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筱筠
」 曹筱筠 電價 租屋 房東 公益出租人電價調漲衝擊!今夏費率恐衝破8元 租屋族憂被「超收」
電價連3年調漲,今年夏天將迎來史上首次「8元」電價,最高段費率收到8.46元,百萬分租套雅房租客恐遭不肖房東吃定。由於現行租賃契約電價只要不超過台電表定上限就不違法,已經有房東蠢動要固定收8元以上電費,弱勢房客恐被「超收」。內政部強調,已在修改定型化契約,要求不超過平均電價。去年夏月電價千度以上已破7元,4月電價再漲11%,最高段調1成,6月將直接來到8.46元,直接衝擊租屋族。國內有300萬租屋族,如果是租「整層住家」或「獨立套房」,通常依台電電費單繳交,沒太大問題。可是其中有百萬的「雅房」、「分租套房」,多採取隔間多房數,因一個戶籍只有一個電表,房東會自己請水電行安裝「分電表」。如此彙集總用電量就高,由於電價採「累進費率」,越高段越貴,加上公共電費問題,通常房東都與房客約定單一價收取,甚至直接收取台電費率上限,但每位房客用電量不一,形成超收黑洞。在台電連兩年調電價後,目前市面上房東多採6元、6.5元、7元收取,或是區分夏季、非夏季兩價,有些就收到頂7.69元。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表示,現在4月電價再漲,可預期又有房東直接收到8元以上,「已經有聽說房東在蠢蠢欲動」。曹筱筠指出,電價會被超收的多是弱勢學生、年輕上班族,她就有看到單身房客,一個月才用200度電,電費卻被收到700元。甚至有1個人住,夏天有吹冷氣被收到3000多元的,完全不可思議。根源之道,還是內政部趕快通過定型化應記載契約,明定房東要照台電電費單上平均電價收取,另外給房客查詢權利。台電發言人蔡志孟認為,問題在於房東不提供電號,房客就不了解用電資訊,這個一定要改定型化契約,否則台電也沒辦法。公司現在已經在電費單上試算平均電價,「我們準備好了,就等定型化契約通過。」內政部上周也承諾1個月內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該部表示,內容最重要會是規範房東計收電費,不得超過台電試算平均電價。另外就是公設電費,如果沒有申請分算或獨立電表,就應該由房東負擔,詳細的內容待開會研商後才會定案。
烏龍踅桌2/公益出租人鑽漏洞扣租屋押金 專家斥誤解可循司法討公道
《住宅法》2023年12月修正後上路,其中「公益出租人」鼓勵房東出租給合規定青年或弱勢者,享優稅原為修法亮點。本刊接獲房客A先生投訴指出,自己因故與房東發生糾紛,約滿搬離不續約,3個月租押金新台幣9萬元卻遭房東扣留不還,自己原欲檢舉房東未申報租屋所得,卻被房東嗆聲自己找得到公益承租戶,並享免帝王條款豁免權,「你就去告吧」。 劉先生說,他從2023年元月起以每月新台幣3萬元租金,租下新北市新莊區鄰近捷運橘線的3房電梯大樓,帶太太與2個孩子入住。然而住在隔壁的房東只要聽到陌生人的聲音,不時探頭探腦,只要看到朋友來訪便歇斯底里大吼,搞得朋友不敢來拜訪;此外,自己在外商工作,有時夜間要與外國客戶開會,儘管視訊時已儘量放低音量,卻老是遭房東抱怨影響睡眠。 他表示,一家人撐了將近一年實在受不了房東無理取鬧,聲明約滿不續租後,房東卻無預警地不時以備用鑰匙帶賞屋房客入內,把孩子都嚇哭好幾次。A先生氣憤與房東攤牌,卻面臨房東開始百般刁難,從「開門太大聲」、「孩子見人不打招呼」等理由嫌棄,直到約滿更索性扣留3個9萬元押金,直呼自己已找到公益承租人接手,將享免租稅帝王條款,要告就去告,令他相當無奈。對此,本刊記者數度連繫房東手機,截稿前遲未獲房東回應。由於出外工作、就學等原因,人人都有機會成為租客,卻遲未見政府有效把關租屋市場,租屋黑洞問題至今仍不斷受到非議。(示意圖非新聞當事房屋與屋主)(圖/周志龍 攝) 「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長曹筱筠強調,為消弭租屋黑市爭議與鼓勵房屋持有人釋出名下房屋參與公益出租,立法院2023年通過《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並於同年12月上路,第16條第5項條文中明定「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追溯綜合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等稅捐依據」,就是所謂「公益出租人的帝王條款」,意欲增加房東參與誘因,讓房東願意租房給受補貼租客,同時不必擔心遭查稅。 她直言說,很難理解竟然有人曲解《住宅法》修法意旨,「拿雞毛當令箭」對付相對弱勢的房客。然而《土地法》明文規定,住宅用不動產押金上限為2個月租金,此案收3個月租押金已明顯違法;再者,《住宅法》沒有大赦條款,稅捐單位只是「不主動」稽查歷史租賃紀錄,如遭檢舉成案事證明確且未逾7年「當然還是要補繳稅金」,因此本案房東曲解《住宅法》,想以「公益租戶」名義逃漏稅又搏美名「太天真了」。 鼎川法律事務所律師梁繼澤提醒,類似糾紛只能提民事訴訟處理,不過如果有過多的租客案件,指向同批房東惡性不還押金,則可考慮聯合提出刑事詐欺告訴,當然民刑事訴訟皆曠日廢時,仍建議先溝通為主。桃園市政府地政局住宅服務科長王基政說明,其實只要符合「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計畫的租客,回推房東就能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其稅負優惠有三:首先,公益出租人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新臺幣15,000元的免稅額度;第二,公益出租房屋的房屋稅同自住住家用優稅,目前為1.2%;最後,該公益出租房屋地價稅得適用自用住宅千分之二優稅。 中央狂砸新台幣300億元投入租屋補貼市場,除了至各縣市政府住宅發展相關處室辦理外,也可就近至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圖為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受理租屋補貼情形。