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庭
」 離婚 通緝 人夫 妻子 法院無故不到落跑了? 知情者曝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可能下落
檢調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台南地院1日召開羈押庭,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卻未到庭,法官已開出拘票,將拘提陳啟昱到案。對此,知情人士臆測,陳啟昱可能已經不在台灣,因為以他在高雄的實力與人脈,若真的有心想要偷渡並不困難,所以猜想陳啟昱不排除已經從高雄「坐桶子」出境。南檢偵辦光電弊案,懷疑高層與廠商共謀詐財,對陳啟昱等5人聲押禁見,但遭台南法院駁回,南檢提抗告成功,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台南地方法院1日召開羈押庭重新裁定時,陳啟昱卻無故不到,正在被強制拘提到案中。陳啟昱無故消失引發各界譁然,知情人士表示,陳啟昱這幾年都在高雄旗山一帶出沒,高雄是他最熟悉的地域,但他猜測陳啟昱可能已經不在高雄,有可能從高雄「坐桶子」出境。「詐騙集團數十人要搭船出境都不是問題了,何況堂堂前副市長,要搭快艇出境也不無可能!」知情人士分析,陳啟昱曾是高雄市副市長,且在高雄有很扎實的地方關係,若真的臨時想要找「桶子」偷渡到境外,對他來說並不困難,且現在偷渡行情約在80萬到100萬元,陳啟昱應該不缺錢,若真的有犯罪事實,應不會放過這次可以逃跑的機會?
捧現金買房住9年 「開發商破產」竟害別墅被拍賣!屋主傻眼了
大陸一名劉姓男子2015年5月11日購買了一套位於九龍坡區白彭路6號的別墅,總價款是人民幣121多萬元,房屋開發商為重慶五星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星地產)。沒想到,劉男今年突然看到門前張貼著一份拍賣公告,經過再三追問,才得知五星地產早已破產,連帶導致他的房產被拍賣。《大皖新聞》報導,劉男買房當天和地產公司簽訂了《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劉先生說,他在簽約後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地產公司也有開具房款收據,「後來我開始裝修入住,至今已有9年」,期間他曾多次催促五星地產履行買賣合同約定,為他辦理房產證並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但對方每次都找藉口推脫。今年3月26日,劉男突然看到門前張貼著一份拍賣公告,並稱他的房產設有抵押權,然而根據當初和地產公司的合同,內容明確寫著「本商品房屬預售商品房,五星地產應當在2016年6月30日前,將已進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的商品房交付劉先生使用,五星地產聲明本商品房沒有設定抵押權」等語。屋主認為,該套別墅是自己的合法住所,因為開發商自身原因,一直沒有給自己辦理房產證並過戶,遂向九龍坡區法院遞交起訴狀,要求確認當初雙方簽訂的那份買賣合同真實有效。法院開庭時,五星地產未到庭,但當初開發商確實合同中聲明「本商品房沒有設定抵押權」,且直到拍賣時地產公司一直未辦理過戶。法院認為,從合同內容看,五星地產將涉案房屋出售給劉男,雙方對出售房屋的位置、價款、支付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進行了約定,內容亦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簽訂當天,五星地產出具了購房款收據,雖然該房屋存在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的障礙,但這屬於物權變動方面的問題,並不影響合同效力。此外,面對別墅遭管理人拍賣,劉男隨即向法院提起異議之訴,申請終止拍賣處置,「然而當我正等待法院回覆時,發現房屋已經被拍賣掉了。」今年9月13日,九龍坡區法院裁定,解除五星地產所有、位於白彭路6號的別墅所有查封和抵押登記,同時裁定將該別墅的所有權轉移登記到買家名下。對此,律師認為,儘管管理人聲稱該別墅之前被多家法院查封,且有合法的抵押權,但劉男此前已與開發商簽訂有效合同並支付全部價款,實際占有該別墅長達9年,未辦理過戶登記是因為五星地產不配合,管理人的拍賣行為涉嫌違規,劉男提出的執行異議能夠排除執行,可進一步向九龍坡區法院申請撤銷執行。
