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廷
」 人事 花蓮 警政署 林俊廷復電後「冷氣、冰箱全壞光」!苗栗居民炸鍋 台電回應了
苗栗縣苑裡鎮山柑里昨(1日)傍晚發生停電事故,台電獲報後到場檢修,不料復電後竟有民眾陸續向苗栗縣議員陳品安反應說,冷氣、冰箱、熱水器等電器設備受損,讓用戶們全都氣炸。對此,台電回應,將陸續派員至用戶家中檢查線路,並針對受損設備拍照紀錄。苗栗縣議員陳品安今(2日)早在臉書發文表示,昨傍晚苑裡鎮山柑里有民眾通報停電,品安即聯絡台電前往修復,不料台電復電之後,還是有許多民眾陸續跟她反應電器壞掉無法使用。今天上午她和林俊廷副主席、台電人員到民眾家會勘,發現此次停電事故影響山柑里8鄰及9鄰住戶居多,復電後均有冷氣、冰箱、熱水器等許多電器設備損壞。陳品安也向民眾喊話,「請受影響住戶協助聯繫台電苑裡服務所037-860133,台電會盡快派員到家裡檢查線路,並針對受損設備拍照紀錄。因受影響的住戶目前初估超過20戶,台電苗栗區處也協助調派人力支援,還請各位受影響住戶聯絡苑裡服務所後耐心等候台電人員來檢測及紀錄。」對此,台電回應,昨接獲停電事故後隨即派員到場檢修,據悉應該是線路開關熔斷,但試送電時一切正常,因此用戶設備受損的詳細原因有待調查與釐清,將陸續派員至用戶家中檢查線路,並針對受損設備拍照紀錄。
全國中高階警官調動 33人調任名單曝
警政署30日發布警政署及各警察機關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一階(第四、五序列)重要警職職缺,經警政署張署長邀集副署長、主任秘書、督察室、政風室、人事室業務主管等人員,共同就適任人選之品操學能、工作績效,及依單位衡平、職期與地區調任等職務遷調原則,並考量現職人員眷居處所等因素通盤檢討調整遴補如下:(共計33員,統一於113年8月2日辦理交接到任)。一、警政署科長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蘇保安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科長2、警政署教育組科長施佳增調任警政署後勤組科長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江慶斌調任警政署教育組科長4、警政署交通組科長吳明后調任警政署秘書室科長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邱紹雄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科長二、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督察6、警政署秘書室科長蔡政恩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李宇桂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8、新竹市警察局主任秘書陳信璁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9、嘉義縣警察局督察長陳盈菖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10、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方秋梅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11、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謝政憲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三、第五序列主任秘書、督察長12、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林昆達調任新竹市警察局主任秘書13、臺東縣警察局主任秘書蘇偉荃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14、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郭志豪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15、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分局長胡淑淨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16、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分局長莊思神調任嘉義縣警察局督察長17、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簡彥匡調任臺東縣警察局主任秘書18、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何明祥調任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四、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19、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分局長洪秋賢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分局長20、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吳俊德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分局長21、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分局長林志弘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22、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分局長吳正文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23、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分局長宋俊良調任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分局長24、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分局長林思妙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25、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分局長高志正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分局長26、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分局長方子欽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分局長27、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分局長林俊廷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28、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分局長黃文智調任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分局長29、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偵查隊隊長郭懷澤陞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分局長30、雲林縣警察局人事室主任吳永森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分局長3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莊于瑩陞任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分局長3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督察組組長曾裕景陞任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分局長3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交通組組長陳俞佐陞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分局長
惡石突降!台7甲線落石砸車險象環生 駕駛與友人驚險逃生
宜蘭縣大同鄉山區近來午後雷陣雨頻繁,16日晚間6時18分許,台7甲線36.8K處的米摩登路段發生落石意外,1對從台中前往宜蘭的賴姓駕駛與其女性友人,行經該路段時,車輛被突然落下的巨石砸中,前後擋風玻璃應聲碎裂,所幸2人並未受傷,警方迅速趕到現場並將2人帶往派出所安置。根據警方報告,賴姓駕駛與友人當時駕駛轎車行駛在台7甲線上,途經事發路段時,突如其來的落石砸碎車輛的前後擋風玻璃及車窗,導致車輛無法繼續行駛,警方接獲報警後迅速抵達現場,將2人安全轉移至派出所,並聯繫獨立山工務段派員清理落石。受阻道路已於晚間10時50分許清理完畢,受損車輛則由拖吊業者前往救援,由於現場持續降雨,工務段已安排搶修人員及機具駐守現場,並持續進行警戒管制通行,確保道路安全。三星分局分局長林俊廷提醒,近期山區午後雷陣雨頻繁,容易導致樹倒、坍方及落石等意外,加上夜間山區道路視線不佳,路況難以預測,駕駛者應放緩車速,謹慎駕駛,非必要情況下,民眾應避免在災後進入山區道路,並隨時關注氣象資訊及道路通行狀況,事先規劃行程以應對突發狀況。
宜蘭已婚男警竟偷拍多位女警如廁 主管女兒上廁所驚見手機「伸進來」嚇壞
宜蘭市警察局三星警分局三星派出所驚傳偷拍案件,33歲王姓男警員涉嫌偷拍多位女警如廁,連主管女兒都不放過,受害人包括三星所和縣警局女警,檢警在其住處電腦內查扣多名女性如廁影片,縣警局則於1日召開考績會,處以停職處分。據了解,王員是特考班畢業,2年前從外縣市調到三星警分局服務,平時表現正常、並無異樣,私底下卻偷拍多位所內女性同仁如廁,連主管的女兒都不放過。6月底,三星警分局某主管女兒到分局探視父親,在1樓的三星派出所上洗手時,突然看到有支手機從門縫內伸進,她嚇得立刻穿上衣服、奪門而出,告知父親此事才讓全案曝光。警方調查後鎖定王男涉有重嫌,查扣其手機未發現偷拍畫面,卻在其羅東住處找到多段女性如廁影片,因畫面只有校半身,被害人身分尚難確認,初步認定應是分局女警或來訪賓客,連縣警局都疑似有偷拍畫面。三星分局長林俊廷表示,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發現王姓員警疑涉嫌重大,案經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及聲請搜索票搜索,於6月30日偵訊後,7月1日召開考績會予以停職處分。林俊廷說,對於員警品操紀律秉持警紀警辦、「不掩飾、不庇縱、 不護短」態度,全力杜絕員警風紀案件發生對違反法令之員警,將從嚴查處斷然淘汰,以維護警察整體形象。
警政署最新人事出爐!102人異動名單一次看 1月29日到任
中高階警察人員113年1月16日多人屆齡退休或陞職,致需職務連動調整,另考量113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將於113年2月1日起實施,為應相關治安、交通工作及警察勤、業務需要,重要警職職缺如各縣(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督察長及分局長亟待檢討遴補,經警政署黃署長邀集副署長、主任秘書、督察室、政風室、人事室業務主管等人員,共同就適任人選之品操學能、工作績效,及依職務循序歷練、單位衡平、職期地區調整等職務遷調原則,並考量現職人員眷居處所等因素通盤檢討調整遴補如下:(計102員,統一於113年1月29日【星期一】辦理交接【到任】)。一、警政署科長及署屬機關第四序列主管1、國道公路警察局督察長陳其鋒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科長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徐章哲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科長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張益禎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科長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劉永昌調任警政署行政組科長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施宇峰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科長6、航空警察局督察長蘇茂智調任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分局長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李政勳調任航空警察局督察長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施秀宜調任國道公路警察局督察長9、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督察、專員、港警總隊副總隊長二、警政署行政組科長施宏毅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10、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蘇玉坪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11、鐵路警察局督察長林建良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12、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張文川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13、新竹市警察局督察長高德昌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14、苗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邱紹雄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15、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督察長鄭有益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16、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楊贊鈞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17、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廖志明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18、基隆市警察局主任秘書蘇保安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19、臺東縣警察局督察長