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
」 大S 遺產 子女 離婚 法院![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88/396288/sm-48d22151f8d6271dc8bca2b310cf30f6.jpg)
北市社宅單親家庭正取率僅9% 擬提高錄取率
台北市政府協助弱勢族群租屋,推社會住宅特殊身分評點機制,北市社會局13日公布單親家庭正取率僅9%,不過,有議員認為雖然錄取率有增加,但不到1成還是太低,建議市府設立一定比例名額保障弱勢,也有議員要求市府積極推動租屋媒合配套措施,讓抽不到社宅的民眾有更多選擇。單親家庭於子女還小時,因需養育子女常處於經濟弱勢,且申請社宅的單親家庭有9成為女性,女性單親者為照顧小孩於職場上無法全力投入,使社宅單親家庭評點正取率僅7.3%,市府於是在2022年修正評點機制,調高家戶內育有「未滿7歲」及「7歲到18歲」評點分數,提高單親家庭入住社宅機會。社會局舉例,以舊宗、和興水岸及廣慈博愛園區社宅住宅招租情形,去年申請戶數達2001戶,其中單親家庭有221戶,約占總申請數11.04%,再經育有未成年子女加分後,單親家庭正取率提升至9.04%,較未調整前提升2.01%。社會局表示,除透過調整特殊身分戶評點機制,提升單親家庭正取率外,去年還導入非營利組織承租社宅服務模式,提供弱勢民眾中繼居住場所,青年社宅及廣慈社宅今年也將拓展2處服務據點,釋出24戶中繼自立宅,協助特殊境遇家庭、受家庭暴力者居住。國民黨議員秦慧珠認為,雖然整體上升2%,但正取率9%還是太少,市府可於社宅設定一定比例名額,保障中低收入戶、單親家庭等弱勢族群入住。民進黨議員張文潔說,居住需求不會消失,社會局現僅有對低收、中低收入戶等弱勢租屋補助,建議社會局也將弱勢單親家庭納入其他補助範圍;同黨議員洪婉臻說,社宅興建速度過慢,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像是協助租屋媒合等相關配套都應該積極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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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念大S!如果想無憾告別 可以「預立遺囑」改變五項事情
年後全台灣討論度最高的新聞,應該就是大S突然離世的消息,一方面是因為她是名人,二方面是因為她還年輕,離一般人正常離世的年紀還有一大段距離,因此引起相當大的討論。這件事情已有很多的報導在討論大S遺產歸屬的問題,至於她是否有留下遺囑,似乎有不同說法,但有以下幾點是可以確認的:一、她的法定繼承人就是三個人,分別是她現任配偶具俊曄以及二個子女。二、依台灣現行法令,配偶跟子女共同繼承時,繼承權利是平均的,所以每個人都是1/3,即便兩個子女年齡還小,仍然有相同的權利。三、夫妻離婚後,獲得監護權的一方於子女未成年前就過世,那麼監護權原則上就會回歸到另外一方生存的配偶身上,也就是汪小菲會取得二個小孩的監護權,畢竟他是小孩的生父。四、因為汪小菲是二個未成年子女的父親,所以是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因此在二個未成年子女成年之前,他們所繼承大S的財產,在他們成年以前,都會由汪小菲代為管理。以上四點都是依據法律上的規定,所以沒什麼太大爭議,但這並不表示就無法改變,也不一定都是符合大S的心願,如果大S在生前對這些都沒有特別的想法,那一切就按照法律的規定走即可,但如果大S的意願不是如此,那在法律上只有一種方法可以改變,那就是預立遺囑。如果大S有預立遺囑,可以改變的事情包括以下幾種:改變每位繼承人原來可以分到遺產的比例如果大S希望把財產都留給自己的二個小孩,那麼就可以在遺囑裡面透過指定應繼分或指定分割的方式,讓二個小孩盡可能得多分到遺產,至於老公可以只給特留分即可,也就是遺產的1/6,甚至完全沒有給現任配偶也可以,只要對方不爭取特留分,法律上是沒問題的。可以把遺產留給繼承人以外的人自己的遺產不一定都要全部留給繼承人,也可以留給想要照顧的人或想回報的人,例如大S如果想將一部分的遺產留給S媽,就可以在遺囑裡面用愛的遺贈方式,寫清楚遺贈的金額標的,就可以完成心願。可以將兩名未成年的子女分到的遺產做信託管理如果大S不放心將自己留給二個小孩的財產由汪小菲管理,就可以利用遺囑成立信託,載明信託財產管理方式,並指定受託人,例如指定小S擔任受託人,在兩個小孩未成年前,由小S先代為管理這些財產,等到將來小孩成年之後,再將管理權還給他們。可以指定遺產分割人如果大S在預立遺囑時,還不確定要如何分割遺產,或是最終遺產有哪些還不確定,那麼就可以在遺囑中指定由別人來代為分割遺產,例如指定小S來代大S分割遺產,而小S就可以把比較好處理的遺產,例如現金或有價證券都分割留給小孩,都是不錯的方式。指定遺囑執行人如果大S有預立遺囑,那麼她就可以指定自己信任的人來擔任遺囑執行人,而且執行人可以指定一位或多位都可以,也可以指定先後順位的執行人,以確保遺囑被順利執行。以上幾點,都是大S有預立遺囑跟沒有預立遺囑的差別,可以讓大家參考。最後要說的是,每個人的生命都會有落幕的一天,死亡本來就是生命的一部分,並不足為奇,大S的生命雖然短暫,但就像她以前演過的劇名流星花園一樣,雖然短暫,卻是美麗精彩,唯一比較遺憾的是,如果她生前並沒有預立遺囑的話,那最後事情的演變會不會一切順利平和,都在未定之天。人生的離別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不告而別,另一種是無憾告別,自己要用哪一種方式告別這個世界,就看自己的選擇,沒有對錯,只是如果心中有愛,也希望讓自己在走後能照顧好自己所愛的人,那麼預立遺囑,就是一種責任和義務。希望世上每個人都能夠在生命中活在當下,離開時也要無憾告別。台灣遺囑協會114年2月份「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課程,免費教導民眾正確預立遺囑,以及3月份「遺產及贈與稅節稅規劃」講座,歡迎踴躍報名,出席者並贈送遺囑精美套組一份。報名請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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驟然畫下完結篇的童話故事! 具俊曄能將遺產繼承的權利讓與徐媽媽嗎?