婚後同居10天!新婚妻跑回緬甸「要經濟支援」 罹癌男心死離婚
新北一名男子與緬甸籍妻子結婚後,妻子隨他來到台灣居住,卻僅僅住了10天,隨後便以「不適應」為由返回緬甸。後來妻子多次致電給男子要求經濟援助,但拒絕返台。最終男子忍無可忍,以婚姻關係破裂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男子稱妻子婚後僅在台灣同住了十天便返回緬甸,並多次向自己要求經濟援助。男子罹患癌症後,曾希望妻子返台照顧,但遭到對方拒絕,兩人甚至在今年3月後完全中斷聯繫。隨後當男子詢問岳母時,對方建議男子「再娶」,最終男子忍無可忍,以婚姻關係破裂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審理過程中,男子提供了與妻子的對話紀錄以及罹癌的醫療證明,並指出妻子行蹤不明,而妻子也未到庭回應或提出書狀聲明。法院認定男子的主張可信,且雙方已分居多年,無法維持婚姻。法院援引《民法》第1052條第2項的規定,認為雙方皆須對婚姻破裂負責,且婚姻已達無法維持的重大事由,因此判准原告的離婚請求。法院指出,當夫妻雙方都對婚姻無法維持負有責任時,雙方均可依該法律條文提出離婚請求,而不需要比較雙方責任的輕重。
公司欠薪1個月!保全「4天沒吃飯」餓昏 拿遺失金融卡買飯慘淪詐欺犯
台北一名保全在社區擔任代班保全,因公司欠薪一個月,肚子實在太餓,所以持撿來的金融卡到商店購買商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保全2024年2月25日在社區拾獲一張金融卡,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將該卡侵占入己,並持卡到超商購買菸1包、便當1個、飲料1罐等,共251元的商品。保全無奈地說,「因為保全公司欠我1個月薪水,我當時已經4天沒吃飯,我是想要買午餐。」法官指出,就本案詐欺取財犯行,保全於密接時間、相近地點,接連盜以本案金融卡支付商品款項2次,應是基於同一犯意所為,各舉動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應視為數個舉動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應論以接續犯。法官審理後認為,審酌被告於案發時身為代班保全,收受民眾宣稱拾獲而交付之本案金融卡,竟占為己有並盜用刷卡消費,可見其法治觀念薄弱,對他人財產法益並不尊重,所為應予非難,衡酌被告犯後坦承犯罪且有賠償意願,惟因當事人未到庭而未能洽談和解。法官表示,兼衡被告盜刷而詐得之財物價值非鉅,暨其犯罪手段、動機、大學肄業之智識程度、自述之前從事拆除工作、需扶養1名未成年子女、勉持之家庭經濟狀況及其素行等一切情狀,判他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菸1包、便當1個、飲料1罐等全沒收。
新竹婦遭詐1600萬 車手落網稱「才入詐團10天」仍遭判全賠
新竹縣一名蕭姓女子,加入假投資詐騙社群,聽信詐團指示面交7次,共得手1,600萬元,蕭女發現受騙後報警,配合警方約出車手謝男。謝男稱僅加入詐團10天,未參與前7次面交,雖然刑事庭認定其為未遂犯,但民事庭則認為他身為詐團成員,就需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判謝男需賠償蕭女1600萬元。蕭女加入假投資LINE社群,於2023年11至12月間,依詐團指示前往竹北星巴克面交現金給車手,共計1600萬元。蕭女報案並與員警合作,約出詐團車手謝男面交605萬元假鈔及1張千元真鈔,警方當場將其逮捕。謝男聲稱,他加入詐團才10天,前7次與蕭女面交的車手均不是他。新竹地院刑事庭依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謝男8個月有期徒刑,蕭女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謝男1600萬元。民事庭法官審酌,蕭女主張的內容有刑事判決作為證明,謝男卻始終未到庭說明,也無提出有利於己的聲明或證據供法院審理,依據調查結果,堪信蕭女遭詐鉅款為真實,故判處已受刑事宣告有罪的謝男需對詐團侵權行為負責,如數賠償蕭女1600萬元。
