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審
」 無期徒刑 死刑 性侵 最高法院 台中中信國寶案辜仲諒無罪確定! 朱國榮棄保逃亡判16年
棄5億元交保金逃亡遭通緝的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與女助理林桂馨,2013年起利用中信金控併購台灣人壽保險的重大消息進行內線交易及炒股,最高法院12日依內線交易等罪將朱及林各判刑16年及10年,沒收犯罪所得1億8036萬餘元確定,同案時任中信銀行董事長辜仲諒、中信金控財務長張明田,被訴侵占中信金控資產,涉犯背信及洗錢罪,因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定讞,中信國寶弊案官司落幕。辜仲諒被訴侵占中信金控資產,涉犯背信及洗錢罪,因罪證不足,12日判決無罪定讞。(圖/報系資料照)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請求法院判決辜仲諒、張明田給付1億1755萬元,因2人獲判無罪確定,最高法院判決附帶民事賠償請求駁回,辜及張免賠確定。中信金昨日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對於所有同仁全數獲得法院證明清白,同感欣慰。檢方起訴,朱國榮及林桂馨利用掌握中信金併購台灣人壽保險的重大消息,大量購買台壽保股票獲利逾1億元,又炒作龍邦國際股價。辜仲諒與他的前妹婿陳俊哲(遭通緝)等人,在2004年至2007年間,以中信金控旗下中信資產管理公司投資不良債權名義,將中信金控資產透過中信商銀香港分行及台灣總行,層層轉匯至境外公司及陳俊哲等人帳戶,侵占3億美元。辜仲諒被訴為了確保中信金併購台壽保,安排中信人壽放款給朱國榮,等待金管會核准併購,由中信人壽以超乎行情價,買下國寶集團所有的房產擔保品,讓國寶獲利,但中信損失1億餘元。且辜將紅火案中出售結構債的部分款項2957萬美元匯出,涉嫌洗錢罪。辜、張等中信人員,歷審都判決無罪,檢方提上訴後,昨日遭最高法院駁回,朱國榮及林桂馨則被最高法院依內線交易等罪各判刑16年及10年,中信國寶弊案官司落幕。另朱國榮涉嫌在2018年炒作松崗資產管理公司股票,將股價由28.5元一路炒至53元,獲利1.2億元;同一時間前股市老師鄭光育透過網路散布訊息炒高松崗股價至94.4元,檢方依違反證交法起訴朱及朱的助理林桂馨等人,台北地方法院12日認定不法所得為4700萬元,依高買證券罪判處林桂馨有期徒刑4年、鄭的友人沈振東,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50萬元。朱國榮及鄭光育則棄保潛逃,2人都被通緝。朱國榮還涉及炒作龍邦股價,高院依高買證券罪判囚8年,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2868萬餘元,去年最高法院認定犯罪事實有待調查釐清,撤銷發回高院更審中。
陳敏薰買官案!陳水扁與吳淑珍洗錢1千萬元「一審判免訴」 高院今撤銷發回更審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涉嫌洗錢,被台北地檢署於2015年1月起訴,不過北院合議庭今年5月認為,依修正前洗錢防制法規定,此案已完成10年追訴權時效,依程序判決免訴;台北地檢署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院認為,應保障當事人聽審權的訴訟程序,今天撤銷判決,發回北院更審。前總統陳水扁。(圖/報系資料照)根據高院28日判決指出,法院於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為由而裁定停止審判後,其原因消滅、或因其他事由欲為終局判決前,若無事實上的困難,應使訴訟參與者有表達意見的機會,並透過到庭陳述意見或其他適當方式,踐履保障當事人聽審權之正當法律程序,北院認本件追訴權時效完成即逕為免訴判決,其踐行之訴訟程序難認妥適,故撤銷發回北院原審。回顧這起案件始末,檢方指控陳水扁在2004年1月間,與妻子吳淑珍收受陳敏薰1000萬元,協助陳敏薰取得台北101董事長,兩人已各被依貪污罪判刑8年定讞;而高院二審審理此案時,認定吳淑珍將賄款透過胞兄吳景茂存入人頭帳戶,檢方認為陳水扁也涉洗錢,分案偵辦,2015年1月19日依洗錢罪嫌起訴陳水扁。台北地院認為,扁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根據醫院的診斷鑑定報告,認為陳水扁有多重身體症狀,因病無法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進行,持續所達上開追訴權時效期間之4分之1,即2年6月,另外,檢方查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4年7日,2015年5月13日裁定停止審判,為審判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3月18日。合議庭計算,本案犯罪行為終了日為即2006年1月25日,計入追訴權時效期間10年、停審期間2年6月,共為12年6月,加上檢方行使追訴權的4年7日、北院於停審前行使追訴權的3月18日,全案共已追訴16年9個月25日,追訴權時效早已完成,因此判決免訴,不過北檢以判決有程序瑕疵、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誤等理由,6月21日上訴。
1.1公分害消防夢碎...憲法法庭判身高限制「違憲」 內政部回應了
