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安全帽
」 安全帽 車禍 高雄 酒駕 機車民眾荷包注意!微型電動車今未掛牌就開罰 北市上午已取締8件
交通新制注意!30日0時起,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下稱微電車)如未依規定領牌行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處以最高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如為未經型式審驗合格,並沒入車輛。而30日一早截至上午9時許,北市警局就已取締8件微電違規,北市警也提醒民眾切勿騎乘無牌照微電車,以免受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自11月30日起微電車除應領牌行駛之外,若未懸掛牌照或懸掛他車牌照於道路停車者,亦將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車輛移置保管;另騎乘微電車應滿14歲、應戴安全帽、不得載人;北市開放自行車行駛之人行道、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皆禁止微電車行駛;微電車並應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規定行駛。北市警交通大隊統計,113年1至11月29日共取締微電車違規1,631件,其中違規前三大項目分別為「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398件、「不依規定停放車輛」397件、「違規行駛人行道」291件;因應11月30日全面領牌規定實施,北市警自11月19日起規劃連續4週微電車宣導暨執法專案勤務,各警察分局針對轄內工廠、校園、市場周邊等微電車易出沒熱點,每日加強稽查及宣導,於實施後2週加強微電車未依規定領牌執法,統計實施首日(至上午9時止)共計取締微電車違規8件,包含「未領用牌照行駛」2件(罰鍰3600元)、「未領用牌照車輛於道路停車」1件(罰鍰1200元),「未戴安全帽」1件(罰鍰300元)、「其他動態違規」4件(闖紅燈2件,罰鍰300元;紅燈右轉2件,罰鍰1200元)。交通警察大隊呼籲尚未完成領牌微電車,不得行駛,亦不得停放於道路,並儘速完成領牌作業,以免違規受罰。
微電車「未掛牌投保」今起最高罰3600元、扣車 新法懶人包看這邊
阿公阿嬤、外籍移工、菜籃族常在騎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從今天(11月30日)起,必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違者將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車輛也會移置保管。以下為CTWANT整理得微電車新法的懶人包,資料參考自「交通安全入口網」、「監理服務網」,提醒民眾上路前應再三注意。小心分辨這2種車:過去稱作「電動自行車」的車款,目前已改名叫「微型電動二輪車」,無腳踏板、須掛牌,是以電力為主要動力的二輪車輛,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而「電動輔助自行車」則是有腳踏板、不須掛牌,以人力為主要動力、電力為輔助的二輪車輛。(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騎微電車上路前必須先做到:1. 投保:所有人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投保者無法辦理登記換照或發照。2. 掛牌:審驗合格應向監理單位登記、領用、懸掛牌照,違規者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其中,審驗合格車輛將移置保管,未審驗合格車輛則沒入。3. 滿14歲:未滿14歲駕駛者,將處駕駛人600元至1200元罰鍰,並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以下行為不能做:1. 行駛速率不得超過25km/h,違者罰900元至1800元2. 禁止載人,違者罰300元至600元3. 未讓視障者,罰600元至1200元;未讓行人優先通行,罰300元至1200元。若因不停讓導致視障者受傷或死亡,罰1200元至2400元4. 