蔡耀順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20、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劉清俊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21、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林柏宏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22、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黃保勝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23、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朱恩銳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24、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滕華濤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25、警政署後勤組科長黃琨竣調任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2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副分局長林志賢陞任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27、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黃烱賓陞任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28、保安警察第三總隊後勤科科長卓晃央陞任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三、第五序列主任秘書、督察長29、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張文峰調任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30、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王立德調任鐵路警察局督察長31、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王文生調任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督察長32、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謝錫釗調任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33、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呂芳逸調任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34、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郝心誠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35、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陳啓明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36、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林鼎鈞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37、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黃國源調任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38、花蓮縣警察局督察長林永勝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39、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楊志傑調任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40、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李益杰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41、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林明鋒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42、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江建忠調任花蓮縣警察局督察長43、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蘇旭茂調任苗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44、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張明盛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督察長45、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余中義調任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46、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郭志豪調任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47、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林文煜調任基隆市警察局主任秘書48、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林昆達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49、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陳文彬調任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50、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葉文啟調任臺東縣警察局督察長四、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51、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簡彥匡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52、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林詔徹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53、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分局長張世儒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54、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陳至瑋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55、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潘嘉旺調任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56、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廖志明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57、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分局長潘智強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58、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分局長羅裕城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59、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何明祥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60、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林炎巨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61、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黃壬鍵調任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62、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分局長吳詠傑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63、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楊宗昆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64、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洪政崴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65、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陳宏平調任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分局長66、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分局長林志弘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分局長67、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康健浚調任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68、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楊迪光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分局長6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黃政龍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分局長70、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分局長温基興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71、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黄世德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分局長72、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張澤銘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73、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曾冠螢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74、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鍾國楨調任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分局長75、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吳思翰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76、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戴志龍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77、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分局長洪再德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78、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閻百川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7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呂文廷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80、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分局長張明忠調任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分局長81、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分局分局長侯興龍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82、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分局長蔡宏澤調任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83、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李宗儒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84、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童寶賢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85、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劉千祥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86、