡防機關狀況通報作業程序」對於全程蒐證及通報都有明文規定,但海巡署於本案卻沒有確實進行錄影蒐證及通報,已明顯違反多項規定。另外,監察委員也發現本案CP艇是單獨執勤,未遵循子母艇共勤原則;調查委員指出海巡署在管理層面難辭其咎,導致本案責任無法釐清、事實難以還原、正當執法反遭挑戰,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11月7日審議通過糾正案及調查報告。監委調查發現,海巡署當初採購CP艇時,每艇配有4具密錄器,惟111年行政院檢討汰換大陸廠牌產品時予以封存而未及時籌補,形成蒐證裝備空窗,而該署配賦之手持錄影機不適用於海上緊追,導致值勤人員根本無從落實執法作業規範,陷第一線執法同仁於危安風險之中,亦有違失。此外,本案值勤同仁未以無線電進行通報雖有其疏失,但經查海巡署相關通報規定散見於諸多規範之中,實務上不易落實執行,該署對通報作業相關規定之可行性宜予通盤檢討。調查監委指出,金門地檢署雖對本案已於今年8月15日為不起訴處分,惟海巡署處於兩岸灰色衝突的第一線,實應積極檢討規定、基層裝備及紀律等等行政層面問題,俾降低執法爭議以維護國家安全及主權。
聊遺囑看人生/姐逝遺產欲給相依為命妹妹 離家改嫁母親卻說她要全拿
小瑛上個月來遺囑協會做法律諮詢,她的故事有點坎坷,也令人感傷。她父母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當年她母親外遇,所以母親不要小孩,不要財產,毅然的選擇跟了另一個男人,而母親離開家庭後,就再也沒有和小瑛一家人聯繫過,母親這個概念對她來說,是陌生的,遙遠的。也因此,小瑛和姊姊二人從小是跟著父親長大的,她父親在一家工廠上班,錢賺得雖不多,但是個好爸爸,只可惜爸爸也在她國中時就因意外過世了,所以小瑛的姐姐從高中起就開始讀夜間部,白天打工,晚上上課,一人身兼父職母職,照顧小瑛長大。小瑛知道姊姊對自己的付出,因此對姐姐也是非常尊敬,因為在小瑛心中,這位姊姊就等於是自己的爸爸和媽媽一樣,兩人感情一直很好,到了小瑛出社會之後,兩人的感情都還是很好。小瑛的姊姊為了照顧小瑛,犧牲很多,一直未婚,但命運弄人,小瑛姊姊一年多前就檢出第四期肺腺癌,醫生告訴她們姊妹,時間最多僅有半年,七個月之後,小瑛姐姐就過世了。小瑛姐姐過世前,有和小瑛談到遺產的問題,不過小瑛姐姐那時候認為,她在世上只有小瑛一個親人,她或許已經忘記自己還有一個母親,又或是不確定自己的母親還活在世上,所以也沒想太多,也沒有立遺囑,姐姐很單純的認為她將來的遺產應該都是小瑛的,所以最後在沒有立遺囑的狀況下離世了。小瑛沒想到不久之後,她這位從小就拋棄她們的母親,不知從何處知道這個消息,居然出現了,而且母親表明是小瑛姐姐的合法繼承人,要求將姐姐的遺產全部交給她。小瑛完全不能接受眼前這位陌生人,是從小就拋棄她們姊妹的母親,這個從來沒有盡過一天扶養義務的母親,居然可以繼承姐姐的遺產,而且繼承順位還優先在她之前。聽了小瑛的故事之後,我很為她難過,但若依據台灣現行的法律,恐怕難以為小瑛找到正義,但透過她的案例,希望能讓更多人了解遇到類似狀況的處理方法。首先,她的母親是否為繼承人呢?這點答案是肯定的。因為依民法第1138條之規定,在血親繼承人的順位部分,父母的繼承順位是優先於兄弟姊妹。也就是說,因小瑛姊姊無子女,所以當小瑛的母親還在世時,小瑛姊姊遺產的繼承人就是母親,小瑛和姐姐兩人當時未確認母親是否仍在世,這一點可以說是錯誤的第一步。那麼小瑛的母親沒有盡到母親的照顧責任,是否會影響她的繼承權呢?這是個值得深思討論的話題。首先,台灣法令並未明文規定,未盡扶養義務的父母或是子女是否會影響其繼承權,因此他們的繼承權原則上並不會受影響。但這一點,在中國大陸的繼承法卻有一條規定,就是「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因此,如果小瑛的事情是發生在中國大陸,那麼小瑛只要證明母親並未盡扶養義務,那母親就不可以要求繼承。從合理性來看,不論是父母對子女或是子女對父母,既然生前不盡扶養義務,等對方過世之後卻可以跳出來主張繼承,的確是不合理,因此中國大陸的立法可以當作我們修法的參考。但在修法之前,如果有類似情形的人,要如何破解這種狀況呢?答案是預立遺囑,並用遺囑剝奪對方的繼承權。雖然剝奪繼承,法律上未規定一定要用遺囑,但因為遺囑的做成有嚴格規定,容易舉證,所以建議有小瑛姐姐這種狀況的人,可以利用遺囑方式,並在遺囑中敘明事實,以對方未盡扶養義務,已屬「重大虐待」為由,剝奪其繼承權,這在台灣法院是允許的(最高法院74年度台上字第1870號民判)。不過,是否可以剝奪繼承權,也並非由被繼承人說了算,或許當年小瑛的母親離家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因此最終是否可以剝奪繼承權,常須由法院判決確認,為了預防日後剝奪繼承權訴訟失敗風險,因此建議最好在遺囑中另預先記載,如無法剝奪時,則僅給予最低特留分,然後將其餘財產保留給自己想要照顧的人,這種遺囑記載方式,才是最保險的作法。以本案為例,若小瑛的姐姐當時有預立遺囑,且有像上面所說的記載,萬一法院認定母親的繼承權還在,那麼最壞的結果,也只是僅需要給母親特留分而已,而不是遺產的全部。望著失望難過的小瑛,我也愛莫能助,如果她和姊姊能早一點來協會尋求幫助,或許結局就不一樣了。祝福小瑛,希望她早日振作重新出發,在天堂的姐姐一定也是這樣期待著。台灣遺囑協會為公益性團體,每月定期開設「預立一份幸福遺囑」課程,免費教導民眾正確預立遺囑,歡迎踴躍報名,出席者並贈送遺囑精美套組一份。113年11月份課程報名時間:11月1日中午12點開放報名報名請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
