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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翁控錢被前妻拿走 希望獨子月給2萬元扶養費 …法院這樣判
71歲的男子阿國(皆化名)表示,他的不動產、保險受益金都被前妻轉走,讓他無法維持生活,而他體弱多病,又因為前妻欠下多筆債務,經濟負擔沉重,希望獨子阿華能負擔扶養義務,每月給他2萬元,最後被法院駁回。判決書指出,阿國主張,他年逾70歲,因名下不動產、保險受益金都遭前妻以脅迫手段轉移至其名下,現已無財產維持生活,他體弱多病,受前妻迫害而離家在外,欠下多筆債務,經債務協商後每月均需還款,還要幫阿華繳納保險費,經濟負擔沉重,有受扶養必要。阿國說,阿華是他唯一獨子,過往由他供應扶養費,阿華成年後在準備公職考試期間,他每個月也給生活費,也讓阿華有錢買手機,現在阿華有工作能力及經濟收入,應該要負擔扶養義務,而他住在臺北市中正區,每個月生活費2萬元。阿華辯稱,爸爸沒依法申報執行業務收入,營造無財產所得維持生活假象,實際上爸爸在去年4月賣了新北市的3分之1房產,獲得850萬元,每月還有勞工退休金2萬,每年有老人健保補助7740元、重陽敬老禮金1500元,為避免財產遭強制執行,雖持續執行記帳業務,收入均匯入事務所負責人的銀行帳戶,並無受扶養必要。阿華又說,他目前從事臨時工之工作,收入有限,經診斷罹患腫瘤藥治療,還欠30萬債務,收入顯不足以維持自身生活,要扶養母親,並無扶養爸爸的能力。阿華指出,爸爸過往因外遇離家,收入都買高價貴重物品給小三,多年來掌管家庭經濟開銷,如今卻宣稱無財產收入足以維持生活,實難令人信服,爸爸長期家暴母親,並有多次違反保護令行為。阿華表示,爸爸明知他跟母親因患病而感不適,也有沉重經濟負擔,也不曾給予關心,他實在無能力扶養爸爸。法官認為,看了阿國的資料,他雖然71歲,還是有到友人的會計事務所幫忙,每月拿8000到9000元,而他對出售名下不動產拿850萬和月領取退休金2萬都沒意見,參衛生福利部公布111年度臺北市每人最低生活費18682元等,難認阿國的每月收入並非不能支應並維持自己生活所需,他請求阿華按月給付扶養費,於法無據,聲請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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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蹭Toyz熱度月賺近8萬! YTR「公開驚人年收」爽喊:比正職還高
YouTuber峰哥早年影片主要討論電競,近期轉為評論時事,頻道目前有10萬粉絲訂閱,先前更是積極拍攝YouTuber「Toyz」劉偉健的時事影片,而影片竟有90部之多,他從不諱言自己就是靠蹭熱度起家,「蹭流量就是我的初衷」,近日也公開頻道收入,曝光靠著蹭對方熱度所賺取的收益,還笑說「Toyz生前待我不薄啊」。峰哥至今出了90支有關Toyz的影片,也為他賺得不少流量。(圖/翻攝自峰哥YouTube)峰哥坦言「我的頻道基本上是靠Toyz做起來的」,他透露,自己的影片有「Toyz」入標的就有84部、短影片4部、直播2部,90部片共創下1100萬觀看次數,佔了頻道的3分之1,也為他賺進新台幣約32萬元,而這還不包括先前被系統判定為無效流量的部分。峰哥至今出了90支有關Toyz的影片,也為他賺得不少流量。