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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安「這2地雷」勿踩! 優惠全沒還會被回溯
新青安房貸低利率、長年期,對於想買房的年輕人來說,簡直是天上掉下來的好康!但看似誘人的政策,卻有不少人因為有意無意的違規,而被取消、追討優惠利息,甚至縮短貸款年限。如果不想不慎掉進坑裡,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統整3個常見問題和3個觀念釐清給讀者:◉常見問題一:新青安的利息補貼會一直延續嗎?去年11月13日國土署就已澄清由政府提供利息補貼1.5碼的期間自112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後續將不再補貼。且新青安將回歸財政部既有政策討論,也就代表後續是否仍有補貼是不可預期的。◉常見問題二:不要偷偷當包租公!政府要求加強審核之下,近半年來八大公股銀行就已經追回了逾千戶的違規案件的利息補貼。財政部也明確表示會針對「所有」新青安的案子進行審查,並不是「樂透抽」,千萬別存僥倖心態!被抓到新青安違約會怎麼樣?銀行端將會追回違規戶的利息補補貼,且目前針對違規戶的優惠利息,都已從1.775%加至2.185%之上,更有可能被加到補貼2碼前的2.275%。而5年寬限期也會被調整縮減至3年,貸款年限恐從40年縮減為30年或20年。◉常見問題三:賣家的房屋原本有出租給別人,我購買時可申請新青安嗎?由於「買賣不破租賃」,縱使你買了這間房,租賃契約仍然存在,因此違反新青安自住的條件。所以想要申請新青安之前,務必得先解決租約問題。此外,即使一樓公寓門前出租給攤販,仍屬於房屋的結構體(外部增違建),一樣不符合自住規定喔!新青安房貸輔助許多年輕人一圓買房夢。(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觀念釐清一:首購族才能申請新青安嗎?錯!首購和新青安的定義不同,新青安除借款人本人外,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都需「無房產」才行。(如果家人持有建物為共有且持分面積小於40平方公尺則可不計入。)◎觀念釐清二:如果有繼承房產,能夠申請新青安嗎?可以,但是是有條件的:若個人名下繼承一戶無貸款的房產(需共同持有的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約12.1坪)才能符合繼承但可申請新青安的條件。◎觀念釐清三:新青安一定可以貸款到買房金額的8成嗎?不一定。銀行仍需評估還款能力、房屋條件(中古屋相較新屋可貸款的成數較低)。如有使用新青安購屋的規劃,仍先提升自身財務狀況、信用評分,準備好約3成的自備款因應條件的變動較為合適。政策美意是幫年輕人一圓購屋夢,而不是讓人將房地產作為「營利目的」。且新青安的優惠確實讓買房變得更輕鬆,但「錢借得容易,不代表沒風險」。政府已經開始嚴格審查違規行為,如果你因為資訊不足而踩雷,可能不只要補繳利息,甚至會讓房貸變成沉重負擔。新青安房貸常見問題。(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作者介紹 / 踏取國際開發 協理 藍德義致力協助民眾化繁為簡了解不動產從無到有的各項大小事,辦理土地買賣/都更與危老顧問及整合/閒置資產活化諮詢/商住工農不動產買賣/資產管理及家族傳承/地政士相關業務/各項稅務諮詢及節約稅費規劃…等。不動產相關疑問,歡迎線上諮詢,LINE ID為「@447asmbe」。 房市交易恐創7年新低! 大老曝海嘯第一排動向:改做Uber eats 買下13.5%高投報屋 住戶秒退租!AV帝王傻眼:我被坑了 祖厝被強拆、竹東如九龍城?科技首都城市治理失靈

爸媽遭亂刀砍死…2幼子「目睹全程」心靈重創 高雄惡鄰一審遭判死
高雄市苓雅區2023年間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命案。63歲男子吳龍滿因不滿樓上住戶長期發出噪音,竟持刀砍死羅姓男子及其妻子;2名孩子親眼目睹父母遇害一幕,幼小心靈遭受巨大衝擊。高雄地院今天(10日)宣判,認定吳男預謀殺人,手段殘忍,甚至當庭嗆聲被害人之父更該死等語,依2個殺人罪判處死刑。判決指出,吳龍滿與羅男夫婦及其等未成年子女,均為高雄市苓雅區某大樓住戶,雙方為上、下層鄰居關係。2023年9月15日7時許,吳男基於殺人之犯意,預備刀械至羅男一家住處,趁大門未閉逕行進入,即使看見2名幼童在場,仍持刀刺、砍羅男、蔡女,並有扭轉刀械之情形,致其2人當場死亡。吳男行凶後騎機車逃逸,並沿途棄置其穿著之藍色T恤、黑色運動鞋等物。警方接獲大樓管理員報案,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在屏東縣枋寮鄉拘提吳男到案。吳男落網後否認犯案,辯稱「我騎機車被抓,我怎麼知道怎麼回事」等語。不過,死者子女指證歷歷,吳男指甲也驗出被害人DNA,殺人犯行足堪認定。高雄地院依高雄長庚醫院之鑑定結果,並兼衡被告於案發前後、本案偵審過程中尚能預備刀械、逃匿並棄置上揭物品、知悉並堅定行使緘默權、明確否認犯行、翻異前詞更為應答等情,應堪認被告並無刑法第19條第1項、第2項所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或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之情形。合議庭審酌,吳男預謀殺人,手段殘忍,犯罪所生結果具嚴重破壞及危害性,且無證據證明其罹有精神疾病,受量刑鑑定時還曾對鑑定人員出現口語及動作威脅之行為,甚至於審理中當庭指稱被害人蔡女之父更該死等語,認定吳龍滿犯殺人罪,共2罪,均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老天有在看?未成年少年半夜偷開車到烘爐地拜拜 返家失控「撞毀17輛機車」
本月6日凌晨,新北市中和區發生一起少年駕車事故。一輛轎車疑似因為天雨路滑,失控撞進台64線快速道路下方的委外停車場,造成17台機車及停車場外側圍欄毀損。警方獲報抵達後,才發現駕駛是一名未成年少年,他載著3名友人去烘爐地拜拜後,返家途中就因為天雨路滑發生車禍。(圖/翻攝畫面)根據警方調查,這名未成年少年家住基隆,當天凌晨趁著家人都在睡覺,偷偷開車載3名友人一起出門前往中和烘爐地拜拜,結束後欲返回基隆住家途中,沿景平路往新店方向行駛時,就因天雨路滑失控自撞。所幸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少年與車內乘客均無受傷。(圖/翻攝畫面)(圖/翻攝畫面)警方在事發後立刻通知少年家人帶回,並且依規定繪製現場圖、攝影照片及製作交通卷宗,並已調閱監視器畫面還原事發經過,並提醒家長妥善保管車輛鑰匙,防止未成年子女盜駕引發意外。據了解,少年除了面臨因無照駕駛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外,後續還會連累家人支付17輛機車與停車場圍欄賠償等金額。