大S(徐熙媛)於2025年2月3日在日本旅遊因罹流感併發肺炎,逝世香消玉殞,除了讓人留下無限感慨,生命竟如此短暫與脆弱,也對於大S和具俊曄兩人相隔20年重逢,這宛如「童話般的愛情」,從2022年結婚至今,僅不到3年,竟驟然畫下完結篇,感到不勝唏噓。大S丈夫具俊曄近日發出聲明,表示關於大S的遺產,將會把所有權利,都讓給徐媽媽。但遺產繼承的權利,真的能讓與特定人嗎?首先,就大S身後財產如何分配的問題,大S與具俊曄婚後若未訂定夫妻財產制,依我國民法的規定,將適用法定財產制。在法定財產制適用之下,夫妻一方死亡會造成法定財產制消滅,此時具俊曄即可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範圍,僅限於「夫妻在婚後有償取得之財產」,且僅有在扣除婚姻期間所生債務後,剩餘財產較少一方,方可向剩餘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雙方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而具俊曄與大S自2022年結婚至今,不到3年,婚後財產的累積,恐怕有限,所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應該也不是大S丈夫具俊曄主要想要讓與給徐媽媽的權利,更何況,民法規定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接著,在大S未訂定遺囑的情況下,依照我國民法的規定,大S的大部分遺產,將由具俊曄與大S二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繼承比例均為三分之一,故大S累積高達數億元的婚前財產,將由具俊曄與大S二位未成年子女所繼承,而這筆鉅額遺產,似乎才是大S丈夫具俊曄想要讓與給徐媽媽的權利。然而,我國的民法規定,除非繼承人拋棄其繼承權,否則,從被繼承人死亡,繼承開始時,繼承人就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因此,自大S逝世後,具俊曄若未辦理拋棄繼承,即取得大S遺產,之後具俊曄將繼承而來的大S遺產,再贈與給徐媽媽,恐怕得繳一筆不低的贈與稅。那如果具俊曄辦理拋棄繼承,徐媽媽是否就可以成為繼承人,取得大S遺產呢?答案也是不行,在我國民法規定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也就是具俊曄放棄繼承時,將由大S的二位未成年子女全部繼承遺產,拋棄繼承將無法達到讓與遺產繼承權利給徐媽媽的目的。常言道,人生無常,永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會先到,預立遺囑,提前安排身後事的重要性即可見一斑,遺囑,不僅可將遺產留給真正想要照顧的人,同時也可避免繼承人相互爭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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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猝逝/具俊曄喊「不讓惡人接觸孩子」 律師揭現實面:恐事與願違
女星大S(徐熙媛)在日本旅遊時染上流感併發肺炎,不幸病逝,享年48歲。丈夫具俊曄昨(6)日首度發聲表示,「遺產權利將全留給S媽」,對此,律師李怡貞坦言,若真要拋棄繼承,還是要向法院以書面為之。具俊曄昨晚發出聲明,提到自己這幾天正在經歷無法用言語形容的悲傷和痛苦中,關於大S遺產部分「所有的遺產,熙媛在生前為了保護她最愛的家族,用心血換來的,所以我會把我所有的權利都讓給熙媛的媽媽。關於孩子們,我不要讓任何惡人接觸孩子們,都透過律師用法律措施讓他們安全的成長到成人。」不過,具俊曄已將惡人接觸孩子這部分刪除,並在限時動態重新發出實際想表達的語意,「關於孩子們應得的財產,希望在律師的監督下,都能妥善把孩子的權利維護好。」具俊曄(左)痛失摯愛,承諾將遺產留給大S媽媽。(圖/具俊曄IG)律師李怡貞對此發表看法,直呼具俊曄的文章很帥,但根據民法規定,要實際拋棄繼承,必須在3個月內向法院提出拋棄繼承聲請書,並備妥拋棄人戶籍謄本、拋棄繼承聲請書等相關文件,且提交了就無法反悔。李怡貞分析,若具俊曄的文章裡惡人指的是汪小菲,礙於汪小菲是生父,很可能會事與願違,只能用一些暫時處分的手段拖一點時間。若指的是張蘭,李怡貞表示祖父母確實沒有單獨主張會面交往的權利,只能共同參與,也就是汪小菲探視時一併參與。按照現今法律,大S過世後汪小菲可取得單獨監護權,可主張把孩子帶在身邊,李怡貞點出實際問題,「反而變成娘家親友未來如何探視?未來與大S娘家的爭議勢必再起,勢必用一些訴訟手段來拖延時間。」李怡貞建議最好的方法就是,汪小菲願意讓孩子維持現狀的穩定生活,也願意持續支付扶養費,孩子未來繼承到的相關遺產與他一概無關,願配合協助全數信託直至孩子成年為止。此外,有網友在具俊曄的貼文下留言,分析他放棄繼承的後果,遺產恐會落入孩子生父手中,「你的心意很好,但是台灣民法繼承不是你拋棄繼承或你指定你那份繼承給S媽就能達成,不是的。相反地,假如你放棄繼承,在台灣繼承順位上全部變成她兩個小孩的,現在最大問題是小孩未成年,母親死亡後,孩子的監護權及法定代理人會自動變成生父,如果你拋棄你繼承的權益,這些遺產以台灣民法繼承順位上會全部都會落入生父手中了(未成年子女繼承遺產由法定代理人代管),這樣反而保護不了兩名孩子與熙媛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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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猝逝/外傳留下10億遺產 地政士推算大S遺產稅:真的很高
知名女星徐熙媛(大S)近日於日本旅遊期間因流感併發肺炎驟逝,享年48歲。消息震驚娛樂圈與廣大粉絲,同時也引發社會關注她的遺產分配與相關的遺產稅問題。外傳大S生前擁有約10億元的資產,其中台北市的房產價值約6億元,而這筆遺產究竟需繳納多少遺產稅,也有地政士出面計算。禾宜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李宜玲表示,遺產稅的計算方式並非單純以市價評估,而是依照「公告現值」來核算,該數值通常低於市場價格,約為市價的一半,因此若以台北市房產為例,大S的房產遺產價值可能約為3億元,而非外傳的6億元。李宜玲說明,根據現行遺產稅法規定,遺產總額需扣除多項免稅額與扣除額後,才會進行課稅。以大S的情況來看,其個人免稅額為1333萬元,配偶扣除額553萬元,此外,她的兩名未成年子女也可依年齡分別扣除448萬元與560萬元。此外,母親黃春梅符合受撫養條件,可再扣除138萬元,而喪葬費亦享有138萬元扣除額,經計算合計可扣除約3170萬元。因此若大S的房產遺產金額為3億元,扣除上述3170萬元後,剩餘2億6830萬元須繳納遺產稅。根據稅率規定,超過1億1242萬元的遺產部分適用20%稅率,計算下來,總遺產稅金額約為4523萬元。若大S的遺產總額再加上其他現金、股票等資產達4億元,則應稅額將進一步上升至3億6830萬元,最終遺產稅可能高達6523萬元。面對如此高額的遺產稅,李宜玲也建議,若繼承人手頭現金不足,可能需透過變賣資產或申請實物抵繳來支付稅款。然而實物抵繳僅能按照「公告現值」計算,對以不動產為主的遺產來說,並非最划算的選擇,因此如何「預留稅源」成為遺產規劃的重要課題,其中透過壽險規劃來支付遺產稅,是較為理想的做法。李宜玲指出,實務上,已有許多高資產人士提前規劃,例如一名企業家擁有8億遺產,生前便購買足額壽險,確保繼承人能順利繳納1億多元的遺產稅,避免財務壓力。大S的遺產處理方式及最終稅額尚待相關單位進一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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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留嬰在家2小時 無照保母疏失害命
