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處
」 三重 高雄 雲林 車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10月上路 司機禁止「做這事」
交通部日前公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草案,其目的主要是改善行人安全環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新增「行人優先區」標誌。在該標誌的範圍內,行人優先,車速會被嚴格控制在20公里以下,同時禁止使用喇叭。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新設的「行人優先區」標誌採用藍底白字設計,清晰標示行人優先區的範圍。在規定的區域內,車輛速度將被嚴格限制在每小時20公里以下,且禁止鳴喇叭。為了強化這一規定,交通部還要求在行人優先區起點處同時設置最高速限或速度限制標誌,以確保駕駛人充分注意到速度限制。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也有相對應的處罰措施,一般超速最高可處以2400元罰鍰,而嚴重超速則可能面臨高達36000元的罰款。除了行人優先區的規定外,這次修正草案還針對網狀線的使用做出明確規定。新規要求車輛在遇到網狀線時必須保持淨空,禁止在網狀線範圍內暫停。當前方路口或轉彎處出現交通擁擠時,車輛應在網狀線外等待,不得進入網狀線區域。交通部表示,本次修正草案的預告期為3天,預計將與內政部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同步於10月1日正式實施。
遛狗沒幫毛孩戴嘴套!比特犬抓狂「咬死浪貓」 粗心飼主挨罰4萬5
新北市三重區1名飼主遛狗未幫比特犬戴嘴套,造成犬隻咬死附近1隻流浪貓,引起附近居民關心及恐慌,新北市動保處表示,飼主因為未管理好攻擊性犬隻及過失致動物死亡,依法最高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念在本案飼主為初犯,因一時大意造成一條生命逝去,依法共裁罰新臺幣4萬5,000元罰鍰。附近民眾表示,該比特犬的飼主時常未幫愛犬綁好嘴套,未完善防護措施,近日突然攻擊附近浪貓,造成貓咪不幸死亡。飼主說明,自己平常都有幫狗狗繫繩及戴嘴套,惟當日進入公寓1樓隨即解除防護措施,不料比特犬與附近貓隻接觸並突然攻擊,情急之下為支開雙方,也努力制止家犬希望救出貓隻,無奈犬隻力氣過大,無法從嘴下救出,自己也被咬傷,後續動保處突擊稽查,犬隻嘴套已放門口,現在比特犬外出時嘴套不敢不戴,且外出也一定會戴好。新北市三重區1名飼主遛狗未幫比特犬戴嘴套,造成犬隻咬死附近1隻流浪貓。(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動保處指出,比特犬屬於忠心且力量強壯的犬種,其外觀看似敦厚,但倘若無善加控管容易忽視其攻擊欲望強烈的特質,其攻擊性和威脅性可能會對周圍環境帶來嚴重的影響,農業部自104年9月23日公告,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獒犬皆列入攻擊性犬隻。另根據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以下適當防護措施,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繩或鍊牽引,且應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或以具備防曬及通風功能之金屬製堅固箱籠裝載,違者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新北市三重區1名飼主遛狗未幫比特犬戴嘴套,造成犬隻咬死附近1隻流浪貓。(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此外,飼主應當在公共場所為犬隻佩戴牽繩和嘴套,以防止愛犬對他人或動物造成傷害,如因過失使其他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依動保法第30條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動保處呼籲,攻擊性犬隻管養要特別注意,另於111年3月1日起,比特犬除了已完成登記備查之特定寵物繁殖業者,以及曾有飼養經驗並登記在案的飼主外,皆禁止飼養,倘若是符合資格的飼主也更要注意犬隻管理,外出遛狗須成年人伴同、繫牽繩及戴嘴套缺一不可。妥善管理和控制犬隻是作為狗主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僅是對他人安全的保障,也是對自己和寵物負責的表現。希望這類事件能引起更多人的重視,以確保公共安全。
