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4歲
」 性侵 猥褻 女童 未成年 少女小六學生持刀刺死同齡好友 11歲女童竟受網友推崇「德國有同名樂團」
日本長崎縣佐世保市立大久保小學於2004年6月發生了一起震驚社會的「佐世保小6女童同級生殺害事件」,該事件也因為兇手身上的衣服,被稱為「NEVADA事件」。當時六年級學生辻菜摘在午餐時間,用美工刀殺害同班同學御手洗怜美。年僅11歲的辻菜摘也因此成為日本至今年齡最小的謀殺案兇手,後續甚至有網友開始推崇辻菜摘,稱其為「最可愛兇手」,德國當地甚至有以辻菜摘事件為原型的「NEVADA樂團」。根據日本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004年6月1日,當時辻菜摘將御手洗怜美帶到教室後,先是關上窗簾並讓御手洗怜美坐下,隨後從背後用美工刀割開御手洗怜美的頸部和左手,最終導致御手洗怜美失血過多身亡。根據警方調查,其實辻菜摘與御手洗怜美原本是好友,但御手洗怜美曾在自己經營的網站上嘲諷辻菜摘,被辻菜摘發現後,辻菜摘因此感到憤怒,最終決定以極端的方式報復。警方調查中也發現,辻菜摘在事發前一天,曾觀看了一部名為「女侍探危機一髮6」的電視劇,劇中有使用美工刀殺人的場景,辻菜摘便以此作為參考,策劃了整個犯罪行為。事件曝光後,不少電視台為避免引發不良影響,主動停止播放涉及暴力的節目,整起事件也引發社會對媒體暴力內容影響青少年的討論。但當時在網路上,卻出現了一股「偶像化」辻菜摘的風潮,部分網民稱她為「NEVADAたん」,這個稱號源於辻菜摘案發當天穿著的印有「NEVADA」字樣的連帽衫,後續整起案件也被簡稱為「NEVADA事件」。由於上辻菜摘外貌清秀,這種迷戀與崇拜的現象在網路上迅速擴散,不僅有人稱其為「最可愛殺人犯」,甚至還出現了模仿她的Cosplay活動,就連遠在德國,都有以辻菜摘事件為原型取名的樂團「Nevada Tan」(後改名成Panik Band)。而這股亂象一度引發日本社會的擔憂與譴責,認為這樣的行為會淡化案件的嚴重性,甚至可能鼓勵青少年犯罪。日本網路當時出現模仿辻菜摘的現象。(圖/翻攝自社群網站X)而當時辻菜摘因未滿14歲,根據日本少年法,無法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被送往栃木縣的國立自立支援設施進行矯正。在矯正設施中後因表現良好,最終於2008年出所,並嘗試重新融入社會。根據未經證實的消息指出,辻菜摘在出所後曾經改名,後來也順利結婚,甚至可能已經育有子女。至於受害者御手洗怜美,他是一個性格開朗、在班級中非常受歡迎的女孩。其父親是《每日新聞》佐世保支局的局長。事發多年以來,御手洗怜美的同學每年都會在6月1日當天自發組織紀念活動,以悼念這位逝去的朋友。
涉性侵6幼童遭判28年!狼師毛畯珅出庭「直視鏡頭」 正臉曝光
男子自毛畯珅110年4月起,在臺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擔任托育人員,並自同年 7、8 月起兼任教保員,負責照護、教育幼保機構之幼童,不料他竟利用職務之便性侵、猥褻多名幼童,一審遭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全案上訴二審,高院今(19日)再度開庭,過去始終帶著口罩的毛男,這次終於以真面目示人。台北市今年爆出私立幼兒園狼師案,被告毛畯珅涉嫌性侵多名幼童,一審遭判處28年徒刑。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天再度開庭審理,過去一直戴著口罩現身的毛畯珅,這次以真面目示人;然而被問到是否有悔意時,毛男不發一語,雙眼直視著媒體鏡頭,下巴高高抬起,完全看不出有任何悔過之情。據了解,毛畯珅為臺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並於民國110年9月退伍起至該園擔任教保員,在園內負責管理監視器、參與協助教學、照顧全園幼童之生活起居及於園內接送幼童之工作,另於午休時間兼任同址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一審判決指出,被告明知於111年7月11日至112年7月10日期間,就讀該幼兒園之幼童6人(A童至F童)均未滿7歲,對於性自主能力及事物判斷能力均未成熟,且對於性事尚屬懵懂無知,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仍分別犯下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猥褻等犯行,甚至偷拍兒童性影像。