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富美
」 大法官 憲法法庭 謝銘洋 憲法 蔡宗珍
謝銘洋等5大法官為總預算翻案暖身? 憲法法庭新年復活藍白剉在等!
憲法法庭今天(1月2日)在僅5位大法官評議的爭議下,下午做出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位大法官仍然未參與評議。至於參與評議並作出憲法判決的司法院代理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5位大法官此舉,是否同時在暖身,以便未來讓執政的民進黨所提總預算釋憲案過關,朝野都很關注。對此,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人,在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中,刻意略而不提僅現行5位大法官參與評議,不論在《憲訴法》修正前或修正後,都不符法定門檻。謝銘洋等5人認為,不論因法律的規定而使大法官無法行使憲法審判權,或因大法官應迴避、持續拒絕參與評議,致長期無法做成憲法裁判,均屬憲法審判的拒絕,當非憲法所許。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是林姓槍砲犯在2022年底於屏東地院「視訊」開庭,受命法官當庭諭知羈押,律師於5日法定期限內提「準抗告」,卻受限疫情未讓林男簽名,遭屏東地院駁回,林男認為該裁定違反《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權及訴訟權,聲請裁判《憲法》審查。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等5位大法官認為刑事訴訟法第416、419、346等相關條文未違憲,但屏東地院上述裁定牴觸憲法,應予廢棄,並發回屏東地院。
批憲法死在賴清德與5位綠袍大法官手裡 吳宗憲:明天只能過行憲弔唁日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24)日表示,明天是行憲紀念日,全國放假,但心情無比沉重,因為中華民國憲法已經死在賴清德總統與5位綠袍大法官手裡。「明天,我們只能過『行憲弔唁日』」。吳宗憲說,2017年,在野黨將「前瞻特別條例」聲請釋憲(第1476次決議)。當時法定聲請門檻「立法委員現有總額3分之1」,也就是38位立委,但大法官說因為立委高金素梅未參與投票,不算行使職權,以「少一人」為由,直接駁回「不受理」,連案件內容都不看。吳宗憲表示,輪到自己,人數門檻就變成「可以喬」。就算依憲訴法舊法,門檻要求6位出席,現實也只有5位,司法院還大言不慚說「只有少一人」?什麼鬼邏輯?當年擋在野黨釋憲,少一個都不行;現在為了幫賴清德護航,少一個也無所謂?寬以待己,嚴以律他,再度展現「綠能你不能」。吳宗憲說,蔡彩貞大法官的意見書承認,人數不符大法官總額3分之2,然「僅短少一人」,是「非常時期」選擇先讓法庭運作。明知一台程序違法的「失速列車」,硬要「先開再說」,沒有踩煞車,還幫忙剪斷煞車線。問題不在法定門檻太高,而是賴清德失職不補人。面對這班違法「失速列車」,蔡彩貞選擇跟著衝鋒;而另外三位大法官,選擇「拉手煞車」。誰在真正守護憲法?誰在縱容憲政危機?相信國人自有答案。吳宗憲提到,大家還記得去年國會改革釋憲案嗎?當時被側翼戲稱違憲三寶的黃國昌、翁曉玲和他,前後兩次出席憲法法庭的言詞辯論,在鏡頭前與大法官、執政黨政府委派律師直球對決,接受全民檢驗。但「114憲判1」完全沒有公開的言詞辯論。5位綠色大法官明知「違法會議」經不起檢驗,連「當面說服人民」的勇氣都沒有,躲在冷氣房搞「密室判決」。缺乏公開透明,徹頭徹尾的黑箱會議。吳宗憲指出,賴清德眼中只有選舉,沒有憲法。這場憲政災難的根源就是賴清德,在他眼裡,權力比憲法重要。關係到選舉,已指示行政院長提名「中選會委員」;但對於守護憲法的「大法官」,到現在連「審薦小組」都擺爛拖延。賴清德不願和在野黨協商補提名,卻把缺額當政治籌碼,用5人憲法法庭,企圖持續阻擋國會法案。在行憲紀念日此刻,親手用「5人密室判決」把憲法送進靈堂。吳宗憲說,憲法明定「15人」,「5人幫」就是違憲篡權。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不同意意見書」的重點是,憲法第82條和增修條文第5條,把「大法官15人」的組織規則交給立法院,立法院訂的法律有「絕對拘束力」。5位綠色大法官,帶頭違法,自行將堅守程序的3位大法官同事剔除,宣稱自己過了人數門檻,這不是解釋憲法,而是把憲法改裝成無賴家法。吳宗憲強調,如果容忍「少一人」也沒關係的荒謬邏輯,明天賴清德就會說「沒有立法院也沒關係」、「不聽話的國會、就用大法官判決修理」。「行憲紀念日前夕,我們弔唁。悼念被5人幫謀殺的憲法與程序正義。」