損毀、汙損或變造牌照導致無法辨認,罰所有人900元至1800元,並重領牌或改正5. 未戴安全帽,罰300元6. 酒(毒)駕罰1200元至2400元;拒檢罰4800元並當場禁止駕駛與移置保管該車輛7. 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罰所有人1800元至5400元,並改回原規格(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如何領牌、規費多少錢?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作業時,車主應準備:1. 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及印章(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及印章(公司行號名義)2. 新領牌照登記書2張3.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辦理時有效期間30日以上)4. 來歷證明:出廠證明或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5. 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準備好以上資料後,可到各監理所站或到點服務場所完成「實車查核(驗車)」,並可申領牌照,微電車牌照規費為450元(號牌1面300元、行照1枚150元)。(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
鬼切奪命!男嬰慘死媽媽重傷 肇事者道歉未見人推卸責任遭撻伐
台中市大里區東榮路22日下午3時40分,發生一起奪命車禍,導致6月大男嬰不幸喪命,母親也重傷住院,悲劇起因於61歲黃姓男子騎車違規跨越雙黃線左切,直接與對向直行的26歲林姓女騎士相撞,造成母子雙雙摔地,6月大的男嬰頭部重創。事發當時,黃男沿東榮路往中興路方向行駛,突然在西榮路路口左切進入對向車道,與林女所騎機車迎頭對撞,林女當時將男嬰綁在胸前,未戴安全帽,強烈撞擊導致男嬰重摔在地,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搶救後一度恢復心跳,但23日凌晨1時28分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林女則手部粉碎性骨折,目前仍在醫院接受治療。悲劇發生後,男嬰家屬在地方社團痛斥黃男冷血,表示事發至今,肇事者不僅未道歉,還試圖推卸責任,聲稱是母子騎車撞上他,家屬氣憤質疑:「雙黃線禁止左轉,他到底是怎麼拿到駕照的?」警方調查後指出,黃男未依規定駛入來向車道,肇事責任明確;林女則因機車附載人員未依規定設置於後座,且未給男嬰佩戴安全帽,違規部分將依法處理,雙方酒測結果均為0,警方已依《過失致死罪》嫌將2人移送法辦。
載女兒還酒駕害死6歲女童 糟糕父竟是慣犯超扯酒測值曝光
高雄市20日發生死亡車禍,45歲陳姓男子酒後騎車載女兒,在成功一路與海邊路口撞上56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左轉車輛,女童當場噴飛倒地,因未帶安全帽而導致頭部重創,送醫後宣告不治,警方調查後發現陳男酒測值高達0.98毫克,且其為酒駕慣犯,女童母親得知噩耗悲慟不已,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20日下午4時許,成功一路與海邊路口發生巨響,陳男直行時與左轉的林男發生擦撞,後座女兒噴飛後重摔落地,附近民眾連忙通知警消,現場畫面怵目驚心。而女童沒戴安全帽,其頭部遭受重創,送醫後仍宣告不治,陳男則是全身多處挫傷,急救後並無大礙,但警方發現其身上滿是酒味,檢測後驚覺酒測值高達0.98毫克,林男則沒有酒駕。據了解,陳男早已是酒駕慣犯,他有多次酒駕前科,20日竟又再犯,喝酒後騎車載女兒上路,也害的小小生命就此消失,而女童母親接獲消息時人在台中,立刻飛奔回高雄認屍,21日上午到殯儀館初驗遺體時情緒激動、崩潰不已,當時氣氛悲傷肅穆。警方調閱監視器,初步判定肇事原因是林男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陳男酒駕及未注意車前狀況,以及女童未戴安全帽才釀成事故,確切意外原因則仍待調查釐清。
男酒駕載女兒撞左轉車 6歲愛女沒戴安全帽身亡