廣告公司董娘偷吃科技公司副總 嗨喊「給我看你的卡辣姆久」人夫崩潰
一名廣告公司負責人阿強(以下皆為化名)和妻子小芬結婚多年,某天發現擔任科技公司副總經理的鄰居小明拿著房卡闖進家中,才得知妻子早已外遇,2人還互傳鹹濕訊息,包括「給我看你的卡辣姆久」等語,他一度選擇隱忍,但小明持續越界,最終決定提告。案經上訴,法院判小明應賠償30萬元,全案定讞。根據判決書,阿強主張,他與小芬原為配偶,小明為2人鄰居,詎對方趁他工作往返臺中期間,自110年10月起與妻子互傳性愛訊息,包括「給我看你的卡辣姆久」、「出差前在幫我咬咬」、「今天還想要」、「我想要跟胖胖的叔叔愛愛」等語,2人多次發生性行為、拍攝親密合照,女方甚至因此產子。阿強指控,小明於111年6月29日夜間突持門卡進入家中,自己才發現妻子出軌,但他為了維護家庭圓滿和諧,選擇加以隱忍,然小明仍持續與女方為不當交往,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致其精神上受有重大痛苦,要求對方賠償非財產上之損害新臺幣100萬元。小明坦承,他與小芬間確有傳送鹹濕訊息,並發生多次性行為,惟係女方主動示好,自己於111年6月即欲斷絕往來,但為安撫小芬,始應其要求繼續往來並一起出國,且女方受孕期間他在國外出差,難認其為孩子生父,況且他除維持自己生活外,尚須扶養1名未成年子女、配偶等親人,阿強要求之賠償金額實屬過高。法院審酌,本件被告碩士畢業,現任科技公司副總經理,年薪約150萬元,名下尚有貸款之不動產、股票等資產;原告大學畢業,為廣告公司負責人,111年所得420萬元,考量小明侵權行為情節確屬重大,斟酌兩造身分、地位、經濟情況等一切情狀,認阿強得請求小明賠償30萬元為適當。阿強不服上訴遭駁回,全案確定。

少年偷開家車赴拜拜失控撞毀17輛機車 無照駕駛遭重罰
新北市中和景平路一帶,6日凌晨4時左右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車禍事件,1名未成年少年在雨天的濕滑路面上駕駛家人的車,因操作不當導致整輛車失控,不僅撞上路邊的圍欄,還波及了17輛停放在外側的機車,所幸事件並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車禍造成的損失相當慘重,警方隨後趕到現場,發現肇事駕駛竟是1名未滿法定駕駛年齡的少年,這起事故令所有人都感到震驚與憂心。經調查,這名少年當天與3名好友相約一同前往烘爐地拜拜,為了方便出行,他決定偷偷開走家裡的車,不料當拜完後返家途中,遇到突如其來的雨天,導致路面濕滑,車輛在高速行駛中失控,衝進台64線快速道路下方的停車場,不僅把17輛停放在停車場的機車撞毀,還使得周圍圍欄也遭到損壞,情況相當嚴重。警方調查後發現,少年除了無照駕駛外,還涉嫌違反交通規則,並已依法對其家屬進行通知,要求將少年帶回,根據相關法規,無照駕駛將面臨6,000元至24,000元的罰款,而未成年人的肇事行為更是加劇了事故的後果,警方再次提醒民眾,尤其是家長,應該加強對未成年子女的監督與管理,避免類似悲劇的發生。此外,警方也呼籲,特別是在雨天等惡劣天氣條件下,駕駛人應減速行駛,注意路況,保持足夠的車距,以確保自身及他人的行車安全。天氣不穩定,路況不佳,對於駕駛人來說,保持謹慎的態度,絕對是保護生命財產的最基本要求。

這縣市發錢了!年輕人符合條件「6000元現金入帳」 申請資格一次看
年輕租屋族注意!新竹市政府推出「新竹好好租-新竹市青年租金加碼補貼」,符合資格者一年可領補助最高6000元。市府表示,凡符合中央租金補貼標準第3級核定戶,且設籍並實際租屋於新竹市的單身青年,即可申請補助。新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市府特別針對符合「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基本補貼標準第3級核定戶(即家庭成員1人、未滿40歲,且無社經弱勢身分者),加碼提供「新竹好好租-新竹市青年租金加碼補貼」,一年補助6000元。符合資格者持核定函即可申請,補助將以一次性發放方式提供,幫助剛步入社會的單身青年減輕租屋負擔。新竹市青年租金加碼補貼申請時間與資格新竹市都發處指出,114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自1月1日至12月31日開放申請,符合資格者即可申辦。申請人每月平均所得須在42,690元以下,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皆無自有住宅。此外,單身族、新婚族、育兒族與弱勢族群可享1.2倍以上加碼補貼,且申請時無需提供房東資料。以新竹市為例,每戶每月補貼金額依級距落在2400元至5000元。新竹市青年租金加碼補貼申請方式新竹市都發處表示,申請時須備妥4項文件,包括申請書(可於公告受理期間下載紙本申請書,或臨櫃填寫)、申請人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租賃契約影本(租賃日期須於申請時仍有效)、300億元中央專案計畫核定函,至新竹市住宅及都市更新辦公室(新竹市大同路108號)臨櫃隨到隨辦。新竹市「新竹好好租-新竹市青年租金加碼補貼」申請資格與方式。(圖/翻攝自新竹市政府網站)新竹市青年租金加碼補貼發放補助時間新竹市都發處說明,「新竹好好租-新竹市青年租金加碼補貼」申請受理期間自114年3月3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符合本補貼者,自發給核定函後3個月內,一次性撥入當年度補貼金額6000元至申請人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租金補貼服務專線03-5285160、5266240。另外,都發處補充,為鼓勵房東配合房客申請租金補貼,市府也提供相關租稅優惠。若房東為住宅所有權人,並將住宅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的租客,經地方政府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即可享有每月1萬5000元的租金所得免稅額,且房屋稅與地價稅皆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實現房東與房客雙贏,共享政策紅利。