強調告發大法官無關政治立場 林國春:回歸司法釐清憲判爭議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22)日表示,針對5名現任大法官做出「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涉有程序不正義也有違反了權力分立原則問題疑慮,自己當日已前往台北地檢署遞交告發狀,希望透過司法釐清。高達7名大法官員額從當事人2024年10月卸任後,因立法院持續人事杯葛而自2024年11月起出缺,一年多來僅剩8席大法官在任至今。但憲法法庭仍於19日由現存其中5名大法官做出「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宣告立法院早前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相關條文自公告日起失去效力。 進一步細看「114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內容,原來早先立法院在《憲法訴訟法》中修法提高了大法官評議門檻,要求至少10名大法官參與,且其中至少9人同意才可以做成違憲宣告,這看在5名大法官眼裡是直呼不可,他們認為這樣將導致憲法法庭在缺額持續情況之下實質停擺,已然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更與憲法保障司法功能正常運作的意旨相違背。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前往台北地檢署提出告發時強調,透過司法釐清「114 年憲判字第1號」合憲與否不啻能促進憲政體制穩定透明。(圖/周志龍攝)儘管此項修正案被5名大法官宣告違憲之後,因缺額而停擺超過400天的憲法法庭可謂正式「復活」,但由於這次判決僅由現任8名大法官中的5名大法官 參與評議並作成決定,另有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名大法官並未參與評議,還在外頭發表不同意見書,直斥僅5人參與的判決不符法定人數要求,應屬無效,引起議論。 林國春對此在告發時直言,即使退步回溯適用修正前的《憲法訴訟法》,判決仍須經現有大法官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才有效,依現況至少應有六人參與,然而實際參與評議的過程到今天都還未完整揭露,那就告發透過司法調查釐清事實,希望有助於維護制度正軌與程序透明。針對「114年憲判字第1號」告發案,不少藍營民代認為確實有待司法釐清。(圖/周志龍攝)林國春強調,今天跑來北檢告發並不是針對特定政治立場或判決結果,反倒是基於法治國原則來提出制度性質疑。他直斥,一旦裁判機關根本曲解法定限制自為評議判決,人民要如何對憲政體制再有信任?林國春重申,憲法法庭作為憲政秩序的最後防線,在運作上更應嚴守法律與程序正義,現在朝野與民間對此爭論不休,那就透過司法調查釐清事實,期待促進憲政體制的穩定與透明。※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蔡宗珍不適任大法官? 劉靜怡:又用老手法抹黑不同意見者
憲法法庭5位大法官19日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違憲,但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位大法官提出法律意見書,痛批憲法法庭未依法合法組成,欠缺作成判決之審判權限,嚴正質疑謝銘洋等5人判決的合法性。對此,前大法官被提名人、台大教授劉靜怡21日發文指出,有媒體報導開始抹黑蔡宗珍,「果然又套用先前的老舊手法,不覺得這樣的招數太超過也太自曝其短了嗎?」。目前8位大法官因另7位缺額尚未補足,未達開會法定人數門檻,憲法法庭無法作成判決。但呂太郎等5位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19日作成1年來首件「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判《憲訴法》修法的規定違憲、立即失效,回到修法前狀況。劉靜怡昨晚在臉書貼出一篇在當天曝光的新聞報導,內容提到公法背景出身的蔡宗珍,當初在前總統蔡英文擬提名她出任大法官時,還在綠營內部議論時,就有人曾警告應重新考慮人選,恐不適任大法官一職。劉靜怡表示,「哈,果然又套用先前的老舊手法,開始發動抹黑攻擊持不同意見者了,不覺得這樣的招數太超過也太自曝其短了嗎?」。劉靜怡指出,雖然認識蔡大法官幾十年來彼此間也常有不同見解,但蔡大法官去年主筆國會改革案判決時,各位可是高度吹捧、讚譽有加吧?高度關切這兩案的訴訟代理人學生律師們都沒話要說了嗎?
