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告犬
」遛狗沒幫毛孩戴嘴套!比特犬抓狂「咬死浪貓」 粗心飼主挨罰4萬5
新北市三重區1名飼主遛狗未幫比特犬戴嘴套,造成犬隻咬死附近1隻流浪貓,引起附近居民關心及恐慌,新北市動保處表示,飼主因為未管理好攻擊性犬隻及過失致動物死亡,依法最高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念在本案飼主為初犯,因一時大意造成一條生命逝去,依法共裁罰新臺幣4萬5,000元罰鍰。附近民眾表示,該比特犬的飼主時常未幫愛犬綁好嘴套,未完善防護措施,近日突然攻擊附近浪貓,造成貓咪不幸死亡。飼主說明,自己平常都有幫狗狗繫繩及戴嘴套,惟當日進入公寓1樓隨即解除防護措施,不料比特犬與附近貓隻接觸並突然攻擊,情急之下為支開雙方,也努力制止家犬希望救出貓隻,無奈犬隻力氣過大,無法從嘴下救出,自己也被咬傷,後續動保處突擊稽查,犬隻嘴套已放門口,現在比特犬外出時嘴套不敢不戴,且外出也一定會戴好。新北市三重區1名飼主遛狗未幫比特犬戴嘴套,造成犬隻咬死附近1隻流浪貓。(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動保處指出,比特犬屬於忠心且力量強壯的犬種,其外觀看似敦厚,但倘若無善加控管容易忽視其攻擊欲望強烈的特質,其攻擊性和威脅性可能會對周圍環境帶來嚴重的影響,農業部自104年9月23日公告,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獒犬皆列入攻擊性犬隻。另根據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以下適當防護措施,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繩或鍊牽引,且應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或以具備防曬及通風功能之金屬製堅固箱籠裝載,違者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新北市三重區1名飼主遛狗未幫比特犬戴嘴套,造成犬隻咬死附近1隻流浪貓。(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此外,飼主應當在公共場所為犬隻佩戴牽繩和嘴套,以防止愛犬對他人或動物造成傷害,如因過失使其他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依動保法第30條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動保處呼籲,攻擊性犬隻管養要特別注意,另於111年3月1日起,比特犬除了已完成登記備查之特定寵物繁殖業者,以及曾有飼養經驗並登記在案的飼主外,皆禁止飼養,倘若是符合資格的飼主也更要注意犬隻管理,外出遛狗須成年人伴同、繫牽繩及戴嘴套缺一不可。妥善管理和控制犬隻是作為狗主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僅是對他人安全的保障,也是對自己和寵物負責的表現。希望這類事件能引起更多人的重視,以確保公共安全。
放任杜告犬「趴趴走」咬傷博美 板橋男4度犯動保法再遭重罰48萬
新北市板橋區羅姓男子飼養「危險性」犬隻杜告犬當作寵物,但羅男沒有好好照和約束狗兒,反而放任該杜告犬「趴趴走」,甚至咬傷博美犬,動保處多次開罰,羅男卻拒繳罰款,甚至在動保處人員登門時緊閉門戶,而羅男日前又讓狗兒在社區遊蕩,動保處連忙將該犬捕獲,更將再處羅男48萬2500元罰鍰。據了解,羅男從事資源回收業為生,而他飼養杜告犬,卻多次被檢舉未繫繩外出,更於今年3月咬傷附近民眾飼養的博美犬,當地可謂「聞杜色變」,將該隻狗兒看成不定時炸彈。而動保處多次開罰處分,並曾前往羅男住處欲執行沒入杜告犬,他卻將犬隻藏匿家中大門緊閉不願配合,因此動保處也派員加強該區域的巡邏,日前有民眾發現杜告犬在外遊蕩,動保處立即派員前往補獲,趁狗兒跑到屋頂時出網撈捕,順利將牠帶回安置,並另覓適合飼主領養。動保處表示,羅男先前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攻擊性犬隻未配戴安全防護措施,經動保處開罰並令其改善且未改善,羅姓飼主已第4次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將再重罰48萬2500元罰鍰。動保處強調,農委會公告危險性犬隻指以下品種犬隻: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獒犬等6項品種,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新北市動保處呼籲,依本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外出時應使用繫繩以控管寵物行動及安全;如有咬傷紀錄(動物或人)的犬隻,經動保處處分後也會將該犬隻列為攻擊性犬隻,須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比照攻擊性犬隻方式辦理,除了使用繫繩外還須配戴安全防護措施,以保障飼犬及他人的安全,且應由成年人伴同,違反者可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猛犬咬破比熊犬肚又再犯 許淑華批動保處消極不作為成幫兇