(圖/翻攝自峰哥YouTube)其實被鋒哥「蹭流量」的Toyz,原本是英雄聯盟職業賽事冠軍,後來轉型成遊戲實況玩家,更經營起手搖飲、與鍾培生在擂台上進行拳擊比賽「拳上」,之後更與網紅「超哥」黃柏超三番兩次槓上,最後更因為批評超哥日料店醋飯難吃,直接在街頭被痛毆,目前他更因販售大麻菸彈入獄服刑。峰哥至今出了90支有關Toyz的影片,也為他賺得不少流量。(圖/翻攝自峰哥YouTube)峰哥靠著蹭Toyz熱度,不但蹭到財富,也蹭到人氣,峰哥賺得盆滿缽滿,先前單月最高收入達到新台幣7.8萬元,整年下來平均收入遠高於正職薪資;只是Toyz上月中入獄後,讓他少了許多可以製作的題材,近2個月收入淪為今年最低。鋒哥公開坦言靠著蹭對方熱度賺得收益,忍不住直呼「Toyz待我不薄」,儘管如此,他還是不打算成為全職YouTuber,畢竟壓力大且收入不穩定,不如當個薪水小偷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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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天、李亞萍和女婿溝通 盼接回外孫:沒照顧不知怎面對余苑綺
余天女婿陳鑒近日因為當詐團車手被抓,遭收押禁見,2名小孩被帶到余家,而余天、李亞萍24日上午現身士林地院。對此,余天、李亞萍也做出回應。余天兒子余祥銓近日說,爸媽已找律師,只希望小孩平安健康。據悉,目前陳鑒兒女被接回余家,而余天嗆前陳鑒,「該關多久就關多久!」據悉,余苑綺過世後,余天夫婦曾被情勒4000萬。據《ETtoday星光雲》報導,李亞萍說,因為陳鑒還在羈押,看不到本人,會用視訊來溝通,希望小孩能由他們照顧,至少讓外孫每周回來1、2天。李亞萍強調,「如果我沒有盡到照顧的心力,以後到天上也不知道要怎麼面對綺綺。」余天說,目前陳鑒在考慮,沒什麼結果,希望可以再調解一次。李亞萍說,夫妻願意出錢出力,只希望前女婿別在為非作歹,而小孩有問爸爸去哪,她都說去上班。至於余苑綺3000萬遺產被陳花光,李亞萍表示,算了,誰叫女兒愛陳鑒。據悉,陳鑒疑似有新對象,李亞萍回,「不清楚,這個我們不想去了解,他年紀輕,要交朋友就去交,不要忌諱我們,但是要交好一點的。」據悉,余苑綺在2022年過世,而丈夫陳鑒爆擔任詐團水房,今年5月30日要跟車手拿錢遭逮,而陳鑒平時出手闊綽,每月開銷20萬元,在友人介紹下當車手頭,每月收入近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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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業醫月收30萬「嫌女友不上班」 他嘆「父母也不接受」想放生
如果情侶雙方的價值觀差異過大,就容易產生爭執,像是雙方對於事業的重視程度和未來規劃不同,就可能產生矛盾,日前一名男網友表示,他自營中醫診所,每月收入穩定在30萬元左右。他和女友自學生時期就開始交往,但出社會後發現女友變得不上進,沒有正當工作,整天待在家裡,對事業沒有野心,這讓他十分困擾。他的父母也建議他分手,貼文引發了網友熱議。該名網友在Dcard透露,自己在學生時期認識了女友,並幫助她從中等成績提升到中上水平,考入了一所頂尖大學的冷門科系,他認為女友的資質不錯,如果考國營或公股銀行,應該也很容易,然而他卻發現女友似乎越來越沒有上進心,「可能我家境好,她認為有靠山,在我開業後薪資穩定,就越來越沒有上進心,覺得可以當個家庭主婦,不用努力」。