謝銘洋、呂太郎等5人讓憲法學會驚呆了! 1/3大法官幹這事太恐怖
中華民國憲法學會今(12月20日)發表聲明,認為昨天憲法法庭審判長謝銘洋、主筆大法官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所作釋憲判決,竟把持不同意見的三位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排除於大法官現有總額,未來僅1/3的大法官即得宣告法律違憲,將形成憲法惡例,而總統賴清德也就沒有補足提名大法官的義務啦!憲法學會強調,若任此解釋路徑成為常態,將掏空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之十五人合議以確保多元、慎重之組織規定,總統也就沒有補足提名大法官的義務,未來僅1/3的大法官即得宣告法律違憲,將形成憲法惡例。憲法裁判之權威,終須建立在明確、拘束且可預期之程序門檻上;總統與立法院應即履行提名與同意之憲政義務,補足大法官缺額,回復憲法法庭正常運作與社會信任。本會籲請憲法法庭避免以極少數人之決定取代立法決定;亦籲請社會各界就制度修補進行理性對話,以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憲法學會指出,憲法法庭昨天做出的114年憲判字第1號,核心爭點不止在實體判斷是否正確,而更在多數意見之僅五位大法官為使裁判得以作成,採取「拒絕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之計算路徑,是否逾越憲法訴訟法明文所設之正當程序界線及扭曲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大法官十五人合議之組織意旨。憲訴法第12條明定僅「依法迴避」者不計入現有總額,其意旨在於避免將不應參與評議者視同參與者,並維持分母與2/3門檻之客觀、可預期與程序正當。然本案「拒絕參與評議」並非「依法迴避」事由,多數意見以「無直接明文」為由,擴張現有總額得扣除事由,形同由裁判者自行改寫審判權組織成立之前提要件,使法庭組織成立之門檻得因不參與而被縮小,致使確保審判權組織成立正當性之憲法訴訟法之程序規定之拘束蕩然無存,難免損及憲法裁判之正當性與社會信賴。援引釋字601號作為支撐亦屬失當:該解釋係在迴避脈絡下,為避免因迴避致無法院可審,而要求有迴避事由者不得再以迴避拒審;並非授權將拒審者排除出現有總額之計算,更不容反向創造「拒審即可降低組織成立門檻」之制度誘因。憲法法庭5個大法官謝銘洋、呂太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推翻憲訴法修正案,符合民進黨政策。(圖/翻攝憲法法庭官網)
三位大法官痛批憲法法庭組成不合法 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不忍了
包括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在內的憲法法庭5位大法官,今(19日)自行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無效,形同攜手民進黨宣告憲法法庭復活,持反對意見的3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位大法官稍晚提出法律意見書,痛批憲法法庭未依法合法組成,欠缺作成判決之審判權限,嚴正質疑謝銘洋等5人判決的合法性。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位大法官的意見書如下:憲法法庭未依法合法組成時,自始不具審判權,由5位大法官署名作成之判決,依法不生效力。並指出,憲法法庭是否具有作成判決的權限,關鍵在於法庭本身客觀上是否依法合法成立,而不在判決內容如何試圖自圓其說。今(114)年初修正生效的憲法訴訟法明文規定,憲法法庭作成判決須有大法官至少10人;然而目前在任大法官僅8人,依法無從成立憲法法庭。意見書特別強調,修正後憲法訴訟法新規定作為總統明令公布的有效法律,非經立法院依法變更、廢止,或由合法組成之憲法法庭依法宣告其失效前,對憲法法庭及大法官均具有絕對拘束力;即便成為憲法審查標的,其效力亦不因此喪失或「暫停」。意見書認為,由5位大法官署名作成的「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形式上一望即知不符法定人數要件,屬顯然無效。三位大法官並強調,大法官或憲法法庭不具所謂「組織自主權」,亦無得以「程序自主權」為名,自行決定或變更憲法法庭合法組成要件的權限。針對有特殊急迫性或時限性案件,三位大法官特別指出,法理上原可考慮類推適用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5項規定,作為例外依法合法組成憲法法庭之可能途徑,惟該見解未獲其他大法官支持,未被採行。對於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之現實困境,意見書認為根源在於大法官缺額之事實層面,根本解決之道,應在於依憲法程序補足大法官缺額。
大法官內戰!呂大郎籲自救解決癱瘓困境 時隔3月她也表明立場
