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行人
」 行人 斑馬線 車禍 禮讓行人 駕駛桃園60歲女騎士疑未禮讓行人 擦撞倒地臉部受傷送醫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20日早上發生一起機車擦撞行人事故,60歲鄭姓女機車騎士直行途中疑似未禮讓行人,擦撞後連人帶車倒地,警方與救護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鄭女臉部受傷但意識清楚,隨即被送往醫院治療,行人則受輕傷未送醫。事故發生於上午8時57分,鄭姓騎士沿成功路二段往龜山方向行駛時,與行人發生碰撞,導致雙方均受傷,警方初步了解,事發地點位於繁忙路段,當時可能因騎士未注意禮讓行人而引發意外,救護人員到場後,對鄭女進行初步包紮,確認無生命危險後將其送醫。目前,警方已著手釐清事故責任,並提醒民眾行經人行道或斑馬線時應減速慢行,務必禮讓行人,以避免意外發生,交通事故不僅影響個人健康與財產,也可能帶來法律責任,呼籲所有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交通部上週事故數據「7行人死亡」創新高 「違規穿越馬路」佔死因近半
交通部今(20)日公布12月7日至12月13日交通A1類事故24小時死亡數據統計,上週事故死亡共32人,其中行人死亡7人,創7月以來單週行人死亡新高。且7名行人死亡中有3人違規穿越馬路、1人因不明原因坐在馬路上,導致遭車輛追撞。此外,交通部特別指出,由於「桃園市」交通事故24小時死亡統計,「上週」以及「今年累計死亡」都是最多的縣市,將持續與桃園市溝通改善。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簡任技正劉俐良表示,上週行人死亡7人中,有3人未按照標誌標線行走,違規穿越雙黃線和馬路,遭分心的機車駕駛撞上;另外還有1名行人因坐在馬路上,最終遭車輛撞上死亡。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長黃運貴也特別指出,除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外,「行人違規穿越馬路」也是死亡原因之一,因此交通部除了呼籲汽機車要停讓行人外,也要宣導行人應遵守交通規則。至於上週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的各縣市分布,其中桃園市和彰化縣死亡各達6人最多,苗栗縣死亡4人、屏東縣4人;行人死亡部分,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苗栗縣、雲林縣、屏東縣、新竹市等7縣市各有1名行人因故死亡。交通部表示,今年1月1日至12月13日間,累計交通事故24小時死亡總人數1617人,較去年同期減少84人,減幅4.9%;行人累積死亡200人,較去年同期減少6人,減幅為2.9%。各縣市今年1月至12月13日整體累計死亡最多前5名,則分別為桃園市163人、台南市143人、新北市139人、高雄市135人、屏東縣130人;行人死亡最多前5名為新北市22人、桃園市21人、台中市21人、高雄市18人、台南市17人。交通部特別指出,由於桃園市交通事故24小時死亡統計,「上週」以及「今年累計死亡」都是最多的縣市,因此將持續與桃園市溝通,研究如何協助桃園市改善道路安全。
行人地獄!高雄婦走斑馬線遭左彎車擊落 慘「捲車底」急送醫