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陳勇誌調任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87、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方子欽調任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分局長88、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陳科宏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分局分局長89、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林俊廷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分局長90、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林文智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91、基隆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副隊長吳誌權陞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92、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隊長蘇立琮陞任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9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邱逸樵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9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偵查隊隊長許軒鳴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分局長9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行政組組長江世宏陞任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9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督察組組長張舒喻陞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9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偵查隊隊長陳盈元陞任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9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偵查隊隊長楊志源陞任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99、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秘書室主任黃靖堯陞任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100、臺東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科長龔士哲調任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10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督察組組長邱錦堂陞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10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偵查隊隊長曾文勇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
誇張!花蓮男酒後駕車竟「開到睡著」 車內再被搜出1包安非他命
花蓮縣玉里派出所員警日前在凌晨外出執行巡邏勤務時,於中山路二段與民生街口察覺1小客車有異,該車在道路上未熄火也未向前行駛,經員警上前了解情況,竟發現其低著頭昏睡,湊近時更聞到濃厚酒氣,隨後又在車內搜出1包安非他命毒品,詢後被依公共危險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查,該小客駕駛為1名吳姓男子,吳男在飲酒後駕車行經至中山路二段與民生街口時,疑似因不勝酒力而低頭沉沉睡去卻渾然不知,由於該車輛既未熄火又逕自停在車道上,且駕駛手握方向盤卻又低著頭,總總異常跡象引起玉里派出所巡邏員警注意,隨即上前關切駕駛狀況,湊近一看時竟發現駕駛不只睡著還渾身酒氣,遂依法盤查吳男進而揭露其他違法情事。警方表示,當天員警上前關切時,除發現駕駛低頭昏睡、渾身酒氣外,其車輛排檔桿竟仍在D擋,若不慎踩下油門恐暴衝波及無辜,因此連忙將吳男喚醒,並依《警職法》第6條對其進行盤查,吳姓駕駛除酒測值達0.53mg/L已嚴重超出法定標準外,隨後車內還被查獲毒品安非他命1包,警方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吳男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玉里分局長林俊廷表示,警察同仁以維護社會治安、打擊犯罪為首要任務,玉里分局團隊更會秉持「犯罪零容忍」精神,若有違法情事將追根究柢依法偵辦、絕不寬恕,更會持續查緝不法行為,使民眾擁有安居樂業的居住環境。
中高階警官人事異動 警政署公布167人名單
警政署今天公布第3波中高階警官人事名單,包括縣市分局長及直轄市科長、督察等職務共167人調動,其中66名分局長,預計9日、本週四交接到任。警政署表示,為應警察勤、業務需要,警政署及各警察機關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一階(第四、五序列)重要警職職缺,經警政署長黃明昭邀集副署長、主任秘書、督察室、政風室、人事室業務主管等人員,共同就適任人選之品操學能、工作績效,及依單位衡平、職期與地區調任等職務遷調原則,並考量現職人員眷居處所等因素通盤檢討調整遴補如下:(一)警政署科長及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科、室、中心主管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吳燦宜調任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廖誌銘調任警政署行政組科長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陳金藤調任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法制室主任李江良調任警政署法制室科長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林東星調任警政署防治組科長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薛錦孟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科長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顏榮泰調任警政署防治組科長8、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蘇榮明調任警政署後勤組科長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賴吉雄調任警政署後勤組科長1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李茂炎調任警政署秘書室科長1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薛克揚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1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柏任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1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汪大宇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1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張耀仁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15、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石明哲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法規室主任1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曹祖榮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1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蔡新合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主任1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王清海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1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王進卿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2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黃錫英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2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許再周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2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劉德明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2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吳志忠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防科科長2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蘇友義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主任2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李維振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26、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朱倉慶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27、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薛強喜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防科科長28、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周益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29、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鄭文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30、警政署教育組科長林明杰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法制室主任31、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黃水藤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3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張桂霖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3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俊凱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3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技正陳文才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主任3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林孟導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3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秘書郭永發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3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翁偉仁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主任3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慶順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3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梁明俊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4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黃元民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4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郭富忠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主任42、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分局長黃能清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二)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督察、秘書、專員、港警總隊副總隊長及國道公路警察局秘書4