新青安違規後果慘烈 誤踩「這些地雷」恐讓優惠全沒
新青安房貸低利率、長年期,對於想買房的年輕人來說,簡直是天上掉下來的好康!但看似誘人的政策,卻有不少人因為有意無意的違規,而被取消、追討優惠利息,甚至縮短貸款年限。如果不想不慎掉進坑裡,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統整3個常見問題和3個觀念釐清給讀者:◉常見問題一:新青安的利息補貼會一直延續嗎?去年11月13日國土署就已澄清由政府提供利息補貼1.5碼的期間自112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後續將不再補貼。且新青安將回歸財政部既有政策討論,也就代表後續是否仍有補貼是不可預期的。◉常見問題二:不要偷偷當包租公!政府要求加強審核之下,近半年來八大公股銀行就已經追回了逾千戶的違規案件的利息補貼。財政部也明確表示會針對「所有」新青安的案子進行審查,並不是「樂透抽」,千萬別存僥倖心態!被抓到新青安違約會怎麼樣?銀行端將會追回違規戶的利息補補貼,且目前針對違規戶的優惠利息,都已從1.775%加至2.185%之上,更有可能被加到補貼2碼前的2.275%。而5年寬限期也會被調整縮減至3年,貸款年限恐從40年縮減為30年或20年。◉常見問題三:賣家的房屋原本有出租給別人,我購買時可申請新青安嗎?由於「買賣不破租賃」,縱使你買了這間房,租賃契約仍然存在,因此違反新青安自住的條件。所以想要申請新青安之前,務必得先解決租約問題。此外,即使一樓公寓門前出租給攤販,仍屬於房屋的結構體(外部增違建),一樣不符合自住規定喔!◎觀念釐清一:首購族才能申請新青安嗎?錯!首購和新青安的定義不同,新青安除借款人本人外,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都需「無房產」才行。(如果家人持有建物為共有且持分面積小於40平方公尺則可不計入。)◎觀念釐清二:如果有繼承房產,能夠申請新青安嗎?可以,但是是有條件的:若個人名下繼承一戶無貸款的房產(需共同持有的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約12.1坪)才能符合繼承但可申請新青安的條件。◎觀念釐清三:新青安一定可以貸款到買房金額的8成嗎?不一定。銀行仍需評估還款能力、房屋條件(中古屋相較新屋可貸款的成數較低)。如有使用新青安購屋的規劃,仍先提升自身財務狀況、信用評分,準備好約3成的自備款因應條件的變動較為合適。政策美意是幫年輕人一圓購屋夢,而不是讓人將房地產作為「營利目的」。且新青安的優惠確實讓買房變得更輕鬆,但「錢借得容易,不代表沒風險」。政府已經開始嚴格審查違規行為,如果你因為資訊不足而踩雷,可能不只要補繳利息,甚至會讓房貸變成沉重負擔。*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新青安房貸常見問題。(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

狂飆少年拒檢狂蛇行!遮車牌逃警20分鐘 遭圍捕開46張罰單
苗栗縣22日凌晨發生一起驚險追逐事件,1名林姓高中生騎機車,載著女同學行駛在台1線公路時,因害怕被拍照取締,竟將車牌用膠帶遮蔽,當警方發現後,立即上前攔停檢查,但林男不僅拒絕停車,還開始蛇行逃逸,並多次闖紅燈,讓警方不得不請求支援擴大圍捕,最終,經過20分鐘的追逐,警方於後續成功在中華路與南龍街口將其攔截,並將其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經警方查證,林男為未成年少年,當時只是想騎機車夜遊,為了避免被交通監視器拍照取締,便用膠帶遮蔽車牌,未料逃逸過程卻更加惡化,造成許多違規行為,包括危險駕駛、闖紅燈、不依標誌行駛等,違規行為總計高達46項,由於行為涉及重大公共安全風險,警方開出總金額約4萬元的罰單,並扣押機車車牌。除了使用膠帶遮蔽車牌的違規行為外,林男還因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闖紅燈、不依標誌指示變換車道、無照駕駛、紅燈右轉等多項違法行為遭到罰款,警方指出,這起事件再次強調未成年人駕駛機車的危險性,並呼籲所有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保持交通安全。目前,林男已被移送苗栗地方法院審理,並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警方強調,這起事件也再次提醒家長應加強對未成年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北市社宅單親家庭正取率僅9% 擬提高錄取率
台北市政府協助弱勢族群租屋,推社會住宅特殊身分評點機制,北市社會局13日公布單親家庭正取率僅9%,不過,有議員認為雖然錄取率有增加,但不到1成還是太低,建議市府設立一定比例名額保障弱勢,也有議員要求市府積極推動租屋媒合配套措施,讓抽不到社宅的民眾有更多選擇。單親家庭於子女還小時,因需養育子女常處於經濟弱勢,且申請社宅的單親家庭有9成為女性,女性單親者為照顧小孩於職場上無法全力投入,使社宅單親家庭評點正取率僅7.3%,市府於是在2022年修正評點機制,調高家戶內育有「未滿7歲」及「7歲到18歲」評點分數,提高單親家庭入住社宅機會。社會局舉例,以舊宗、和興水岸及廣慈博愛園區社宅住宅招租情形,去年申請戶數達2001戶,其中單親家庭有221戶,約占總申請數11.04%,再經育有未成年子女加分後,單親家庭正取率提升至9.04%,較未調整前提升2.01%。社會局表示,除透過調整特殊身分戶評點機制,提升單親家庭正取率外,去年還導入非營利組織承租社宅服務模式,提供弱勢民眾中繼居住場所,青年社宅及廣慈社宅今年也將拓展2處服務據點,釋出24戶中繼自立宅,協助特殊境遇家庭、受家庭暴力者居住。國民黨議員秦慧珠認為,雖然整體上升2%,但正取率9%還是太少,市府可於社宅設定一定比例名額,保障中低收入戶、單親家庭等弱勢族群入住。民進黨議員張文潔說,居住需求不會消失,社會局現僅有對低收、中低收入戶等弱勢租屋補助,建議社會局也將弱勢單親家庭納入其他補助範圍;同黨議員洪婉臻說,社宅興建速度過慢,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像是協助租屋媒合等相關配套都應該積極推動。