張姓女子無保母證照,2024年6月起收取每月2萬餘元的托育費,協助照顧陳女的5月大男嬰,但她卻在去年9月20日餵完男嬰吃奶後就把他獨留家中出門,直到2小時後才回家,發現嬰兒早已因溢奶窒息死亡。檢方還發現新北市社會局去年5月底前往張家訪視時,也曾見她將嬰兒與未成年子女獨留家中,依過失致死起訴張女。據了解,去年4月男嬰出生後,張姓女子就與陳女同住幫忙顧小孩。新北市社會局表示,兩人在5月23日一同外出,恰好社工因其他案件到張姓保母家中訪視,發現兩人竟把嬰兒交給一名少女獨自照顧,立刻要求兩人返家,當時陳女稱因有事外出才請少女下課後照顧男嬰,社工則告誡兩人勿將男嬰交由未成年少女獨自照顧。經社工向兩人告誡後,陳女在6月改以每月2萬餘元的托育費請張姓保母協助帶小孩。檢方調查,張姓保母雖然沒有保母人員合格證書但仍具有相當育兒經驗,陳女托嬰時也曾向她要求在餵奶後要留在嬰兒身邊查看是否有溢奶、嗆奶的情況,張姓保母卻仍在9月20日上午7時許餵完嬰兒吃奶後,就將嬰兒獨留家中外出,直到約2小時後她返家,才發現嬰兒早已全身癱軟,還有奶水從嘴角邊溢出,經緊急送醫治療仍宣告不治亡。偵查時張姓保母坦承她因疏於照顧導致嬰兒死亡,也坦承她應該在餵奶後留下觀察嬰兒是否有溢奶或嗆奶的情況,檢方相驗遺體後確認嬰兒是因溢奶、嗆奶造成吸入性肺炎死亡,依過失致死起訴張姓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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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大S巨星殞落!孩子監護權該歸汪小菲還是具俊曄 遺產分配得這樣做
大S驟逝,願逝者安息,除了讓逝者家人有時間好好處理後事外,應該要對此事件瞭解跟你我相關法律問題。以下討論以大S 並未做預先規劃以及暫假設適用台灣民法規定,可能需要探討未成年子女的親權、留下新聞媒體報導上億資產分配,遺產稅繳納以及與前夫的訴訟爭議。親權及監護權依新聞媒體批露,當時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雙方約定共同行使親權,由大S擔任兩名子女的主要照顧者,所以汪小菲在法律上本來就是子女的親權人,縱使大S再婚後仍是。若當初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雙方約定由大S單獨行使親權,此時大S過世有關兩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則依照民法第1089條第1項規定,如遇父或母一方不能行使親權時,由他方行使時,所謂不能行使親權,包含法律上不能(受監護之宣告、受停止親權之宣告等)以及與事實上不能(如死亡)。又參照最高法院 69 年度台上字第 3676 號 民事判決,夫妻之一方,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不因離婚而喪失。因離婚而約定子女由一方監護,僅他方之監護權一時停止而已。倘任監護之一方死亡,對於未成年子女保護教養之權利義務,當然由他方任之。所以大S與前夫汪小菲所生的兩名未成年子女,適用我國民法時當原本單獨擁有兩名未成年子女親權的大S時,汪小菲則會當然成為孩子的親權人,不需要透過任何訴訟程序,直接去戶政事務所就可辦理登記即可。假設從報章媒體得知汪小菲長時間居住在北京,或許生父會想把兩名未成年子女帶至中國,若大S家人想要以讓兩名未成年子女繼續留在台灣生活,進而爭取兩名小孩監護權時,則依照民法第1094條第1項規定:「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此時大S家人需要以上開規定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訴訟,且要明白指稱汪小菲有明確不適合擔任親權人的情形,這樣才有機會用改定監護之方法爭取到小孩的監護權,讓兩名未成年子女繼續留在台灣。遺產分配首先關於繼承人,誰擁有對大S遺留財產的繼承權。除了現任配偶具俊曄外,包括直系血親卑親屬則為兩名未成年子女。再來遺留多少資產是屬於遺產,這裡要先注意,假設三年前大S與具先生在台灣登記結婚時並未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制的話,依照民法1005條規定: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此時大S過世,依照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具先生可以先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取得2個人婚後「大S增加的財產與具先生增加的財產差額的一半」,拿完後剩下的遺產,才會進入遺產分配程序。此時遺產分配,依照民法第1144條規定,由具先生及大S的2名子女共同繼承。另外實務上常有客戶離婚後擔心自己過世後遺留鉅額資產給未成年子女,因擔心留給未成年子女的資產被前配偶拿走任意揮霍,而向律師求助應如何辦理。理論上以依照民法第1087條、1088條規定,留給小孩的資產是特有財產前配偶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雖有使用、收益之權,但非為兩名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之。但這都是理論上,事實上要如何做預防,在這裡就不偏題,待後續再跟讀者分享。遺產稅繳納依照遺產及贈與稅第6條規定,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為:1.有遺囑執行人,以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2.沒有遺囑執行人,以繼承人及受遺贈人為納稅義務人。沒有繼承人,只有受遺贈人時,以依法選定的遺產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3.沒有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以依法選定的遺產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假設大S生前有立遺囑,在遺囑中有指定遺囑執行人,則遺產稅在大S死後即由遺囑執行人繳。假設大S生前沒有立遺囑,大S過世後龐大遺產稅則由繼承人共同負擔繳納。律師遇過很多當事人因為突然過世,遺留未成年子女,而小孩根本無力繳納龐大遺產稅,會產生無法將遺產過戶以及無法至金融機構領取存款的爭議問題,所以事先找律師做好資產規劃是相當重要的。訴訟官司最後關於大S和汪小菲間的訴訟問題,若是關於民事訴訟部分,若大S未委任律師,則原則上會先行停止訴訟,待大S的繼承人承受訴訟,始繼續進行民事訴訟,大S跟汪小菲間的民事訴訟當事人會變成具先生及2名子女及汪小菲。從新聞報導可知,大S與汪小菲間尚有大S提告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刑事案件,該案已經由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起訴、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原則上刑事案件不會因告訴人大S過世而終結訴訟程序,刑事案件原則上是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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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賭成性、出軌還失聯!黑道上門討債也無作為 法院判3子女免除扶養義務