移民署攜手大專院校 助境外生適應在台生活
為了使來自世界各地的境外生們快速適應台灣的校園生活,各大專院校規劃豐富的新生輔導活動。移民署台北市服務站日前受邀出席國立臺灣大學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舉辦僑外生入學輔導講習,向僑外新生們宣導有關在臺居留法令、人口販運防制等重要資訊,幫助他們儘快了解在臺居留權益及融入台灣生活,獲得同學們熱烈回應。就讀台北科技大學的越南籍學生阮明惟說,在家鄉時聽聞臺灣的就學制度及獎學金對外籍學生相當友善,便決定來臺學中文。憑著對學習濃厚興趣及努力練習,已來臺6年的他,中文程度已達純熟境界,今年更是考上該校的工程與管理系碩士班,打算申請就業金卡留臺工作。他笑說臺灣已經是他離不開的舒適圈,期許未來能夠取得永久居留資格在台生活。移民官趙湘怡分別向兩校的外僑生說明有關外僑生在臺居留的相關規定,目前在台學生居留申請案已全面推動線上申辦,同學可自行透過移民署學生線上申辦系統提出申請,方便又快速;配合《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施行,同學在居留證效期屆滿前3個月即可提出延期申請,而逾期罰鍰提高為1萬元至5萬元,管制來台期間也延長為最高7年。趙湘怡也提醒,外籍生打工應申請工作許可,除寒暑假以外,每週不可超過20小時,不可從事非法打工。此外,台北市服務站主任蘇慧雯也特別提醒,中秋將至,國人常以贈送月餅禮盒表示心意,若寄送豬肉製品入境恐有非洲豬瘟疫情風險,請轉知海外親友不要自境外寄遞豬肉產品到臺灣,若違規輸入肉品,違者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或併科罰金新臺幣300萬元,邀請國人共同維護得來不易之防疫成果。
不怕新婚變冥婚!新人牽手「擋輕軌」拍婚紗照 高捷將追查當事人到案說明
高雄輕軌美術館站外路段因沿途風景宜人,有「龍貓隧道」美譽,也被稱為「最美輕軌站」。然而有民眾近日目擊一對新人竟帶著攝影團隊直闖軌道區拍攝婚紗照,就連輕軌列車開到身後、司機猛按喇叭也不為所動。路人氣憤將過程拍下PO網,引起網友撻伐。高雄捷運公司回應,經確認已違規並報警,最高可處7500元罰鍰。高雄輕軌美術館站外路段因沿途風景宜人,有「龍貓隧道」美譽,也被稱為「最美輕軌站」。(圖/翻攝高雄旅遊網)有網友在Threads上PO出影片,是高雄輕軌列車緩慢停在一對拍攝婚紗照的新人身後,司機連按喇叭示警,這對新人卻依然故我,直到列車幾乎要開到2人身上了,這對新人才慢條斯理地離開。目擊網友氣憤指出:「輕軌還沒開到這麼近的時候,他(指司機)前面喇叭提醒已經按很久了,結果他們完全不讓欸!硬要進去拍完才要讓?後面還很緩慢離開……整車的人都等你們就好啦!」這名網友還忍不住補了一句:「要當輕軌司機應該要有很多耐心吧!」文章底下也是罵聲連連,許多網友痛批:「他們沒遇到開窗大罵的,真的當司機塑膠」、「覺得人家不會撞他們,就是有這種沒水準的人,以後這張婚紗照最好不要掛出來,不然被大家噴屎!」、「就是有這種沒水準的人,以後這張婚紗最好不要掛出來,不然被大家噴屎」、「這些拍婚紗的真的很沒水準,不守法的怎麼會守一張破紙」。還有乘客現身表示:「我剛好在這班車上,真的超糟的!」高雄捷運公司指出,經確認,事件發生於8日上午11時30分,有行人在龍貓隧道路段侵入輕軌專用路權,依《大眾捷運法》可處1500元至7500元罰鍰,希望能找到當事人開罰,遏止因拍照影響輕軌行車安全的歪風,已經報警處理。對此,捷運警察將嘗試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當事人到案說明,目前已派員於重點時段加強巡邏,同時通知高捷公司宣導司機,未來若遇到類似情況第一時間報警處理。事實上,因為高雄輕軌近年來遭民眾入侵路線事件頻傳,交通部日前預告將修正《大眾捷運法》,未來民眾或車輛入侵捷運路線、橋梁等非公眾通行範圍,最重可罰100萬元。
淘汰犬悲歌1/狗住外出籠、沒開冷氣害熱死 「有價認養」狗場真面目公開
漂亮聰明的品種犬人見人愛,光鮮亮麗的背後卻藏著許多悲劇。松山一處民宅遭控,在屋內飼養數十隻狗兒「有價認養」,並打著救助「繁殖場淘汰犬」大旗,每隻狗兒的認養價格在5000元到8000元不等,實際上卻讓犬隻住在狹窄的外出籠中,更在大熱天不開冷氣害狗兒熱衰竭身亡,行徑極為惡劣。8月底下午,記者偽裝成領養人前往該狗場,在門口等了10多分鐘後才見接洽的趙姓女子姍姍來遲,手中抱著一隻左眼失明的博美,另一手則拿著電話不斷飆罵,憤怒表示在近40度的天氣,屋內竟沒開冷氣,她查看時發現有狗兒熱衰竭身亡,氣憤的又講了約10分鐘後才掛上電話,帶記者上2樓看狗。男子在租屋處飼養多隻狗兒,卻疑似未妥善照顧,在大熱天沒開冷氣,還有狗兒熱衰竭身亡。(圖/讀者提供)「我們有法鬥、柯基、吉娃娃,都是從繁殖場來的。」趙女透露,該處是另名愛爸所承租,她僅負責協助送養,犬隻多為繁殖場的淘汰犬,牠們因身體疾病或不好生養而「失去價值」,繁殖場不願繼續照顧,以免費或低價「讓出」,交由愛爸愛媽們照顧重回漂亮模樣後,再給民眾認養。