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益
」 牙醫 三軍總醫院 三總三總牙醫集體收回扣…詐領健保逾1900萬 他帶頭犯案「152罪合併」判最重
三軍總醫院多名牙醫,以及聘僱醫師等7人,2年前被查獲涉嫌浮報牙材費用,將在外兼差製作假牙的成本轉嫁給三總,還非法兼差詐領健保給付逾1700萬元,總計不法獲利超過19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23日)第2波審結,依詐欺等罪判刑,結果出爐,均可上訴。涉案醫師為三軍總醫院牙科軍醫李宗益、孔令瑜、徐允中、莊傳宗、陳元武,還有聘僱醫師周韋廷、劉紹賢等人,以製作不實批價明細表向三總請款,病患需要的醫療材料、品項和等級,因為受限標案規定,必須符合一定規格的簽約廠商,但他們卻勾結業者,詐領超過200萬元。另外,李宗益、孔令瑜和徐允中在三總任職,未申報就私自在其他診所兼差,由妻子擔任負責人營業,還冒用其他醫師名義,向健保署不實申請健保費,更利用妻子帳戶轉帳、提領現金,製造金流斷點,遭到病患發現檢舉。檢調發動4波搜索約談,查出上校主任陳元武7名三總醫師涉案,2019年至2021年協助廠商溢領268萬多元,而李宗益在外兼差,詐領健保醫療費用1174萬元;李宗益詐領健保30萬元,孔令瑜兼差詐領健保346萬多元,徐允中兼差詐得152萬多元。台北地院認定涉案事證明確,李宗益、徐允中、陳元武等醫師及廠商均認罪,但孔令瑜和莊傳宗否認犯行。判決指出,李宗益共犯詐欺取財罪62罪,加重詐欺罪89罪,以及洗錢罪1罪,已自動繳交的犯罪所得新台幣304572元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至於其他醫師,孔令瑜被判刑3年、徐允中被判刑2年緩刑4年,莊傳宗2年6月徒刑、陳元武8月徒刑緩刑2年,2名廠商各判刑2年,分獲緩刑5年及3年,全案可上訴。
三總醫師兼差涉貪被收押 病患找嘸人幫植牙控詐騙
前三軍總醫院牙醫李宗益,因在外兼差、且收回扣涉嫌貪汙罪遭起訴,但李因此案遭收押禁見期間,1名到李兼差的診所看診的江姓女病患,因無法找李繼續植牙療程,提告李假冒「留美醫師」名義詐欺,李獲交保後即賠償江女11萬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嫌不足,將李不起訴。檢方調查,李為三總醫師,除利用三總醫師職務機會向牙材商收取回扣,另外頂下診所冒名看診,把診所的牙材成本,轉嫁給三總,涉嫌貪汙案,而江女長期在該診所看診,為了植牙向李求診。去年9月,李因貪汙案遭收押禁見,江女回診時無法再找李植牙,提告指控診所聲稱李「留美醫師」,涉嫌詐騙。李被起訴後獲交保,立刻與江女協調,賠償江女11萬元,檢方認為李過去確曾幫江女進行多次療程,詐欺罪嫌不足,將李不起訴。至於李宗益涉犯的三總醫師集體貪汙案,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三總牙醫「收回扣、兼差詐健保」撈2千萬 醫師廠商22人遭起訴
三軍總醫院牙科醫師涉嫌在外兼職、詐領健保補助,以及利用廠商溢領款項詐取財物等,總計不法獲利達超過1900萬元,北檢今偵結起訴,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偽造文書》及《加重詐欺》等罪,起訴三總口腔顎面外科科主任陳元武、醫師李宗益、孔令瑜、莊傳宗、周韋廷等22人。檢調查出,三總牙科部主治醫師李宗益,未經報准就在外兼差,甚至頂下台北市富錦診所,由其妻擔任負責人,遭病患發現檢舉,檢調發動4波大型搜索約談,追查出更多三總牙醫涉嫌不法事證。