台東一名男子嗜賭成性,婚後不僅未盡養育責任,甚至搶奪3名子女的紅包,揮霍於賭場;由於欠債累累,黑道曾上門擄人討債,導致一家人長年生活在恐懼與不安之中。3名子女因而向台東地方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獲法院裁准。根據裁定書內容,該名男子終日遊手好閒、不事生產,長期流連賭場,導致家徒四壁,甚至為了賭博,不惜向親友舉債、奪走子女紅包錢。子女們回憶,過去經常遭遇討債者恐嚇、毆打,甚至試圖擄走年幼的他們;此外,男子發生婚外情後,長期居住在外,後又因涉刑事案件逃往中國,數年間音訊全無,最終法院判決離婚。目前3名子女各自面臨經濟困境,長女需養育2名未成年子女,並照顧無法正常工作的丈夫;次子從事攝影工作收入不穩定;么子因父親長期失聯,無法辦理就學貸款,被迫輟學,現獨自照顧罹患口腔癌的母親。法院審酌後認為,該男子多年未盡扶養責任,甚至對家人帶來嚴重負面影響,若仍強迫子女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因此裁定3名子女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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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猝逝/子女恐被汪小菲帶走?律師認了「法律沒問題」 S家僅1方法可挽回
女星大S(徐熙媛)在春節期間與家人赴日旅遊,卻因流感併發肺炎離世,享年48歲。消息曝光後,大S過去和前夫汪小菲之間的官司,以及後續子女撫養等問題引發外界高度關注。知名律師呂秋遠透露,根據《民法》規定,大S過世後,如果汪小菲想要把2個未成年子女帶走,在法律上完全沒有問題。呂秋遠昨天(3日)在臉書分析,《民法》規定,離婚以後,即便原本約定由一方行使監護權,如果行使的一方過世,孩子的監護權就會移轉到生存那一方,「以大S的情況來說,就是如此。她過世以後,兩個孩子的監護權就依法會到汪小菲這裡。而且,就算寫遺囑也沒用,因為民法規定就是如此,只有後死的父或母,才能寫遺囑指定監護人。」呂秋遠說明,如果汪小菲想要把2個未成年子女帶走,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即便大S已經再婚,因為現任丈夫具俊曄沒有收養這2個孩子,在法律上只是姻親關係,因此未來的親權還是由生父汪小菲行使,「如果汪小菲想要把孩子帶走,未來大S的家人,還是可以想辦法在法院裡以『變動最小原則』與『未成年子女意願』的方式,聲請改訂監護權,由家人來擔任監護人。」呂秋遠直言,就算大S家人向法院聲請改訂監護權,除非汪小菲願意妥協,否則訴訟相當不容易,「其實很多離婚後的爸媽問過類似的問題,我只能說,好好活著。除非立法院願意修法,否則這部分的規定就是如此。未來到了法院,也只能以改訂親權的方式,由家人努力爭取孩子留在身邊了。」遺產分配部分,呂秋遠表示,目前大S的遺產是由配偶具俊曄、2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每人各3分之1,然而汪小菲若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來的遺產分配,恐怕也會有很多爭議,畢竟他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取得對方的遺產,「在過去的經驗裡,生父是好人,就會把財產信託,等孩子成年後使用。生父如果有非分之想,未來就會有大小不一的訴訟在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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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猝逝/上億遺產將由3人平分 律師曝:汪小菲「做這事」可掌握2/3
女星大S(徐熙媛)在春節期間與家人赴日旅遊,卻因流感併發肺炎離世,享年48歲,消息震驚社會,也由於大S擁有數億身價,並擁有2段婚姻,其房產、投資等遺產分配問題也成為民眾關注的焦點之一。對此,律師蘇家宏就說到,如果大S沒有立遺囑,將由配偶具俊曄與2個小孩平均繼承,也就是說,每一個人會繼承1/3的遺產。蘇家宏昨(3)日晚間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由於大S的小孩未成年,配偶具俊曄對小孩來說是繼父(姻親關係),未來要面對到的繼承問題比想像中複雜。在法律上,如果大S沒有立遺囑,將由配偶具俊曄與2個小孩平均繼承,也就是每一個人繼承1/3大S的遺產。蘇家宏說,孩子未成年雖然不影響取得遺產的權利,但相關權利的行使與主張,將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主導,誰擔任大S小孩的監護人,將影響遺產的分配狀況。蘇家宏提到,原本大S是2個小孩的監護人,在大S過世後,原則上就由生父汪小菲擔任監護人,不需要透過法院的訴訟。如果大S的媽媽或其他家人想擔任大S孩子的監護人,蘇家宏解釋,除非汪小菲有「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濫用權利,由關係人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法院裁判改定監護權才有可能改變。而就整體遺產繼承分配的結構來看,蘇家宏指出,由於大S跟配偶是在2年多前「再婚」,2/3遺產將由大S與汪小菲所生的2位子女繼承。因此關於遺產如何分割的問題,法律上將由汪小菲代表小孩跟具俊曄協商,分割遺產後,大部分遺產也將由汪小菲「為子女利益」管理使用的機會較高。有些人會開始擔心,如果離婚後自己突然過世,不想把自己的遺產交給前夫(或前妻),而想讓未成年兒女繼續依照自己的安排生活,該怎麼辦?蘇家宏提醒,立好一份遺囑並且指定遺囑執行人,將能有強制力的管理、分配遺產,「遺囑內容可以設計成遺囑信託,將財產妥善管理,或是禁止遺產分割10年,大致在孩子成年後,孩子才取得遺產,確保遺產運用在未成年子女身上」。另外,律師呂秋遠也撰文說到,「大S這件事可能會有些法律上的問題得要處理,而且不容易解決,也就是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台灣的民法規定,離婚以後,即便原本約定由一方行使監護權,若行使的一方過世,孩子的監護權就會移轉到生存那一方,「以大S的情況來說,她過世以後,2個孩子的監護權就依法會到汪小菲這裡。而且,就算寫遺囑也沒用,因為民法規定就是如此,只有後死的父或母,才能寫遺囑指定監護人」。