一審法官認為,被告家境及學識均良好,且具幼兒保育之專業知識背景,深知有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之重要性,明知本案被害人均屬未滿7歲,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為滿足自己之性欲,對各被害人為上開犯行,時間綿延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犯罪情狀惡性重大,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全案上訴中。《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微電車上路新規定啟動! 「6大禁忌」別踩雷外籍移工成宣導重點
舊稱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正式納入交通管理範疇,新法規明確規定,所有微型電動二輪車未完成掛牌與投保者,不得上路行駛,違規者將面臨罰鍰及車輛移置保管的處分,未滿14歲者不得騎乘、車輛不得私自改裝、行駛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等規範,也成為警察宣導重點,尤其針對使用比例最高的外籍移工群體,更加強告知,以免違法受罰。微型電動二輪車因購買方便、使用簡單且無需駕照,成為許多外籍移工日常通勤的重要交通工具,以台中豐原及神岡地區為例,當地外籍移工人數已達1萬餘人,約占總人口4.3%。豐原警方近日特別前往外籍移工集中工作的工廠、出入頻繁的豐原火車站及外籍餐飲店,展開多場宣導,提醒車主於11月30日前完成掛牌手續,否則上路將面臨處罰。根據台中市警察六分局統計,截至2024年10月底,僅西屯區就取締微電車違規案件超過90件,包括酒後駕駛6件、未戴安全帽10件、違規停車75件,顯示許多駕駛人對交通規範認識不足,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因此,警方呼籲,微電車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以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為了進一步提醒駕駛人,清水警方針對新規劃出六大注意事項:1. 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包括增減或改變電子控制裝置及原有規格,違者將處以1800元至5400元罰鍰。2. 佩戴合格安全帽:未戴者將面臨300元罰鍰。3. 禁止載人、時速限制25公里:超速將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載人則處300元以上罰鍰。4. 酒駕、毒駕重罰:酒駕罰2400元,拒測者則罰4800元,車輛當場扣押,並依法移送司法機關。5. 遵守交通號誌與夜間開燈:違者最重可罰1200元。6. 掛牌上路:未完成掛牌者罰1200元至3600元,並移置車輛保管。警方強調,新規上路後將強化執法與宣導並行,期望透過完善的規範及執行,確保微電車使用者的安全,並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微電車駕駛人務必在期限內完成掛牌與保險,才能合法、安全地上路。
全台863人受害!創意私房、SCP偷拍群組被破獲 6人遭逮「補教狼師涉猥褻」
台中地檢署大動作掃黃,偵破色情論壇「創意私房」及Telegram偷拍群組「SCP」、「OAT」,查獲陳姓補習班老師、李姓工程師、張姓男大生等6人涉案,全台高達863人受害,其中包括未成年少女,經中檢偵查終結,將6人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嫌起訴。檢警追查偷拍案件,發現創意私房、SCP、OAT等網路平台上架販售性影像,查出社群成員黃姓男子、廖姓男子自2023年起,於南投縣與台中市等小吃店、桌遊店,非法架設微型攝影機偷拍私密影像,包括20名未成年人在內,多達833人受害。不僅如此,檢警還查獲一名陳姓補習班狼師,利用其職務之便猥褻未滿14歲少女,還在補習班廁所裝設密錄器偷拍未成年學生、同事的隱私部位,並以電腦合成、重製影像後再上傳網路散布,共有30人受害,其中5人為成年人。2案累計被害者多達863人,不法所得共計73萬6591元,台中地檢署偵結,將被告黃男、廖男、張男、李男及江男等5人,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刑法》「製造、散布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影片」、「竊錄性影像」、「意圖營利散布性影像」,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意圖營利製造兒少性影像」、「意圖營利散布兒少性影像」等罪嫌起訴。