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列車
」 台鐵 普悠瑪 出軌 太魯閣 太魯閣號普悠瑪翻車事故!台鐵向駕駛員求償 二審判賠293萬
普悠瑪列車於2018年10月21日在宜蘭發生出軌事件,造成18死、215人輕重傷。駕駛員尤振仲被依照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個月。其中,一名受害乘客蘇男,向台鐵請求民事賠償,最終獲賠587萬元。隨後,台鐵對尤男提起訴訟,要求他支付一半的賠償。一審判決尤男免賠,但台鐵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改判尤男需支付台鐵29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普悠瑪列車於2018年10月21日,在行經宜蘭新馬站時發生翻覆事故,造成車上366名乘客中,有18人死亡、215人受傷。事故起因是駕駛員尤振仲未重啟自動防護系統(ATP),並以140公里的速度超速行駛,才釀成悲劇。法院判尤男依過失致死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在事故中,一名蘇姓男乘客遭受右手撕裂性骨折、神經損傷以及創傷後退化關節病等傷害,向台鐵請求賠償。經士林地方法院判決,蘇男獲賠536萬元,並要求台鐵承擔全額賠償。台鐵表示不滿,認為尤男須負擔一半的責任,因此提出上訴。尤男辯稱,此次事故是因台鐵要求他駕駛故障列車,因此他在執行職務過程中並沒有故意或發生重大過失,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不過,高院審理時發現,列車在行駛中,有2顆主風泵故障,雖然台鐵相關人員未能及時處理並更換車輛,仍要求尤男駛至花蓮站再進行換車。然而,事故的原因是,尤男關閉自動防護系統(ATP)並超速行駛。因此,法院不採信尤男的主張。最終,高院審理指出,《民法》第188條第3項規定受僱人與僱用人之間的賠償分擔比例,原則上要求平均分擔。因此,判決要求尤男承擔一半的賠償金額,為293萬7499元。該案仍可上訴。
男子趕車「跳下月台跨越軌道」 驚悚畫面全被拍!台鐵報警抓人
台鐵台中火車站傳出一起違規事件,一名男子疑似趕車逕自跳下月台跨越軌道,再爬上月台,1分鐘後剛好有列車進站,生死瞬間讓其他候車旅客看了怵目驚心;男子危險行為全被拍下,被網友分享到臉書社團也引起熱議。台鐵公司也回應已通報鐵路警察,找到違規男子後會依《鐵路法》開罰。有民眾在臉書社團「靠北台鐵」分享一段影片,拍攝時間是9月22日上午9時55分,台鐵台中火車站有一名男子,貌似為了到對向月台趕車,縱身跳下月台,跨過軌道後爬上對面月台,之後搭上區間車離開現場;目擊者最震驚的是,男子爬上月台約1分鐘,就有一班普悠瑪列車進站。不少網友看完影片後,質疑為何沒有台鐵人員制止男子做出危險動作。台鐵公司調查後公開回應,當時南下111列車自1月台B側開出後,涉事男子自2月台A側跳下軌道,跨軌後自行爬上1月台B側,跨軌過程約18秒;3分鐘後北上162次進入2月台A側辦客;涉事男子跨軌時,第1月台值班轉運員正於A側執行南下3187次列車監視並準備開車,視線遭阻擋才沒發現違規事件。不過台鐵也補充說明,當日有目擊者主動告知站方人員,台中火車站也已調閱留存相關畫面,並通報鐵路警察協助追查。鐵路警察局台中分局台中分駐所副所長張富淦表示,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橋梁、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違反者將依《鐵路法》第57條第2項及同法第70條裁罰,情節重大者,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普悠瑪不僅誤點!乘客「還沒上車就開走」 台鐵:調查釐清後會親自致歉
近日有網友在社群網站發文表示,自己10日下午4點要搭乘普悠瑪列車,結果列車不僅誤點27分鐘,甚至在排隊乘客還沒完全上車時,就急忙將列車開走,即便站務員通報也不聞不理。後續台鐵也為此致歉,表示已經展開調查,將會釐清相關同仁的責任。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10日下午,一輛原定於4時40分發車的普悠瑪列車,因誤點27分鐘而延遲到站。但當列車終於進站、乘客們依序上車時,一位女乘客才剛將腳踏車抬上車廂,車門就突然關閉,導致後面的三名乘客未能上車。而雖然站務員立即通過對講機報告情況,但列車仍然開走,留下三名錯愕的乘客在月台上。後續該名女乘客在社群平台Dcard上發文,內容中提到他自己周旋於不同窗口尋求幫助的困難經歷,同時也提到自己原本預計於晚上6時20分抵達台中,因為這起事故而延遲到晚上7時47分。後續台鐵公司也發表聲明,表示當天是周五下班高峰期,月台上人潮擁擠,所以才導致三名乘客未能及時登車。台鐵也提到,正常列車在停靠後,從開門到發車約有1分20秒的時間。在意外發生後,台鐵也為受影響的乘客安排了當晚6點的替代班次。台鐵公司也強調,車站對列車的開關門操作有嚴格的標準作業程序。目前台鐵台北站已開始調查此事,將釐清包括月台嚮導、運轉員及列車長在內的相關人員的職責和應對措施。台鐵方面也承諾,除了由車站主管向受影響乘客道歉外,會在調查結束後再次拜訪乘客,詳細說明情況並表達深切歉意。