女子陳韻宣考上消防員後,因身高1.1公分之差未及160公分身高門檻,遭消防署廢止受訓資格。她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判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第1款「女性不及160公分為體格檢查不合格」的規定違憲,1年內失效。對此,內政部表示目前已綜合整理相關單位意見,將於近期提供考試院研修,並於明(114)年開始將改採新制,以保障女性報考警校、服公職的權利。陳韻宣受母親生病影響,立志投入救人工作。她在2018年間考上消防員,前往南投竹山受訓期間,卻在複驗時發現身高僅158.9公分,未達《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8條規定「160公分」門檻,因此遭消防署函送保訓會廢止受訓資格。陳女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一審獲判勝訴,但二審最高行政法院逆轉判她敗訴確定,陳女為此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24年5月31日做出判決,認定根據原規定所設的標準,男性身高標準165公分遠低於國人應考年齡區段(18至37歲)平均身高172公分,只排除約10%男性。然而女性身高標準160公分,卻高出女性應考年齡區段平均身高159.5公分0.5公分,為此將排除約55%女性報考,認定該規定使女性應考試服公職權受不利的差別待遇,與《憲法》保障平等權的意旨不符,判決宣示之日起,至遲於屆滿1年時失其效力。全案發回更審後,最高行政法院昨天(15日)宣判陳韻宣勝訴。對此,內政部16日做出回應指出,針對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已在8月6日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2次會議,部長劉世芳關切性別平等待遇及人民服公職權利,在會議中要求警政署、消防署、警大及警專儘速依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意旨,修正警察特考考試規則及相關招生簡章的身高限制規定。內政部還表示,目前已綜合整理相關單位意見,將於近期提供考試院研修,並於明(114)年開始將改採新制,透過擔任警消的工作職能為導向,進行各項體格綜合評量與檢討,以保障女性報考警校、服公職的權利。也期望未來有更多優秀人才加入警政、消防工作,共同為社會大眾服務,守護人民生命與財產的安全。
大孝大樓案國民黨勝訴 黨產會:會再提出上訴
2019年黨產會認定已被國民黨賣掉的北市「大孝大樓」,屬於不當取得的財產,因大孝大樓已拆除且移轉他人,黨產會追徵7.8億多元,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國民黨敗訴,國民黨上訴,經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北高行政法院更一審15日判決撤銷黨產會處分,可上訴。對此,黨產會官員受訪表示,會再提出上訴。黨產會為釐清國民黨位於台北市愛國東路100號、102號的大孝大樓是否屬不當取得財產,2018年6月舉行聽證會後,2019年5月作成行政處分,認定該房地是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但忠孝大樓已拆遷改建,經計算等價值後,黨產會追徵7億8275萬元。國民黨等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國民黨行政訴訟遭北高行政法院駁回,國民黨不服再上訴,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廢棄原判決,發回北高行政法院另為調查審理。北高行政法院認為,大孝大樓在1985年間雖由民眾服務總社出面標購房地,但國民黨才是真正買受人,而當時國宅處招標公告所載底價為4億3170萬0000元,國民黨以民眾服務總社名義得標價額則為4億3400萬0000元,已經高於底價。並非以不相當之交易對價。北高行政法院指出,國民黨經由國宅處標售程序購得大孝大樓,其總資產並無增加,僅相當於房地價額之現金轉換成為不動產,與黨產條例第4條立法理由所例示之「贈與」或「轉帳撥用」均純屬資產增加已不相同,況且國民黨購買房地之價額已高於國宅處訂定之標售底價,自難認為不相當之對價,並非立法者制定黨產條例時所預想之「不當取得財產」情形。北高行政法院指出,黨產會處分認定大孝大樓為不當取得之財產,即有未合,其另依黨產條例第6條第3項規定,自國民黨之其他財產追徵價額7億8275萬8715元,亦無可採,國民黨請求撤銷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黨產會官員指出,法官應考量當年是黨國體制中後期,國民黨仍舊是以黨領政,透過民眾服務社屆名買下大孝大樓,完全是以特權購入,因不符承購資格,但卻能購入,事後更轉賣獲利。黨產會官員表示,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是法律適用的問題,不是對事實認定有歧異,也未無否定黨產會提出的事證,但北高行政法院這庭的法官卻認為證據不足,黨產會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商量研議,再提出上訴。