另外,將陳姓補習班狼師依涉犯《刑法》「對於未滿14歲之少女為猥褻之行為」、「利用權勢猥褻」、「散布猥褻影像」、「竊錄隱私部位」、「製造、散布竊錄隱私部位影片」、「竊錄性影像」、「製造、散布不實性影像」,以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製造兒少猥褻行為影片」、「製造兒少性影像」、「散布兒少性影像」等罪嫌起訴。
性侵12歲少女被判4年!男團選秀藝人IG秒設不公開 首發聲:清者自清
曾參加男團選秀節目的男星L驚傳性侵未滿14歲少女,將對方帶回西門町住處發生關係10分鐘,被判刑4年。事後L男把IG設為不公開帳號,個人簡介寫下「並非事中人,不知局中事,清者自清,公司已作出回應」。判決書指出,L男2019年7月經由交友軟體認識少女,2人相約西門見面,之後L以上廁所為由,把少女帶回西門町附近的租屋處。雙方聊天過程中,少女告知L男她的年紀為13歲。而L男明知少女為未滿14歲之女子,竟基於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行為之犯意,和少女發生性行為一次。之後少女向輔導老師講這件事,全案爆發。法官審理後認為,L男過去就曾與2名未滿14歲少年發生關係,顯然明知未成年性交會觸法,加上少女下體驗出傷痕和證詞相符,盼L男犯行屬實,審酌他否認犯行,沒有悔意,目前在餐廳打工,月收入約2萬至2.5萬元,依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對此,L男所屬經紀公司回應媒體,表示判決書與事實有出入,之後會交由顧問律師提起上訴,爭取還給藝人清白的機會,「若三審定讞後仍然是這個結果,該做的我們會做,也會承擔相應的責任,非常感謝。」至於L男把IG設為私人帳號,並將大頭貼換成卡通圖案。個人簡介寫下,「並非事中人,不知局中事,清者自清,公司已作出回應。」《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男團選秀藝人爆「性侵少女」 現況曝光!餐廳打工月收2萬
曾參加男團選秀節目的L男星驚傳性侵未滿14歲少女,將對方帶回西門町住處發生關係10分鐘,被少女母親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L男否認犯行,沒有悔意,目前在餐廳打工,月收入約2萬至2.5萬元,依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L男2019年7月經由交友軟體認識少女,2人相約西門見面,之後L以上廁所為由,把少女帶回西門町附近的租屋處。雙方聊天過程中,少女告知L男她的年紀為13歲。而L男明知少女為未滿14歲之女子,竟基於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行為之犯意,和少女發生性行為一次。之後少女向輔導老師講這件事,全案才爆發。少女透露,當時L男問他說要不要試試看,自己沒講話,過1個半小時,對她說不用緊張,性行為大概快要10分鐘,因為很痛,所以把L男推開,之後自己便搭公車回家,整個過程L都沒有把口罩脫下。L男則辯稱,先前說有發生性行為,是因無律師陪同,且覺得帶女生回家,沒有發生性行為,男性自尊說不過去,才會這樣講。法官審理後認為,L男過去就曾與2名未滿14歲少年發生關係,顯然明知未成年性交會觸法,加上少女下體驗出傷痕和證詞相符,盼L男犯行屬實,審酌他否認犯行,沒有悔意,目前在餐廳打工,月收入約2萬至2.5萬元,依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男團選秀藝人爆硬上3少女「最小僅12歲」 經紀公司喊話:上訴爭取清白
一名曾參加男團選秀節目的男星驚傳性侵12歲少女,2人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將對方帶回西門町住處纏綿10分鐘,遭家長提告判刑4年;不只如此,他總共和至少3名未滿14歲的少年發生關係。事情發生後,該名男星緊急關閉社群帳號避風頭,經紀公司則表示事實與判決書有出入,將上訴爭取藝人清白。據悉,該名男星畢業於某科大表演藝術系,2022年參加男團選秀節目,在節目上展現跳舞、饒舌、畫畫等才藝,可惜在第3輪遭到淘汰。判決書提到,男星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少女,2022年11月13日晚間6時22分許相約見面,並帶回自己位於西門町的住處,儘管少女表明自己未成年,只有12、13歲,男星仍強行侵犯發生關係。