新自強號出軌 台鐵員工爆「防護做半套還造假」痛罵便宜行事
台鐵229次新自強號昨(21日)遭遇土石溢流出軌,事故造成陳姓列車長在內共9人受傷。針對外界質疑告警系統無法發揮作用,台鐵說明因發生土石流的西正線有明隧道保護,故沒像東正線設有告警,此言論不僅引發做半套砲轟,更有自家員工爆料「台鐵不只做半套還造假」。台鐵目前已在26處邊坡裝設落石告警系統,另有38處已發包,預計今年可完成半數以上。但229次新自強號事故的發生,掀起外界對台鐵告警系統裝設位置的質疑。據《東森新聞》報導,台鐵雖在事故地點旁設立「邊坡防護起點」立牌,但實際沒有任何安全措施,形同造假。該名台鐵內部人員更指,這種便宜行事「說白了就是台鐵文化的延續」、「防護不是做半套,而是做假」。另根據台鐵紀錄,花蓮403強震發生時有列402車次太魯閣列車,行經和仁與崇德路段,因告警系統偵測到異物,列車沒進入落石區;但4月10日445次普悠瑪列車,因行經未列台鐵認定落石高風險路段的花蓮和平站南邊,在無告警系統保護下,於花蓮和平站南邊擦撞落石,造成列車出軌。台鐵日前表示,將委由專業顧問公司辦理邊坡科技巡檢,藉由衛星技術、航空飛機廣域測繪、光學雷達建模,輔以快篩診斷台鐵邊坡崩塌潛勢的科技,以達到更早預警及應變的目標,並與氣象署合作開發客製化劇烈天氣監測系統。
女學生看病完失聯…家屬急報案「下秒收台鐵落軌噩耗」 學校哀痛發聲
台鐵高雄科工館站昨(16日)晚發生落軌意外,有民眾跌落月台遭進站的普悠瑪列車撞上,當場肢體破碎死亡。事後警方勘查現場,確認死者是一名女高中生,家屬案發前不久才報警協尋,沒想到發生憾事。同學得知噩耗後深感不捨,在女學生座位上擺放紙鶴和卡片哀悼。事故發生在16日晚上9點多,一名女性旅客跌落軌道,被進站中的普悠瑪列車撞上身亡,警方勘驗現場,發現地上掉落一張某高中的學生證,初步了解死者是年僅17歲的女高中生,昨晚被家屬帶去看醫生,但看完後女學生就失聯,家屬找不到人,急忙報警協尋,怎料發生意外。學校獲悉後第一時間聯繫家長表達關心,並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同時也針對死者班上的同學進行輔導,並全校性發放安心文宣。校方指出,為預防後續效應,著重評估事件後出現心理壓力反應的學生,轉介輔導處進行輔導與追蹤。而班上同學也在女學生的座位擺放紙鶴和卡片,表達追念和祝福。校方表示,該名女學生是校內輔導個案,學習狀況與同學間相處一切正常,學校會配合相關單位調查,並持續提供在校師生輔導作為與陪伴家長。同時強調,本事件為全校的傷痛,造成原因還需要查證,因此不做任何推論,呼籲應靜待相關單位釐清事件細節,以免造成事件當事人及其家屬的二次傷害。由於死者面目全非,難以辨認,警方為審慎起見,將採集親屬DNA進行比對,至於女學生為何從月台上摔落,還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普悠瑪翻車事故滿5年…家屬要用「自己的方式」找真相 鐵道局回應了
2018年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列車在新馬站發生出軌翻車事故,造成18人死亡、215人受傷,事故今(21)日屆滿5年,死者家屬20日舉行記者會,認為還沒有得到整起事故的真相,質疑行政院調查報告引用的影片證據經過變造,指出有3大謊言,家屬會用自己的方式找出真相。社團法人文明人權協會理事長張凱鈞,昨與普悠瑪事故死者家屬董小玲、范銘浚共同舉行記者會,說明自行調查的證據資料,家屬根據行政院公布的調查報告,與宜蘭地方法院、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等資料比對,揪出疑點。范銘浚指出,依法院資料得知普悠瑪臨界速度146.9公里以上才會翻車,但調查報告卻說速度在140公里翻車,把責任推給尤姓司機員。調查報告顯示翻車時間為下午4點49分27秒,但依法院得來資料,27秒時列車還未通過鐵橋翻車處。家屬根據法院資料算出當時列車時速,約為133公里左右,未達臨界速度,質疑是司法冤案讓司機被判刑4年6月定讞。董小玲表示,為何家屬非常在意翻車時間?因為這影響到計算列車當時的車速,行政院一直說司機超速,但在她的認知裡,是台鐵先給了司機員故障的車子,她認為司機不是沒有責任,但絕不是百分之百,家屬會繼續用自己的方式找出真相。交通部鐵道局回應,宜蘭地檢署在事故現場將行車紀錄器查扣,直到今年4月才交還交通部台鐵局,內容無造假可能,新馬站彎道傾覆臨界速度範圍為130.5至135.3公里,列車控制監視系統記錄實際車速達141公里。鐵道局強調,普悠瑪事故相關報告皆依事實根據經專業評估後撰寫,可受社會各界公評。