總預算拉鋸1/為禁伐補償找下台階 藍營接受以預備金支付
國民黨與民眾黨在立法院以未編足「禁伐補償」公務預算為由,要求行政院送審的明年度政府總預算退回重編,在立法院長韓國瑜引導下,朝野黨團達成共識,預計在11月1日及5日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及相關部會前往立法院,說明明年度總預算與前瞻計畫特別預算的編制過程,並接受質詢。雖藍營已不堅持重編預算,透露可讓政院動用預備金支付,但綠營認為,只要能付得出錢,預算要編在哪裡屬行政院的權力,主張要以原先規劃的綜發基金支應,不願開先例讓在野黨指導行政,本周能否藉卓到立院報告找到讓朝野雙方下台階的機會,仍有待執政黨高層決定。立法院六月三讀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修正案,將每年禁伐補償金由每公頃3萬元提高至6萬元。不過,行政院將明年度總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審查時,在野立委卻發現,原民會未在預算中編足發放倍增補償金的預算,藍白立委因此聯手表決,將總預算案退回程序委員會,要求行政院重新編列。卓榮泰表示,若政府用原民會高達四成的預算去做單一補助,會排擠其他原住民權益,並指這種預算編列方式不合法、不合憲。原民會主委曾智勇(Ljaucu Zingrur)解釋,補償金倍增後,預計總額約有45億元,原民會編了28億元預算,另外可從「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綜發基金)調度17億元,足夠發放明年度的禁伐補償。立法院長韓國瑜、行政院長卓榮泰為化解總預算案僵局,10月11日邀藍綠白黨團幹部吃「和解飯」。(圖/翻攝自吳思瑤臉書)但藍白立委無法接受這種說法,認為既然已公布新法,行政院就該編列相關預算,否則就是違法,要求退回重編。朝野數度協商,韓國瑜與卓榮泰也請各黨黨團幹部吃了「和解飯」,卻一直無法解決此一僵局;韓國瑜在24日的政黨協商中,積極推動進程,最後擬定了協商結論,讓卓榮泰與相關部會赴立院報告預算編制過程並備詢,雖然不會依過去慣例在報告後直接把預算案送入委員會審查,但也提供行政院與在野立委「討價還價」的機會。朝野雙方對行政院該如何編列禁伐補償各有堅持,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蔡易餘指出,行政機關編列預算,屬於責任政治一環,《憲法》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財政收支劃分法》也明訂立法機關制定或修正法律時,若需增加財政負擔者,應事先籌妥經費或於立法時明文規定相對收入來源。他說,但禁伐補償修法時,行政機關當時沒有同意增加6萬元,只同意編列4萬元,剩餘的部分是否可用綜發基金,應先將預算付委再來討論。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中所規定的基金用途,並不包括禁伐補償金,因此行政院打算以綜發基金支付預算編列不足的2萬元,並不合法。他說,民主國家政府應當依法行政,國民黨立院團黨做為負責任的在野黨,當然不能允許政府公然違法。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不滿行政院未將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金全數編入公務預算,聯手表決把總預算案退回程序委員會,不予審查。(圖/記者黃鵬杰攝)「對預算法學者來說,退回預算是個假議題。」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研究所所長羅承宗說,這次以禁伐補償預算的問題卡住總預算,就法律制度面而言,理由並不充分,而且沒有法律依據。他說,朝野立委可以拿一本《預算法》,就算從頭翻到尾,也找不到任何「退回總預算」的規定。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在25日向卓榮泰喊話,與其繼續在「禁伐補償」問題上鑽牛角尖,想盡辦法鑽法律漏洞,還不如開大門走正路,趕快修正預算、動支預備金或是追加預算補足。藍營人士透露,國民黨立院黨團不堅持退回重編,能接受行政院動用預備金支應補償金,希望行政院能拿出誠意化解僵局。不過,綠營人士表示,一旦依照在野黨的要求編列預算,就算行政院要求在野黨承諾「下不為例」,但此例一開,在藍白聯手過半的情況下,政院將失去行政院財政規劃的自主權,讓在野黨透過立法權干涉執政權,也因此不能輕易退讓,仍堅持應循往例由綜發基金支付2萬。雙方各自劃下底線,屆時是否會各退一步,仍有待觀察。
違憲!國會改革法釋憲「總統不須到立院國情報告」 大法官認矮化元首