高雄市20日發生死亡車禍,45歲陳姓男子酒後騎車載女兒,在成功一路與海邊路口撞上56歲林姓男子駕駛的左轉車輛,女童當場噴飛倒地,因未帶安全帽而導致頭部重創,送醫後宣告不治,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20日下午4時許,成功一路與海邊路口發生巨響,陳男直行時與左轉的林男發生擦撞,後座女兒噴飛後重摔落地,附近民眾連忙通知警消。但女童沒戴安全帽,其頭部遭受重創,送醫後宣告不治,陳男則是全身多處挫傷,救治後沒有大礙,警方調查後發現陳男酒測值超標,林男則沒有酒駕。警方調閱監視器,初步判定肇事原因是林男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陳男酒駕及未注意車前狀況,以及女童未戴安全帽,確切事故原因則仍待調查釐清。苓雅分局呼籲,酒後駕車害人害己、危害重大,警方將持續針對酒後駕車加強取締告發,絕不放縱。
修繕民宅跌落樓梯!雙溪工人頭部著地送醫6天後亡 工務課澄清:有戴安全帽
新北市一名44歲吳姓男子,日前與67歲連姓同事前往雙溪區修繕民宅,卻因施工不慎跌落樓梯,頭部著地昏迷,13日凌晨因傷重不治身亡。警方初步調查,原認為事發當時吳男未戴安全帽,才會造成這起憾事發生,後經工安單位深入調查,才得知吳男有佩戴安全帽,是為了搶救才將帽子脫下。 據《自由時報》報導,事情發生在本月7日,吳姓男子與連姓男子至雙溪區共同修繕房屋,過程中吳男不小心跌落樓梯,以頭部著地、陷入昏迷,隨即送醫院搶救。報導指出,吳男的狀況未見好轉,並在13日凌晨1時再度惡化,最終不幸離世。警方接獲通報後,已請發現人連男及吳男家屬到派出所製作筆錄,釐清案發現場狀況,並報請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和法醫師進行相驗,同時通報新北市雙溪區公所工務課,以釐清是否存在工安問題。新北市雙溪區公所工務課今(17日)澄清表示,工安單位於16日回到現場勘查,經詢問現場人員得知,吳男墜落時,頭部是有戴安全帽的,係因案發時急於施作CPR(心肺復甦術),才將吳男的安全帽脫下,並不是「未戴安全帽」。
微電車上路新規定啟動! 「6大禁忌」別踩雷外籍移工成宣導重點
舊稱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正式納入交通管理範疇,新法規明確規定,所有微型電動二輪車未完成掛牌與投保者,不得上路行駛,違規者將面臨罰鍰及車輛移置保管的處分,未滿14歲者不得騎乘、車輛不得私自改裝、行駛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等規範,也成為警察宣導重點,尤其針對使用比例最高的外籍移工群體,更加強告知,以免違法受罰。微型電動二輪車因購買方便、使用簡單且無需駕照,成為許多外籍移工日常通勤的重要交通工具,以台中豐原及神岡地區為例,當地外籍移工人數已達1萬餘人,約占總人口4.3%。豐原警方近日特別前往外籍移工集中工作的工廠、出入頻繁的豐原火車站及外籍餐飲店,展開多場宣導,提醒車主於11月30日前完成掛牌手續,否則上路將面臨處罰。根據台中市警察六分局統計,截至2024年10月底,僅西屯區就取締微電車違規案件超過90件,包括酒後駕駛6件、未戴安全帽10件、違規停車75件,顯示許多駕駛人對交通規範認識不足,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因此,警方呼籲,微電車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以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為了進一步提醒駕駛人,清水警方針對新規劃出六大注意事項:1. 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包括增減或改變電子控制裝置及原有規格,違者將處以1800元至5400元罰鍰。2. 佩戴合格安全帽:未戴者將面臨300元罰鍰。3. 禁止載人、時速限制25公里:超速將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載人則處300元以上罰鍰。4. 酒駕、毒駕重罰:酒駕罰2400元,拒測者則罰4800元,車輛當場扣押,並依法移送司法機關。5. 遵守交通號誌與夜間開燈:違者最重可罰1200元。6. 掛牌上路:未完成掛牌者罰1200元至3600元,並移置車輛保管。警方強調,新規上路後將強化執法與宣導並行,期望透過完善的規範及執行,確保微電車使用者的安全,並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微電車駕駛人務必在期限內完成掛牌與保險,才能合法、安全地上路。
17歲少年無照拒檢還加速逃逸! 蘆洲警追車過程出意外 少年狼狽落網恐吞7萬多罰單