(圖/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提供) 王基政也提醒,一旦被政府認列成為公益出租人、享有出租準用自用住宅優稅後,未來即使租客失去受補貼資格,房東該繳的一般出租所得稅就別想逃了。而若房東未來想轉賣,若想適用「一生一次」土地增值自用住宅超低優稅,那麼必須符合出售前5年內未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等要件「想省稅就得放5年再賣」。 王基政舉自己朋友B先生為例,過去B先生在中壢區曾有一權狀30坪2房華廈,原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的工業區員工,依規定申報,B先生也成了「公益出租人」。然而,B先生在租約到期當日,便與買主簽約過戶,稅金也從自用住宅適用的新台幣1萬餘元暴增到超過7萬「確實是公益出租房東要想清楚的事情」。
租事難圓滿2/租補2.0剛上路民團接百件申訴 房東出「這招」讓你申請失敗
去年7月行政院推出「300億元租金補貼」,今年7月再推2.0版本,申請門檻降低至18歲以上,主打「免附房東身分證號」、無資料者可用切結方式申請等。看似放寬的政策,實則引發不少租屋糾紛,崔媽媽基金會告訴CTWANT記者,「短短2周就有百件諮詢求助」,房東「直接表明不給申請」或「變相續約讓房客申請失敗」,甚至冒出「假合約、真詐領補貼」。 租金補貼政策進入第2年,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表示,「7月3日開放租金補貼2.0申請,短短2周,我們就接到100多件的求助,其中有一半是房東直接表明不給申請,另外有近30件是願意續租,但不簽新合約。」雖然今年政府推廣「不用身分證字號和真實姓名」只要有租約就能申請,但不想曝光的隱形房東,索性直接表明不租;另有不少去年申請補貼的租屋族,今年再補新約時就踢了鐵板,有的房東不想續租,有的「變相續約」,例如用LINE告知續約,或在舊合約上備註「續約1年」,讓房客拿不到新的書面合約申請租金補貼。「雖然在法律上舊合約備註或通訊軟體約定都屬有效租約,但政府以形式書面審查,沒有完整的租期,就不符合申請資格。」曹筱筠解釋。崔媽媽法務組長曹筱筠表示,今年申請如無法向房東詢問房屋住家稅籍,也可以至地政事務所查調第二謄本。(圖/崔媽媽曹筱筠提供)另外,今年仍有零星「房屋稅籍」問題。雖2.0版本「不需要房東同意」,但租賃房屋必須「具房屋稅籍,且依房屋稅單或稅捐單位證明文件所載全部或部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想申請租補,仍需詢問所有權人,也就是房東,或可至地政事務所查調第二謄本,了解房屋用途是否為住家、宿舍、農舍。對於無房屋稅籍的違建,房客可檢附水電費帳單或請當地村里長簽署居住證明,再由房客簽定切結即可辦理。「有個案反映,里長不想開證明,我們也向多位里長了解狀況,有的回應不知道有這個政策須協助,有的說『他不是我的里民,沒辦法開』,有些則是不想干涉里民和房客的私事。」曹筱筠表示,里長們對於違建大多都睜隻眼閉隻眼,甚至不知是違建,一旦開出居住證明,等同坐實違建的事實,里長怕日後被拆除與里民結怨。新版租金補貼政策不用提供房東個資,因不須確認出租人身分,而衍生租約真偽難以核實的灰色地帶。曹筱筠說,租屋市場常見出租人非房屋所有權人,若出租人未於租約上填寫身分證字號,且姓名又與房屋所有權人不符,政府根本就無從查核租約的真實性,卻仍核發補助,這無異是鼓勵民眾造假租約,詐領補貼,「當初基金會和其他民團就反映過,這項放寬條件只會讓租屋市場更混亂,但政府似乎沒聽進去。」CTWANT記者採訪調查也發現確實有屋主將自住的房子,提供親友的小孩申請補貼,親友小孩也並未有承租事實,疑似自產假合約,詐領補貼;也有民眾分享,有租客只付了第一個月的租金加上押金租屋,然後就去申請租金補貼,並且再也沒繳過房租,房東也沒辦法馬上趕人,必須提起訴訟才能強制收回屋子。300億擴大租金補貼政策需要提供房屋稅籍資料和建物用途,常讓房客霧煞煞,崔媽媽基金會特別製作自核表,一目了然究竟符不符合申請規範。(圖/崔媽媽基金會提供)曹筱筠表示,面對申請租金補貼衍生的糾紛,政府僅被動要求房客循消保管道檢舉不法房東,卻不主動加強查緝作業,該基金會建議設定「落日條款」,在終止日前申報租屋事實,過往逃漏稅既往不咎;落日終止後,應該加強查緝,若有不法予以重罰,並搭配「吹哨條款」和提供獎金。吉家網董事長李同榮也表示,年輕人租不起房的痛點高過於買不起房的民怨,現今租賃市場亂象有二,1.租賃資訊不透明,租賃黑市永遠無法根除;2.租賃黑市不除,再多租金補貼,等等於間接落入房東口袋。他認為因「租賃全面實價登錄」、「租賃契約全面公證」,使租賃市場資訊全面透明化,才能根除租賃黑市,並降低租屋糾紛,全面已整頓敗壞的租賃市場。
租事難圓滿3/政府開大門讓房東房客「互咬」 偷偷申請房東恐面臨高稅金
為了讓租屋族看得到也領得到,「租金補貼2.0」不但強調「申請租金補貼不需要取得房東同意」,還鼓勵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稅賦優惠,但新政策上路後糾紛層不出窮,房客抱怨房東不給申請、房東無奈房客未告知就跑去申請,「不用提供房東身分證字號,房東沒法成為公益出租人,怎享優惠?」專家向CTWANT表示,「這等於要房東與房客互咬!」挑撥房客與房東間的信任。依現行的租金補貼政策,房東加入公益出租人後可享有房屋稅同自住住家用稅率1.2%,地價稅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5,000元的免稅優惠。但是,公益出租人日後若要出售房子,將面臨不小的租稅負擔,需繳納較多的土地增值稅,多則可達上百萬。按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規定,如果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土地增值稅想適用「一生一次」的規定,出售前1年不能有「出租」行為;若想適用「一生一屋」的規定,出售前5年內,不能有「出租」行為。此外,一旦自用的房子租人後,就不再享有房地合一稅400萬元的免稅額,除非收回後自住滿6年,才能恢復免稅優惠的資格。