太魯閣、普悠瑪退出東部? 王國材:EMU3000運能多4成
台鐵擬將主跑東部的普悠瑪號及太魯閣號,逐步由EMU3000列車取代,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今(16)日表示,太魯閣、普悠瑪並未退出東部幹線,未來台中到花蓮、彰化到台東等路線仍會行駛,而讓更多EMU3000列車跑東部,純粹是運能上的考量,也否認買錯車一事。台鐵昨(1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由於台鐵兼負短、中、長途輸運的任務,所以列車運轉系統必須均衡,包括東線中長途、西線中途(北=中=高)、及各都會區內的短途疏運等,都將納入整體評估。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今日回應,台鐵不會停止太魯閣、普悠瑪列車運行東部幹線,台中到花蓮、彰化到台東等路線仍會行駛,而用更多EMU3000新自強號行駛東部幹線,單純是運能上的考量,普悠瑪、太魯閣僅8節車廂,座位375人,且有調車困擾,而EMU3000列車有538個座位,多了4成運量。至於外界質疑買錯車,王國材否認,強調當年是因傾斜式列車轉彎速度快,加上東部軌道彎度較高,因此才會使用太魯閣和普悠瑪號。立委劉櫂豪指出,雖營運方式正確,但新的EMU3000火車座椅、腳踏墊、杯架等設施一直讓旅客詬病。王國材部長也允諾,會督促台鐵局儘速研議,解決新車的問題,也會要求台鐵局重視東部鐵路營運,設法提升運能及服務品質。
10月新制懶人包一次看 4縣市禁用塑膠杯、重陽敬老金發放
如今已進入10月份,這也代表著2023年也僅剩下最後4個月。在這個月中,有許多新制度陸續上路,像是有4個縣市也加入了禁用塑膠杯的行列,另外重陽敬老金也在這個月發放,其中桃園當地符合資格的長輩,最高可領取2萬元敬老金。4大領域高壓用電取消凍漲經濟部雖然曾於9月召開會議,決議電價暫不調整,維持在平均電價3.1154元/度。但考量百貨公司、電影院、健身房、餐飲等領域在2023年上半年度的營業額、用電量皆有成長,因此這4領域恢復原本電價,估計受影響店家有880家業者。部分疾病藥品放寬給付1日起放寬口服B肝抗病毒藥物:e抗原陰性慢性B肝病人(1)由半年內2次以上肝指數(ALT)異常(ALT≧正常值2倍)才能用藥,放寬為1次;(2)肝纖維化程度由重度纖維化(≧F3)放寬為中度纖維化(≧F2)即可用藥。預計約新增加21,000人受惠。除此之外,1日起同步放寬血栓溶解劑「rt-PA藥品」及「急性缺血性腦中風處置費」之給付條件,由原先限急性缺血性腦中風「3小時內」使用,延長至「4.5小時內」,預估一年約新增加1,600人受惠。公費流感疫苗公費流感疫苗分2階段開打,第1階段於10月2日起開打,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學齡前幼兒、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等11類對象;第2階段自11月1日開始,對象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疾管署呼籲符合公費接種資格民眾開打後儘速預約接種,且65歲以上長者亦可與莫德納XBB.1.5疫苗或肺炎鏈球菌疫苗同時接種。農業版青安貸款農業部推出「農業金融機構辦理青年安居購屋優惠貸款」(下稱農安貸款),自10月1日起實施,由政府補助利息1碼,並由農業金融機構(包括全國農業金庫及農漁會信用部)減收利息半碼,至115年9月30日止,除前開貸款利率優惠外,還提供貸款額度最高1,000萬元、貸款年限最長40年及寬限期5年等優惠條件。TPASS通勤月票第二階段「TPASS行政院通勤月票」,第一階段北中南三大生活圈月票已於7月1日上線啟用,截至9月20日止已有783萬使用人次。臺鐵局將於10月2日起啟用第二階段通勤月票,上線區域及售價為桃竹竹苗1200元、桃竹竹799元、竹竹苗699元、竹竹288元;北宜1800元、宜蘭縣750元;花蓮縣199元及399元;臺東縣299元(臺東社福卡同步上線)。另基隆市通勤月票288元亦將於10月16日啟用。票卡有效期限(30日)內可不限次數搭乘區間(快)車、莒光號、PP推拉式自強號。惟觀光列車、團體列車、太魯閣列車、普悠瑪列車、3000型自強號及其他本局指定列車(具專屬性及不發售無座票之列車)不可搭乘。通勤月票進出站使用區間均有限定,旅客不可越乘或穿越搭乘,如進、出之車站未在使用區間內,將於電子票證內扣款(全程)。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今年10月1日至31日開徵,財政部賦稅署提醒納稅義務人於期限內繳納。4縣市飲料店禁用塑膠杯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和台南市宣布自1日起跟進轄內飲料店禁用塑膠一次性飲料杯,違者會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重陽敬老金各縣市重陽敬老金將於本月陸續發放,凡資格符合找皆可領取,其中桃園市只要65歲以上長者、原住民只需年滿55歲,設籍桃園達6個月且有居住事實,將可領2500元敬老金,而有年滿99歲的長者可領2萬元敬老金。基隆重罰亂丟垃圾基隆推動重罰亂丟垃圾政策,自10月起,調高亂丟垃圾檢舉獎金至實收罰鍰75%,同時將裁罰金額從最低2,400元提升至3,600元。