「牠們都是坐私家車上來的,又要除蟲、晶片和看醫生,收你這個價錢真的不貴。」趙女提到,這些狗狗都是專人專車特地從台南送上來,坐的是客座而非貨櫃,認養價格則在5000元到8000元不等,更強調自己的狗兒都照顧妥當,不關籠之外還24小時開冷氣以確保毛孩的生活品質。趙女邊說,邊從不對外開放的3樓抱下一隻3歲的柯基犬,牠下樓後明顯不安,在走廊繞圈圈,更在短時間內連續便溺數次,情緒和排泄物都似是在樓上積累許久、無從發洩,趙女見狀則連忙表示自己僅1、2天沒來照顧,沒想到樓上環境竟變得如此惡劣。3樓環境究竟有多差?根據記者取得的影片,其飼養空間約10坪,卻飼養近20隻狗兒,當中包括約克夏、紅貴賓、柴犬、法國鬥牛犬和狐狸犬等知名犬種,除少數狗兒可以「落地」之外,其餘狗兒都只能住在狹窄的籠子裡。狐狸犬、柴犬等中型犬隻「幸運的」能住在狗籠內,勉強有轉身空間,吉娃娃和博美等小型犬則只能「塞」在外出籠內,外出籠內沒有分層,狗兒便溺之後就只能與自己的排泄物「共同生活」,慘況讓人心疼不捨。更可怕的是,當天又有約10隻小狗搭乘寵物友善司機的專車抵達,其年紀平均在7個月到1歲間,毛絨小巧的模樣讓人愛不釋手,趙女聲稱這批狗兒是善心業者特地讓出,要給他們「募款」以做為轉移狗兒的經費,強調自己會把狗帶回家,絕不讓牠們進入3樓,狗兒究竟何去何從卻無從知曉。趙姓女子在網路上送養品種犬,稱狗兒來自繁殖場,卻疑似以送養之名收費。(圖/翻攝畫面)知情人士透露,愛爸愛媽送養動物時,的確會依自己的經濟能力和狗兒照顧狀況酌收費用,金額則是「實報實銷」,明確的以單據上費用收費,而該狗場卻是「用喊的」,從頭到尾沒講清楚收費依據,更不對認養人的背景多加詢問,變相在幫繁殖場售賣犬隻,希望相關單位能介入調查,別讓無辜生命再受傷害。台北市動保處表示,過去趙女的犬隻數度走丟,動保處已與她相約前往關心飼養環境,有價認養部分則未接獲通報,將再進一步了解,也呼籲知情民眾提供情資以利調查。新北市動保處則表示,只要動物交易有對價關係,就是買賣,而無照販賣犬貓依《動物保護法》25-2條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民眾千萬不要買或有價認養來路不明的犬貓,以免勞心又傷財,得不償失。
淘汰犬悲歌2/繁殖場「放棄狗」淪另類煉金術 假領養真販賣還有他們
台北市松山區遭控「狗場藏民宅」,打著救助繁殖場淘汰犬名義,實則是有價認養、變相買賣,而這已非首例,在南臺灣動保圈的張姓清潔工同樣自稱「搶救種犬」,實則是利用繁殖場淘汰的狗做無本生意,向領養人收取數千到上萬元不等的「認養費」斂財,更有寵物店和私人繁殖業者偽裝愛媽,假認養卻真收費,動保處也提醒,有價認養就是非法販賣,呼籲民眾別上當。汐止有業者有價認養被查獲,動保處稽查後發現現場環境髒亂,小貓更有生病狀況。(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據了解,張姓女子常在網路上分享馬爾濟斯、法鬥、柴犬和約克夏等名種犬的認養資訊,其文章往往寫得讓人動容,聲稱狗兒將被收容所撲殺,「喜歡牠們給牠們一條生路」,或直接表示是「退役犬」,每次貼文都會引發愛狗人士熱烈迴響,每隻狗兒贖身的代價卻是數千到2萬元不等。且狗兒被領養人接回家後,身體狀況往往慘不忍睹,有博美犬因子宮化膿而情況危急,花費重金才搶救回牠的性命,另隻約克夏也因乳腺瘤、指縫炎和子宮沾黏而奄奄一息,讓領養人心疼不捨。而假認養真販賣早已非首例, 新北市「萌萌噠寵物生活館」2019年9月也打著送養狐狸犬名義,實則向認養人收取7600元費用,新北市動保處調查後發現,送養犬隻的寵物繁殖場未做寵物登記,且該隻狗兒無法交代來自合法繁殖場,最終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裁處新台幣4萬元罰鍰。新北市「萌萌噠寵物生活館」2019年9月也打著送養狐狸犬名義,實則向認養人收取7600元費用,遭動保處查獲開罰。(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新北市汐止區2023年底也被查獲以過期證照掩飾非法販賣貓隻的案例,業者以有價認養,口頭上以購買動物食物讓民眾認養貓隻,動保處稽查後發現飼養現場髒亂惡臭,飼養環境不佳,貓隻更疾病纏身情況,且販賣的小貓多無晶片及寵物登記,亦無使用定型化買賣契約,如遇糾紛,可能面臨投訴無門的下場。新北市動保處表示,實際上,有價認養,只要動物交易有對價關係,就是買賣。無照販賣犬貓依動保法25-2條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千萬不要買或有價認養來路不明的犬貓,以免勞心又傷財,得不償失。動保處提醒,不良業者除了利用有價認養形式,通常會利用Line、Facebook、BBS及Instagram等軟體隱藏真實身分,轉貼漂亮犬貓圖片及低價認養吸引大眾眼光衝動匯款訂購,並強調一分錢一分貨,但唯有出示真實資料的業者,才可納入購買考量。
民進黨高雄黨部遭「蛋襲」!砸蛋男高鐵左營站落網