呂秋遠表示,如果汪小菲想要把2個未成年子女帶走,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即便大S已經再婚,因為具俊曄沒有收養這兩個孩子,法律上只是姻親關係,未來的親權還是由汪小菲行使;而就遺產分配來說,目前雖然說是由配偶具俊曄、2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各1/3,但是汪小菲如果是2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來的遺產分配,恐怕也會有很多爭議,「畢竟他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取得對方的遺產」。呂秋遠指出,如果汪小菲想要把孩子帶走,未來大S的家人,還是可以想辦法在法院裡以「變動最小原則」與「未成年子女意願」的方式,聲請改訂監護權,由家人來擔任監護人。「但除非汪小菲願意妥協,否則這個訴訟相當不容易。遺產部分,也只能希望汪小菲願意信託,但無論如何,都有很多的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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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猝逝/大S亡故上億遺產怎分配?律師驚曝:2/3恐被「前夫汪小菲掌握」
女星大S(徐熙媛)驚爆驟逝!她於春節期間前往日本家族旅遊,怎料卻因「染上流感」併發肺炎,在當地搶救無效身亡,享年48歲,噩耗一出讓各界震驚不已,據悉大S身後至少還留有總價約6.5億元、坐落在北市信義區的2豪宅。對此,律師林智群也透露,大S「2/3遺產」恐將落入前夫汪小菲的口袋。大S和前夫汪小菲於2021年離婚後徹底撕破臉,2人不僅為了贍養費問題多次開槓,還互控對方家暴、出軌,甚至傳出因家人的「照顧扶養」問題頻頻鬧上檯面,不過依民法規定,大S亡故後,「家人」的監護權便會轉由父親汪小菲代為行使,意味著除了現任老公具俊曄的那份之外,其餘多數遺產都會輾轉流入汪小菲手中。律師林智群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由於具俊曄尚未將「家人」收養為繼子女,因此汪小菲在大S逝世後將保有親權,雖然祖母可以主張「變動最小原則」及「未成年子女意願」爭取變更親權,但祖母順位仍比不過父親,除非父親汪小菲同意退讓監護權。至於大S的上億遺產該如何分配?林智群透露,除非大S生前已立下遺囑,否則依法規定,遺產將由配偶、子女共同繼承,等同具俊曄及2遺孤可各分配到1/3,不過由於親權為父親汪小菲所有,因此大S遺產的2/3可能被汪小菲「透過親權掌握」。林智群也提及,具俊曄可以考慮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主張先取得大S一半的財產(其實是婚後財產差額1/2),如此一來剩下的1/2財產才會成為「遺產」,並由3人均分,只是礙於具俊曄與大S結婚僅短短3年,因此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金額恐占比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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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好賭欠一屁股債!年幼子女遭黑道毆打「險被擄走」 長大反擊了
男子阿強(化名)被3名子女指控,自從民國69年婚後,就成日在外遊手好閒、不事生產,還沉迷賭博,即便賭到家徒四壁,仍然到處舉債,甚至不惜與親友鬧翻,還搶走孩子們的紅包錢拿去賭博,害的一家人經常被債主恐嚇、毆打,一度險些被擄走,因此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案經審理,法院判准3人請求。根據判決書,3名子女主張,阿強為聲請人甲、乙、丙之父,於民國69年與母親結婚後,成日在外遊手好閒、不事生產,更沉迷於賭博,即便已經賭到家徒四壁,相對人仍四處舉債,甚至不惜與親友鬧翻關係、返家搶走聲請人手中的紅包錢,也依舊堅持流連於各賭場間。在甲、丙自小之記憶中,阿強為了躲債四處躲藏,家門口總是有許多上門討債的黑社會,對母子恐嚇、毆打,甚至試圖擄走年幼聲請人等暴力行為,讓一家人惶惶終日,不得安寧。相對人因終日在外借錢揮霍,已然無法期待其對家庭有任何貢獻,更遑論扶養子女,故由母親一人扛起聲請人從小到大之生活費、學費,更面對著生父不時回家討錢、黑社會和債權人無止盡地討債及砸店。另相對人更於80年間發生婚外情,平日直接居住在外遇對象家中。再於95年間因涉入多起刑事案件,便以工作為名前往中國,數年間行蹤不明、音訊全無,母親亦於該時訴請離婚獲准。現聲請人甲需養育2名未成年子女,且另需照顧其無法正常工作之丈夫,家庭重擔實則落在她一人身上,生活甚為窘迫;聲請人丙從事攝影工作,係以論件計酬,無固定底薪,且因自小家境所累,目前仍背負就學貸款,銀行戶頭長期沒有超過2萬元之存款;乙則因自小相對人便離家失聯,欠缺相對人簽名而無法辦理就學貸款,以致早早輟學,外出工作養家,如今為照顧罹患口腔癌的母親,與其同住並接手其鹽酥雞生意,目前仍背負銀行紓困貸款、每月店面租金及扶養費用,生活舉步維艱。阿強經法院合法通知未到庭,亦未提出任何書狀表示意見。台東地院審酌,聲請人於出生後均係由母親照顧,且相對人未負擔聲請人之生活費及其他費用,於離婚後亦對聲請人不聞不問,堪認相對人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期間長達近20年,情節實屬重大,如強令聲請人負擔與其長期感情疏離之相對人之扶養義務,顯失公平,是聲請人請求免除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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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3歲兒今年上學 期許慢慢找回自己的時間
林志玲當媽之後依然不停止挑戰自己,去年她獻出處女秀為北海道日本火腿鬥士隊開球,也因代言廣告大跳女團豔舞,彷彿一再強調自己不但沒息影,而且不斷精進;今年大年初一,她睽違6年再度公開獻唱〈跟著感覺走〉,希望帶給大家歡樂正向好心情,也像在預告自己沒有放棄熱愛的演藝事業。新年計畫,她透露「兒子將上幼稚園,生活上慢慢找回一點自己的時間和步調」,希望在幕前及幕後,都能有更多機會陪伴大家!林志玲透露兒子即將上學。(圖/林志玲工作室提供)林志玲近年生活重心多以家庭為主,但仍盡可能有機會就陪伴大家。前年底她參與金馬獎頒獎,去年中赴日本開球,包括上周發生嘉南地震後,林志玲慈善基金會也隨即再度提供身心復原扶助金、未成年子女教育扶助金等申請。今年春節,她提前受邀為北京電視台春晚與姚晨合唱〈跟著感覺走〉,這首歌契合她倆已有人生歷練的女性,表達內心該要堅定,相信自己的方向。表演內容事先錄製,再於大年初一晚上播出。她上次公開演唱已是6年前的華語榜中榜頒獎典禮,帶孩子都專攻兒歌,於是一答應邀約便開始練唱。好在她與姚晨的搭配很有默契,當天彩排接著直接演出,「演唱當下,觀眾也很熱情,所以就跟著感覺走了。希望在新年佳節,透過我們的表演,能帶給大家歡樂和正向的好心情,讓一年有個很好的開始。」跟著感覺走的意念,正象徵了她對於演藝事業的熱情依然躍躍欲試。林志玲透露過年會陪伴家人度過,「大家一定都有同樣感受,每年過得越來越快,能珍惜相處時間就要多珍惜。」她提到3歲兒子對每件事都充滿好奇,「看著他發著光的雙眼,詢問著每一個為什麼,嘗試著每一個我可以。我也會提醒自己永保好奇心去探索這個世界。」2025年新計畫,林志玲說:「兒子要上幼稚園了,所以生活上也慢慢找回一點自己的時間和步調。工作上有收到一些很好的提案,也許幕前或幕後,希望持續讓自己可以有著認真努力的光芒。希望更從容享受生活,有好的飲食和運動的習慣。」另外,林志玲慈善基金會所製作的心理健康課程,已走入幾十間學校為同學們上課服務,未來會持續深耕,希望心理健康課成為學生們人生的必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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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缺席年夜飯…暴躁夫嗆打人嚇壞全家 「離家2年蒸發」妻心死訴離