台鐵事故車廂2次清理「普悠瑪找到35件遺留物」 家屬悲曝:8親人死在眼前每天徹夜難眠
花蓮太魯閣號事故2年,沒想到事故車廂竟還發現有遺骨,引發社輿論譁然,而另一起宜蘭普悠瑪號事故距今5年,檢警也再次審視,果然又找出35件遺留物,普悠瑪罹難家屬表示,這起事件對他們來說是莫大的傷害,如今有新事證出爐,會再提出相關主張、訴求。普悠瑪事故罹難者家屬代表王忠漢。(圖/三立新聞網提供)行政院6日召集相關單位檢討普悠瑪、太魯閣事故的調查及車廂保存過程,決議檢警單位或運安會將事故車廂發還台鐵局時,應共同點交並建立完整點交紀錄,避免遺漏任何物件。台鐵局21日表示,已完成二次重大事故車廂全面清理,遺留物部分,普悠瑪號事故車廂計35件,太魯閣號事故車廂計170件。對此,普悠瑪事故代表王忠漢表示,自己是車上倖存者,同車家人8人不幸罹難;回憶事故當下,讓他忍不住淚水,表示家人就像疊羅漢一般疊在他面前、死在他腳下,事發後他每天徹夜難眠,必須靠酒精麻醉自己才有辦法入睡。王忠漢回憶當時眼眶藏有淚水。(圖/三立新聞網提供)如今台鐵於事故車廂找到遺留物及疑似罹難者遺骸的物件,也讓王忠漢痛批是對家人的莫大傷害。他表示,最一開始台鐵醫療費用等相關補償都願意支付,但事隔半年全部翻臉不認帳,現在新事證出爐,一定會再提出相關主張或訴求,目前他的姪女正在交涉當中。王忠漢批評,台鐵處理過程過於草率,如今又找到遺骸,對家人來說真的是莫大傷害;不過他也表示,已經不想再接受台鐵或檢調重回車上去找那些遺骸,這起事故發生在2018年10月21日,當時,第6432次普悠瑪列車在宜蘭縣蘇澳新馬車站出軌翻車,釀18死215傷。據宜蘭地檢署表示,案發之後,扣押證據及勘查採證,同年11月7日責由鐵警局及台鐵局人員,就車廂內所有旅客物品進行清點並辦理公告招領,相關刑事證物及旅客遺物,也經妥善處理;普悠瑪案起訴之後,移交法院審理,法院判決確定後,今年4月19日發還台鐵局。
「TPASS通勤月票」7月上路!台鐵6/27起提早開放預購
行政院「TPASS行政院通勤月票」三大生活圈月票7月1日上線啟用,台鐵今日表示由於TPASS準備進度超前,6月27日起民眾將可持TPASS新卡或持現有電子票證至生活圈內台鐵售票窗口預購月票,詳見台鐵「TPASS行政院通勤月票」資訊專區https://www.railway.gov.tw/>旅客服務>行政院通勤月票及各縣市政府公告。另7月1日起開辦三大生活圈內發行的敬老、愛心卡使用點數乘車,第一階段啟用的有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嘉義市及屏東縣等10個縣市。民眾乘車區間只要在該縣市轄區內起站或迄站均可適用,南投縣不限境內使用;每次乘車點數使用上限依各縣市政府規定,超出部分由電子錢包餘額扣款。持用社福卡須經由各車站設置的「地方社福卡」專用通道驗票機刷卡進、出站;如未走專用通道,驗票閘門會警示驗票失敗阻擋,不會扣款。其他使用方式比照電子票證乘車營運規定,社福卡可搭乘區間(快)車、莒光號、PP推拉式自強號,不過不可搭乘觀光列車、團體列車、太魯閣列車、普悠瑪列車、3000型自強號及其他台鐵指定列車。
新北敬老卡將納入台鐵 7月起與1200月票開放
新北市每月提供敬老卡480點給長者搭乘公車、捷運,歷經多年爭取,終於將在7月1日納入台鐵,新北市交通局表示,持1200定期票及敬老卡的民眾,進出台鐵站時請走TPASS專用通道。新北市交通局長鐘鳴時表示,自7月1日開始,搭乘台鐵通勤的民眾可使用沒有設定1280定期票的悠遊卡或購買行政院通勤月票TPASS悠遊卡至基隆、新北、台北及桃園市境的台鐵車站購買設定1200定期票,即可搭乘除觀光列車、團體列車、太魯閣列車、普悠瑪列車、3000型自強號及其他台鐵局指定列車之外的車種,及不限次數於基北北桃市境內的台鐵車站進出。但他提醒,須走有TPASS 標示的專用通道驗票機,而且如果進、出任一站不在基北北桃市境內,則將扣悠遊卡中的現金。鍾鳴時也提醒持有敬老卡的民眾,在7月1日起搭乘台鐵時需走TPASS專用通道,才會扣點數成功;若持1200定期票或敬老卡走一般票匝通道,則將無法進出站;另外敬老、愛心及優待卡等因已依法提供大眾運輸搭乘優惠,所以無法於該票卡設定TPASS基北北桃1200都會通定期票。新北市社會局副局長許秀能表示,長者搭乘台鐵已有半價優惠,這次敬老卡點數擴及台鐵,經費約會增加6000萬元左右,在北北基35個台鐵車站都可以使用。
通勤注意 台鐵明起「386列次大改點」調整重點一次看