憲法法庭今日(12月19日)下午3時,由憲法法庭書記廳庭長許碧惠、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兼發言人吳定亞舉行記者會作成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判《憲法訴訟法》於今年1月23日修正公布部份即日起均失效。作出判決的5位大法官中,其中有4位在今年9月就曾表態要自救,但遭另外3名大法官反對。不過,製成今日判決的5位法官中,也包含當時仍尚未表明立場的大法官蔡彩貞。據了解,憲法法庭目前有謝銘洋、呂太郎、楊惠欽、蔡宗珍、蔡彩貞、朱富美、陳忠五、尤伯祥8名大法官,不過今日的判決主要由審判長謝銘洋及4位受命法官呂太郎、陳忠五、尤伯祥以及蔡彩貞。令人關注的是,今年9月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一件偽造有價證券釋憲案,當時謝銘洋、呂太郎、陳忠五、尤伯祥4名大法官分別撰寫不同意見書,而呂太郎在不同意見書時,用「救生員被推落水,卻禁止其自行游上岸」比喻憲法法庭應該自救以解決癱瘓的困境。然而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3名大法官事後發表聯合聲明,對包含呂太郎在內的4名大法官的意見持不同態度,認為大法官應有義務遵守現行的《憲法訴訟法》。當時唯一沒有表明立場的大法官唯獨蔡彩貞1人。不過,日前司法院公布的行事曆中記錄將於19日召開「憲法法庭確認判決文本評議」。而憲法法庭今日也確實在下午3時召開記者會宣判《憲法訴訟法》判決,在判決書的末頁可見大法官蔡彩貞的名字,可見其在3個月後的今天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場。
3大法官喊未滿10人判不了釋憲案 民眾黨團: 請賴清德提名適格適任人選
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今(8)日發聯合聲明指出,目前憲法法庭已受理的案件中,其一要件是至少由10名大法官組成,如今卻只剩8名大法官,因此憲法法庭組織不合法,所為的評議自然也難稱合法,因此基於守護《憲法》的原則,現況之下大法官不應參與案件違憲與否的評議與判決。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表示,如果要解決憲法法庭不達開會門檻之困境,當務之急應建請賴清德總統提名適格適任之大法官人選。民眾黨團表示,大法官為《憲法》守護者,負有對《憲法》忠誠之義務,不得自外於《憲法》,亦不得以違憲方式自我擴權;現行《憲法訴訟法》既為立法院基於《憲法》明文授權所制定,大法官自有遵守的義務,無權恣意不適用。民眾黨團指出,今日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三位大法官聯合發出之澄清聲明,清楚界定其職權範圍並恪守大法官之獨立性,更清楚凸顯行政院長卓榮泰之違法亂紀,其不僅視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為無物,更自命大法官,踐踏憲政體制、權力分立原則,妄自尊大、無法無天。民眾黨團說,憲法法院大法官,應於合乎《憲法》規範與現行法制之下行使職權。如果要解決憲法法庭不達開會門檻之困境,當務之急應建請賴清德總統提名適格適任之大法官人選,方能促成憲法法庭合法運作、維護人民權益,穩固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
蔡宗珍等大法官喊未滿10人判不了釋憲案 憲法法庭實質癱瘓僵局難解
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今(8)日聯合聲明直指,目前憲法法庭已受理的案件中,其一要件是至少由10名大法官組成,如今卻只剩8名大法官,因此憲法法庭組織不合法,所為的評議自然也難稱合法,因此基於守護《憲法》的原則,現況之下大法官不應參與案件違憲與否的評議與判決。由於這是史上首次大法官繞過憲法法庭書記廳直接對外發表言論,可見8位現存大法官針對憲法法庭究竟能否針對已受理的總預算案等釋憲聲請案件進一步審理,恐存在重大分歧,各界熱議。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下一步引發各界關注。(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憲法法庭原先共有15名大法官,不過包含前司法正、副院長許宗力與蔡炯燉在內,其中7名大法官已於2024年10月任期屆滿後卸任,如今憲法法庭只剩8名大法官。同年底,在野兩黨立委聯手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一來拉高了大法官做成判決或暫時處分的門檻,二來針對總統賴清德提出的大法官接棒人選二度否決,導致憲法法庭運作現今近乎實質癱瘓。三名大法官聲明點出,現行有效的《憲法訴訟法》是立法院基於《憲法》明文授權所定,大法官有遵守義務,無權恣意不適用,也曾透過法理解釋等方式,多次提出書面具體建議,試圖替大法官人數不足的困境解套,並在合憲合法的前提下,促成憲法法庭合法運作。三名大法官強調,大法官負有憲法忠誠義務,必須恪遵憲法,守護憲法秩序,不得自外於憲法,也不可以用違憲方式自我擴權並恣意行使大法官職權。聲明進一步依照《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2項規定重申,大法官審理、評議已受理案件的合法組織門檻是10人,現況只有8人就是不合法,大法官不應參與案件之違法評議與判決。總統賴清德二度欲補齊大法官人數,慘遭立院因票數未過而全數拒絕。(圖/黃耀徵攝)而針對憲法法庭近期所發布的「不受理裁定」中,其實大法官呂太郎、陳忠五都陸續提出過不同意見書,其中呂太郎的不同意見書更有現任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大法官尤伯祥及陳忠五加入背書,法界認為這是有意替《憲訴法》解套,如今楊惠欽、蔡宗珍及朱富美三名大法官聲明直接「對衝」,未來憲法法庭走向如何,各界關注。