北部一對夫妻結婚後分分合合,陸續生下3名子女,不料男方僅因孩子們沒有一起吃年夜飯,竟出言質問及作勢毆打子女,讓妻兒驚嚇不已,還曾傳送簡訊恫稱會動手及拒付扶養費等,還曾與他人外遇,最後逕自搬離住處,期間未曾支付生活費和子女扶養費,妻子決定訴請離婚。案經法院審理,判准2人離婚。根據判決書,女方主張,兩造先前曾結婚後離婚,又於民國102年1月3日再次結婚,並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然被告於111年1月31日因子女未參加年夜飯之事,竟出言質問及作勢毆打子女,致伊等驚嚇不已,還曾傳送簡訊恫稱會動手及拒付扶養費作為要脅,為此經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在案。女方指控,被告亦曾與他人發生外遇,且逕行搬離住所,造成兩造分居逾2年,其後則毫無聯絡或來往,也未再給付家庭生活費用或子女扶養費。被告上開行為已對伊構成不堪同居之虐待,亦造成兩造具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為此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及同條第2項之規定,擇一訴請判准與被告離婚。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士林地院審酌,被告不僅曾對原告及未成年子女實施上述家庭暴力行為,經本院核發通常保護令在案,且逕自搬離淡水住所,未見有何正當理由而未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進而造成兩造分居至今逾2年,實無從期待兩造能繼續誠摯相愛,彼此互信,判准2人離婚。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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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男稱「娶老婆用來賺錢」 要求子女扶養遭法院1理由判敗
花蓮一名患有中度身心障礙的男子,因無謀生能力,每月僅靠身障補助及國民年金維生,難以負擔日常開銷與醫療費用。他向法院請求與前妻所生的兩名子女,每月支付各4000元扶養費,直至他過世。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其請求無理,判決駁回,並免除子女的扶養義務。審理過程中,兩名子女指出,父親過去曾對母子三人施以肢體及言語暴力,離婚後更未曾聯繫,也未履行扶養義務。特別是其中一名子女剛出獄,名下財產僅有一輛汽車,並領有低收入戶證明,還需撫養三名未成年子女,無力負擔父親的扶養費。男子前妻出庭作證,表示婚姻期間,她不僅需負擔家計,還因長期從事粗工導致多次流產。她指控男子曾說:「娶老婆是來賺錢,不是來享受的。」即使懷孕她仍需工作,且家中開銷全由她支付,男子不曾支付房租及水電費。前妻透露,生下長子後,男子長年在外,極少回家,即便回來,也僅給微薄的生活費,甚至對她施加暴力,曾拿碗割傷她,甚至試圖用鋸子傷害她。離婚後男子雖偶有探視孩子,但從未提供扶養費,還對孩子施以精神虐待,甚至曾拿刀砍傷其中一名子女,導致其右手肘及雙腿留下明顯疤痕。法官審酌後認為,男子身為父親,卻長期疏於照顧子女,亦未提供經濟支持,導致子女自幼全仰賴母親撫養。離婚後,他仍未履行扶養責任,反而對子女施加心理與身體上的不法侵害,甚至造成嚴重心理陰影。最終法院認定男子未盡扶養義務,反而對子女造成重大傷害,依法判決駁回其請求,並免除兩名子女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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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爭議每年破萬件!前5名與網路有關 線上遊戲、服飾都上榜
新北市政府消保官統計近3年消費爭議案件,自2022年到2024年,每年皆受理超過1萬件,去年共1萬1655件,排名第1為運輸類,其次分別為線上遊戲類、服飾皮件及鞋類、電器及周邊產品與食品類,而前5名皆與網路有密切關係。有鑑於每年春節過後都是消費申訴的高峰期,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應該要謹慎消費。新北市消保官統計近3年消費爭議申訴案件,每年皆逾萬件。(圖/新北市政府提供)消保官指出,去年消費爭議申訴案件中,前5名分別計有運輸類1383件、線上遊戲類913件、服飾皮件及鞋類719件、電器及周邊產品類691件及食品類653件,模式都是網購詐騙或美食平台外送爭議為主,前者多是消費者臉書廣告點擊進入一頁式網站,貨到付款開箱後才發現遭到詐騙,因無賣家真實個資或賣家位於境外,轉而向代收貨款的物流業者提出申訴。至於美食外送平台消費爭議則是與餐點未準時送達、內容有誤、訂單無故遭取消或食物不潔等有關,消保官已與Foodpanda與Ubereats等2大美食外送平台建立聯繫管道,以迅速瞭解案情並保障消費者權益。排名第2的網路遊戲消費爭議事項主要為遊戲帳號因故遭停權、連不上伺服器、速度遲延及未成年購買大量遊戲點數等問題。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應遵守契約相關遊戲規則,避免利用外掛程式、遊戲程式漏洞等違反遊戲常態設定之方式進行遊戲。而常見未成年子女未經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擅自購買遊戲點數,依「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法定代理人僅得請求退還未使用之點數費用,如點數已使用完畢,即無法辦理退費,所以呼籲家長要格外留意子女玩網路連線遊戲及使用金錢之狀況,並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帳號及密碼,以免遭子女不當使用。最後消保官也提醒,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購物消費者有權於收到貨物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至於7日的計算方式,以民法相關規定,以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的第2天開始起算,如果第7天是國定假日,順延到假期後第1個上班日,為行使特殊解約權的最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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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離婚才發現「老婆曾出軌」 見親密照怒提告