配合鐵道局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及EMU3000型城際列車、EMU900型電聯車陸續投入營運,提升服務品質,臺鐵局將自週三(26日)起進行列車時刻調整,共386列次大改點;另外,為增加夜間軌道設施養護時間及提升PP推拉式自強號妥善率,台鐵投入EMU3000型特仕車替駛原PP車型,並參考台灣高鐵作法,試辦自由座。調整重點如下:一、西部幹線增開EMU3000型及普悠瑪各2列直達車,西線自強號運能提升7.6%(一)增開EMU3000型自強號143次、110次,臺北=高雄行駛時間3小時57分,行駛區間週一~週六為七堵到潮州,週日經北迴延長行駛至花蓮。(二)增開普悠瑪列車131次、132次,臺北=高雄行駛時間3小時40分;131次行駛區間為南港到潮州、132次為枋寮到南港。二、原行駛南半環之377次(臺中-臺東)、378次(臺東-臺中)將延長行駛區間為七堵經南迴至臺東,並更改車次為161次、168次。三、EMU3000型及900型電聯車投入東部地區替駛PP推拉式及DMU柴聯自強號,提升東線及南迴線運能9.8%(一)原DMU柴聯自強號407(臺東-樹林)、242次(樹林-花蓮)由EMU3000型自強號替駛,其中242次延長行駛至臺東並更改車次為442次。(二)原PP推拉式自強號編組之443次(新左營-樹林)、484次(彰化-臺東)及南迴線302次(臺東-新左營)、305次(新左營-臺東)、310次(臺東-新左營)改為普悠瑪列車行駛。(三)原莒光號702次(臺東-新左營)、707次(新左營-臺東)改為EMU3000型行駛。(四)原莒光號704次(臺東-新左營)、713次(新左營-臺東)及DMU柴聯自強號235次(花蓮-樹林)、224次(樹林-花蓮) 改為EMU900型區間快車行駛。四、為增加夜間軌道設施養護時間及提升PP推拉式自強號妥善率,投入EMU3000型特仕車替駛原PP車型,並參考台灣高鐵作法,試辦自由座: (一)替駛車次為:117次(基隆-潮州)、146次(潮州-七堵)、191次(七堵-潮州,改點後更名為133次)、192次(潮州-七堵,改點後更名為120次)、145次(七堵-潮州)、108次(潮州-七堵)。 (二)為維服務水準,EMU3000型特仕車將指定6節自由座車廂(第4車到第9車),並以總量管制方式發售自由座乘車票避免擁擠,非當次車旅客、持電子票證及定期票旅客均不得搭乘,以維服務品質。 (三)自由座票價以乘車區間自強號票價95折計算,開放於乘車前四日(含)於本局官網、車站窗口及多功能自售機預購。但僅限窗口及多功能自售機取票,不開放手機QR行動票證或超商及郵局取票。五、本次時刻調整共計調整386列次,整體自強號運能提升8.7%(西線7.6%、東線及南迴線9.8%),相關時刻自3月6日起可於臺鐵局官網(https://www.railway.gov.tw/)及訂票APP「台鐵e訂通」查詢,並自3月8日起開放團體訂票、3月29日開放一般旅客訂票。
超速出軌釀18死!「普悠瑪司機員」遭判4年半 懲戒法院最新判決出爐
台鐵2018年「普悠瑪出軌事件」造成18死116傷慘劇,被指涉嫌超速、關閉自動防護系統(ATP)的司機員尤振仲,除在《刑法》部分被最高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個月定讞,懲戒法院也在近日判處撤職、停止任用4年,可上訴。尤振仲遭交通部移送懲戒法院後,辯稱已盡全力排除列車故障及尋求支援,更沒有超速行駛,但仍不幸發生憾事,不認有違失。但懲戒法院認為尤振仲接受過ATP訓練,應知該系統對行車安全之重要性,卻因誤判故障原因關閉ATP又未依規定重啟,加上當時超速,以時速140公里駛入馬新站大彎道路段,造成列車出軌翻覆。懲戒法院指出,ATP是為防止司機員疏失,避免危及乘客性命安全,但尤振仲關閉ATP又未依規定重啟,又駕駛應特別注意的普悠瑪傾斜列車,卻以140公里高速行駛於速限75公里彎道,加之他2014年擔任司機員後,於2017年被發現吸食安非他命但獲緩起訴,可見輕忽自身職務責任,釀成重大交通意外。懲戒法院依《公務員服務法》中公務員應謹慎、公務員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規定,再參酌尤振仲事後向死者家屬道歉,但在訴訟中否認有違失,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可上訴。
台鐵4/26調整386列次時刻 北高最快3小時40分「6車試辦自由座」