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劉全原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4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江建宏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45、警政署秘書室科長戴晉綱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46、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陳立祺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47、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謝博賢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48、新竹市警察局主任秘書徐章哲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49、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徐俊生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0、基隆市警察局主任秘書李俊德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1、新竹市警察局督察長邱主文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2、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張益禎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3、苗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鄭鴻文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4、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蘇玉坪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5、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賴銘助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6、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郭子弘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7、金門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李智源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8、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施宇峰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9、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黃國賓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60、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施秀宜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61、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李政勳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62、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劉永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63、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蘇天從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64、鐵路警察局保安科科長李宇桂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65、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林崇志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66、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游政芳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6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副分局長林柏宏陞任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6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副分局長黃保勝陞任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6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副分局長朱恩銳陞任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70、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後勤科科長滕華濤陞任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71、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婁自強陞任國道公路警察局秘書(三)第五序列主任秘書、督察長72、彰化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楊贊鈞調任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73、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陳信璁調任新竹市警察局主任秘書74、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楊効宜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75、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蘇保安調任基隆市警察局主任秘書76、臺東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廖志明調任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77、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高德昌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督察長78、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王立德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79、金門縣警察局督察長金秋華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80、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張文峰調任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81、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邱紹雄調任苗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82、臺東縣警察局督察長劉清俊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83、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蔡耀順調任臺東縣警察局督察長84、嘉義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張文川調任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85、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蔡進明調任嘉義縣警察局主任秘書86、花蓮縣警察局督察長謝錫釗調任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87、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林鼎鈞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88、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程純濱調任彰化縣警察局主任秘書89、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王文生調任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90、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陳啓明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91、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蘇偉荃調任臺東縣警察局主任秘書92、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分局長黃維章調任金門縣警察局督察長93、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楊志傑調任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94、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分局長黃國源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95、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分局長潘仕能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96、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王國峯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97、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分局長李益杰調任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98、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曾有慶調任金門縣警察局主任秘書99、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廖韋勝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100、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呂芳逸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101、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林永勝調任花蓮縣警察局督察長(四)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102、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呂育騰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103、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余中義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104、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分局長林明鋒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105、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分局長郭志豪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106、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分局長林詔徹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107、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廖修鴻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108、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林昆達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109、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分局長莊思神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分局長110、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葉文啟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111、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蔡培元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分局長112、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分局長胡淑淨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分局長113、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分局長張明盛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