高雄市新興區17日上午10時許發生行人遭撞事故,1名68歲李姓婦人步行於斑馬線穿越馬路時,慘遭44歲林女左轉的休旅車擊落,導致李婦卡在車底受傷受困,警消獲報立即到場將李婦救出脫困,並緊急送醫治療,所幸經治療後無大礙,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李婦欲從仁智街向北穿越青年一路,走斑馬線過馬路時,未料同向林女駕駛白色休旅車欲左轉時,疑未注意前方車況,導致李婦慘遭撞倒,甚至捲入車底無法動彈,造成她全身多處擦挫傷。此外,鳳山區上午7時許也曾發生類似事故,1名34歲楊姓女子騎機車行經文衡路欲左轉時,疑因未注意對向來車,不慎撞上對向直行的27歲王男,導致2人皆雙雙掛彩送醫治療。警方表示,上午10時40分獲報,新興區青年一路與仁智街口發生交通事故,初步了解有1人卡在車底受困,警方立即會同消防局前往搶救,到場迅速將傷患救出後,雖然李婦全身多處擦挫傷,但所幸意識仍清楚,事後交由救護車送醫,經治療後幸虧無生命危險。警方說明,初判肇因為林女駕車未禮讓行人惹禍,後續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可處駕駛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執照1年,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女童斑馬線遭闖紅燈騎士撞傷!家屬求監視畫面 肇事者恐被重罰
台中市大雅區4日發生一起交通事故,1名11歲女童中午放學步行至雅潭路斑馬線時,遭到1名48歲李姓男子騎機車闖紅燈撞傷,雖然女童僅手腳擦傷,但家屬對李男的危險行為感到氣憤,上網尋求行車記錄器畫面,希望替女童討回公道。根據警方調查,肇事男子李某當時騎車沿中清東路往南直行,行經雅潭路時未依規定禮讓行人且闖紅燈,導致撞上正在行人穿越道上通行的朱姓女童,事故造成雙方輕微擦挫傷,所幸送醫後均無大礙。針對家屬擔憂現場無監視畫面的情況,大雅警分局表示已依程序調閱相關影像,確認李男違規行為,警方指出,李男的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未禮讓行人」及第53條「闖紅燈」,相關罰則將處至少9000元以上罰鍰。警方也強調,行人斑馬線應是最安全的地方,駕駛人須隨時注意行人動態並依規定禮讓,闖紅燈及不禮讓行人皆為重大違規行為,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警方呼籲用路人行車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路上行人和其他駕駛的安全。
怕被檢舉!行人「站斑馬線滑手機」40秒才走 駕駛耐心停車喊:我是不會上當的
太怕被罰!日前有位駕駛開車行經新北市中和區一處路口時,發現右側有行人站在斑馬線上,疑似準備過馬路,駕駛隨即將車停下禮讓,深怕遭檢舉「未禮讓行人」挨罰6000元。沒想到的是,那位行人卻站在斑馬線上滑了40秒手機才通過,讓駕駛忍不住直呼「我是不會上當的」。Youtube頻道「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日前分享一則網友投稿,從行車紀錄器畫面來看,這名駕駛開車行經新北市中和區宜安路與保健路76巷路口時,由於該處為無號誌路口,且路邊有2位行人疑似正準備走過斑馬線,駕駛便將車子停在斑馬線前方。其中1人示意駕駛開車先過,另1人則站在斑馬線邊邊玩手機,駕駛擔心會被檢舉「未禮讓行人」而挨罰6000元,決定繼續停車等待。大約20秒過去,原本示意汽車先過的行人轉身離開,玩手機的行人則繼續站在路邊。約莫40秒過去,期間有3輛機車駛過,玩手機的行人這才抬起頭,左右觀察路況後,才加速跑過斑馬線離開,此時汽車駕駛才放心踩下油門往前開。對此,「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也在標題寫下「我是不會上當的!」,引起網友熱議。影片曝光後,鄉民們紛紛留言表示「他還真的是要過馬路欸!在那邊等死嗎」、「手機滑到腦都麻了,早說行人專用時相,非行人路權越線一樣開罰」、「路口就都直接設置紅綠燈最無爭議,再多個行人專用號誌燈,避免同向人車互卡,變相逼出開車的急的人性」、「碰到這種最怕的就是,後面有警車要讓也不對~不讓又會被追上來~只能跟他對看陪他耗」、「每次看到這種路中無號誌的斑馬線,只會覺得,多設一點行人時相很難?」也有人說到「這種路人都是叫你過,你一過他馬上就走」、「這種情況我等你1分鐘要過不過,我是直接走了」、「5分鐘我都等過,下班時段,一個阿伯在無號誌路口,看起來是正常人,下班時候車流多,很多又不讓,我就在旁邊幫他看車流,沒車了我就跟阿伯說『要過快過』,他說『我沒有要過』,我就這樣在那傻等5分鐘」。
