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子真大!新北警騙檢察官 偽造未到案通知書只為績效
新北市警察局林姓、魏姓等4名員警前年執行警方「斬手專案」專辦詐騙集團的提款車手,因為績效管考壓力竟偽造未到案通知書,台灣高等法院考量4人執法上有瑕疵,加上犯後坦承犯行,依公務員假借職務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判刑1至2年刑期,但網開一面,給予緩刑3年。可上訴。據了解,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永和分局及三峽分局等4名員警,偽造未到案通知書後,再向檢方聲請拘票,讓檢察官誤認為通知書合法送達後涉嫌人仍不到案,因而核發拘票讓員警將涉嫌人拘提後,移送到檢方。這些員警也可達成拘提車手到案的績效。新北地方法院將林姓員警等人各判刑1年4月到2年不等刑期,高院認為他們犯罪動機是為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而追查詐欺集團及車手,保障人民權益,因一時失慮,都給予宣告緩刑3年,並命在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分別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