高虹安貪汙案!高院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加班費合計46萬30元,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被判7年4個月有期徒刑。二審法官認為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有違明確性原則,聲請釋憲並停審。憲法法庭大法官呂太郎、蔡宗珍、朱富美裁定,本件聲請核與憲訴法第55條所定要件不合,爰依同法第15條第2項第7款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憲法法庭指出,本件原因案件,如聲請人所陳,涉及高虹安等人申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及加班費之行為事實,是否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所定利用職務上機會詐領財物罪,或刑法第214條所定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而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僅是聲請人為評價上開行為事實,以認定犯罪構成要件事實之存否所欲參考或引據之法律規定。憲法法庭表示,是系爭規定本非聲請人就原因案件,作成高虹安有罪與否之終局裁判所應適用之法律,亦難謂於原因案件之裁判結果有直接影響;高虹安就系爭規定聲請為法規範憲法審查,與憲訴法第55條所定要件已有不合。憲法法庭進一步指出,立法院組織法其目的在於規範立法委員職權行使之人事組織等事項,與犯罪處罰規定無涉,亦絕非其法定構成要件之一環;此外,其規範內容並未有屬不確定法律概念性質之規範要素,其規定於個案之具體適用,均應由個案有權機關或救濟機關為適當之解釋,並沒有違反法律明確性要求的問題。此外,立法委員依相關規定聘任公費助理,並向立法院申領公費助理費與加班費等實務運作情形,於刑事案件中是否構成系爭犯罪處罰規定之構成要件事實,乃法院審判權核心所在之個案認事用法之範疇,非法院得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之事項範圍。相關規定明文賦予立法委員有依法聘用公費助理之權限,且明定立法院應編列相關預算以為支應,並無授權立法院或其他行政機關以命令為補充之規定,自不生牴觸授權明確性問題,憲法法庭認為,就此而言,聲請人似有將法律明確性要求與授權明確性要求混為一談之嫌,據上,聲請人主張系爭規定牴觸法律明確性與授權明確性,其所為論證,客觀上顯非無謬誤,難謂已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系爭規定違憲之具體理由。憲法法庭也提到,聲請人另空泛主張相關規定與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牴觸憲法第18條規定,並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將直接影響原因案件裁判結果等語,未有基本法理論據,尤未敘明系爭規定作為立法院組織法中關於立法委員聘任公費助理,及立法院應編列預算支應相關費用之規定,究如何與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如何之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民主憲政精神中究有如何之「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之要求、系爭規定又如何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等,就此而言,本件聲請自難謂已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系爭規定違憲之具體理由。綜上,憲法法庭裁定,本件聲請核與憲訴法第55條所定要件不合,爰依同法第15條第2項第7款規定,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點名7位大法官與綠營關係密切 國民黨團:釋憲應聲請迴避
立法院民進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針對國會改革法案,分別陸續到司法院遞狀聲請釋憲、暫時處分。對此,國民黨團指出,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7位大法官,與民進黨政府關係密切,應該要自行迴避,以免失去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應該有的客觀中立性。立法院國民黨團2日召開「大法官成堆綠營高官 國會改革釋憲不該迴避?」記者會,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賴清德總統、監察院及民進黨團接續提出聲請釋憲,這將是全世界首見的覆議不成拚釋憲的惡例,更違反《憲法增修條文》中明訂,覆議若失敗,行政院院長就應即接受該決議的憲政框架,「民進黨政府是一手違憲,一手釋憲,讓全民見識到,賴清德總統帶頭違法違憲的本領」。林思銘指出,這次的釋憲案,正是全國民眾對於司法信賴度,對於法官滿意度,是否能夠扭轉的契機。因此本黨團要再次呼籲,過去曾經於民進黨政府擔任要職的大法官們,都應要自行迴避,建立真正實質法治的國家,並保有大法官的清譽,不然這次的釋憲案,將會是再次踐踏中華民國司法的惡例。副書記長王鴻薇也指出,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及大法官許志雄、呂太郎、黃瑞明、蔡宗珍、朱富美、尤伯祥,過去曾任民進黨政府的政委或立委,應該要自行迴避,以免失去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應該有的客觀中立性。
4位大法官卸職前釋憲 10/1起15人全是蔡總統任命