雖然合法報稅天經地義,但權衡利弊得失,沒有人想跟錢過不去,讓不少黑市房東選擇繼續隱形。此外,依新版租金補貼政策,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不再需要房東同意,內政部也指出,只要租客申請補貼,房東就可直接取得公益出租人資格,並享有所得稅等稅捐減免優惠。但果真如此?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提醒,「如果沒有房東身分證字號,是完全沒辦法查到出租人是何人,房東自然也無法享有稅賦減免,還會從自用稅率變成非自用稅率而多繳稅,這對房東而言是件很可怕的事!」租金補貼議題在Dcard上討論熱絡,租客盤算著申請補貼房東將轉嫁稅金調高租金,還可能被刁難而不敢申請,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認為,政府放任「房東跟房客互咬」,卻不主動加強稽查,相當不負責任。(圖/翻攝自Dcard、CTWANT資料)以房屋稅為例,原本使用自住稅率1.2%,會變成非自用稅率1.5%,同時也沒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5,000元的綜所稅免稅優惠,「我們問過營建署,事後就等房東願從良自己主動申請公益出租人,稅率才會降低和享有公益出租人優惠,對於房東來說是相當麻煩。」近期Dcard討論版上就有不少租屋族討論是否要「偸偷」申請租補,有網友本來就打算搬走,決定先申請再說,也有人抱怨,「我有室友要搬走偷申請,結果我們其他人遭殃超哭的」「真的超哭就是怕房東知道偷偷申請租屋補助然後怕之後會被刁難」「這樣搞房東就退押金然後違約賠一個月的租金最後搞到的就是沒地方住的自己」。政府為租客開了便利大門,租客或許連找房東溝通都不願意就直接申請,等房東發現時,已是面臨高額稅金,肯定是氣得跳腳算帳,最後承受後果的依舊是房客。顯然這樣的政策只為達成目的,但卻犧牲了人與人之間的和諧與互信。而過去1年房東與房客因為漲房租或申請補貼的糾紛未少過,6日也才發生,新北樹林一名男子不滿房東通知他租金要調漲1000元,於是心生怨恨恐嚇房東「讓你變凶宅」,並在租屋處引爆家中瓦斯桶。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認為,政府祭出租金補貼政策,卻加上房客可自行申請的但書,無疑是讓「房東跟房客互咬」,糾紛得由租屋族跟房東承擔,「不是很負責任的作法」,雙邊若是硬碰硬,最後只是兩敗俱傷,建議房客能平心靜氣與房東商量,提出可彌補房東稅負損失,又能領取租金補貼的做法。他也強調,若國稅局未能大範圍主動稽查,單靠補貼讓租客咬出房東,是很難改善租屋黑市、健全租市,相信接下來幾年,房東與房客對峙與租屋爭議仍會不斷發生。補貼亂象多,民進黨立法委員何志偉5月接獲民眾陳情,申請的租金補貼在請領後遭內政部要求追回,理由是房東並未繳納房屋稅。何志偉批評,審查疏失卻讓民眾承擔。(圖/黃鵬杰攝)
爸車禍急需救命錢!子女「無法代父賣房」急哭 專家揭關鍵
擁房真的萬事足嗎?一名車禍急需救命錢治療的父親,因人在加護病房、意識不清,加上子女無權代為出售他的不動產,導致關乎性命的資金卡在房屋上,令子女著急萬分又無奈。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分享這起事件的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坦言,「這事幾乎無解」,若不動產擁有人因病或意外,而無法自理或恢復意識,家人可聲請選任監護人,再由監護人代表簽署買賣契約,法院同意就能完成買賣,但流程耗時3到6個月,遠水難救近火。崔媽媽基金會法務服務組組長曹筱筠則指出,該案顯現不動產「變現性極低」問題。即便是法院認定的監護人,也僅有「代為管理」財產的權力,出售房屋仍須法院認定,耗費不少時間,「在你無法處置財產時,即使是一等親,都無法幫你將不動產變現」。曹筱筠建議,買屋除準備頭期款、裝修等費用,還應再保留1到2百萬現金急用,或是平時做好保險規劃。否則,一旦購屋時沒有緊急備用金,之後碰到意外就難以因應。有土斯有財的觀念不一定能應對所有狀況。
生活難過…迎接史上最貴夏月電價!雞豬肉價格短期難降
今年夏月電價較去年非夏月漲幅表史上最貴夏月電價來了!台電本周四(6月1日)實施夏月電價,將迎來首次每度電「7」字頭費率。由於台電一年內兩次調漲價格,對比去年5月前未調整的非夏月電價,今夏住宅千度以上價格漲幅是驚人的5成3、小商家漲幅也超過3成。不僅於此,食品大廠表示雛雞缺口得到9月才能補足,歷史高點的雞肉價短期難降。在電價、雞肉價齊漲下,今年民眾會有個難過的夏天與端午節。租屋族苦 住宅逾千度漲幅5成3300萬租屋族面對最貴夏月電價衝擊,尤其是小獨立電表的套雅房首當其衝。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組長曹筱筠提醒房客,如果房東自行四捨五入收每度「7.7元以上」,就是違法,也建議房東最好按電費單上的每度平均電價去收,最是公平。現行電價為六段式,台電每年6到9月都會實施較貴的夏月電價,除第一段120度以下不變外,從第二段起到第六段,各比非夏月調漲13%至28%。年漲2次 今年夏月電價史上新高但是今年情況很不一樣,由於國際燃料飆升,台電去年7月、今年4月,一年內兩度調漲電價,平均累積漲幅19.4%,造成今年夏月電價創史上新高。住宅第五段電價701度以上,今年夏月調到每度5.83元,第六段1001度以上飆到7.69元,各比去年夏天貴上3%、20%。如果比較未調整前去年5月非夏月,更是漲了27%、53%,幅度非常之大。營業用小商家,像是早餐店、理髮廳、雜貨店等,今年1500度以上每度調到6.62元,3000度以上6.75元,比起去年5月也高出31%、34%之多。低壓電力,像是超商、中小工廠等,6月起流動電費每度為2.95元,也較去年5月貴上2成。至於大工廠、百貨公司的高壓電力則是5月中就提前實施夏月電價,夏月尖峰5.05元,已比去年5月漲近6成。需求增溫 雞肉、豬肉價短期難降而端午節即將來臨,雞肉、豬肉需求增溫,食品大廠卜蜂表示,目前雛雞的缺口每周在60萬到100萬隻,最快8、9月才可能補足;豬肉同樣也缺,缺口要補足最快也要到明年初,豬肉、雞肉恐怕繼續微漲,短期內難降,消費者要過一個難過的端午節。以雞肉價格來說,現在每台斤在40元上下,相較以往每台斤30到32元暴漲許多。卜蜂表示,這波缺雞是從小雞就缺起,預期8、9月平衡後,價格才可能往下走。豬肉曾經漲到每公斤110元左右,復育時間比雞肉還長,要平衡最快要等到10月,慢則明年初。不過豬肉價格政府出手調節,所以目前約在每公斤80、90元左右。根據台電統計,2022年夏季6至9月因氣溫上升,每月平均用電量428度,度數較非夏月高出四成以上,因而每月電費平均增加約479元。但台電強調,其中75%來自用電量增加,實際因夏月調整而增加部分僅120元。台電指出,由於夏月用電大幅增加,乃合理反映成本差異,全年會維持平均電價不變。
