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明
」 城中城城中城惡火46死 黃格格一審判無期徒刑
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樓46死祝融案,凶手黃格格僅因和郭姓男友吵架,竟故意將未熄滅的香灰倒在小套房沙發上導致閃燃,進而引發大火,事後狡辯無悔意。高雄地院5日依《放火罪》判黃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城中城惡火奪走46條人命。(圖/報系資料照)法官表示,黃女僅因為想要阻斷郭男的戀情,就刻意在小套房內製造火勢,害城中城46位住戶死於非命。但黃女並非刻意要殺害城中城住戶,所以最後依《放火罪》最重的刑度判刑。黃格格在郭男小套房內沙發上縱火。(圖/報系資料照)黃女生性多疑,懷疑郭男與前女友藕斷絲連,兩人時常為此大吵。2021年10月13日晚間10點多,黃與郭找來2名男性友人在套房飲酒聊天,酒過三巡又為感情事大吵,在場男性友人見狀快閃,郭懶得和女友爭辯,也在當晚11點多藉故離開,躲去附近的友人家,獨留黃一人在套房內飲酒。黃姓家屬出庭,痛批為什麼不是判死刑,強調她們一定會再上訴。(圖/報系資料照)黃不斷打電話、傳Line給郭,卻都被已讀不回,她懷疑郭跑去找前女友;隔日凌晨1時許黃女氣到失去理智,想起郭曾嗆她「房子不是我的,有種妳就把這裡燒了」,疑似故意把未熄滅的香灰直接倒在皮沙發後,逕自騎車回家。不到15分鐘,套房內煙霧瀰漫,一名計程車司機徒步經過發現有異,探頭查看驚見火光,正要轉頭拿滅火器搶救時,「砰!」一聲玻璃窗炸開,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司機只能大喊「火燒快跑!」火勢立刻蔓延至一旁機車和雜物,濃煙因「煙囪效應」不斷上竄,高樓層居民僅數人成功逃出,46人嗆死家中,41人倖存。高雄市政府城中城大火調查報告指出,黃格格用火不當,導致該一樓大批機車延燒,1300度高溫燒到水泥溶解、鋼筋都變形,大樓多數防火門遺失或損毀,根本擋不住濃煙及高溫。檢方表示,黃格格相當狡猾,在13次偵訊過程中都不認罪、供詞反覆,更拒絕測謊,完全不配合辦案。檢方偵查後認定,黃女僅因猜忌怨恨竟酒後失控,故意點火滋事要讓男友難堪,引發大火害命。加上犯後毫無悔意,態度惡劣,建請法院處以極刑並褫奪公權終身,以昭炯戒。針對公部門相關責任,檢方強調「查無其他不法情事而有應負刑責之人」。檢方解釋,城中城7至11樓「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部分,因工務局人力有限,針對為數不少的「高強度商業類建築物」列管有其裁量權,難認有廢弛職務之嫌;針對城中城1至2樓安全梯擅自設置柵門部分,經查逃生方向免用門禁卡,工務局未曾查處也無責。至於城中城有未檢修申報消防安全設備一事,消防局多次收到檢舉、派員前往查處,但是城中城管委會經輔導失敗,造成約束、裁處困難,難認消防局有廢弛職務之嫌。針對城中城總幹事李太明,檢方認為他並非城中城區分所有權人,無需對消防檢修相關事務負責。縱使有向住戶酌收費用,也是維持大樓基本運作,難認具有保證人地位、有防止火災發生的義務。
全國安檢不合格資料庫 5年不見城中城被登錄⋯住戶氣炸疑真實性
城中城大樓去年底由鹽埕區府北里長林傳富協助成立的自救會,日前遭高市府認定非法,也成為無法安檢的理由,但住戶反嗆,大樓明明有主委兼管理員還收管理費,里長也住在隔壁,怎會找不到窗口?另,應資訊公開的全國重大安檢不合格場所資料庫,5年來也不見城中城被登錄,居民怒嗆安檢的真實性何在?國民黨高市議員陳美雅21日也出示1份「城中城大廈110年2~4月財務收支明細表」,上面清楚留有總幹事兼管理員李太明的聯絡資訊。陳美雅質疑,大樓明明有管理人員,為何消防安檢人員前往稽查卻稱找不到聯絡窗口,貼張公告就離開,說法卸責推諉。對此,高市府工務局曾兩度聲明,城中城2020年底經林傳富協調,李太明受聘為管理員,每天敲門關懷獨居者,也清除樓梯間雜物,進行周邊環境維護,代收信件,代收水電費等。住戶氣憤反駁,若照兩人對外聲稱、市府還幫忙掛保證「每天都上樓關心獨居老人吃飽睡著沒」,如此扎實的敦親睦鄰,消防安檢人員來訪豈有找不到人、上不了樓的道理?消防局根本在胡扯,「第四台查偷接的都比你們強!」此外,大火前城中城到處是雜物且髒亂不堪,哪有清除維護?李太明上任時也口口聲聲要改革城中城,結果竟是吃裡扒外,帳目還不清不楚。而台灣重大安檢「不合格」場所,不論住宅或商辦,資訊全應公開透明可供網路查詢。但記者實際查詢,從2017年起,內政部消防署網站「消防安全檢查重大不合格場所一覽表(高市府更新到2021年)」、內政開放資料平台「消防安全檢查重大不合格場所」、內政部營建署「公共安全建築物安全檢查資訊查詢」3大資料庫均找不到城中城相關資料,更令住戶氣炸,痛批「安檢」的意義與真實度何在?對此高市消防局未正面回應,指出「有關城中城大樓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調查,無法說明」,似乎有意閃躲安檢缺失。而內政部昨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全台8506棟老舊大樓將限期設管委會。