國會改革法案中最重要的項目之一,是立職法第 15-1條規定,立法院每年集會時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賴清德總統聲請釋憲,主張這樣的規定矮化總統作為國家元首的身分,改變憲法櫂力結構屬違憲,憲法法今(25日)判決違憲,判決之日起失效,總統不須去立院國情報告。憲法法庭認為,立法院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時,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亦無就其國情報告內容,對總統為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之權。立職法第15條之1第2項、第3項、第15條之2第1項規定,及同條第2項關於「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規定部分,暨第15條之4規定,其立法均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賴清德總統認為該法條規定總統除了定期到立院國情報告外,還規定立院可以隨時發動非常態性國情報告,讓立法院邀請總統到立法院報告的次數,可能比行政院長之施政報告更為頻繁;總統報告事項,從國家大政方針擴大到「重要政策議題 」 ,導致總統與行政院角色重疊,。總統稱,立職法有關總統國情報告之修法,矮化總統作為國家元首之身分,混淆總統與行政院之職櫂,還錯將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予以定期化、常態、 義務化、質 詢 化 ,使憲法中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之中央政府體制設計產:位移,改變憲法櫂力結構。此部分憲法法庭已裁定暫停適用,認為立法院於憲法未有明文規定下,逕於規範自身職權行使之法律中,課予總統義務,要求其應即時或限期回應立法委員之口頭或書面提問,因而產生是否逾越立法院職權分際,致有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之違憲疑義。
轉手賺600元 台中男「用亡父身分搶票」!下場慘了
台中一名張姓男子日前用已故父親的資料搶票,賺取600元價差,結果被警方盯上。台中地院審理後,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判張男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9000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張男明知法律明文規定不得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且明知父親已死亡,不得使用其父親之身分資料,竟基於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犯意及意圖獲取不法利益,以父親身分購買價格為4200元的「highlight'>2023輝葉按你王心凌SUGAR HIGH」演唱會門票2張。張男之後再以每張門票4500元價格出售予陳男,並要求對方匯款到其帳戶。張男收到錢後,以LINE通訊軟體將購票之身分證字號及超商取票碼傳送給陳男,獲得600元之不法利益。法官審理後認為,張男為圖賺取價差,冒用其已往生父親之個人資料,登入寬宏網路售票系統購得演唱會門票後,加價轉售牟利,足以生損害於寬宏網路售票平台對於訂票管理之正確性,且嚴重侵害消費者以合理價格參與藝文活動之權益,所為實有不該。法官表示,惟念張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本案獲利非高,暨其自陳之智識程度、職業、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9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要求母親每月給2萬養他到死!中風男打官司因「無血緣關係」遭駁回
南部一名男子阿明(化名),因中風後四肢無法行動,語言能力亦顯著降低,現已不能自行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他主張母親小美(化名)為優先順序的法定扶養義務人,應負起法定扶養義務,要求對方按月給付扶養費2萬3200元,直至他死亡為止。不過,法院裁定,由於親子鑑定報告證實,阿明非小美親生,判定駁回阿明的請求。全案可上訴。阿明提出,小美既為他的母親,亦是優先順序法定扶養義務人,對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的他,應負有法定扶養之義務,為此依民法第1114條第1項規定,請求小美按月給付扶養費,每月5日前應給予2萬3200元,直到他死亡之日為止。小美表示,她與阿明並無親子關係存在,且雙方前往醫院做過親子鑑定,報告明載「排除小美是阿明的親生母親」,認為阿明請求扶養費一事並無理由。判決書指出,按民法第1114條、第1115條、第1117條分別定有明文規定,下列親屬,互負扶養義務:1、直系血親相互間;2、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3、兄弟姊妹相互間;4、家長家屬相互間。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1、直系血親卑親屬;2、直系血親尊親屬;3、家長;4、兄弟姊妹;5、家屬;6、子婦及女婿;7、夫妻之父母;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若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案經法院審理,阿明主張2人為直系血親關係,並提出戶籍謄本供參,但小美抗辯2人並無血緣關係,也拿出醫院親子鑑定報告證實,故法官審酌,阿明請求小美給付扶養費,即屬無據,應予駁回。全案可上訴。聲請程序費用由阿明負擔。