民進黨高雄市黨部5日深夜遭不明人士「蛋襲」,隔日上午9點黨部人員向警方報案,鼓山分局經13小時的追緝後,昨(6日)深夜在高鐵左營站逮捕涉案的謝姓男子,他供稱因「對時事不滿」才會砸蛋洩憤,警方訊後依社維法將其移送,謝男未來恐面臨3日以下拘留或最高處罰12000元罰鍰。在診所工作的謝男,於5日深夜23時許,步行至民進黨高雄市黨部,並朝黨部大門丟擲4顆雞蛋後,隨即由青海路徒步移動,再改騎腳踏車逃逸。鼓山分局指出,昨早上9點多接獲民進黨高雄市黨部報案,遭人投擲雞蛋,警方遂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經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後,鎖定涉案嫌犯為33歲的謝姓男子,並於13小時內在高鐵左營站逮捕謝男。謝男落網後供稱,他因對時事有所不滿,才會扔擲雞蛋宣洩情緒。對此,警方指出該行為已違反社維法第68條第2款規定,最高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處以12000元罰鍰,訊後依法移送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裁定。警方也呼籲民眾,應理性表達意見或訴求,切勿以暴力手段干擾公共秩序。此外,鼓山分局將加強相關場所的警力巡簽及守望,確保公共安全,杜絕此類事件再度發生。
車牌超速遭吊扣半年!男網買壓克力假車牌 第一天掛就遭逮
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取締違規停車時,發現一輛汽車違停,上前攔查後寄意外發現該輛汽車所懸掛車牌為偽造車牌,當場扣牌並移置保管車輛,同時將車主函送法辦。初步了解,警方日前於南港軍人公墓周邊取締違停車輛時,發現62歲的范姓男子於紅線上違停,當場準備依法舉發,孰料卻在查證車籍資料時,發現查無該車牌號碼,因此意外發現范男所懸掛之車牌為偽造車牌,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3款使用偽造之牌照製單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車牌另依違反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扣押。范男事後也坦承自己懸掛偽造車牌,起因為其超速違規,遭吊扣車牌6個月,但其平時工作及生活均仰賴汽車,才會上網訂購壓克力製造偽造車牌懸掛,孰料才剛掛上第一天,就遭警方查獲。全案訊後依違反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車主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另有關於網路販售偽造車牌部分,警方也將持續溯源追緝。南港分局呼籲,車牌屬於「特種文書」,私下製作、販售偽(變)造車牌觸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偽造車牌上路,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可處3600元至1萬800元罰鍰。為杜絕假車牌流竄影響社會秩序及公眾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執法,絕不姑息,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購買或使用偽造號牌以免觸法。
雲林鐵工廠自製隱藏槍械「拐杖槍」與「鋼筆槍」 師傅遭羈押禁見
雲林縣斗南鎮一家鐵工廠,近日驚爆槍械製造案件,陳姓男子被查獲涉嫌在工廠內非法製造並擁有槍械,包括自製的「柺杖槍」和「鋼筆槍」,根據雲林地檢署5日的消息,這些槍械外觀如日常用品,卻具備致命的殺傷力,檢方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男,並獲准。該案件由檢察官段可芳主辦,調查發現陳男利用其作為鐵工廠師傅的專業技術,非法改造製造槍械,檢方於本月1日持搜索票對陳男的工廠進行突擊搜查,結果發現多件自製槍械及其製造工具,具體發現包括1支狙擊空氣槍、1支銀色鋼筆槍、1支黑色柺杖獵槍成品、1支紅色柺杖獵槍半成品,及各種槍枝和子彈製造工具。陳男利用其高超的鐵工技術,將登山杖改造為具有殺傷力的「柺杖槍」,該槍械的發射機構隱藏在柺杖的握把處,外觀與一般登山杖無異;另外,鋼筆槍的外觀像普通鋼珠筆,只需按動筆頭,即可發射子彈,這些槍械的隱蔽性和致命性,使其成為潛在的公共安全威脅。檢方表示,陳男未經許可製造具殺傷力的槍械及子彈,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條款,此案刑責重大,最高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於陳男存在串供、滅證及逃亡的風險,檢方於2日向雲林地方法院申請羈押禁見,並獲法院批准。雲林地檢署強調,陳男所製造的槍械如日常用品般隱蔽,對社會造成潛在的嚴重威脅,幸運的是,這些槍械在未流入市場之前就被查獲,未造成進一步的危害,檢方呼籲公眾對此類非法製造槍械的行為保持警惕,並強調將繼續加強打擊非法槍械製造和販售的力度,保障社會安全。