買租屋節稅妙招2/300萬租屋族動起來!房客、房東「這樣做」報稅不踩雷
不只買賣房屋可以合法節稅,房屋租賃的房東、房客們,在報稅季時,只要符合條件、備齊文件,也能輕鬆省荷包。CTWANT整理房屋租賃在報稅季時息息相關的報稅項目,房客可以善用每年12萬元的租金支出扣除額度,然而需特別注意「合租者」要各自簽約才能列舉;租屋又同時貸款買房者,列舉扣除只能在「租金支出」及「房貸利息」中擇一申報。【房客】根據內政部統計,現今有租屋需求的人口數約300萬人,占全台人口約八分之一。大家房屋企研室總監郎美囡表示,無殼蝸牛的租屋族,多半是初入社會的年輕人,對於報稅項目不太熟悉,往往忽略每年可享12萬元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優惠;就算是還在學的大學生租屋,在外的租金支出,也可在父母隔年的綜合所得稅中列報為列舉扣除額。郎美囡提醒,租金支出列舉須滿足幾項條件,承租房子為自住、非營業用途,並附上租屋契約、租金付款證明與自住切結書,若有遷戶籍則可不用附切結書。不僅小孩在外租屋可列舉,住學校宿舍,只要有辦法提供住宿費繳費收據,也都可以申報在租金列舉扣除額中。若是北漂租屋族在中南部老家擁有房子,或是近年不少人因中南部房價相對便宜,在租房同時也在中南部置產,如果遇到租屋同時也貸款買房的情況,列舉扣除只能在「租金支出」及「房貸利息」擇一申報,因此納稅人需要選擇自己最有利的方式。大學生在外租房子或是住宿舍的租金支出,只要有辦法提供收據,皆可在父母隔年的綜合所得稅中列報為列舉扣除額。(圖/截自臺邦租賃官網)住商不動產企研室執行總監徐佳馨也分享常遇到的情境,三五好友、同學一起合租房子,由於列舉扣除額需要「租賃契約書正本」,因此如果是合租一間公寓,需要「每個人都與房東分開簽約」,大家才都能申報享有12萬元的扣除額優惠,就算是申請租屋補貼也必須一人一張合約。不過徐佳馨也提醒,在所得稅申報時,有分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今年標準扣除額有所提升,單身者是12.4萬元額度,夫妻合併申報有24.8萬元額度,在標準扣除額與列舉扣除額的選擇,不少人會糾結於申報方式,其實,最簡單的評估方式是,若單身租屋族每年租金支出超過12.4萬元,約等同每月租金超過1萬元以上,或許就建議採列舉扣除額。但實際節稅效果,建議還是把各項目都條列出來計算才更精準。【房東】房東租賃所得的申報方式,有分固定費用和列舉費用的扣除。固定扣除不需任何證明文件,在申報房屋租賃所得的時候,可以選擇依照財政部公告的計算方式,以全年43%必要費用扣除計算(實收租金為57%)。舉例來說,某房東名下擁有1間房子出租,每月租金2萬元,適用綜合所得稅率5%。租賃所得=2萬×12個月×57%,租賃所得稅額=租賃所得×5%。另一種是採列舉扣除方式,即對因租賃而發生合理、必要損耗及費用,包括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以及出租財產為標的物的火險、地震險等保費、貸款購屋所支付的利息等逐項提出證明,從租金收入中減除後,再以餘額做為租金所得報稅。舉例來說,某房東名下擁有1間房子出租,每月租金2萬元,適用綜合所得稅率5%,各項租屋成本必要費用加總共8萬。租賃所得= (2萬×12個月)–8萬元費用,租賃所得稅額=租賃所得×5%。德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詠勝特別提醒,在押金部份,如果可出具證明,押金可不算入租金收入。如果將房屋無償借給親朋好友做生意使用,不論實際上有無收取租金,仍然要按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計算租賃收入,申報綜合所得稅。除非是自己使用,或借給配偶、直系親屬(爸媽、兒女),且確實未收取租金,才可以不用申報租賃收入。另一種情況是,無償提供給直系親屬或配偶以外的個人作住家使用,要提出雙方當事人訂立的無償借用契約,這份契約必須經過雙方當事人以外的2個人證明確實是無償借用,並依公證法規定辦理公證,就可以不用計算租賃收入。房東想要省更多,還可以選擇將房子委託業者「一般包租代管」或「經營社會住宅」,只要契約達1年以上,就可以享個人綜合所得稅更多優惠。一般包租代管,每屋每月有6000元租金所得免稅;6000元至2萬元可以以租金收入53%抵扣費用,超過2萬元回歸以43%抵扣費用;社會住宅具有公益性質,享有減稅優惠更高,每月有1萬租金所得免稅,1萬以上的租金收入可以60%抵扣費用。專家們特別提醒房東,財政部近年特別針對持有5戶以上非自住房屋者進行查稅,隱形房東需特別留意稅務風險。(圖/周志龍攝)由於政府去年大力推動300億元租金補貼政策,出現不少租屋報稅爭議,像是房東不提供身分證字號、不讓房客報稅,或是約定不許報稅,依照「消費者保護法」可處3 ~ 30萬元罰鍰,也使得不少房東面對租客報稅需求以漲租、不續租來因應,甚至在出租時直接調高租金「含稅價出租」,最後對於租客來說也喪失了補貼的美意。為避免雙方摩擦,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建議,最好的方式還是報稅前,甚至租屋前就溝通,若房東真的有特殊原因不願曝光租屋事實,讓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雖不鼓勵此舉,但彼此或許可以「少付點租金」等方法作為條件達成共識。張詠勝也特別提醒房東,財政部去年啟動第三波房東大查稅,針對持有5戶以上非自住房屋者,逐步清查是否如實申報租金收入,持有多戶房屋屋主,需特別留意稅務風險。