正中午戴帽+口罩!通緝男違規穿越馬路被攔 他急報雙胞胎弟身分遭戳穿
北市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員警日前於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大熱天卻還帶著帽子、口罩,將自己遮的嚴嚴實實,且還有違規穿越馬路等情形,當場將男子攔下,孰料當場發現男子其因竊盜案件而遭到通緝。過程中,男子還試圖想利用自己與雙胞胎弟弟長相相似,謊報弟弟身分,但仍遭員警識破,當場被依通緝犯身分解送地檢署。據了解,60歲的邱姓男子平時依靠打零工維生,其日前前往萬華一帶進行清潔工作,未料卻在行經龍山寺前因違規穿越馬路,加上邱男大熱天仍帶著鴨舌帽並戴著口罩,將自己的面容遮蔽,讓巡經該處的員警見狀有異,上前攔查。邱男被攔查時,表現相當配合,但警方卻發現邱男還有一個長相與自己幾乎一模一樣的雙胞胎,讓警方起疑,將邱男帶回所內進一步確認身分時,果然發現邱男態度慌張、言詞閃爍,當場發現邱男謊報弟弟身分,並發現邱男因竊盜案件遭到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全案後續也依法將邱男解送台北地檢署歸案。萬華分局呼籲,民眾遇案涉及訴訟,接獲地檢署、法院通知開庭,應準時出庭,避免未到庭為地檢署、法院發布通緝。亦不可提供個人證件予他人,以防不慎成為受害人。
25歲女師「放課特別授業」教人與人連結 國中弟全身吻痕…媽氣炸報警
北部1名25歲國中女老師在校任職期間,結識該校1名15歲男學生,不料她明知對方是未成年少男,竟將其帶到租屋處3度發生性關係。少男母親事後發現兒子身上有大量吻痕,氣得到學校討公道,並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依3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女師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判決書指出,被告曾任職於北部某國中,期間認識該校15歲男學生,其明知對方係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少男,竟基於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之犯意,分別於去年5月25日、5月26日及5月27日,在未違反少男意願的情況下,3度發生性關係。男學生母親發覺兒子身上有大量吻痕,因而至學校查訪並報警,由員警循線查悉上情。法院審酌,被告犯後在僅有被害少年之指述證據下,除於警詢飾詞卸責外,於偵訊及準備程序均坦承犯行,並呈上悔過書,深切自責,可見其確有悔意,同時亦表明願與男學生母親和解,然告訴人未到庭,而未能達成調解,因此依3個妨害性自主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針對本案,教育局說明,該師所屬國中前於2023年5月29日進行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調查,認定當事人性侵害成立,並終止聘約,且議決該師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教育局業已於同年10月30日核准解聘,後續並登載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管制,各階段學校、幼兒園、補習班、課照中心等學校及教育機構,都不得進用該員。
父從小不聞不問偷領消費券 女兒提「免扶養義務」結局曝