講電話太吵被糾正…女子誤按緊急鈕「害列車停駛」 台鐵回應了
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時,若要講話或使用手機應該輕聲細語,否則會造成其他人的困擾。有女子日前搭台鐵講手機太大聲,不滿被糾正,卻把緊急鈕當成服務鈴,請列車長來解決紛爭,還導致列車停駛,該行為已違反《鐵路法》,最重可處100萬元罰鍰。有網友在PTT八卦板發文,透露3日早上搭台鐵,有名女子講電話超大聲,被其他民眾勸導,雙方爆發口角,沒想到女子誤把緊急鈴當成服務鈴按下,列車長馬上前來,並停止列車。女子投訴旁邊的旅客要她說話小聲一點,列車長則糾正「緊急鈴不能這樣使用」,隨後列車才繼續啟動,這讓目擊的網友感嘆:「唉!現在的社會是不是生病了,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也不管對不對,很多都是做了再說,後果就是社會資源的浪費,大家也被擔誤」,而列車長最後只是勸導,並沒有針對女子開罰。針對此事,台鐵公司回應,緊急按鈕是提供旅客在突發緊急狀況或危安事件時,可即時通報乘務人員,以進行後續應變處置,此事件已經涉嫌違反《鐵路法》,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台鐵也提醒旅客,如在乘車途中遇到有人影響乘車秩序,可透過簡訊或電話聯繫台鐵客服,可別因為個人情緒,擾亂其他旅客行程。
台中7車「黑色口罩擋車牌」!12名男女自認行為很有趣 警方追查要罰了
近日有民眾發現,7輛機車出沒在台中南屯區時,車牌都以黑色口罩遮擋,出沒在市區街頭,其中更有人未戴安全帽。警方獲報後追查,這群民眾來自彰化總計12人,相約來台中夜遊,有的雙載、有的獨自騎乘,警方已經掌握12人動向。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PO出一段影片,透露自己來台中出差搭乘計程車,司機跟她說:「妹妹你看這些人的車牌」,只見台中這7輛機車全用口罩遮住車牌,排氣管還發出噪音擾民,原PO遇到這樣情景感到很害怕,直呼「很怕拍照會被揍。」影片曝光後,吸引上萬名網友關注,警方也從影像分析,發現民眾拍攝地點是在南屯區環中路與向上路口。經警方追查後初步了解,這7輛機車共有12名年輕人結伴而行,都是由南屯區永春南路82巷內以口罩遮掩車牌後駛出,沿永春路往市區方向行駛前往北屯區。雖然12人互不相識,但在IG上相約至台中夜遊,對於以口罩遮掩車牌的行為,他們認為此舉「很有趣、很屌」。目前警方已掌握12人動向,將進一步偵辦。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規定,車主不得使用物品任意將車牌遮蔽、掩蓋,以規避違規行為等,最高可處新台幣4800元以下罰鍰予以開罰。同時警方也將針對他們未戴安全帽的違規行為進一步開罰。
屏東男遭攔拒檢竟沿路違規逃3公里! 慘吞18張紅單恐罰13萬
屏東1名24歲楊姓男子30日晚上8時許在屏東萬丹鄉騎機車違規闖紅燈,遭到員警攔查時他竟加速逃逸,甚至沿路闖紅燈及逆向行駛一路到3公里才被攔停,後續警方依法向他開出高達18張紅單,最高可處13萬餘元罰鍰,楊男此舉可謂是得不償失。警方表示,屏東警分局萬丹分駐所員警30日晚間8時30分,在和平西路與公園路口執行巡邏勤務時,目擊楊男騎機車闖紅燈,員警立即上前攔查,未料他竟拒檢甚至騎車加速落跑,警方尾隨其後直到近3公里遠的泉興路段才成功將他攔截並停靠街邊稽查。據了解,楊男在逃逸過程中涉及多項交通違規,例如:闖紅燈、紅燈右轉、逆向行駛、未戴安全帽、不服攔停稽查取締逃逸、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及無照駕駛等行為,後續警方對於他不顧其他用路人安全危險駕駛的舉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共開出18張罰單,可處4萬1900 元至 13萬700 元罰鍰。警方說明,屏東分局呼籲駕駛人,若遇到員警攔查時務必停車配合稽查,不得加速逃逸或以各種危險駕駛方式試圖躲避盤查,警方針對此類行為將秉持強勢執法的精神且決不寬貸。
桃園市破獲電子煙製造工廠 現場市值逾2千萬
