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官
」 書記官 士林地院 蔡明宏 法官 猥褻假遺囑詐領11獨居老人遺產撈1.4億 知名律師、書記官、警員等44人起訴
北檢日前查獲不法集團以偽造遺囑方式,3年成功詐得1億4925萬4298元。台北地檢署今(21日)依詐欺、偽造文書、貪汙等罪,起訴主嫌蔡尚岳、知名律師蔡鴻燊、書記官游立綸、員警駱勁達等44人,其中蔡尚岳、蔡鴻燊2人遭求處重刑。檢方說明,蔡尚岳2021年4、5月透過時任里長告知,知悉里民遺產無人辦理繼承,遂以偽造遺囑方式,成功詐得,隨後食髓知味,利用其設立的公司邀約其他人共同謀劃詐取被繼承人遺產事宜,再透過員警駱勁達、書記官游立綸、戶政人員葉濬誼,以及知名律師、民間公證人蔡鴻燊等人,陸續詐得多人遺產。檢方指出,律師蔡鴻燊收受890萬元,戶政人員葉濬誼收賄60萬元,駱勁達收受86萬6000元,游立綸收受6萬6000元;本案犯罪時間自2021年8月迄今,總計11位被繼承人之遺產遭詐取,涉案人員共44人,合計不法所得約1億4925萬4298元。檢方認為,蔡尚岳慣用偽造文書等方式進行詐騙,有其前案紀錄,本次竟結合最貼近民眾日常生活中之里長,偽造代筆遺囑,騙取獨居長者遺產,此行為已超乎常人所能想像;另外,偵查初始,本欲按渠等編纂之劇本串供以脫罪,惟因檢警調於發動搜索前早已積極蒐集證據,其面對鐵證毫無否認之可能,始坦承全部犯行,是其縱有認罪,仍應從重量刑,以資懲儆。檢方表示,蔡鴻燊身為執業律師兼民間公證人,就其認證行為將導致行政機關於判斷遺囑等文書之真偽有重要影響知之甚詳,猶為貪圖高額不法對價而予認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民眾財產安全,又其於偵查中對收取賄款等情左右其詞,歪曲實情,毫無愧心,足見其犯後毫無悔意,請予從重量刑,俾懲劣行,並彰法紀。檢方今(21日)依詐欺、偽造文書、貪汙等罪,起訴蔡尚岳、蔡鴻燊、游立綸、駱勁達等44人,其中蔡尚岳、蔡鴻燊2人遭求處重刑。
要求女友「考上公職才結婚」…他遭酸太現實 背後深意曝光!網讚爆:男友讓給我
結婚也要談條件?一名女網友焦慮求助,她與男友有論及婚嫁的打算,但對方竟要她「考上公務員才結婚」,讓她備感壓力,沒想到原PO男友背後用意曝光後,網友反而一面倒大讚,「外面找不到這樣的男生了!」一名女網友在Dcard以「男友說考上公務員才能結婚」為題發文,表示自己已經30歲了,目前正在從事月薪3.2萬的行政工作,存款大約有15萬元,而男友則是一名工程師,2人的薪資差距相當大,也因此她經常感到自卑。原PO透露,為了擺脫低薪工作,她已連續2年報考書記官,然而一邊工作一邊準備公職考試,讓她快被壓力吞沒,導致焦慮症發作,今年她又再次落榜,巨大打擊讓她崩潰痛哭了好幾天,但男友卻仍堅持要她繼續考,還說考上才能結婚,甚至有意讓她辭去工作專心應考,「男友說可以養我一年上我全職考,我真的要全職考嗎?我怕給他養他更瞧不起我,我好慌,不知道該怎麼辦。」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苦勸原PO快逃,「他喜歡的是公務員不是你,醒了沒」、「他今天都能強迫妳考公務員了,以後會不會在強迫妳做其他事?」、「別離職全職考試,考不上等著被分手吧,真的想結婚不會和妳這樣說的」、「你男友根本不愛你...我之前也遇過一個區區法警竟然嫌我只是約僱人員而非正式,這種人現實的要死。」事後原PO也補充說明,「其實會要求我考公務員,主要是我爸爸快退休而且他沒有存款,我未來可能要給孝親費,現在的薪水蠻有可能會不夠,我男友已經說好以後買房跟養小孩都他負責,他不想再承擔我爸那塊,要我自己負責。」男友對未來考量曝光後,網友立刻轉風向直呼,「我覺得妳男友蠻有心的,不是只會在那邊說空話」、「妳男友對你很好啊好好努力,是我的話一秒鐘都不用想就把你甩了」、「我覺得妳男友是比較注重現實面,讓妳先考上以後未來才不會有別的擔憂」、「妳本來就應該自己負責,更何況男方願意扛下家庭所有開銷,越級打怪就真誠一點,外面找不到這樣的男生了,真的」、「其實男友是在為他好,他考上了也是對女生自己和家裡負責因為有錢了,也可以讓自己和爸爸過上好生活,換位思考女生也不想沒事還要養男生的爸媽啊⋯啊不然原Po你可以考慮一下,男友讓給我。」
夫妻「免責轉讓契據」詐騙3間房 無辜業主慘打官司恢復所有權
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對夫妻日前被指控,利用簡單詐騙手法竊取3棟房屋,他們偽造「免責轉讓契據」(quitclaim deeds),成本不到1美元,成功竊取三棟房屋,不過如今兩人已經遭到逮捕,並面臨詐欺和盜竊財產等多項指控。根據外媒《紐約郵報》的報導,33歲的蜜雪兒切莉(Michelle Cherry)和50歲的維克多羅德里格斯(Victor Rodriguez)偽造「免責轉讓契據」(quitclaim deeds),以假冒房主的方式從無辜業主手中騙取房產。佛羅里達州檢察官邁克列儂(Mike Lennon)表示,該對夫妻尋找看似沒人居住的房產,利用網路信息偽造簽名,並將文件提交法院書記官處,成功騙取房產。這對夫妻的詐騙手法相對簡單,只需一名公證人和兩個簽名,處理費僅70美分。當局懷疑,他們的目的是將房產拿來貸款或出售給毫不知情的買家。其中受害者包括維克多的前岳父及比爾比夫婦(Larry and Dreama Bilby)。詐騙受害者之一的比爾比夫婦表示,他們的房屋在建造中時被騙走,監控錄像捕捉到嫌犯多次出現在他們的房產周圍,甚至透過窗戶往外看。據比爾比夫婦稱,嫌犯甚至更改了房屋水電賬單上的姓名,使房產看似屬於他們。切莉和羅德里格斯在今年3月被捕,儘管有充足證據,但他們仍不認罪,目前受害者正在花費大量時間和金錢進行法律訴訟,以恢復對房屋的所有權。此案引發對佛州財產法規的廣泛關注,官員呼籲加強法律,以防止此類利用「免責轉讓契據」進行的詐騙行為。書記官辛迪斯圖爾特(Cindy Stuart)強調,房主應註冊免費的財產詐欺警報系統,確保在房屋契約發生變更時及時收到通知,避免類似詐騙的發生。