事後少女向輔導老師吐露此事,才讓案情曝光。男星在警詢時坦承犯行,但審理時又否認,並辯稱當時沒有律師陪同,「我覺得帶女生回家,沒有發生性行為,男性自尊說不過去」,才會坦承有發生關係,還反控檢警問話嚴厲,讓他感到害怕。少女則證稱,雙方在網路聊了2、3個禮拜後相約見面,男星說要上廁所就帶她回家,沒多久就問她「要不要試試看」,隨後推其上床,發生關係約10分鐘,全程男星都戴口罩沒露出正臉。法官審理認為,男星過去就曾與2名未滿14歲少年發生關係,顯然明知未成年性交會觸法,加上少女下體驗出傷痕和證詞相符,盼男星犯行屬實,審酌他否認犯行,沒有悔意,依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處4年徒刑,可上訴。對此,經紀公司做出回應,指出判決書與事實有出入,強調之後會交由顧問律師提起上訴,爭取還給藝人清白的機會,「若三審定讞後仍然是這個結果,該做的我們會做,也會承擔相應的責任,非常感謝」。《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畢業生「魟魚老師」教體操竟猥褻5幼童 新竹頂尖學府回應了
新竹某頂尖學府畢業生、綽號「魟魚老師」的林姓男子,涉嫌於2023年和2024年間,趁教體操時對5名幼童實施侵犯和猥褻,對幼童射精外,還拍下被害人的隱私部位照片,新竹地檢署1日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對林男提起公訴,其就讀學校則表示將配合司法調查,判決確定則會依程序嚴懲。據了解,林男畢業於新竹頂尖學府理工科系,但他選擇投入幼兒教育領域,不僅在兒童教室授課,還曾於多間學校社團任教,他卻趁著與學童接觸時實施猥褻。林男在新竹縣某假日學校營隊擔任帶隊老師,他在學校寒暑假舉辦營隊時,對5名未滿14歲的孩童猥褻,撫摸孩子們的大腿、小腿、肚子、背部和肛門,甚至以生殖器摩擦孩童臀部、大腿至射精,更曾拍下孩童影像。檢警在林男的手機、平板和電腦中,發現林男2022年12月在大學宿舍交誼廳,以教授體操為由,趁著孩童趴在地墊劈開雙腿時,撥開孩子連身體操布料,並拍攝兒童肛門和臀部,共計11張並儲存於手機珍藏,檢方則於1日依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林男母校則對其行為表達強烈譴責,強調將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若經判決確定,也會依程序懲處,絕不寬貸。
桃園女童當街遭男強抱侵犯 法官裁定收押不禁見…理由曝光
北桃園27日早上發生林姓自閉症男子強抱4年級國小女童案,女童不停逃竄、聲嘶力竭高喊不要和救命的26秒畫面曝光令人揪心,桃檢28日減述詢問後開出拘票逮人,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法官認為林男涉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審酌犯罪情節所生損害的嚴重程度,深夜裁准收押但不禁見。桃檢27日接獲警方通報有女童遭人侵犯,隨即分案偵辦,28日在社工及家屬陪同下完成減述程序,避免二次傷害,下午開出拘票逮人,晚間複訊後,認為林男涉犯刑法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未遂及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嫌重大,且有滅證、串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法官深夜訊問後,認被告僅涉犯加重強制猥褻罪,雖不能認定有串證之虞,但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審酌林男犯罪情節所生損害的嚴重程度,認為有羈押必要,但不禁止接見通信。女童母親在臉書發文控訴,4年級的女兒27日早上到住家附近找女同學,領有中度自閉症手冊、剛滿18歲的林姓男子上前攀談後竟伸狼爪,附上的影片只見騎樓下女童不斷高聲尖叫喊放開、救命,到處閃躲,仍數度遭體型優勢的男子強行熊抱,女童2度掙脫跑向馬路還是被拖地強拉回來,一旁車來車往卻無人發現,26秒畫面曝光讓人震撼又心疼,所幸附近運將聞聲順利救下女童,運將說,女童被救下後仍未平復,嚇到一直哭,還心有餘悸地說男子要強脫她衣服。◎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這交通工具」11月底前需完成掛牌 違者最高罰3600元!
