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威豪
」 夜店 殺警案 夜店殺警案夜店殺警案已9年! 薛貞國遺孀提告結果出爐
2014年9月14日凌晨1時許,台北市夜店爆發殺警案,時任信義警分局偵查佐薛貞國被眾人圍毆致死,他的妻兒申請因公撫卹,銓敘部處分依「意外死亡」核發撫卹金,家屬不服認為薛應為「因公死亡」,提告請求撤銷原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薛男當時不是依法執行職務,並非因公死亡,判決駁回家屬的請求。可上訴。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已故偵查佐薛貞國的遺族提告主張,薛貞國在2014年9月14日死亡,銓敘部因公審查小組最終決議依「意外死亡」撫卹,遺族不服處分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依現場監視器畫面,可證明薛貞國有對曾威豪起腳之動作,始引發如加害人陳柏元等人對薛貞國反擊,薛貞國上開對曾威豪起腳之動作,已非依法執行職務,且薛貞國違反服勤不得飲酒之規定,其未依規定通報而逕予處置,於休假期間前往刑事責任區處理案件,尚難認定為依法執行職務。北高行政法院認為,銓敘部因公審查小組決議以意外死亡撫卹,尚無違誤,判決駁回訴訟,可上訴。警員薛貞國被殺案,率眾前往的主謀蕭叡鴻等61人遭依聚眾鬥毆致死等罪各處判刑2月到13年不等刑期確定;另9人部分,最高法院將「富二代」曾威豪、劉芯彤夫妻各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另外7名共犯各判7年到10年6月不等刑期,全案定讞。
夜店殺警夫妻入監 薛貞國遺孀:傷害是永遠無法彌補的
8年前震驚社會的北市信義區夜店警員薛貞國被殺案,最高法院將「富二代」曾威豪、劉芯彤夫妻各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2人今天入獄,薛貞國的妻子黃嘉鳳委由律師周武榮律師發聲明表示,曾威豪及劉芯彤等人都一直是無罪抗辯、不覺得自己有犯錯,她對此無法諒解。周武榮律師指出,家屬認為信義殺警案發生到現在已經8年了,對於殺警案主嫌入監執行,完全沒有如釋重負的感覺;對於一個執行職務的警察,因他們的暴力行為而殉職,雖然主嫌及參與者都受到司法制裁,但薛太太及其子女,怎樣都無法再見到薛貞國,這種傷害是永遠無法彌補的。 聲明稿。(圖/周武榮律師提供)薛貞國的殉職,除了對薛太太傷害很大外,對其兩名小孩的影響最深,至此小孩仍無法承受失去父親的陰影;殺警主嫌曾威豪夫婦也育有2名子女,希望他們在入監後,能夠感受子女與父母分離的痛苦,他們出獄後還能見到子女,希望他們能體會薛貞國子女,永遠無法再見到父親的哀愁。
信義夜店殺警案富二代入獄 曾威豪、劉芯彤夫妻北檢報到
震驚社會的台北市信義區夜店警員薛貞國被殺案今天落幕,台北地檢署上午傳喚「富二代」曾威豪、劉芯彤夫妻等9人,曾、劉兩人不發一語、憔悴現身北檢,預定今天發監執行,曾威豪、劉芯彤夫妻遭最高法院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各判刑8年確定,另外7名共犯各判7年到10年6月不等刑期定讞。2014年9月14日凌晨2點多,曾威豪及女友劉芯彤在信義區SPARK夜店與安管人員衝突後,2人打電話給蕭叡鴻抱怨,蕭糾集70多人前往SPARK理論,刑警薛貞國獲報前往查看並表明警察身分,在場聚集青少年不滿薛斥責他們吵鬧,除出手毆打薛,還高喊「殺死他、拖出去」,薛遭痛毆致死,曾、劉兩人後來結婚。最高法院2018年間先將蕭叡鴻及周譽騰等61人各處判刑2月到13年不等刑期確定,其中蕭判刑13年、「黑二代」萬少丞重判8年8月、「星二代」易寶宏判刑9年確定,曾威豪、劉芯彤等9人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將曾劉夫妻各判刑8年,另外7名共犯各判7年到10年6月不等刑期,上訴後,日前遭最高法院判決駁回確定。
信義夜店殺警案定讞 曾威豪、劉芯彤夫妻各判8年