未禮讓行人拒檢逃逸 越籍失聯移工上演「警匪追逐」體力透支落網
桃園警分局埔子派出所員警26日執行巡邏勤務時,於育樂街與中山路口時停等紅燈時,見男子騎微型電動機車不只超越停止線還壓在行穿線上,上前攔查竟拔腿就跑,最後體力不支被警方活逮,經查是失聯兩年的越南籍移工,依規定將其移送。員警見男子違規後要其將車停妥接受盤查,怎料男子拿出證件假意配合,下秒拔腿狂奔,當街上演警匪追逐,跨越安全島後在騎樓下來回折返跑,跑到連鞋子都沒了,追逐距離約200公尺。警方逮到男子,將其銬在電線桿上,經查後確認男子已通報失聯2年,在台違法滯留,警方依規定將其移送收容。
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會開罰!駕駛想右轉見一幕傻眼:太兩難了
去年交通新法上路,其中一條為駕駛不禮讓行人最高罰鍰6千元的規定,一度讓許多駕駛抱怨連連,但經過1年多也慢慢習慣。最近有民眾開車往海山捷運站途中,右轉遇到一名婦人過馬路,細看發現對方在「遛烏龜」行動緩慢,害他進退兩難。近日有民眾匿名在爆料公社發文,分享開車出門遇到的尷尬狀況,他往海山捷運站方向行駛,在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二段綠燈要右轉時,先禮讓走斑馬線的行人過馬路;其中有一名婦人在斑馬線前進又後退,仔細看才發現她腳邊還有一隻大烏龜,原來婦人帶寵物上街。駕駛眼看綠燈時間倒數,他想到不禮讓行人要罰鍰6000元,禮讓對方的話就會變成紅燈右轉,闖紅燈會遭罰2700元,進退兩難的情形讓他忍不住直呼,「開車族太兩難了!」文中也附上行車紀錄器拍下的畫面,清楚看見婦人「遛烏龜」,但沒有使用牽繩。網友們紛紛在貼文底下表達看法,「真正落實綠燈右轉只有一部車能過,後面的車起碼再等99秒」、「遛寵物沒繫繩」、「哇東興國中得獎帝王條款漫畫神還原」、「誰家的長輩可以帶回去嗎」、「交通部不是讓交通變順暢,是讓民眾荷包縮水」、「其實是道路設計問題,就可以避免闖紅燈疑慮」。
轉彎未禮讓「撞傷2路人」!台南小黃運將下場曝
為了一掃台灣行人地獄的汙名,打造友好、安全的交通環境,立法院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必須禮讓行人,儘管新法已經上路逾1年,因未禮讓行人而導致的車禍事故仍時有耳聞,台南市中西區昨(17日)晚間發生人車擦撞意外,一名駕駛計程車的劉姓男子轉彎時不慎撞上2路人,所幸傷者並無大礙,而肇事計程車司機的下場也曝光。據了解,該起車禍事故發生於17日晚間7時許,當時劉男駕駛計程車行經中西區海安路、保安路口欲左轉時,疑未停下禮讓路人先行,隨即衝撞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的2名民眾,幸好2人僅輕微擦挫傷。對此,台南市警二分局表示,針對劉姓計程車司機未禮讓行人肇事致人受傷,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舉發,可處駕駛人7200元至3萬6千元以下罰鍰,另吊扣駕駛執照並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名醫突收交通違規信件!老婆「嘴1句」他秒醒:小心詐騙