桃園市衛生局28日下午與桃園市警察局聯手合作,首次破獲電子煙製造工廠,該工廠位於八德區的透天厝,現場查獲違規製造、分裝及進出貨電子煙等相關組合元件的工廠,且有2名工作人員,包括321箱及86包電子煙油、半成品與主機,現場亦查有攪拌組、分注器及磅秤等加工製造器具,已全數封存,將後續追查製造業者,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該製造工廠存放的電子煙相關器具及煙彈等,初估市值超過2000萬元,衛生局表示,違法製造電子煙等產品情節嚴重,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並強調電子煙對健康有極大危害,尤其對於青少年影響更甚,這也是桃園市衛生局首次破獲電子煙製造工廠。衛生局說,近日發現有青少年朋友因不諳法規,協助朋友在社群平台刊載廣告或販賣電子煙、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相關訊息,再次呼籲青少年朋友同學間不得相互協助刊載廣告或販賣電子煙、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違者可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為了強化保護各階段兒少的健康,避免違法產品流入市面,衛生局將持續與各單位共同努力執法,並持續擴大稽查範圍,加強監控與打擊此類違法行為,以保障民眾健康。衛生局表示,為積極加強供菸源頭稽查,以阻斷青少年取得電子煙品,衛生局亦結合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監測網路,新法施行自去年3月22日起截至今年8月28日,共稽查2000餘次,並裁處27件違規廣告或販售電子煙案件,共計470萬元。衛生局提醒販售或廣告電子煙及加熱菸相關品牌名稱的周邊產品,如皮套、保護套,或刊載違規商品品牌的變形文字等,都屬違規事項,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
桃園首破地下電子煙工廠!2000萬違禁品遭封存 製造商恐罰5000萬
桃園市衛生局與警方聯手,於28日下午成功破獲位於八德區的非法電子煙製造工廠,這也是桃園市首次揭露的電子煙黑市生產據點,行動不僅揭開隱藏在透天厝中的秘密工廠,還查獲大量違規製造、分裝和出貨的電子煙相關組件及設備,預估市值超過2000萬元。根據衛生局和警方的調查,此非法工廠內的組裝及製造活動規模龐大,現場有2名工作人員正在進行操作,工廠內存放著321箱及86包電子煙油、半成品與主機等物品,除了成品和半成品外,執法人員還在現場查獲攪拌組、分注器和磅秤等製造加工器具,顯示該工廠擁有完整的生產線,目前所有查獲物品已全數封存,當局將繼續追查幕後製造業者,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製造者最高可處以新台幣5000萬元罰鍰。衛生局特別指出,電子煙不僅對健康造成嚴重損害,尤其是對青少年的影響更為嚴重,甚至可能導致尼古丁成癮及其他健康問題,呼籲青少年朋友,不要因為不了解法律而協助他人於社交平台上刊登電子煙、加熱菸及相關配件的廣告或進行販售。根據相關法規,違規者將面臨2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的罰款。為了進一步保障青少年的健康,衛生局強調將持續加強與各單位合作,擴大稽查範圍,嚴格執法,防止這些危險產品流入市場;此外,自去年3月22日新法施行以來,衛生局已聯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進行超過2000次的稽查行動,並對27件違規廣告或販售電子煙的案件進行裁處,共計罰款470萬元。衛生局再次提醒公眾,販售或廣告電子煙及加熱菸相關產品,包括但不限於皮套、保護套及帶有違規商品品牌的變形文字等,皆屬違法行為,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別亂上網買藥!食藥署抓違規網站 從這買「EVE、大正」恐被關7年
台灣人愛買日本藥妝,但要小心若從不明網站購買,可是有違法疑慮。食藥署今(29)日公告,國外網站「KUWA免稅店」涉嫌違規廣告產品,包含「大正綜合感冒藥」、「EVE藍色QUICK頭痛藥」、「日本皇漢堂強效退燒藥」等產品,若民眾從國外網站進口來台被查到,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食藥署今公布國外網站「KUWA免稅店」販售國人愛用的多款日藥,涉嫌違規。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說明,涉嫌違規態樣為案內產品外包裝無中文標示及許可證字號,品質、安全及療效未經確認,非屬我國核准之藥品。民眾若販售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藥品,涉及違反藥事法第83條有關偽禁藥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請國人切勿觸法。王德原表示,這個網站IP位置在日本,因此無法處理,目前也無法封鎖其網路位置。此外,王德原也提醒民眾,有些人習慣在Amazon網站購買美國一般成藥,但許多藥品在國內屬於處方藥,若被查到,同樣也是涉及違反《藥事法》第83條。
新莊思源夜市才剛開幕!攤商被爆「賣50種中國零食」 若違法將被沒收
