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陳妙音
」吸金高達5億 藍海女董座逃泰國被遣返收押
藍海集團董事長李陳妙音涉嫌違法吸金5億元,2019年11月底就潛逃泰國遭通緝,經調查局與泰國合作逮捕李陳妙音,並於9日遣返抵台送至高雄地檢署歸案,經檢察官複訊10日向法院聲請羈押後,法院認定她有逃亡、串供之虞,裁定羈押禁見。檢調調查,李陳妙音、李長安夫婦於2015年間邀李進倫、劉威廷投資位於泰國曼谷的湄南灣景酒店會所,由李陳妙音在泰國成立泰國藍海公司。他們以藍海集團名義,推廣「泰國曼谷湄南灣景酒店會所投資專案」,向投資人聲稱投資100萬元泰銖,可向泰國藍海公司租賃湄南灣會所1個單位的房屋,再將房屋委由泰國當地飯店經營業者代管,每年最高可獲得投資本金4%至6.5%不等報酬,期滿可還本,但全是一場空。檢調估計藍海集團吸金6億800萬元泰銖,折合新台幣5億4000多萬元,高雄地院依《銀行法》分別判李進倫、劉威廷各12年、10年6月徒刑。李陳妙音夫婦於2019年11月28日潛逃出境泰國,調查局列為外逃通緝要犯,經通報泰國移民局掌握到李陳妙音行蹤,泰國移民局於3月26日於曼谷住處逮人,5月9日下午搭機返台,高雄市調查處負責將她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聲請羈押。高雄地院指出,李陳妙音雖否認犯行,但依同案被告證述,足認李陳妙音嫌疑重大,她於2019年底出境後即滯留國外,有逃亡之虞,且所述與同案被告證述情節有所出入,又有勾串證人之虞,加上所犯為7年以上重罪,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裁定羈押禁見。可抗告。
藍海集團董座李陳妙音泰國落網 吸金5.4億元押解回台
「藍海地產集團」涉嫌以投資泰國湄南灣景酒店會所為名,謊稱每年最高可獲得投資本金4%至6.5%不等報酬,2年吸金逾5.4億元,東窗事發後,泰國藍海集團董事長李陳妙音與丈夫李長安逃亡至泰國,遭調查局列入外逃通緝要犯名單,在台泰執法機關合作下,泰方2024年3月26日逮捕李陳妙音,目前正由泰國遣返回臺,預計5月9日下午3時許抵達台灣,調查局人員將在桃園國際機場將其解送歸案。據指出,李陳妙音、李長安在泰國成立泰國藍海公司,與劉威廷和綽號「富哥」的李進倫2013年6月在台北設立「台灣藍海公司」合作,李陳妙音持股51%擔任泰國藍海集團董事長,臺灣藍海公司出資泰銖5000萬元、李、劉各持股24%、25%,並擔任公司董事。李、劉自2016年10月起以「藍海集團」名義,在台北、高雄等地舉辦說明會、餐會,組團到泰國曼谷現地考察,或以業務員銷售等方式,推廣「泰國曼谷湄南灣景酒店會所(HVR)投資專案」。李陳妙音等人成立泰國藍海集團,宣傳投資泰國房地產,吸金6億800萬元泰銖後逃亡泰國,遭調查局逮捕歸台。(圖/調查局官網)集團聲稱,民眾投資100萬泰銖,可向泰國藍海公司租賃湄南灣會所一個單位的房屋,再將房屋委由泰國當地飯店經營業者代管,投資期間分為6年期或12年期,每年最高可獲得投資本金4%至6.5%不等報酬,期滿可還本。但藍海僅給付投資人第1年利息,即無力支付,被害民眾向檢調檢舉,檢調估計藍海集團自2016年10月至107年10月間,共計招攬88人投資,吸金6億800萬元泰銖,折合新台幣5億4000多萬元。高雄地院已在2023年10月依《銀行法》各判李進倫、劉威廷徒刑12年、10年6月徒刑。不過泰國藍海集團董事長李陳妙音及丈夫李長安,早於2019年11月28日即出境潛逃至泰國,高雄地檢署在2021年4月29日對2人發布通緝,2人因涉犯7年以上徒刑之罪,通緝時效為20年,另加計3分之一,通緝時效至2043年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