烏龍通緝1/莫名其妙遭通緝 男子告花蓮地院要求賠償
一名住在桃園市的男子因為車禍事故遭控傷害罪,他認為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太高而拒絕和解,不料卻在法院審理期間遭到通緝,當警察將他上銬逮捕的那一刻,男子仍百思不得其解。他自忖沒逃亡隱匿的意圖,也沒換過手機號碼和地址,卻莫名遭到通緝,心中愈想愈忿怒難平,已委請律師提告要求國家賠償,釐清花蓮地方法院和李姓法官的侵權責任。家住桃園市的38歲Y男兩年多前到花蓮訪友,開車下山行經狹窄的產業道路時,剛轉過一個髮夾彎,突然見到對向有車開來,雖然雙方都緊急剎車,但他駕駛的皮卡車仍與來車對撞。這起車禍經交通事故鑑定,雙方在未劃分道線的道路上均未減速慢行,對撞損失部份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然而對方不服氣,堅稱Y男下坡速度太快,撞擊造成他胸口挫傷及身體多處擦傷,憤而提告。Y男說,鑑定結果認定雙方都有錯,他認為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太高,因此拒絕和解,最後被檢方以傷害罪起訴,移請花蓮地方法院審理。Y男駕駛皮卡車行經花蓮一處單線道山路時,與來向車輛對撞,雙方車頭損毀。(圖/民眾提供)Y男說,法院首度開庭時,因為已經快要過年,加上他分開已久的小孩回家,他忙著陪小孩,竟忘記這件事,直到書記官打電話來訊問,才想起自己要到花蓮出庭,因此先在電話中告假;第二次開庭他不敢輕忽,準時到場,之後的調解庭,則委由律師代為出席,但也因為賠償金額談不攏而遲未和解;後來他遵從法院通知開庭,前往花蓮的途中,卻在火車上接到來電,指示當天庭期取消,Y男只好轉頭回家。沒想到某一天下午,Y男接到台北市的警察聲稱「有事要找他」,問他在不在家,Y男就乖乖在家等候,不一會兒兩名警察上門,並告知他已遭到通緝,隨後將他上銬帶回台北,原本製作完簡單詢問筆錄後要押送他到花蓮歸案,後經律師協調改由法官線上偵訊,問完就讓他回家。這起傷害案件最後經雙方協調,在保險公司同意支付賠償金後,和解結案。雖然賠償的事故圓滿落幕,Y男對於莫名被通緝愈想愈不甘心,決定委請律師到桃園地方法院對花蓮地方法院及李姓法官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國家賠償200萬元,並向監察院及民間司改會陳情。他的委任律師曾威凱說,Y男為善良百姓,僅因過失輕微的車禍案件,卻在未失聯、未逃逸隱匿,且未經任何拘提通知之情形下,遭到花蓮地院及所屬法官拘提、通緝,並經龜山戶政事務所限制住居,名譽與自由都大受影響,還必須背負通緝犯惡名,因此要透過訴訟為自己討公道。Y男出示手機中的法院補寄的取消開庭通知說,他一次搭火車前往花蓮開庭時,途中得知庭期取消,還跟已經在法院的保險公司人員確認過,才轉頭返家。(圖/甯其遠攝)「這個案子太特殊了,我第一次遇到有人因為車禍造成的過失傷害罪被通緝。」曾威凱說,法院拘提不到人而發布通緝的流程應該相當嚴謹,通常要屢傳不到才拘提、拘不到人才通緝,這次不知是哪幾個環結出了問題,日前已向法院遞交訴狀,有待司法釐清事件經過。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不肖里長勾結員警詐取獨居老人1.4億遺產 專業律師建議這樣做
雖然華人普遍避談死亡,但對於一些獨居的民眾而言,遺囑是個相當重要的事情。近日就傳出有不肖里長勾結員警假冒過世獨居老人的遺囑,進而取得老人的生前遺產。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就發文提醒,建議獨居者要養成寫遺囑的習慣,同時也要妥善保存。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在FB上發文表示,案件中,詐騙集團成員包括里長、警察和書記官等人,他們利用職務之便獲取獨居老人的個人資料。在老人過世後,這些不法分子潛入死者家中,搜尋相關文件以模仿死者簽名,進而偽造遺囑,將財產轉移給集團成員,成功騙取超過1.4億元的遺產。蘇家宏律師解釋,受害者多為單身獨居老人,有些沒有法定繼承人,有些則因家人在國外不願回國處理遺產。這些情況使得遺產缺乏有效管理和監督,為詐騙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蘇家宏律師也在文章中提醒,詐騙集團就是看到現在獨居的普遍現象,也發現大部分人不寫遺囑的現象,而且法律上,遺產可以遺贈給沒有血緣的任何人,就動腦筋偽造「假遺囑」將老人的遺產過戶,而也因為沒有「真遺囑」,所以就讓不法份子得逞。蘇家宏律師表示,如果每個獨居的人都有寫遺囑的習慣,並且將遺囑妥善保管,未來包括身後事都由遺囑執行人來辦理遺產過戶給所愛的人,讓「真遺囑」來保護你一生奮鬥的成果,溫暖你的家人。