蘆洲警分局延平所警員吳鎮宇在巡邏時見一輛改裝車呼嘯而過,與三民所警員葉翔哲欲上前攔查,怎料17歲楊姓少年竟拒檢並加速逃逸,葉員閃燈鳴笛全力逮人,卻不幸在路口閃避車輛急煞自摔,導致全身傷送醫,支援警力隨即開啟包圍網,順利將楊男逮捕歸案。事發於3日晚間10時許,葉姓警員在追人過程中,於長榮路某路口與27歲吳男駕駛自小客車發生事故,葉員為閃避來車急煞自摔,全身多處擦挫傷,送往淡水馬偕醫院就醫無礙。葉員送醫治療後,同一時間警方立刻起動攔截圍捕機制,於五股區成泰路三段攔截到楊姓少年,經查後酒測值為0,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無照駕駛1件、危險駕駛1件、拒檢逃逸1件、闖紅燈2件、紅燈右轉1件、逆向行駛1件、未依規定使用燈光1件、未戴安全帽1件、變更車體規格1件,現場移至保管車輛並通報環保局噪音車裁罰。楊姓少年在逃逸過程中共有十項違規事實,罰金總額竟高達新台幣77900元,除此之外還要負起法律責任。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少年事件處理法辦理。
電動二輪車領牌寬限期至11/29日 最重開罰3600元
自2022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正式納入道路交通管理。根據規定,車主必須在2024年11月29日前,完成強制險投保、驗車合格並領取號牌,方可合法上路。台北市監理所提醒,未依規定領牌上路者,將面臨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的罰款,並禁止其繼續行駛。據了解,截至2024年8月底,台北市已有超過5000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驗車並領牌。臺北市交通局也強調,已掛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可合法停放於路邊機車收費停車格,但未掛牌者若違規停放,將依相關規定予以移置保管。台北市交通局指出,根據統計,2024年1月至7月,台北市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違規案件共990件,主要違規項目為未戴安全帽、不當停車及行駛人行道。交通局特別提醒,為保障行人安全,微型電動二輪車禁止行駛在人行道及市區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且騎乘者須年滿14歲、配戴安全帽,並且投保強制險。此外,微型電動二輪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禁止載人及酒駕,車輛也不得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自2024年11月30日起,未掛牌者不得上路行駛,否則將依法處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也提醒,尚未完成投保及領牌的車主應儘速辦理,以免遭到罰款並確保行車安全。
未戴安全帽遭攔!6旬男心虛丟「狗的皮膚藥」 警一看竟是海洛因
新北市樹林區12日傍晚6時許發生一起毒駕事件,1名63歲蘇姓男子未配戴安全帽騎車行經該路段時,恰巧被巡邏員警攔查,結果竟發現他無照駕駛且意外查扣到一級毒品海洛因,警方隨即依法將他逮捕帶回偵訊,後續則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蘇男具有毒品前科,他12日傍晚6時許騎機車行經柑園路二段與一段路口時,因未配戴安全帽遭攔停,經調查他無照駕駛且機車非自己所屬,過程中蘇男不僅眼神閃爍還神色慌裝,再加上他身上有攜帶注射針筒和塑膠盒,行徑相當詭異,引起員警注意。警方表示,由於蘇男無法交代車輛來源,警方隨即依《道路交通管制條例》製單,並將車輛移置保管,針對注射針筒和塑膠盒的部分,蘇男則心虛誆稱藥物是「狗的皮膚藥」,但期間他卻趁隙將該物偷偷丟掉,員警眼尖發現撿起後,竟發現裡面藏有一級毒品海洛因,全案詢後,蘇男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28歲女摔車毀容成植物人!她沒戴安全帽 慘遭鯊魚夾嵌進腦