近年來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花招百出的騙局令人防不剩防,ICU醫師陳志金分享,近日他收到監理站的罰款未繳通知,老婆「1句話」立刻識破詐騙手法,沒想到貼文曝光後,竟釣出一票網友驚呼「我也有收到!」醫師陳志金近日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他突然收到監理站的來信,內容寫道「業務中心發現您未處理違反交通管理事件,請於11/07之前盡快處理」,上面還提供線上繳費的操作步驟,讓他險些上當受騙。陳志金透露,當下他不斷回想,自己是否不小心超速、違規右轉或未禮讓行人,倘若真的觸法一定會讓他顏面盡失,「違反交通規則,真的會重創我的形象耶!」ICU醫師陳志金分享,近日他收到詐騙信件,幸好老婆提醒他才沒上當。(圖/擷取自Facebook/Icu醫生陳志金)滿頭霧水的陳志金,只好求助老婆幫他看看,沒想到對方竟脫口「違你個頭啦!你根本就沒在開車!」一語驚醒夢中人,詐騙陷阱一秒被看穿,他也以親身經歷提醒大家,小心上當受騙,「有在開車、騎車的朋友,小心詐騙!看寄件地址,就知道是假的!」PO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大讚,「還好老婆英明」、「醫生娘明智」、「太太是清醒的」、「真幸運,還好金太座提醒」、「聽金太座的話就對!」另外也有不少人直呼,「我也收過呢!開車紀錄不好一度覺得是真的」、「昨天也收到了,點進去是監理所官網,上面顯示有罰單未繳,想說怪怪的,怎麼都沒收到信件通知,於是退出來,又重新開新的網頁進入監理所,發現那個是詐騙,太可怕了」、「我上禮拜也收到,真的仿很像,加上他的日期都會押當天讓人更緊張,我也差點輸入個資查詢,後來才想說我應該要自己從監理站網站去查」、「我也有收到過,馬上打去機關查詢才知道是詐騙~」、「之前也是收過這種聲稱監理站寄來,告知有交通違規未處理,還好我之前就有開始在用監理站的官方app,馬上查詢就知道了。」
網紅視網膜未禮讓行人挨罰?他見催繳通知「罰600元」太詭異…結果竟是詐騙
詐騙無處不在!網紅視網膜(本名陳子見),昨(25)日在臉書分享,自己收到2筆交通罰鍰的催繳通知,其中1項是汽車駕駛人未禮讓行人,起初他感到相當丟臉,但在細想後驚覺不對勁,再致電向監理單位求證後,才確認是詐騙的新手法。視網膜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前一晚收到一封自稱來自「監理單位」的信,大意是說有2筆交通違規罰鍰尚未繳納,點進連結登入「監理服務網」後,就看到了自己的違規紀錄,分別是「113年8月27日汽車駕駛人紅燈右轉900元」以及「113年9月13日汽車駕駛人未禮讓行人600元」。視網膜收到交通罰鍰催繳通知。(圖/翻攝自臉書/視網膜 Retina)視網膜提到,起初他看到後覺得超級丟臉,「我開車經過行人穿越道一定會瞥一下有沒有人要過馬路,沒想到還是有沒注意到的時候」。然而,當他看到600元時,突然疑惑道「身為一個熟知行人交通事務的我,看到600元就覺得很詭異,有這麼便宜嗎?這條應該是1200元以上6000以下罰鍰才對。這數字不對啊」。視網膜接著操作網頁,按了欄位最後的「檢視」鍵,卻怎麼點都沒反應,「但我就想看看我的車子沒有禮讓行人到底是長怎樣,不過就是開不了」。後來,他想說可能是手機無法開啟,必須使用特定瀏覽器,於是改到電腦搜尋「監理網」並登入後,卻顯示查無違規紀錄。「一模一樣的網站,一模一樣的按鈕,卻是截然不同的結果?」視網膜決定打電話詢問監理單位,對方則告知他「這是詐騙」。隨即,他再隨便輸入身分證字號和生日時,發現一樣可以登入假網站,且顯示相同的2條違規紀錄和罰鍰。視網膜也曬出他收到的詐騙信通知,提醒民眾收信時,要記得檢查寄件人信箱合不合理。對此,網友們也紛紛在底下留言,「大家記得所有罰金或繳款,收到訊息一定再要去網站看看不要懶惰直接點擊!」、「以資安角度來看,不論你收到的信是真是假,建議都不要從信中的連結,而是自己Google官方的網站去做確認」、「寄件單位的mail就有問題了,另外檢舉、逕舉案件一定會收到紙本罰單跟照片,不然相關單位光是申訴電話就接不完了……政府機關的網站都可以用很簡單的關鍵字搜尋到,double check是好習慣」。
無照駕車撞飛母女3人!17歲少年「慘吞2罰單」 借車友人也有事