起訴書指出,三總簽約的牙材商請款,須符合一定品項與形式,但李宗益、孔令瑜、徐允中、莊傳宗、陳元武、周韋廷等人,卻勾結廠商,涉嫌浮報牙材費用,從2019年到2021年間,6名醫師協助廠商溢領了268萬多元。此外,李宗益私自在富錦診所兼差,也將診所的牙材成本,轉嫁給三總負擔,同時為了避免被發現未經報准在外執業,以92萬元頂下富錦診所後,表面上由之前的醫師繼續掛名,實際上則是李妻擔任負責人,李男還找來三總同事一起冒名看診,詐領健保醫療費用1174萬元。除富錦診所,李宗益另外也在合聖、健哲2診所私接外快、詐領健保30萬元;孔令瑜則在飛悅北大、美莉亞聯合診所看診,詐健保346萬多元;徐允中則是在梵谷診所看診,詐得152萬多元。案經調查後,北檢今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偽造文書》及《加重詐欺》等罪,起訴三總口腔顎面外科科主任陳元武、醫師李宗益、孔令瑜、莊傳宗、周韋廷等22人;另外同案遭約談的牙醫蕭宇、王宜斌、謝義興等3人,因罪證不足獲處分不起訴。
三總牙醫涉詐領健保補助「浮報看診費」 檢調第4波約談共4人
檢調偵辦三軍總醫院牙科醫師在外兼職、詐領健保補助、疑似浮報看診費等案,續有發展。台北地檢署20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發動第4波偵查行動,兵分3路搜索2家牙醫診所及約談三軍總醫院口腔贋復科主治醫師徐允中等4人,調查局晚間將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據了解,檢調之前有約談徐允中,今是第二度約談他。本案緣於三軍總醫院家庭牙科暨口腔診斷科主治醫師李宗益,遭檢舉在外私自兼差、經營私人診所,還冒用他人名義詐領健保補助100萬多元,涉嫌偽造文書、詐欺。檢調9月約談李到案,訊後聲押獲准,檢調依據蒐集事證,懷疑三總有多名牙醫師涉嫌勾結牙材商詐領醫療費用。台北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檢調去年9月7日兵分4路搜索,約談李宗益等6人到案,檢察官聲押禁見李獲准,另諭令李妻張女以100萬元、診所林姓牙醫100萬元、診所白姓護士10萬元交保。去年11月23日檢調執行第2波偵查行動,共搜索5處、約談5人到案。檢調去年12月7日再執行第三波偵查行動,共搜索12處、約談8人到案,約談的8人中包括三總牙口腔顎面外科主任陳元武、牙醫師莊傳宗、孔令瑜等7名醫師。北檢今再第四度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搜索2家牙醫診所,分別是位於桃園的梵谷美學牙醫診所、飛悅北大診所等2家,徐允中則曾在梵谷美學牙醫看診。針對三總牙醫師疑不當營外兼差及涉詐健保案,三總院方曾表示,該院秉持「依法行政、毋枉毋縱」立場,全力配合司法調查,目前全案均已進入司法程序,有關涉案醫師若有涉法事實,將依相關規範秉公處理,檢討議處。
三總7牙醫涉詐健保費 北檢令20萬至50萬交保
三軍總醫院家庭牙科暨口腔診斷科主治醫師李宗益,遭檢舉兼差經營私人診所,還冒名詐領健保補助10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9月訊後聲押李獲准,懷疑三總還有多名牙醫師涉嫌勾結牙材商詐領健保等醫療費用,昨天(7日)第三度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兵分12路搜索涉案三總醫師辦公室,並約談口腔顎面外科主任陳元武、牙醫師莊傳宗、孔令瑜共7名醫師及1名行政人員,檢方今天(8日)凌晨諭令20萬元至50萬元交保。其中莊傳宗、孔令瑜各以50萬元交保,謝義興、陳元武、王宜斌、周韋廷、蕭宇等5人各以20萬元交保,行政人員高金玲以40萬元交保。