台電4月調漲電價平均11%!6月首見每度7.6元 百萬租屋族難逃
今年最新夏月(6~9月)電價預估表。台電4月調漲電價平均11%,民生住宅從700度起漲,這衝擊6月接下來要開始的夏月電價,屆時1000度以上用戶,電價瞬間再拉高到1成,將出現國內首見「7」字頭電價,每度超過7.6元,而去年此級距已被漲9%,兩次合計漲幅飆近2成;不僅如此,現行一屋多隔的分租套雅房百萬租屋族,也可能因共用總電表,難逃被漲較高電費,堪稱最難熬的夏天。每年6到9月,台電都要實施較貴的夏月電價,每個級距本就比非夏月高13%~27%左右。以現行700度來說,每度為5.66元,1000度以上更達6.99元。等新電價實施後,今年6月,700度以上費率將拉高到5.83元,千度以上更史無前例衝破7元大關,創7.69元新高價。不僅是高端豪宅,只要家中有三台冷氣的住戶,屆時很就可能每度被收到新的5.8元或7.6元,換言之衝擊戶數,絕對超過經濟部宣稱的700度以上僅93萬戶。另外,以學生、上班族為主體的300萬戶租屋族也成為受波及目標。現行租屋分為雅房、分租套房、獨立套房與整層住家4種,最可能受電價影響是前兩種,因為雅房、分租套房常採一屋多隔,多戶共用一個總電表,而台電電費採累進費率,合計後很容易跨過700度、1000度,成為被漲到電價的族群。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表示,非獨立電表者,房東大概採「契約約定」與「按台電費用計算」兩種,後者比較沒問題,但是前者就得看房東。有的房東採全年均一價,直接每度收5元到6元不等,有的甚至按台電現在最高價6.9元收取,因為只要住宅租賃契約約定價格沒超過台電表定價,就不被認定違法。對租屋族可能被用調漲電價計費,台電建議套房可裝獨立電表計費,就不會被用高級距費率收費,但要看房東意願,還得請水電行分隔屋內線路。
租屋不NG 1/300億租金補貼挑起房東房客戰爭 常見問題一表看懂
今年暑假租屋旺季,在政府300億元租金補貼政策(7月1日到8月31日止)下更添熱鬧。然一位男大生日前在Dcard訴苦,他申請租屋補助後,房東竟然將全棟房租一律漲1000元,使他慘遭其他房客霸凌。CTWANT記者訪查,類似紛爭近日遽增,專家解釋,多房出租的「隱形房東」拒浮上檯面,因此租金補貼弱勢房客「看得到吃不到」。該名男大生指出,去年他要申請租屋補助被房東拒絕,今年因為政府宣導不用經過房東就能申請,沒想到房東居然因此將全棟房租都調漲1000元,並跟其他租客指出他是害群之馬。結果,他不但被鄰居瞪、家門口出現死蟑螂,甚至鞋子還有被踩的痕跡、地板也黏黏的出現一堆螞蟻,他請房東調閱監視器,房東卻推說監視器壞了,他求助,「租約才剛簽,接下來一年都要被霸凌嗎?」有網友在臉書貼出和租賃公司的對話,該公司明白指出,有申請補助的房客,明年7月房租將漲價1000元。(圖/截取自Dcard)對此,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表示,近期確實有聽聞不少因申請租金補貼使房東、房客站在對立面的情況,若雙方摩擦問題已是既有事實,真的住得不開心想退租,可以看看租約有沒有提前終止條款,如果有註明,可在約定時間內告知就不用付違約金;若無,想提前終止租約,恐必須支付最高1個月租金。只是,原本納稅是應盡義務,申請補助也是權利,反而遭受大家的仇視,讓從事租賃糾紛調解15年的曹筱筠坦言,「政府推方案想得很單純,但市場有很多不同態樣,不願房客申請補助的還是大多數。」根據目前政策,房東配合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成為公益出租人,能享有租金所得免稅額每月1.5萬元、房屋稅與地價稅稅率比照自用住宅稅率為1.2%及0.2%。不過目前仍不願意浮出檯面的隱形房東,大多是同一地址有多間分租套雅房,假使同一門牌有5間房出租,每房租金7000元共3.5萬元,超過「每屋每月租金免稅額1.5萬元」,多出的2萬元租金收入,房東還是必須依所得課稅。另外,若一間100坪房子均分5間各20坪套房出租,其中1間申請租金補貼,除了該間可享自用住宅稅率,另外隱形的4間共80坪就會從自用稅率變成非自用稅率,房屋稅會比目前多出2倍為2.4%、地價稅變5倍為1%,除非另外4間也都跟著申請租金補貼或是房東主動成為公益出租人,才有可能5間都變成自用稅率。政府祭出300億元租金補貼政策的美意,雖申請資格放寬,但租屋族也需考量申請後的利弊得失,在沒有完整配套下,被形容是「看得到、吃不到」。(圖/報系資料庫)曹筱筠認為,房客與房東為避免摩擦,最好的方式還是「雙方有共識」,房客可以盡量說服房東,「政府查稅嚴謹,未來被查到可能會往回溯達5~7年」;萬一房東真的不讓申請,房客也可以提出條件,「是否能少付點租金?」再自行評估哪個划算。不過她強調,這是退而求其次、避免雙方不愉快的作法,並不鼓勵,最好還是「租屋前就先確認能否申請」。針對申請補助常見問題,曹筱筠表示,今年只要附上「有效租約」和「存摺」就能申請補助,有效租約必須有承租地址、租期、租金、出租人及承租人的名字、身分證字號,「但實務上有很多房東不把個資填寫完全,有效租約不成立,就沒辦法申請。」對於房東不提供身分證字號或故意寫錯,曹筱筠遺憾表示,雖然可以去消保申訴,不過因為身分證資料不對,能不能申訴成功也不一定。另外,最多人感到疑惑的是,合約若已載明不能申請補貼或是申請後必須加收租金,究竟有沒有法律效益?曹筱筠解答,申請補貼為房客權利,這樣的備註是無效條文,若房客申請了補貼,房東在合約期間內以此多收房租,可以不予理會。租金補貼美其名是幫助房客,但敢去申請有多少?能夠申請有多少?申請成功還能愉快住下去的有多少?想要申請租金補貼,情理難兼顧,曹筱筠嘆,「政府好像給很多誘因,但卻沒有完整配套,就會變成『看得到吃不到』,反而增添房東房客間更多對立狀況,終歸房客仍是弱勢,最後只能搬離。」
租屋不NG 2/找房子避開耗電冷氣 專家教2項指標驅逐「吃電怪獸」