國內近日接連傳出多起未成年無照駕車肇事案件。新竹1名17歲少年日前向友人借車,行經新埔鎮福德街與田新八街路口時,因轉彎未禮讓行人,撞上正在過馬路的媽媽和2名女兒,造成3人受傷,所幸沒有生命危險。警方介入偵辦後,依無照駕駛、未禮讓行人等違規行為開單告發,另針對車主祭出扣牌1個月處罰。據了解,事發於21日下午4時34分,吳姓二寶媽當時揹著1歲小女兒、手牽著3歲大女兒,在福德街與田新八街路口停等紅燈,待綠燈亮起走在斑馬線上,突遭1輛左轉的轎車撞上,3人當場被撞飛。其中1歲女童從揹巾中飛出,頭部重擊地面;3歲大女兒則被壓在汽車輪下,所幸母女3人送醫後均無生命危險。事後,吳女在臉書「竹北大小事」描述事發經過,指自己當時去幼兒園接女兒,放學回家途中被撞,她一度失去意識,清醒後赫見大女兒被壓在車輪下,小女兒也躺在地上,讓她一度情緒崩潰。當事人提到,肇事駕駛年僅17歲,不僅是無照駕駛,車輛也非對方所有,警方甚至一度聯繫不上少年的父母。據了解,該名少年目前就讀高一,21日下午向朋友借車外出,事故發生當下相當慌張,立即下車查看並協助報警,同時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另一方面,少年父親目前待業中,直到警方找上門才知道兒子闖禍,除了對傷者表達歉意,也表示自己管教不當,會承擔起應有的責任,也會負擔相關賠償。針對這起事故,新埔警分局表示,事發後已立即派員處置,同時調閱周邊3支監視器,完整還原肇事經過,目前本案無照駕駛、未禮讓行人2項違規部分,均已依規定進行開單告發。另外,車主明知肇事駕駛為未成年人,未領有駕照,仍將車輛借給對方行駛,警方也依法舉發,並裁處吊扣車牌1個月處分。
又是無照少年闖禍 母女3人過馬路遭撞飛「小女孩頭部重擊地面」
新竹縣新埔鎮日前發生一起車禍,一名17歲無照少年開友人的車,在轉彎時因未禮讓行人,撞上正在過馬路的母女三人。其中年僅1歲的小女兒甚至因為撞擊力道過大,直接頭部重擊地面,好在送醫檢查後並無大礙。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21日下午4時34分,地點位於福德街與田新八街路口。當時吳姓婦女正揹著1歲小女兒、牽著3歲大女兒等待紅綠燈。在綠燈亮起後,吳婦便帶著小孩通過斑馬線。結果一輛左轉的汽車直接撞上他們,三人也因為巨大的衝擊而撞飛。其中年僅1歲的小女兒從母親的揹巾中飛出,頭部甚至重擊地面,3歲的大女兒則被壓在汽車輪下。所幸送醫後確認三人均無生命危險。後續吳女在在臉書「竹北大小事」發文描述事發經過,他表示當時是去幼兒園接女兒放學回家途中,事故發生後,自己一度失去意識。等他恢復意識時,就發現大女兒被壓在車輪下,小女兒已經從揹巾中飛出,自己也因此一度情緒崩潰。後續吳女也提到,肇事司機是一名17歲少年,不僅未成年,而且還是無照駕駛,所駕駛的車輛並非他所有。事後警方甚至無法聯繫上少年的父母。而新埔警分局表示,事發之後已立即派員處置此事,並調閱周邊三支監視器,完整還原了肇事經過。目前已對肇事少年進行違規舉發,後續將依法處理這起車禍案件。
逆轉!駕駛未禮讓繞彎閃避罰6000 法官「這原因」准予撤銷
新北市五股區4月間發生一起轎車未禮讓行人事件,1名駕駛開車行經該路段時,遭民眾檢舉未暫停禮讓行人,因而挨罰6000元,駕駛不服提出行政訴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法官從證據影像中可發現是行人從穿越道衝出,駕駛無反應時間便繞外側轉彎閃避,此舉並非不禮讓,後續裁定撤銷原處分。判決書指出,駕駛2024年4月間開車行經成泰路二段某巷口時,遭檢舉未禮讓行人,因而收到1張6000元罰單,他不滿遭罰隨即提出行政訴訟,並強調當時雙方皆同時行經該路口,他才來不及暫停禮讓,因而繞外側轉彎及時躲避,並非故意不禮讓。監理所說明,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市區監理所從檢舉影像中發現,事發當時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正要穿越路口,但駕駛沒減速且未暫停禮讓,雙方距離不足3公尺,確實有違規事實,針對依法開罰的部分並無不妥。法官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此案後,卻發現檢舉人原先使用手機拍攝時,行人本來還在旁邊的道路上,接著便快步走去迅速通過行人穿越道,反應過程極短大約只有2到3秒,法官從客觀角度來看,駕駛已無法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主觀來說不具有可非難性及可歸責性,因而無需負擔行政處罰責任,法官最終駁回原處分,仍可上訴。
