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智忠
」 蔡京京 曾智忠 弒母花蓮地院院長許仕楓可能掌新北地院 北部三所法院將成女性天下
台北地院院長黃國忠因健康因素將提前卸任院長職務,引發北部地區法院院長人事案連動,據了解,原本司法高層矚意由花蓮地院院長許仕楓接掌台北地院,不過考量許個人的意願,可能改派許出任新北地院,現任新北地院院長王梅英則可能接任台北地院院長。法界人士指出,司法院長許宗力上任後,提拔不少女性法官當法院院長,目前新北地院和士林地院院長都由女性擔任,如許仕楓和王梅英的人事案確定,未來北部地區三所法院院長,包括台北、新北、士林地院都將由女法官擔任院長。許仕楓曾任法官協會理事長,中興大學(現為台北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27期結業,她當過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審判職務方面曾任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高等法院、及新北地院庭長。許仕楓擔任理事長期間的法官協會,捍衛審判獨立不遺餘力,當時法官協會曾在臉書發出措辭強烈的聲明稿,質疑總統府召開司改國是會議是演給民眾看的「司改大戲」,或是替既定司改政策補足「 人民參與」外形的「公聽會」,當時法官協會的敢言,深受各界矚目與尊敬。許仕楓在最高法院當調辦事法官期間,曾在2015年審理花蓮女子蔡京京與男友曾智忠聯手勒殺蔡母棄屍,當時蔡京京及曾智忠的律師剛好是捷運殺人魔鄭捷的律師黃致豪及梁家贏,兩律師皆主張蔡、曾兩人精神狀況有問題,希望提訊蔡、曾及要求停止審判。
現世報!曾煽動女友蔡京京弒母 退伍少校全身是病痛死在獄中
退伍少校曾智忠10年前因女友母親反對他與時任女友、現任妻子蔡京京交往,他竟煽動蔡女殺害母親,還將蔡母遺體裝帶至花蓮豐濱鄉棄屍,2人先後逃死並在獄中完婚,但曾智忠入監後身體虛弱,近日更「全身是病」,時常喊著渾身疼痛,20日送醫治療後身亡,初步判定是腹膜炎引發多重器官衰竭,確切死因仍須釐清。據了解,曾智忠2000年在紐西蘭與蔡京京相識並交往,2人在2010年回台工作,但他們長期沒有穩定工作,蔡母認為曾好吃懶做而反對他們交往,曾因而煽動女友「殺母改運」。蔡京京聽信男友建議,2012年趁母親在家午睡時,用童軍繩將母親勒斃,並夥同男友將遺體裝袋,載至花蓮豐濱鄉丟入海中棄屍,2人犯行曝光後還不知悔改,蔡女甚至誣陷父親才是兇手,最終雙雙入獄但先後逃死,被判無期徒刑,2人甚至於2014年在獄中結婚。曾智忠進入花蓮監獄後長期身體虛弱,但他不願看西醫,多年來疾病纏身,情緒也因此十分低落,他19日又表示渾身疼痛,獄方立刻將其送醫,看完醫生後回到舍房又昏厥,再度被送往醫院,20日便因多重器官衰竭而宣告不治,獄方取得蔡女同意後,將擇日解剖以釐清死因。
台中情侶弒父下場?9年前蔡京京「聯手男友狠殺母」…2人可教化逃死獄中結婚
台中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弒父命案,擁有碩士學歷的32歲江姓女子,因不滿被57歲父親阻止與同樣擁有碩士學歷的張姓男友交往,以及不願繼續支付留學費用,居然與男友聯手用榔頭殺害父親,接著再棄屍山中,引發外界議論。回顧9年前,也有一起類似案件,蔡京京因討錢不成,竟聯手男友曾智忠把媽媽殘忍殺害,棄屍在花蓮海域;案經審理,高院認定2人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碩士情侶殺害江姓父親,並棄屍太平黃竹坑山區。(圖/警方提供)江姓女子27日帶著張姓男友找父親談判,期間雙方一言不合,張姓男友居然拿榔頭砸死江姓父親;而身為女兒的江姓女子居然冷眼看著這一切,還跟男友一起把父親棄屍到太平黃竹坑山區。