震驚社會的台北市信義區夜店警員薛貞國被殺案今天落幕,最高法院上午將「富二代」曾威豪、劉芯彤夫妻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各判刑8年,另外7名共犯各判7年到10年6月不等刑期,全案定讞,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至於率眾前往的主謀蕭叡鴻等61人,先前已依聚眾鬥毆致死等罪,各判刑2月到13年不等刑期確定。2014年9月14日凌晨2點多,曾威豪及女友劉芯彤在信義區SPARK夜店與安管人員衝突後,2人打電話給蕭叡鴻抱怨,蕭糾集70多人前往SPARK理論,刑警薛貞國獲報前往查看並表明警察身分,在場聚集青少年不滿薛斥責他們吵鬧,除出手毆打薛,還高喊「殺死他、拖出去」,薛遭痛毆致死。最高法院2018年間先將蕭叡鴻及周譽騰等61人各處判刑2月到13年不等刑期確定,其中蕭判刑13年、「黑二代」萬少丞重判8年8月、「星二代」易寶宏判刑9年確定,曾威豪、劉芯彤等9人發回更審。高等法院更一審將曾劉夫妻各判刑8年,另外7名共犯各判7年到10年6月不等刑期,上訴後,今遭最高法院判決駁回確定。
台南殺警案/28年來「10大殺警案」曝光 他休假出勤…遭76人爆打3分鐘喪命
台南市警局民權派出所2名員警凃明誠、曹瑞傑,今(22日)上午追捕通緝犯,結果遭到對方持刀殺害,2人送醫不治,引發社會關注。據了解,這是繼2005年汐止警分局橫科所爆發殺警奪槍,導致員警1死1重傷後,另一重大的案件。事實上,台灣自1994年至今,28年來發生過多起歹徒持武器攻擊員警,造成警察殉職的悲劇發生。1994年8月14日台北縣警察局淡水分局刑事偵查員邱大耿在追查毒品案件時,途中對嫌犯李克良對空鳴槍制止無效,李嫌竟毆打其頭部,還奪取槍枝,近距離朝邱大耿頭部擊發,一槍身亡。2000年9月1日桃園縣觀音鄉新坡派出所員警范姜群國凌晨執勤時,綽號「太子」的蕭新財等人拒絕盤檢,竟持槍朝范姜群國開槍,造成剛訂婚不久的范姜群國頸部中彈,當場身亡。2002年1月5日台中市豐原警分局處理KTV消費糾紛,酒客羅武雄、鄭性澤因故和小姐起衝突,羅嫌開槍射擊天花板,員警蘇憲丕到場維安,現場爆發警匪槍戰,蘇憲丕身中2槍殉職,鄭性澤被控殺人,最後逆轉判無罪確定。2004年1月23日嘉義市警局第一分局刑事組刑警蔡瑞雄凌晨獲報,到新民路處理一起債務糾紛,一下車就遭到歹徒施漢濤連開4槍,其中2槍射中蔡瑞雄胸部,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施嫌犯案後駕車逃逸,在屏鵝公路遭警方攔檢落網。2005年4月10日汐止警分局橫科派出所員警張大皞、洪重男騎乘警用機車巡邏,在汐止農會白雲分部準備簽署巡邏勤務表時,遭埋伏的王柏忠、王柏英兄弟持刀砍殺奪槍逃逸,洪重男被刺中胸部送醫不治,張大皞被砍傷頸部,救回一命。2009年11月9日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大直派出所員警賴智彥,開巡邏車押解通緝犯,遭坐在後座的通緝犯持預藏刀連刺胸部和腹部10多刀,送醫搶救仍不幸身亡。2014年9月14日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知名夜店「Spark」發生群眾鬥毆,休假中的信義警分局偵查佐薛貞國穿便服前往了解,卻遭到嫌犯曾威豪等「中山好青年」群組共76成員圍毆3分鐘致死。2019年6月14日台南市刑大偵查佐劉三榮在一家歌友會和梅文魁討論民事賠償事宜,2人發生爭執,梅文魁拿出預藏的改造手槍,打中劉三榮右上臂,子彈貫穿右肺,送醫後傷重不治。2019年7月3日鐵路警察局嘉義派出所24歲警員李承翰,晚間處理車內補票糾紛,遭情緒不穩的54歲鄭再由持刀刺中腹部,失血過多殉職。鄭嫌被判定有思覺失調症,判刑17年確定。
治安破網2/聚眾鬥毆起訴率低 學者籲參考日本修法