「不敢開冷氣,每晚都被熱醒!」一名租屋族網友吐辛酸,在社群上引起不少共鳴。租屋族對電費爆漲頭疼不已,尤其租屋配備多是老舊家電,CTWANT記者請到專家幫租屋族解惑,承租前如何判斷冷氣是否易耗電,只要避開「有吃電怪獸的耗電宅」,夏季就能輕鬆開冷氣一夜好眠。社群版上租屋族近期都在討論開冷氣電費暴漲的問題,奇美家電空調企劃部經理曾挺茵給出答案,想要吹冷氣不傷荷包,冷氣必須是「變頻冷氣」及「1級能效」,如果正在找房子,可以把冷氣規格也納入考量範圍,讓夏天過得舒服一點。如何分辨「變頻冷氣」?曾挺茵解釋,變頻顧名思義就是可以變換頻率、調控溫度,假設冷氣設定27度,當室內溫度下降到設定溫度以下時,壓縮機轉速也會降低,此時進入省電狀態,新款冷氣都是變頻冷氣;反之,舊款的「定頻冷氣」無法隨著環境溫度調控頻率,只有開和關的功能。另外,家電都有政府發的能源效率分級認證(CSPF),共1~5級,第1級最省電,第5級最耗電,比第1級更省電的會發「節能標章」,一般能效分級都會貼在產品上,若是貼紙被撕除可上網查同規格產品。以電費舉例,假設使用定頻冷氣1個月電費是2000元,若是換成變頻第1級的冷氣只要1500元,電費上有相當驚人的差異。不只冷氣,包括冰箱、除濕機等都可以以能效分級判斷耗電量,可提前避免和「吃電怪獸」同一屋簷生活。奇美家電空調企劃部經理曾挺茵表示,「變頻冷氣」及「1級能效」才是最省電的,租屋族看屋時可以留意一下冷氣機,若是上頭的能效貼紙被撕除,可上網查同規格產品。(圖/奇美家電提供)針對穩定租屋中的人,曾挺茵也建議3招讓吹冷氣能更省電。第1招,不要隨手關冷氣,「開開關關最耗電,如果只是半小時內暫離,其實開著反而更省電。」若家裡使用變頻冷氣,剛開機時壓縮機轉速最高,也最耗電,等到溫度降低時,轉速變弱,耗電量也相當少,所以一旦因為室內溫度已降低又把冷氣關掉,室溫提高又重開冷氣,壓縮機又會進入加速運轉,反而更耗電。第2招,每季要清洗濾網,冷氣的空氣循環,是將從濾網進入的熱空氣製冷後從出風口送出冷風,因此濾網會積灰塵、塵蟎或動物的毛,若是長久不清理會影響效能,感覺冷氣不冷時又會將溫度調更低,陷入耗電的惡性循環,所以冷氣不冷時,可以優先清潔濾網。第3招,可搭配循環扇,因為冷空氣是向下流動,若能在房間角落搭配電扇或循環扇,可以加速調整室溫。曾挺茵也提醒,溫度調越低越耗電,尤其很多人喜歡蓋棉被吹冷氣,建議最佳溫度設定在26~28度。另外,也有不少網友電費暴增找不出原因,曾挺茵說,通常快煮壺、吹風機、烤箱這類速熱家電,在開啟時最耗電的。建議煮水可以一次煮好後放進保溫瓶中,避免反覆加熱;吹頭髮前可先用將頭髮多餘水分擦乾,減少吹風機使用時間。此外,電費收取的合理性,也是常見爭議。因台電採「分段累加計費」,而租屋市場最常見統一以每度5元收費,所以常被質疑有超收疑慮,特別以承租分租套雅房產生的糾紛最多。分租套雅房電費計算最公平的方式是向台電申請一址多電表,礙於現況無法有獨立電表,可以參考「每度單價以總繳費金額÷總使用度數」,統一以每度X元收費將產生超收疑慮。(圖/周志龍攝)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建議,合理的計算方式可採「每度單價以總繳費金額÷總使用度數」,直接以台電帳單上的總繳費金額÷台電電表的總使用度數,得出每一度的平均單價後,再用平均單價x每個房客各自的使用度數,如此一來,房東收取的總費用將會等於台電帳單的總金額。但這種計算方式,對於使用度數低的房客而言,仍然會有合法卻沒那麼公平的感受,最好還是向台電申請一址多電表(向台電申請通過後須自行委託水電行配管線、開關箱及表箱),有自己獨立的電費帳單,就不會有房間數多導致用電級距拉高的問題。曹筱筠也提醒,電費收取是代收費用,房東不可以此營利,向房客收取的電費額度,需區分為夏月(6月~9月)及非夏月,所收取的費額都不能超過台電公司所定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房客若發現有超收行為,可以撥打1950,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或當地縣市政府消保單位、地政單位申訴。
租屋不NG 3/你也碰到房東擅闖、亂扣押金?專家傳授3避雷妙計
暑假是全台租屋市場旺季,隨大學生、新鮮人進入校園及職場而搬入或搬離,租約糾紛也層出不窮。據崔媽媽基金會統計,常見3大租屋糾紛包括終止租約、押金返還及修繕責任歸屬,CTWANT記者也網搜租屋族常見困擾,請專家解惑。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表示,最常見的糾紛為合約未滿想搬走,若雙方沒有約定可提前終止合約,房東、房客任何一方想提前終止,都必須得到另一方同意。若違約,應賠償他方最高1個月租金的違約金;若租約有載明提前終止條款,可在約定時間內告知就不用付違約金。她提醒,現在大家習慣使用通訊軟體洽詢租屋事宜,只要對方能夠舉證截圖有承諾房客要承租或是已支付定金,即便還沒簽約,都可以視為契約關係成立。第2項常見糾紛是不合理扣押金,尤其是近期租金補貼政策,許多租屋族擔憂瞞著房東申請補貼,未來退租會被找藉口沒收押金。曹筱筠表示,承租前及租賃關係結束,記得雙方都要好好點交,避免返還房屋時因為認知不同而被扣押金,若是有相關爭議,可以撥打1950,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或當地縣市政府消保單位、地政單位申訴。第3項是修繕糾紛,需依個案認定責任歸屬,不過預防甚於治療,曹筱筠建議,盡量在看屋時就能確認房東對修繕或更換設備的態度,以藉此判斷是否要承租該房屋。一名女網友抱怨,承租的房子因濕氣造成牆壁發霉、滲水,向房東反應卻沒有下文,又擔心房東說要換壁紙需要房客出錢。根據崔媽媽基金會統計,租賃修繕責任歸屬及費用是常見糾紛之一。(圖/翻攝自Dcard)租屋族也經常碰到房東拿鑰匙自己開門的狀況,讓不少人相當錯愕及困擾。一位網友就分享,他有裸睡習慣,一天早上房東突然開門,嚇得他驚慌失措,拿棉被遮下體,房東解釋要拉電視線,以為他已出門拉ㄉ上班;另一名網友則是分享因房東要帶新房客看屋,第一次未告知就擅自入內,第二次半小時前才通知,令他相當困擾。曹筱筠表示,房子出租後,使用權在租客身上,房東未告知而擅闖,將構成侵入住居,即便很臨時通知,也要取得房客同意才能進入。建議如果碰到這類狀況,可以先跟房東告知這樣行為會有刑事責任問題,如果未改善,可以進一步報警處理。有不合的房東,也可能有不合的室友,承租分租套雅房的常見糾紛,其中一項就是與室友相處的人際狀況。曹筱筠建議在看屋時可觀察公共空間的衛生狀況,得知室友的衛生習慣及公德心,或向房東打聽室友的職業,以確認跟自己的生活作息會不會落差太大。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表示,年輕朋友常透過FB、IG等社群找房,但PO文者來路不明,可能用假帳號、假名、假照片,甚至並非真正房東,租屋的風險相當高。(圖/崔媽媽基金會提供)近來也出現房東以「怕房客臨時爽約」「房屋搶手需另外幫你保留」為由,在看屋前向房客索取「看屋預約金」,曹筱筠表示,無論是《民法》或是《租賃條例》中,都沒有任何一條規範要求房客必須繳納費用才能看屋,也沒有任何一個名詞叫做「看屋預約金」,碰到此種情況就應當機立斷放棄該物件。另外她也提醒,追溯租屋糾紛的源頭,很多都是透過FB等社群網站找房子,刊登者無須身分驗證,後續最容易出現糾紛,因此盡量避免社群找房,以降低NG風險。