前南投縣長貪汙111罪全數定讞! 李朝卿判刑超過40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利用風災道路修復工程向包商收取回扣946萬元被訴111罪,一審重判30年,二審也判刑22年,更審將部分刑期定讞後,最高法院12日再將他涉案的111罪全數定讞,刑度加總超過400年。原國民黨籍的李朝卿,2005年代表國民黨參選南投縣長,順利當選,2009年成功連任。但他任期還未結束,於2012年11月30日,因涉及多起弊案,遭檢調單位搜索,並由台南地院裁定羈押。李朝卿被控在任內利用颱風修復或重建工程收回扣,不論大小工程都要拿一成回扣,李朝卿收回扣的工程,很多是災修工程,採限制性招標,指定給固定人士承做,像是2009年莫拉克颱風後,李朝卿在修復信義鄉神木村聯外道路的工程中,從工程總經費9460萬元,索取一成回扣946萬元,當時他還親自去拿回扣款,包商把回扣裝在葡萄紙箱內,放進李的座車帶走。除了較大的神木村聯外道路工程外,即使30、50萬元的小型工程,李朝卿也都要一成回扣,全案歷經數年審理後,最高法院先前針對李朝卿17罪貪污946萬元部分判刑應執行16年6月定讞,另將94罪部分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更二審認定,李朝卿收取公用工程回扣共88次,金額達530萬9926元。2018年,李朝卿因8件貪汙案各判12年到14年定讞,共計98年,後來法院裁定執行14年8月,2021年又因9罪各判刑12年、總計刑期108年,由檢方聲請定執行期後,台中高分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6月確定,此次他另94罪定讞,累計刑度超過400年,全案再上訴,不過最高法院認定更二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實際執行刑期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
指標性判決!八仙塵爆致15死484傷 八仙樂園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2015年新北市八仙樂園「彩色派對」粉塵爆炸案釀15死、484傷,主辦派對的「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定讞,已於2023年7月刑滿出獄。民事部分,最高法院民事第8庭26日就3件求償做出判決,確認八仙公司並非單純提供場所,因此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未來被害人的求償訴訟,都將依這個法律見解裁判。據《中央社》報導,瑞博國際、玩色創意於2015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快樂大堡礁」舉辦「彩色派對」活動,發生粉塵爆炸,造成15人死亡、484人輕重傷。其中,楊姓被害人、王姓被害人、林姓被害人分別提起求償訴訟。3案於一、二審均認定瑞博、玩色及負責人呂忠吉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呂忠吉、瑞博、玩色未上訴而確定。過去審理八仙塵爆求償案時,民事一、二審大多認定呂忠吉及其兩間公司玩色創意、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均應負起連帶賠償責任,但八仙僅出租場地,時任董座陳柏廷等人分別因無義務確保活動安全、避免塵爆發生等理由,不必賠償。最高法院新聞資料指出,消費者保護法的立法目的,在於消費者處於弱勢或欠缺專業知識、技術等,確保消費者或第三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提供服務的性質。新聞資料指出,派對活動區域位在八仙樂園最內側,活動部分時間與八仙樂園營業時間重疊,且八仙公司也印製午後優惠票與活動票券組合商品,客觀上得認定是由身為遊樂業經營者八仙公司所提供,並與其經營事項具密切關係的活動。意即,八仙公司雖與瑞博國際簽訂租賃契約,然八仙把部分場地租給瑞博國際舉辦彩色派對,仍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承審合議庭認為,塵爆事故的危險源縱非八仙公司所直接製造、開啟,但八仙公司較能監督、控制或預防,當承擔消費者的不幸損害,因此八仙公司應依消保法規定負起損害賠償責任,所以楊男部分廢棄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合議庭另指出,消保法第7條第3項但書規定,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王女、林女的部分,二審均未詳細調查,有法律適用不明確的違誤,因此王女、林女的部分均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至於楊男上訴主張時任八仙公司董事長陳柏廷、負責噴灑彩粉的沈姓工讀生、盧姓志工應連帶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合議庭維持二審見解,認定陳無執行職務違背法令,致被害人受損害,沈男、盧男則未能預見會發生塵爆,此部分駁回上訴確定。此外,由於被害人向八仙公司陳慧穎請求損害賠償的時效,最高法院民事庭有法律見解歧異,因此提案民事大法庭審理,今天也做出裁定。民事大法庭認為,被害人對陳慧穎的請求權應比照民法2年的時效,而非比照公司法15年的時效;據此楊男、林女超過時效,陳慧穎免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確定。
鄭文燦涉貪收押禁見律師提抗告 高院分案最快今做裁定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近日高等法院3度發回更審,桃園地方法院11日召開第3次羈押庭,以有串證之虞等理由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律師團連夜提起抗告。高院12日上午分案調查,預計一天內做出裁定。由於本案被視為重大案件,最終羈押與否涉及人身自由,且適逢週五,高院預計12日做出裁定,若裁准抗告,則撤銷發回地院;若駁回抗告,鄭文燦將確定收押禁見,至少押2個月,檢方得聲請延押2個月。 鄭文燦委任律師陳永來12日一早就現身看守所,辦理律見鄭,面對媒體詢問「抗告有信心嗎?」,陳僅說「謝謝」,未多做回應。