苗栗縣一名何姓女子出身後父母就分居,她從小被祖父母養大,父親毫不關心,2009年還把政府給的消費券偷領走,讓要繳學費的她傻眼,她擔心父親以後要她扶養,她向法院提起「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訴訟,法院准了。判決書指出,何女出生後均由祖父母扶養,母親不在身邊,爸爸很少出現,她兩歲時,父母就離婚,爸爸在跟媽媽討論離婚中,在開車途中發生爭吵,導致重大車禍,之後母親離去,爸爸未盡扶養責任,未支付家庭生活費,更沒負擔學費。何女說,祖父母去世後她寄人籬下,爸爸也沒過問,還想把祖父遺留的摩托車騙走,政府發放消費券,未成年的她消費券還被爸爸偷領走,她原本要繳學費,儘管爸爸說會還,但之後卻失去聯繫,2020年警方打來稱,爸爸因為竊盜罪遭起訴,所以她無正當理由未扶養爸爸,希望免除扶養義務。何女姑丈說,他沒跟何女同住,她小時候由阿公阿嬤扶養,父親沒跟她同住,她國小就打工賺錢養自己。姑姑也表示,弟弟都不拿錢回家,何女去打工還會給家人2到300元。據悉,何父未到庭,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法官認為,何父長期離家,未與女兒同住,親屬間也難以聯繫他,他沒付扶養費給何女或是她的祖父母,須由其他親屬資助,所以認何父無正當理由對女兒未盡扶養義務,准許何女免除對何父的扶養義務。
無業男爽開賓士車!竟是手工製毒「含笑半步癲」賣苗栗鄉親
苗栗縣苑裡鎮一名34歲陳姓男子儘管無業沒收入,但平常卻駕駛賓士車代步,檢方循線追查,發現陳男竟手工製毒「含笑半步癲」販售給附近居民,台中市刑大偵八隊去年底破獲該起毒品案,在陳男家中查扣大量毒品,市值初估逾百萬元。近日苗栗地檢署調查偵結,將陳男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據了解,陳男不僅販毒還製毒,他以俗稱喵喵的第三級毒品原料「4-甲基甲基卡西酮」混合果汁粉調製毒品,再用印有「江南糖白虎-含笑半步癲」及「潮牌Aape」字樣的包裝袋製成毒咖啡包,還高調開著C200賓士車四處送貨,且交易對象大多為苗栗縣苑裡鎮的鄰近居民,由於陳男無業卻能駕駛高檔車,引起檢警懷疑販毒牟利,整起事件才被曝光。台中市刑大偵八隊去年底收網逮人,前往陳男的家中進行搜索,當場起獲毒品咖啡包552包、毒品原料喵喵1包(690公克)、果汁粉7包、毒品咖啡包裝袋22捆、封口機3台、攪拌器1台、k他命4包、電子磅秤7台、手機2支等贓證物,市值初估超過150萬元,毒品貨量可供2500人吸食,涉毒數量相當龐大,全案警訊後移送至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近日調查偵結,將陳男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及販賣毒品罪嫌起訴,最高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陳男無故未到庭,目前已遭通緝中。《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妻狂購物、餐餐吃外送月花13萬...尪薪水6萬扛不住 還被罵「不持久」崩潰訴離
台中市男業務經理訴請離婚,他指控老婆每月狂花9至13萬元不等,他月薪6萬元,雙親補貼2萬元,家庭經濟還入不敷出、夫妻衝突不斷,老婆常辱罵他「小雞雞」、「不持久」,哭鬧要脅自殺,他長期飽受精神家暴,夫妻感情決裂分居,婚姻已回復無望。法官判准,女方需每月支付撫養女兒費9000元及代墊費16萬餘元,可上訴。人夫指控,夫妻在2020年12月底奉子結婚,在大里區租屋,婚後幾乎天天吵架、衝突不斷。老婆經常對他精神家暴,辱罵他「小雞雞」、「不持久」、「胖子」、「爛人」等,且常摔東西、哭鬧下跪逼他順從,甚至持刀要脅自殺、不斷奪命連環CALL等,導致他精神極其痛苦。人夫說,他月薪6萬元,負擔家庭開銷、房租及子女撫養費,父母每月還補貼2萬元,但老婆愛購物消費,三餐吃外送,每月平均花費9萬至13萬元不等,家庭經濟入不敷出。人夫2022年5月間帶女兒搬離租屋處,夫妻分居至今,他提出錄影光碟、照片及雙方LINE對話、匯款紀錄等證物訴請離婚,並追加請求老婆支付女兒扶養費每月9459元、分居期間代墊扶養費共17萬262元。經法院通知,女方無正當理由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法官審酌雙方沒感情交流、無修補婚姻行為,卻仍因細故爭吵,兩造婚姻已無回復之望;認定女方應有難以維持婚姻可歸責之處,判准離婚,並需支付每月扶養費9000元與代墊費用16萬2000元。
嚴重剝削家庭幫傭「工作18小時僅286元」 英國富豪家庭遭法院判決