悼念大S!如果想無憾告別 可以「預立遺囑」改變五項事情
年後全台灣討論度最高的新聞,應該就是大S突然離世的消息,一方面是因為她是名人,二方面是因為她還年輕,離一般人正常離世的年紀還有一大段距離,因此引起相當大的討論。這件事情已有很多的報導在討論大S遺產歸屬的問題,至於她是否有留下遺囑,似乎有不同說法,但有以下幾點是可以確認的:一、她的法定繼承人就是三個人,分別是她現任配偶具俊曄以及二個子女。二、依台灣現行法令,配偶跟子女共同繼承時,繼承權利是平均的,所以每個人都是1/3,即便兩個子女年齡還小,仍然有相同的權利。三、夫妻離婚後,獲得監護權的一方於子女未成年前就過世,那麼監護權原則上就會回歸到另外一方生存的配偶身上,也就是汪小菲會取得二個小孩的監護權,畢竟他是小孩的生父。四、因為汪小菲是二個未成年子女的父親,所以是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因此在二個未成年子女成年之前,他們所繼承大S的財產,在他們成年以前,都會由汪小菲代為管理。以上四點都是依據法律上的規定,所以沒什麼太大爭議,但這並不表示就無法改變,也不一定都是符合大S的心願,如果大S在生前對這些都沒有特別的想法,那一切就按照法律的規定走即可,但如果大S的意願不是如此,那在法律上只有一種方法可以改變,那就是預立遺囑。如果大S有預立遺囑,可以改變的事情包括以下幾種:改變每位繼承人原來可以分到遺產的比例如果大S希望把財產都留給自己的二個小孩,那麼就可以在遺囑裡面透過指定應繼分或指定分割的方式,讓二個小孩盡可能得多分到遺產,至於老公可以只給特留分即可,也就是遺產的1/6,甚至完全沒有給現任配偶也可以,只要對方不爭取特留分,法律上是沒問題的。可以把遺產留給繼承人以外的人自己的遺產不一定都要全部留給繼承人,也可以留給想要照顧的人或想回報的人,例如大S如果想將一部分的遺產留給S媽,就可以在遺囑裡面用愛的遺贈方式,寫清楚遺贈的金額標的,就可以完成心願。可以將兩名未成年的子女分到的遺產做信託管理如果大S不放心將自己留給二個小孩的財產由汪小菲管理,就可以利用遺囑成立信託,載明信託財產管理方式,並指定受託人,例如指定小S擔任受託人,在兩個小孩未成年前,由小S先代為管理這些財產,等到將來小孩成年之後,再將管理權還給他們。可以指定遺產分割人如果大S在預立遺囑時,還不確定要如何分割遺產,或是最終遺產有哪些還不確定,那麼就可以在遺囑中指定由別人來代為分割遺產,例如指定小S來代大S分割遺產,而小S就可以把比較好處理的遺產,例如現金或有價證券都分割留給小孩,都是不錯的方式。指定遺囑執行人如果大S有預立遺囑,那麼她就可以指定自己信任的人來擔任遺囑執行人,而且執行人可以指定一位或多位都可以,也可以指定先後順位的執行人,以確保遺囑被順利執行。以上幾點,都是大S有預立遺囑跟沒有預立遺囑的差別,可以讓大家參考。最後要說的是,每個人的生命都會有落幕的一天,死亡本來就是生命的一部分,並不足為奇,大S的生命雖然短暫,但就像她以前演過的劇名流星花園一樣,雖然短暫,卻是美麗精彩,唯一比較遺憾的是,如果她生前並沒有預立遺囑的話,那最後事情的演變會不會一切順利平和,都在未定之天。人生的離別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不告而別,另一種是無憾告別,自己要用哪一種方式告別這個世界,就看自己的選擇,沒有對錯,只是如果心中有愛,也希望讓自己在走後能照顧好自己所愛的人,那麼預立遺囑,就是一種責任和義務。希望世上每個人都能夠在生命中活在當下,離開時也要無憾告別。台灣遺囑協會114年2月份「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課程,免費教導民眾正確預立遺囑,以及3月份「遺產及贈與稅節稅規劃」講座,歡迎踴躍報名,出席者並贈送遺囑精美套組一份。報名請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