行政院長蘇貞昌11月在治安會報上指出,《刑法》第149、150條的「妨害秩序罪」與「聚眾鬥毆罪」在去年1月修正施行後,到今年的起訴率僅有30%,希望修法後相關的起訴率仍能持續精進提升。律師與學者建議,除了加強警方蒐證的教育、統一檢方法律見解符合新法外,也可參考日本等國修法內容和方向,才能達到嚇阻街頭暴力犯罪的目的。律師翁詩淳曾擔任2014年信義區夜店殺警案被害人家屬的辯護律師,她回憶該案發生時《刑法》雖然還沒有進一步修法,但經過警方一一把所有到場的嫌犯找出來,最後仍依「聚眾鬥毆致死」、「在場助勢」等罪將主謀蕭叡鴻及曾威豪、劉芯彤等57人判處13年至2個月不等刑期定讞。當年受託信義分局刑警薛貞國遭毆致死案的律師翁詩淳,肯定警方花了不少時間仔細查訪到所有嫌犯。(報系資料照、記者方萬民攝、CTWANT合成圖)翁詩淳說,雖然去年修法後,「聚眾鬥毆」構成要求的條件放寬,但3成的起訴率並不算高。她分析原因,雖然新法的構成要件已經改為「3人以上」,但檢方仍採用的舊的見解,認為要有「公然聚眾」才能成立;另一個原因,就是無法證明嫌犯主觀上有「妨害秩序」的意圖,導致無法起訴。「警方細膩的蒐證對於法官定罪有很大的助益,」她舉例說,如果一群人到KTV唱歌,結果發生鬥毆,不能認定他們事先知道會妨害公共秩序,但如果打鬥已經發生,你卻還靠過去助勢,那就可能有擾亂公共秩序的意圖,因此警方在第一線蒐證時務必要證明嫌犯知道自己的行為,會衍生擾亂公共秩序,並在移送書上多加著墨,檢察官才好起訴。律師蕭棋云指出,原本法律規定鬥毆的人數要隨時可以增加才算「聚眾」,而且必須是主動糾集人馬來參與打鬥,但考量這種犯罪行為對秩序的衝突很大,才會修法改為只要有3人以上、出入公眾得出入的場合就算是聚眾;只不過,雖然在修法的立法理由中有說明,但法條的用語沒有改,檢察官因此會受限於法條,並且不希望濫訴,所以會比較謹慎,以致起訴率比較低。他建議,法務部可以統一法律見解,讓檢察官有所依據。警方將妨害秩序的嫌犯以聚眾鬥毆移送到檢方,起訴率偏低,是否意味警方有浮濫移送的情況?前中央警察大學兼任助理教授、律師劉耀明指出其中一項因素,當警方偵辦這類引起矚目的群架案件,如果僅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可能會引起民眾不滿,為了避免遭質疑吃案,警方寧可用「聚眾鬥毆罪」移送,但不起訴率高達七成;然而案子只要經檢察官起訴,法院的定罪率達到9成,也證明了檢察官充分發揮了「過濾」的功能。內政部長徐國勇在治安會報上展示「110視訊報案」系統,強調報案時不必講話,警方就能看到報案人與嫌犯。(圖/行政院提供)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系教授許福生指出,當初《刑法》第 149、150 條的修正,是想有效壓制街頭、夜店和KTV 等公共場所聚眾鬥毆的不法氣燄,但目前實務運作結果此類案件常不起訴,最主要理由是因為被告等人原本是去唱歌,不是基於妨害秩序目而聚集,後來衝突是偶發性,與妨害秩序罪構成要件不符。許福生建議,為了落實當初修法意旨,未來警察在處理聚眾鬥毆案件時,應特別注意客觀要件是否符合「聚集3人以上」及「達於破壞安寧秩序之程度」、是否「對妨害秩序之結果有認識」及「非偶發性」等方面蒐證及詢問,特別是要查明是否以口頭或LINE等通訊軟體邀約多人到場參與,「緊扣」嫌犯知道要準備互毆,以提高聚眾鬥毆定罪率。他也建議,為彌補用《刑法》壓制此種偶發性暴力行為的落差,未來在「傷害罪」章中也可參考日本現行刑法,適度引入「現場助勢罪」等類似規定。
夜店殺警案共犯又持刀殺人 發監前落跑將通緝
涉及北市東區夜店殺警案遭判刑4月確定的男子陳麒安,與友人到酒店喝酒後,與其他酒客發生衝突,持刀刺傷對方致死,陳男被判刑7年4月確定,卻拒不到監執行,台北地檢署認為陳男已逃匿,聲請沒收他的25萬元交保金,還將發布通緝。2014年9月13日凌晨,富二代曾威豪及當時女友劉芯彤在SPARK夜店消費,曾男因酒醉與安管人員衝突,具有幫派背景的主嫌蕭叡鴻糾集70多人到夜店理論。刑警薛貞國獲報前往查看並表明警察身分,責備他們吵鬧行為,引起不滿,遭痛毆致死。陳麒安因在旁叫囂起鬨,被依《在場助勢罪》判刑4月定讞。陳男刑期執行完畢後,2018年3月13日凌晨,與朋友在酒店喝完酒後,不滿3名酒客出言挑釁,陳男拿出身上彈簧刀,朝對方攻擊,被友人及酒店人員制止才罷手。被攻擊的1名酒客,左前胸、左肩胛、陰囊多處受傷,自行離開後,僅走了5分鐘,就倒地昏迷,送醫急救仍不治。陳男翌日向警局自首,檢方訊後諭令25萬元交保。去年12月,最高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處陳男7年4月徒刑確定,須入監服刑。北檢通知陳男2月26日入監,但陳卻人間蒸發,檢方因傳拘不到,認為陳已逃匿,向法院聲請沒收當年具保的25萬元,近日將通緝。