印度當地橫跨多個領域產業的興杜嘉集團(Hinduja Group),主要是掌管於興杜嘉家族手中。而日前有消息傳出,該家族居住在瑞士日內瓦的4名成員因為剝削家庭幫傭,最後遭瑞士法院判處4年至4年半的有期徒刑。根據《BBC》報導指出,英國知名富豪家族興杜嘉,其4名居住在瑞士的成員,近期遭瑞士法院指控嚴重剝削3名自印度來的家庭幫傭。這些幫傭的護照不僅被家族成員沒收,甚至每日工作18個小時,但每日薪資只有少少的7英鎊,這樣的薪資還不到瑞士當地最低薪資的10%。遭到指控的興杜嘉家族成員分別是普拉卡什(Prakash)、卡瑪爾(Kamal Hinduja)與其兒子阿賈伊(Ajay)、兒媳婦南拉塔(Namrata)。在法院審理期間,案件負責檢察官甚至還直接挑明,表示這4人花費在住家寵物身上的費用,甚至比家庭幫傭還要高。由於普拉卡什與妻子卡瑪爾因為身體因素與年邁的關係,最終並沒有在法院聆聽判決,而阿賈伊與南拉塔則以工作出差為由,並未到庭。最後法院依剝削、非法僱用等罪名,判決四人4年至4年半的有期徒刑。目前已知這4人會再提出上訴。報導中也指出,這並非是瑞士日內瓦當地的富人因為虐待幫傭而躍上新聞版面,在2023年,4名來自菲律賓的家政幫傭就對一名聯合國外交使團成員提出告訴,表示該名成員積欠多年薪資尚未給付。
爽收「奪命詐團」賓士、現金當門神 貪所長一審重判12年半
時任北市大同警分局寧夏派出所所長葉育忻,因收受奪3命「台版柬埔寨」首腦「藍道」杜承哲的賄款現金、賓士車、泰達幣,將警政署打詐的期程以及詐團車手交保情形洩露給詐團,被控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偽造文書以及洗錢等罪。士林地院19日宣判,葉育忻犯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5年,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偽造文書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葉育忻未到庭聆判。另外,提供泰達幣、現金行賄的杜承哲依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褫奪公權3年;葉育忻的女性密友劉曼青,因提供帳戶收受賄款,2023年5月「藍道」被捕後,葉還將豪車變賣,交給劉女68萬酬金,依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判決理由法院稍晚提供。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全案爆發於2022年11月,詐團在淡水、中壢據點囚禁61名提供帳戶的民眾,其中3人被虐死後棄屍。當時,綽號「藍道」的幕後首腦杜承哲始終逍遙法外,檢警經過5個月才查出身分,將其逮捕歸案。之後,檢警在杜男手機內發現時任寧夏所所長葉育忻暗中洩漏警方打詐的期程,還幫忙查詢車手的交保動態,收取現金賄款200萬、價值220萬賓士豪車以及109萬餘元的泰達幣賄款。葉育忻在「藍道」被捕後1個月被搜索遭羈押,遭檢方以貪汙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受賄絡、洗錢等罪起訴。葉育忻開庭時坦承有幫忙查詢個資、洩密,但對於收賄部分,堅持辯稱是「藍道」贊助派出所的「辦案費」,讓員警誘捕毒販,其中有部分款項,葉更在派出所同仁受傷時,發放8萬8000元慰問金,其餘款項都歸還給「藍道」,並未佔為己有,法院並未採信。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葉育忻曾在法庭上向法官解釋,與杜承哲認識1至2年,期間見他涉案改過自新,加上自己個性比較不拘小節,才會一時犯錯。羈押期間見杜涉多起詐欺甚至牽扯人命,覺得深感懊悔。
23歲男躲兵役「3年不出房門」 2度收通知缺席體檢下場出爐慘了
桃園1名23歲楊姓役男二度接收兵單,家人一再提醒他,但他為了躲避兵役將近3年時間不出房門,未依照時間到指定醫院體檢,遭到市府函送法辦,事後被傳喚仍未到庭,經桃園地院審理後,被判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楊男明知身為役齡男子,卻無故缺席徵兵檢查,桃園市八德區公所二次發函通知,本應於2022年8月11日、2022年9月5日到台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接受役男徵兵檢查,通知書由楊男祖母代為簽收,並通知楊父轉達告知,楊男皆未按時到場受檢,導致無法接收徵兵處理,案經桃園市政府移送偵辦,檢方依法將陳男起訴。據了解,楊父無奈表示「我有跟他說,但他都不出房間,已經2年至3年了」,顯然家人的屢次提醒,對楊男無動於衷,他仍意圖避免徵兵處理,家人對此也束手無策。桃園地院審理,楊男明知自己身為役男有徵兵義務,卻犯下案行,造成兵役徵集程序未完成,已對國家徵兵順暢及兵役管理產生危害,法官衡量楊男犯罪動機及楊父陳述楊男高中肄業且久久不出門等情況,判處他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以資警惕,可上訴。
