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科罰金
」 高虹安 高院 貪汙 助理費 北檢
華航駐越前經理A公款吃刑民全餐! 高院更一審判賠3600萬元
時任華航駐越南呂姓會計經理於2002年至2006年間作假帳,侵占30餘萬元的美金公款,換算成台幣約莫達1000餘萬元,最終被判刑10月定讞。不過,華航又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高等法院更一審後,判處呂需要賠償華航美金115萬餘元,換算成台幣約為3600萬元,全案可上訴。回顧整起事件,呂男於2006年10月間到2006年9月間至越南擔任會計經理,結果和2名越南籍員工作假帳被公司抓包,3人明明已經收到現金款項,卻仍在現金日報表上登載為「應收帳款」並將收取到的現金佔為己用。呂男為規避公司例行性查帳,會定期將現金補回,於2006年9月交接職務時呂男已經侵占852筆現金,超過30萬元美金。桃園地院一審判處呂男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全案定讞。華航也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40萬餘元的美金,士林地院一審認為呂男造成華航損失22萬餘元美金,呂男事後補償13萬餘元美金,且公司也在案發後扣下呂男11萬美金的退休金,判華航須賠償呂男78萬元的新台幣。高院二審改判呂男賠償約美金10萬元,但全案又經廢棄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為呂男導致華航的損害高達美金140萬餘元,經過兩相抵扣以後,改判呂男賠償華航美金115萬餘元,換算為新台幣約莫為3600萬元。
小玉狂做119人換臉A片!表悔意求從輕量刑被駁回 刑期6年4月確定
擁有百萬訂閱的YouTuber小玉過去因為利用AI深偽技術客製化台灣知名女性變臉色情片後,販售給網友,並藉此賺取1338萬元,其中受害者包括前立委高嘉瑜、立委黃捷、網紅白癡公主、奎丁等。最高法院於2024年5月判處小玉6年4月定讞,小玉提出抗告以後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小玉本名為朱玉宸,他在2021年2月起於社群平台X設立「台灣網紅挖面」帳號,合成知名藝人、網紅及政治人物的猥褻影片,採會員制販售牟利,並由助理莊炘睿負責蒐集被害人照片與影片後,再由小玉透過深偽技術將被害人的臉部與日本色情片結合後售出。檢警於2021年獲報以後搜索小玉的工作室與住家,並將小玉和莊炘睿帶回偵訊,並以30萬與5萬進行交保,全案於2022年3月偵結,檢方認定受害人高達119人,依照個資法、加重誹謗罪、妨害風化等罪嫌提起公訴。新北地院一審判處小玉5年6月,得易科罰金200萬5000元,莊炘睿3年8月,得易科罰金133萬元5000元,案經上訴以後,高等法院二審加重刑期,判處小玉5年、1年8月(得易科罰金),莊炘睿4年6月。案經上訴以後,最高法院於2024年5月駁回上訴定讞。全案定讞以後,小玉未繳納易科罰金,因此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主張深有悔意,請求法院能夠准予定刑於2年半至3年,給予從輕量刑的機會,但高等法院認為,其犯罪高達119次,行為屬數位性別暴力,被害人私密影像遭到散步,侵害不可替代且近乎不可回復法益侵害,因此定應執行6年4月,小玉不符抗告以後被最高法院駁回。
快訊/前甜心議員林穎孟控前夫家暴! 台北地院宣判拘役40日
時任台北市議員林穎孟過去曾和誠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致光擁有短暫的婚姻,為期9個月。由於婚姻中雙方常有爭執、肢體衝突,林女於去年提告對方傷害罪,原先不起訴但在她提出再議成功後,檢方於去年8月起訴林致光。台北地院歷經半年的審理以後,台北地院今(2月6日)宣判林致光犯違反保護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過去案件審理時,林穎孟解釋,過去不起訴是因為證據只有提供錄音檔而沒有影片,檢方認為兩人只是夫妻吵架,並沒有辦法判斷是不是真的有施暴的情形才會予以不起訴處分。此外,林穎孟更指控林致光收買媒體,製造輿論想要捏造事實汙衊她。當日庭上勘驗證據影像內容,內容為林穎孟和林致光的爭執過程,影片長達7分多鐘,而林穎孟表示從影片中可以看到林致光已經很習慣對於他人進行施暴,甚至把別人趕出家門,但影片中並無直接拍到林致光直接對林穎孟施暴的畫面。針對林穎孟的指控,林致光當時則表示「我完全沒有犯罪,也沒如同告訴人所說任何的行事」,並主張自己是家暴零容忍但若是以家暴之名獲取錢財或其他目的絕對不是社會所容許的,因為保護令保護的是真正需要保護的對象。林致光說,林穎孟對她反覆在3個地檢署提出告訴以後,目前已經有5個不起訴確定,原先士林地檢署也不起訴,一直到移至北檢以後才被起訴。但林致光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施暴,也沒有原告所提的行事,認為對方加油添醋,說法都是不實指控。
與姊姊關係不睦!她竟用Uber Eats寄2把刀恐嚇 下場曝光