驟然畫下完結篇的童話故事! 具俊曄能將遺產繼承的權利讓與徐媽媽嗎?
大S(徐熙媛)於2025年2月3日在日本旅遊因罹流感併發肺炎,逝世香消玉殞,除了讓人留下無限感慨,生命竟如此短暫與脆弱,也對於大S和具俊曄兩人相隔20年重逢,這宛如「童話般的愛情」,從2022年結婚至今,僅不到3年,竟驟然畫下完結篇,感到不勝唏噓。大S丈夫具俊曄近日發出聲明,表示關於大S的遺產,將會把所有權利,都讓給徐媽媽。但遺產繼承的權利,真的能讓與特定人嗎?首先,就大S身後財產如何分配的問題,大S與具俊曄婚後若未訂定夫妻財產制,依我國民法的規定,將適用法定財產制。在法定財產制適用之下,夫妻一方死亡會造成法定財產制消滅,此時具俊曄即可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範圍,僅限於「夫妻在婚後有償取得之財產」,且僅有在扣除婚姻期間所生債務後,剩餘財產較少一方,方可向剩餘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雙方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而具俊曄與大S自2022年結婚至今,不到3年,婚後財產的累積,恐怕有限,所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應該也不是大S丈夫具俊曄主要想要讓與給徐媽媽的權利,更何況,民法規定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接著,在大S未訂定遺囑的情況下,依照我國民法的規定,大S的大部分遺產,將由具俊曄與大S二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繼承比例均為三分之一,故大S累積高達數億元的婚前財產,將由具俊曄與大S二位未成年子女所繼承,而這筆鉅額遺產,似乎才是大S丈夫具俊曄想要讓與給徐媽媽的權利。然而,我國的民法規定,除非繼承人拋棄其繼承權,否則,從被繼承人死亡,繼承開始時,繼承人就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因此,自大S逝世後,具俊曄若未辦理拋棄繼承,即取得大S遺產,之後具俊曄將繼承而來的大S遺產,再贈與給徐媽媽,恐怕得繳一筆不低的贈與稅。那如果具俊曄辦理拋棄繼承,徐媽媽是否就可以成為繼承人,取得大S遺產呢?答案也是不行,在我國民法規定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也就是具俊曄放棄繼承時,將由大S的二位未成年子女全部繼承遺產,拋棄繼承將無法達到讓與遺產繼承權利給徐媽媽的目的。常言道,人生無常,永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會先到,預立遺囑,提前安排身後事的重要性即可見一斑,遺囑,不僅可將遺產留給真正想要照顧的人,同時也可避免繼承人相互爭產。

大S猝逝/具俊曄喊「不讓惡人接觸孩子」 律師揭現實面:恐事與願違
女星大S(徐熙媛)在日本旅遊時染上流感併發肺炎,不幸病逝,享年48歲。丈夫具俊曄昨(6)日首度發聲表示,「遺產權利將全留給S媽」,對此,律師李怡貞坦言,若真要拋棄繼承,還是要向法院以書面為之。具俊曄昨晚發出聲明,提到自己這幾天正在經歷無法用言語形容的悲傷和痛苦中,關於大S遺產部分「所有的遺產,熙媛在生前為了保護她最愛的家族,用心血換來的,所以我會把我所有的權利都讓給熙媛的媽媽。關於孩子們,我不要讓任何惡人接觸孩子們,都透過律師用法律措施讓他們安全的成長到成人。」不過,具俊曄已將惡人接觸孩子這部分刪除,並在限時動態重新發出實際想表達的語意,「關於孩子們應得的財產,希望在律師的監督下,都能妥善把孩子的權利維護好。」具俊曄(左)痛失摯愛,承諾將遺產留給大S媽媽。(圖/具俊曄IG)律師李怡貞對此發表看法,直呼具俊曄的文章很帥,但根據民法規定,要實際拋棄繼承,必須在3個月內向法院提出拋棄繼承聲請書,並備妥拋棄人戶籍謄本、拋棄繼承聲請書等相關文件,且提交了就無法反悔。李怡貞分析,若具俊曄的文章裡惡人指的是汪小菲,礙於汪小菲是生父,很可能會事與願違,只能用一些暫時處分的手段拖一點時間。若指的是張蘭,李怡貞表示祖父母確實沒有單獨主張會面交往的權利,只能共同參與,也就是汪小菲探視時一併參與。按照現今法律,大S過世後汪小菲可取得單獨監護權,可主張把孩子帶在身邊,李怡貞點出實際問題,「反而變成娘家親友未來如何探視?未來與大S娘家的爭議勢必再起,勢必用一些訴訟手段來拖延時間。」李怡貞建議最好的方法就是,汪小菲願意讓孩子維持現狀的穩定生活,也願意持續支付扶養費,孩子未來繼承到的相關遺產與他一概無關,願配合協助全數信託直至孩子成年為止。此外,有網友在具俊曄的貼文下留言,分析他放棄繼承的後果,遺產恐會落入孩子生父手中,「你的心意很好,但是台灣民法繼承不是你拋棄繼承或你指定你那份繼承給S媽就能達成,不是的。相反地,假如你放棄繼承,在台灣繼承順位上全部變成她兩個小孩的,現在最大問題是小孩未成年,母親死亡後,孩子的監護權及法定代理人會自動變成生父,如果你拋棄你繼承的權益,這些遺產以台灣民法繼承順位上會全部都會落入生父手中了(未成年子女繼承遺產由法定代理人代管),這樣反而保護不了兩名孩子與熙媛的媽媽。」

大S猝逝/外傳留下10億遺產 地政士推算大S遺產稅:真的很高
知名女星徐熙媛(大S)近日於日本旅遊期間因流感併發肺炎驟逝,享年48歲。消息震驚娛樂圈與廣大粉絲,同時也引發社會關注她的遺產分配與相關的遺產稅問題。外傳大S生前擁有約10億元的資產,其中台北市的房產價值約6億元,而這筆遺產究竟需繳納多少遺產稅,也有地政士出面計算。禾宜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李宜玲表示,遺產稅的計算方式並非單純以市價評估,而是依照「公告現值」來核算,該數值通常低於市場價格,約為市價的一半,因此若以台北市房產為例,大S的房產遺產價值可能約為3億元,而非外傳的6億元。李宜玲說明,根據現行遺產稅法規定,遺產總額需扣除多項免稅額與扣除額後,才會進行課稅。以大S的情況來看,其個人免稅額為1333萬元,配偶扣除額553萬元,此外,她的兩名未成年子女也可依年齡分別扣除448萬元與560萬元。此外,母親黃春梅符合受撫養條件,可再扣除138萬元,而喪葬費亦享有138萬元扣除額,經計算合計可扣除約3170萬元。因此若大S的房產遺產金額為3億元,扣除上述3170萬元後,剩餘2億6830萬元須繳納遺產稅。根據稅率規定,超過1億1242萬元的遺產部分適用20%稅率,計算下來,總遺產稅金額約為4523萬元。若大S的遺產總額再加上其他現金、股票等資產達4億元,則應稅額將進一步上升至3億6830萬元,最終遺產稅可能高達6523萬元。面對如此高額的遺產稅,李宜玲也建議,若繼承人手頭現金不足,可能需透過變賣資產或申請實物抵繳來支付稅款。然而實物抵繳僅能按照「公告現值」計算,對以不動產為主的遺產來說,並非最划算的選擇,因此如何「預留稅源」成為遺產規劃的重要課題,其中透過壽險規劃來支付遺產稅,是較為理想的做法。李宜玲指出,實務上,已有許多高資產人士提前規劃,例如一名企業家擁有8億遺產,生前便購買足額壽險,確保繼承人能順利繳納1億多元的遺產稅,避免財務壓力。大S的遺產處理方式及最終稅額尚待相關單位進一步確認。