舊稱為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正式自2022年11月30日起納管,且2年內,也就是2024年11月29日前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新法規實施後,微電車之行駛也需符合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相關規定,違者最高將處5400元罰鍰。交通部公路局指出,今年11月30日為微電車最後領牌期限,若逾期未領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條例第77-1條處新台幣1200至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當場移置保管。為免屆時領牌塞車,請車主盡早申請領牌。微電車與電輔自行車的差別「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外型就像機車的外型沒有腳可以踩踏的踏板,動力以電力為主,車重含電池60公斤以下,今年11月30日之後需領牌才可上路;電動輔助自行車則是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外型較接近腳踏車,車重為40公斤以下,還有腳踏板,也不需要領牌。騎乘微電車應遵守以下規定:微電車須年滿14歲才能騎乘。配戴安全帽。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不得載人。車速不得超過25公里/小時。不可酒駕、毒駕。強制險到期前記得續保。不得購買未經審驗合格之微電車。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作業規定應備物品: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及印章(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及印章(公司行號名義)。新領牌照登記書2張。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辦理時有效期間30日以上)。來歷證明:出廠證明或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微電車牌照規費:號牌1面300元、行照1枚150元。
性侵6幼童遭判28年! 園長之子二審出庭竟態度傲慢
男子毛畯珅曾在米達信義幼兒園擔任教保員,被控性侵6名幼童。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於8月16日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處毛畯珅224罪判刑,總刑期高達1252年,合併後應執行為28年,檢察官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17日高等法院首度審理,毛男在被提訊時,態度顯得傲慢。毛畯珅自2022年7月11日起,在母親開設的台北市信義區某幼兒園擔任教保員,染指至少20名幼童,持有600多部被害人的性影像、對6名兒童進行妨害性自主行為,一審傳訊證人及被害人,並勘驗幼兒園內的監視錄影畫面,認定他對6名幼童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以及違反本人意願拍攝性影像等罪行,被重判有期徒刑28年。檢察官對原裁定不服,認為毛畯珅對一名幼童的強制猥褻行為高達101次,情節相當嚴重,且犯後態度不佳。原審僅對該罪量處5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顯然過輕,因此提出上訴。判決中指出,毛畯珅年約30歲,出身於幼教世家,擁有幼兒保育的專業背景,深知學齡前兒童身心發展的重要性,明知本案被害人均為未滿7歲,缺乏性自主能力,竟為了滿足自身性欲,對多名幼童施行犯罪行為,時間長達一年之久,造成眾多被害人深重的身心受傷、犯後態度惡劣。
桃園狼父酒後猥褻3幼子!不顧哭喊「不喜歡這樣」仍犯行 前妻怒而提告
桃園市一名狼父與妻子離婚後,每次酒後就對3名年幼子女伸狼爪猥褻,即便小孩大喊「我不喜歡你這樣摸」仍不停止,直到小孩大聲哭鬧後才罷休。前妻察覺後怒而代子提告,桃園地院審理時,狼父坦承犯行,法官審結依對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共648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個月,本案仍可上訴。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根據檢警調查,這名狼父與妻子離異後獨自扶養3名年幼子女,但他每次酒後就會藉機撫摸還在念幼稚園的3名幼子生殖器或臀部等,以每週數次的頻率猥褻幼子。即使幼子被侵犯時明確表示「我不喜歡你這樣摸」,但他仍不停止犯行,直到幼子大聲哭鬧後才會停手。仍與男子共同居住的前妻察覺後,決定代子報警提告,檢方調查這名狼父總計對3名幼兒侵犯次數高達648次,偵結依家暴妨害性自主案件起訴。