夜店殺警案「富二代」獲減刑 賠650萬各輕判8年
轟動一時的台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高等法院更一審上午宣判,原本被重判10年的「富二代」主嫌曾威豪,與事發時為女友,現為曾威豪妻子的劉芯彤,賠償650萬元後,各改判8年有期徒刑,主嫌蕭叡鴻,及被外界稱為「4大司令」的周譽騰、萬少丞、許淳凱、郭士均等人,則分別被判7年至10年6月不等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全案共74名被告,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分別以傷害致死、殺人等罪,判處7年6月到13年有期徒刑,其中許淳凱的13年刑期最重。和解部分,共有48人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賠償金額總計約3640萬餘元,創下單一命案最高和解金額紀錄。全案源於2014年9月13日凌晨,曾威豪與劉芯彤在當時名叫SPARK的夜店,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2人為報復,向蕭叡鴻抱怨,蕭男即透過Line群組「中山好青年」,號召萬少丞、周譽騰等人召集人手到夜店「討公道」。隔天凌晨,曾威豪、周譽騰等人與夜店安管爆發嚴重衝突,當時正在休假,人正好在夜店附近的台北市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接到通知,趕往現場欲進行排解,但沒想到遭人起鬨,並被眾人圍毆,最後在夜店門口,被以紅龍柱眾擊到頭部,傷重不治。
夜店殺警案主嫌落網!許淳凱潛逃大馬遭逮 傍晚押回桃園機場
台北市信義區2014年發生轟動一時的夜店殺警案,警方事後逮捕74名被告,其中68人為成年人,最高法院去年3月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判處57人有罪定讞,分處2個月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主嫌之一許淳凱遭處13年徒刑後潛逃,日前在馬來西亞吉隆坡遭逮,預計今(28日)傍晚5點半押送回台。刑事局表示,經查許嫌偷渡離台先前往中國大陸,後再潛逃至馬來西亞,在吉隆坡一間網路博弈公司打工;警方接獲線報,由國際刑警透過駐外聯絡官通報大馬警方協助,本月1日成功將其逮捕。據悉,許淳凱今日中午搭乘長榮航空班機,由刑事局幹員押解回台,預計將於下午5時3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本案要回溯到2014年9月13日凌晨,當時燈具公司小開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在夜店喧嘩,遭到安管人員制止後懷恨在心,遂向酒店幹部蕭叡鴻抱怨;蕭男聞訊後,隨即透過「中山聯盟」群組,夥同「四大司令」萬少丞、周譽騰、許淳凱、郭士均等人,聚集約70人到夜店,在門口滋事欲討回公道。休假中的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接到通知,趕緊前往現場協助調解,不料場面突然失控,他慘遭多名惡煞持紅龍柱及棍棒痛毆3分鐘,最後不幸身亡。案件引發社會譁然,警方事後一共逮回74名被告,其中6人因未成年交由少年法庭審理,其餘68人則有57人遭判有罪定讞,分處2月至13年有期徒刑,1人死亡不受理。不過,判刑最重的殺警案主嫌蕭叡鴻等人交保後卻潛逃,遭檢方發布通緝多時,直到去年才在北市內湖區落網。蕭叡鴻落網後,殺警案仍有5名在逃名單,分別是「四大司令」其中一人許淳凱,以及李聿鈞、洪家偉、張程翔、李岳澤共4人;如今許男在馬來西亞遭逮捕,後續將由專案小組押解至北檢歸案,發監服刑。