北市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因與姊姊關係不佳,竟使用Uber Eats外送2把全新「主廚刀」寄到姊姊租屋處,害姊姊心生畏懼,趕緊報警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小美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判決書指出,小美因與姊姊心存嫌隙,在2024年12月某天下午,透過Uber Eats購買全新未拆封的2把主廚刀,並寄往姊姊租屋處,嚇得姊姊報警處理,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獲准。小美到案後辯稱,自己是在購買時不小心選錯地址,矢口否認犯行,而檢察官則依恐嚇罪嫌提起公訴。案經台北地院簡易庭審理,法官認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暴力罪」並無罰則,但小美的行為已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要件,應依法論罪科刑。合議庭審酌,小美未以理性方式解決紛爭,竟寄送2把主廚刀恐嚇姊姊,致姊姊心生畏懼,顯然欠缺情緒管理能力及法治觀念,所為實屬不該。法官考量小美於偵查及本院準備程序時均否認犯行,到該院審理時才坦承全部犯行,兼衡小美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加上迄今未與姊姊達成和解或取得其原諒,最終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小美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而主廚刀及紙袋均沒收。全案可上訴。
社運網紅翻車1/名作家捲性騷案!記恨教授拒洩密 造謠抹黑被判刑
畢業於中山大學社會系的自由作家劉珮瑄(原名:吳馨恩)在校時,因性騷和家暴案鬧上性平。當時她曾私下詢問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長陳美華有關性平案的調查詳情,但對方拒絕透露,劉珮瑄因而記恨,並多次透過臉書等社群媒體向外界指控A學生對其性騷擾,更謊稱陳美華是性平加害者且被送性平等語。今年29歲的劉珮瑄原名為吳馨恩,其在2024年6月畢業於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畢業以後的她,選擇繼續攻讀碩士,成功考進國立清華大學社會所。在性平和社會學領域頗有研究的她,過去經常投書至各大媒體,無論是網路媒體《風傳媒》、《關鍵評論網》,或各大學術期刊《文化研究》、《婦研縱橫》都有她走過的足跡。性格剛烈的劉珮瑄,過去因為投身社會倡議,所以經常在各大媒體版面出現,也曾因此吃上官司,如2015年10月10日,劉珮瑄和6名同行友人持美工刀等器具,在新北市永和區中正橋破壞數面國旗並遭警移送法辦,此案於2025年10月29日由高院宣判拘役15日。2024年12月中山大學社會系發出聲明表示,劉珮瑄對外界散播系上同學有性騷行為以及指陳美華老師為性騷共犯為不實訊息。(圖/翻攝中山大學社會系臉書)不過,令人意外的是,花費許多時間在鑽研、倡議性平議題的劉珮瑄,竟然也捲入了性騷案與家暴案件,甚至還因此不惜與培育她的中山大學社會系徹底決裂,其中連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長陳美華都深受其害。2024年12月6日,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系的一則聲明讓整件事情浮出水面,文中寫道,畢業於本系的劉姓女同學,對不特定人散播本系A同學對其有性騷擾的加害行為,並且本系陳美華老師和王宏仁老師也屢遭劉同學散播「協助性騷擾」、「被送性平」等嚴重扭曲事實的資訊。針對劉珮瑄的抹黑,中山大學社會系以及陳美華老師也沒有姑息,選擇提告並於一審拿下勝訴。(圖/翻攝中山大學社會系臉書)中山大學社會系聲明表示,陳美華教授向中山大學檢舉劉同學對本系A同學在網路平台的性騷擾案,全案啟動調查後認定劉同學的性騷擾案成立。其次,A同學也在同年5月提出保護令聲請,並於6月獲得法院核發保護令。最後,性平會也認定劉同學對陳美華、王宏仁2位老師的洩密指控不成立。針對劉珮瑄的栽贓抹黑,中山大學社會系以及陳美華老師也沒有姑息,後續委由律師向檢方進行提告,新竹地院於去年的12月19日審結此案,判處劉珮瑄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劉珮瑄表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驕傲,並解釋自己會稱陳美華為「共犯」是因為當時申訴性平案件時,對方未依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違反性平教育法22條。劉佩瑄說,我的共犯指涉的是「社會學中的制度性共犯」,是一種評價,而非法律所定義的「共犯」,但原審法官錯把評價當成事實描述。並強調自己沒有要退讓,因為對方構成行政違失被調查是事實,目前自己已經提出上訴。
社運網紅翻車2/劉珮瑄誣指性侵高喊:非常驕傲! 造謠黑歷史全曝光