桃園地院審理時,3名年幼子女指出,被爸爸脫去褲子侵犯時,如有不從就會被體罰,抵抗時爸爸甚至會大發脾氣,即使告訴爸爸「我不喜歡你這樣摸」他也不停止犯行;前妻亦作證,這名狼父以每週1至3次頻率,撫摸3名幼兒臀部與生殖器,孩子均表明拒絕,甚至哭泣。法官認為,這名狼父明知3名幼兒均未滿14歲之男女,思慮未臻成熟,身心仍處於發展階段,並無完足之性自主能力,竟違背人倫對之為猥褻行為,對於幼童身心健全及人格發展所造成之影響甚鉅;考量被告於在院檢偵訊均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並自陳現仍與前妻聯絡及同住,且尚有扶養3名幼兒,審結依對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共648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本案仍可上訴。
颱風假太閒!台中4屁孩「馬路丟球砸橋墩」 搏命炫技下場慘了
強颱山陀兒襲台,台中市3日宣布停班停課,未料多處區域仍天氣尚佳,甚至有民眾外出運動,不過大里區卻發生一起驚險事件,有在車道旁將籃球丟擲到高架橋橋墩,過程中還不時有車輛行經,場面相當危險,警方針對此事回應尚未接獲舉報,但該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罰鍰。據了解,網路上日前流傳1段影片,內容顯示有4名青少年在打籃球,但地點卻在中投公路下的車道旁,甚至還將籃球丟擲到10公尺高的高架橋橋墩,期間時不時還有機車經過,令人不禁捏把冷汗,事後大里樹王里長陳俞樺獲報,隨即趕往現場勸導,但4人早已離開該處。警方表示,霧峰警分局4日說明,目前尚未接獲通報,但民眾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4款「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處新台幣500元罰鍰,若行為人未滿14歲,還可依同法第85-4條,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
同居男友2度伸狼爪!小六女兒慘遭性侵 母女幫求情:不要讓他被關
台中市1名焊接工人去年趁著女友熟睡時,對女方就讀小六的女兒2度伸狼爪,犯行直到社工訪查才曝光。沒想到,被害女童和生母事後竟幫忙求情,並稱「被關只是浪費生命和時間」。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被告和女童母親先前曾為同居男女朋友,其明知女童係未滿14歲之少女,竟分別於去年11月1日22時至24時之間,在臺中市大甲區某分租套房內,基於乘機猥褻之犯意,趁母女倆均熟睡、被害人不知抗拒之機會,躺在女童身邊,以手伸進內褲撫摸下體之方式,趁機猥褻得逞。同年11月3日13時許,因女童感冒請假,被告竟食髓知味,利用自身體格上優勢,及被害人孤立無援、別無他人可求助之狀態,連續強吻、指侵得逞,最後甚至將陰莖插入女童體內,以違反意願之方式,對女童為強制性交行為得逞。嗣社工訪視女童時知悉上情,遂通報學校轉通報社會局,再報警處理。男子坦承犯行,且女童及其母親均表示,「願意原諒被告,希望法官從輕判刑,不要讓被告被關,被關只是浪費生命和時間」等語。台中地院審酌,被告侵害被害人之性自主決定權,造成其身心受創,內心留下陰影及恐懼,所為應予非難,考量他已徵得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之原諒,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偷拍未成年少案女重判 對8歲男童性侵卻獲緩刑!律師:明顯失衡
藝人黃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引發全台關注未成年人拍攝性影像的問題。剛滿18歲的鄭姓男子,引誘未滿18歲的小女友視訊裸聊,並保證不會拍攝錄影,卻偷偷拍攝對方裸露及撫摸胸部的影片,事後少女得知報警究辦。由於鄭男坦承犯行,經台南地檢署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後,台南地方法院近日將他重判3年8個月。可上訴。不過,與鄭男案相差5天宣判的黃姓男子,在不違反未滿9歲鄰居男童的意願下,持手機拍攝男童的性器官,還對他手淫及口交,台南地院比較修法前的兒少性剝削條例及《刑法》對未滿14歲之男子性交罪後,依較重的後者判刑1年8月,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有民眾不解,為何對未成人偷拍比性交嚴重?律師羅瑞昌分析,男童案適用法條為《刑法》與幼年男女性交或猥褻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少女案則適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款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兩案審理法官考量被告犯行情輕法重,都引用刑法第59條酌量減輕其刑,但因兩被告犯行的法定刑度明顯失衡,才會出現判決結果如此大的差異。判決指出,鄭男與少女原是男女朋友關係,2022年2月鄭男剛滿18歲後的某日,鄭男在台南市住處透過網路與遠在彰化的少女視訊裸聊,還向對方保證不會拍攝影片;不料,鄭男卻利用少女裸露上半身之際,在對方不知情且未經同意下,以手機拍攝少女裸露及撫摸胸部的性影片。