老婆出門倒垃圾卻「消失17年」 新北男急報警…結果讓他心寒放生
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與印尼籍黃姓女子於2001年結婚,但婚後僅兩年,黃女便在一次下樓倒垃圾後消失失蹤,雖然警方成功找到她,然而對方反應冷淡,並不願意回家,吳男也不願再浪費時間在這段婚姻上,決定訴請離婚。根據判決書指出,吳男與黃女於2001年4月結婚,然而2003年6月黃女突然離家出走,當時吳男立即向中和警分局報案尋找,雖然成功找到她,但黃女態度冷淡。同年7月,黃女再次離家,藉口倒垃圾後便消失失蹤。吳男再次報案,直至2007年警方才再次尋獲她,但黃女仍不願返家,夫妻倆也因此分居17年。近期吳男也忍無可忍,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新北地院在審酌後,考慮到夫妻二人已分居17年,婚姻關係名存實亡,且吳男訴請離婚態度堅決,黃女也無意回家,顯見雙方均不願繼續維持這段婚姻。法官指出雙方分居長達17年,這時間依社會通念觀,顯然並不短暫,婚姻關係中之同居本質義務既未滿足,則兩造夫妻關係徒有虛名,在客觀上顯難期待任何人若處此一境況,仍能有維持婚姻之意願,且吳男訴請離婚,其態度堅決。法官認為黃女在於2007年經警尋獲後,明確表示不願返回兩造住處與原告同居,其後亦均斷絕與原告之聯絡,於本件審理中亦均未到庭、以書面陳述意見,亦可知黃女亦無意再與吳男經營婚姻,雙方均已喪失維持婚姻之意欲,足認兩人之間的婚姻關係破綻已深,難以期待其回復,最終裁定准許離婚。該判決仍可上訴。
Toyz遭判4年入獄服刑 鳳梨嘆「有前科就別奢望好好生活」
網紅劉偉健(Toyz)因先前販賣大麻菸彈遭判刑4年2月,而他也在16日前往台中地檢署報到,入獄服刑。曾經也坐過牢的網紅鳳梨於16日下午也感嘆,「當你身上卡過案件或有了前科,就儘量別奢望能好好生活」。據了解,網紅鳳梨(吳泓逸)在19歲時,加入詐騙集團。而詐騙集團成員在2011年2月20日,假扮警察和檢察官,打電話給曹姓阿嬤,謊稱有人冒用她的身分在醫院領取心臟疾病補助款,並聲稱檢方正在偵辦此事,阿嬤因未到庭,需依指示交付現金47萬元以供監管。當時曹姓阿嬤信以為真,雙方約定在2011年2月24日交付款項,鳳梨和其他詐騙集團成員前往取款,並負責把風,後來曹姓阿嬤察覺自己受騙,憤而報警。檢警也在收據上採集到3枚指紋,經比對確認是鳳梨的指紋,隨即將他逮捕。事後高雄地方法院依偽造公文書罪,判處鳳梨1年6個月有期徒刑。此外,鳳梨於2011年12月7日在嘉義某餐廳附近的巷弄內,以2萬4000元購買了20包K他命,其中2包他自行服用,剩下的18包準備轉售,然而隔日被警方抓獲,最終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判處鳳梨1年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過往的入獄經歷也讓鳳梨感慨萬千,在Toyz入獄的當天發文表示,這個社會上的受刑人、更生人越來越多,每天都會有不一樣的事情重複發生,這個世界從來不會因為少了一個誰而變更美好,社會的冷漠只會因越來越多躲在鍵盤下的動物而日劇漸增,「未來會發生的兩件事就是關你什麼事跟關我什麼事,社會風氣已經變成製造對立來賺取流量及博取眼球,當你身上卡過案件或有了前科,就儘量別奢望能好好生活」。鳳梨也呼籲大家,做什麼事以前都要先仔細想想、考慮清楚,否則一失足成千古恨,到頭來後悔莫及。貼文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鳳梨的粉絲都幫他加油打氣,「沒事啦,誰都會有過錯,至少現在是自己證明給自己看,什麼叫改過自新不就好了」、「浪子回頭最重要!管別人説什麼不重要,對得起自己經的起考驗最重要,加油!」、「做善事會有回報,我要向你學習」、「做好自己,何必在乎別人」。
SBL假球案 柯旻豪認簽賭否認打假球…隊友前女友認了這些事