大法官黃虹霞、吳陳鐶及蔡明誠、林俊益等4人,8年任期將屆滿,憲法法庭28日作成一起違憲判決,這也是4位大法官的「畢業作」。10月1日尤伯祥等4名新任大法官就職,未來15位大法官都是蔡英文總統提名任命,在顏色一致情況下,台灣憲法審判的處境,不免令外界擔憂。林俊益等4名大法官任期在明(30)日屆滿,司法院昨日舉行歡送會,院長許宗力致詞時,一一感謝4名即將卸任的大法官,對憲法判決的貢獻。他也列舉包括同婚釋憲案、原住民狩獵案等,多件釋憲聲請案審理過程中,林俊益等4人,分別在不同的法律領域提供重要的見解。我國大法官為15人,其中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昨天最後一天上班,下周將由原監察院祕書長朱富美、最高法院刑庭審判長蔡彩貞、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忠五及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等4人,接任大法官。昨日的釋憲案是因財政部石姓男書記,6年前到北市一間國有房屋現場履勘時不慎跌傷,他申請慰問金,但被認定是自己疏失受傷遭駁回,經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15位大法官以8比7,一票差距,作成違憲判決。憲法法庭認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逾越母法《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自行增加「意外」是指突發性外來危險事故的規定,讓因疏忽造成的意外事故無法申請慰問金,牴屬違憲,他可聲請再審。不過,慰問金發給辦法在2021年4月16日修正發布時,已將「意外」的定義放寬,不再限於須有外來危險因素介入,也不因單純個人疏失就不發給慰問金,現行辦法已無違憲爭議。
綠營以多數優勢強行通過大法官人事案 民眾黨團:暴力碾壓民意
大法官人事案今(21)日在立法院表決,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都用拒投或拒絕出席表達抗議,時代力量則開放投票,但最終仍不敵民進黨的多數優勢,強行通過。對此,民眾黨團直批這是「暴力碾壓民意」。總統蔡英文提名4位新任大法官,引發外界質疑政黨色彩濃厚,且行為具有爭議。不只如此,連提名審查過程都相當倉促,從總統提名到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僅短短22天。在野黨紛紛選擇拒絕出席或拒投,但仍不敵民進黨發出的甲級動員令,下令黨籍立委投下同意票,加上人數優勢,最終大法官人事案強行通過。民眾黨團認為,民進黨此次強行通過大法官任命案,未來15為大法官都是由總統蔡英文提名,將嚴重損害司法院獨立性,自從民進黨完全執政之後,行政權獨大、立法權縮小,如今司法權也岌岌可危,盼人民在2024做出更好的選擇。然而,司法院大法官共15位,先前4人任期只到9月,總統蔡英文提名監察院祕書長朱富美、曾任促轉會委員的律師尤伯祥、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忠五以及最高法院刑事庭審判長蔡彩貞。其中,律師尤伯祥遭指控涉嫌教唆證人偽證,昨日大法官被提名人審查作業時,特別強調「一切都是不實指控」,而最高法院刑事庭審判長蔡彩貞則是對性騷擾慣犯很包容,當時大法官被提名人選名單出爐,就輿論不斷。
尤伯祥遭質疑教唆串證 司改會力挺還說他唯一適任大法官
總統府日前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名單後風波不斷,被提名人之一的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遭曾經起訴和審判前雲林縣長張榮味林內焚化爐貪污案的檢察官蔡啟文、審判長康樹正指控,認為尤涉嫌教唆證人偽證,連民進黨雲林縣籍的立委蘇治芬也質疑尤。不過民間司改會下午召開記者會,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評鑑報告,反而認為尤伯祥是唯一適任大法官職務者,引起司法界和法學界側目。總統府提名大法官人選4人名單,分別是: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最高法院刑事庭審判長蔡彩貞、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忠五,以及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不少司法官和法學教授聞訊後,對於尤伯祥被提名為大法官,詫異萬分。民間司改會等團體組成的「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在記者會指稱:尤伯祥是位得以期待,堅持憲政理念、擁護人民基本權利,得以專業而富「憲法熱誠」的,執行憲法所付託予大法官之核心任務的適當人選。不論品德操守、憲政人權理念、學識及專業能力等各面向的檢視,都足以通往此結論,應適任大法官職務。另兩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朱富美和陳忠五,民間司改會等團體認為兩人品德操守、學養、專業與品格,並無不適任大法官職務。至於蔡彩貞則被司改會認為是唯一一位不適任大法官職務者,指她在學識及專業能力部分,缺乏對社會多元面向的關懷與論述能力,不具備大法官所應有的格局、視野與廣博學識能力。總統府5月30日公布尤伯祥等4名大法官被提名人選,尤伯祥遭外界質疑適任性,隔天尤伯祥等4人發表共同聲明表示尊重,但拒絕在立法院行使審查與同意權前對外表示意見。尤伯祥等4人聲稱為尊重立法院依憲法增修條文行使對大法官被提名人之審查與同意權,在接受立法院審查前,未便對外表示意見。
大法官提名「親綠色彩重」 民眾黨質疑:司法院要變司法局?