連救護車也檢舉!執勤中「未禮讓行人」遭罰6000元 警方說明了
檢舉達人無所不在,現在連救護車竟然也被盯上!苗栗卓蘭救護協會日前到台中市東勢區執行救護任務,在通行時未禮讓行人先過馬路,被後方駕駛檢舉,開罰6000元,事後卓蘭救護協會已向監理機關說明撤案。對此,警方也說明了。卓蘭救護協會8月27日下午接獲報案,一輛砂石車翻車導致駕駛受傷,行經台中市東勢區豐勢路與第五橫街路口時,因在執勤中未禮讓斑馬線的行人先通行,對此他們深感抱歉,「讓行人在斑馬線上停下禮讓救護車,造成行人的不便及危險,深感抱歉。」卻也遭後方駕駛檢舉,進而收到6000元的罰單。卓蘭救護協會說明,救護車出勤行駛道路是比照一般車輛,超速、闖紅燈等違規都會收到罰單,事後再向監理機關提供佐證資料銷案,此案也比照辦理,目前已經銷案。台中東勢分局表示,經檢視畫面救護車通過路口時,的確有行人停在斑馬線上,已構成未禮讓行人的事實。由於檢舉民眾提供的影像沒有聲音,加上畫面中救護車未開警示燈,無法判斷救護車是否正在執行救護勤務,因此依客觀事實逕行舉發。警方也提醒,如確認該車屬執行救護勤務中,得以撤銷舉發。
沒車要讓!2童「奔跑穿越馬路」差點被撞 苗栗正義女駕駛:有差這5秒?
為了擺脫台灣「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規定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鍰,不過還是有駕駛不遵守。一名女網友氣憤表示,2名國小學童要過馬路,但都沒有人讓他們過,且過程中還有車子突然殺出來,讓她看了十分心痛。原PO在《我是頭份人》指出,在苗栗縣頭份市八德二路十字路口的斑馬線,此路段沒有紅綠燈,2個國小的孩子在斑馬線等了許久,沒有人願意停下來讓他們過,真的好不容易等到了,過了一半,一台車殺出來,且速度還不慢,看到的當下心真的漏掉好幾拍。原PO說,「我自己也是有孩子的媽媽,后庄國小文化街這一帶因為園區在上面,所以上下班時間車真的很多,有時後都是自己小心,但路人不長眼,如果您的孩子也是走路上學的,請真的要讓孩子小心再小心,每個孩子都是父母心中的寶,真的不要讓別人的錯傷害到自己的家庭。」她也忍不住痛批,「如果你是影片中那些不讓的車,請好好省思自己的行為,就算今天政府沒有宣導行人優先這件事,看到2個幼童,禮讓一下的時間有差這5秒嗎?」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差一點就要撞上,嚇死人了」、「真的好心疼那兩個小孩」、「那台白色根本沒有減速」、「就住附近,這附近路口還有更糟的,主幹道汽車主動減速要讓巷子內用路人出來,結果主幹道後面的車逆向超車想往前,不知道在急什麼」。
還沒過馬路就錄影 路人檢舉2駕駛違規「1原因舉發失敗」
為了擺脫台灣「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規定未禮讓行人加重罰鍰。一名女子不滿遭到行人檢舉,挨罰6000元,指控行人還沒過馬路就開始錄影,企圖以不正當手段製造違規陷阱。對此,法院勘驗檢舉錄影畫面,發現2名駕駛沒有禮讓,但因為檢舉人缺少一項要件,因此認定舉發不合法,裁定撤銷原處分。根據判決書,女子去年9月下午行經新竹市某路口,被檢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遭罰款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且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女子不滿裁罰提出行政訴訟,檢舉人在距離行人超越道至少3公尺以上,就開始用手機錄影,並在看見車輛出現後,快速走上行人穿越道,無疑是「假正義之名、行魔人之實」之行為。