原PO也表示,雖然自己有能力照顧女友,也不缺錢,但看到女友整天在家,毫無企圖心,讓他感到非常困擾,甚至考慮分手,他的父母也因為女友一直沒有正當工作而感到不安,希望兩人分手,讓女友去找一個能養她的男生,「我則是希望她能夠努力,不要成為一個讓其他人都看不起的壞榜樣,說實話開業醫要認識女生並不難,但我希望女友能夠上進,而不是沒有努力過就直接放生,畢竟我還是對她有情,真的沒有辦法,我再分手找其他對象」,因此原PO希望尋求大家的意見,如何讓女友變得上進。文章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留言表示,「簡單來講原PO就是不想看到家裡有一個米蟲啊,這是個人喜好問題,有些賺的多的就是喜歡自己老婆在家乖乖顧好,有些就是覺得自己那麼累回家,還要看一個沒工作的在那邊爽,沒有誰對誰錯,只有適不適合」、「我男友跟你一樣,要我上進一點,搞個斜槓什麼的,但我覺得很累,每天上夜班已經要半生不死了,薪水也超過中位數,還要我怎樣」、「她就是打定主意你不會分手,才這樣把你吃的死死的,好好告訴她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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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版《斷背山》?人妻自爆「爬玉山愛上閨密」 尪離婚才知崩潰提告
台北1名男子阿中(以下皆為化名)和前妻小美離婚後,懷疑女方和閨密小芬關係匪淺,經質問後小美坦承「我就是外遇了」,並自爆2人爬玉山時互生情愫,氣得對小芬提告並求償60萬元。案經台北地院審理,發現被告曾傳語音訊息給阿中,稱「她今天就是拋棄了你們來跟我在一起」等語,足證其有介入干擾雙方婚姻之逾越行為,判賠10萬元。根據判決書,阿中主張,他與小美前為夫妻關係,於111年2月17日兩願離婚;而被告於2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踰越與已婚配偶與友人間正常來往分際之舉,經其詢問小美外遇之事,對方自承「我就是外遇了」、「去玉山」、「請你不要懷疑我對他的愛」等語,足證2人共同侵害配偶權,要求小芬賠償60萬元。小芬辯稱,她和小美於101年間經朋友介紹認識,為保險業務與客戶關係,也因年紀相仿成為朋友,至今關係仍舊,而原告與小美合意離婚後,男方仍持續追求女方,導致女方不堪其擾,無法恢復正常健康的單身生活,因此在被男方激怒的情況下,說出看似承認外遇的內容,無任何證據顯示自己是小美的外遇對象。法官勘驗相關對話紀錄,發現小芬曾傳送語音訊息給阿中,稱「覺得其實我蠻佩服你的,你蠻偉大的,你可以跟別人共享你的老婆欸,你可以跟別人共享你的女朋友欸,你知道嗎,她現在他X的就是跟我在一起,怎麼了嗎?」足見被告與小美間有踰越正常同性朋友交往份際,屬於婚姻關係存續之逾越行為,實屬有據。台北地院審酌,原告與小美於103年9月16日結婚,並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因被告介入干擾之逾越行為而於111年2月17日兩願離婚,兼衡考量原告自承學歷為大學畢業,月收入約10萬元,及參酌兩造身分、地位、經濟能力、被告侵權行為態樣手段情節、經過及緣由,判處小芬應賠償1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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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高中生「去星巴克、吃藏壽司、用蘋果筆電」 他驚問:小孩變有錢了?