控檢濫權1/檢察官法警書記官聯手阻陪偵?律師控新北地檢剝奪被告合法權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弊案,幾經波折後遭收押禁見,民眾黨痛批檢方濫權,對柯展開司法追殺。律師張耀宇說,柯文哲涉案眾所矚目,在全國拿放大鏡檢視下都還會傳出檢方濫權,更何況是一般人,日前他就親身經驗一起檢察官濫權的實例。有一名被告要委任他辯護,但竟遭法警、書記官百般阻撓,最後通知律師還給了錯誤的開庭時間,結果律師趕抵時,庭訊已經結束,迫使被告在律師不在場的情況下接受偵訊,剝奪被告合法權益。他認為檢方刻意不讓律師陪同被告偵訊,已向新北地檢署提出申訴。張耀宇說,上個月底單親爸爸「阿哲」(化名)來電聲稱,因為遭利用充作詐騙車手,被警方逮捕,希望律師能在替他辯護,但當時他已經安排出庭,因此請另一位律師曾威凱先代替他前往警局,陪同阿哲接受警訊,但因為曾律師第二天也有事,所以等到第二天阿哲移送到地檢署時,再由張接替幫被告辯護。律師曾威凱在臉書貼出聲明,嚴厲譴責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妨礙被告依法選任辯護人。(圖/CTWANT合成圖)張耀宇重現當天事件經過說,隔天下午他前往新北地檢署,要求與阿哲見面時,法警聯絡負責的檢察官後竟告訴他,因為他不是阿哲的委任律師,不得辦理律見。張耀宇解釋,因為他先前有事,所以先請曾律師幫忙,阿哲確有委任他的意思,而且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隨時可以選擇委任律師協助,只要法警轉達檢察官當場詢問阿哲意願,就可確認此事,但法警卻拒絕轉達。張耀宇直接打給書記官,對方也回答「法警說的就是檢察官的意思,我沒有辦法另外轉達什麼」,檢察官不讓張耀宇律見阿哲,也不准遞交委任狀給阿哲簽名。張耀宇百般無奈,只好打電話給遠在士林地檢署的曾威凱,請他開完庭後儘速從台北市士林趕到位在新北市土城的新北地檢署;曾威凱趕緊致電新北地檢署聯絡這位書記官,對方告訴他檢察官將在下午5點半開庭偵訊,要他趕緊前往。只不過,曾威凱火速在下午5點多趕到新北檢署,偕同張耀宇要律見阿哲為待會開庭做準備時,法警卻告訴他們「阿哲的案子已正在開庭中,必須經檢察官同意才能到庭辯護。」兩名律師四目相視等到5點18分,曾威凱才獲准進入偵查庭,並當庭確認阿哲也有委任張耀宇,檢察官才讓張耀宇進入,但令人傻眼的是,庭訊已經結束了。《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圖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律師陪同下接受偵訊。(圖/記者黃耀徵攝)張耀宇指控,書記官明明通知事務所是下午5點30開庭,曾律師5點左右就趕到地檢署,但事後檢視庭訊筆錄記載,檢察官當庭問阿哲「聯繫不到辯護人,你可否單獨自行接受詢問?」然後在在4點56分就已開庭,還記載「曾威庭律師遲到入庭5:18」。張耀宇指控,檢方不可能「聯繫不到辯護人」,後來也證實根本沒聯絡律師,而且趁律師未到場之時,就提前開庭,並誘騙阿哲自己一個人接受訊問,阿哲曾多次表示有選任張律師,而他本人明明就在地檢署傻傻等了三個小時,卻不被准許與阿哲簽委任狀,甚至法警還守住門口,對他大吼「你不可以進來」。因此,庭訊結束後,二名律師與阿哲都拒絕在筆錄上簽名。律師鄧湘全表示,《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無論在法庭報到時、還是庭訊的過程中,都可以要求律師到庭辯護;也明訂要告知辯護律師開庭的時間、地點,以及有多少彈性時間等待律師到庭。另名法界人士指出,如果這項指控內容屬實,檢察官的行為已嚴重違反檢察官倫理及《刑事訴訟法第98條》之規定,有不正訊問之嫌,偵訊的證據力恐造成瑕疪,且導致刑事被告無法實質受律師協助,侵害被告憲法保障權益。新北地檢署表示,將會就律師所提出的書面申訴進行調查,查明事件經過確實的情況為何。
加入詐團騙房產遭聲押!新北地院書記官竟曾「下海當AV男優」超狂過往曝
知名律師蔡鴻燊涉嫌夥同員警、里長、不動產業者,鎖定「獨居往生者」偽造假遺囑,將死者名下房產辦理過戶、繼承存款,非法獲利高達1.4億元,檢方深入追查,發現新北地院游姓書記官也涉案,台北地檢署訊問後,今(6日)凌晨將游姓書記官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對此,游姓書記官的前塵舊事也被扒出,他竟曾在台灣成人影音平台兼職當AV男優。回顧此案,台北地檢署接獲北市政府地政局舉報,指有詐騙集團捏造「假遺囑」騙取孤獨死長者的不動產,北檢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追查,陸續逮獲不動產公司負責人蔡尚岳、王姓經理;知名律師蔡鴻燊;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員警駱勁達;葉姓、王姓戶政人員;新北市永和區的鄧姓、呂姓、陳姓、李姓、許姓5名里長,以及新北地院板橋院區的游姓書記官,涉案人員多達51人,該詐團共申辦11件不動產過戶,其中6件即遂、5件未遂,詐騙所得超過1億4000萬元。繼上一波律師蔡鴻燊、員警駱勁達等共5人遭羈押禁見後,經台北地檢署漏夜訊問後,今(6日)凌晨將游姓書記官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令人意外的是,涉案的游姓男書記官過去曾是警專區隊長,2021年他下海兼職「AV男優」拍片賺外快,被抓包後自行請辭獲准,後來考上新北地院書記官後也改名重新出發,沒想到如今卻又淪為詐騙成員,一步步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警員、名律師勾詐團「做假遺囑」盜領上億遺產 今新北地院遭搜索再揪書記官