自由作家劉珮瑄(原名:吳馨恩)就讀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系時涉性平案件及家暴案件,向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長陳美華教授探聽調查詳情被拒。自此之後,劉珮瑄便在各大臉書指稱陳美華為性侵共犯,甚至隨機寄信給中山大學在校生誣指陳美華協助性侵,並稱「對陳性侵共犯美華做的事情,我至今都非常驕傲」。新竹地院於2025年12月19日宣判,處劉珮瑄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劉珮瑄指控陳美華老師為性騷共犯,並在各個臉書社團上張貼此不實訊息,甚至隨機寄信給中山大學學生抹黑陳美華。(圖/翻攝翻攝捍衛家庭學生聯盟臉書)向陳美華老師探聽失敗以後,劉珮瑄分別在自己的臉書以及澳洲國立大學臉書等各大社群,公開控訴對方「一邊義正嚴辭講MeToo,自己涉案就刪留言。」、「你先處理自己的性平案件再說吧」甚至還謊稱對方「協助性侵女學生一案目前暖暖協會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協助提起告訴,地檢署正在偵辦」。劉珮瑄指控A同學對其性侵,實際上她當時疑似因為感情糾紛,持刀闖進對方的住家,引起對方困擾及恐慌。(圖/翻攝DCARD)除此之外,劉珮瑄還會隨機寄送電子信件給中山大學的學生以及利用研討會報名系統可自由輸入文字處,指控陳美華為性侵共犯,前後共計輸入21次。在經過多次的騷擾以後,陳美華老師決定不再姑息,在中山大學、中山大學社會系的協助下,委由律師對劉珮瑄進行提告。劉珮瑄在偵查中稱「我的言論符合刑法第311條之免責條件,告訴人是一個知名學者,她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在這種公共議題的倡議脈絡下,她的名譽本來就要有所退讓,我的這些手段只是不得不的手段」。此外,在新竹地院審理過程中,劉珮瑄則供稱,「我對本案所為非常驕傲,我做為性侵案犯罪的被害人,我當然會有情緒,會有報復的想法,我的動機是複雜,我有私怨成分也有公益成份」等語。當時劉珮瑄甚至在臉書上揚言要將對方電暈,並疑似說要毒害對方。(圖/翻攝捍衛家庭學生聯盟臉書)新竹地院認為,劉女所為已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審酌其學識甚高、智識成熟,僅因出於私怨而未以理性、合法的方式為之,接續散布貶抑告訴人陳美華名譽的文字,且始終否認犯行等,於2025年12月19日判處劉女拘役50日,可上訴。不過劉珮瑄的爭議並非只有這一樁,根據本刊調查,劉珮瑄在改名前曾指控一名吳男對其性侵,於2018年向桃園地檢署告發強制性交,同時劉珮瑄也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準備讓對方吃「刑民全餐」不料暫以失敗收場。刑事部分,案經檢察官偵辦以後,認定吳男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但劉珮瑄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後,由高檢署發回桃檢續查,但此案依然於2019年3月17日由檢方認定吳男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桃園地院認為,雙方於2016年7月24日凌晨發生性行為以後,同日上、下午仍一同出遊,並參加演講活動,倘若被迫發生性行為,理應會有排斥、遠離或報警、驗傷反應,但劉珮瑄當下卻以無交通工具為由,請被告載其至講座現場,不符合被害人通常反應且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劉女的請求。劉女不服,提出上訴,二審也遭駁回。劉珮瑄表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驕傲,並解釋自己會稱陳美華為「共犯」是因為當時申訴性平案件時,對方未依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違反性平教育法22條。劉佩瑄說,我的共犯指涉的是「社會學中的制度性共犯」,是一種評價,而非法律所定義的「共犯」,但原審法官錯把評價當成事實描述。並強調自己沒有要退讓,因為對方構成行政違失被調查是事實,目前自己已經提出上訴。
批中小企業聯輔會成「民進黨敗選退輔會」 王鴻薇:名單驚見創意私房高級會員
「中小企業聯輔會成民進黨敗選退輔會!名單驚見創意私房『高級會員』」,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26)日表示,今天和羅智強委員召開記者會,針對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內部人士酬庸毫無專業可言,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長期成為民進黨酬庸單位,現任董事長徐定禎是民進黨苗栗縣長落選人,總經理葉仁創是南投議員落選人,兼任顧問為鄭文燦人馬,前桃園市府秘書處長顏子傑,痛批「根本是民進黨自己的敗選退輔會」。王鴻薇指出,同時他們也接獲內部陳情書爆料,直接點名總經理葉仁創安插人事裡,名單更驚見「創意私房」案,高級會員外號「南橘子」郭柏宏(現已離職),以及董事會秘書黃靜惠,分別涉犯兒少性剝削犯罪以及公益侵佔罪判決確定,經濟部主管單位竟窩藏罪犯,內部管理顯然大有問題。王鴻薇提到,根據人事資料,郭柏宏111年被起訴,113年3月北院判決,但是他卻一直到去年114年才離職。內部女性員工更表示主管包庇,讓她們連上廁所都不敢。至於董事會秘書黃靜惠,更是被判決公益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王鴻薇直言,民進黨為了政治酬庸,已經不只是養肥貓浪費公帑,現在已經到內部人員身心都受到嚴重影響「已經在求救了」,相關單位務必查明清楚,絕不寬貸,不能漠視這些無辜職員的求救訊號。