不過,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認為,檢舉畫面可見,檢舉人已經走上人行穿越道,駕駛的車輛靠近斑馬線卻沒有暫停禮讓,與檢舉人之間的距離不足3個枕木紋,違規事實顯然易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檢視檢舉畫面,發現有2名駕駛沒有禮讓,車輛與檢舉人之間的距離大約為2個枕木紋,但因為影片從頭到尾沒有標註日期,影像全程也未見可以判斷影像日期的資訊,無法從該檢舉影片得知,檢舉人是否在7天內提出檢舉。法院認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檢舉人的檢舉符合道交條例第7條之1第2項之舉發要件,應認定舉發不合法,因此裁定撤銷原處分,全案可上訴。
公車再現危險行為!阿伯斑馬線險遭撞 台中「公車大執法」成效存疑
台中市近日再度傳出公車未禮讓行人的事件,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就在東海女大生在斑馬線上遭公車撞死的悲劇尚未平息之際,另1輛豐原客運公車在北屯區的某巷口,卻因為未停下禮讓行人,險些造成阿伯受傷,情況令人堪憂。事件發生在北屯區中興巷和橫坑巷的交界處,根據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分享的驚險影片顯示,當時1輛豐原客運公車正在準備左轉,卻未能如規定停下禮讓正在準備穿越斑馬線的阿伯,影片中,阿伯在斑馬線上走過時突然遭遇公車逼近,驚慌失措之下向後退去,整個畫面令人捏一把冷汗。對於此事件,警方表示目前尚未接獲任何報案或檢舉,經過對影片的調查,警方已確認該公車未能依規定禮讓行人,這一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根據規定,違規的罰款範圍可從1200元至6000元不等,同時,如果行人不依據標誌、標線或號誌的指示穿越馬路,也可能受到500元的罰款。隨著台中市長盧秀燕於9月25日宣布展開「公車大執法」,希望能藉此改善市內公車違規的情況,卻又出現如此事件,顯示出現行執法與實際執行情況的落差,許多市民對於這樣的事件表達了擔憂,質疑執法是否足夠嚴格,呼籲相關單位能加強對公車駕駛的教育與管理,保障行人的安全。市府相關單位需立即針對公車駕駛進行專業培訓,提升其安全意識,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希望每一位行人都能在過馬路時,獲得應有的安全保障。
台中公車鐵腕大執法 12天抓29件闖紅燈
台中市公車未禮讓行人造成大學生慘死,市府施鐵腕進行公車大執法,民進黨議員王立任7日表示,短短12天,查獲67件公車違規,其中29件涉闖紅燈;市議員吳佩芸則說,公車評鑑1年1次不夠。市長盧秀燕斥「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要繼續取締下去。台中市議會昨進行市長施政報告,王立任指出,公車大執法自9月25日展開,截至10月6日止,短短12天查獲67件公車違規事件,居然有29件涉及闖紅燈,占總數1/3以上,質疑大執法採取強力措施,但違規行為屢禁不止,公車業者真的怕嗎?盧秀燕指出,台中市公車1天約有8000個班次,大部分駕駛都守法,極少數對教育、取締沒在怕,如今透過議會質詢產生約束力,盧秀燕強調,「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召回教育還不改,就要繼續取締下去。吳佩芸上網查詢台中市公車評鑑執行要點,她認為公車評鑑1年僅1次不夠,且交通事故、勞動條件評分配比應提高,要全面引進「倒扣分制度」。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今年開始已更改為1年評鑑2次,會進行要點修正。民進黨議員陳俞融指出,根據調查結果,台中市民最關切的市政議題以交通建設占46.8%最高,但市長施政報告中,提到有關行人相關事項僅占報告各項關鍵字6%左右,痛斥市府放任行人交通環境持續惡化,要求將行人放在最優先。國民黨議員劉士州認為,守護行人安全不是光靠砸錢,公車輔助系統都有了,為何還沒警覺性?無黨籍議員陳廷秀說,無期限公車大執法確實很辛苦,但「亂世用重典」,要從執法、教育、工程、宣導等各種層面同步進行,才能導正公車駕駛文化。