日前北檢獲報有不動產業者針對獨居老人或往生者成立土地詐騙集團,涉及此案的有知名律師蔡鴻燊、新北市多名里長、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警員駱勁達,以盜領多筆不動產,2年詐取上億元款項。後於7月間第一波行動帶回蔡鴻燊、駱勁達與業者等37人。未料,檢調追查後發現涉及此案的還有新北地院板橋院區書記官,5日上午已將人帶回偵訊。據檢調發現,該詐騙集團利用獨居老人或往生者,其遺產沒人繼承的漏洞,和不動產業者、警察等人勾結,查詢死者個資,偽造假遺囑,取得雙北地區數筆土地,2年詐取上億元款項。檢方指揮刑事局與調查局等單位於5日上午展開第二波搜索、拘提行動,今天共帶回28人,其中包含公職人員,檢調發現新北地院板橋院區一名書記官也涉及其中,已於上午被帶回偵訊。
執行署首推帶看法拍屋吸客 提高民眾購買意願
宜蘭縣1名女子積欠房屋稅10萬餘元,並有上千萬元民間借款未清償,名下在礁溪鄉龍潭村漳福路208之21號建物經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建物為3層樓透天厝,坪數約177.5坪,附近成交價約4000萬元,9月3日將砍半以底價1986萬元二拍。宜蘭分署8月26日首次推出帶看法拍屋服務,讓參加民眾覺得很新鮮,大幅提升購買意願。將於9月3日下午3時二拍的建物為3層樓透天厝,坪數約177.5坪,2、3樓共有7間溫泉套房,床具、電視、冰箱、冷氣一應俱全,且鄰近龍潭湖風景區環境清幽宜人,連同建物內所有設備,以底價1986萬560元拍賣。根據房仲業者指出,附近每坪成交價約22萬元上下,宜蘭分署拍賣底價為每坪約11萬餘元,價格直接砍半,建物內設備也都滿新的,若有意願購買的民眾值得考慮。宜蘭分署強調,為使民眾更清楚建物狀況以便參與競標,經徵得義務人同意後,昨天上午由行政執行官、書記官帶領有興趣的民眾,進入法拍屋內查看屋況。由於法拍空屋帶看,仍需考慮義務人感受及意願,目前僅限於查封的「空屋」、「獲義務人同意」案件,未來有適當案件將持續推動。看屋民眾表示,屋況採光不錯還有附家具,買到就可以馬上入住,會考慮投標;另有民眾說,第1次參加行政執行機關法拍屋的空屋帶看活動,覺得很新鮮,未來若有帶看法拍屋會再參加。宜蘭分署長吳廣莉指出,以往因無法入內查看屋況,民眾只能憑拍賣公告了解拍賣標的,難免有諸多疑慮而不敢參與投標,為使拍賣資訊更透明,更清楚法拍物件實際狀況,在徵得義務人同意後,由執行人員帶民眾入屋觀看,經由親自看到法拍屋實況後再決定是否投標,此作法更能保障民眾權益並促成拍定。
猥褻女法官、女書記官!士院前庭長「掀衣吮乳」噁喊再5分鐘 逞慾下場曝光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董」蔡明宏遭爆,涉嫌對女書記官、女法官上下其手,甚至掀衣吮乳,遭士林地檢署依涉犯《強制猥褻罪》起訴,判決結果今(21日)出爐,台北地院認定罪名成立,判處蔡明宏2年2月有期徒刑。據了解,蔡明宏於2007年擔任士林地院行政庭長期間,藉由職務活動之便,開車將女書記官載至陽明山的偏僻處,並在車內強吻、熊抱及摸胸,為了逞慾甚至大膽掀開女書記官的貼身衣物吸吮其胸部,驚恐的女書記官試圖制止,怎料蔡明宏竟將頭埋在她的雙腿之間,無恥脫口「再5分鐘就好」,猥褻惡行令人髮指。不僅如此,蔡明宏於2022年還性騷女法官,他以同樣手法帶著女方前往陽明山用餐,吃完飯後又將車開進荒僻的「中湖戰備道」,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女法官毛手毛腳、強摸私處,事件曝光後,蔡明宏隨即被記2次申誡,還遭拔除行政庭長與發言人職務及免兼庭長。對此,蔡明宏出庭時否認性騷,強調絕對沒有強制猥褻女同仁,甚至反控受害者栽贓陷害,「像這樣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她的。」案經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蔡明宏矢口否認犯案,加上至今仍未與受害者達成和解,故依2個《強制猥褻罪》分別判處1年6月、1年,合併應執行2年2月,全案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遭控強吻、吸奶、摸私處!猥褻女法官、書記官被判刑 士林地院前庭長發聲
士林地院前庭長蔡明宏,遭控猥褻同院女書記官和女法官,更強吻和吸吮被害人胸部,台北地院21日依強制猥褻罪,判處他2年2月有期徒刑,消息曝光後震驚法界,蔡明宏也發出4點聲明,強調自己絕無猥褻行為,將提出上訴以力爭清白。據了解,蔡明宏綽號「蔡董」,在士林地院任職30多年,卻遭控17年前約女書記官外出,並對她舌吻、強行吸胸,2022年11月又藉口邀約年輕女法官到竹子湖餐廳用餐,並將車子開進「中湖戰備道」產業道路,在車上觸碰女法官後頸和肩膀,甚至把頭埋進女法官雙腿間,稱「再5分鐘就好」。這2案直到有吹哨者,2023年6月在法官內部論壇揭發才曝光,蔡則被司法院停職,也遭監察院彈劾,但他始終不認罪,面對媒體時仍否認犯行,稱「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他的!」士林地院調查後,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男,蔡則將聲請管轄權轉移,北院調查後,21日認定他涉犯犯強制猥褻,分別處1年6月、1年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2月。蔡明宏稍早也做出回應,強調自己絕無對告訴人為任何猥褻行為,並認為全案審理過程呈現的證據以足證無不法行為,法院卻置之不理、予以忽略,並認為法院未充分審酌對他有利事證,採認告訴人片面且與客觀證據不符之指控,導致判決背離事實、顯失公平,他深感不服,將堅決提出上訴,力爭清白到底。