少女得知後訴請警方偵辦,檢方也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法官認為,兒童及少年被人拍攝性交或猥褻行為的性影像時,如果處於不知被拍攝的狀態,導致無法對被拍攝行為表達反對的意思,實已剝奪兒童及少年是否同意被拍攝性交或猥褻行為影像的選擇自由,符合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6條第3款的構成要件。至於黃男與未滿9歲男童為鄰居,竟然利用男童到他家玩電腦遊戲的機會,在未違反對方意願下,先對男童打手槍,再持手機拍攝男童生殖器的特寫照片1張,之後還對男童口交,被台南地檢署依兒少性剝削條例拍攝兒童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及《刑法》對於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提起公訴。法官考量黃男未違反男童意願,犯後坦承犯行有悔意,加上又與對方達成和解賠償15萬元,最後宣告緩刑。據了解,藝人黃子佼被台北地檢署偵查發現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今年4月檢方依涉犯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處分緩起訴2年、繳庫120萬元及1份悔過書,引發社會議論,高檢署認為此案偵查有不完備之處,命北檢續行偵查後,5月17日北檢宣布改為依兒少性剝削條例提起公訴。★《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棄科技高薪投身幼教!新竹狼師喊「實踐夢想中」 竟涉性侵、猥褻男童
新竹一名補習班體適能老師林姓男子,涉嫌從去年至今年暑假性侵多名小學男生,目前已被羈押禁見中。令人驚訝的是,林男畢業於知名國立大學理工科系,是高材生,卻選擇投入幼兒教育領域,更在社群平台寫下「我知道我達成夢想只是遲早的事」,如今卻做出傷害兒童之事。有網友日前在社群平台爆料,指這名「魟魚老師」涉嫌性侵猥褻多名學生,他不僅在兒童教室授過課,也曾魚多間學校社團任教。而新竹縣政府教育局表示,9月1日接獲小學通報有學生疑似遭林男猥褻,事發後已確認學童安全,目前經查林男已無在新竹縣學校、幼兒園、補習班授課。新竹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林男涉嫌於2023年至2024年的寒、暑假期間猥褻及性侵未成年孩童,由檢察官指揮新竹縣警方於5日持搜索票前往林男住處將其逮捕。經警方搜索,扣押林男租屋處中的手機3支、平板1台、筆電1台等物品,外傳手機內存有大量男童照片,但檢方尚未證實照片內容。林男IG簡介。(圖/翻攝網路)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男有反覆實施加重強制性交、猥褻未滿14歲未成年人等罪及勾串證人之虞,於6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7日下午,經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裁定羈押禁見獲准。據了解,林男畢業於理工大學,過去曾PO出優異成績單,其中2科成績達到頂標,投入幼童教育後,經常分享與學童的上課互動心得。另外,據《中央社》報導,某體適能體操教室6日晚間在臉書發出聲明,表示「魟魚教練」任職時為實習工讀,非館內店長,且在今年5月已離職,該名教練的行為已損害體操教室的名譽,將對不實言論提出告訴並求償。
性侵3國小男童遭收押! 竹北體操「魟魚教練」長相曝光
新竹竹北地區驚傳狼師性侵小學男童的案件。近日有男童回家向父母哭訴,遭林姓課輔老師性侵害,警方獲報後,經初步調查發現至少有3人受害,並於6日將綽號為「魟魚教練」的林姓狼師拘提到案,新竹地檢署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據了解,該男目前已無在縣內學校、幼兒園授課。林姓狼師為某國立大學生,他的教學經歷豐富,在新竹地區多間兒童教室、學校社團課任教過,擔任課後體操韻律等體適能課程的課輔老師。然而,近期有男童回家向父母哭訴,遭林男性侵害。檢方指出,檢方訊後認為林男有反覆實施加重強制性交、猥褻未滿14歲未成年人等罪及勾串證人之虞,於6日晚間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對此,新竹縣政府教育局表示,於9月1日獲學校通報後,即由社會處、警察局、教育局等相關單位調查。竹縣教育局調查後,隨即命該林姓男子任教的補習班暫停其教學,也要求其所開立的體適能補習班及課後班停止招生,且將進一步了解市轄有無學童受害 。經查林男目前已無在竹縣學校、幼兒園授課,依「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若認定不適任,依情節可裁罰1到4年不得任教,最重為終身不得任教。◎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內政部又1戶政便民服務:「未滿14歲者」改名可線上申辦免臨櫃