信義區夜店殺警案57人判決定讞蹲苦窯 剩3嫌在逃警全力追緝
2014年,信義區夜店發生震驚社會的殺警案,法院自2019年陸續判決57人,分處13年至2個月不等刑期,但仍有15人未到案執行遭到通緝,經過警方不斷追緝,目前僅剩且3人未到案,而主嫌蕭叡鴻逃亡大陸多時,日前返台也隨即遭警方逮捕歸案。2014年9月14日凌晨,富少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在信義區夜店「SPARK」與安管人員發生衝突,劉隨後打電話找來蕭叡鴻要討回公道,蕭找了50多人到場助陣,因現場失控,台北市信義警分局刑警薛貞國獲報到場,不料卻遭蕭叡鴻在內共50多人以紅龍柱重擊頭部、身體等多處,圍毆致死,當時現場一干人等一哄而散。震驚社會的2014年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1名刑警薛貞國遭50多人痛毆慘死。(圖/報系資料照)殺警案引起社會譁然,警方也高度重視,案發後陸續將涉案人等逮捕到案,2019年3月27日,最高法院判決57名涉案人等有罪定讞,但事後有多名人等未到案執行,隨即遭發布通緝。警方指出,當時北市共計有15人未到案執行,遭發布通緝,北市警方也開始針對一干人等實施抓捕行動,直到2021年1月底共計查獲12人,另外尚有3人遭通緝尚未到案。目前尚未到案的人共計3人,分別是遭判有期徒刑13年的許淳凱、10年6個月的李聿鈞以及1年4個月的李岳澤,警方不排除3人已經潛逃出境,亦或者留在台灣境內,也將全力追查3人下落逮捕歸案。
夜店殺警案遭判13年!主嫌蕭叡鴻潛逃對岸返台遭逮 在逃5人名單曝光
台北市信義區2014年發生轟動一時的夜店殺警案,警方事後逮捕74名被告,其中68人為成年人,最高法院去年3月依聚眾鬥毆致人於死罪,判處57人有罪定讞,分處2個月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不料包括主嫌蕭叡鴻在內的多人竟棄保潛逃。據悉,蕭男近日悄悄從對岸返台,今(6日)遭警方逮捕,目前仍有5人在逃。本案要回溯到2014年9月13日凌晨,當時燈具公司小開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在夜店喧嘩,遭到安管人員制止後懷恨在心,遂向酒店幹部蕭叡鴻抱怨;蕭男聞訊後,隨即透過「中山聯盟」群組,夥同「四大司令」萬少丞、周譽騰、許淳凱、郭士均等人,聚集約70人到夜店,在門口滋事欲討回公道。休假中的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接到通知,趕緊前往現場協助調解,不料場面突然失控,他慘遭多名惡煞持紅龍柱及棍棒痛毆3分鐘,最後不幸身亡。案件引發社會譁然,警方事後一共逮回74名被告,其中6人因未成年交由少年法庭審理,其餘68人則有57人遭判有罪定讞,分處2月至13年有期徒刑,1人死亡不受理。夜店殺警案另外2名主嫌曾威豪(左)、劉芯彤(右)。(圖/報系資料照)不過,判刑最重的殺警案主嫌蕭叡鴻等人交保後卻潛逃,遭檢方發布通緝多時,直到今日才在北市內湖區逮到人。據悉,蕭叡鴻先前逃枉中國大陸,約3、4個月前悄悄返回台灣,期間鮮少與他人接觸,平時幾乎都躲藏在友人位於內湖的住處,食宿均由他人接濟,但仍遭警方鎖定行蹤。據了解,蕭叡鴻落網後,殺警案仍有5名在逃名單,分別是「四大司令」其中一人許淳凱,以及李聿鈞、洪家偉、張程翔、李岳澤共4人,目前警方仍在全力追緝中。
信義區夜店殺警案 漏網兇手陳柏元被判8年10月定讞