總統府5月30日公布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被外界指出有親綠色彩,民進黨6月14日就召開臨時會,於6月21日行使大法官同意權。民眾黨今(14)日表示,大法官人選被指具有親綠色彩及爭議,且審查時間倉促,大法官在憲政上的地位至關重要,因此必須嚴格審查。立法委員張其祿表示,大法官其實是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三者之間,是民主政治3個權力的基石,司法權也有制衡的意味,而大法官職權包含解釋憲法、違憲審查、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以及政黨解散。張其祿直言,1997年修憲之後,就希望大法官任期能夠交錯,但是卻被前總統馬英九打破,而這次的大法官提名之所以引起爭議,而蔡總統明知所有大法官皆來自同一個政黨的提名,是違反憲政與制衡的精神,仍將錯就錯,「立法院變立法局,我看司法權也要變司法局了!」若大法官全數由同一總統提名,其獨立性及公正性就將喪失,還可能淪為黨同伐異的工具。張其祿舉例,民進黨在國會中有多數席次,以輾壓式通過選罷法修法,造成「剝奪更生人參政權」之爭議,若將來有人對此提起訴訟請憲法法庭進行違憲審查,在所有大法官皆來自民進黨的提名下,就可能失去了衡平性與公正性!此外,立委陳琬惠表示,2011年及2015年馬英九總統任內兩次提名大法官,雖然遭外界批評程序草率,但從總統府公布提名人到行使同意權,至少分別還有62天、50天。但蔡總統執政以來,時間竟然越來越短,2016年與2019年時,分別只有54天與31天,而這次從總統提名到行使同意權更只剩下3個禮拜,如此倉促就要立法院為執政黨背書,實在有諸多不宜,「民眾黨身為小黨有非常多無奈,最後民進黨還是會用輾壓式讓此事強行通過。陳琬惠更表示,這次大法官人事審查只有1天公聽會、1天審查會,就要進行表決,質疑「這不是過水,什麼才是過水?」這次大法官人選親綠色彩嚴重之外也有非常大的爭議,陳琬惠舉例說明,提名人之一的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其配偶就是檢察總長邢泰釗,未來當檢察總長指派最高檢察官參與憲法法庭的時候,難道沒有利益衝突迴避的問題嗎?另外,司改會出生的律師尤伯祥,不僅親綠色彩嚴重,更捲入教唆證人、偽證爭議。民眾黨也呼籲,這麼快時間就要審過,盼所有委員們,一起做最好的把關,一定要嚴審,雖然倉促仍應該要「問好問滿」。
快訊/大法官被提名人選傳曝光! 朱富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
司法界今天晚間流傳一份總統府提名大法官人選4人名單,分別是: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最高法院刑事庭審判長蔡彩貞、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忠五,以及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一般認為,總統府將在下周公布提名名單。這份外傳的大法官被提名人4人名單中,朱富美在法政界歷練豐富,具有台大刑法博士學位,司法官訓練所22期結業的她留學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分校取得法律碩士,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行政院參事兼組長等要職,目前是監察院長陳菊所屬的秘書長,朱的先生是檢察總長邢泰釗。蔡彩貞畢業自台大法律系、台大商學碩士,司法官班第21期結業。蔡目前是最高法院審判長、曾任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士林地方法院院長,現任女法官協會理事長。蔡獲得司法院和最高法院推薦為大法官人選。陳忠五是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台灣法律人」法學雜誌召集人。尤伯祥出身自與綠營關係密切的民間司改會,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現任「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前總統馬英九提名任命的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總統府根據大法官提名作業慣例,3月間正式展開4位大法官提名作業,本次提名的4位新任大法官應於10月1日就職,總統府考量立法院會期及審查所需時間,預計在立法院本會期(第10屆第7會期),將提名人選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司法女力可能大爆發! 三所三審法院院長及大法官等7要職出缺
今年的司法界熱鬧異常,除了9月底將有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任期屆滿,另外還有三所三審法院院長將屆齡退休,分別是:最高法院院長吳燦、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以及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明鴻,再加上4個大法官職缺,總共將有7個司法高層騰出空職,也就是說,總統蔡英文將有機會和權力把這麼多的司法高層職缺換上自己的人馬,堪稱史上之最。在大法官提名人選部分,目前強調男女性別平衡,一般認為,新任女法官協會理事長的最高法院審判長蔡彩貞,審判界經歷及司法行政歷練相當完整,至於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的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具有台大刑事法學博士學位,在陳水扁總統執政時期,歷任總統府和行政院要職,雖然她已從司法官退休,仍是檢察界公認的代表性人物,蔡彩貞和朱富美兩人都是呼聲極高的大法官被提名人。至於曾任司法官學院院長的最高檢主任檢察官蔡碧玉,無論學經歷等方面也足堪被提名,不過因為她當過前總統馬英九任內的法務部常務次長、及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等要職,加上傳言她在北檢任內,偵辦某些案件讓現今層峰不滿意,被認為藍營色彩濃厚,不過這其實太冤枉,她最早受到阿扁執政時的法務部長陳定南賞識,藍營執政後也受重用,因此很難依顏色歸類,只能說是不藍不綠。