國訓中心教練拿手「深喉嚨」!法官認行為惡劣 三審1年半定讞
黃明嵩為國訓中心直排輪教練,自2019年起遭5名女子聲請家暴保護令,但其仍5度違反保護令。2022年間,黃明嵩同時劈腿劉姓女子以及李姓女子,東窗事發後2女皆要與他分手,沒想到黃明嵩在找劉女解釋時,竟情緒失控用手插進其喉嚨。一審日前依照傷害罪判黃男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二審加重刑期1年6月,全案上訴以後遭到最高法院駁回,全案於今(1月26日)定讞。回顧整起事件,2022年6月23日黃明嵩本要載劉女去上班,沒想到行經國道1號林口交流道時,因為提及李女的事情雙方發生口角,黃明嵩一時情緒激動,竟出言「我就想再撞車給妳看,最好一起死」、「我今天就去死給妳們看,讓妳們後悔,今天就去死」、「還是妳要我把妳掐死、掐死、我把妳掐死,再去把小花殺掉,再自殺」等語。隨後,黃明嵩駕車沿著國道1號往北方向急速行駛,並脅迫劉留在車內與他一起尋找李女下落。後來,將車開至新北市新莊區丹鳳國小附近,因無法找到李女,故指示劉女用手機聯繫,但在接通以後對方表示不願多談,黃明嵩旋即要劉女掛斷電話,並伸手想要拿劉女的手機。劉女見狀隨即將手機丟出車窗,並試圖將腳伸出窗外跳車逃離,同時一邊大聲尖叫呼救,而黃明嵩見狀竟將其雙腳拉回車內,並用手指插入劉女的喉嚨,導致其軟顎及懸雍垂挫瘀傷、右小腿挫瘀傷等。而黃明嵩也將劉女載往他位在新北市林口區的租屋處,剝奪其行動,一直到當天的晚間10時46分黃明嵩接獲員警通知友人報案劉女失蹤,才放她離去台北地院一審依傷害罪判黃明嵩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案經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黃的犯罪動機、目的與手段均屬惡劣,實不宜予以輕縱,改重判1年6月,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黃明嵩的犯罪動機與目的、手段均屬惡劣,不宜輕縱,駁回上訴,全案於今日定讞。
外送員紅燈迴轉被開單 怒撕罰單、推傷警下場慘了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與復興南路口2025年2月間,一名江姓外送員遇紅燈下車熄火牽車通過斑馬線遭執勤警員攔查並開單。未料江男情緒失控,突然撕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書並與警員發生推擠,最終遭壓制帶回。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罪」判處江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據警方提供的執法影像顯示,江姓外送員因未依規定待轉遭攔查,警員告知其在紅燈狀態下應停於待轉區,不能以牽車方式直接通過路口。江男辯稱已熄火、改用牽行方式通行,但警員指出,該行為仍屬騎乘行為,依法構成違規。警方發現機車登記車主並非江男本人,在詢問過程中,江男突然情緒激動,當場撕毀尚未完成製作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書,並下車推擠警員,高喊「我要拿回我的罰單」,雙方因此拉扯跌倒,造成警員右手臂及拇指、中指背側擦挫傷,隨即遭支援警力壓制逮捕。判決書指出,江男在警員依法執行交通稽查勤務時,不僅損壞公務文書,還以推擠方式妨害執法,行為已構成犯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大安警分局呼籲,機車騎士行經路口遇紅燈時,即使下車牽引機車通過行人穿越道,仍屬違規行為,切勿誤以為可藉此規避交通規定。警方強調,依法執行公務時,絕不容許任何妨害行為,將全力捍衛執法尊嚴。
暴揍Toyz判決才出爐!超哥750元平價鐵板燒「驚傳頂讓」本人疑發聲曝原因
被外界封為「全台最有錢YouTuber」的超哥,於2024年大手筆跨足餐飲圈,接手經營一家鐵板燒餐廳。不過,單份套餐價格逼近800元,讓不少網友直呼吃不消。面對外界質疑,超哥並未退縮,反而親自拍攝開箱影片回應,強調700多元的餐點「誠意十足」,直接整尾魚上桌,試圖證明價值所在。然而,近日網路卻悄然流出該店頂讓的相關訊息,引發關注。超哥鐵板燒餐廳驚傳頂讓有知情人士在臉書社團「雙北市店面出租頂讓」發文透露,新北市中和區一間鐵板燒餐廳正在尋求合作或頂讓。該店距離捷運永安市場站僅步行約3分鐘,正對四號公園,環境清幽、人潮穩定,周邊還設有兩座停車場,交通相當便利。店內配置三座鐵板燒檯,每桌可容納8至10人,並設有兩間廁所,皆為日式免治馬桶。廚房設備完善,另有海水水族箱,可供販售龍蝦、鮑魚等活體海鮮,空間彈性高,適合各類餐飲型態經營。