單獨留嬰在家2小時 無照保母疏失害命
張姓女子無保母證照,2024年6月起收取每月2萬餘元的托育費,協助照顧陳女的5月大男嬰,但她卻在去年9月20日餵完男嬰吃奶後就把他獨留家中出門,直到2小時後才回家,發現嬰兒早已因溢奶窒息死亡。檢方還發現新北市社會局去年5月底前往張家訪視時,也曾見她將嬰兒與未成年子女獨留家中,依過失致死起訴張女。據了解,去年4月男嬰出生後,張姓女子就與陳女同住幫忙顧小孩。新北市社會局表示,兩人在5月23日一同外出,恰好社工因其他案件到張姓保母家中訪視,發現兩人竟把嬰兒交給一名少女獨自照顧,立刻要求兩人返家,當時陳女稱因有事外出才請少女下課後照顧男嬰,社工則告誡兩人勿將男嬰交由未成年少女獨自照顧。經社工向兩人告誡後,陳女在6月改以每月2萬餘元的托育費請張姓保母協助帶小孩。檢方調查,張姓保母雖然沒有保母人員合格證書但仍具有相當育兒經驗,陳女托嬰時也曾向她要求在餵奶後要留在嬰兒身邊查看是否有溢奶、嗆奶的情況,張姓保母卻仍在9月20日上午7時許餵完嬰兒吃奶後,就將嬰兒獨留家中外出,直到約2小時後她返家,才發現嬰兒早已全身癱軟,還有奶水從嘴角邊溢出,經緊急送醫治療仍宣告不治亡。偵查時張姓保母坦承她因疏於照顧導致嬰兒死亡,也坦承她應該在餵奶後留下觀察嬰兒是否有溢奶或嗆奶的情況,檢方相驗遺體後確認嬰兒是因溢奶、嗆奶造成吸入性肺炎死亡,依過失致死起訴張姓保母。

藝人大S巨星殞落!孩子監護權該歸汪小菲還是具俊曄 遺產分配得這樣做
大S驟逝,願逝者安息,除了讓逝者家人有時間好好處理後事外,應該要對此事件瞭解跟你我相關法律問題。以下討論以大S 並未做預先規劃以及暫假設適用台灣民法規定,可能需要探討未成年子女的親權、留下新聞媒體報導上億資產分配,遺產稅繳納以及與前夫的訴訟爭議。親權及監護權依新聞媒體批露,當時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雙方約定共同行使親權,由大S擔任兩名子女的主要照顧者,所以汪小菲在法律上本來就是子女的親權人,縱使大S再婚後仍是。若當初大S與汪小菲離婚後,雙方約定由大S單獨行使親權,此時大S過世有關兩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則依照民法第1089條第1項規定,如遇父或母一方不能行使親權時,由他方行使時,所謂不能行使親權,包含法律上不能(受監護之宣告、受停止親權之宣告等)以及與事實上不能(如死亡)。又參照最高法院 69 年度台上字第 3676 號 民事判決,夫妻之一方,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不因離婚而喪失。因離婚而約定子女由一方監護,僅他方之監護權一時停止而已。倘任監護之一方死亡,對於未成年子女保護教養之權利義務,當然由他方任之。所以大S與前夫汪小菲所生的兩名未成年子女,適用我國民法時當原本單獨擁有兩名未成年子女親權的大S時,汪小菲則會當然成為孩子的親權人,不需要透過任何訴訟程序,直接去戶政事務所就可辦理登記即可。假設從報章媒體得知汪小菲長時間居住在北京,或許生父會想把兩名未成年子女帶至中國,若大S家人想要以讓兩名未成年子女繼續留在台灣生活,進而爭取兩名小孩監護權時,則依照民法第1094條第1項規定:「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此時大S家人需要以上開規定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訴訟,且要明白指稱汪小菲有明確不適合擔任親權人的情形,這樣才有機會用改定監護之方法爭取到小孩的監護權,讓兩名未成年子女繼續留在台灣。遺產分配首先關於繼承人,誰擁有對大S遺留財產的繼承權。除了現任配偶具俊曄外,包括直系血親卑親屬則為兩名未成年子女。再來遺留多少資產是屬於遺產,這裡要先注意,假設三年前大S與具先生在台灣登記結婚時並未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制的話,依照民法1005條規定: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此時大S過世,依照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具先生可以先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取得2個人婚後「大S增加的財產與具先生增加的財產差額的一半」,拿完後剩下的遺產,才會進入遺產分配程序。此時遺產分配,依照民法第1144條規定,由具先生及大S的2名子女共同繼承。另外實務上常有客戶離婚後擔心自己過世後遺留鉅額資產給未成年子女,因擔心留給未成年子女的資產被前配偶拿走任意揮霍,而向律師求助應如何辦理。理論上以依照民法第1087條、1088條規定,留給小孩的資產是特有財產前配偶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雖有使用、收益之權,但非為兩名子女之利益,不得處分之。但這都是理論上,事實上要如何做預防,在這裡就不偏題,待後續再跟讀者分享。遺產稅繳納依照遺產及贈與稅第6條規定,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為:1.有遺囑執行人,以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2.沒有遺囑執行人,以繼承人及受遺贈人為納稅義務人。沒有繼承人,只有受遺贈人時,以依法選定的遺產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3.沒有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以依法選定的遺產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假設大S生前有立遺囑,在遺囑中有指定遺囑執行人,則遺產稅在大S死後即由遺囑執行人繳。假設大S生前沒有立遺囑,大S過世後龐大遺產稅則由繼承人共同負擔繳納。律師遇過很多當事人因為突然過世,遺留未成年子女,而小孩根本無力繳納龐大遺產稅,會產生無法將遺產過戶以及無法至金融機構領取存款的爭議問題,所以事先找律師做好資產規劃是相當重要的。訴訟官司最後關於大S和汪小菲間的訴訟問題,若是關於民事訴訟部分,若大S未委任律師,則原則上會先行停止訴訟,待大S的繼承人承受訴訟,始繼續進行民事訴訟,大S跟汪小菲間的民事訴訟當事人會變成具先生及2名子女及汪小菲。從新聞報導可知,大S與汪小菲間尚有大S提告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刑事案件,該案已經由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起訴、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原則上刑事案件不會因告訴人大S過世而終結訴訟程序,刑事案件原則上是不受影響!