新北市新莊區今年6月底開幕新的夜市「思源夜市」,交通便利、攤販眾多,吸引許多民眾上前。不過,近日卻遭遊客爆料,有攤商販賣40至50種的中國零食,其中包括有酸奶汽水、麻辣牛肉,甚至還有中國檳榔。衛生局表示將前往稽查,若查證屬實,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規定,最高可處300萬元以下罰鍰。思源夜市位於環狀線捷運「新北產業園區站」旁,每週只營業五、六、日3天,以美食攤位為主,有超過上百個攤商進駐。近日有民眾發現,思源夜市裡有攤商涉嫌販賣中國零食,種類多達40至50種,並以散裝方式用成迷你包販賣,該攤商還掛著「抖音、小紅書糖果零食販售」布條吸引民眾。新北市衛生局表示,中國零食若要在台販售,必須先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專案輸入」,並在商品包裝上以繁體中文標示台灣進口商相關資訊,才能合法販售。衛生局強調將派人前往稽查,若查證屬實,該攤販違反《食安法》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的罰鍰外,並沒收其商品。
挨告驚覺代誌大條…JK羅琳偷刪不利留言 阿爾及利亞國足PO「超大杯台灣珍奶」酸爆她
《哈利波特》作者JK羅琳(J.K. Rowling)於今年巴黎奧運期間,多次在X平台上發文,暗指我國拳后林郁婷與阿爾及利亞女將凱莉夫(Imane Khelif)為跨性別選手,事後凱莉夫決定以法律行動抵制性別霸凌,正式提告JK羅琳。不過就有網友發現,JK羅琳挨告後,竟悄悄刪除對她不利的27則留言,似乎意識到「代誌大條」了。回顧該起事件,JK羅琳7月底先是在社群平台X發文,暗指林郁婷、凱莉夫是跨性參賽,質疑2人在巴黎奧運的比賽資格,憤怒直呼「什麼時候才能結束這種瘋狂事?難道要等到有女拳擊手受到重傷,或是等到有女拳擊手因此被殺害嗎?」儘管國際奧委會(IOC)發聲強調,林郁婷與凱莉夫均為女性身分,但JK羅琳仍固執已見,8月又再度親上火線開槓網友,事後遭到凱莉夫以「加重網路騷擾行為」提告,若罪名成立,JK羅琳恐被判2至5年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處以3萬9000英鎊(約新台幣162萬元)的罰款。一名網友昨(21日)發文透露,自從JK羅琳挨告後,不僅已經長達13天沒有發文,且還將不利於自己的27條留言偷偷刪除。對此,力挺凱莉夫的阿爾及利亞國家足球隊也在X平台轉發該篇貼文,並PO出一張「超大杯台灣珍奶」的照片,狠酸JK羅琳。消息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回覆,「天啊!她終於閉嘴了」、「她就是心虛了,才會刪留言」、「JK羅琳刪留言也太有趣,她真的以為那些律師都沒有截圖嗎?」、「我們可以將螢幕截圖轉發給凱莉夫的律師」、「刪文也沒用,我相信網友們都有截圖了」、「截圖是致命武器。」
黃牛出沒!台中F1賽車門票「1張500遭哄抬至7千」 市府出手了
Red Bull Showrun Taichung將於9月28日在台中登場,日前門票開賣引起購票熱潮,出現疑似販售黃牛票情況。市議員林祈烽接獲投訴,500元的票券遭哄抬到3000元至7000元不等,呼籲主辦單位及市府應徹查打擊黃牛票,逐步落實「3階段實名制」遏止亂象。市府指出,依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嚴懲黃牛行為,最高可處票面金額50倍罰鍰,將密切關注。2024 Red Bull Showrun Taichung 台中F1賽車展演活動將於9月28日在市政路封街飆速,3萬張門票開賣即秒殺售罄,讓許多車迷朋友直呼搶票速度比F1車速還快。林祈烽說,他售票當日實測,開放不到3分鐘就完售,隔日中午再試,依舊沒成功,結果沒過多久就在facebook社團發現多名網友聲稱持有數十張多餘門票欲讓售,原價500元的票券,遭哄抬到3000元至7000元不等,對方還額外收取每張2500元手續費,直呼太離譜。Red Bull Showrun Taichung將於9月28日在台中登場,出現疑似販售黃牛票情況,市議員林祈烽接獲投訴。(圖/市議員林祈烽提供)林祈烽指出,立法院去年新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及修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條例》等法令,明定若涉嫌販賣黃牛票,將處每張票券面額最高50倍罰鍰,若使用假資料或大量設備等不正當方式搶票,致侵害民眾公平取得票券機會,則處3年以下,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但近期陸續出現各種變形售票行為,為了規避法規,黃牛們改用Line等通訊軟體進行地下交易,甚至轉為詐騙,利用話術及交易過程不透明,讓許多民眾受騙上當,或轉至境外交易平台高價拋售牟取暴利。林祈烽呼籲,市府在大力推廣城市行銷及觀光旅遊下,要更重視民眾及旅客權益保障,輔導主辦單位落實「3階段實名制」。運動局指出,日前門票開賣引起購票熱潮,出現疑似販售黃牛票情況,運動局密切關注。代理局長游志祥表示,依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嚴懲黃牛行為,最高可處票面金額50倍罰緩,邀請全民一起防制、檢舉黃牛,以保障票務市場的公平與透明,讓更多喜愛賽車民眾參與難得的賽車展演活動。