推動校園電動車友善空間 王鴻薇籲教育部增設充電設施
大專院校電動車充電設備不足,為推動校園電車友善空間,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23日)早與教育部高教司大學經營及發展科科長賴冠瑋召開記者會,針對大專院校電動車充電設備不足,為推動電車友發聲。呼籲教育部應比照中央法規訂立相關辦法,要求一定比例充電設備,以友善電車使用族群權益。王鴻薇表示,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全國148所大專院校,電動車停車格僅有217格,等於一間學校平均不到兩個充電設備,甚至也曾有發生校園內車輛動彈不得的狀況,以政治大學為例,有1120個停車格卻連一個充電設備都沒有,其他像是陽明交通大學、師範大學等有登記電動車停車的校園,都沒有充電設備,如果考量到還有校外停車問題,充電設備可以說是僧多粥少。王鴻薇指出,事實上中央針對公共停車場也訂有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其中明文規定,公有路外停車場應該設置百分之二以上充電設施,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設置百分之一以上,建議教育部應該比照辦理,制訂一定比例,優先要求國立大專院校比照辦理。王鴻薇說道,目前各大專院校登記校內停車的電動車,登記總數約1367台,許多教授、同學都向她陳情,這樣的需求不該被忽視,也請同學們放心,教育部當已經給予正面回應,會盡快改善這樣的狀況。王鴻薇說明,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目前仍是國內主要政策之一,昨天台中市長盧秀燕也宣示,將優於上述的中央相關規定,為營造友善充電環境,自今年起逐年以每場停車場增加1%充電槍設置比例增設,未來目標將以每場10%以上比例廣設充電槍,優於中央制定設置比例,各部會也都應配合中央政策目標,向台中市看齊,提升國人充電便利性。
日灑百萬美元疑涉賄 賓州州長提醒執法機關「注意馬斯克」
美國科技富豪馬斯克(Elon Musk)為了吸引選民支持共和黨籍總統候選人川普,於賓夕法尼亞州的哈里斯堡(Harrisburg)舉辦挺川普的集會中,宣佈每日抽選一名簽署其請願書的登記選民贈送100萬美元,直至總統選舉日為止。賓夕法尼亞州州長夏皮羅(Josh Shapiro)對此表示擔憂,並呼籲執法部門展開調查,認為馬斯克的做法可能違反選舉相關法律。綜合外媒報導指出,目前馬斯克已經在19日當天將100萬美元的支票交付給第一位幸運兒。但夏皮羅於20日在NBC節目《會見媒體》(Meet the Press)中表示,向登記的選民發放金錢,是件「值得關注的問題」,應該受到法律的檢視。除此之外,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的社群帳號也提到,馬斯克於20日在匹茲堡(Pittsburgh)的另一個活動中,向一名女性與會者遞交第二張100萬美元的支票。根據該請願書內容,參與者必須簽署支持言論自由和持有武器權利,並必須是居住於七個搖擺州之一的登記選民,這些州包括亞利桑那州、喬治亞州、密西根州、內華達州、北卡羅來納州、賓夕法尼亞州和威斯康辛州。除了每日贈送一百萬美元之外,請願書還向每位簽署的賓夕法尼亞州登記選民提供100美元的獎勵,並為推薦他人簽署的登記選民提供100美元。馬斯克如此撒錢的行為引起外界不少關注,許多選舉法專家認為,馬斯克此舉可能違反聯邦選舉法的相關規定。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法學教授哈森(Rick Hasen)表示,聯邦法律明文規定,不得向選民支付或提供任何形式的報酬,以促使其投票或登記,這可能構成賄選行為。根據美國司法部選舉犯罪手冊,任何為選民登記或投票支付報酬的行為,都可能面臨最高一萬美元的罰款或最多五年的監禁。馬斯克的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Super PAC)目前已將簽署請願書作為參加其主講集會的優先條件,而集會的目標之一就是為川普拉票。夏皮羅強調,他對馬斯克的行為表示擔憂,但是擔憂法律層面上的問題,而非馬斯克與自己在的政治立場上的分歧。夏皮羅認為,馬斯克有權表達其支持川普的立場,但當巨額金錢流入政治領域時,必然會引起社會對其合法性的質疑。目前尚不清楚聯邦當局是否會對馬斯克的金錢支付行為進行調查,但哈森教授表示,聯邦當局可以選擇起訴馬斯克,或者對其發出警告,要求其停止向登記選民支付現金的行為。哈森認為,這些行為本質上構成了一種抽獎,而只有登記選民才有資格參與這樣的抽獎,這種做法顯然與聯邦選舉法律相違背。