嗜賭成性、出軌還失聯!黑道上門討債也無作為 法院判3子女免除扶養義務
台東一名男子嗜賭成性,婚後不僅未盡養育責任,甚至搶奪3名子女的紅包,揮霍於賭場;由於欠債累累,黑道曾上門擄人討債,導致一家人長年生活在恐懼與不安之中。3名子女因而向台東地方法院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獲法院裁准。根據裁定書內容,該名男子終日遊手好閒、不事生產,長期流連賭場,導致家徒四壁,甚至為了賭博,不惜向親友舉債、奪走子女紅包錢。子女們回憶,過去經常遭遇討債者恐嚇、毆打,甚至試圖擄走年幼的他們;此外,男子發生婚外情後,長期居住在外,後又因涉刑事案件逃往中國,數年間音訊全無,最終法院判決離婚。目前3名子女各自面臨經濟困境,長女需養育2名未成年子女,並照顧無法正常工作的丈夫;次子從事攝影工作收入不穩定;么子因父親長期失聯,無法辦理就學貸款,被迫輟學,現獨自照顧罹患口腔癌的母親。法院審酌後認為,該男子多年未盡扶養責任,甚至對家人帶來嚴重負面影響,若仍強迫子女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因此裁定3名子女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大S猝逝/子女恐被汪小菲帶走?律師認了「法律沒問題」 S家僅1方法可挽回
女星大S(徐熙媛)在春節期間與家人赴日旅遊,卻因流感併發肺炎離世,享年48歲。消息曝光後,大S過去和前夫汪小菲之間的官司,以及後續子女撫養等問題引發外界高度關注。知名律師呂秋遠透露,根據《民法》規定,大S過世後,如果汪小菲想要把2個未成年子女帶走,在法律上完全沒有問題。呂秋遠昨天(3日)在臉書分析,《民法》規定,離婚以後,即便原本約定由一方行使監護權,如果行使的一方過世,孩子的監護權就會移轉到生存那一方,「以大S的情況來說,就是如此。她過世以後,兩個孩子的監護權就依法會到汪小菲這裡。而且,就算寫遺囑也沒用,因為民法規定就是如此,只有後死的父或母,才能寫遺囑指定監護人。」呂秋遠說明,如果汪小菲想要把2個未成年子女帶走,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即便大S已經再婚,因為現任丈夫具俊曄沒有收養這2個孩子,在法律上只是姻親關係,因此未來的親權還是由生父汪小菲行使,「如果汪小菲想要把孩子帶走,未來大S的家人,還是可以想辦法在法院裡以『變動最小原則』與『未成年子女意願』的方式,聲請改訂監護權,由家人來擔任監護人。」呂秋遠直言,就算大S家人向法院聲請改訂監護權,除非汪小菲願意妥協,否則訴訟相當不容易,「其實很多離婚後的爸媽問過類似的問題,我只能說,好好活著。除非立法院願意修法,否則這部分的規定就是如此。未來到了法院,也只能以改訂親權的方式,由家人努力爭取孩子留在身邊了。」遺產分配部分,呂秋遠表示,目前大S的遺產是由配偶具俊曄、2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每人各3分之1,然而汪小菲若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來的遺產分配,恐怕也會有很多爭議,畢竟他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取得對方的遺產,「在過去的經驗裡,生父是好人,就會把財產信託,等孩子成年後使用。生父如果有非分之想,未來就會有大小不一的訴訟在後面。」

大S猝逝/上億遺產將由3人平分 律師曝:汪小菲「做這事」可掌握2/3
女星大S(徐熙媛)在春節期間與家人赴日旅遊,卻因流感併發肺炎離世,享年48歲,消息震驚社會,也由於大S擁有數億身價,並擁有2段婚姻,其房產、投資等遺產分配問題也成為民眾關注的焦點之一。對此,律師蘇家宏就說到,如果大S沒有立遺囑,將由配偶具俊曄與2個小孩平均繼承,也就是說,每一個人會繼承1/3的遺產。蘇家宏昨(3)日晚間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由於大S的小孩未成年,配偶具俊曄對小孩來說是繼父(姻親關係),未來要面對到的繼承問題比想像中複雜。在法律上,如果大S沒有立遺囑,將由配偶具俊曄與2個小孩平均繼承,也就是每一個人繼承1/3大S的遺產。蘇家宏說,孩子未成年雖然不影響取得遺產的權利,但相關權利的行使與主張,將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主導,誰擔任大S小孩的監護人,將影響遺產的分配狀況。蘇家宏提到,原本大S是2個小孩的監護人,在大S過世後,原則上就由生父汪小菲擔任監護人,不需要透過法院的訴訟。如果大S的媽媽或其他家人想擔任大S孩子的監護人,蘇家宏解釋,除非汪小菲有「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濫用權利,由關係人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法院裁判改定監護權才有可能改變。而就整體遺產繼承分配的結構來看,蘇家宏指出,由於大S跟配偶是在2年多前「再婚」,2/3遺產將由大S與汪小菲所生的2位子女繼承。因此關於遺產如何分割的問題,法律上將由汪小菲代表小孩跟具俊曄協商,分割遺產後,大部分遺產也將由汪小菲「為子女利益」管理使用的機會較高。有些人會開始擔心,如果離婚後自己突然過世,不想把自己的遺產交給前夫(或前妻),而想讓未成年兒女繼續依照自己的安排生活,該怎麼辦?蘇家宏提醒,立好一份遺囑並且指定遺囑執行人,將能有強制力的管理、分配遺產,「遺囑內容可以設計成遺囑信託,將財產妥善管理,或是禁止遺產分割10年,大致在孩子成年後,孩子才取得遺產,確保遺產運用在未成年子女身上」。另外,律師呂秋遠也撰文說到,「大S這件事可能會有些法律上的問題得要處理,而且不容易解決,也就是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台灣的民法規定,離婚以後,即便原本約定由一方行使監護權,若行使的一方過世,孩子的監護權就會移轉到生存那一方,「以大S的情況來說,她過世以後,2個孩子的監護權就依法會到汪小菲這裡。而且,就算寫遺囑也沒用,因為民法規定就是如此,只有後死的父或母,才能寫遺囑指定監護人」。呂秋遠表示,如果汪小菲想要把2個未成年子女帶走,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即便大S已經再婚,因為具俊曄沒有收養這兩個孩子,法律上只是姻親關係,未來的親權還是由汪小菲行使;而就遺產分配來說,目前雖然說是由配偶具俊曄、2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繼承,各1/3,但是汪小菲如果是2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來的遺產分配,恐怕也會有很多爭議,「畢竟他可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取得對方的遺產」。呂秋遠指出,如果汪小菲想要把孩子帶走,未來大S的家人,還是可以想辦法在法院裡以「變動最小原則」與「未成年子女意願」的方式,聲請改訂監護權,由家人來擔任監護人。「但除非汪小菲願意妥協,否則這個訴訟相當不容易。遺產部分,也只能希望汪小菲願意信託,但無論如何,都有很多的變數」。