高雄女賣房爆賺一波!欠稅271萬「存款遭扣押」 霸氣刷卡付清
高雄一名楊姓女子於112年出售其在105年買賣取得之高雄鹽埕區房屋與土地,楊女持有該房屋與土地之期間為7年,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規定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5年未逾10年,房地合一稅稅率須以百分之20計算應納稅額,經移送機關高雄市國稅局(下簡稱國稅局)查核應核課稅捐271萬餘元,楊女收到稅單逾期未繳,移送法務部行執政執行署高雄分署(下簡稱高雄分署)強制執行。依據110年修正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一項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中華民國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其交易所得應依第14條之4至第14條之8及第24條之5規定課徵所得稅。」,即一般所稱之房地合一稅2.0,稅制改革的目的係為打擊短期持有房屋,炒作不動產。依據同法14條之5規定須在房屋與土地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所得稅。楊姓女子於112年7月以3500萬元出售該房地,同年10月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但一直遲遲無法提出原始取得成本契約書,經國稅局輔導後,楊女以內政部實價登陸資料申報,國稅局嗣後開出稅單,仍逾期未繳,而遭到移送強制執行。高雄分署收案後立即核發扣押存款與股票之命令,楊女收到執行命令後驚覺遭到強制執行,立刻聯繫書記官希望不要收取銀行帳戶之存款,以免影響其個人信用,數日後到場以信用卡刷卡霸氣全額繳清稅款,本分署即迅速撤銷其銀行與股票帳戶之扣押。高雄分署呼籲民眾若有不動產交易之情事,應主動向國稅局申報房地土地交易所得稅並繳納稅款,切勿置之不理,以免因遭到移送執行而影響自身信用。
士檢前書記官偷拍21女下場慘 懲戒法院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
士林地檢署前書記官林顥倫涉嫌利用錄影設備在辦公場域內進行竊錄。檢方調查後,發現林男偷拍同事如廁、更衣等畫面,犯行長達3年,被害人多達21人,依法將其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林男惡行重大,判處有期徒刑4年,目前上訴高院審理中。另一方面,懲戒法院認定林男所為損害政府信譽,情節重大,今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士檢去年接獲情資,指林姓書記官利用錄影設備在辦公場域內進行竊錄,立即分案由婦幼保護組陳貞卉主任檢察官偵辦,扣得竊錄所用之設備器材及相關影像檔。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妨害他人性隱私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滅證及勾串之虞,依法聲請羈押禁見並起訴。檢察官偵辦前開偷拍案件時,發覺該被告於110至111年擔任書記官期間,另涉嫌監守自盜,經持續深入追查,亦一併偵結,認被告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及刑法第134條、第359條、第361條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無故取得公務電腦電磁紀錄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認被告嚴重敗壞官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針對偷拍部分,士林地院審酌,被告身為公務人員且任職公務機關,本應知法守法,卻僅為了追求自己之私欲及性方面刺激,使用手機、微型攝影機、密錄器等方式,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以此方式侵害本件告訴人等之隱私,犯罪手法堪稱惡劣,處有期徒刑4年,另處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此外,林男也被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定林男行為已損害政府信譽,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今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士檢強調,被告不知潔身自愛,竟利用擔任書記官之便而為前述個人不法犯行,深感痛心,除於獲悉後主動分案調查應負之刑事及行政責任外,且已立即強化全署反偷拍監測及嚴密公務上物品保管等策進作為,積極保護被害人權益及維護機關安全。《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開庭到一半…檢察官脫法袍閃人 台東地檢署啟動調查揭內幕