114、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陳蔚文調任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分局長115、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陳文彬調任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116、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林文煜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117、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分局長江建忠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118、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蘇旭茂調任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119、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黃念生調任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120、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分局長潘嘉旺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121、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分局長廖志明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122、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康健浚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123、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陳至瑋調任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124、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吳俊德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125、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分局長楊宗昆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126、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羅裕城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分局長127、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分局長潘智強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分局長128、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鄭頴聰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序列專員12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何明祥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130、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分局長郭耀男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分局長131、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林英煌調任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分局長132、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簡龍宏調任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分局長133、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分局長吳詠傑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分局長134、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分局長林炎巨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135、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溫基興調任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分局長136、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分局長吳正文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分局長137、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陳宏平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138、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林威廷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分局長139、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調任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分局長140、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分局分局長洪政崴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141、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曾冠螢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142、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黃壬鍵調任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143、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洪秋賢調任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分局長144、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楊迪光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145、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分局長黃世德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146、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分局長黃政龍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147、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吳學安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分局長148、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童寶賢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14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鍾國楨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150、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分局長15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督察組組長方子欽陞任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152、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隊長周貴忠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15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李宗儒陞任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15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洪再德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分局長155、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刑事組組長宋俊良陞任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分局長15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交通組組長林俊廷陞任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15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高志正陞任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分局長158、雲林縣警察局後勤科科長閻百川調任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159、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督察組組長林文智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160、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隊長吳思翰陞任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161、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副分局長侯興龍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分局分局長162、警政署督察室第四序列專員陳科宏調任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163、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秘書室主任劉千祥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16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戴志龍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165、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第五序列專員呂文廷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16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督察組組長林思妙陞任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分局長16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交通組組長陳勇誌陞任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
警政署高階警官人事大搬風 167人統一於2月9日交接到任
警政署1月17日發布158名高階警官人事調動,6日下午再度發布警政署及各警察機關職務三線一星、二線四星人事案,共計調動167人,這波人事調整統一於2月9日交接到任。