戶政線上便民服務再添1項!內政部宣布,自今年9月9日起,未滿14歲之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辦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免臨櫃就能完成登記,輕鬆省時又免排隊。 內政部官網指出,為簡政便民,開放未滿14歲之未成年子女法定代理人可用自然人憑證,透過網路提出申請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網址為: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834,系統會自動派案至該名未成年子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後,會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民眾可依方便的時間,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換發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內政部進一步說明,鑑於多數民眾係依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以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特殊原因申請改名,且實務上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無須依同條例第15條規定不得改名情事而進行刑案資料查證。因此,本申辦項目限縮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依上開規定之改名事由,得由法定代理人線上提出申請改名登記。至如係依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第6款以外之其他各款改名事由,例如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與通緝有案之人犯名字完全相同等情形,仍須至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
補教狼師猥褻6男童 二審遭判10年
台中市1家補習班男老師,自2021年起2年多期間內,分別在教室、廁所等處各對6名7歲男學生猥褻、性交、拍攝裸體照,多達28次,被害童控師「摸鳥鳥」、拍照,還說「很想把他踹到月球,被外星人吃掉」。一審依對未滿14歲男子為性交等罪,判該師12年6月刑期,男師上訴,二審考量已與3童家長和解,改判10年,仍可上訴。7歲男童「小堂」從小不愛穿內褲,2023年間突然主動向媽媽說要穿小內褲,媽媽起疑追問,小堂爆料,補習班輔導老師不但摸他「小雞雞」,還拍照;媽媽察覺有異報警,警方在同年5月9日到北屯區補習班及該師住處搜索,查扣手機及電腦,赫然發現不雅影像。判決指出,狼師2020年7、8月起在該補習班擔任兒童課後輔導老師,自2021年2月2日至2023年5月8日期間,分別在補習班的教室、廁所及倉庫等地,各對6名國小1年級男童猥褻、性交,並拍下裸體、性影像共28次。其中,1男童在未滿7歲時就慘遭毒手2次。一審時,狼師坦承拍攝影片、喜歡年紀小男童,但否認違反男童們意願。但小堂氣憤說,很生氣老師對他做那些事,很想「把他踹到月球上,被外星人吃掉」。另有男童母親證稱,兒子告知老師要拍照時,他用手遮住,但被老師拿開。一審法官依拍攝、製造兒童性影像、對未滿14歲男子為性交等罪判刑12年6月,男師不服提起上訴。二審考量,男師坦承犯行並與3男童及父母達成和解,撤銷原判,改判刑10年,仍可上訴。
花蓮鬼母!護理師媽性侵12歲親生兒 手伸進褲摸生殖器、摳肛門還逼他聞
花蓮一名護理師與丈夫婚後育有2子,但她竟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闖入12歲的小兒子房間,並伸手進入其褲子撫摸生殖器和肛門,甚至逼兒子聞自己屁股的味道,男童遭性侵後飽受打擊,向學校老師哭訴才讓犯行曝光,花蓮地院則依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小花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據了解,該名護理師育有2子,分別就讀高一和小學六年級,2孩子則住在同一個房間,而她某日竟在晚間闖入兒子臥房,躺在小兒子身邊,並伸手進入兒子的內褲裡。該名護理師觸碰兒子的生殖器和肛門,小兒子被驚醒後,她竟要求兒子聞「小屁股的肛門味」,小兒子試圖反抗,大兒子也試圖制止,護理師卻仍沒停手,還反問「你是我生的小孩,為什麼不能這樣子」。而此事讓男童身心飽受傷害,隔日上學時依然心情低落,學校老師驚覺有異詢問,他才透露母親觸碰其私密部位,老師發覺事態嚴重,立刻通報學校,犯行這才曝光。該名護理師到案後否認犯行,表示自己只是進房間跟兒子說晚安,僅親親抱抱後就離開,但大兒子出庭證明母親有觸碰弟弟的生殖器和屁股,弟弟要求停止,自己也出聲制止,母親卻執意為之,觸碰完才離開房間。花蓮地院審理後,認為該名護理師與受害者為兒子關係,竟為自己的私慾,對兒子強制性交,破壞兒子對親人的信任,更戕害其人格發展,而考量男童在警詢稱不願追究母親責任,僅希望她去進行治療,以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年,全案仍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