現代的養孩成本已遠高於過去。近日有網友驚覺,很多國高中生好像都很有錢,不但能出沒在各種高價餐廳、咖啡廳,甚至還會辦健身房會員、使用蘋果的筆電,而且還是三五成群,男女都有,質疑現在小孩都越來越有錢了嗎?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昨(19日)在PTT的WomenTalk板上以「現在小孩是越來越有錢嗎?」為題發文表示,他現在很常在星巴克、路易莎、藏壽司、すき家看到國中生和高中生出沒,而且手上總是拿著各種平板電腦,甚至還有人用蘋果筆電。他也坦承,上述店家這些都是他大學畢業出社會後才敢去的地方,且平板也是後來才買的,所以他疑問,現在學生是不是越來越有錢了?都會在各種餐廳、健身房看到他們的身影,而且還是三五成群,男女都有,甚至會申辦會員,「而我當初只能去學校或運動中心。」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他們父母就六七年級生,沒錢的無法結婚生子了,所以能生的通常都是家境相對好的家庭」、「有錢的父母才敢生」、「貧富差距大啊!有學生早午餐都靠政府補助」、「就父母有錢啊,生一個、兩個」、「爸媽有錢,且八年級開始大多獨生子女」、「父母有錢+1」、「有錢才敢生,用腳想都知道」、「父母有錢才敢生+1。」還有人直指,「被父母寵壞了,現在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所以基本上家庭經濟壓力會少一點,就會更捨得給孩子花錢;當然也因為你去的地方剛好都看到這些學生,所以會覺得怎麼都跑去消費高的地方了,但實際上還是有不少經濟沒那麼好的小孩去不顯眼的地方消費」、「我住在鄉下,一堆一個月收入不到4萬的,生2、3個以上,就是M型化。」但也有其他網友認為,「台灣人整體變有錢了」、「沒錢的也可以靠政府領取補助」、「單純你學生時代太窮」、「怎麼你過得慘,也覺得人家也要慘才正常」、「聽起來很普通啊」、「有錢倒不一定,社會價值觀改變,大多比較捨得花是真的」、「sukiya耶?這不就是平價又吃得飽的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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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乞討「一個月賺10萬」 泰國官員嘆「人數變多」:應停止施捨
泰國社會發展與人類安全部部長沃拉伍(Varawut Silpa-archa)於當地時間11日聲明,由於乞討者人數不斷增加,其中一些人每個月收入更能達到10萬泰銖(約新台幣8.8萬元),因此呼籲民眾應停止向乞丐施捨。根據泰媒《曼谷郵報》(Bangkok Post)的報導,沃拉伍指出,該部門一直在與多個機構合作,每個月會進行5次掃蕩行動,逮捕並會安置街頭的乞討者,希望能遏制乞討行為。沃拉伍進一步表示,受到抓捕的乞討者,最高會倍處罰1個月監禁及最高1萬泰銖(約新台幣8820元)罰款,其中外籍人士會遭驅逐並遣返回國,泰籍乞討者則會送到「貧困者之家」(home for the destitute),在那裡接受職業培訓,也鼓勵他們尋找工作。沃拉伍坦言,過去10年以來,大約有7000名乞討者被抓獲,其中30%卻是外籍人士,因此想要請求民眾共同合作,停止向這些乞討者施捨,「因為他們會不斷回來,而且數量還在增加」。不過,關於乞討者的收入問題,沃拉伍強調沒有得到證實,但在旅遊旺季期間,乞討者能夠收到許多外國觀光客的錢,有些人甚至能在一個月收穫10萬泰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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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為愛赴極地捕蟹「月收入達60萬元」 貴州女大吐辛酸網喊:拿命換錢