無照補習班1/料理女王、脊椎達人都曾學藝 最大薩克斯風教室竟未立案
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是台灣目前最大的薩克斯風表演團體,其學員超過2000人,更曾獲得文化部支持,拿到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補助的百萬元,而該團體長期對外招生,其表演教室竟未在教育局立案,相當於是無照補習班,也未通過消防安檢與空間審核,將學員安全置於隱憂中。10月初下午,記者造訪位於羅斯福路巷弄內的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其中的一間表演教室就設置路邊,年輕的老師帶領著數位年約半百的學員吹奏,其悠揚音符連教室外都能隱約聽見。「我們現在每週大概有30個班,多半是10人以內小班,學員皆是成人。」米特的工作人員表示,授課老師多為留學歸來,60分鐘便可以教導零基礎學員學會一首世界名曲,為期2個月的課程結束後就能登上表演舞台。而零基礎班每堂90分鐘、一期8堂,學費則是8500元到一萬元,租借樂器每月3600元,如在授課時間之外還想使用教室,則得另外支付鐘點費,成人的音樂之路道阻且長,每一步都需要新台幣相助。米特除教學外,也提供薩克斯風租借和販售,每期學費加樂器租借費動輒破萬元。(圖/本刊攝影組)據了解,米特於2013年成立,由團長陳冠文號召12位留學自歐美歸國的青年演奏家組成,該團自詡背負「提升臺灣古典薩克斯風之國際能見度、推廣薩克斯風重奏的使命」,每年舉辦多場表演外,還邀請國外知名音樂家來台交流。米特也得到官方認可,疫情期間在文化部支持下,以線上音樂廳演奏獻給醫護人員,連續數年被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認證為「Taiwan Top演藝團隊」並得到補助,在2020年與2023年還分別拿到 130萬元和100萬元經費。而外界對米特的肯定不斷,米特更成為台灣最大的薩克斯風表演團體,也公然對外招生,至今已累積超過2000名學員,「脊椎保健達人」鄭雲龍、「料理女王」陸巧因、植牙學會理事長黃斌洋和「微笑主廚」微微蔡都曾在此學藝,米特並未依法在教育局立案。根據臺北市短期補習班查詢系統,不論是用團名、羅斯福路或英文名字等關鍵字搜尋,結果都是無相關結果,廢止註銷名冊中也無任何紀錄,自然沒有違規紀錄公告,等同不受教育局管轄。米特的商業登記更完美的避開了自己引以為傲的教育事業,其所營項目包括樂器製造、批發和零售,以及藝文服務、演藝活動、音樂展演空間等,也因而該團體僅在文化局登記演藝團體,不受補習班立案的種種法規限制。米特主打成人教學,號稱60分鐘便可以教導零基礎學員學會一首世界名曲,並提供成果發表會舞台,讓有意學習薩克斯風者趨之若鶩。(圖/翻攝米特薩克斯風教育學院臉書)而補習班立案規則繁複,包括消防安檢和使用空間都有明文規定,目的是為了保證班內學員的安全,米特此舉相當於鑽法律漏洞,倘若有意外發生,後果恐將不堪設想,知情人士則盼教育單位能對類似的音樂教室加強查緝,別待悲劇發生再來亡羊補牢。台北市教育局回應,米特是文化局核准立案之演藝團體,教育局日前接獲檢舉,指該業者疑似經營未立案補習班,並於8月20日會同文化局共同派員稽查,現場查有1名教師、5名學員進行薩克斯風吹奏練習。教育局已函請文化局督導查處。記者14日和15日致電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工作人員則稱負責人不在辦公室,至截稿前未獲回應。文化局回應,8月29日已函請「MIT 米特薩克斯風重奏團」限期提供決算書、業務執行報告、團員名冊等營運資料,但因該團體繳交資料尚需補件,已督促於10月15日前提供,將待團體營運文件收齊並審閱後,決定是否符合北市演藝團體設立目的,有無經營與設立目的無關之業務,如有違反「臺北市演藝團體輔導及管理自治條例」之規定,則依第13條規定辦理,依規定廢止許可登記證。此外,涉及補習教育屬教育局權管,文化局也函請米特如欲經營補習教育,可向教育局辦理登記立案。陸巧因則透過經紀人回應,表示當初是受朋友邀請前往體驗,並沒有實際加入成為學員,對於立案與否同樣並不清楚。
高雄搭計程車「開後車廂+10元」!美女主播一臉茫然 交通局回應了
前美女主播劉涵竹分享,在高雄搭計程車,結果被收10元開後車廂放行李的費用,讓她相當困惑。對此,高雄市交通局回應,此措施已於2021年公告取消。劉涵竹表示,第一次知道有這樣的規矩,原來在高雄跟台南,要計程車開後車廂放行李要加10元,心裡還是有點訝異。她透露,結束高雄工作要衝回台北趕下一場,自己提著行李、路邊攔計程車,下車時車資是240元,給了250元,司機把行李箱拿下車後轉頭要走,「我說你還沒找錢,他說在高雄開後車廂要加10元,是你們台北人不知道。」劉涵竹指出,因為要趕高鐵不想多花時間爭論,但其實自己也是高雄人,「拜託我其實是高雄人好嗎?從沒付過這種錢,不要唬弄外地人,這不是10塊錢的問題,而是被坑的感覺,一上高鐵用手機查才知道,哇!他說的是真的,台南也是有明文規定。」劉涵竹說,「我後來想想,很多計程車司機是老人家,幫乘客彎腰扛行李上下車難免傷筋骨,多給服務費也是說的過去,畢竟他收取的是跳表車資,大可以後車廂彈開,叫我們自己扛,這時我就心存感激,好在這麼多年來我遇到的司機都沒收10元。」針對開後車廂收10元,高雄市交通局回應,此措施已於2021年公告取消,若駕駛有未依規定之行為,乘客可提供司機資訊,查證屬實,將依法處9000元到9萬元罰鍰。