遭控火車站強盜奪2命…男喊冤「我在7百公里外」 坐牢22年提國賠
大陸雲南省男子李金被控於1994年10月14日在元謀火車站殺害2名旅客,雖然他否認涉案,仍於1997年遭判處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最終於2017年出獄並提出申訴,直到2023年才獲得平反。李金近日提出國賠,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申訴合理支出,共計人民幣3772萬餘元(約新台幣1.6億元)。《紅星新聞》報導,1994年10月14日淩晨,元謀火車站招待所發生一起搶劫殺人案,旅客白鶴林、姚素華被發現在房間內遭搶劫殺害。次年9月27日,李金被帶走收容審查;1996年4月,家住元謀的普發成、普發能兄弟也被帶走審查,3人被指共謀搶劫殺害白、姚2人。1997年2月,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李金和普發成死刑、普發能死緩。3人上訴後,經四川高院發回重審,成鐵中院更審改判李金無期徒刑、普氏兄弟無罪。李金再次上訴,同時檢察機關提起抗訴。四川省高院審理後認定,李金夥同他人搶劫殺人,維持無期判決。經多次減刑後,李金於2017年7月7日走出監獄,其被羈押時間實際達21年9個月又10天。李金出獄後再次提出申訴,並稱案發時他人在雲南盈江縣打工。2019年11月,媒體以《喊冤者李金:命案發生時,我在700公里之外》為題報道此事,引發輿論廣泛關注。2020年6月,四川高院啟動再審程序,認定李金的供述與客觀證據存在一定矛盾,真實性存疑,且現場無客觀證據指向李金作案,認定其夥同他人犯罪的證據沒有形成完整的證據體系,未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2023年12月,四川高院再審認為原判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改判李金無罪。本月5日上午,李金的代理律師、雲南金東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具堆,向四川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申訴合理支出,共計3772萬餘元,並要求四川高院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等。「28歲失去人身自由,直到50歲才刑滿釋放。如果沒有含冤入獄,這近22年我應該結婚生子,過著平常的日子,而不是在冰冷的鐵窗和森嚴的高牆下度過。我失去太多了東西了,按規定我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李金透露,在去年年底改判無罪後,他並未出去打工,目前靠低保度日。
將親生子丟洗衣機悶死 軟飯男殘殺妻小3人逃死家屬崩潰問「天理何在」
台中市33歲男子陳宏嘉2019年間,因懷疑陳姓同居人與男客有曖昧關係,竟掐死陳女後又殘殺自己的年僅10個月大的雙胞胎兒子,將孩子丟進洗衣機後悶死,他則拿著陳女的錢吃喝玩樂,並在網咖遭逮捕,而台中地院與高等法院都依殺人將他判處死刑,卻被最高法院發回,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1日更一審判決,撤消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家屬則對此判決難以接受,全案可再上訴。據了解,陳男與陳女育有一對雙胞胎兒子,但陳男不務正業又積欠20多萬債務,陳女不得不下海去八大行業當傳播小姐陪酒,一家四口都靠著陳女賣笑維生,陳男則拿著同居人的錢吃喝玩樂。2019年11月,陳男懷疑陳女與男客有曖昧關係,他竟將陳女狠心殺害,又「一不作二不休」,將孩子丟進洗衣機,並塞進棉被讓2孩子悶死,逃亡期間更是拿著同居人的血汗錢吃喝玩樂,最終在案發後3天於網咖落網。而台中地院認為陳男行為殘忍之至,惡性重大至極,視人命如草芥,對社會安全危害性極為重大且無從寬恕,殺害陳女部分判刑13年,殺害雙胞胎則判處死刑,合併執行死刑並褫奪空權終身,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也維持一審判決,卻遭最高法院駁回。最高法院認認為陳男判死理由不明確,發回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審,更一審則於11日改判他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家屬則對此判決難以接受,陳女家屬表示,案發5年至今,想到3至親遇害都吃不下也睡不著,直呼陳男沒有天良,如今卻未判決死刑,更質問「不知天理何在」。
晟德前董座夫婦涉內線交易遭「電子監控」 每晚拍照回傳
知名上櫃生技公司晟德大藥廠前董座林錦榮,被人稱為「生技教父」,他和親友涉內線交易,6日地檢署開搜索調查,約談林跟妻子歐麗珠、兒子林宏軒等12人到案,復訊後林跟歐各2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實施科技電子設備監控,電子監控也創下內線交易案首例。對此,晟德大藥廠表示,以第三方身份配合法務部調查局於6日上午至本公司進行搜索調查,本公司全力配合協助調查,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據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晟德2019年透過錦新國際公司公開收購計畫,處分處分子公司豐華生物科技的股票,2021年10月27日,和子公司玉晟生技賣部分澳優乳業公司股票,晟德交易總金額逾17億。怎料,晟德前董事長林榮錦和親友等人,在股票禁止交易期間,偷賣自家公司股票,涉內線交易,獲利數萬到200萬元。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這是北檢首例內線交易被告被實施電子監控,因考量林錦榮資力雄厚,出入境頻繁,林榮錦還有案在身,所以檢方決定對2人實施科技設備監控,每晚要用手機拍臉部照片回傳,藉此定位監控。對此,晟德回應,2019、2021年收購和處分股份,過程絕無不法,都是公開透明,公司全力配合調查,盼釐清事實。據悉,林榮錦被人稱為「生技界艾科卡」、「生技教父」,而他被前東家「東洋藥品工業」控,授4項關鍵藥品給空殼公司Inopha AG,害東洋虧損數十億,案前件目前在高院更審。