發文者也指出,開設一間鐵板燒餐廳動輒需投入上千萬元,而隨文附上的照片正是「新淘淘鐵板燒」。超哥2024年進軍鐵板燒基礎套餐只要750元。(圖/翻攝自臉書超派人生)超哥疑現身回應 親吐兩年撐業心聲針對餐廳頂讓傳聞,一名疑似為超哥本人的網友也在相關貼文下方發聲回應。他坦言,自己原本並非餐飲科班出身,會選擇接手該餐廳,純粹是出於對年少時回憶與情感的執念,捨不得看著熟悉的店家走入歷史,才毅然投入經營。然而實際踏入餐飲業後,才發現現實與想像落差極大。該名網友提到,為了撐起餐廳營運,他從原本的消費者身分,轉變為日以繼夜忙碌的經營者。每天打烊後,看著太太因長時間勞動而顯得疲憊,再回頭審視自己的生活,也逐漸感到身心俱疲。他直言,若夢想必須付出代價,那麼自己已在這段時間裡傾盡所有。他也進一步透露,餐飲業長期缺工的情況相當嚴重,在人力不足時,只能與太太親力親為,從外場服務、內場備料、帳務處理,到實際站上鐵板檯煎魚,全都一手包辦。為了讓餐廳步上軌道,他甚至花費近一年時間,承擔高額房租成本,重新尋覓主廚,從試菜、調整菜單重新開始。該名網友最後感嘆,自己本就不是餐飲人,卻硬撐了兩年多,如今已感到力有未逮,也坦言「我想,夠了」,言語間流露出對這段創業歷程的無奈與疲憊。超哥鐵板燒餐廳驚傳頂讓。(圖/翻攝自臉書)網友炸鍋開酸 消息曝光後,網友也掀起熱烈討論,有人留言調侃:「超倒體」、「不怕超哥玩物喪志,就怕超哥雄心壯志」,也有人感嘆「富二代什麼都不做,可能比創業還賺」,甚至還拿他與Toyz相比,笑稱「這一局鐵拳獲勝」。整起事件,再度引發外界對網紅跨界創業風險的熱議。傷害案判刑確定 繳18萬罰金結案值得一提的是,網紅「超哥」黃伯超因不滿自己經營的餐廳遭Toyz(劉偉健)公開批評餐點口味,去年一時情緒失控,在店外動手攻擊對方,導致Toyz頭部受傷,送醫縫合十多針。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黃伯超曾提出以50萬元與對方和解,但未獲接受,最終法院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台北地檢署於23日通知黃伯超到案,繳納18萬元罰金後,全案正式結案。「超派鐵拳」出手暴頭Toyz(右),超哥(左)被判刑6月確定,到台北地檢署繳交易科罰金結案。(圖/翻攝「Toyz」YouTube、超哥臉書)《民視新聞網》關心您:◆ 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1953◆ 「iWIN網路防護機構」網安專線:(02)2577-5118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外送費456元!「西門町滷味送桃園」外送員擺拍已送達「全進肚」下場慘
桃園彭姓外送員,去年(2025)大年初三接下委託,得從西門町取回滷味後送回八德區,整筆訂單外送費用就要456元,加上滷味近千元。但彭男領到滷味後,卻僅在委託人社區樓下拍照,佯裝「已送達」的假象,接著就把滷味帶回家享用。委託人等餐點等到一肚子氣,事後發現彭男「帶餐落跑」,憤而提告報警。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罪判彭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並須返還滷味費用。判決書指出,外送員彭男去年(2025)大年初三接到委託,要到西門町萬國滷味取餐,這趟取餐之路漫長,騎車單趟就要52分鐘,再加上回程近2個小時,彭男取餐之後,約晚間10時26分返回委託人的社區。彭男將滷味拍照後回傳,佯裝已送達的假象,拍完照就把整包滷味帶走自行享用。委託人在社區遍尋不著滷味,調閱社區監視器,發現彭男拍照後直接離去,餐點未曾交付,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彭男真的就只有拿整包滷味「擺拍」,拍完照整包拎回家享用。彭男坦承犯行,全案移送檢方偵辦並起訴。法官指出,彭男係執行外送業務之人,利用工作機會持有他人財物卻據為己有,行為應屬業務侵占罪,較原先檢方起訴的普通侵占罪為重,因此變更法條加重處刑。法官認為,彭男侵害顧客財產權益,行為實屬不當;雖於偵查中認罪,但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未賠償損失。綜合其家庭狀況、素行及犯罪動機等情節,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該筆訂單餐點價格為540元,由於單趟騎乘距離超過20公里,外送費高達456元,整筆訂單總金額達996元,命其返還滷味費用,以示懲戒。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直擊極樂包廂!警臥底玩骰…5越南妹「輸了脫光」從上摸到下 下場慘了. 生命鬥士慘了!「掛點滴開保時捷」跑山 :體力來自輸液 竹警要出手了. 真香!最美時尚女車手落網「踩高跟鞋領贓款」50萬入袋 正面曝光
趙少康亮票2次違反選罷法被輕判! 台北地院判決理由曝光