高雄一名職業軍人與妻子結婚16年,卻因妻子長期獨自育兒,加上個性患得患失、愛吃醋,導致婚姻破裂,兩人於2024年4月正式離婚。不料他事後發現,妻子早在婚姻存續期間便與另一名男子過從甚密,讓他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近期法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該名軍人與妻子於2008年結婚,並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軍人認為,婚後兩人相處並無不睦,直至2023年底,妻子認識另外一名男子後,態度突然轉變,並在2024年1月提出離婚,最終於4月正式離異。離婚後,軍人才發現妻子與小王的親密合照,兩人在4月2日於百貨公司親密互動,包括牽手、摟腰、摸大腿等舉動,讓他痛心不已,這才驚覺自己早已「戴綠帽」,因此向小王提告,要求賠償精神損失80萬元。法院開庭時,面對指控,小王認為軍人長期患得患失,妻子因獨自育兒身心俱疲,早已對婚姻感到失望,並在離婚前多次討論結束關係,雙方均無意維持婚姻。此外,軍人妻子曾於2024年3月傳訊息給軍人,坦言兩人關係早已平淡,「就算沒有那個人出現,我們的關係也只是條隨時會斷裂的線。」不過最終法院認定,小王明知軍人妻子仍具配偶身分,卻仍與其發展親密關係,並在公共場合有如情侶般的舉動,確實對軍人造成精神痛苦。考量雙方身份、經濟能力、侵權行為態樣及事發經過等因素,最終判決小王須賠償軍人8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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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族注意了!內政部300億租金補貼申請方式出爐 北市符合這條件可領8千
內政部「114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對於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房屋之個人或家庭,提供每戶每月最高新臺幣2000元至8000元租金補貼,並為鼓勵婚育及加強關懷弱勢,針對符合補貼金額加碼身分者加碼補貼金額。而內政部也補充,申請方式分為線上申請、郵寄申請、臨櫃申請、舊案帶入申請4種方案,「無論是單身青年、新婚夫妻,或是有小孩的家庭,還能享有補貼額度加碼,幫您減輕租金壓力。」內政部昨(15日)在臉書發文指出,租金補貼開放申請中!今年的租金補貼申請期間為114年1月1日(三)至114年12月31日(三),若為一定收入以下未持有房屋的民眾,經審查符合資格,就有機會領到補貼;無論是單身青年、新婚夫妻,或是有小孩的家庭,還能享有補貼額度加碼,幫您減輕租金壓力。民眾申請方式:線上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https://has.nlma.gov.tw/subsidyOnline/house300e/郵寄申請:下載申請書郵寄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辦理。臨櫃申請:至租賃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舊案帶入申請:舊案帶入作業及審查需要時間,114年的租金補貼可能會有較晚入帳的情況,敬請見諒!每月補貼金額上限分為三級:第一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家庭成員二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低收入戶身分者家庭成員三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者第二級:非屬第一級及第三級條件者第三級:家庭成員一人且未滿四十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租賃房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台北市符合第一級,每月補貼金額上限為8000元、第二級5000元、第三級3000元。新北市三重區、土城區、中和區、永和區、汐止區、板橋區、新店區、新莊區、蘆洲區、八里區、三峽區、五股區、林口區、泰山區、淡水區、深坑區、樹林區、鶯歌區第一級5000元、第二級4000元、第三級2400元;新北市三芝區、平溪區、石門區、石碇區、坪林區、金山區、烏來區、貢寮區、瑞芳區、萬里區、雙溪區第一級3600元、第二級3200元、第三級2000元。新竹縣、新竹市、桃園市第一級5000元、第二級4000元、第三級2400元。台中市中區、北區、北屯區、西區、西屯區、東區、南區、南屯區、大里區、大雅區、潭子區、龍井區、豐原區、大甲區、太平區、沙鹿區、烏日區第一級5000元、第二級4000元、第三級2400元;東勢區、神岡區、大安區、大肚區、外埔區、石岡區、后里區、和平區、梧棲區、清水區、新社區、霧峰區第一級3600元、第二級3200元、第三級2000元。台南市中西區、北區、安平區、東區、南區、永康區、善化區、新市區、安南區、仁德區、安定區、西港區、佳里區、柳營區、麻豆區、新化區、新營區、歸仁區、鹽水區第一級4000元、第二級3600元、第三級2200元;下營區、將軍區、學甲區、關廟區、七股區、大內區、山上區、六甲區、北門區、左鎮區、玉井區、白河區、官田區、東山區、南化區、後壁區、楠西區、龍崎區第一級3600元、第二級3200元、第三級2000元。高雄市小港區、旗津區、大社區、大寮區、大樹區、仁武區、岡山區、林園區、梓官區、鳥松區、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旗山區、鳳山區、橋頭區、燕巢區、三民區、左營區、前金區、前鎮區、苓雅區、新興區、楠梓區、鼓山區、鹽埕區、永安區、阿蓮區、美濃區、彌陀區第一級4000元、第二級3600元、第三級2200元;內門區、六龜區、田寮區、甲仙區、杉林區、那瑪夏區、茂林區、桃源區第一級3600元、第二級3200元,第三級2000元。宜蘭縣、嘉義市、基隆市、台東縣、花蓮縣、金門縣、澎湖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嘉義縣、屏東縣、連江縣第一級3600元、第二級3200元、第三級2000元。另租屋補貼方案還有加碼,成年未達40歲單身青年1.2倍;新婚家庭結婚2年內1.3倍;育有未成年子女(胎兒)家庭,1人1.4倍、2人1.6倍、3人1.8倍(之後逾三人者,每增生育一名未成年子女,補貼金額加碼倍數增加0.2倍,依此類推);經濟弱勢1.4倍;社會弱勢1.2倍。詳請可參考「114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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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賣繼承老公寓被課66萬房地稅! 代書「1招」教你免付稅