長髮女性必備的「鯊魚夾」居然成了凶器,大陸先前就發生一名13歲女孩戴著鯊魚夾不慎在家裡廁所滑倒,造成後腦勺直接撞擊地面,而頭上配戴的鯊魚夾成了利刃,直接劃破女孩頭皮,女孩最後是送醫後縫了3針,而近期在四川省成都市,也發生一起28歲女子與男友外出時,因為在機車上嬉鬧導致摔車,女子頭部重創成了植物人,男友認為,若當時頭上沒有鯊魚夾髮夾,應該不會這麼嚴重。女友成了植物人。(圖/翻攝自微博)綜合《百姓關注》和《小莉幫忙》等陸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9月21日,這名女子劉洋的胡姓男友是一名外送員,當晚胡男騎著平時工作的機車載女友兜風,兩人吃完晚餐後騎車返家在車上嬉鬧,結果意外摔車,由於劉女未戴安全帽又夾著鯊魚夾因此頭部重創。胡男稱,「我當時是身上擦破了皮,但是她頭上戴了鯊魚夾,後腦著地受力,頭骨骨折」,女友經歷兩次手術保住了性命,「但是卻成了植物人」。這對情侶交往一年多,胡男形容女友活潑開朗、帶點調皮,感嘆如果當晚沒有出去玩,或者是安全意識好一點,都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或許是她沒有戴那個鯊魚夾,她摔一下估計也就只是摔一下。」眼看女友成為植物人,胡男表示很自責,但又什麼都做不了,只能夠待在她身邊照顧她,「她才28歲,我會一直照顧她等她醒來,不管幾年我肯定要堅持」,胡男承諾會照顧對方一輩子,消息曝光引起熱烈討論,不少人勸世疾呼真的別不要戴鯊魚夾出門,已經聽過太多類似事件。不過也有網友認為,最大的問題是騎車沒有戴安全帽,「重要的不是騎車需要戴安全帽嗎,騎車你有頭盔的話根本戴不了這個夾子的」、「明明是不戴頭盔導致的,偏要引戰到鯊魚夾」、「騎電動車要戴安全帽啊」。
高雄男子因未戴安全帽怒告警察所長 遭判刑徒刑5月罰金6萬元
高雄市1名吳姓男子因騎車未戴安全帽而遭到開罰,心生不滿竟然將怒火轉向茄萣分駐所所長,使用虛假的檢舉信函向警政署進行投訴,最終吳男因誣告罪被法院判刑5個月,緩刑2年,並需向公庫支付6萬元。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7月11日凌晨,吳男因為未佩戴安全帽而被茄萣分駐所的所長攔下並開出罰單,對於這次的處罰,吳男非常不滿,竟然想出報復的辦法,在警政署的信箱中冒用「林姓友人」的名字,檢舉所長在值勤期間竟然跑到海產店喝酒、打麻將、吃檳榔。該檢舉信件一經收到,立即引起警政署的重視,隨即交由湖內分局的督察組展開調查,然而,經過深入調查後,警方發現所長早已戒酒5年,並未在海產店飲酒聚餐,也從未參與打麻將的活動,至於吃檳榔則是在下班後的正常生活行為,所長的清白得以證明,但因此受到的名譽損害卻無法彌補,最終決定對吳男提起告訴。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吳男承認自己確實向署長的信箱留言,但堅稱這些指控來自於朋友的傳言,並不認為自己是在造謠,法官則針對吳男的行為做出了評價,指出其因一時衝動而做出不理智的行為,並且在犯後表現出悔悟,隨後與所長達成和解,最終,法院裁定吳男因《誣告罪》判處徒刑5個月,緩刑2年,並要求他在一年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警方在此呼籲,所有駕駛人應時刻注意自身的行為,佩戴安全帽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若因違規遭到處罰,應理性對待,而非以不當方式報復他人。
漁人碼頭改裝車深夜擾鄰遭舉發 淡水警即刻攔截取締噪音車
淡水分局15日凌晨4時許接獲民眾報案表示有多台改裝機車聚集,如雷貫耳的排氣管聲已嚴重影響到周圍住戶安寧,警方立刻到場取締,攔查數輛機車並開出4張罰單,統計這幾月來的交通違規取締成效。淡水漁人碼頭觀海路15日凌晨有改裝車聚集,有民眾將一群人的影片發到臉書社團「社會事新聞影音」掀起廣大迴響,警方也接獲報案立即派員到場處理,飆仔見情況不對驅車駛離,警方當天也針對4輛噪音車進行取締。淡水分局於7、8、9月期間共取締噪音車637件、超速1058件(嚴重超速77件)、87件無照駕駛及未戴安全帽693件,本分局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持嚴正執法、絕不寬貸。
台中7車「黑色口罩擋車牌」!12名男女自認行為很有趣 警方追查要罰了