台東地檢署檢察官羅佾德於4月10日開庭途中,突脫下法袍表示離開,令法官錯愕當場,兩人也就檢察官上班時間展開交鋒,期間甚至致電請示主任檢察官。儘管該庭最後順利開完,但仍引起法界討論;台東地檢署則在今(1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啟動行政調查以釐真相。據悉,台東地院當時審理洗錢防制法案,羅佾德卻於中午12點15分脫下法袍並稱:「我等下還有事」、「12點後檢察官沒有義務繼續開庭的」、「只是想在12點到1點半之間獲得正常休息。」令審判長錯愕喊「蛤」?羅佾德以高檢署及所屬各級檢察署勤務管理要點、台東地檢署彈性上班實施要點,回答審判長12點離開依據的提問後,再被詢問:「地檢署彈性上班實施要點可拘束法院開庭時間?」回覆不會拘束法院,但「必須要服從這部分的上班實施要點」。羅佾德事後以有確認及核對4月10日審判期日之筆錄記載內容與錄音、錄影內容是否一致必要性,並核實確認審判長的訴訟指揮、對於當事人權益影響情形,聲請交付錄音、錄影內容。合議庭於裁定中表示,審理期日之開始、結束均為審判長職權,法官、書記官、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及律師於法庭執行職務時,均須穿著法袍,以凸顯其在參與人間在訴訟上地位,藉此有助於追求事實所需之安靜與審理過程秩序。裁定亦指,穿法袍有助對判斷事件做出客觀評斷時,對被裁判事件保持必要之人的距離。檢察官開庭途中脫袍離開,顯違反《法院組織法》第96條第1項。合議庭裁定羅佾德應於5月28日前與書記官聯繫,以接受指定時間、地點,聽取該案法庭錄音內容,其他聲請則駁回。本案可抗告。針對這起脫法袍事件,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表示,檢方已對此啟動行政調查,盼能還原法庭活動,釐清事實。廖榮寬指出,近年詐欺案數量激增,各式刑事法令頻繁曾修令相關業務繁重。台東地檢署公訴檢察官僅有3股,每週平均蒞庭7個半天,並時有上下午接續蒞庭,乃至上午開庭結束後在法庭吃便當,下午接觸開庭情事。另公訴未蒞時間需閱覽券證、撰寫書類,又國民法官執行後增加公訴檢察官業務,實有兵疲馬困之感。目前針對公訴開庭逾時給予專案加班外,亦積極向法務部爭取人力,望外界正視檢察機關人力嚴重不足問題。台東地檢署亦指,當天羅佾德檢察官發燒不舒服,要用中午時間看診。
海歸科技公司老闆「欠稅9500萬」!躲10年被管收:一生毀了 母親節蛋糕吃不到
新北一名蔡姓男子滯納91年度營業稅罰鍰等,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尚欠9500餘萬元。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該公司於蔡男擔任負責人期間「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經通知其於今年5月9日到場履行,並於當日向台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新北分署指出,蔡男1994年成立科技公司,經營液晶顯示器研發生產業,因滯納91年度營業稅罰鍰、9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95年度營業稅及罰鍰等,自2009年10月起陸續移送執行,共徵起5萬餘元,尚欠9500餘萬元。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蔡男公司之銀行存款帳戶於2022至2007年間,單筆存入100萬元以上之款項累計高達13億餘元,單筆轉出500萬元以上之款項亦累計將近5億元,另於2007年2月間出售名下2處房產,但均未用以履行納稅義務。新北分署多次通知蔡男到場,說明相關資金流向及用途。蔡男表示,接任公司負責人時主要是接手技術部分,關於財務部分完全沒有過問,文件來了就蓋章。行政執行官於今年5月9日再通知蔡男到場履行,因無法提出具體可行之清償方案,當場予以留置,並向台灣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裁定准予管收。蔡男感嘆,自公司倒閉欠稅後10幾年期間,都在躲債中度過,雖具有外國知名學府資工碩士學歷,但連找份正常工作,都因欠稅而四處碰壁,想發揮所長,也因年歲漸長,科技日新月異,所擁有之技術已無法與年輕人競爭,現僅能靠打零工維生,收入微薄,人生中最美好時刻,都無法貢獻給社會,一生都毀了,如果再有一次機會,只希望能像正常人一樣生活。他為了慶祝母親節,已預訂蛋糕,因身上無手機,由書記官轉知其家人代為領取,並告知其今年無法共度母親節日。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申報納稅,於移送執行後應自動清繳 或辦理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以脫產等方式規避執行。
「2類案淹沒偵查庭」快撐不下去了! 檢察官怒吼:基層命比死刑犯還賤?