房屋買賣只要有獲利就需課徵房地合一稅,該稅制自2016年上路以來,最常出現的爭議就是贈與及繼承取得的案件,由於認定採早期取得的低成本,一旦出售往往出現高額稅金。地政士便分享客戶轉手賣掉喪父的房產,市價400萬元的老公寓竟因未設籍而無法享用自住免稅額,導致須繳納約66.8萬元的房地合一稅,加上繼承時繳納的遺產稅,等於慘遭扒了兩層皮。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提醒,2016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不動產受贈與取得及繼承取得的案件,取得成本的認定是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因為取得成本偏低,大約只有市價的10%~20%,繼承人未來出售時,可能會有一筆高額的房地合一稅必須繳納,如何節稅成了繼承人應該注意的事項。他舉客戶為例,父親去年11月往生,遺產中的自住房屋是2017年購買,完成戶籍登記並居住該屋連續滿6年以上,符合自住條件,因為母親已經往生,所以繼承權落在兒子身上。兒子去年12月辦妥父親後事,繼承房屋之後,覺得老舊公寓居住環境不符合生活品質,決定賣掉該公寓,委託鄭文在概算房地合一稅,該房屋及土地核定價額約50萬元,委託房重估價市值約400萬元,申報房地合一稅的獲利為350萬元,扣除仲介服務費16萬元,所有權持有期間為7年,以稅率20%計算,房地合一稅約66.8萬元(即:400萬元-50萬元-16萬元=334萬元×20%=66.8萬元)。因為未事先設籍,繼承房產後轉賣,不適用房地合一稅的自住優惠稅率。(示意圖/pixabay)該名客戶一聽到要繳如此高額的房地合一稅,相當咋舌,詢問該如何節稅。鄭文在說明,依照《所得稅法》第4條之5規定:(一)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二)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三)個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本款規定,就可以適用400萬元的免稅額及10%的優惠稅率。然而該名客戶的狀況是,父親去年11月往生,兒子12月繼承該房屋,由於事先未遷入戶籍,還要等設籍6年後才能適用400萬元的自住免稅額,根本緩不濟急。另外,鄭文在補充,2023年11月2日〈台財稅字第11204619060號函〉規定:.....如屬連續繼承或受遺贈取得之房地,得將連續各次繼承或受遺贈之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也就是說,只要該名兒子能夠主張適用400萬元免稅額,出售這繼承的老公寓就能免納房地合一稅,這一差就是0元與66.8萬元的距離。鄭文在從這案例思索,如果兒子在爸爸重病期間,順著照顧父親的時間,就能把戶籍登記遷入爸爸老公寓,如此一來爸爸設籍的7年和兒子遷入的戶籍,在爸爸往生後就符合「連續滿6年」的規定,繼承後的兒子也不用再等6年,就能享受這400萬元的免稅額,達到免納房地合一稅的條件。因此鄭文在提醒,如果父母親遺產中的房屋不是想要保留的資產,甚至會繼承後短期賣掉,建議應未雨綢繆,先將本人、配偶或是未成年子女的戶籍遷入,取得戶籍登記及居住事實,將可以取得400萬元的房地合一稅免稅額及10%的優惠稅率,避免繳納遺產稅後,還要繳納高額房地合一稅的窘境,一頭牛被剝二層皮,也有利於房屋的銷售。 房價十大鬆動區出爐!打房後普跌1成 「這裡」晚1個月買省百萬 「小寒」將至!食衣住行育樂 開運養生禁忌一次看 年前交屋潮!12月房市交易回溫 六都移轉棟數創11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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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萬自住戶注意!「房屋稅2.0」開跑 忘做1事稅金恐翻倍
房屋稅2.0自去(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今年5月開徵!財政部提醒民眾,過去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卻未設籍的128萬戶民眾要在今年3月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否則房屋稅恐怕大幅增加,甚至倍數成長。財政部指出,房屋稅2.0新制透過調整稅率,除加重多屋族空(閒)置房屋持有稅負,促使住家用房屋釋出作有效利用外,並參據土地稅法自用住宅用地定義,就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之要件,房屋符合(1)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2)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為自住房屋,納稅義務人應於房屋稅開徵40日(即3月22日,今年3月22日適逢假日,展延至3月24日)以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下稱稽徵機關)申報按自住房屋稅率(1.2%或全國單一自住1%)課徵房屋稅。財政部進一步說明,配合上開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為確保民眾權益並兼顧簡政便民,113年6月30日以前已持有房屋,且房屋稅稅籍資料記載為自住房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已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者,納稅義務人無須申報,稽徵機關將依戶政資料逕行核定續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至尚未辦竣戶籍登記者,各稽徵機關已訂定輔導措施,並陸續寄發輔導通知書,輔導於今年3月24日以前辦竣戶籍登記,其經輔導並於今年3月24日以前辦竣戶籍登記者,稽徵機關將依戶政資料逕行核定續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房屋稅,納稅義務人亦無須申報;屆期仍未辦竣戶籍登記者,將自114年期起改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法定稅率1.5%至4.8%)課徵房屋稅,嗣後倘符合自住房屋要件者,仍應依法向稽徵機關申報,始可適用。財政部最後再次提醒, 2024年6月30日以前非屬自住房屋或2024年7月1日以後才取得之房屋,如符合上述自住房屋要件,應於今年3月24日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經核准後,今年5月開徵之房屋稅始得按自住房屋稅率課徵。 房價十大鬆動區出爐!打房後普跌1成 「這裡」晚1個月買省百萬 「小寒」將至!食衣住行育樂 開運養生禁忌一次看 年前交屋潮!12月房市交易回溫 六都移轉棟數創11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