台鐵為配合嘉義鐵路高架化,以及新車投入營運,自4月26日起調整列車時刻表,共有386列次受影響,其中西部增加EMU3000型新自強號及普悠瑪號,台北至高雄最快3小時40分就會到。台鐵指出,配合鐵道局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及EMU3000型城際列車、EMU900型電聯車陸續投入營運,提升服務品質,自4月26日起進行列車時刻調整,調整後自強號運能提升8.7%、西線7.6%、東線及南迴線9.8%。西部幹線增開EMU3000型及普悠瑪各2列直達車,增開EMU3000型自強號143次、110次,台北=高雄行駛時間3小時57分,行駛區間周一至周六為七堵到潮州,周日經北迴延長行駛至花蓮。另外,增開普悠瑪列車131次、132次,台北=高雄行駛時間3小時40分;131次行駛區間為南港到潮州、132次為枋寮到南港。原本行駛南半環之377次(台中-台東)、378次(台東-台中)將延長行駛區間為七堵經南迴至台東,並更改車次為161次、168次。EMU3000型及900型電聯車投入東部地區,將提升東線及南迴線運能9.8%。值得注意的是,為了增加夜間軌道設施養護時間及提升PP推拉式自強號妥善率,投入EMU3000型並參考高鐵做法,試辦自由座,替駛車次為117次(基隆-潮州)、146次(潮州-七堵)、191次(七堵-潮州,改點後更名為133次)、192次(潮州-七堵,改點後更名為120次)、145次(七堵-潮州)、108次(潮州-七堵),指定6節自由座車廂(第4車到第9車),以總量管制方式發售自由座乘車票避免擁擠,非當次車旅客、持電子票證及定期票旅客均不得搭乘,以維服務品質。台鐵表示,本次時刻調整共有386計列次,相關時刻自3月6日起可於台鐵官網及訂票APP「台鐵e訂通」查詢,並自3月8日起開放團體訂票、3月29日開放一般旅客訂票。
普悠瑪出軌釀18死 最高法院駁回司機尤振仲上訴刑期4年6個月定讞
2018年發生震驚全台的普悠瑪列車出軌意外,釀成18死悲劇。列車駕駛員尤振仲因誤判動力而擅自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之後也未重啟ATP,造成列車超速撞進車站,造成車上18名人員死亡。一、二審皆判他4年6個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3日)駁回上訴定讞。這起火車意外發生於2018年10月21日下午5點左右,當時尤振仲所駕駛的宜蘭線6432次普悠瑪列車由樹林開往台東方向,列車進站速限應為75km/h,但6432次普悠瑪號卻在經過蘇澳鎮新馬車站時,以141km/h的速度進入半徑306公尺的新馬站彎道,導致列車前進方向第1節車廂右側車輪浮起後出軌,並向左側翻覆,第2節到第8節車廂也相繼出軌,車廂擠成一團形成W字形,造成18死251傷的慘況。檢方調查後認為,駕駛員尤振仲在事發前就已發現列車異常並進行回報,但他在未經允許下貿然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導致列車超速進站。檢方遂對駕駛員尤振仲及時任台鐵局副總工程司柳燦煌、綜合調度所總所長吳榮欽3人,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宜蘭地方法院一審時將尤振仲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柳燦煌及吳榮欽2人則獲判無罪。案件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時,尤振仲否認犯案,辯稱列車上有加裝ATP也有遠端監視系統,他也不斷向調度員回報狀況,絕無貿然關閉ATP一事,至於檢方指控列車超速進站,他則表示,列車一直是故障的,速度根本起不來,何來超速之有?高等法院調查後,發現尤振仲在事發當下約前3小時,就因誤判動力而切斷ATP,直到列車出軌他都沒有再重啟ATP。此外,行車紀錄器、車站監視器以及事後的鑑定報告,均證明尤振仲本應減速進入速限75km/h的新馬站彎道,但他仍以141km/h的速度衝進半徑306公尺的彎道,確實有過失,應該為此負責。最後高等法院仍維持尤振仲4年6個月徒刑,其他2人仍無罪,案件經過上訴,最高法院今(3日)駁回上訴定讞。
台鐵普悠瑪慘案釀18死215傷 司機員尤振仲二審仍判4年半
台鐵普悠瑪列車2018年10月21日在宜蘭新馬站翻覆,釀成18人死亡、215人輕重傷慘案,一審宜蘭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司機員尤振仲刑4年6月徒刑,二審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尤振仲仍維持4年半刑度,時任台鐵局副處長、所長的柳燦煌與吳榮欽無罪。本案還可上訴。普悠瑪列車2018年10月21日在宜蘭縣蘇澳新馬車站出軌翻覆,8節車廂呈W型嚴重扭曲,檢方認定尤振仲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並超速,柳燦煌驗收普悠瑪時未測試ATP遠端監視系統即投入營運,吳榮欽沒有落實ATP開關機制的監視義務,依過失致死起訴。宜蘭地方法院認為,司機員尤振仲擅自關閉ATP卻未依規定重啟又超速,以約140公里高速駛入車站大彎道路段造成列車出軌翻覆,判刑4年6月,但時任台鐵局副處長、所長的柳燦煌與吳榮欽無罪。一審宣判後,宜蘭地檢署認為刑度過輕、提起上訴,宜檢表示案發時司機員尤振仲貿然關閉安全駕駛重要輔助工具ATP系統,又超速行駛致釀嚴重傷亡,情節極為重大,一審只判處4年6月徒刑,實在過輕。至於柳燦煌、吳榮欽無罪部分;宜檢認為,柳擔任本案傾斜式電聯車鉅額採購案技術資料檢討會議主席,疏於注意審定測試程序書,未發現本案電聯車ATP遠端監視系統全部未連線,顯有過失。吳為綜合調度所所長兼試車小組成員,在電聯車試運轉階段,未確實測試ATP遠端監視系統是否能運作,也有過失,希望高院還給被害人和家屬一個公道,不料高院維持一審判決。