晟德大藥廠爆內線交易!「生技教父」林榮錦兒50萬交保 公司:絕無不法
知名上櫃生技公司「晟德大藥廠」前董事長林榮錦及親友、公司主管遭檢舉利用2019年外商併購晟德子公司豐華、2021年晟德子公司玉晟出售股票給外商的2次重大利多訊息,於股票禁止交易期間,以相關公司及親友帳戶買賣晟德股票,分別獲利數萬元至200多萬元,涉嫌內線交易,台北地檢署6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12路搜索晟德公司、林榮錦住處等地,並約談林榮錦及妻子歐麗珠、兒子林宏軒、涉案主管及親友共12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諭知林宏軒50萬元交保,林榮錦夫妻仍在漏夜訊問中。2019年6月6日,晟德發布重訊,指英屬開曼群島商Genlac Biotech International透過子公司錦新國際,以每股新台幣45元收購晟德持股40.19%之子公司豐華生物科技2900萬1948股,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13億508萬7660元。2021年10月27日,晟德發布重訊,指子公司玉晟生技投資公司以每股港幣10.06元處分澳優乳業3599萬1683股給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Hongkong Jingang Trade Holding Co., Limited ,交易總金額為港幣3億6207萬6331元。但晟德前董事長林榮錦及親友、多名公司主管遭檢舉利用這2次重大利多訊息,於股票禁止交易期間,以相關公司及親友帳戶買賣晟德股票,分別獲利數萬元至200多萬元,涉嫌《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檢調6日搜索晟德公司、林榮錦住處12處,約談林榮錦及妻子、兒子、涉案主管及親友共12人到案。對此,晟德強調,2019、2021年分別宣布收購豐華生技,以及處分部分澳優公司股份,過程絕無不法、一切公開透明;公司全力配合司法調查、期盼釐清真相還原事實。遭約談的林榮錦為生技界聞人,被稱為「生技界艾科卡」、「生技教父」,他遭前東家「東洋藥品工業」指控將東洋4項關鍵藥品CaelyxII、LIPO-AB、Risperidone、Leuprorelin無償授權給空殼公司Inopha AG,致東洋損失數十億元,案件正由高院更審中,另東洋也對林榮錦提告求償57億元,案由台北地院審理中。檢調過去也偵辦過晟德內線交易案,前高院法官、知名律師陳永昌在擔任晟德獨董期間,得知晟德2018年發布重訊與大陸「華潤醫藥控股公司」簽署備忘錄共同研發糖尿病新藥,卻在股票交易期間搶先買股,涉嫌內線交易,獲利286萬2000元、北檢去年已起訴陳永昌。
改判12年!驚世空姐「潑汽油燒死丈夫」 更二審獲減刑理由曝光
台中市前空姐李姓女子,因與楊姓丈夫及公婆積怨已深,2021年間以汽油潑灑小7歲的丈夫並點火,導致楊男送醫治療45天後仍宣告不治,台中地院與更一審均判李女15年徒刑,經高等法院2次發回更審,更二審6日宣判,認李女殺人及放火基於不確定故意,放火部分合於中止未遂,予以減輕其刑,改判徒刑12年。仍得上訴第三審。檢警調查,46歲李姓前空姐與丈夫因愛鳥相識、相戀,交往5個月後結婚;李女曾於臉書社群控訴,公婆知道她比丈夫大7歲後,婚後遭公婆霸凌與刁難,還被婆婆咬傷手臂、潑辣椒油等等,藉機讓網友公審。2021年3月11日上午,李女到加油站購買汽油回住處,將保特瓶內汽油朝在臥室內熟睡的丈夫身上澆淋,並質問關於公婆提告家暴案件一事,是否有對其說謊,過程中李女數次點燃打火機,丈夫情急告知「妳不要不相信,這個有油氣就會燒了」等語,但李女仍回「I DON'T CARE」,並以丈夫對其說謊為由,強令其下跪道歉。判決書指出,李女持打火機逼近丈夫時,丈夫為求自保,起身趁隙拿取放置在地上保特瓶,導致瓶內剩餘汽油四處噴濺,李女見狀說了聲「沒關係」後,即點燃打火機,導致丈夫全身著火,經送醫救治後,於2021年4月25日不治死亡。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李女有期徒刑15年。更二審合議庭審酌,李女與楊姓丈夫及公婆夙怨積累,心生不滿,購買汽油返家對丈夫澆淋汽油行兇致死亡,公婆承受失去親人痛苦,犯行造成損害甚重,兼衡李女案發後尚有詢問丈夫狀況之關懷言語,一再當庭對公婆表示非常抱歉,就其殺人及放火部分係基於不確定故意,另放火部分合於中止未遂減輕其刑規定事由,撤銷台中地院判決,改判有期徒刑12年。