大陸一名30歲的女子劉一凡,她為了愛在3年前辭去國企工作,並前往挪威與男友團聚,但在挪威生活還是需要賺錢,她因此搭上前往北極的捕蟹船,月收入高達新台幣60萬元。捕蟹的船隻。(圖/翻攝自微博)綜合陸媒報導,今年3月,劉一凡出海歸來,並分享在北冰洋捕蟹的經歷,她透過影片表示,會搭上捕蟹到北冰洋是因為聽說待遇不錯,來自貴州的劉一凡,2020年為了赴挪威找男朋友,因此辭掉國企工作,原先她打算疫情一結束後就回大陸,沒想到一待就是4年,捕蟹的工作是當地的朋友介紹的。劉一凡還透露,曾有一次捕蟹的過程,讓她賺到了大約20萬挪威克朗,折合約新台幣60萬元,她強調這並非詐騙,對於在北冰洋捕蟹,月收入高達新台幣60萬元,引發不少網友的羨慕,但她表示,在捕蟹船上有相當多的困難要克服。當劉一凡上了捕蟹船後發現,船隻比想象中大艘,工作分為白、夜兩個班次,一次工作6小時。她繼續表示,工作時間為淩晨2點到8點,8點到下午2點休息,然後再做到晚間8點。據劉一凡表示,上船第一周,手指已無法彎曲,腫脹到無法合併,雖然船長的妻子用繃帶幫她固定,但疼痛感卻日漸加劇。劉一凡最後是在網上找3個大陸的醫生會診,才診斷出是脫臼,可惜船上醫務室只有暈船藥和心臟急救藥丸,由於不危及生命,她只能繼續工作。劉一凡表示,待在捕蟹船就像是個「監獄」,平日伙食會吃牛排和鱈魚,由於負責捕撈帝王蟹,有時候也會出現在餐桌,不過劉一凡吃過一次後就懶得吃第二次,原因是沒力氣去剝蟹。儘管面臨困難和挑戰,她靠著自己的努力和勇氣,最終成功克服船上的工作環境。當得知捕蟹背後的危險和艱辛,也讓網友直呼「根本是拿命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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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朝美食大亨前行!他轉戰短影音收入高過美食節目2倍 放話當「琉球王」
藝人李易與六月結婚13年,日前被爆料疑似婚變,還傳出夫妻目前已分居,不過兩人事後出面澄清,而41歲的李易近期積極朝「美食大亨」之路前進,他在TikTok 和小紅書經營《易起吃早餐》擁有高點閱,瀏覽量最高達1500萬,短影音的月收入更是之前主持美食節目的兩倍。李易轉戰短影音成績不錯。(圖/翻攝自李易IG)李易在4月3日突然在社群中坦言卸下《食尚玩家》主持棒,並說「沒有不見,我們江湖再見!」,此消息不免讓網友感到不捨。原來他在離開美食節目後後經營自媒體,還自掏腰包吃遍百家,有話直說的風格頗受喜愛,形容自己是真正的美食公道伯。不過吃遍各地美食通常也會有發福的後遺症,身高175公分的李易最胖紀錄來到78公斤,他透露加入瘦身群組後,透過互相激勵已剷了6公斤肉,接下來還想要瘦6公斤。李易也曾透露跟六月的樂趣就是在家喝酒,但如今已戒掉這個習慣,原因除了瘦身,另個原因是今年農曆年聚餐太多,從除夕到初十五喝了13天,每天喝8小時以上,導致他有腸胃炎,被迫在家躺了6天,讓他意識要注意身體。李易放話當「琉球王」。(圖/翻攝自李易IG)此外,李易去年在小琉球開串燒店「匠」,由於今年4月花蓮大地震後觀光大受影響,而小琉球人潮則是回流,他表示,此地是台灣最近的外島,他的團隊都已經住在那裡,經營的串燒店每月分紅,投資40萬佔10%股份,已每月開始領錢,覺得比股票還好賺。另外,他投資上千萬的百坪運動酒吧「Best」下個月也將開幕,李易透露未來可結合奧運和各種球賽,極看好前景,並認為小琉球民宿已飽合,唯一可做就是餐飲,李易甚至放話,「我要當琉球王」!對於李易轉戰自媒體,經紀人Renee表示,李易身兼主持人和導演、製作人,光是TikTok單月就建立千萬流量,以平台來說是很快的,IG有多篇破百萬瀏覽人次,TikTok和小紅書都有被官方受邀創作者認證,是難得的官方認可。李易的美食節目風格直率不造作。(圖/翻攝自李易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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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店員偷刷麥香紅茶、咖啡 還竄改資料繳貸款3400元…下場曝
台北市一名龎姓超商店員,不僅利用職務侵占一罐10元麥香紅茶及50元咖啡,還將自己的機車貸款3400元輸入為已繳納,依業務侵占、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得利罪嫌起訴。後經台北地院審理,各判處4月、3月有期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龎姓男子在台北市一家超商擔任店員,負責管理門市商品、結帳等工作,而他在去年9月26日晚間11時許,侵占了價值10元的麥香紅茶1罐,又在同年10月18日凌晨4時許,侵占價值50元的咖啡給友人喝。除此之外,龎男在去年10月27日凌晨5時許,私自用收費掃條碼機感應自有行動電話內的機車貸款3400元繳費條碼,將「已收款」的虛偽資料輸入收銀機連結之電腦設備,製作已代收繳費金額的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後來,蕭姓超商負責人發現後提告,並提供店內監視器影像截圖,以證明對方的全部犯罪事實;檢方也將龎男起訴,龎男則坦承犯行。