到案後,2人一開始還裝傻不承認,直到警方拿出證據才坦承一切,全案依殺人罪偵辦。回顧9年前也有一起類似案件,曾出國留學的39歲女子蔡京京不顧家人反對,堅持與大19歲男友曾智忠在一起,結果因討錢不成,加上被對方煽動「幹掉妳媽才能改變命運」,隨後居然聯手男友殺了自己的母親。2012年5月1日,2人趁蔡母獨自在家時,先用電擊棒將其電暈,再拿出童軍繩將其勒斃,隨後載往花蓮海域棄屍。蔡京京母親雙手遭反綁,死狀悽慘。(圖/報系資料照)情侶倆到案後極度不配合警方,甚至要求要吃高級漢堡等,蔡京京甚至還誣指父親是殺人兇手。據悉,專案小組無計可施下,決定到廟裡上香,之後偵訊室突飄腐臭味,刑警一句「妳媽媽來了」,才成功突破蔡京京心防。而在關押期間,蔡京京仍堅持嫁給殺母的曾智忠,讓她的父親相當心碎。案子經過審理,法官認為,蔡京京未親自動手殺害母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至於策劃殺人的曾智忠,一、二審均被判處死刑;更一審法官考量,曾智忠高中德育、群育等成績優良,大學操行成績良好,從軍期間有多次嘉獎、記功等因素,並非無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維持更一審判決,全案定讞。
奇案/花蓮驚見浮屍!雙手反綁身分成謎 師姐吐「亡魂把假牙拿出來」警追出驚世弒母案
花蓮縣豐濱鄉緊鄰太平洋,風景秀麗,吸引大批釣客前往垂釣。2012年5月4日,一名釣客在貓公溪出海口釣魚時,發現一名女子倒臥岸邊,走近查看後驚見死者頸部、雙手遭綑綁,嚇得趕緊報案。由於死者身上沒有證件,加上遲遲沒有家屬認屍,警方始終無法比對出身分,直到專案小組前往廟裡拜拜,才獲得重大進展。據了解,死者當時除了口鼻遭膠帶黏住,手腳也被繩索綑綁、頸部還纏繞著鐵絲,明顯是他殺;警方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無奈手中線索不多,只能靠被害人口中的全口式假牙找尋蛛絲馬跡,卻遲遲無法比對出身分,讓偵辦人員相當氣餒,決定到花蓮天浩宮拜拜,祈求神明幫助警方早日破案。時任花蓮鳳林警分局偵查隊隊長駱貞輝透露,他走進廟裡不久,一位女乩身突然語出驚人表示,一位女冤魂就跟在自己身後,「長得很恐怖,還把假牙拿出來」,驚人巧合讓他當場嚇了一跳,連忙追問細節;在師姐幫忙溝通下,駱貞輝得知死者姓陳,家住在北部,趕緊要隊員清查北部失蹤人口,終於比對出被害人身分。警方查出,死者是55歲婦人陳誼,住在台北市北投區,平時是家庭主婦,先生則是退休軍官,夫妻倆早期投資房地產賺了一筆錢,但生活相當單純;專案小組發現,陳婦失蹤前一天,曾和女兒蔡京京出門看房子,當晚就沒有回家,誰知往下一查,竟查出蔡女曾在案發前後和男友曾智忠一起到過花蓮,真相呼之欲出。鳳林警方公布死者衣物,盼民眾幫忙提供線索。
奇案/奪命鴛鴦拒吐實:想吃牛肉!警請示城隍爺釋放冤魂 「偵訊室突飄臭味」她淚認弒母奪財
花蓮豐濱女浮屍生前遭人捆綁,疑似遭殺害後棄屍,在專案小組努力下,終於比對出死者身分,並查出女兒蔡京京涉有重嫌。據悉,蔡女和男友曾智忠在案發前2天,手機定位出現在花蓮,跟母親失蹤的時間點吻合,還曾向車行租車。警方掌握線索後,趕緊查訪租車行,業者也證稱後車廂曾飄出濃濃屍臭味。時任刑事局一大二隊偵查正的黃聖嘉表示,專案小組循著蔡京京的租車紀錄進行清查,發現該車輛曾到過花蓮豐濱,隨即找上車行店長詢問狀況;雖然事隔4個月,業者仍對蔡京京情侶檔印象深刻,因為2人還車時,後車廂幾乎全是血水,還不斷飄出腐臭味,但客人解釋是買魚貨導致,他們也只能自認倒楣。此外,警方還查出,蔡京京有多項前科,包括偷竊、詐欺等,甚至曾花8000元請化妝師幫忙化老妝,易容成母親的模樣,企圖詐領存款。由於所有跡證都指向2人涉案,專案小組隨即準備逮人,最後在北市東區一間網咖發現她和曾智忠的身影,還在2人身上搜出偽造的死者印鑑、存款簿、房屋過戶委託書等。