太魯閣號事故奪49命曝8項違失 監察院糾正交通部及臺鐵局、鐵道局
110年4月2日臺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事故現場。(圖/監察院整理繪製)監察院今(13)日通過監委葉宜津、蔡崇義、鴻義章、張菊芳、王麗珍提案,糾正交通部及所屬臺鐵局、鐵道局110年4月2日太魯閣號列車事故之各項違失;至於本案凸顯之工程管理制度問題,請工程會會同營建署等有關機關共同檢討查處。110年4月2日,第408次太魯閣號列車在行經清水隧道前,因撞擊滑落邊坡侵入路線的工程車造成出軌,造成49人罹難和300多人輕重傷,就此案行政違失,經監院歷經1年多的調查,發現交通部與臺鐵局、鐵道局有8項違失。監察院發現,第一,臺鐵局K51標工程工地管理鬆散,大門門鎖於110年元旦故障未修復以麻繩捆綁代替,同年4月清明節連續假期停止施工期間仍未落實停工工地門禁管制查核。造成東新公司為趕工,漠視停工規定進場施工、再以錯誤方法使用挖掘機(俗稱怪手)用吊帶連結大貨車拖拉操作不慎,導致吊卡大貨車墜至鐵軌遭列車追撞,造成此次憾事。此外,臺鐵局於歷經107年普悠瑪事故後仍未記取教訓,工地管理輕率疏漏,有欠嚴謹,以致再次發生行車重大工安死傷事故。第二,K51標工程安全衛生設計未盡周延,未預見工區既有道路潛藏之危害因子。在施工前的危害告知協調會議,臺鐵局未告知事故地點可能存在的危害風險;施工期間2起預拌混凝土車卡陷路緣邊坡事件凸顯工區既有道路路況欠佳,而施工品質及安全衛生等查核重點亦忽視工區既有道路另一端東正線危險彎道下坡墜落風險,導致此次事故,顯示臺鐵局未善盡監督營建施工、設計監造及專案管理等廠商管理責任。第三、身為工地管理最高負責人的工地主任便宜行事,在不知悉吊帶承受重量以及未接受與「挖掘機」有關的專業訓練情況下,貿然駕駛挖掘機企圖以吊帶連結吊卡大貨車拖移,輕忽事故地點鄰近鐵路軌道,有墜落的高度風險,毫無任何工安危機意識,顯見臺鐵局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未全面落實。第四、K51標工程工地主任於施工初期擔任「品質管理人員」兼「鋼筋領班」,球員兼裁判,違反品質管理人員應專任規定;後接任工地主任之同時又為其他營造業負責人,違反營造業法第28規定,臺鐵局及負責審核之設計監造及專案管理廠商均未確實審查,同意核定本案施工計畫及變更工地主任,核有違失。第五、K51標工程施工人員管理有欠嚴謹,花蓮工務段、專案管理廠商及設計監造廠商未發現有非法外籍移工於本案工地工作;另因工人異動頻繁而未依規定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致110年4月2日於西正線隧道內施工的4名工人身陷2萬5千伏特高壓電風險而不自知,凸顯工地人員管制疏漏。第六、東新公司提報備查之「K51標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計畫」,無緊急通報電話及事故點兩端與和仁、崇德車站聯絡電話,且未依該計畫所提「將各緊急聯絡電話製成卡片,發給工程人員隨身攜帶,以備不時之需」;在事故發生後,肇事者K51標工程工地主任未善用行調無線電聯絡鄰近列車司機員、工區前後車站及綜合調度所告知緊急狀況,亦未於第一時間通報警方及救護單位以搶救傷患,工地緊急通報機制形同虛設,錯失緊急救難處理先機。第七、花蓮工務段工程承辦人潘堂益為避免工程落後太多遭上級管考,要求聯合大地公司監造主任及東新公司工地主任配合美化施工進度數據,上開人員即聽從潘堂益指示,完全抄襲工地主任於施工日誌所載之施工進度於其製作之監造日報表內,並未確實審查,潘亦據以登載於工程會建置之「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內,臺鐵局各層級長官也未落實稽查,其於臺鐵局歷經普悠瑪事故後總體檢檢討,僥倖投機便宜行事的散漫心態仍未改善。第八、在普悠瑪列車出軌翻覆事故之後,行政院召集跨部會及外部專家學者共同組成「臺鐵總體檢小組」並於108年1月18日完成「臺鐵總體檢報告」,共計提出144項改善事項,由臺鐵局提送檢討辦理情形至監理機關鐵道局追蹤管考後簽部,陸續同意解除列管。但後又發生太魯閣號重大事故,前後兩次事故已嚴重傷害民眾對於鐵路行車安全的信賴,近期內又陸續發生多起工安事故,顯示臺鐵局所提各項安全防範措施並未有效落實,交通部、監理機關鐵道局卻都陸續解除列管,未確實追蹤管考以致工安問題仍不斷重現,顯見改善成效並未完全,有違民眾期待。