完整調動名單如下:(一)警政署科長及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科、室、中心主管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吳燦宜調任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廖誌銘調任警政署行政組科長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陳金藤調任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法制室主任李江良調任警政署法制室科長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林東星調任警政署防治組科長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薛錦孟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科長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顏榮泰調任警政署防治組科長8、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蘇榮明調任警政署後勤組科長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賴吉雄調任警政署後勤組科長1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李茂炎調任警政署秘書室科長1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薛克揚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1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柏任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1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汪大宇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1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張耀仁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15、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石明哲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法規室主任1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曹祖榮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1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蔡新合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主任1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王清海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1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王進卿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2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黃錫英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2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許再周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2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劉德明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2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吳志忠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防科科長2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蘇友義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主任2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李維振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26、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朱倉慶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27、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薛強喜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防科科長28、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周益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29、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鄭文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30、警政署教育組科長林明杰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法制室主任31、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黃水藤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3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張桂霖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3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俊凱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3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技正陳文才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主任3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林孟導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3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秘書郭永發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3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翁偉仁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主任3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慶順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3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梁明俊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4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黃元民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4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郭富忠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資訊室主任42、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分局長黃能清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二)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督察、秘書、專員、港警總隊副總隊長及國道公路警察局秘書4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劉全原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4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江建宏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45、警政署秘書室科長戴晉綱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46、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陳立祺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47、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謝博賢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48、新竹市警察局主任秘書徐章哲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49、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徐俊生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0、基隆市警察局主任秘書李俊德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1、新竹市警察局督察長邱主文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2、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張益禎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3、苗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鄭鴻文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4、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蘇玉坪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5、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賴銘助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6、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郭子弘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7、金門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李智源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8、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施宇峰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59、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黃國賓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60、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施秀宜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61、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李政勳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62、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劉永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63、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蘇天從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64、鐵路警察局保安科科長李宇桂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65、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林崇志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66、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游政芳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6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副分局長林柏宏陞任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6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副分局長黃保勝陞任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6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副分局長朱恩銳陞任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70、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後勤科科長滕華濤陞任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71、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婁自強陞任國道公路警察局秘書(三)第五序列主任秘書、督察長72、彰化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楊贊鈞調任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73、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陳信璁調任新竹市警察局主任秘書74、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楊効宜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75、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蘇保安調任基隆市警察局主任秘書76、臺東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廖志明調任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77、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高德昌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督察長78、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王立德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79、金門縣警察局督察長金秋華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80、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張文峰調任雲林縣警察局督察長81、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邱紹雄調任苗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82、臺東縣警察局督察長劉清俊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