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院指出,龎男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漠視法紀,誠屬不該,但考量他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並衡量其自陳高中肄業的智識程度、目前在服兵役、每月收入約2萬元、每月要給奶奶生活費1萬元的家庭生活經濟狀況暨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情節等一切情狀,決定依業務侵占罪、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得利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月、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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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了男友秒回「拿掉」還交新女友 她瞬間心寒:留?不留?
「留?不留?」有名網友近日發文嘆,當她告知男友「我懷孕了」,對方竟果斷回應「不要小孩」,再來還說要分手,不僅如此還表明自己已經有新女友,一句道歉都沒有,且她現在還無法聯絡到男方。對此,她感到十分心寒且無助,對於要不要當單親媽媽,也暫時無法做下決定,求問「有相對好的抉擇思考方法嗎?」原PO於25日在社團「爆料公社」以「懷孕了,男友秒拋棄秒交新女友。孩子…留?不留?」為題發文指出,當她告知男友「我懷孕了」,男友的第一句話竟是「不要小孩」,隨即提出分手,還說已經有新女友了,且一句親口道歉都沒有。對此,她相當心寒,感嘆感情到頭散了就散了,難就難在有小孩,自己沒勇氣告訴任何人,想請網友告訴她「留?不留?」,她認為人生只有一次,但小孩是無辜的生命,墮胎不僅會傷害自己的身體,也會造成心靈的創傷。原PO更爆料,男友高又帥,且十分聰明,也有在經營YouTube,平常則在知名的本土銀行工作,月收入非常高,但即便如此她生下來,男友也放話不會負擔任何一毛錢。原PO坦言,若選擇當單親媽媽,自己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還有家人可以幫忙,還是會給孩子完整的愛,但她不希望「父不詳」,「請問在無法聯絡、沒有身份證相關資訊、不知男方住家地址的情況下,如何循法律途徑,訴請司法機關裁判驗DNA?若選擇墮胎,我身心俱傷,他兩袖清風,請問是否可循民事途徑求償?」最後她表示,現在的決定都無法預知未來的好壞,請問留或不留,還是「有相對好的抉擇思考方法嗎?」此文一出,大批網友都勸她不要生,「建議不要生!希望妳真的找到一個真心愛妳的人再把小孩生回來。」、「別再哪覺得是個生命,除非妳想放棄往後的人生,這跟結婚有小孩還離婚狀況不同,社會就是這麼現實別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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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上爆發衝突 台中男怒罵「毋成囝」…法院判賠金額出爐
有些人在情緒激動時會口出惡言,不過罵人可是會吃上官司的,台灣先前流傳的「罵人價目表」近期又出現新案例,台中一名黃姓男子在大馬路上與謝姓男子發生口角,一氣之下大罵謝男「毋成囝」,被謝男以妨害名譽罪告上法院,日前台中地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2023年8月18日晚間9時許,黃男因某些原因與謝男在路邊發生爭執,黃男辱罵謝男「毋成囝」(台語,不良少年、小混混的意思),謝男因而憤怒地提告,要求5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黃男在法庭上辯稱這句話沒有那麼嚴重,但法院審理後認為,「毋成囝」這個詞客觀上具有貶低他人人格、使人難堪的含義,足以損害他人的名譽和社會評價,因此判定公然侮辱罪成立,罰款5000元。