大罷免在去年7月26日落幕,當日中國廣播公司前董事長趙少康在投票過程中,主動亮票給媒體進行拍攝,遭到大安分局警方依法送辦。全案於今(1月20日)審結,法官宣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需在宣判6月內向國庫繳5萬元,得上訴,而判決及量刑理由也於稍早曝光。台北地院認為,趙少康在準備程序以及審理時就坦承罪刑,且在場證人證述明確,也有新聞畫面等,因此認定趙少康的自白和事實相符,予以採信,而趙少康所犯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5條之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罪。量刑部分,台北地院認為,趙少康參政經驗豐厚,按理來說應深知我國民主轉型之艱辛,更應遵守選舉規範,但趙少康卻向他人、現場媒體記者出示圈選內容,供媒體拍攝報導,除破壞了選舉之秘密性及公平性,更對公眾法治觀念造成負面示範。不過,台北地院考量到趙少康能坦承犯行,並且過去並沒有前科紀錄,並承諾日後不會再犯,勘信趙少康有悔悟之心,是對其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宣告緩刑2年,但因認為仍有賦予趙少康一定負擔之必要,因此命其在判決確定之翌日起6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萬元。
快訊/趙少康大罷免亮票遭起訴! 北院揭曉一審結果
大罷免在去年7月26日落幕,當日中國廣播公司前董事長趙少康在投票過程中,主動亮票給媒體進行拍攝,遭到大安分局警方依法送辦。台北地檢署在去年依選罷法起訴趙少康,並於同年的12月31日首度開庭,當時趙少康就表示會認罪,認為自己的行為是不對的。全案於今(1月20日)審結,法官宣判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需在宣判6月內向國庫繳5萬元,得上訴。回顧整起事件,去年7月26日大罷免投票時,趙少康因為主動亮票給媒體拍攝,遭到大安分局的警方依違反選罷法移送至台北地檢署進行偵辦。當天晚上,趙少康本人就曾在媒體群組發聲明表示,投票時有看到記者,不小心把背面當成正面展示,他的政治立場外界都很清楚,此舉只是一時失誤,並承認這是錯誤示範。台北地檢署認為,趙少康明有選務人員提醒應將票折好,且現場有多家媒體進行拍攝,但趙少康仍將罷免票供記者拍攝,當下選務人員也有提醒不得亮票,但趙少康在將票投入之際,再次亮票,檢方指責趙為公眾人物,且多次參與重要公職人員選舉,對不得亮票一事應知甚詳,事後卻辯稱不是故意,態度顯不足取,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鄧佳華出獄有新身分!宣布拿到「街頭藝人證照」 表演項目曝光
擁有近14萬名粉絲追蹤的網紅「FBI帥哥」鄧佳華,因言行爭議頻登新聞版面,2023年在髮廊任職期間,又遭控偷拍女設計師裙底,最終遭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以易科罰金18萬元,惟因無力負擔,於去年7月10日入獄服刑,並於本月9日刑滿出獄。重獲自由後的第一步動向迅速引發網友關注。出獄後的鄧佳華於昨(19日)在社群平台宣布取得「新北市街頭藝人證照」,並附文寫下:「我拿到街頭藝人證照了!」、「我會好好表演的」,語氣顯得興奮。根據公開資訊,他獲核准的街頭演出項目為唱歌與跳舞,可於新北、台北、基隆與桃園市公告展演空間進行申請表演,證照有效期限至2028年1月19日。鄧佳華曬出街頭藝人證。(圖/翻攝臉書/鄧佳華)消息曝光後,引來大批網友留言,反應兩極。支持者認為「做自己想做的事很棒」、「加油!可以請老師指導唱歌舞蹈讓自己表演更好」、「只要不幹傷天害理的事,我覺得沒差」、「聽說不好考欸,厲害了」。不過,也有不少質疑聲浪湧現,包括「這樣也能當街頭藝人?」、「可以表演什麼街頭AV嗎?」、「現在審核這麼鬆散喔」、「你在哪裡表演要先公布,我才能避開」等評論,甚至有人諷刺提醒他「專心表演,不要再偷拍了」。另有網友好奇證照取得方式,留言詢問:「現在不是都改登記不用考了嗎?」、「認真?不是P的?」、「申請就可以拿了不是嗎?」鄧佳華則在底下留言表示證照是「考到的」。
戴男製圖恐嚇司法官下場曝光! 台北地院判緩刑、繳公庫10萬
工程師戴瑞甯製作偵辦京華城案司法官合成照片,註明「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上傳至「迷因台式民主」粉絲專頁,被追蹤者前護理師林惠珠下載,寫上「命債命還」發布在社群媒體。台北地院今(1月13日)審結此案,依照違反個資法判處戴瑞甯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林惠珠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2人分別須在6個月內公庫繳交10萬與8萬元,均緩刑2年。可上訴。戴瑞甯今日前來聽判,宣判完畢以後,記者詢問為何會到庭聽判,戴瑞寧回答「因為沒有來聽過,所以想說來聽看看」語氣聽起來相當平和,後續記者追問是否會再提起上訴,戴瑞甯就沒有回答,而是快步走出台北地院大門。檢方調查,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妻子謝夏蕎2025年7月1日身故後,臉書粉專「迷因台式民主」版主戴瑞甯於同年7月2日晚間在貼文中刊登承辦京華城案的11位檢察官姓名與照片,並加上血痕圖案及「記住他們的名字和臉」標語。該合成圖隨後遭林惠珠轉傳至Threads平台,並附註「命債,命還」字樣。全案進入台北地院審理後,戴瑞甯表示自己願意捐10萬給法院指定的社福機構,並多次向法官表示,家中妻子因為他需要獨自扛起家中經濟,並獨自照顧1女,對所為感到非常抱歉,並且坦承自己作法不當,同案被告林女也在審理過程中坦承犯行。