前SBL球員柯旻豪等15人涉嫌打假球、簽賭,被檢方依違反〈運彩條例〉起訴,重創籃壇形象。柯旻豪今(28日)出庭僅認地下簽賭,否認打假球。柯旻豪出庭時身形明顯消瘦,甚至出現M形禿和「地中海」,但他僅認有下注賭博,否認打假球、請隊友打假球及分紅,也沒和吳季穎一起贏錢,至於「分紅」是在飯店打牌贏錢分給邱忠博、陳品銓、黃鉉閔等人。周暐宸雖坦承收下柯旻豪給的2次5000元,但否認簽賭、配合打假球,也未說明柯給錢的理由。辯護律師則稱,檢方查周暐宸金流時發現吳季穎前女友黃品瑄有轉帳6.1萬、5萬元,是打假球報酬,但事實是吳向周借貸,周再依吳指示匯款至不知名帳戶,之後發現匯入帳戶都是邱廷昱的帳戶,因此不涉及賭博,且2月14日當天沒比賽,要下注也不會提早這麼久。黃品瑄則坦承幫前男友吳季穎下注,其律師主張黃品瑄當時與吳交往而無償幫忙下注,本人沒有因此獲利,且前男友犯罪所得不能算在她身上,黃是一時不慎觸法,希望法官給予緩刑。此外,遭控組頭的前球隊助教邱繼緯,坦承有幫忙下注,但稱沒賺到任何錢。吳季穎同學游舜翔則因在中國大陸工作未到庭,其律師稱游單純協助下注,對吳打假球始終抱持懷疑態度,且認罪願接受任何懲罰,希望法官以緩刑宣告
同案凶嫌供詞為主要證據 監委籲再審30年前殺警案死刑犯
監察院20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發生在民國79年的殺警案中死刑犯王信福,經監委調查發現,王信福被判死刑主要證據是來自已遭槍決的同案被告陳榮傑反覆不一自白供詞,加上警方扣案兇槍為右輪手槍,但後來送鑑定有無王信福指紋時竟變為左輪手槍;監委王美玉、高涌誠表示,國家機器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必須遵守嚴格的正當法律程序及要有嚴格的證據,尤其死刑是重典極刑,不能只採用缺乏真實性擔保的孤證,顯過於草率,籲請法務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3日通過監委王美玉、高涌誠針對死刑犯王信福所提調查報告,籲請法務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及再審。監委調查報告指出,王信福在79年8月10日凌晨,與陳榮傑等人至嘉義船長卡啦OK店唱歌喝酒後,發生2位警員被槍殺事件。本案陳榮傑被判死刑並於81年槍決,王信福逃亡,在95年返台被逮捕,100年判決死刑定讞,惟王信福被判死刑主要證據是來自共同被告陳榮傑的反覆不一自白供詞,缺乏真實性擔保,不具有證據能力。監委王美玉、高涌誠認為,確定判決依據未經王信福當庭與已死亡的證人、也就是同案被告陳榮傑對質,歷審法院認定之犯罪事實是依陳榮傑兩次警詢時所供稱,司法院93年釋字第582號解釋提及「對質詰問權是被告受憲法保障的刑事防禦權之一」,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2號判決主文第一項後段提及「未經被告當庭對質、詰問之未到庭證人於檢察事務官、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不得為法院論斷被告有罪之唯一或主要證據」,王信福於審理時對陳榮傑無法行使對質詰問權,陳榮傑之證述應不具有證據能力,亦不能作為本案有罪論斷之依據。 監委指出,本案判王信福有罪的關鍵證據是陳榮傑前兩次的警詢筆錄證稱「王信福扶著我的手肘大聲說『結掉那二人』」,但在場所有其他人的證詞都無法證明「王信福命令陳榮傑」,也都沒有看到「扶手肘」的動作,而陳榮傑自從第三次警詢及偵訊開始就改稱他只有開一槍殺死一人,另一人是王信福殺死的。鑒於陳榮傑的說法極不穩定,可信度極低,而且他作為共同被告,其利益與王信福的利益本有衝突。監委王美玉、高涌誠指出,79年10月嘉義警方扣案兇槍為右輪手槍,嘉義地院96年5月送刑事警察局鑑定有無王信福之指紋竟變為左輪手槍:陳榮傑既供稱槍是王信福交給他的,犯案槍枝上可能留存王信福的指紋,惟79年起出兇槍時未送鑑指紋,錯失查證良機。又十餘年後兇槍誤鑑,自無法比對。
控制狂丈夫婚後「瘋狂AA制」 妻提離婚還被逼過夜:不然不簽協議書