「師資是最核心的軟實力」 范雲盼行政院協助人和錢解決教師荒危機
據教育部統計,近十年(101-111年),每年成功取得教師證後擔任正式教師及公校代理教師的比率,從69.1%下滑至57.5%。今日民進黨立委范雲在立法院質詢時表示,「師資是最核心的軟實力」,再好的政見,都需要教師投入更多,沒有給教師更多的支持,是目前很大的一個危機,盼行政院協助人和錢,解決教師荒危機。范雲指出,教育部在去年發生時說是過渡期,是代理教師荒,但據研究發現不是代理教師荒,因為今年仍有缺人問題。以北市為例,去年甄正式教師缺79人,而今年缺更大,是183人,也正是因為正式教師甄不到人才會去甄代理教師,代理教師制度原本是因為有人懷孕或照顧假,卻因為制度變成補正式教師,而跟國教署請教過後發現國教署與教育部沒有真的了解這問題。范雲續指,教育部一直覺得有教師資格很多、一直在培訓,據她統計,願意考教師的人只剩下三分之一,有66%有師培取得資格,但卻連去應聘都不願意。范雲結合幾大教師會跟教師工會,對教師荒提出五大原因:第一,108課綱給的全新備課支援少,她認為,108課綱方向是對的,但108課綱對師資要求能力更高,給的備課支援少。第二,對老師各項加給過低,不符合其耗費的心力,他多開一堂課卻沒得到更好的待遇。第三,行政繁重偏離教學專業,行政繁重有非常多原因,包括第四點,性平、霸凌頻傳,教師疲累;以及第五點,校園霸凌,不完美職場,不管是校長霸凌、主管霸凌,甚至有老師認為家長都在霸凌,是很不友善的職場。范雲說,針對賴清德總統政見,她都很認同,但針對如何達到多元均優的教育環境,以她當大學老師超過10年,「師資是最核心的軟實力」,如果教師荒,再好的政見,需要教師投入更多,但卻沒有給教師更多的支持,這是目前很大的一個危機。對此,范雲提出三個解方,請行政院協助人和錢。第一,新增設置行政專職人力;第二,提供108課綱務部專業師資;第三,調升教師鐘點費及教師薪資。范雲認為,這三點都不是教育部可以單獨完成的,都需院長支持,盼院長可以協助支持人跟錢。行政院長卓榮泰對此回應,教育的預算,雖然不是憲法的明文規定,但在編列23%這數字,是一直長年在達到這個目標,並且在教育預算中,有很大比例是在人事預算方面,而對於委員提出的部分,行政院願意誠懇地檢討,在現有制度下,做合理的調整。
年輕夫妻賣嬰!2月嬰兒以6罐裝啤酒和3萬現金 直接賣給陌生人
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但為何卻有人,敢狠心將剛出生的孩子「賣掉換錢」,在美國阿肯色州(Arkansas),就有一對年輕夫婦,試圖以約新台幣3.16萬元現金和一組6罐裝啤酒的「價格」,將他們剛出生兩個月的嬰兒,賣給一名陌生男子而遭到逮捕。根據《福斯新聞》等美媒報導,這起荒謬的販賣嬰兒事件,發生在阿肯色州的露營區,這對分別是21歲的厄本(Darien Urban)和20歲的埃勒斯(Shalene Ehlers)夫妻,試圖以1000美元,約新台幣3.16萬元現金和一組6罐裝啤酒的「價格」,將剛出生兩個月的嬰兒,賣給一名陌生男子而遭到逮捕。正起事件會曝光,是因為阿肯色州露營區管理員主動向警方通報,他們在本月21日打電話通知警局,指控這對年輕夫婦,試圖以現金「賣掉」自己的嬰兒,甚至還簽了一份內容極為離譜的聲明,文中除了明文規定售價,還不允許改變主意,並表示不會嘗試聯繫嬰兒。根據營區內的目擊者的表示,厄本和埃勒斯一開始與鄰居索討啤酒失敗後,竟答應這位露營車的車主,將嬰兒交給對方一晚,藉此換取6罐啤酒,而這名車主本身是名酒鬼。帶走嬰兒的車主,隨後又聯繫另一輛露營車的車主馬丁(Cody Nathaniel Martin),並由對方出面和這對夫妻檔談判,才有後面那份1000美元的交換聲明。警局接獲通報後,隨即派人前往露營區搜查,不只找到被販賣的嬰兒,還拘捕這對失職的年輕父母。由於嬰兒身上散發出強烈的氨味和糞便味,尿布也很髒。警方第一時間判定嬰兒需要醫療照護,隨即請救護車送醫處理。根據報導,馬丁事後向警方坦承,自己確實有擬定合約,也確實準備寫一張支票給對方,但所有事情都還未發生、警察就上門調查。馬丁同時表示,埃勒斯曾向他抱怨要同時養3條狗和嬰兒很困難,所有才萌生轉賣孩子的念頭。事實上,這對夫妻早在2023年,就曾在募資平台GoFundMe上訴苦,希望網友能支援他們,幫忙撫養剛出生的嬰兒。CTWANT 提醒您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阿肯色州年輕夫妻竟以1000美元與6罐啤酒,試圖賣掉親生骨肉。(圖/翻攝自X )
東海女大生被撞「第一時間還活著」 司機補油門輾斷頭:怕壓到她
台中市22日晚間發生死亡車禍,2名東海女大生穿越斑馬線時,遭到巨業客運施姓司機撞上,導致20歲林姓女大生身亡。家屬更痛訴,案發當下林女並未死亡,原本只被公車輾斷手臂,而施男雖下車查看,但疑似沒發現壓到人,隨即又踩下油門,結果釀成悲劇。施男24日中午在妻子和客運人員陪同下,前往林女靈堂下跪道歉,林母質問施,同行王姓學姊看到林女第一時間還活著,被公車壓斷手臂,大叫「好痛、救命!」王姓學姊朝施男大喊「撞到我同學了」,但施男下車查看,沒有任何急救措施,立刻回車上撥打電話,接著又踩油門前進,造成林女身亡。林母表示,她一直以為女兒是被撞到、輾進車尾而死,如果是這樣就自認倒楣,但經由王姓學姊得知,「女兒第一時間是活著的,只有手被壓到」,是因為施男又開動車子,林女才被硬生生壓過去斷頭。對此,施男解釋,他回車上移動車子,是因為怕壓到林女,打電話是想通知110,但沒有接通。林母生氣質問施男,是否向外界傳聞開大車的不明文規定,壓到人如果人沒爬起來,就是將被害者撞死少賠一點錢,施男連忙否認:「不是不是,客車跟貨車不一樣,貨車可能是這樣,客車我不會啦」,接著林母又說:「我相信你是憑著良心開客車,但為何當下可以失去理智、沒有去看我女兒」,施男則道歉「這是我的錯」。