檢調獲報,三總牙醫師李宗益在私人診所兼職看診,冒名申報健保補助,詐領約100多萬元,涉嫌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北檢9月7日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兵分4路搜索,約談李等6人到案,對李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諭令李妻張女以100萬元、診所林姓牙醫100萬元、診所白姓護士10萬元交保。11月23日北檢再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執行第2波偵查行動,共搜索5處、約談5人到案。北檢昨再執行第三波偵查行動,共搜索12處、約談8人到案,約談的8人中包括三總牙口腔顎面外科主任陳元武、牙醫師莊傳宗、孔令瑜等7名醫師,陳、莊、孔等醫師辦公室亦一併遭搜索。
三總多名牙醫涉集體舞弊 「浮報收回扣」8人被約談
三軍總醫院家庭牙科暨口腔診斷科主治醫師李宗益,擅自兼職,涉嫌與牙醫診所醫師林伯勳合謀詐領健保補助,遭裁定收押後,檢調持續追查,發現李宗益疑似勾結牙材商,收取三總支付的牙材費用回扣,包括牙醫部有多名醫師捲入,配合浮報醫療相關數額,涉嫌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台北地檢署7日發動第3波搜索,約談牙醫及行政共8人。檢調獲報,自去年開始迄今,李宗益未經三總核准,即在外面的私人牙醫診所兼職看診,涉嫌與牙醫林伯勳合謀,以不實問診病例,涉嫌冒用其他牙醫名義,違法申請健保補助,金額約100多萬元,最後甚至成為牙醫診所的實際負責人,診所營收上千萬元,涉及偽造文書等不法,檢調單位在9月進行首波約談,將李宗益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專案小組持續追查發現,李宗益還涉嫌和三總簽約的牙材商勾結,使用特定牙材商齒模並浮報相關數額從中收回扣,台北地檢署在11月發動第2波搜索約談,牙材商王家莉遭聲押後,被法院裁定交保;另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照世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處分析相關卷證,進一步發現,除了李宗益外,其他包括三總孔姓、莊姓等多名醫師,也疑似配合浮報醫療相關數額。台北地檢署因此發動第3波偵查行動,在7日搜索相關涉案的牙醫和行政人員辦公室和住處共12處地點,並依《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詐欺取財等罪嫌,約談8名涉嫌人到案釐清。
三總牙醫詐健保費恐天價、涉重刑 法院收押李宗益好好釐清
三軍總醫院家庭牙科暨口腔診斷科主治醫師李宗益,擅自兼職,涉嫌與牙醫診所醫師林伯勳合謀詐領健保補助,檢方查出金額約10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將李宗益聲押禁見,台北地院今召開羈押庭,認為李男堅不吐實,犯行持續多年,病患、病歷資料眾多,短時間不易消化釐清,懷疑詐領金額為天價、恐涉重刑,裁定李男羈押禁見。北院指出,李男陳述犯行不實,與重要關係人陳述內容也不符,違反客觀事證,檢方搜索時又故意不配合,對法律服從性低,且有湮滅證據傾向。李男經濟力甚佳,本案還有共犯及諸多證人未到案,可能利誘證人、勾串案情,本案最輕本刑1年以上有期徒刑。李男犯行期間持續數年,被害金額、不法所得均高,若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重刑可期。檢調獲報,自去年開始迄今,李宗益未經三總核准,即在外面的私人牙醫診所兼職看診,涉嫌與牙醫林伯勳合謀,以不實問診病例,涉嫌冒用其他牙醫名義,違法申請健保補助,金額約100多萬元,最後甚至成為牙醫診所的實際負責人,涉及偽造文書等不法。至於林伯勳、李宗益妻子張嘉倫,訊後各被諭令10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及出海;診所護理師白淑文10萬元交保。