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日前墜樓身亡,引發司法界極大震撼,豈料,苗栗地院陳姓書記官也疑因過勞病故,讓司法人員的工作量備受關注。一名檢察官透露,詐欺跟毒品已經淹沒他的偵查庭,明明30歲不到,卻看起來像40歲,「當大法官在為死刑犯釋憲時有想過,基層司法官的命比死刑犯還賤嗎?」原PO以「好想死的公務員」為題表示,考上司法官是多少莘莘學子夢想,自己也曾經是其中一個,尤其雙親一個是醫生、一個是央行參事,因此自己以超越父母為目標,有幸在25歲前考上,目前分發在某地檢署。原PO指出,檢察官不是一個人幹的職業,詐欺跟毒品已經淹沒他的偵查庭,轄區外勞多,常常寫完羈押申請和押票才發現「喔,快早上了」,然後就像跟地下錢莊借錢一樣,今天先休息一下,明天偵查案件補上先前未結,體力完全透支。他嘆,「我好想知道,我把自己生命健康貢獻給國家,國家能給我什麼?為什麼一個菜鳥檢察官要偵查那麼多詐欺,抓到的永遠是下下下下游,然後管考壓力大到還不到30歲的我,親戚都以為我40歲了。而且我有憂鬱症,我快撐不下去了。」他不禁想問,「國家行政機關有曾經想過如何積極防堵詐欺跟外勞問題嗎?當大法官在為死刑犯釋憲時有想過,基層司法官的命比死刑犯還賤嗎?」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大哥,你先辭職,你的命是最重要的,沒人管得著」、「扛不住就辭職,當律師比較快樂」、「辭職治百病,拿自己的命賠進去不值得」、「你都考的上司法官了,其他工作都難不倒你吧,公職目前真的很悲慘」。
瘋狂追求新來女書記官被控跟騷! 雲林男檢察官被自家人起訴
雲林地檢署魏姓男檢察官愛慕新來的女書記官(A女),以各種理由送小禮物、藉故攀談、假日期間不經意出現在她加班的辦公室,令她不堪其擾;女書記官報告直屬檢察官後,魏某仍不約束自己,不時在刷卡處堵人、地檢署內部跟蹤、尾隨、LINE傳送訊息,雲林地檢署以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提起公訴。雲林地檢署3日指出,未婚的魏姓檢察官2008年分發至雲檢迄今,負責公訴業務;被害人A女是該署書記官,於2021年3月調入,配屬某偵查檢察官。魏姓檢察官對A女有好感,2022年間起假借各種理由贈禮、藉故接近攀談,讓女方深感困擾。據指出,A女為避免在辦公室相遇尷尬,剛開始收下後分享給同事,惟次數太頻繁,開始找各種理由婉拒,但魏某不死心,多次藉故接近,A女配屬檢察官察覺有異,確認女方無意與魏交往,主動出面制止,請他不要再接近A女。魏某明知A女已明確拒絕追求,竟然自2023年6月起到今年1月22日,反覆、持續於A女上班前到差勤刷卡處堵人,甚至還在雲檢內部跟蹤、尾隨騷擾,還一再用LINE傳訊息,各種不當舉動,導致A女心生畏懼,影響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獲悉魏某疑有性騷擾等不當舉措後,今年1月間陳報檢察長戴文亮,隨即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等規定立案調查,告知A女依法可提出性騷擾申訴及《跟蹤騷擾防制法》之刑事告訴。A女今年2月對魏某提出性騷擾申訴及跟蹤騷擾的刑事告訴,雲林地檢署成立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4月12日完成調查後提出書面調查報告,4月23日召開性騷擾申訴調查會議,做成性騷擾申訴成立的決議。刑事部分偵查終結,雲檢認為魏某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之跟蹤騷擾行為罪嫌,4月29日提起公訴。檢方指出,為強化魏某的性別平等意識以及人際關係敏感度,已命他接到雲檢通知日起1年之內,應接受性別教育課程6小時及自費心理諮商12小時。本案發生後,魏某已主動提出調動到他處。
獨/「靠北書記官」驚傳停更! 轉進「台灣書記官工會」
臉書「靠北書記官」驚傳停止更新!2024年5月2日晚間小編發布公告,強調開粉專的目的,是為了言論自由到來的那一天,但這一天並沒有到來。書記官的言論自由,仍然仰賴部分開明的書記官主管、寬容的法官檢察官,而不是來自民主自由的理所當然,而非來自法律的保障。開設匿名粉專,是威權體制下不得不的下下策。因此邀請書記官們加入「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簡稱「台灣書記官工會」),做為 「靠北書記官」的終結。「靠北書記官」小編透露,未來復出的條件是:當司法院、法務部持續漠視「書記官工會」,讓小編覺得,非得重新祭出匿名投稿,否則法官檢察官根本不會把書記官當一回事時,粉專就會被迫繼續接受匿名投稿與刊登。「靠北書記官」呼籲書記官團結起來,以組織團體的力量,共同對抗不公不義的體制、欺壓霸凌的主管、不法對待的法官檢察官,一起走出匿名文化的層次。