遺囑成空?從三國託孤 看長榮接班內幕風暴
《三國演義》可說是最經典的歷史小說,不斷透過電視劇、電影翻拍,甚至作成遊戲,當中無數英雄人物和事蹟,早已深植人心,而諸葛亮又是《三國演義》中極具代表性的人物,其「智」、「忠」形象之鮮明,更是深受眾人喜愛,例如為人熟知「劉備白帝城託孤」,劉備在臨終前對諸葛亮說「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邦定國,終定大事。若嗣子可輔,則輔之;如其不才,君可自為成都之主。」(你的才華遠超過曹丕,必定能夠穩定國家,最終成就統一大業。如果劉禪有才能可以輔佐,那就輔佐他;如果他沒有才能,你可以自己做蜀國的君主),就落實劉備遺言的角度來看,說諸葛亮是劉備遺囑的遺囑執行人,一點都不為過。企業帝國的接班,謹慎的程度,實與國家領導人的接班,並無二致,正是因為如此,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臨終前,找來曾經信任的下屬-劉孟芬代寫遺囑、柯麗卿、吳界源及戴錦銓等人擔任遺囑見證人,而遺囑上寫著:「柯麗卿次席副總裁、謝志堅次席副總裁及林榮華副總裁,要多多指導四子張國煒」、「百年之後的未來接班人為:四子張國煒接任集團總裁」、「所有副總裁們要一起共同協助,讓四子張國煒能順利接任集團總裁,也多多指導孫輩們的經營能力,公司業務要正常運作,所有員工不因本人辭世而有所懈念」,並再指定柯麗卿、劉孟芬、吳界源及戴錦銓等4人為遺囑執行人。然而,對照大房長子張國華對外宣稱4位遺囑執行人早於2016年3月24日依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章程規定,一致同意並指定其擔任常任董事(Permanent Director)及常任總經理(Permanent President),以及日前長榮海運小股東主張長榮海運因與不具有合法代表權之巴拿馬長榮代表人簽署相關交易合約,對長榮海運全體董事提出非常規交易罪及特別背信罪刑事告訴等事實來看,柯麗卿、劉孟芬、吳界源及戴錦銓等4人是否有依照已故張榮發的遺願,共同協助「四子張國煒接任集團總裁」,「讓四子張國煒順利接任集團總裁」、有無忠實執行張榮發的遺囑?已無需贅述,其中恩怨情仇是非曲直,誠待法院釐清。有趣的是,當遺囑執行人未忠實執行遺囑任務時,誰可以主張權利受損?依照民法第1209條、第1211條,遺囑人得以遺囑指定遺囑執行人或委託他人指定,另外也可以由親屬會議選定或由利害關係人向法院聲請指定,因此,遺囑人與遺囑執行人間存有委任關係,應無疑義,然而,當遺囑生效時,遺囑人早已不在世,如何能主張權利?至於,遺囑執行人與繼承人間之法律關係為何,我國民法並未有明文規定,不過,司法實務上曾有判決認為,遺囑執行人畢竟係為他人處理事務,而遺產係屬於繼承人,故繼承人實際上雖未授與委任,遺囑執行人與繼承人間,實立於類似委任之關係,解釋上可類推適用關於委任之關係,因此依照司法判決之見解,遺囑執行人倘有違背受任之遺囑任務,繼承人應可基於民法委任關係對遺囑執行人主張債務不履行,並可對遺囑執行人提出刑法第342條背信罪之刑事告訴。上市櫃公司常因大股東繼承發生經營權變動,繼承過程中,公司當權派出現各種違反公司治理,甚至重大違法的情節,並非少見,但這已非單純大股東的家務事而已,影響所及的,更是公開發行公司數以萬計股東的權益,即便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找來四位信任的下屬擔任遺囑執行人,卻仍然衍生繼承風波以及各種違法,最後還是那句老話,「不是制度有問題,有問題的是執行制度的人。」
大同醫院換手經營 陳麗娜:這是不是圖利罪?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換手風波延燒,高雄市議員陳麗娜16日再提出質疑,市府將標案名稱「委外經營」改成「醫療服務合作案」,「這是不是圖利罪?檢調要不要像查柯文哲京華城一樣,好好出來調查一下?」陳麗娜表示,高雄市目前有9家市立醫院,其中這次加薪的民生、凱旋、中醫3家醫院是公辦公營,其他全部都是「委外經營」,也就是OT或ROT,包括委外給長庚的鳳山醫院也是如此。大同醫院現在也是委外經營,但這次衛生局辦理重新招標,卻打破常態慣例,突然將「委外經營」案改成「醫療服務合作」,使長庚未來得以成為大同醫院的合作醫療院所,而非委外經營。陳麗娜進一步說,仔細研究法規後,發現其中大有貓膩。原來依「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第4條第5款,明文規定如果「法人附設醫療機構達10家或一般病床總床數達5000床」,將不得申請設立或增設一般病床。這裡的總病床算法,包括本院、分院及受委託經營醫院。長庚在全國的總病房數早已到達5000床,如果大同醫院繼續採委外經營,受限於法令,長庚根本沒有投標資格。陳麗娜指出,招標前主動且頻繁接觸長庚,如今又臨時抽換標案,讓人不能不懷疑衛生局是否為了讓長庚符合投標資格,所以不惜鑽法令漏洞,為他們量身訂做解套方案?如果真是如此,那麼衛生局此舉是不是綁標行為?若為讓特定廠商符合投標資格而改標案,這是不是圖利罪?檢調要不要像查柯文哲京華城一樣,好好出來調查一下?對此,高雄市衛生局解釋,市立醫院責任不同於一般財團法人醫院,依法依規公開招標評選,符合高雄市市民需求為最終依歸。本案仍在評選「議約階段」,任何一方「借外力造謠抹黑干擾進行中程序」實為不宜。