房東收取均一電價暗藏「超收」陷阱 恐涉詐欺行為
台電本月開始調漲千度以上住宅用電,但現行房東向房客收取均一電價,卻暗藏「超收」陷阱,可能涉及「不當得利」的詐欺行為。行政院消保處指出,房東電費不可超過台電最高級距金額,契約未到期也不得任意調整。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長曹筱筠指出,房東通常向承租人收取每度收取5元、6元電價,因沒有超過台電最高費率或定型化契約上限,通常被認定不違法,但是實際這有「不當得利」的詐欺問題,因為所收電費與房客實際用電金額可能差距很大。但曹坦言,要去查房東電費單有困難,因為不是不知道表燈號碼,就是電費單並非使用房東本人名字。行政院消保處簡任祕書陳星宏表示,依照相關規定,房東不得在租賃期間調整租金,電費也應分別約定夏月及非夏月每度電費,但均不得超過台電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每度金額,超過應屬無效,同時簽約後也不得任意調整。陳星宏說,縱使台電調整價格,但承租人與出租人約定期間,仍不能調整費用。他提醒,若有相關爭議可向各地方政府地政單位反映。曹筱筠建議,房客承租時一定要明確告知房東,不可以超收實際應繳額度,否則可向消保單位去申訴。也呼籲房東依使用者付費原則,依實際使用度數除以房客數收費。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認為,目前物價仍普遍上漲,呼籲房東在此時此刻盡量不要增加房客負擔,適度吸收外,如有爭議可洽詢消基會。
300萬租屋族受衝擊 每度電恐漲至6.5元
台電7月起調漲住宅千度以上電價9%,不僅打擊豪宅戶,也衝擊300萬租屋族。根據台電最新電價表,夏月費率每度調高到6.9元、非夏月最高5.4元。依據估計,房東現行電費均一價收5元,可能調到5.4元,採用夏月非夏月價分開者,夏天每度則會從6元,調到6.5元,甚至不排除有房東直接收到頂6.9元。以房東每度漲0.5元來說,套雅房月用500度(含公設),一個房間電費就多250元,一年多繳3000元,用越多電繳更多。現行租屋族,如果是承租一整戶,有自己的電表,可以自己拿電費單去繳。但是分租隔間的套雅房,可能各房有簡易分表,但整戶有顆總表,全部用電會匯入這總表,由房東依照總表電費向台電繳納,但會跟房客約定一個均一價,現行有5元、5.5元、6元不等。另一種方式,採夏月非夏月分開計價,前者每度6到6.4元不等,後者約5元。崔媽媽基金會法務組長曹筱筠直言,台電調整後,此時用電量很容易就超過1千度,要漲9%,房東不想吃虧,一定會「漲到頂」。以現行最多全年均一價收5元來說,可能調到台電的新價5.4元。如果是採夏月非夏月兩種收費者,前者目前每度多收取6元或6.4元,可能調到6.5元,甚至有房東直接收最高6.9元。一位在台北大安區、雙和都租過雅房的謝姓上班族表示,以前房東每度收5元,平均一個月要分擔20幾度公設電費、自己房間用200多度,一個月電費1200元左右。現在自己與朋友共3人合租一戶,電費1個月1500元左右,3個人分擔1個人才510元。「你有收房租了,不該把電價當多賺錢手段,但你跟房東抗議,他們就說不然你去租別處,這是租屋族弱勢。」對於租屋族衝擊,台電建議,每月用電超過700度者,可請房東評估改採沒有調整費率時間電價計費。另外各套房也可裝置獨立電表計費,但這須由房東向台電申請並委託水電分隔屋內線路,要視他們意願。但這建議被曹筱筠否定:「太難了!」一來因為房東不會有太多意願改選較複雜費率,二來時間電價是用尖離峰時間計價,每個房客的生活作息不同,選用也未必划算,這個建議不太實際。至於每個房間裝獨立電表,曹筱筠也打槍。她說這就是「一址多表」,一個地址裝多個電表,可是裝設費很貴,而且還有電線要重拉問題,需重新評估,不是每個地方都適合,有其難度。
鄰家男孩惡房東1/非法轉租專詐阿兜仔、北漂族 25歲男捲80萬神隱
熱情與友善是台灣最美的風景,但大台北竟出現一名年僅25歲的傅姓詐騙高手,靠著「鄰家男孩」的形象當起二房東,非法轉租房屋給外籍人士與年輕北漂族,從中牟取差價;日前他收到房客預付的租金後就捲款神隱,加上押金,詐騙金額近80萬元。本刊接獲包含15名外國青年在內的35名受害房客串聯投訴,希望這位「惡」房東出面給個交代,並呼籲租屋族小心受騙。擔任插畫設計師的23歲陳小姐,今年5月間透過臉書社團「大台北租屋網」找尋租屋處,首次租屋卻碰上「非法轉租房屋」的傅姓男子(傅男)。陳小姐說,年僅25歲的傅男,外型清秀宛如友善的鄰家男孩,沒想到不但是個「二房東」,還是個「惡房東」。向傅男承租牯嶺街公寓的陳小姐,在傅男遊說下選擇季繳房租,不料傅男捲款失聯,讓她連同押金共損失3萬多元。(圖/讀者提供)陳小姐說,她一開始不知道傅男是二房東,便開心地向對方承租台北市牯嶺街一處公寓雅房,和美國籍的D先生與N小姐成為樓友,今年5月15日入住,「原本每月租金是9000元,他(傅男)說選擇季繳每月可少500元,我就選擇季繳;起初不管換窗簾或修家電,他都直接從租金扣除,我以為碰上好房東,結果第2次季繳後,他竟人間蒸發,害我損失了2個月的押金及2個月的預付房租,共3.5萬元。」「他(傅男)後來超怪,常常聯絡不到人,傳訊息過好幾天才回,還曾消失1、2個星期。」陳小姐指出,原本的房租包含網路費,入住後卻不時被「斷網」,詢問網路業者才知道傅男未繳帳單,然而傅男卻推說不清楚,還拜託房客代墊好幾次。鄭姓屋主因聯繫不上傅男,透過仲介在牯嶺街公寓的門縫留下名片,進而發現傅男將房屋轉租給陳小姐、N小姐與D先生。(圖/讀者提供)9月21日,門縫上一張寫著「我是房東,call me(請與我聯繫)」的名片,才讓陳小姐與真正的房東鄭姓屋主接洽上,並發現傅男靠著當二房東,每月賺取9000元的轉租價差。