「靠北書記官」希望書記官們加入「台灣書記官工會」,用團體的力量,面對司法院、面對法務部、面對各院檢、面對法官檢察官、面對官長科長股長、面對整個司法及訴訟制度。書記官是整個院檢人數最多的一群,是法官檢察官以外,最有機會做出改變的一群,小編陳建曄邀請大家一起加入,一起爭取更好的工作環境。「台灣書記官工會」入會資格如下:1.現任或曾任書記官得申請入會成為本會一般會員。2.經考試院司法人員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及格、尚未銓敘合格者,準用前兩款之規定。3.凡認同本會宗旨並,對司法行政之正當程序、或司法行政人員之人事行政法令有興趣之自然人,由會員2人以上推薦,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得為特別會員。
新北酒駕慣犯不繳錢!「中2500萬樂透」還爽買房 下場慘了
新北一名王姓男子因酒駕遭裁處9萬罰鍰,事後卻不繳錢。結果執行憑證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書記官調閱王男財產資料,赫然發現王男曾領取2000餘萬元的彩金,推測其中獎金額超過2500萬元,立刻扣押其銀行存款,並通知曾移送過王男案件的裁罰機關,再將未結案件移送執行。新北分署指出,自王男中樂透後,執行其銀行存款,共全額徵起26萬餘元。新北分署表示,年過40設籍於新北市的王姓男子於2018年7月25日上午酒駕,且無照駕駛,在新北市土城區被警察攔檢,之後遭裁處9萬元罰鍰,並於2019年9月移送至本署執行,經執行年餘無著,核發執行憑證暫時結案,嗣移送機關發現義務人名下新增房產,又今年2月移送本署執行。新北分署調查發現,王男自2012年起即為本署之執行常客,多為交通違規罰鍰及滯納使用牌照稅與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等案件,但亦多執行無著,核發執行憑證暫時結案。承辦書記官收案後鍥而不捨調閱義務人財產資料細心審查,詫異發現王男曾於2022年領取彩券業發給之「機會中獎」獎金2000餘萬元,研判其於2023年間取得的房產,應是中樂透後所購置,立即扣押王男銀行存款,並不忘通知曾移送過王男案件之裁罰機關,再將未結案件移送執行。新北分署於今年3月間再次扣押其銀行存款,經足額扣押13萬餘元,包含於2023年底執行其銀行存款徵起3萬元,總計王男中樂透後,執行其銀行存款,共全額徵起26萬餘元。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並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遭控性騷女法官、女書記 士林地院前庭長出庭嗆:誣賴別人會受懲罰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董」蔡明宏,近期遭爆猥褻女法官,又被控對女書記官吸乳,還把頭埋在她雙腿稱「再5分鐘就好」,遭士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1日)下午首度開庭,蔡明宏開庭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堅持否認有性騷擾行為,並強調「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他的!」蔡明宏今日在辯護律師陪同下出庭,開庭前受訪表示「我還是堅持我沒有對告訴人有性騷擾行為」。針對被控侵犯女書記官部分,蔡明宏指出,士林地院早在2008年、2010年間就做過行政調查,結果很清楚,「說明我沒對她有騷擾行為」。至於涉嫌性騷女法官等情節,蔡明宏回應,女方自稱「死都不會忘記她的行車路線與停車地點,但是經過我反駁之後,她又改口說她記錯了」,且對方指稱他當時在陽明山前山公園買了1杯咖啡,然後檢警事後調查相關購買紀錄,「證明我根本沒有買這1杯咖啡」。蔡明宏強調,女法官聲稱他喝了咖啡後,在車上對她進行騷擾行為,「但是我說我沒有之後,她又改變她的說法,說我先對她騷擾,才喝咖啡」,說法明顯前後不一,「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他的。」監察院上月14日表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涉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名女性下屬案,經調查完竣確認無訛,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113年3月12日上午以13票全數通過彈劾蔡明宏。監察院說,5名被害人長期精神痛苦,蔡的行為也重挫法官形象和尊嚴,嚴重減損民眾對司法之信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