撈很大!三總牙醫診所兼差再詐健保百萬 遭北檢聲押
台北三總牙科暨口腔診斷科主治醫師李宗益,遭檢舉涉嫌私自在外兼差,還與私人牙醫診所合謀,詐領健保補助約100多萬元。台北地檢署昨(7)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發動搜索,並約談李宗益等6人,訊後依《詐欺罪》,對李宗益聲請羈押。檢調獲報,李宗益除了在三總擔任牙科暨口腔診斷科主治醫師,竟違反公務人員規定,在台北市某私人診所兼職看診,去年起更與診所負責人合謀,冒用他人名義製作不實問診病例,向健保申請補助,詐領100多萬元,最後李宗益甚至把該診所頂下來經營。經調查局蒐證,確認李宗益昨日又在診所看診,針對診所等4地點展開搜索,並在昨日深夜約談李宗益及其張姓妻子、診所負責人等共6人,訊後依《詐欺罪》對李宗益聲請羈押;並諭令張姓妻子、診所林姓牙醫各100萬元交保,診所白姓護士10萬元交保。據了解,全案與三軍總醫院無關。
25年疑案1/老翁為子死因奔走25年 罹癌入院念念不忘
75歲漁販李福誌日前因為罹患癌症,入院接受治療,仍念念不忘要追究兒子的死因;李福誌認為,兒子在訂婚前一天,被前女友的哥哥找出門後車禍身亡,認為案件有多項疑點,25年來散盡家產追求真象,戶頭一度只剩下30多元,靠老農年金過活。李福誌的兒子李宗益頗有女人緣。(圖/記者宋岱融翻攝)1996年9月27日,李福誌的兒子李宗益在訂婚前一天,被他的陳姓國中同學約出去,在車程6分鐘的地方自撞,李宗益死亡,陳受傷住院。李福誌在入殮時發現兒子的後腦有8公分撕裂傷,懷疑兒子是被人用凶器攻擊後腦,逃跑時失控撞車,他告陳姓同學殺人,獲判無罪;告處理車禍的警察偽造文書,也無罪。「我在外面一直哭,哪有心情仔細看兒子的遺體,有人拿文件要我簽名,我就簽了。」李福誌說,當時知道兒子車禍死了,一時還無法接受這個事實,腦袋一片空白,根本沒有細看驗屍報告,也不可能想到有問題,也因此,當時檢方就以單純的死亡車禍結案。沒想到,李福誌在兒子要火化前發現,兒子的後腦竟有一處八公分的「刀傷」,覺得案情不單純,愈深入調查,就發現愈多疑點,讓他深信兒子是遭人以鈍器攻擊頭部,傷重之下慌張想駕車逃走,才會猛力撞車死亡。 李福誌的兒子李宗益25年前在此地自撞身亡。(圖/記者宋岱融攝) 李福誌說,兒子李宗益出事時,剛買新車才一個多月,車輛跟乘客都有保險,但事發後,保險公司卻無法理賠,原因是「沒有調查筆錄證明是意外死亡」;李福誌說,他連續多年到警局都拿不到保險公司要求的筆錄,還跑到法院去,卻不知道該怎麼辦,只好坐在門口哭。有一次,有一個來自台中「永然律師事務所」的年輕律師看到李福誌在法院外哭,覺得奇怪,才上前詢問李福誌;李福誌說,他忘記那位律師的名字了,但很感謝律師免費幫他寫了狀紙,讓他透過法院要求,向警方申請相關文件,在兒子死後7年多才終於拿到保險理賠,死者賠一百萬、車輛六十萬。李福誌在兒子車禍死亡2年後,在1998年自訴,控告兒子的陳姓同學殺人;他說,當時經人介紹,花了新台幣3萬找了一位律師寫訴狀提告,但因為律師出庭要20萬元,他沒有那麼多錢,只好自己上陣,最終因為沒有積極證據,陳姓同學被判無罪。陳姓同學的律師也向法官指出,李福誌是因為兒子無照嗎駛無法請領保險金,要求陳姓同學頂替駕駛不成,才會在兒子死後兩年控告殺人。但李福誌反駁說,兒子早在當兵前就已領有大貨車駕照,認為陳姓同學在法庭上捏造事實,一定有所圖謀,內情不單純。