捍衛新聞自由 藍白修法判決前新聞台執照有效付委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陳玉珍、羅智強等人日前召開記者會,提案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明訂新聞自由入法、從嚴註銷換照條件,並且採「先司法後行政」,在司法判決前新聞台執照仍有效,且溯及既往。該草案今日順利付委,立院交通委員會將擇期審查。11名藍委領銜提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內容明訂,新聞台執照被註銷者若提起行政救濟,於訴願期間或行政訴訟確定判決前,執照繼續有效,此外,條文明訂,修正案通過後,效力溯及既往,適用爭訟中案件。該案連署立委除羅智強、陳玉珍、王鴻薇等50多人外,民眾黨立委張啟楷、林國成、麥玉珍也參與連署。修正草案說明特別指出,鑑於履行憲法對新聞自由的保障,以及健全衛星廣播電視發展與維護公眾視聽權益與多元化,現行對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規範未盡周全,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註銷執照、不予換照,衝擊新聞自由、民眾視聽權益與多元化,以及將形成不可回復的損害。修正草案規定,參照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規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分公司的執照,有效期間從6年延長為9年。為避免NCC以「營運不善之虞」註銷「新聞台」執照,草案也加嚴註銷執照條件,要求主管機關應先「窮盡一切手段」,協助營運不善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經輔導後,讓申請人予以補正資料,若屆期不補正、補正不全且持續不改善時,才得駁回其申請。至於註銷、換照的審評鑑程序、審查項目、評分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訂定,並需每5年檢討一次,送立法院審查。立院院會會今天議程開始後,先處理報告事項,現場沒有立委對藍委提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付委提出異議,草案順利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2020年12月12日,NCC以多次違規及內控機制失靈的理由,關掉中天新聞台。中天不服,打官司已連17勝,包括換照申請訴訟,北高行也發回更審,在野黨認為,這些例證證明中天新聞台禁得起考驗,NCC為政治目的亂扣帽子「雙標」,NCC則堅持上訴,在野立委則痛批NCC已淪為執政黨箝制新聞自由的東廠,並提案修法,保障新聞自由。
台中惡案雙桶屍震驚全台最新判刑曝光 共犯無期定讞主謀死刑未審結
台中在2020年曾掀起一場驚心動魄的雙桶屍命案,令人髮指,此案涉及徐德益、林宥廷等人聯手殺害1名16歲蔡姓少女及1名54歲黃姓男子,隨後將屍體裝入塑膠桶並棄置於不同地點,經過司法審判,林宥廷則面臨無期徒刑的懲罰,而其他幫兇則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徐德益遭判死刑上訴未審結。這宗案件始於蔡少女及黃男的家人報案失蹤,檢警接到舉報後展開調查,終於在2020年11月16日逮捕徐德益等7名嫌疑人,並在苗栗縣銅鑼山區搜尋到裝有男屍的塑膠桶,同時在徐德益的住處發現裝有女屍的塑膠桶。據了解,這場悲劇起因於王閔正與徐德益等人對蔡少女的不滿,2017年在一次聚會上,2人尾隨蔡少女上樓,先用鐵鎚重擊其頭部,再由徐德益持刀殺害,之後,將屍體裝入塑膠桶藏匿,而對於黃姓男子,則是在2019年被迫上車後注射毒品並槍殺,將遺體塞入鐵桶,倒入鹽巴、用水泥封住,也被裝入塑膠桶後棄置。台中地院一審對徐德益2次死刑、王閔正無期徒刑、以及槍手林宥廷無期徒刑做出判決,其餘共犯則判處10年以上的徒刑,雖然徐德益等人提起上訴,但台中高分院仍然確定徐德益的死刑,以及林宥廷的無期徒刑,其他共犯的判決也沒有改變。然而,最高法院認為徐德益的死刑部分尚待審理,因此並未就此作出結論,而對其他共犯的判決則認為已經明確,刑罰也是合適的,因此駁回上訴,定讞原判。王閔正作為單獨上訴的一方,遺棄屍體罪在2023年12月獲得一審法院的定讞,被判處1年10月的徒刑。其涉及的2件殺人罪部分被發回更審,並於2024年4月獲得台中高分院更一審的判決,判處20年和10年2月的有期徒刑,這一判決仍然可以上訴。
大法官好扯2/法務部、最高院實質廢死 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師竟免死
許多司法官懷疑,傾向廢死的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為了成就「人權美名」,似乎將所有資源集中在死刑釋憲案,想趕在自己下台前宣判,才會拉低實體判決結案數。另有司法官坦言,司法界早已實質廢死,法務部和最高法院,已好幾年不執行死刑、也不判決死刑定讞,許宗力和憲法法庭內支持廢死的大法官「好名」,硬要處理死刑釋憲案,引起8成以上的國人憤怒。以法務部來說,2020年4月1日槍決燒死6親人的翁仁賢後,至今整整4年就沒有執行死刑了。法務部在2024年1月5日的說法是:「只要救濟程序完結,法務部一定依法執行」,並稱「死刑執行不待救濟程序終結即執行,反而是違法」。不過根據法務部2020年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對於執行死刑有諸多限制。有檢察官認為,這個規則不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相關限制已逾越國會通過的《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也是另類的司法奇蹟。法務部聲稱,《執行死刑規則》,源自於1999年訂頒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規定聲請再審、非常上訴中等情形不得執行,2005年加上聲請釋憲程序中不得執行之規定,沿用至今。如果法務部認為這個規定不合理,早該修訂,怎麼會每次遇到死刑爭議,就搬出這個規定當擋箭牌?沈文賓(左)殘忍殺害兩人,是最高法院最後一個判決死刑定讞犯。