此外,最高法院院長吳燦退休後,一般認為新任法官協會理事長的最高法院庭長沈方維,以及最高法院庭長林勤純、台南高分院院長黃瑞華等人呼聲都很高,至於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退休後所留職缺,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及曾任司法院副秘書長的懲戒法院法官葉麗霞,還有前司法院副祕書長的現任懲戒法院法官周占春都有機會,而林輝煌也不排除循前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模式,直接被提名為大法官。對於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一職,不少人認為該院庭長吳東都機會不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院長侯東昇也有一搏的實力。不過黃瑞華和吳東都兩人相對來說較年輕,如果今年一步到位就當上三審法院院長,未來院長任期至少5年以上,讓許多法界人士聯想到前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對於司法倫理和法官士氣提升究竟為正面還是負面,實在難講,然而對吳東都來說,他還有另一個出路,如果今年被提名為大法官,法界一般認為他也是夠資格的。
疫苗採購案 監院查1年半尚未公布任何結果
監察院前年已立案調查新冠肺炎疫苗採購過程是否周全,但尚未公布任何結果,監察院祕書長朱富美去年曾表示,疫苗採購屬特殊重大案件,調查期限延長至1年半,調查報告將在年底出爐,昨日正是最後期限,但仍未見調查結果。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疑,監察院不敢在這時候公布調查報告,恐是怕傷了將接棒行政院長的高端代言人陳建仁,批監委自我閹割、只會看顏色辦案。監察院在前年起立4案與國內新冠肺炎疫情相關案件,調查政府防疫措施與作為是否有疏漏,其中包含萬華阿公店染疫案、放寬國籍航空機組員檢疫措施3+11案、疫苗整備及採購案,以及疫情管控是否維護移工人權,目前除了疫苗案,另3案均已結案。國民黨立委游毓蘭去年質詢時指出,監委先前立案調查疫苗採購案至今已逾1年,結果仍未出爐;朱富美當時指出,由於疫苗採購屬於特殊重大案件,調查期限從1年延長至1年半,調查報告將於年底前出爐。依照「監察院辦理調查案件注意事項」的規定,疫苗案屬於「特殊重大案件」,法定調查期限是1年,但最長可以延長到1年半,因此若以立案時間2021年6月18日,該案最晚的期限就是1月18日。據了解,在去年底的最後一次社福衛環委員會中,查案監委林郁容、王麗珍、蘇麗瓊、蕭自佑提出「疫苗採購與整備案」調查報告,但當時送交版本對衛福部並無提出糾正,讓部分監委表達異議,因此查案監委選擇先行撤案,待衛福部補資料後,再修正調查報告後提出。不具名監委表示,昨日在社福衛環委員會中,完全沒有看到「疫苗採購與整備案」的議程,也未見調查報告,因此委員會尚未就此案做出討論;但監委也指出,第一版的調查報告在上月提出,這次僅是提出修正,並沒有超過期限。賴士葆痛批,監察院已成為行政院監察局,只敢調查地方政府,像恩恩案只花了6個月就完成調查報告,而疫苗案已拖了1年7個月,監委綠化只會看顏色辦案。
對比周美青會避嫌 綠靠裙帶關係沒在怕
行政院長蘇貞昌女兒蘇巧純被控巧拿桃市府標案,再引發利益迴避爭議。前總統馬英九妻子周美青在馬2008年勝選後,主動請辭兆豐銀行法務處長,就是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相比民進黨執政,為數不少的政壇夫妻檔卻全不避嫌,還幫襯高升,令外界質疑吃相難看。民進黨最知名的內閣夫妻檔,就是國安會祕書長顧立雄和經濟部長王美花,顧在扁主政時擔任其御用律師,讓他擁有豐沛政治人脈,踏進政壇。2016年蔡英文當選,顧深受重用,每次都是空降且爭議不斷,但總統信任他,官也愈做愈大。顧妻王美花也一路被拔擢,由組長三級跳升到智慧局局長,更成為經濟部首位由智慧局長升任的次長,再升部長。同樣是法界,還有檢察總長邢泰釗與監察院祕書長朱富美這對夫妻檔,都深受綠營高層器重。另對著名夫妻檔是國安局長陳明通與金管會副主委蕭翠玲。過去情治體系大多藍營人馬,2021年從陸委會主委轉進國安局長的陳明通,被視為蔡英文整頓情治系統指標,儘管捲入林智堅「論文門」,位置仍坐得穩。陳妻蕭翠玲原本擔任央行業務局局長,今年就該屆退,去年卻轉任金管會政務副主委,不僅十分罕見,政務副主委也不再受年齡、年資限制。還有行政院主計長朱澤民,幾次內閣改組都不動如山,妻子劉佩真2016年由輸出入銀行副總升任總經理。朱的胞弟朱浩民也是中央存保董座。2008年馬英九勝選,周美青成為第一夫人,他在馬就任前請職申退,當時兆豐銀曾推優離優退方案,但她為免非議,直到方案截止才申請,退休金少了約90萬元。對比馬夫妻的避嫌,國民黨曾批評綠「裙帶關係、內舉不避親、近親繁殖」,還反被同屬夫妻檔的北市議員梁文傑妻子、立委林楚茵回嗆:「這是性別落伍的觀念」,恐怕也是綠能,你不能。
接見聖露西亞大使路易斯 陳菊期待監察與人權領域合作
監察院院長暨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菊昨(15)日下午接見友邦聖露西亞駐台特命全權大使路易斯(Robert Kennedy Lewis)時,除了對聖露西亞總理皮耶去年在聯合國發言支持台灣加入國際組織表示感謝外,並指出聖露西亞是台灣在加勒比海最重要的友邦,兩國同為島國,在距離上雖然遙遠,但在追求民主自由價值的理念上,卻相當一致。陳菊在副院長李鴻鈞、監察委員林盛豐、葉宜津及秘書長朱富美陪同下接見路易斯大使,陳菊表示,我國監察制度歷史悠久,而聖露西亞也設有監察使,期待彼此在監察職權與人權領域上,進一步交流與合作。路易斯也表示,自己曾任國會議員,兩國政府體制及結構不同,對於我國監察制度深感興趣,希望未來有更深入的認識及交流。陳菊說,路易斯大使是數學博士及教育專家,政治經歷及學歷背景豐富,深受眾望,期待其在台灣任職期間更能深入瞭解台灣特有之歷史文化,促進兩國各方面更加深入的交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