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寶彩
」 媽媽嘴 呂炳宏媽媽嘴老闆呂炳宏又被改判 更二審逆轉「須連帶賠償631萬」
2013年八里「媽媽嘴」咖啡廳雙屍命案,被害人陳進福的家屬對雇用兇手謝依涵的老闆呂炳宏和2位股東提告,二審判決呂炳宏與2位股東,須與謝依涵連帶賠償631萬元,被網友封為「最衰雇主」,事後呂炳宏上訴,雖更一審改判免賠,但高院27日更二審又改判他必須連帶賠償,可上訴。2013年2月,兇嫌謝依涵在咖啡廳內下藥迷昏富商夫婦陳進福(79歲)、張翠萍(57歲),持刀殺害2人後棄屍淡水河,並且「變裝」盜領2人存款;謝女到案後4度更改供詞,檢方最後雖認定其為1人犯案,最高法院也在2017年判處她無期徒刑,但在民事求償方面,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對謝依涵、呂炳宏及2名股東求償,二審法院判呂和2股東必須連帶賠償368萬元,雖呂不服上訴,但經最高法院駁回確定。此外,死者陳進福的2名兒子也對呂炳宏和另2位股東求償千萬多元,一審判決謝依涵須獨力賠償631萬元,但上訴二審改判謝依涵、呂炳宏與「媽媽嘴企業公司」必須連帶賠償,雖案經廢棄發回,更一審改判呂免賠,但全案再經廢棄發回,27日更二審又判呂炳宏等人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全案可上訴。媽媽嘴咖啡店。(圖/報系資料照)
媽媽嘴雙屍命案「判賠368萬」 呂炳宏發聲:有大家鼓勵我一點也不衰
2013年八里「媽媽嘴」咖啡廳雙屍命案,被害人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對雇用謝依涵的老闆呂炳宏與另2名股東提告;法官以未盡監督之責,判3人須連帶賠償368萬810元確定。呂炳宏提出再審,日前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對於這樣的結果,呂炳宏直言,「有了大家鼓勵,我其實一點也不衰。」呂炳宏表示,8年前大家都視他為殺人犯的時候,做好自己、證明清白,再一步一步讓大眾慢慢信任,度過那段社會滿滿充滿對他的不信任,「再審被最高院駁掉,看到各大討論區都是滿滿的同情遭遇,已經沒有人懷疑我是殺人犯,光是這點我充滿感恩。」呂炳宏提到,此案自己終於找到新證據去提再審,而再審被駁回,原因是因為之前一二審時「均不爭執店內下藥的事實」,新證據本身證據力不足以證明他會贏,所以駁回。他說明,民訴法再審規定,若好不容易找到新證據A提出再審,法院只能審酌A能不能對他有利,其他BCD等證據都要採舊的論述不納入考慮,但事實上,刑訴法再審規定早已開放到「單獨A或與先前之證據BCD等綜合判斷」,民訴法相對嚴重落後,根本沒有保障人民受判決後的更正錯誤權。呂炳宏說,「聽說有修法的計畫,但因為疫情很多事都延宕,我會朝修法這裡努力的,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最後深深感謝大家為我的鼓勵,黑暗雖然還在,還好一路上有大家鼓勵加油,我不孤獨,我會繼續努力的,有了大家鼓勵,我其實一點也不衰,一切是最好的安排,黑暗還在我不怕。」
八里媽媽嘴雙屍命案死者母親求償 老闆呂炳宏、2股東判賠368萬確定
發生在2013年、震驚社會的八里區「媽媽嘴」咖啡廳雙屍命案,被害人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提告求償,最高法院判決僱用謝依涵的老闆呂炳宏、陳唐龍和彭元忠3人與謝依涵需連帶賠償張母368萬元,呂等3人提再審遭駁回,又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謝依涵被控於2013年2月,在咖啡店內下藥迷昏富商夫婦陳進福(79歲)、張翠萍(57歲),持刀殺害2人棄屍淡水河,並「變妝」盜領2人存款,檢警鎖定她涉案。媽媽嘴咖啡店。(圖/報系資料照)謝女到案後4度更改供詞,媽媽嘴的老闆呂炳宏、2名股東全都被捲入,但檢方最後認定為謝依涵一人犯案,2013年4月對她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後,一審、二審、更一審3度對謝依涵判處死刑,高院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2017年4月間駁回上訴,謝依涵逃過死刑,無期徒刑定讞。民事求償部分,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向謝依涵、呂炳宏及2名股東求償,一審法院僅判謝依涵賠償新台幣368萬元(謝女部分未上訴而確定);李寶彩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改判呂炳宏及2名股東與謝依涵連帶賠償368萬元,最高法院2017年6月駁回上訴確定。最高法院認為,呂炳宏等人有2次救人機會,卻因無通報及監督機制,導致陳進福夫婦因遭下藥在店內已呈現緊閉雙眼、神色昏沉,卻無人協助,也認為呂炳宏等人對謝依涵的監督未盡相當注意義務。呂等人2018年間提出再審,遭駁回確定,但3人不死心再度於2020年提出再審,主張另案陳進福家屬求償案中,有原確定判決未斟酌的證物,包含法醫研究所函文及法醫文書審查鑑定書,提及張翠萍胃中食物消化情形、張女體內安眠藥濃度數值記載、謝依涵更換衣物順序以及圍裙沒有血跡反應等,均可證明張女是在媽媽嘴咖啡店外遭謝依涵下藥及殺害,謝依涵的行為與呂炳宏等人職務無關。不過高院表示,兩造於之前訴訟程序審理時,均不爭執張女是在媽媽嘴咖啡店內遭謝依涵下藥的事實,且法醫研究所函文是就法醫文書審查鑑定書所述的基礎內容,再為補充說明,並未變更鑑定書的論述及結論。高院表示,因無法推翻原確定判決的認定,呂炳宏等人主張無理由,因此駁回再審之訴。呂等人不符再審之訴遭駁回,提出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