屢勸不聽!男子飛機上抽電子煙 嘉檢聲請簡易判決
林姓男子8月搭乘立榮航空班機,從澎湖飛往嘉義的途中違規使用電子煙,經空服人員勸阻不聽,由於電子煙屬於干擾飛航物品,機組人員報警將其移送法辦,嘉義地檢署9日偵結,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向嘉義地院聲請簡易判決。嘉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指出,35歲林男於8月14日下午3時許,搭乘立榮航空航班,自澎湖機場飛往嘉義水上機場途中,於座位上使用電子煙,而航空公司明文規定飛行途中全程禁止使用電子煙等器材,否則可能干擾飛行。林男更無視空服員勸阻,警方於航班抵達嘉義水上機場後,到場逮捕林男,並查扣電子煙主機及煙彈,訊後將其依涉嫌違反民用航空法「航空器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規定送辦。
好市多飲料「帶10幾瓶子猛裝」!當事人被肉搜辯稱:消費者權益
美式賣場好市多(Costco)商品種類眾多,還有熟食區,每到假日賣場都大排長龍。近日有網友痛批,民眾竟在熟食區的飲料吧台瘋狂續杯,遭到工作人員制止也不聽。事後,當事人在臉書上回應「開放Buffet也開放外帶,又怕別人取用,這是他家(Costco)的問題。」一名網友在Dcard上發文指出,6日她到好市多中和店消費,看到有一名年約20歲左右的男子,瘋狂在吧台區裝飲料,「先不說他裝了幾瓶,從我吃飯坐下開始他就開始裝,至少裝了6瓶20分鐘多,工作人員走過來提醒後他又繼續裝了約2至3瓶。」男子的行為,令原PO嗤之以鼻,「真的這麼缺錢缺到想喝可樂成這樣嗎?在好市多偷飲料,被抓了還繼續裝,何必? 好荒唐。」貼文一出後,網友紛紛肉搜當事人臉書相關資料,當事人得知此事後,在臉書上作出回應,認為自己並沒有錯,強調自己有消費,「沒有明文規定不能一直一直裝飲料吧!好市多開放外帶又開放自助吧,我用他們提供的杯子去裝,更沒有明文規定,不能用他們的紙杯再外帶。」當事人直言這個是消費者權益,而且好市多還要辦會員卡才進入,堅持自己是用他們的杯子,再裝進自己所帶的瓶子,沒有違反規定。網友對於當事者的思維感到訝異,紛紛留言砲轟,「小時候偷飲料,老了偷子母車」、「你在現場把全部一次喝完才叫內用可以無限續杯,帶走就叫做外帶」、「會員費用提高,還有酸黃瓜洋蔥不能自己隨意加,都是你們這種人害的」、「飲料很貴嗎,幹嘛這麼可憐」、「奇文共賞,朝聖一下」、「人不要face,天下第一。」事實上,根據好市多規定,若在熟食區購買熱食,有些會附飲料,店員會提供盛裝用的專屬飲料杯,內用可以無限續杯。 若單買飲料,必須先到櫃台付錢,店員一樣會給盛裝用的紙杯,拿到紙杯後才能到飲料機裝取,禁用其他的杯子。當事人在臉書上發文回應,認為自己沒有錯。(圖/Dcard)
北市高中職身心假線上請 讓學生保有隱私
為照顧學生身心靈健康,全國高中職配合教育部政策,讓學生每學期有3天「身心調適假」。台北市教育局設計關懷小卡,幫助學生正確運用身心調適假,此外,學生也可透過線上系統請假保障隱私,不過,議員認為關懷小卡的提醒,恐讓學生產生罪惡感不敢請假,進入職場後沒有身心調適假,可能也會有適應不良狀況。教育部今年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加入身心調適假,但明文規定,每次請假必須以「半日」或「全日」為單位申請,且無需檢附證明文件,但學生在申請前需取得家長同意,學校也將定期向輔導單位報告學生請假情況,期中考及期末考期間不得請身心調適假,請假後將無法獲得全勤獎。經統計,北市自8月30日至9月2日,有4校、4名學生請身心調適假。教育局表示,為重視學生心理健康特別製作關懷小卡,羅列自我檢核項目,包括「情緒嚴重低落疲倦」、「課業壓力過重喘不過氣」、「被同儕孤立或排擠心情低落」、「對未來感到徬徨需要重整思緒」,提醒學生合理運用身心調適假,並非為享樂或逃避。教育局說明,當學生確定要請身心調適假,可透過校務行政系統及酷課App完成請假手續,不僅保障學生隱私,還能讓家長與學校即時掌握學生請假狀況,此外,學校可結合心理師入校資源,為學生提供免費心理諮詢。民進黨北市議員林延鳳指出,教育局發放關懷小卡讓學生了解請假用意,立意雖良善但方式有點過時,讓人聯想到過去軍中被詬病的「小卡文化」,關懷小卡提醒學生請身心調適假就沒有全勤,還要請假前確認自己「不是為了享樂或逃避學習責任」,可能令想請假但求好心切的學生產生罪惡感不敢請假。國民黨議員曾獻瑩認為,現在高中職學生如果很習慣請身心調適假,一旦進入沒有身心調適假的職場,恐會有適應不良狀況。台北市高職學生家長會聯合會蔡巧貴表示,身心調適假剛開始實施,仍需要一段時間觀察效果,目前北市每天都會統計各校學生上課人數,多數家長和老師皆有保持良好溝通,老師也會密切關注學生出席率和上課情況,因此不必過度擔心身心調適假會被學生當作不上課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