即使證據擺在眼前,蔡京京和曾智忠仍處變不驚,只要一問到案情,2人就三緘其口,還要求吃高級牛肉麵、牛肉漢堡等,態度十分不配合。無奈之下,警方只好把目標放在蔡女身上,希望藉由親情攻勢尋找破口,但她依然無動於衷,就連看到死者照片,也只冷淡回應「那不是我媽」,甚至揚言對員警提告。不僅如此,蔡京京和男友更反咬蔡父,指控對方才是凶手,企圖誤導警方辦案。無知可施之下,專案小組只好死馬當活馬醫,決定到廟裡上香,請求城隍爺釋放蔡母冤魂;就在此時,偵訊室突然飄來一陣腐臭味,刑警靈機一動大喊「妳媽媽來了」,這才突破蔡京京心防,讓她情緒瞬間崩潰,終於承認弒母。
奇案/出國留學愛上「魔鬼家教」!男友勒斃母…蛇蠍女冷眼看 「高中操行成績」竟成逃死關鍵
女子蔡京京涉嫌和男友曾智忠聯手弒母,在檢警偵訊時一度鬆口認罪,到了法院審理時突然翻供,並配合男友說謊,企圖嫁禍給父親,最後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至於曾男,法官考量他就讀高中時的德育與群育成績優良、大學時代操行成績良好,仍有教化可能,同樣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判決一度引發爭議。據了解,蔡京京過去曾有一名胞弟,但對方不幸罹患血癌,父母為了全心照顧弟弟,便將她託付給外婆照料,即便後來胞弟病逝,仍在她心中留下陰影,認為雙親缺乏關愛;年滿18歲後,蔡京京前往紐西蘭留學,在當地教會認識了37歲的曾智忠,或許是從小渴望愛情,讓她義無反顧地愛上了這位英文家教。情侶倆回國後,因不願腳踏實地工作,平時不斷向陳誼討錢花用,還聲稱想經營事業拿了30萬元,最後揮霍一空,又向母親討了100萬元;雖然蔡母寵愛女兒,然而100萬不是小數目,加上她對曾智忠沒有好印象,認為對方只會空口說白話,因此拒絕給錢,同時強烈反對2人交往,未料此舉卻惹來殺身之禍。花蓮高分院更審改判曾智忠無期徒刑。為了得到財產,蔡京京和男友嘗試過各種方法,包括偽造文書、盜領存款等,後來都以失敗告終,於是冷血的曾智忠起了殺心,不斷鼓吹女友殺了母親,甚至說「幹掉妳媽才能改變命運!」2012年5月1日,情侶倆趁著蔡母獨自在家時,先用電擊棒將死者電暈,再拿出童軍繩將其勒斃,隨後載往花蓮棄屍。法院審理時,認為蔡京京未親自動手殺害母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至於策劃殺人的曾智忠,一、二審均被判處死刑;未料案子到了更一審,法官考量曾男高中德育、群育等成績優良,大學操行成績良好,從軍期間有多次嘉獎、記功等因素,並非無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維持更一審判決,全案確定。
孽女偕尪弒母「可教化」逃死刑!惡婿栽贓岳父是真兇 遭判刑6年定讞
孽女蔡京京與丈夫曾智忠聯手弒母案,2016年都遭判處無期徒刑確定、逃過一死,曾男明知定讞判決結果,竟還冒用蔡父的名義,寫告訴狀自稱殺人真凶是蔡父,最高法院維持花蓮高分院認定,依誣告罪將曾男判刑6年定讞。蔡京京不顧家人反對,與58歲的曾智忠交往,她們從紐西蘭返台後,因無固定工作及收入,耗盡積蓄後,到超市、賣場竊取食物,蔡女因此被羈押在看守所,有瀕臨死亡的痛苦感覺,並把一切過錯歸咎蔡母。蔡女獲釋後,曾多次表示必須除掉蔡母,大家命運才會變好,再加2人向其借錢遭拒,於是計畫殺害;2012年5月1日中午,蔡趁母親午睡時,由曾以電擊棒電暈蔡母,再用膠布黏貼口鼻悶死,載往花蓮豐濱海邊棄屍;之後2人更在母親節前夕,於看守所登記結婚。一、二審將蔡女判處無期徒刑,曾則判死,更一審佐以精神鑑定報告,認定蔡有反社會人格,無法遵守法律規範,但有教化可能,而曾在求學時學業不錯,操行良好,甚至在少校退伍前,任職航發中心因執行計畫或試驗有功,並非無教化可能,將他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