普悠瑪翻車事故釀18死 司機尤振仲二審強調已盡責沒有過失
2018年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列車在宜蘭新馬站翻覆,造成18死、116人輕重傷,一審將司機員尤振仲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18日開庭,尤振仲否認有過失,強調已盡責,對18名往生者感到抱歉與愧疚。庭末,法官諭知25日進行辯論程序。尤振仲之前庭訊時也否認犯罪,他說有ATP系統減速,沒有超速駕駛釀禍,他說要聲請調查普悠瑪採購缺失,及調查2018年1至3月台鐵的受訓狀況,他稱自己受的是不完整的訓練,18日開庭,他又說沒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情況,自己沒有過失。
大學兒平常愛看國動實況 竟怒嗆保全爸:社會底層讓我丟臉
近日有位爸爸表示,大學的兒子平常很愛看實況主「國動」的影片,有天他叫兒子趕快睡覺,兒子竟然反嗆「像你這種社會底層的保全,讓我丟臉就算了,不要我打個遊戲還來煩我。」原PO近日在《匿名公社》發文說,「我是一名46歲的父親,平常擔任大樓保全的工作,前陣子到北部讀大學的孩子難得回來南部放假。」兒子平常很愛打英雄聯盟LOL,而且都會玩到半夜3、4點,原PO很擔心兒子的身體健康,所以叫他趕快去睡覺。沒想到兒子生氣的罵原PO說,「像你這種社會底層的保全,讓我丟臉就算了,不要我打個遊戲還來煩我,早知道就待在台北別回來。」讓原PO聽了非常難過,沒想到兒子竟然會看不起他的工作,之後也不再管兒子要玩到幾點。原PO表示,兒子很愛看遊戲實況主「國動」的影片,還會買周邊商品,「可是這位直播主有時候誇張的言論好像會讓我兒子模仿,以前他從不會打遊戲罵人,可以現在脾氣越來越差,我有點擔心他會走上歪路,卻又不知道如何幫助他。」原PO說,他想說乾脆換掉保全的工作,但也不知道能換什麼,「保全其實是一份非常穩定的工作,也才有辦法費盡心力把他送到台北讀書,如今我內心也已有疙瘩,不太會再主動關心兒子。」據了解,實況主「國動」張葦航近年來爭議不斷,他在2018年罵實況主瑀熙是百人斬、臭鮑魚;也曾消費普悠瑪列車死者說,「愛搭普悠瑪,死好。」而原PO兒子罵的「保全」哏,也是國動曾經在實況中留言回覆觀眾,「一群社會底層,趕快去找夜班保全,還可以上班看實況。」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回應「今天要是我爸還在,這樣回我會被吊起來打」、「請他申請助學貸款,然後生活費也自行負擔」,也有網友質疑文章是假的,「笑死,反串文還那麼多人認真回應喔」、「看懂的都是統粉。」
普悠瑪出軌釀18死215傷 司機尤振仲二審辯:車子故障哪來超速?
台鐵普悠瑪列車2018年間在宜蘭縣新馬站出軌翻覆,釀成18死215傷重大意外,宜蘭地方法院認定司機員尤振仲涉擅自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且超速行駛釀禍,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尤振仲4年6月;高等法院二審昨(16)日開庭,尤振仲否認犯罪,強調列車本就故障,加上有加裝ATP系統減速,自己並未超速駕駛釀禍。回顧案情,司機員尤振仲所駕駛的6432次普悠瑪列車原計由樹林車站開往台東,2018年10月21日下午近5時許,該列車行經宜蘭線新馬車站時,當時以時速141km/h進入新馬站彎道,超過速限75km/h,導致列車前進方向第1節車廂出軌並向左側傾覆,隨後第2至8節車廂也相繼出軌,最後釀成18死215傷的慘劇。經宜蘭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尤振仲在下午4時許就已發現列車異常,並且回報,但在未經允許下,就貿然關閉ATP,並超速進站釀禍,依《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起訴尤振仲、時任台鐵局副總工程司柳燦煌以及合調度所總所長吳榮欽3人。一審認定尤振仲犯後否認犯行,無悔意,依《過失致死罪》將他判刑4年6月,柳、吳2人均獲判無罪。檢方、尤振仲均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高院二審昨日開庭時,尤振仲否認犯罪,強調過程中一直向調查員回報,怎麼會貿然關閉ATP?另外,他堅稱列車一直是故障的,發車前要求換車被拒,他仍依指示發車,且在過程中不斷回報車況,後來被指示關閉ATP,因此沒有再開啟;而柳、吳均辯稱應判無罪。對此,受害家屬訴訟代理人指出,司機員尤振仲有過失致死責任,但是事發前幾年ATP竟有631次故障紀錄,如果適當管理ATP,即可避發生事故,台鐵疏於善盡監督理責任,也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