假車牌竄台!刑事局10天逮30人扣60面 36歲女港澳進貨客製
因應近期販售、使用假車牌案件增加,刑事局自8月1日起發動全台「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縣市政府警局針對販售、使用假車牌者同步加強查緝,短短10日已查獲30件30人,查扣假車牌60面,並掌握源頭的36歲的郭姓女子,其利用臉書彈跳視窗,向不特定人士兜售車牌,不過郭女被捕後卻不願透露相關共犯,僅知車牌多數自港澳進貨。據悉,假車牌的價格隨機選號大約落在一面6000元,如有客製化需求一面則落在1萬元不等。刑事局指出,有鑑於有民眾向警方報案稱,其名下車輛明明未行駛卻不斷收到交通罰單或是ETAG扣款,疑似車牌遭到冒用。警方深入追查後鎖定該件偽造車牌出沒在高雄市一帶,與國道第五公路警察大隊共組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於6日在高雄市鼓山區停車場查獲使用者的33歲羅姓詐欺通緝犯,當場查扣偽造車牌二面。據了解,羅男先是購買權利賓士車後,卻發現該車牌已遭註銷,為了繼續使用該車輛,便至網路上向賣家購買偽變造車牌後懸掛上路。刑事局進一步分析近期ETAG異常通行紀錄後,發現新北市一間運輸公司有使用偽造車牌之情事,且該公司其他車輛曾因懸掛偽造車牌遭桃園市警方查獲,進而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共組專案小組進行追查。警方循線分析車行軌跡後,13日趁著曾姓司機返家途中,在新北市土城區攔停該車輛,現場發現該車車身印有之車號已遭塗改,且懸掛車號雷同之偽造車牌,企圖魚目混珠躲避查緝。經查該車原始牌照早在3年前就因逾期檢驗已遭監理站註銷,該公司為繼續營業使用,竟至網路上購買偽造車牌使用。據悉,曾姓司機到案後向警方供稱,自己知道貨車懸掛假車牌,但車卻是貨運行老闆要他開車行駛送貨。據了解,目前市面假車牌除可客製化外,就連大型重機的紅、黃牌也都可以選擇。而主嫌郭女聲稱所有車牌均自港澳進貨,現貨一面6000元,如有客製化需求一面則落在1萬元。刑事局針對36歲郭姓女子販售假車牌一事,循線分析犯罪態樣,自專案啟動10日除逮捕源頭郭女外,也逮捕29名使用假車牌者,初步區分相關犯罪態樣,主要為「AB車懸掛假車牌」」及「原車主懸掛假車牌」兩大類,其中「AB車懸掛假車牌」為民眾購入無車牌之車輛(如牌照遭吊扣、吊銷)或權利車後,因欲上路使用,轉而至網路上購買相同車型、顏色之車牌後懸掛上路;而「原車主懸掛假車牌」則多是原車主因酒駕、超速等交通違規遭吊扣、吊銷牌照,為繼續使用原車輛,遂購買假車牌後懸掛上路。目前刑事局已蒐集民眾檢舉、報案資料及主動追查今年迄今遭吊扣、吊銷之6萬4千餘筆車號,從源頭分析製造、販售及使用假車牌者,相關涉案情資將通報各地方警察局同步查緝。刑事局強調,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之行車許可憑證,屬特種文書,民眾私下製作、販售偽造車牌的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使用偽造車牌上路,除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最高可處1萬800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掛假牌上路更省?他喊「只罰10800」比國道超速輕 網嘆:根本抓不到
台灣的交通亂象頻傳,隨著交通部從去年開始實施交通記點新制,變造、偽造車牌的車輛卻大幅增加。對此,就有網友發現,嚴重超速將開罰3萬6000元,但持假車牌僅罰1萬800元,讓他不禁吐槽「拍越多,開越快,省越多」。這名網友在PTT以「假車牌罰10800,超速罰3萬6,傻了才不買?」為題發文,表示台灣法律相當奇葩,掛假車牌被抓會罰1萬800元,但超速最多開罰3萬6000元,「那一開始買車,就直接買假車牌才對啊」。原PO進一步指出,「在國道開超過180,被拍到,立馬省了2萬5200元,而且拍越多,開越快,省越多」。貼文一經曝光後,不少鄉民認同道,「根本輕到可悲,然後沒人要修法」、「假車牌上路還不用被壓掉,有夠奇妙」、「你少算假車牌還不用繳稅,有夠爽」、「警察肉眼也分不出來,不太會被攔停」;但也有人提醒,「假車牌是偽造特種文書罪」、「偽造是刑事,不只是交通罰鍰而已,那個是留案底的」。事實上,若懸掛「偽造車牌」上路,除了會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最高可處3600至1萬800元罰鍰,還將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