在民事求償部分,法院審酌謝男為大專畢業,從事電商,每月收入約3萬元;黃男為高中畢業,從事小客車租賃,每月收入約20至30萬等情,業據兩造陳明在卷,復審酌被告之侵權行為情節及原告名譽權受侵害之程度,暨兩造之教育程度、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認為謝男求償50萬元過高,酌情減少為3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事實上,罵人價目表在網路上流傳已久,甚至有根據法院判決更新的版本,然而這些價目表其實只是網友抱著好玩的態度整理的,法官在判決時,不會依照這些價目表來決定刑度,且在實際判決中,法官會衡量多種因素,包括犯罪的動機、情節的嚴重性、行為次數以及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程度。此外,法官還會考慮犯罪者的背景、家境和經濟情況,做出綜合判斷,因此每個案件的情形都是不同的,沒有固定的判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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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秀卿遭霸凌全身被倒墨汁 哽咽眼眶泛淚談成長過程
金曲歌后張秀卿日前錄影高點綜合台《震震有詞》,在節目中聊及從小扛家計、唸書時被霸凌,曾在夜市賣唱銷售CD,最後谷底翻身償還家中債務,成為家喻戶曉的歌手的心路歷程。張秀卿表示從小家境不佳,為了一嚐口香糖的味道,向一位哥哥討吃過的口香糖,沒想到對方一口丟進水溝,「我偷偷從水溝裡撿起來擦乾淨,才知道原來口香糖的滋味,長大後賺錢買了一堆口香糖滿足願望,還為此曾許願長大後要嫁給雜貨店兒子」。10歲時獨自離家到台中唱片公司受訓,張秀卿在台中就學,就讀的國中校長通融她因發片需做造型不用跟同學一樣剪西瓜皮,遭到同學眼紅,「有天放學走在鄉間小路,突然被3個女生倒了全身的墨汁水,一氣之下跟她們大打出手」,即使被打得鼻青臉腫,張秀卿追上去用石頭丟她們,只是為了贏一口氣。但隔日被叫到校長室問話,卻因為對方家長有權有勢而被退學,她也只好放棄留在台中回到家鄉就讀。隨著唱片公司倒閉,張秀卿16歲時再度參加歌唱比賽後成為羅時豐師妹,但演藝之路並未從此順遂發達,常常要蹭同公司大牌歌手上通告,微胖的外型被導播當眾羞辱。即使公司大牌雲集唯獨張秀卿就是不紅,公司便將她的經紀約讓給音樂人林垂立,兩人曾經在夜市賣唱賣CD長達8個月,慢慢累積知名度,之後林垂立打造了台語夯曲〈車站〉讓她一炮而紅,人生開始有了轉變。張秀卿回想最低落的時期,「為了醫治爸爸的病不斷向親友借錢,當時全家都沒有收入,為了償還3百多萬債務開始到處打工,曾經當過百貨公司廣播員、餐廳服務生、西門町賣蜜餞,每個月收入90%都寄回家」,想到從小家境不好,成長過程承受很多打擊跟壓力,她不禁哽咽眼眶泛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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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蹲馬桶6小時!員工「帶薪如廁」被解雇 怒討89萬結局糗了
大陸江蘇省南通市一間公司的員工在上班時間,無緣無故長時間停留在衛生間遭解雇。員工認為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賠償金人民幣20萬元(約新台幣89萬元)。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這起勞動爭議案件,最終認定公司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未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現代快報》報導,原告劉某自2015年6月起進入南通某電路公司工作,擔任工廠5S(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專員,負責對整個廠區的檢查,但不負責打掃以及維修,月收入在1萬元左右。2021年4月,公司與劉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明明端著鐵飯碗,2年後卻被劉某自己給砸了。2023年2月2日至2月23日期間,劉某頻繁、長時間地停留在公司衛生間,日累計時長短則1個多小時,長則超過6小時。