原來,傅男拖欠房租又搞失蹤,導致鄭姓屋主找上門,「真正的房東人很好,發現房子被(傅男)非法轉租,還有我們3個受害者,不但沒有馬上趕我們走,還讓我們免費住1個月。」(待續)租屋教戰守則針對租屋族,居住服務機構「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提醒:預防糾紛 承租前請簽約人提供所有權狀、建物謄本或房屋稅單,證明其屋主身分;若簽約人自稱與屋主為直系親屬或夫妻,可查核身分證,但若是其他親屬或二房東,則須出具屋主轉租同意書。外籍人士租屋時,最好找在地朋友陪同把關合約文字,避免語言隔閡衍生問題。申訴管道 若發生租屋糾紛,可向崔媽媽基金會申訴,外籍人士則建議請精通中、英文的朋友陪同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單位申訴。如果到警局報案,建議明確說出擬提告的刑事罪名如詐欺罪等,不然警察可能會認定為民事糾紛而不受理。「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圖/曹筱筠提供)
鄰家男孩惡房東3/假借繳租6房客引二房東踹共 啞口難辯隔日消失
本刊接獲35名受害房客串聯投訴,年僅25歲的傅姓詐騙高手,非法轉租房屋給外籍人士與年輕北漂族,在收到房客預付的租金後就捲款神隱,加上押金,詐騙金額近80萬元。為了找出傅男,牯嶺街公寓的房東代理人(房仲)依受害租客陳小姐提供的傅男其他招租資訊,找到連雲街受害房客劉先生,同時也連繫上曾租住松山路公寓的M先生,就此串聯起受害者聯盟,再加上其他租屋處,截至截稿統計共有35名受害租客,希望這位「惡」房東出面給個交代。來自義大利、就讀台師大博士班的M先生,今年3月搬出學校宿舍後,就向傅男租屋,目前雖已搬離松山路租屋處,但拿不回2個月押金共1.6萬元。「他(傅男)很年輕,就像個弟弟,沒想到是個騙子。」從事行銷企劃的29歲劉先生則說:「雖然我承租前發現傅男在臉書上的英文姓氏和身分證不一樣,但我以為他是幫父母代管租屋的小孩,就沒有防備,沒要他出示房屋權狀,如今十分懊悔。」劉先生回憶,他和樓友王小姐9月初察覺住處附近有人徘徊,經攀談得知,竟是傅男拖欠4、5個月的房租與電費,又不接屋主電話,屋主只好委託仲介前來堵人。鬧中取靜的台北市連雲街,周邊生活機能完善,除了鄰近捷運東門站,距離大安森林公園也不遠;豈料傅男利用這些優勢,當起二房東欺騙了一票租屋族。(照片中住宅與本案無關)(圖/黃威彬攝)王小姐多次詢問傅男是否為二房東,傅男均矢口否認。直到9月15日,6名連雲街房客藉繳房租之名引傅男出面,傅男難以反駁眾人的質問,只好承諾次日將會同屋主,三方一起碰面解決,但到了約定時間,卻只見屋主和房客,傅男不但沒現身,還刪除LINE帳號,就此神隱。(待續)租屋教戰守則針對租屋族,居住服務機構「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提醒:預防糾紛 承租前請簽約人提供所有權狀、建物謄本或房屋稅單,證明其屋主身分;若簽約人自稱與屋主為直系親屬或夫妻,可查核身分證,但若是其他親屬或二房東,則須出具屋主轉租同意書。外籍人士租屋時,最好找在地朋友陪同把關合約文字,避免語言隔閡衍生問題。申訴管道 若發生租屋糾紛,可向崔媽媽基金會申訴,外籍人士則建議請精通中、英文的朋友陪同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單位申訴。如果到警局報案,建議明確說出擬提告的刑事罪名如詐欺罪等,不然警察可能會認定為民事糾紛而不受理。「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圖/曹筱筠提供)
鄰家男孩惡房東5/外國人租屋碰壁無援 求助警察不受理急哭才報案
年僅25歲的傅男非法轉租房屋給外籍人士與年輕北漂族,日前他收到房客預付的租金後就捲款神隱,至今已有35名受害房客,加上押金,詐騙金額近80萬元。依租客記憶拼湊帶看房源,推估傅男在雙北還有多個轉租租屋處,受害人數及金額恐更可觀。目前傅男轉租的牯嶺街、松山路、連雲街、溫州街、羅斯福路與遼寧街等9處房屋,共有35名受害租客,其中連雲街、牯嶺街屋主已直接和房客接上線。「松山路的屋主還沒找上門。大家都剉咧等,就算屋主沒趕人,大家已經被騙一輪,若重新簽約,還得再付一筆押金!」松山路M先生說。牯嶺街受害者N小姐直言,外國人在台灣碰到惡房東的情況屢見不鮮,惡房東會用很多不合理的原因剋扣押金或要求繳交其他費用,礙於語言隔閡,外籍房客往往投訴無門。事發後,受害租客多人皆曾到警察局求助,「但警察都說這是民事案件不願受理,而陳小姐則是因為被逼急到哭了出來,警察才願幫忙報案。」本刊記者透過受害屋主及房客提供的資訊,找上傅男的戶籍地,大樓保全透露,曾有其他人及警察上門找人,但此處為傅男父母住家,傅男本人不住這裡。本刊記者以對講機與傅男家人對話,對方憤怒地表示,沒有傅男的聯絡方式,「發生什麼事我不知道!」而受害屋主及房客所寄的存證信函,也都被退回。受害房客指出,傅男招租房源恐不只9處,近期他仍陸續用假名字在臉書社團招租,因此很可能還有其他受害者,提醒年輕租屋族提高警覺,也呼籲傅男趕快出面給個交代;此外,他們對相關單位喊話:「希望能保障外國人在台租屋的權益!」(完)租屋教戰守則針對租屋族,居住服務機構「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提醒:預防糾紛 承租前請簽約人提供所有權狀、建物謄本或房屋稅單,證明其屋主身分;若簽約人自稱與屋主為直系親屬或夫妻,可查核身分證,但若是其他親屬或二房東,則須出具屋主轉租同意書。外籍人士租屋時,最好找在地朋友陪同把關合約文字,避免語言隔閡衍生問題。申訴管道 若發生租屋糾紛,可向崔媽媽基金會申訴,外籍人士則建議請精通中、英文的朋友陪同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單位申訴。如果到警局報案,建議明確說出擬提告的刑事罪名如詐欺罪等,不然警察可能會認定為民事糾紛而不受理。「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圖/曹筱筠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