彰化人妻小晴(化名)日前控訴老公阿興(化名)結婚後還是狂要求AA制,甚至連朋友在場也還是照樣討錢。除此之外,阿興還控制慾極強,時常介入她與友人的聚會,稍有不滿就威脅或騷擾她的家人,讓人妻受不了想離婚,沒想到對方竟還開條件要求陪過夜或陪喝酒,所幸女方最後還是向法院提告,成功獲判離婚。小晴在判決書中指出,婚後夫妻兩屢屢因為金錢及價值觀不同起爭執,例如丈夫要求各項開支都要AA制,還經常在付款之後就馬上討錢,完全不顧在場友人感受;此外,丈夫婚後控制及主導慾極強,除了強行介入友人聚會,還會在她與朋友外出時,瘋狂發送訊息、打電話要求報告行蹤或立即返家,有一次她和朋友出遊比較晚回家,丈夫就打電話騷擾她的父母,威脅要撞門,多次嘗試溝通後,丈夫都很不耐煩,甚至還反過來責怪她小題大作。後來她實在受不了這樣的生活方式,決定分居,並於今年2月1日正式表明想要離婚。然而,阿興在聽聞小晴提出離婚之後,除了要求返還結婚金飾及空氣清淨機費用外,還要求小晴陪伴前往KTV唱歌並同住一晚及陪酒,還威脅若被拒絕就不會同意簽名。小晴指控,丈夫對離婚的事態度反覆,一下子嗆她快點提告離婚,一下子又反悔,她沒有辦法才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沒想到阿興經過法院合法通知後並未到庭,僅在答辯時表示,自己沒有任何證據要聲請調查,對於卷內資料也無意見,只希望法官駁回小晴的訴訟。彰化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小晴與阿興自今年1月底分居至今,阿興自己也曾多次表示無意繼續維持婚姻,更沒有表現出有意挽回婚姻的具體行動或意願,可見雙方的婚姻已經出現重大破綻,最終裁定准許小晴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名車詐保得手4千萬 主嫌棄保遭通緝中
高雄一名開設中古車行的王姓男子,跟許姓同夥等人以低價買進二手進口車後,接連製造假車禍來詐取保費,總共向11家保險公司詐得約4000多萬元,東窗事發後,被逮捕送辦並遭檢方聲押,而被詐保的保險公司向王姓男子跟同夥求償2000多萬勝訴,但王男棄保被法院通緝,至今仍不知去向。專案小組查出,王姓男子及許姓男子等人以低價收購曾發生重大事故的進口或名貴車輛,再以其經營的車行名義,偽造汽車買賣契約書,故意製造該車輛以高價出售給人頭車主假象,導致產險公司高估該車價值,而承保高額汽車車體險及竊盜損失險,待保險契約成立後,王嫌安排集團內專職撞車手,深夜駕車高速撞擊路邊車輛,致車輛全毀,事後再找人頭頂替。保險公司發現同一輛車多次申請理賠,報請刑事局偵辦,才原來是假車禍真詐保。該詐保集團犯案2年來,估詐保金額逾4000萬,檢警偵辦後,陸續查出集團共有30多人涉案,全案偵結,王男、許男及其下詐保集團成員被依組織犯罪條例、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王移審法院後獲60萬元交保。高雄地院審理期間,王男多次未到庭,因棄保被法院發布通緝,尚未審結;其餘成員陸續被法院依組織犯罪條例、詐欺取財等罪判刑,其中,許姓同夥被詐欺罪一審判1年2月,案件上訴中。而被詐保的保險公司也分別提出民事求償,目前已有3家保險公司打贏官司,獲賠總額約2000萬餘元,其餘案件仍審理中。
尪整天喝酒不工作…越南女遠嫁來台「認命下海養他」 隱忍16年怒休夫
越南籍的小美遠嫁來台,怎料到丈夫阿明竟不去工作賺錢,整天喝酒,為了撫養2個女兒,只好委身特種行業;如今孩子已長大,加上已分居16年,因此提出離婚訴求。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美主張,與阿明於2001年3月結婚,婚後育有2女,自越南嫁來台灣後,還未習慣語言及生活習慣,便被阿明要求應操持全部家務,分擔婆婆家事,但阿明不積極工作就算了,還常常買酒自娛,不負擔孩子的教養費、家人的生活費。小美痛訴,阿明婚後持續怠於工作,將支持家庭生活、子女成長必要之經濟營收責任推由她一人承擔,明知她身為外籍配偶,學歷不高,謀職條件有限,為維持生活足夠開銷,不得不委身特種行業,竟一方面伸手拿取她賺的辛苦錢,另一方面又鄙視她的工作,經常對她冷嘲熱諷。小美表示,除此之外,阿明還多次故意叫計程車把女兒載到她的工作地點,讓她難堪。她認為,雙方已分居長達16年,期間鮮有聯絡互動,感情淡薄形同陌路,加上阿明懶散不工作,因此提出離婚訴求。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長期分居,加上阿明也未到庭挽回雙方婚姻,足見兩造婚姻已不具互信、互愛、互諒之基礎,均難期待繼續維繫婚姻及家庭生活之和諧,因此判准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