83、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蔡耀順調任臺東縣警察局督察長84、嘉義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張文川調任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85、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蔡進明調任嘉義縣警察局主任秘書86、花蓮縣警察局督察長謝錫釗調任彰化縣警察局督察長87、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林鼎鈞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88、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程純濱調任彰化縣警察局主任秘書89、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王文生調任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90、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陳啓明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91、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蘇偉荃調任臺東縣警察局主任秘書92、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分局長黃維章調任金門縣警察局督察長93、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楊志傑調任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94、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分局長黃國源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95、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分局長潘仕能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96、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王國峯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97、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分局長李益杰調任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98、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曾有慶調任金門縣警察局主任秘書99、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廖韋勝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100、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呂芳逸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101、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林永勝調任花蓮縣警察局督察長(四)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102、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呂育騰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103、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余中義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104、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分局長林明鋒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105、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分局長郭志豪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106、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分局長林詔徹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107、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廖修鴻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108、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林昆達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109、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分局長莊思神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分局長110、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葉文啟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111、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蔡培元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分局長112、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分局長胡淑淨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分局分局長113、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分局長張明盛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114、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陳蔚文調任臺東縣警察局臺東分局分局長115、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陳文彬調任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116、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林文煜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117、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分局長江建忠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118、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蘇旭茂調任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119、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黃念生調任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120、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分局長潘嘉旺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分局長121、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分局長廖志明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122、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康健浚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分局長123、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陳至瑋調任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分局長124、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吳俊德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125、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分局長楊宗昆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126、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羅裕城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湖分局分局長127、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分局長潘智強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分局長128、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鄭頴聰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序列專員12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何明祥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130、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分局長郭耀男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分局長131、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林英煌調任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分局長132、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簡龍宏調任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分局長133、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分局長吳詠傑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分局長134、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分局長林炎巨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135、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溫基興調任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分局長136、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分局長吳正文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分局長137、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陳宏平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138、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林威廷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分局長139、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調任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分局長140、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分局分局長洪政崴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分局長141、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曾冠螢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分局長142、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黃壬鍵調任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分局長143、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洪秋賢調任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分局長144、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楊迪光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145、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分局長黃世德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146、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分局長黃政龍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147、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吳學安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橫山分局分局長148、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童寶賢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14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鍾