陳怡君涉貪助理費遭重判7年10月! 士林地院判決理由出爐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嫌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並涉犯收賄70萬元後關說建案,案經士林地檢署偵結以後,依照貪汙及洗錢等罪起訴。陳怡君出庭時坦承犯行,稱是因為辦公室資金不足才會挪用公費填補,其餘6名被告也全數認罪。士林地方法院於今日(1月12日)審結,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士林地院認為,國家給予議員助理補助費目的,是因為議員從事地方自治立法等業務龐雜,涉及多方專業領域,為期待藉由聘任助理協助議員工作,提升問政品質、加強選民服務。士林地院表示,被告陳怡君及張惠霖,明知助理費非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卻為謀求一己私利,罔顧國家給予助理補助費之目的,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張惠霖甚至將詐領款項以現金提出後製造金流斷點,並存入不知情友人帳戶,再藉由開立支票等迂迴方式掩飾、隱匿不法所得。針對收賄部分,士林地院批評,陳怡君、張惠霖不思廉潔自持,竟因一時貪念收受賄賂,褻瀆公務執行純正,破壞身為民意代表為民喉舌的清廉形象。合議庭審酌後,陳怡君、張惠霖就涉貪及洗錢犯行,於偵查及審理期間均坦承不諱,且自動繳交全部犯罪所得,應依法減輕其,依貪污罪判處陳怡君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張惠霖5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仍可上訴。助理洪于涵、賀璽依、張家蓉依照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利用職務機會詐財罪,分別判刑1年10月、2年、1年11月,均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褫奪公權3年。行賄廠商品嘉建設公司負責人胡偉良、總經理高明義依依共同犯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分別處有期徒刑1年、褫奪公權3年;有期徒刑6月、褫奪公權3年,得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高國豪3兄弟鬥毆!大哥嗆1句遭判拘役30天、緩刑2年
新竹攻城獅球星高國豪先前捲入與二哥高國強妻子的「私約」風波,兄弟間因此產生嫌隙。2024年12月3日,高國豪與大哥高聖文、二哥高國強在宜蘭蘇澳1間餐廳內發生激烈爭吵,隨後演變為肢體衝突。事後3兄弟互相提告,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如今傷害部分已和解不受理,但高聖文因出言恐嚇高國豪遭判拘役30日、緩刑2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3兄弟當時一路從店內打到店外,旁人無法制止,直到警方到場介入才停手。衝突最終造成多人受傷,高國豪因遭捶打,出現頭部鈍挫傷、上背及左肘挫傷等多處傷勢;高國強則有前胸鈍挫傷及頸部擦傷;大哥高聖文並未受傷,但遭高國豪提告傷害及恐嚇。衝突爆發的背景,被認為與先前高國豪私約二嫂所引發的家庭糾紛有關。宜蘭地檢署偵辦後,依傷害罪起訴3人,另因高聖文在衝突中出言嗆高國豪「我要弄斷你的腳,讓你再也沒辦法打球」,遭追加起訴恐嚇危害安全罪。三兄弟在傷害部分已達成和解,公訴不受理。至於恐嚇部分,宜蘭地方法院認定高聖文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
高虹安涉貪二審大反轉!高檢署不買單 研議後上訴全因這理由
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為涉貪助理費11萬餘元,於2024年7月26日一審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案經上訴以後,高院於去年12月16日宣判,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月,得易科罰金,貪汙部份則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對於判決並不買單,認為高虹安等5人有詐領公款犯意,於今日(1月5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另針對被判無罪的高虹安助理陳昱愷也一併提出上訴。檢方指控,高虹安在任職立委期間浮報助理費以及加班費共62萬餘元,扣除實際支付的費用後,共詐得46萬餘元。並將這筆費用花在私用,其中包括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甚至還有雙有皮貼、衛生棉等用品。