(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也不遑多讓,一向躲在反死刑輿論的風暴背後,自從2020年3月底判處三峽雙屍命案兇手沈文賓死刑定讞後,至今超過4年了,未再判決死刑定讞,不管被告多麼窮凶惡極、罪無可逭,最高法院刑庭法官統統看不見,一樣以可教化或兩公約為由,撤銷發回下級審的死刑判決,導致案子多次更審後,最後二審只能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馬上獲得最高法院維持而判決免死定讞。近來最受爭議的「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女老師案」,就是一個血淋淋的殘忍案例,高雄男子劉志明2014年12月間,酒後尾隨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老師,趁陳老師上車之際,侵入車內,拿鐵鎚暴打她13下後,搜刮皮包內2000元現金,並以手指侵入下體,甚至咬掉乳頭吐掉。如此兇殘、人神共憤的惡行,一審高雄地院、二審高雄高分院共5度判處死刑,最高法院竟然一再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只好在2024年5月7日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引發全民憤怒。男子劉志明不滿女友提分手,竟在路上隨機殺人,持榔頭將女老師暴打慘死。(圖/報系資料照)有法官實在看不下去,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PO文,痛批始作俑者就是司法院長許宗力,這位法官分析,許宗力為了成就死刑違憲案,2016年就任司法院長後,先從最高法院下手,進行溫水煮青蛙式的「基礎建設」,以達實質廢死目的,所以找些挺他的最高法院人選進去,這些人進入最高法院後,又再拉些他可以控制的自己人進去。「然後用各種連小學生都說服不了的理由,一再撤銷下級審死刑判決」,目的就是為了達成許宗力的基礎建設,「但這些人大概知道自己在幹什麼讓人不齒的好事,因此不敢自為判決」。意指這些主張廢死的最高法院法官,透過一再撤銷發回的手法,逼下級審就範,將「整個結構形成到澈底貫徹意志,甚至連句話都不用說。」如果最高法院確實如此,再加上憲法法庭和法務部對死刑的態度,難怪大家不相信司法。
威爾斯美語無預警倒閉!消保會告銀行 更一審仍判敗訴
知名連鎖美語補習班威爾斯美語無預警倒閉後,多名付費學員因向銀行借款或刷信用卡預繳補習費遭銀行索討,消保會提告要求合作金庫等銀行不得向消費者請求2016年後未到期的金額,二審判消保會敗訴,消保會上訴,另追加提告請求遠東銀行不得向消費者要求給付分期款項,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14日仍認定消保會主張沒有理由,判決駁回。消保會可上訴,但相關銀行均不得上訴。消保會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本件消費者在2013年至2015年間與威爾斯美語簽訂補習契約,消費者並與合作金庫及永豐銀行等金融機構、資融業者簽訂信用貸款契約、信用卡契約或分期付款契約,以預繳補習費方式購買課程。但威爾斯美語在2016年1月間無預警停業,未提供後續補習服務,消保會已代消費者向威爾斯美語終止補習契約,而威爾斯美語另將其對部分消費者之補習費債權讓與這些資融業者,這6家金融業者不得向消費者請求給付2016年1月31日以後之未到期金額。高院認為,消費者僅得向威爾斯美語請求退費或損害賠償,不得以威爾斯美語違約為由拒繳積欠貸款,且部分銀行請求消費者給付信用卡帳款,亦非違反保護消費者規定行為,消保會請求銀行不得向消費者請求未到期之金額,無理由,判決駁回,消保會敗訴。消保會不服,提起上訴,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消保費另追加依民法第199條(即消費者與遠東銀行簽訂之個別議定條款)規定,請求遠東銀行不得向消費者請求給付分期款項。但高院更一審仍認為消保會主張無理由,判決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
吸金6300萬只用百萬就和解! 集團幹部用1招成功換緩刑
2011年「真善美」自治互助聯誼會利用老鼠會手法、吸收2萬會員、吸金19億元,集團成員歐姓及王姓男子等人2013年另起爐灶成立「非凡聯誼會」,吸金3億多元也遭逮,成員遭判4年至8年2月確定。其中,擔任處長的歐男願意與被害人和解且吐出犯罪所得共百萬元,高雄高分院更一審14日改判歐男緩刑,可上訴。王男與莊姓妻子、均曾是「真善美自治互助聯誼會」會員,該會2013年遭檢警查獲後,兩人循相同模式、另成立「非凡聯誼會吸金」,找來何姓女子擔任執行長,歐男與張姓男子則擔任幹部招募會員,推出年報酬率為20.41%至220.8%不等的互助會方案,利用內部晉升、獎金制度,鼓勵會員不斷投入資金或招攬他人加入互助會。「非凡聯誼會吸金」成立不到1年就遭檢警破獲,當時僅吸金8652萬元,王男等人並未因此收手,私下繼續吸金,截至2016年,吸金總額上達2億1890元。由於歐男表現佳,不但升任處長,2015年起還掛名互助會會首,但2016年2月,歐男見紙包不住火,主動至高雄市調查處自首,揭露該會遭搜索後、繼續吸金的非法行為。一審判歐男等人4年6月至9年不等,二審審酌集團成員均坦承犯行,改判緩刑、8年2月不等,歐男獲判1年10月、緩刑5年。案經上訴,歐男被認定參與犯罪程度低,願意賠償部分被害人且和解,經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歐參與吸金金額有疑慮,發回更審,其餘人則判刑確定。更一審調查,歐男認定參與吸金僅6317萬元,參與程度低,且已賠償被害人41萬元,並繳回50萬元犯罪所得,改判2年、緩刑5年,可上訴。
「對家屬公平嗎?」鐵鎚殘殺女師仍逃死 死者夫:台灣就沒廢死的條件!