行人未按號誌鈕!駕駛開過挨罰6000 因這「2原因」駁回告訴
新北市新店區7月間發生一起轎車未禮讓行人事件,1名女駕駛行經巷口時,由於行人未按下行人按壓鈕,她便駛過該處,恰巧被路旁員警撞見,但警方未在第一時間開單,未料她返家後卻收到1張6000元罰單,讓她氣得提出行政訴訟,事後經法官審理因她確實未禮讓行人,最終遭裁定駁回。判決書指出,女駕駛7月間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某巷口,但未禮讓行人竟先行通過,結果被開罰6000元紅單、記違規點數3點及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她心生不滿因而提出行政訴訟,並指控該巷口設有穿越道路請先按鈕、再加上路面有黃色網狀線,她經過此處時已減速慢行,但行人未按下按鈕,她才推斷行人無過馬路意圖便開車駛過,此外若違規員警當場就可開罰。裁決處說明,員警對於目睹女駕駛未禮讓行人且僅距1個枕木寬一事,他考量到當時該處車流量大才未當場攔停開罰,隨後員警返回派出所時,在根據密錄器畫面進行比對,確認違規事實才舉發開單。法官表示,根據證物照片顯示,確實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的行為,至於未當場開罰的部分,則因員警判斷客觀上有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的情形,才在事後於派出所舉發製單,此舉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程序上並無不妥,最終法官駁回女駕駛告訴,仍可上訴。
巨業客運撞死東海女大生!肇事駕駛籌不出20萬 檢方改命1萬元交保
台中市1名65歲施姓司機昨(22)日晚間駕駛巨業客運305線公車,行經綠川街與中山路口時未禮讓行人,撞上斑馬線上的2名東海大學女學生,造成1死1傷。肇事駕駛事後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原本檢察官諭知以20萬元交保,但施男和家屬籌不出錢,檢方考量其經濟情況,改命以1萬元交保。據了解,施姓司機昨晚駕駛305號公車行經台中市中區中山路準備左轉往台中車站方向,撞上2名沿著斑馬線穿越馬路的東海女大生。其中會計系3年級林姓女學生被捲入車輪底下,脫困時已失去呼吸心跳,送醫後宣告不治;另名法律系4年級王姓女學生雙手雙腳受傷,所幸意識清楚,送醫治療後沒有大礙。施姓司機酒測值為0,他供稱當時天色昏暗,加上2名女大生都穿著深色衣服,一時沒有注意到才釀禍。警方漏夜偵詢,將肇事駕駛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諭知20萬元交保,但施男和家屬實在籌不出錢交保金,檢方考量其經濟狀況,改命1萬元保釋。另一方面,台中市政府交通局今(23日)下午表示,有關巨業交通昨晚發生嚴重交通事故,交通局決議對客運業者予以重罰,依照公路法、虧損補貼作業規定、以及免費公車契約,初步概算處分金額約新台幣120萬元,同時將督促業者協助死傷的民眾,進行後續賠償事宜。此外,交通局今日也緊急召開市區公車行車安全檢討會議,要求所有客運業者召回全部駕駛員接受行車安全教育訓練,務必落實路口轉彎停看行,確認公車周遭沒有其他用路人,才可於路口轉彎,完成訓練後才可上路。此外,此次重大肇事案件亦將列入今年的公車評鑑成績,大幅影響該公司今年請領的補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