大S猝逝/大S亡故上億遺產怎分配?律師驚曝:2/3恐被「前夫汪小菲掌握」
女星大S(徐熙媛)驚爆驟逝!她於春節期間前往日本家族旅遊,怎料卻因「染上流感」併發肺炎,在當地搶救無效身亡,享年48歲,噩耗一出讓各界震驚不已,據悉大S身後至少還留有總價約6.5億元、坐落在北市信義區的2豪宅。對此,律師林智群也透露,大S「2/3遺產」恐將落入前夫汪小菲的口袋。大S和前夫汪小菲於2021年離婚後徹底撕破臉,2人不僅為了贍養費問題多次開槓,還互控對方家暴、出軌,甚至傳出因家人的「照顧扶養」問題頻頻鬧上檯面,不過依民法規定,大S亡故後,「家人」的監護權便會轉由父親汪小菲代為行使,意味著除了現任老公具俊曄的那份之外,其餘多數遺產都會輾轉流入汪小菲手中。律師林智群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由於具俊曄尚未將「家人」收養為繼子女,因此汪小菲在大S逝世後將保有親權,雖然祖母可以主張「變動最小原則」及「未成年子女意願」爭取變更親權,但祖母順位仍比不過父親,除非父親汪小菲同意退讓監護權。至於大S的上億遺產該如何分配?林智群透露,除非大S生前已立下遺囑,否則依法規定,遺產將由配偶、子女共同繼承,等同具俊曄及2遺孤可各分配到1/3,不過由於親權為父親汪小菲所有,因此大S遺產的2/3可能被汪小菲「透過親權掌握」。林智群也提及,具俊曄可以考慮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主張先取得大S一半的財產(其實是婚後財產差額1/2),如此一來剩下的1/2財產才會成為「遺產」,並由3人均分,只是礙於具俊曄與大S結婚僅短短3年,因此剩餘財產分配的請求金額恐占比不多。

生父好賭欠一屁股債!年幼子女遭黑道毆打「險被擄走」 長大反擊了
男子阿強(化名)被3名子女指控,自從民國69年婚後,就成日在外遊手好閒、不事生產,還沉迷賭博,即便賭到家徒四壁,仍然到處舉債,甚至不惜與親友鬧翻,還搶走孩子們的紅包錢拿去賭博,害的一家人經常被債主恐嚇、毆打,一度險些被擄走,因此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案經審理,法院判准3人請求。根據判決書,3名子女主張,阿強為聲請人甲、乙、丙之父,於民國69年與母親結婚後,成日在外遊手好閒、不事生產,更沉迷於賭博,即便已經賭到家徒四壁,相對人仍四處舉債,甚至不惜與親友鬧翻關係、返家搶走聲請人手中的紅包錢,也依舊堅持流連於各賭場間。在甲、丙自小之記憶中,阿強為了躲債四處躲藏,家門口總是有許多上門討債的黑社會,對母子恐嚇、毆打,甚至試圖擄走年幼聲請人等暴力行為,讓一家人惶惶終日,不得安寧。相對人因終日在外借錢揮霍,已然無法期待其對家庭有任何貢獻,更遑論扶養子女,故由母親一人扛起聲請人從小到大之生活費、學費,更面對著生父不時回家討錢、黑社會和債權人無止盡地討債及砸店。另相對人更於80年間發生婚外情,平日直接居住在外遇對象家中。再於95年間因涉入多起刑事案件,便以工作為名前往中國,數年間行蹤不明、音訊全無,母親亦於該時訴請離婚獲准。現聲請人甲需養育2名未成年子女,且另需照顧其無法正常工作之丈夫,家庭重擔實則落在她一人身上,生活甚為窘迫;聲請人丙從事攝影工作,係以論件計酬,無固定底薪,且因自小家境所累,目前仍背負就學貸款,銀行戶頭長期沒有超過2萬元之存款;乙則因自小相對人便離家失聯,欠缺相對人簽名而無法辦理就學貸款,以致早早輟學,外出工作養家,如今為照顧罹患口腔癌的母親,與其同住並接手其鹽酥雞生意,目前仍背負銀行紓困貸款、每月店面租金及扶養費用,生活舉步維艱。阿強經法院合法通知未到庭,亦未提出任何書狀表示意見。台東地院審酌,聲請人於出生後均係由母親照顧,且相對人未負擔聲請人之生活費及其他費用,於離婚後亦對聲請人不聞不問,堪認相對人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期間長達近20年,情節實屬重大,如強令聲請人負擔與其長期感情疏離之相對人之扶養義務,顯失公平,是聲請人請求免除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