台北地院審理此案以後,認定高虹安確實有詐取11萬餘元,並於去年7月26日依照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重判高虹安7年4月。案經上訴以後,高虹安不認罪,並於去年9月30日高院開庭時表示自己沒有貪汙,更泣訴自曾是父母引以為傲的女兒,如今卻成了貪汙犯,希望法官可以判她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歷經數月的審理以後,二審結果也在12月16日出爐,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高虹安6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外界最關注的貪汙部份則宣判無罪。不過,台灣高檢署指出,高虹安等5名被告確有詐領犯意,原判決認事用法尚有違誤,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應徵碰壁開貨車撞「館長」健身房 台中男「5年8月改判1年半」 理由曝
台中市30歲林姓男子因應徵未果,駕駛小貨車衝撞網紅「館長」陳之漢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旗艦店,一、二審原均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8月。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林男欠缺殺人犯意,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改依強制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判1年2月,最高法院於12月30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判決指出,林男於2024年5月間前往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應徵教練未果,事後透過通訊軟體傳訊給館長欲拜師亦未獲回應,心生不滿。2024年6月12日晚間7時許,林男替許姓友人駕駛小貨車載運物品返程途中,執意將車開往健身房,並強行奪取許男手機,阻止其報警。當晚7時39分許,林男將車停於健身房對向車道,約6秒後,未按鳴喇叭即加速左轉,衝上健身房門前階梯並撞破大門後隨即煞停。撞擊導致大門、磁磚及部分設施毀損,館內櫃檯與管制區約10餘人一度受驚,所幸無人傷亡。台中地檢署原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台中地院一審於2024年10月判處5年8月徒刑;二審於2025年3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勘驗監視影像,認定林男撞破大門後即停車,未持續朝館內人員區域衝撞,且事後立即離開現場,未對任何人施以暴力,採信其僅欲毀損大門、報復館長的說法,認定不構成殺人未遂。更一審並審酌林男已賠償許男7萬5000元損失,並依判決賠償館方13萬7620元,且自案發起即遭羈押,羈押期間已逾判決刑期,遂於2025年9月23日撤銷原判,改判強制罪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1年2月。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12月30日駁回,全案確定。
三中案馬英九無罪判決主文公布了! 高院僅對蔡正元判刑還要沒收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等罪,合議庭駁回北檢對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一審無罪所提上訴,至於原判決關於蔡正元業務侵占及沒收部分撤銷。高院判決主文指出,蔡正元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未扣案蔡正元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億3千919萬7983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蔡正元的妻子洪菱霙因蔡正元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4113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參與人財團法人文青福慧傳世基金會之財產不予沒收。其餘上訴駁回。一審時,北院判決蔡正元業務侵占罪遭判3年6月徒刑,商業會計法部分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沒收2億8032萬犯罪所得。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 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