高雄失業男子劉志明10年前持鐵鎚在市場搶奪曾獲師鐸獎的陳姓退休女教師錢財還性侵殺人,歷經5審均判死,7日更四審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理由是法官認為劉無搶奪直接證據,且有教化可能,犯行並非兩公約「情節重大之罪」。死者的張姓丈夫痛批,法官竟要他舉證被搶多少現金,還幫劉硬拗不算計畫性搶奪、殺人,「這樣對家屬公平嗎?」。全案還可上訴。「台灣就沒有廢死的條件!」張男氣憤地說,劉遭判無期徒刑,最快60多歲就能假釋出獄,司法簡直縱虎歸山。2014年,劉不滿與女友分手,酒後騎機車帶自製短鐵鎚要前往理論,行經左營哈囉市場,見退休女教師正打開車門,欲搶她的汽車代步,不但持鐵鎚重擊還性侵得逞,逃跑前不忘強取財物並反鎖車門,害女師無法求援,慘死車上。法院多次審理均認為,劉泯滅人性,有永久與世隔離必要,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不斷以「警方調查紀錄不明、沒釐清矯正教化可能」為由,再度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四審認為,搶奪部分僅劉的單一自白,欠缺證據,對女師下手屬隨機犯案,而非計畫性,不符合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原審未有更生改善可能性鑑定,不宜判死。歷次開庭張均出席,多次呼籲法官考量家屬心情、判劉死刑。昨聽到判決結果,強調當時「差點抓狂」,只能忍住情緒,不讓情緒失控。他拿出女師遇害當時攜帶的小包包強調,劉就是從中搶走現金,行車紀錄器都錄到拉拉鍊、掉零錢的聲音。張不滿痛批,法官竟要他「精確」舉證女師被搶走多少現金。他費盡心思找發票、收據、存摺領款紀錄,最後也被認定無效。張強調,嫌犯刻意帶著自製短榔頭尾隨犯案,在車內殘忍鎚擊女師致死,還刻意反鎖汽車阻止求救,他淚問:「這難道不算計畫性搶奪、殺人嗎?」他還說,高雄榮總曾出具報告表示,劉的性犯罪再犯率52%,另2家醫院也證實劉並無精神相關問題,強調「教化與否應由法官判斷」,但法官為何無視?他強調,劉有法扶的3位律師,他只有犯保協會1位律師,在法庭明顯不對等。更四審還自費多請1位律師,沒想到迎來失望的結果。
女教師遭鐵鎚殺害…性侵還被咬掉乳頭 惡狼5度判死「1理由大逆轉」改無期
高雄一名劉姓男子因不滿被女友分手,酒後途經市場時竟臨時起意搶車擄人,隨後以鐵鎚敲死陳姓退休女教師,過程中他不僅性侵陳女洩慾,犯案後甚至搜刮死者財物,冷血行徑泯滅人性,全案歷經近10年審判。然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7日)更四審宣判,由於劉男強盜殺人犯行屬隨機偶發性,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該案發生於2014年12月間,當時劉男因分手情傷,騎車帶著鐵槌準備去找女友理論,沒想到行經高雄市左營區的哈囉市場附近時,看見陳姓女教師正要開車離去,便心生歹意搶劫車輛,他先是以鐵槌敲暈陳女後,隨即坐上駕駛座,但卻因車輛設有暗鎖無法發動,眼見被害人快要甦醒,他二度持鐵鎚重擊,導致陳女因頭部粉碎性骨折等14處重創傷口,血流不止慘死。不僅如此,檢警勘驗遺體時發現,陳女不僅曾遭劉男指侵,甚至乳頭還被咬掉棄置在車內地毯,被害人皮包中的2千元現金也被洗劫,犯案手法極為殘酷,令人感到髮指。全案纏訟近10年,一審、二審均依《強盜殺人罪》判處劉嫌死刑,案經最高法院3度發回更審,更一審至更三審全都維持死刑判決,劉男5度遭判死刑,怎料更四審今(7日)判決出爐,合議庭認為,劉嫌與被害人素不相識並非計畫性殺人,而是隨機犯案,不符合「情節最大之罪」,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外針對性侵部分,劉嫌則已判刑10年確定。
榔頭敲死退休師…狠男殘忍性侵「咬斷乳頭」吐棄 行車記錄器成破案關鍵
高雄市男子劉志明10年前在左營的哈囉市場,隨機持鐵鎚襲擊1名陳姓退休女教師,不僅以手指侵犯被害人,還咬掉對方一邊乳頭,造成陳女傷重不治。案發後,警方靠著死者車上的行車紀錄器循線逮人。經過5次審判,劉男均被判處死刑,不料今(7日)高雄高分院更4審宣判,逆轉改判劉男無期徒刑;可上訴。據了解,劉志明2014年與1位離婚的程姓女子交往同居,但女方為了孩子決定與前夫復合,並搬離2人住處,突如其來的打擊讓劉男感到極度挫折,多次嘗試與程女溝通均被拒絕,最後連電話也遭到封鎖。同年12月3日,心情低落的劉男外出找尋程女未果,獨自在蓮池潭喝酒澆愁,酒後騎車閒逛到左營的黃昏市場。就在此時,劉男見陳女獨自駕車買菜,遂萌生搶車去找前女友的念頭,隨後趁著被害人剛坐上車之際,持預藏的榔頭重擊對方頭部10多次致死,接著更以手指性侵,甚至咬下她一邊乳頭吐棄車內。由於死者遲遲未返家,家人一路從楠梓找到左營,最後在蓮潭路孔廟附近尋獲陳女的車,赫見她陳屍後座,嚇得趕緊報案。警方根據陳女車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死者曾與1名機車騎士發生擦撞,但她本人似乎未察覺,繼續往前開了40多公尺後把車停妥;專案小組調閱周遭監視器,發現該名騎士案發前一直在附近徘迴,車主為男子劉志明,進一步查出他曾在五金行購買榔頭,認定他涉有重嫌,立即循線展開追緝,於4天後逮到人。劉志明遭逮後坦承殺人,供稱自己因感情受挫又失業,心情不好才行凶。《鏡週刊》報導,曾參與偵辦此案的刑警透露,死者的頭頂、左後腦、右耳附近,一共被榔頭猛擊14下,疑似頭蓋骨的碎片還噴濺到車內,顯示劉男下手十分凶狠,然而他竟然說只是心情不好才遷怒陳女,卸責之詞讓人無法接受。全案進入法律程序,歷審法官均認為,劉男手段凶殘,不僅搶奪死者汽車及財物,甚至性侵被害人,人倫道德喪失,不具有再教化的可能性,5度判處死刑。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4審今日宣判,認為劉志明在審訊時表現出悔意,仍具有改過自新之可能性,改判無期徒刑;仍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