台北市立委參選人、市議員許淑華今(17)日指出,有民眾帶愛犬到台北市松菸散步,遭到凶猛的杜賓犬咬傷,但北市府動保處未積極處理,導致又有第二隻狗受害。她除了要求動保處檢討相關處理程序外,北市文化基金會應在松菸規定具攻擊性寵物進入應配戴嘴套,以避免未來發生傷狗、傷人事件。許淑華接獲民眾陳情,指在今年8月23日帶自己的比熊犬至松菸,卻被一隻杜賓犬咬傷,造成腹膜破裂,但杜賓犬飼主始終不願出面,動保處處理態度消極,未列管這隻攻擊犬隻,導致後續又有第二隻狗遭受攻擊,至今已過近兩個月,陳情民眾仍等不到動保處處理的後續回應;她痛批,動保處怠惰不作為,碰到問題卸責,要求全面檢討民眾報案的處理機制,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許淑華指出,根據《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獒犬等具攻擊性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由成年人陪伴,牽繩長度不超過1.5公尺,應配戴嘴套,違者可處3至15萬元,受害者已提告卻被消極處理。「陳情民眾向動保處報案,動保處卻稱要調閱監視器才能調查。」許淑華批評,動保處在接到報案後卻推給警察局,動保處明明可依據《動保法》向松菸管理機關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調閱監視器,卻不斷踢皮球、態度消極,且也沒有列管該攻擊犬隻、無任何裁罰,導致後續又有第二隻狗遭咬傷。許淑華痛批,從個案可全面檢討,目前動保處處理案件的SOP有所缺失,動保處處理態度怠惰,並沒有負起該負的責任,此事經過一個月卻無任何進展,在第一時間還叫民眾自己先向警察局報案,不斷卸責推責任,令人相當傻眼。許淑華指出,雖然杜賓犬並非是農業部所規定的具危險性的6種犬隻,但因該犬隻以攻擊人,仍可依《動保法》將其列管,要求牽繩、配戴嘴套,而非無作為,此次事件也可從個案檢討通案性的問題,要求動保處應全面檢討民眾報案的處理機制,至於松菸的部分,文基會應在倉庫區規定具攻擊性寵物進入應配戴嘴套,避免危險犬隻有傷人的疑慮。
惡犬之亂2/屏東6萬犬隻近半未登記 政令不完善恐引爆棄養潮
屏東縣崁頂鄉力社村本月3日發生比特犬咬傷2歲女童不幸意外,家屬氣憤喊告。根據統計,屏東縣登記在案的比特犬有629隻,但全縣約6萬犬隻竟只有約半數有登記,一旦政府在未完善配套措施前即祭出重罰,極可能引爆大量犬隻棄養潮,甚至出現一波惡犬傷人亂象。「飼養兇猛犬類的飼主一定要善盡責任!」屏東縣政府農業處長鄭永裕表示,崁頂鄉發生比特犬咬傷女童事件,農業處接獲警方通報展開調查,經農委會的狗臉辨識系統確認「兇手」為比特犬,但由於飼主在2020年晶片登記時被獸醫誤判為混種狗,因當時還沒有相關比特犬規範,闖禍的狗先由農業處動物保護及保育科帶回屏科大收容中心保管安置,至於飼主的責任則需等農委會進行法令解釋後才能處理。至於獸醫誤判的部份,屏東縣政府農業處指出,因比特犬的幼犬和一般混種犬幼犬之間差異不大,尤其是犬隻月齡還小的時候(飼主登記時約為4至5月齡),因小狗確實不易辨識,目前也沒有相關法規可以裁罰獸醫。去年12月間屏東縣春日鄉曾發生1名3歲幼童遭鄰居家中的比特犬咬死事件,闖禍比特犬「索爾」最終則幸運地趕在「禁養大限」前成功送養。(圖/CTWant資料照)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自今年3月1日起「比特犬」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已飼養「比特犬」的飼主應於明年2月28日前,完成登記備查才能繼續飼養,違者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犬隻。搬家也要重新通報,且不得繁殖或出售,否則一樣最高可罰25萬元並沒收犬隻。農委會早在2001年已將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列為危險犬種,2015年又新增阿根廷杜告犬、巴西非勒犬、獒犬3種,共計6大危險犬種,其中尤以比特犬位列榜首,其特性就是體型雖不算大,但非常壯碩,體重平均介於25至50公斤,長期以來被培育用於殘忍的鬥犬行為,包含加拿大、英、法、德等國均列為危險犬種。農委會將比特犬及其「混血」犬隻等具攻擊性的大型犬列入禁止飼養及進口名單,多位立委曾開記者會為美國惡霸犬請命。(圖/CTWant資料照)鄭永裕指出,屏東縣內登記比特犬(含純比特、比特混種犬、美國比特鬥牛犬等相關犬種)登記數量629隻;屏東縣總犬隻估計約6萬隻,其中包含3萬3千隻有登記、2萬6千餘隻未登記。除了比特犬可能出現黑數未登記之外,近3萬隻未登記的犬隻也令家長憂心,因為台灣常見飼主將狗視為看家、看工廠、看護農園的「工具」,許多狗都被長期放任遊蕩或放養成為流浪狗的源頭,政府在未清查確認飼主身分並提出配套措施前,若貿然祭出重罰,極可能引爆惡犬棄養潮,成為街頭巷尾的不定時炸彈。因此目前縣府對於兇猛犬隻的態度,就是「傾向不開放繁殖、領養條件加嚴」,希望能有效控管猛犬數量及飼養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