公司發現後認為,根據公司相關管理制度規定,劉某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公司與劉某面談後發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決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於2023年2月24日解除,並將該通知書送達公司工會委員會。次月3日,劉某辦理離職手續。2023年8月,劉某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賠償20餘萬元。劉某未獲支持,後向法院提起訴訟。庭審中,劉某認為其停留衛生間系個人生理需求及工作上日常巡檢需要,公司以其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為由將其辭退缺乏依據。通州法院經審理查明,根據公司內部視頻統計,劉某2023年2月期間長時間停留衛生間11次,每次停留時間31分鐘至3小時5分鐘不等,日停留時間最短1小時22分鐘,最長6小時21分鐘。被告公司制定了《考勤、假期管理制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其中規定,職員未經允許上班時間擅離崗位超過1小時不足2小時的,視為曠工半天,2小時以上者,視為曠工1天。時長實行按月累計,1個月內連續曠工達3日或3個月內累計曠工達4日,系嚴重違反工作紀律。而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則對直接責任人予以解除勞動合同。通州法院經審理認為,正常去衛生間應是即去即回,短暫停留不構成擅離崗位。但劉某停留時間過長,2月13日工作時間更是全程停留在衛生間,已明顯超出合理正常的生理需求範圍,亦明顯超出其崗位職責範疇所需。且劉某未能提交工作日誌等相關證據證明其長時間停留衛生間系履行工作職責。據此,劉某長時間停留衛生間行為構成擅離崗位。根據被告公司的規章制度,劉某累計視為曠工天數達到6天,公司有權依據其規章制度解除與劉某的勞動關係。因此,公司解除與劉某的勞動關系合法,劉某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缺乏依據,法院不予支持。判決作出後,劉某未提起上訴,本案判決現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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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口家庭住新加坡「要花多少錢」?理財專家曝:年收至少766萬才夠
經濟學人智庫(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去年公布「2023年全球生活成本最高國家」排行名單,由新加坡及瑞士蘇黎世並列榜首,究竟生活在亞洲物價最貴的新加坡,需要多少年收入才能過活?對此,一名澳洲理財專家賈拉德布朗(Jarrad Brown)透露,若以一家4口為例,至少要年收766萬元。理財專家布朗日前在TikTok發布一段影片,分享以常見的四口之家來計算,家庭年收入至少需達32萬新幣(約新台幣766萬元),才足以支付住在新加坡的生活開銷,以此換算,家庭月收入平均要有2.6萬新幣(約新台幣62.2萬元)。布朗更強調,年收766萬元只是「普通家庭」的一般生活開銷,他以自身經驗為例,列舉出每月的財務分配,包括4房公寓租金6000新幣(約新台幣14.3萬元)、2名孩子就讀國際學校的學費8000新幣(約新台幣19.1萬元)、水電費250新幣(約新台幣5984元)、食品等雜貨1000新幣(約新台幣2.3萬元)、交通費100新幣(約新台幣2393元)、保險費1000新幣(約新台幣2.3萬元)、休閒娛樂500新幣(約新台幣1.1萬元)、網路和電話費500新幣(約新台幣1.1萬元)、治裝美容500新幣(約新台幣1.1萬元)。布朗指出,上述支出總計約1萬7850新幣(約新台幣42.7萬元),全年加總約22萬新幣(約新台幣526萬元),不過考量總收入的20%要作為儲蓄需求,再加上旅遊、個人所得稅等費用,結論就是養育2孩的四口之家,每年收入必須至少落在32萬至33.5萬新幣之間(約新台幣766萬至802萬元),才能維持家庭的財務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