近日有民眾發現,7輛機車出沒在台中南屯區時,車牌都以黑色口罩遮擋,出沒在市區街頭,其中更有人未戴安全帽。警方獲報後追查,這群民眾來自彰化總計12人,相約來台中夜遊,有的雙載、有的獨自騎乘,警方已經掌握12人動向。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PO出一段影片,透露自己來台中出差搭乘計程車,司機跟她說:「妹妹你看這些人的車牌」,只見台中這7輛機車全用口罩遮住車牌,排氣管還發出噪音擾民,原PO遇到這樣情景感到很害怕,直呼「很怕拍照會被揍。」影片曝光後,吸引上萬名網友關注,警方也從影像分析,發現民眾拍攝地點是在南屯區環中路與向上路口。經警方追查後初步了解,這7輛機車共有12名年輕人結伴而行,都是由南屯區永春南路82巷內以口罩遮掩車牌後駛出,沿永春路往市區方向行駛前往北屯區。雖然12人互不相識,但在IG上相約至台中夜遊,對於以口罩遮掩車牌的行為,他們認為此舉「很有趣、很屌」。目前警方已掌握12人動向,將進一步偵辦。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規定,車主不得使用物品任意將車牌遮蔽、掩蓋,以規避違規行為等,最高可處新台幣4800元以下罰鍰予以開罰。同時警方也將針對他們未戴安全帽的違規行為進一步開罰。
屏東男遭攔拒檢竟沿路違規逃3公里! 慘吞18張紅單恐罰13萬
屏東1名24歲楊姓男子30日晚上8時許在屏東萬丹鄉騎機車違規闖紅燈,遭到員警攔查時他竟加速逃逸,甚至沿路闖紅燈及逆向行駛一路到3公里才被攔停,後續警方依法向他開出高達18張紅單,最高可處13萬餘元罰鍰,楊男此舉可謂是得不償失。警方表示,屏東警分局萬丹分駐所員警30日晚間8時30分,在和平西路與公園路口執行巡邏勤務時,目擊楊男騎機車闖紅燈,員警立即上前攔查,未料他竟拒檢甚至騎車加速落跑,警方尾隨其後直到近3公里遠的泉興路段才成功將他攔截並停靠街邊稽查。據了解,楊男在逃逸過程中涉及多項交通違規,例如:闖紅燈、紅燈右轉、逆向行駛、未戴安全帽、不服攔停稽查取締逃逸、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及無照駕駛等行為,後續警方對於他不顧其他用路人安全危險駕駛的舉止,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共開出18張罰單,可處4萬1900 元至 13萬700 元罰鍰。警方說明,屏東分局呼籲駕駛人,若遇到員警攔查時務必停車配合稽查,不得加速逃逸或以各種危險駕駛方式試圖躲避盤查,警方針對此類行為將秉持強勢執法的精神且決不寬貸。
嘉義縣路口悲劇!汽車與機車相撞 77歲老翁「未戴安全帽」重傷不治
嘉義縣台19線27日下午3點多,發生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當時,77歲的陳姓機車騎士與27歲的轎車駕駛,在朴子往義竹方向的台19線88公里處路口相撞,這場撞擊導致機車騎士倒地不起,經過急救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而轎車駕駛則未受到傷害。事故發生在一個繁忙的交會路口,根據目擊者和警方的初步調查,事故的發生可能與雙方車輛在路口未能適當減速和讓行有關,77歲的陳姓男機車騎士,當時正在東西向的防汛道路上行駛,而轎車駕駛則沿台19線南北向行駛,2車在路口相遇時,疑似因為雙方未能注意到彼此的車輛,導致猛烈撞擊,機車騎士連人帶車倒地,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嘉義縣消防局接到報案後,迅速派遣救援人員前往事故現場,抵達後,消防隊員發現機車與轎車的碰撞造成陳男呈現「心跳呼吸停止」(OHCA)狀態,消防隊員在現場進行急救處置,隨後將傷者送往長庚醫院進行進一步的救治,不幸的是,陳男在醫院經過全力搶救後,仍因傷勢過重而宣告不治。嘉義縣消防局再次提醒所有駕駛人應該謹慎駕駛,特別是在交會路口,應遵守交通規則,減速行駛,注意行車狀況,確保行車安全;此外,消防局也強調陳姓機車騎士因未佩戴安全帽而導致傷勢嚴重,對於機車騎士來說,安全帽能夠有效減少因碰撞而造成的致命傷害。
改裝車深夜炸街擾鄰慘了! 蘆洲警擴大臨檢攔截飆車仔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24、25周末兩日接到民眾報案表示,八里地區沿線出現不少交通違規及鳴按喇叭、改裝排氣管擾鄰的狀況,警方獲報後立刻聯合多個派出所設臨檢站,攔截深夜違法者。蘆洲分局獲報後派遣轄區八里所、龍源所、成州所及交通分隊等警力到現場查處,並於各路段設立攔檢站盤查上百輛汽、機車,包括未戴安全帽1張、無照駕駛2張、闖紅燈15張、行駛禁行機車道16張、機車違規行駛自行車道8張及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1張,共舉發43張交通違規。蘆洲[分局統計今年通報環保局確定開罰改裝車共有1949件,每月不定期與環保局、監理站、高灘處組成聯合稽核小組,針對各違規車輛攔查開單,以維護民眾居住品質及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蘆洲警分局呼籲,車主隨意改裝車輛,除須繳罰單外,環保局亦會令其限期改善,直到複驗合格為止,請民眾別刻意改裝製造噪音,擾民又和自己荷包過不去,也鼓勵民眾如有發現噪音車輛,請立即報案檢舉或自行蒐證並通報環境部噪音檢舉網站,共同創造宜居都市。