城中城住戶爆「防火門遭遊民變賣」 怒控主委瀆職害命
城中城大火濃煙無防火門阻擋、一路上竄至高樓層導致46名住戶逃生不及嗆死,媒體瘋傳「防火門多年前早就遭竊」,但住戶陳姓男子出面怒斥鬼扯,踢爆今年初才親眼目睹遊民公然竊走大樓多面防火門變賣,主委兼管理員李太明包庇且失職,陳男痛批「若防火門都還在,就不會死那麼多人!」。城中城主要逃生幹道,就位在三角窗、紅色牆面後方,低樓層逃生門今年3月被切走變賣,14日大火濃煙從逃生梯一路向上竄蔓延,害高樓層46位居民逃生不及遭嗆死。(圖/民眾提供)城中城主要逃生梯位於府北路、大友街交叉口三角窗,大火從一樓茶具行開始延燒,濃煙循此梯一路上竄無門阻擋,直接灌入各樓層,7至11樓住戶奪門而出時直接嗆死。一支鹽埕區居民組成的探險隊,去年農曆七月進入時,還清楚記得7樓以下都還有防火門。(圖/探險隊提供)「整棟大樓最後的防火門都被他們偷光!」父母雙亡、死裡逃生的陳先生指控,今年三月時,一名綽號「宗仔」的遊民帶著乙炔工具及氣瓶大搖大擺到管理室「報到」,當時「宗仔」看到做鐵工的他還問「你會不會用這個?」,他覺得怪異直接拒絕。沒想到,大樓最後2至6樓的防火門,全被「宗仔」等人從二樓窗口偷運出去變賣。至於另兩座逃生梯、高樓層防火門究竟是何時、由誰偷走,則不可考。居民指控,主委李太明去年12月經里長林富傳指派上任。(圖/探險隊提供)陳先生痛批,主嫌黃格格的郭姓男友蝸居一樓至少一年,他也熟知「宗仔」出入城中城做什麼、誰授意。李太明縱容城中城公設被人偷光殆盡,連百貨公司當年留下的金屬裝潢物件也不放過,大火前整棟大樓幾乎被偷到毫無價值。李太明就坐在管理室,有監視器輔助,對於這一切難道會不知情?居民指控,李太明控制大樓財務,到處收費,每期財報表仍是赤字。(圖/居民提供)一群鹽埕區在地人去年農曆七月組成探險團,半夜12點進入探險。團員表示,他們從管理室旁搭電梯直上7樓,還特地推開逃生門逐層下探,每層樓逃生門都還上鎖,可證明當時7樓以下逃生門都還在。媒體今年1月初進到城中城做專訪,鏡頭也清晰錄下當時還有深褐色逃生門的影像,不少住戶也都指證逃生門今年初時還在。居民指控李太明把城中城一樓隔間(箭頭處)租給拾荒者堆大量雜物,結果失火時反助長火勢延燒。(圖/居民提供)居民爆料,城中城主委從上一任趙姓女子開始,林傳富就積極介入指派,去年自救會成立、票選新主委沒有結果,林傳富竟直接指派好兄弟李太明上任,大家都覺得莫名其妙也很氣憤。城中城大火案,目前檢方仍在追查起火原因。(圖/本報資料照片)李太明自從接手城大樓主委後,除了鄰長身分外又自命總幹事及管理員,每月自行請領15000元薪資,四個身分幾乎掌控了大樓的財務運作和事務。據了解,城中城每月約8萬6500元的管理費收入,加上大樓後方一樓空地自劃6個、每月3500元的汽車位,一樓木板隔間也被租給拾荒者堆雜物,再扣除電梯保養費3500元、垃圾清運費8400元,公共電費8000元,清潔費4000元及他個人薪資,估計大樓每月仍能淨入約9萬元,但今年2至4月財務收支明細表竟還出現赤字。居民控訴李太明公布的財務報告相當簡陋,根本無法交代金流,氣得不少人不願配合繳管理費抗議,但也因此讓公共事務遲滯更加惡性循環。居民認為,李太明東搞西搞,把一樓空間出租給人堆滿回收雜物,等同大量引火物,導致大火迅速延燒。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防火門被竊走變賣,擋不住大火濃煙擴散,根本就是瀆職害命。居民再爆,李太明還霸佔多間廢棄套房,直接換門出租,但卻偷接公用電,不知情的租客另要繳交四五百元水電費。繳不出房租就直接用強力膠封鎖孔。大火後媒體重回現場採訪租客,租客攤開租屋契約給媒體拍攝,房東欄位竟出現李太明總幹事的印章,才讓整起事件曝光。經查,李太明確實沒有城中城任何產權。「子虛烏有的事情不要誣賴我」對面上述指控,李太明全盤否認,強調都是不實指控,也保證絕對沒有利用大樓資源對外收錢。這件事情已經牽連太大、太廣,一切交給司法調查。「這個里,林傳富說了算!」另一名資深里民指控他下午兩點才睡醒上班,要他服務很難,消防局安檢也不見他陪同。大火後面對媒體說一套感人肺腑的故事,實際上除市長陳其邁到場時他有出面陪同,其餘時間都神隱,連醫院傷者都沒去關心,「無利不談」、「對他不予置評」。記者致電林傳富求證相關事實,林傳富回說「很忙,等下再打」,隨後就不接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