25年疑案2/訂婚前赴約身亡 老翁認定兒子前女友哥哥涉案
75歲漁販李福誌追究兒子的死因長達25年,雖然多年來這些事節都被司法單位認為並不能證明他的兒子是遭人謀殺,但他堅信,有太多的疑點,兒子絕非意外車禍身亡,與兒子的陳姓同學有關。陳男是李福誌小兒子李宗益的國中同學,也是李宗益前女友的哥哥,但李宗益當兵後另結新歡,論及婚嫁;對前女友的哥哥陳男而言,李宗益可說背叛他妹妹,陳男在「負心漢」要訂婚的前一天找他外出,最後還發生死亡車禍;李福誌懷疑,陳男原本計劃要帶李宗益出去教訓一頓,結果卻造成李死亡,根本是蓄意謀殺。 李福誌認為,兒子的死與陳姓同學有關聯,在畢業紀念冊上做了很多標記。(圖/記者宋岱融攝) 李福誌說,陳男發生車禍後送進醫院,曾對前往探病的人說,當時車後座還有姓名不詳的三個人,雖然探病的兩個人曾作證聽過「後座有人」的說法,但後來開庭時又翻供,表示「沒聽過」「不記得了」;更令李福誌起疑的是,陳男與李宗益一起出車禍,但不僅在車後從未到李的靈前上香,甚至表示,他一直到出院後離開雲林回台北,都不知道李宗益已經出車禍死亡。「他們一起出車禍,怎麼可能完全不詢問一下同車的人傷勢如何?完全不合理」,李福誌強烈質疑。李福誌在1998年自訴,控告陳男殺害李宗益,陳男在詢問時表示,發生車禍的時候他睡著了,不知道事發經過;但李福誌說,從兒子賣魚的攤子到車禍發生地點,只有六分鐘的車程,怎麼可能這麼快就睡著,認為陳的說法是缷責之詞。警方在車禍後並未製做陳男的筆錄,理由是陳送醫之後數日昏迷不醒,無法詢問筆錄;但後來法院審理時向醫院查詢,院方表示,陳男到醫院時意識清醒,也未住進加護病。李福誌認為,警方未製作陳的筆錄,而且發生有人死亡的重大車禍,現場竟只拍了四張照片,懷疑陳男的堂哥當時任職轄區分駐所所長,到場處理的員警是為陳撇清殺人的嫌疑;李福誌因而控告兩位到場員警偽造文書等罪,雖然警方認為員警處理有瑕疪,對其中一名員警記過,但法院調查認為警察未涉刑責,判決無罪。李福誌回憶,他狀告警察的時候,請了一位李姓「律師」,上法庭後卻法官發現,李某沒有律師資格,禁止他發言,結果又是李福誌親自上陣,結果敗訴。此案發生在1996年,到今年將滿25年,李福誌控告陳姓同學殺人,案件到高等法院判決無罪確定,他告前往現場處理車禍的兩名警員偽造文書,又以警員調查有疏失為由,申請國賠,全部敗訴。二十多年來,李福誌唯一在法庭上的「勝利」,是兒子生前曾申請一筆370萬的青年創業貸款,雖然已陸續還款,但死後仍剩100多萬未繳納,銀行計算滯納金與違約金,控告保證人李福誌返還新台幣1200萬元,最後法院判決,因為銀行請求時間已超過二年時效,李福誌不必替兒子還錢。不過,李福誌二十多年來不斷為釐清兒子的死因奔走,無心做生意,還在雲林長期抗議,多次到法院陳情、到警局抗爭,還跑到陳姓同學的住家撒冥紙。「抗議也要花錢,撒一次冥紙要花2000多塊。」李福誌說,多年的奔走已經弄得自己破產,原有的房產也全變賣;法院清查,他每個月請領7000多元老農漁年金的帳戶裡,只剩下36元,還有一部開了28年的老舊汽車,里程表已失效,連車門都無法完全關上,判定「毫無殘值」。 老翁李福誌認為兒子車禍死亡的原因不單純,25年不停奔走。(圖/記者甯其遠攝) 多年的奔走也曾引來社會注意,抗議名人柯賜海在1998年曾協助李福誌前往法院陳情,引起外界矚目,檢方因此再度展開調查;不過,最後仍無法認定有殺人的證據,全案簽結。「像李福誌這樣的草地人不懂法律,才會搞成這樣,這就是鄉下人的悲哀。」前立委蔡啟芳說,過去政府不好好教育民眾法律知識,造成基層人民不懂得保障自己的權益;他認為,應該要讓學生把那些時間拿來學《憲法》,增加法律的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