男騎士未戴安全帽遭攔!他誆「屎在滾」找廁所 警戳破竟是通緝犯
警方日前在台中市北屯區攔查55歲潘姓男騎士,因他未配戴安全帽上路,員警請他靠邊停車受檢,結果潘男多次錯報身分證字號,甚至藉口肚子痛要找廁所,試圖逃離現場,警方調查後發現,潘男竟是揹負2條罪名的通緝犯,警方當場將他逮捕歸案。據了解,潘男未戴安全帽騎乘機車,行經旅順路二段民俗公園旁時,被台中市警五分局文昌派出所員警撞見,警方立即上前要求他停路邊盤查,潘男多次錯報身分證字號,還佯稱肚子劇痛需上廁所,藉機拔腿逃逸,甚至還小跑步想逃進附近飯店內,幸虧員警及時發現立刻喝斥並阻止,才讓潘男無機可乘。警方表示,經員警鍥而不捨追查下,潘男眼看事跡敗露,最終無計可施說出真實的身分證字號,警方查證後,發現他是涉及《公共危險罪》及《商標法》等罪名的通緝犯,經警方訊後,將依法解送台中地檢署歸案。
男摸走路邊安全帽給女友戴 為省500元遭判10日拘役
順手牽羊下場慘!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於2012年7月30日8時20分左右,在新北市新店區某處摸走路邊安全帽,讓不知情的洪姓女友使用,兩人並騎乘重型機車離開;失主古姓男子報警提告,台北地院依竊盜罪判黃男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黃男於2012年7月30日8時20分許,在新北市新店屈某處偷走古姓男子掛在機車上的一頂價值1980元的安全帽,隨後交給不知情的洪姓女友使用,兩人騎乘重型機車離去。失主古男馬上到新北市警察局新店分局報案,後黃男坦承犯行,檢察官則依法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認為,妥以行為人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僅基於一己之私而竊取本案安全帽,顯未尊重他人之財產法益,毫無法治觀念可言,所為自有不該。且衡酌被告所竊得本案安全帽之價值,且為返還或賠償告訴人,其犯行自對告訴人造成一定損害。惟衡量被告犯罪手法尚屬單純,對社會造成之危害及對人民安全感所產生之影響,均尚屬輕微,其責任刑之範圍應從低度刑予以考量。在兼衡被告高職肄業之智識程度、生活狀況、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依盜竊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據悉,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遭警方取締,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款500元,黃男為省500元卻得面臨遭拘役或是50萬以下罰金。
彰化驚見「國道猴」 違規3項起跳將開罰
社群平台今天流傳一段離譜的機車上國道影片,民眾拍下1名橘衣男子未戴安全帽,騎乘機車上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後,還單手騎車,另1手忙著玩手機,置個人生死及他人行車安全於度外。國道三隊指出,該男騎機車上國道,又沒戴安全帽及騎車玩手機,至少有3項違規,將追查開罰。實在有夠離譜!從社群平台曝光的影片可看到,當時1名穿著橘色上衣的男子騎機車在中山高速公路彰化路段奔馳,他沒戴安全帽,且只用1隻手騎車,另1支則拿著手機。國道三隊員林分隊指出,該大隊接獲民眾通報,有1名橘衣男騎乘機車誤闖國道1號中山高速公路,該男未戴安全帽,且還邊騎車邊使用手機,違規行為明確,惟民眾提供的影像沒有明確的時間及地點,該大隊將利用CCTV(閉路電視攝影機即時影像)追查誤闖國道的機車,後續並會依法舉發違規。該隊指出,該名橘衣男的複合式違規行為,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第31條第6項及第31之1條第2項等規定開罰,其中騎乘機車誤闖國道,可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可處駕駛人新台幣500元罰鍰;騎乘機車使用手機,可處駕駛1000元罰鍰。國道三隊警方呼籲用路人,應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切勿誤闖擅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