6年前震驚社會的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法院將主謀蕭叡鴻等57人遭依聚眾鬥毆致死等罪各處判刑2月到13年不等刑期確定後,檢警比對監視器又查出漏網的陳柏元涉案,一審將陳判刑9年,二審改判8年10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2014年9月13日凌晨2點多,曾威豪及女友劉芯彤在信義區SPARK夜店消費,曾因酒醉與安管人員衝突後,2人打電話給蕭叡鴻抱怨,蕭為替2人出頭,召集人馬到夜店理論。蕭等70多人前往SPARK,刑警薛貞國獲報前往查看並表明警察身分以維持秩序,卻引起不滿,蕭等人出手毆打薛,還高喊「殺死他、拖出去」,薛遭痛毆致死。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認為陳逃離現場,案發後1年9月才被警方比對監視器畫面後拘提到案,考量他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將他略減刑度改判8年10月確定。另去年最高法院將蕭叡鴻等57人各處判刑2月到13年不等刑期確定,其中蕭叡鴻判刑13年、「黑二代」萬少丞加重改判8年8月、「星二代」易寶宏判刑9年確定,「富二代」曾威豪、劉芯彤夫妻與王思凱等9人,則撤銷發回,目前台灣高等法院更審中。
夜店殺警案嫌犯躲半年落網 吐心聲嘆「逃亡很累」
2014年發生的台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其中涉案的主嫌之一張家瑋遭判處有期徒刑12年確定,張男卻拒不到案執行,去年8月遭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今日上午警方在張男台中藏匿處逮人,訊後解送台北地檢署執行發監。警方調查,張男犯下夜店殺警案後,遭判刑12年8個月,拒不入監服刑而竄逃全台各地,在去年8月遭通緝,張男一度躲往南投山區別墅,靠友人接濟度日,今年初又躲到台中,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偵辦,得知張男藏匿在台中市龍井區,經多日埋伏守候,今日上午終順利逮人。而當警方問他為何要逃亡,張男供稱「沒辦法接受要坐牢的事實」,但他也坦言逃亡至今8個月真的很辛苦,躲在朋友家不見天日,完全不能出門,根本沒有自由,現在被抓了心情很平靜,終於能夠鬆一口氣,不用再提心吊膽。全案將於警訊後解送北檢執行發監。發生於2014年9月13日凌晨的夜店殺警案,燈具公司小開曾威豪與當時的女友劉芯彤,因過於喧嘩與夜店安管起衝突,兩人向酒店幹部蕭叡鴻抱怨,蕭叡鴻透過「中山聯盟」群組,找來萬少丞等人,糾眾約70人至夜店鼓譟討公道。當時北市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前往處理這起糾紛時,慘遭「中山聯盟」份子圍毆致死,事後警方一舉逮獲76人,其中57人被判刑。警方陸續逮捕未到案執行者,目前還有蕭叡鴻等6人在逃。警方持續調查其逃亡罪嫌,目前還有蕭叡鴻等6人在逃。
夜店殺警案13人拒服刑遭通緝 保釋金500萬沒入國庫
震驚社會的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涉案人犯達68人,主謀蕭叡鴻等57人,已於今年3月由最高法院判處13年到2個月不等刑期確定,台北地檢署自6月起分4批執行發監,但有蕭叡鴻等13人拒絕入監腵刑,現被檢方正式發布通緝,檢方並聲請沒收13人當年繳交的保釋金共約500萬元。夜店殺警案共有68名被告,除1人在去年3月入監、「富二代」曾威豪、劉芯彤夫妻等9人高院更審中、1人死亡,其餘57人均於今年3月間由最高法院判刑定讞。北檢自今年6月5日起,針對「黑二代」萬少丞、「星二代」易寶宏等27人分4批發監執行,另餘30人大多可易科罰金,其中須入監的27人,有蕭叡鴻等13人拒入監,潛逃無蹤,檢方曾指揮北市刑大拘提但無所獲,日前陸續對蕭叡鴻13人發布通緝,並向法院聲請沒收他們當年繳交的保釋金。13人的保釋金額最多的前2名,分別是判13年的主嫌蕭叡鴻150萬元、判12年的周譽騰100萬元,另外沒收保釋金30萬者有3人,分別為判11年的郭士均、游家樺、判12年的張家瑋。本案發生於2014年9月13日凌晨,曾威豪、劉芯彤在SPARK夜店消費時,曾因酒醉與安管衝突,2人打電話給蕭叡鴻抱怨,蕭透過「中山聯盟」、「中山好青年」群組,找來「四大司令」周譽騰、郭士均、萬少丞、許淳凱糾集近70人趕到夜店,當時休假中的刑警薛貞國獲報到場處理,卻慘遭痛毆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