國楨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150、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分局長15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督察組組長方子欽陞任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分局長152、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隊長周貴忠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分局長15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李宗儒陞任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15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洪再德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分局長155、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刑事組組長宋俊良陞任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分局長15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交通組組長林俊廷陞任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15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高志正陞任臺東縣警察局大武分局分局長158、雲林縣警察局後勤科科長閻百川調任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159、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督察組組長林文智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160、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隊長吳思翰陞任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分局長161、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副分局長侯興龍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分局分局長162、警政署督察室第四序列專員陳科宏調任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163、臺中港務警察總隊秘書室主任劉千祥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16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戴志龍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165、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第五序列專員呂文廷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16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督察組組長林思妙陞任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分局長16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交通組組長陳勇誌陞任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
中福經營權決戰3/獨董林俊廷最後一招 力抗下市、救股票免成壁紙
擁有數十億元廠房土地資產的老牌紡織公司、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股價曾飆漲近10倍,但在公司經營團隊更迭、及財報一直無法出爐後,目前正面臨下市危機,引發小股東恐慌,不少小股東擔心一旦下市,股票恐成壁紙,中福獨立董事林俊廷為了挽救中福下市危機,決定2月6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希望全面改選董事解決問題,他表示:「這次股臨會是我最後一招,希望別讓中福下市!」林俊廷指出,召開2月6日股臨會是他身為領有會計師證照的中福獨董能做的事,但是中福經營團隊從去年8月17日上任以來,到目前做的事都讓中福會下市,他實在不懂,「不知道他們為何搞成這樣」。林俊廷表示,上市公司一旦下市,想要再上市的機率很低、困難度很高。他坦言,不管這次股臨會能否順利召集,他都不會再做中福獨董了。因為如果開得成,全面改選董事,他就會卸任,如果開不成,中福就面臨下市,他身為一個執業會計師和獨董,不管基於面子和裡子都應辭去獨董,「讓外界知道中華民國還是有非常獨立的董事!」林俊廷透露,去(2022)年4月22日中福股東會通過臨時動議案,要求解任原來的正大會計師事務所兩位會計師,這個決議大剌剌登在股市觀測站,還限縮只能委任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形同羞辱原先委任的會計師,導致他們以損害商譽、違反獨立性等理由辭任,不料去年8月17日股東會臨時動議決議,不限制委任四大會計師以外的會計師,等於「自己推翻自己的決議」、「打前任(上次決議)的臉」,連他都很難幫忙找下台階,也造成委任其他會計師的困難。中福公司經營權變天後,曾在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小股東十分擔心股票變壁紙。(圖/翻攝證交所YT)對於中福經營團隊今年1月7日、1月19日連續兩次開董事會,都推選陳建當董事長,引發各界質疑。林俊廷表示,1月7日召開的董事會,適用《公司法》的召集程序有錯,所以才又在1月19日召開董事會二度改選董事長,可是竟在1月19日開會前一天,才發電子郵件通知他開會,他直到1月19日當天早上9點30分才看到電子郵件,根本來不及參加,應該要用書面通知才對。中福董事長陳建受訪時則辯稱,對於外界質疑中福可能因為無法即時交財報而在今年4月下市一事,會造成這個情形,就是當初原任會計師自己解除委任,「這個問題是我們造成的嗎?」他表示,自己經營公司不可能不交財報,但前任團隊弄不出來,反而辭退員工、帶走公司和銀行大小章也不交接,還消除公司電腦的帳戶等資料,現在淪為口水沒有意義。陳建還指出,雖然他曾在去年4月22日股東會提出臨時動議案,要求解任原來的正大會計師事務所兩位會計師,要求委任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擔任簽證會計師,不過後來是原任會計師自行在財報上傳的前一個月辭任,由於距離上傳財報只剩一個月時間,不可能有其他會計師願意接受委任,但公司還是會積極處理,只要經濟部能讓中福完成公司(負責人變更)登記,跟會計師簽約委任等事就可以做了。陳建還反控林俊廷2月6日召集的股臨會有爭議,陳建指稱投保中心1月30日的新聞稿指出,2月6日開會的正當性和必要性有疑義,「如果立場站不穩,我們要怎麼參加?」因此開不開得成股東臨時會,跟下市沒有關係,要能在經濟部完成登記才是重點。林俊廷則反擊,表示投保中心只要他當天開會時,當場說明開會的事由和必要性,並載明在股東會紀錄上,因此,不管是經濟部還是投保中心等官方,「沒人說我召集程序有問題,也沒有反對意見!」對於中福今年1月7日召集董事會程序,陳建承認有錯誤,他說商業司認為開會理由不恰當,所以1月19日才再開一次,也有通知獨董林俊廷。陳建希望經濟部趕快通過讓公司完成登記,不然公司無法作業。至於另位具有會計師資格的中福獨董吳進成表示不便受訪,希望能透過中福發言人統一回應媒體。另位中福大股東翁弘林接到本刊電話後,僅說正在開會,未表示意見。
中福經營權決戰2/財報再難產4月恐遭下市 小股東憂股票成壁紙
「希望中福公司不要下市、讓股票變成壁紙!」中福公司一位小股東接受本刊專訪時搖著頭說,中福公司在桃園中壢有價值30至40億元的廠房土地,他從10幾年前陸續買進中福股票,只希望能好好配股息和股利,現在卻爆發經營權之爭,不管那一派想入主中福,只要能好好經營,都無可厚非,但是中福財務報告一直出不來,可能就要下市,到時股票變成壁紙,小股東就慘了。中福小股東指出,去年8月17日由獨立董事高榮志召開的股東臨時會上,原本預定要解任4席董事,但是其中一席的獨立董事沒有解任成功,因此實際上只選3席董事,但是選票沒有改,影響股東們投票時的評估和換票,投保中心的代表當場表示異議,經濟部今年1月6日也函示認為有重大瑕疵,還有其他小股東向商業法院提起訴訟,希望宣告股東臨時會決議無效,並要求解任相關董事和獨立董事職務,目前還在商業法院審理中。小股東表示,目前最關鍵的是即將在今年2月6日舉行的股東臨時會,這次股臨會由去年8月17日股東臨時會上,未被成功解任的獨立董事林俊廷召開的,看看能否全面改選董事,把大家認為有爭議的事情都解決掉,「如果開不成,中福可能就要下市,困境也就在這裡!」小股東指出,中福股票是否會下市,似乎與去年4月22日股東臨時會通過解任會計師有關。根據證交所「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當時股臨會決議改委任國內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擔任簽證會計師,可是四大會計師沒接受委任,中福未能依法令申報財務報告,遂遭證期局罰鍰,後來去年8月17日股東臨時會決議解任原任董事、改選董事,並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變更董事長為陸榮木,但未受核准登記變更。今年1月7日召開的股臨會選出新的董事長陳建,還是一樣有爭議。中福公司由陸榮木(中)入主後,未依規定交出財報,遭金管會開罰72萬元。(圖/翻攝自證交所YT)另外去年8月17日陸榮木入主中福後,卻未依規定交出財報,導致公司在去年12月6日遭金管會開罰72萬。小股東坦言,中福是上市公司,股票自由買賣,股權多的人要入主中福也無可厚非,不管由誰經營,對小股東來說都一樣,這是市場競爭原則,只要能把公司經營好,小股東就能分到股利、股息,但是一旦下市,股票就變成壁紙。商業法院日前針對小股東提起宣告股東臨時會決議無效一事、召開調解庭時,出席的小股東提到今年2月6日即將再度召開股東臨時會時,不料同樣出席的中福董事長陸榮木表示:「你們開得成就開嘛!」讓小股東不禁反問:「那你的意思就是不想開了?」這次調解庭當然也就不了了之。小股東指出, 今年2月6日的股東臨時會萬一開不成,中福股票恐怕會在今年4月間下市,這樣對誰都不好,但可能對有些人來說會有好處,是否另一派別有用心?至於他們的目的可能要等下市再看看,但就算下市也會有很多法律問題。根據《公司法》規定,如果股東認為權利遭受侵害,可以提告背信罪,並可追究民刑事責任。
花蓮5歲女童被性侵「妹妹在旁全目睹」!46歲同村淫狼遭羈押
花蓮縣一名5歲女童帶4歲妹妹外出,卻遭陌生男子對姊姊伸出狼爪,妹妹全程目睹驚恐不已。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逮到同村46歲田姓男子涉有重嫌,被依妨害性自主、兒少性剝削等罪函送地檢署;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說,犯嫌有逃亡、反覆實施竊盜罪之虞,有羈押的必要,昨深夜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花蓮5歲女童日前牽著4歲妹妹到阿姨家,因家裡沒人就在門口玩耍,田男不顧4歲妹妹在場,疑對姊姊伸出狼爪;姊姊忍痛回家告訴父母,一家人因不敢報案,跨縣求助、曾幫助過他們的新北市無黨籍議員參選人顏維勳。全案披露。花蓮地檢署當天婦幼值班檢察官,隨即指揮花蓮縣警局婦幼警察隊,依照「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要點」規定的相關流程,對被害人製作筆錄,並於隔天將涉嫌重大的田姓被告拘提到案。檢察官認為,該男涉犯刑法第222條第2款之加重強制性交罪,嫌疑重大,又發現他是慣竊,上個月才涉嫌翻牆侵入同村國小校園行竊,涉犯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2款之加重竊盜罪,認為有逃亡之虞及反覆實施竊盜罪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昨天向花蓮地方法院院聲請羈押,經漏夜開庭,昨深夜法官裁准。縣府社會處也進行協助中,案家是脆弱家庭,社會福利中心在案2年,事件發生後,主責社工第一時間介入關懷、給予協助,並將進行家庭照顧功能重建考量,另安排諮商輔導,期待孩童儘快脫離陰影。
太魯閣號出軌49死…李義祥遭判7年10月 律師將提上訴
台鐵太魯閣號去年出軌釀49死重大事故案,歷經1年多審理,花蓮地院刑事庭今一審宣判,9名被告,其中承包商李義祥涉過失致死等8罪,被判7年10月、肇逃無罪,外籍移工華文好無罪,檢方表示將上訴;家屬委任律師鄧湘全主張「應具有不作為殺人的間接故意」,律師陳孟秀也質疑「49條人命,1命1個月!」將聲請上訴。花蓮地院判決,李義祥遭判過失致死5年、採購法3年,合併判處7年10月,至於肇逃部分無罪;華文好無罪;林長清2年8月;台鐵主辦工程司、也是唯一公務員潘堂益被判8年10月,為9名被告中判刑最重;郭國振4年2月;黃平和2年6月、黃文利10月;李進福7年2月;張齊富財4年6月。另東新營造違反《政府採購法》,判罰100萬元,扣案所得337萬餘元沒收。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鄧湘全對於判決結果深表遺憾,他表示,李義祥在工程車掉落後,眼睜睜看著太魯閣號迎面撞上工程車,並未採取防免措施,應具有不作為殺人的間接故意,客觀上存在不作為殺人行為。李事後留在現場觀看的種種惡行惡狀,更令被害者家屬憤恨不已。鄧湘全說,律師在審理時向法官說提出變更殺人罪理由,若李義祥警示火車提早剎車,即使無法完全剎住,還是可以減少火車動能而減少死亡人數。無奈花蓮地院仍僅過失致死等罪論處李義祥罪責,將會聲請檢察官上訴。律師陳孟秀表示,量刑上過失致死5年最高刑期,但「49條人命,1命1個月?!」一審判決未採納一開始被害人家屬的一致主張,被告要用殺人罪審理,因為本案過程中,事實上被告李義祥等人對於太魯閣列車發生意外是可遇見可能性,但仍讓這事重大事故發生,這部分遺憾法院未依殺人罪論處。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表示,就今天太魯閣號案判決內容,李義祥肇事逃逸無罪及應執行刑部分、華文好過失致死無罪部分,確定會提起上訴,至於其他法院判決有罪的部分,會與檢察官、律師及家屬研議過後,再作決定。
花蓮遇害青年為幫還債到柬埔寨打工 家屬悲喊:照片只有脖子以上
馬姓青年19歲妹妹受訪說明得知噩耗,感到難過,希望政府能協助。(圖/翻攝畫面)國人被誘騙到柬埔寨打工,疑遭不人道對待甚至性凌虐引發關注。原住民立委伍麗華接到陳情,其中一件是來自花蓮縣已遇害的青年。媒體今天訪問到這位馬姓青年的19歲妹妹,訴說哥哥為了協助還債,到當地打工,期間有報平安,之後就沒聯繫,才從哥哥同事口中得知,哥哥使用毒品死亡。但家屬不相信,希望能獲得我政府協助。花蓮地檢署證實,本案涉及人口販運、詐術使人出國罪,已指揮鳳林警分局偵辦中,並陸續與家屬接洽聯繫,另請外交部東部辦事處進行協助。媒體今天訪問到,22歲馬姓被害人19歲妹妹,說哥哥於6月3日前往柬埔寨,兄妹透過通訊軟體互報平安,妹妹說哥哥想還一些債務,也在家人同意下並希望哥哥要平安。妹妹說會跟哥哥視訊聊天,一天不接電話還好,但兩、三天不回訊息、不接電話就很奇怪,直到8月3日,妹妹透過哥哥工作地點同事聯繫,才知道哥哥已於8月1日過世。妹妹受訪說,後來哥哥朋友說,哥哥因服用毒品過量死亡。妹妹不相信哥哥會碰毒品。之後透過哥哥同事,經外交部到越南胡志明市再到柬埔寨台灣商會確定哥哥已經過世。妹妹說,這段時間並沒有柬埔寨的警方或外交單位正式發公文通知家人相關死訊,妹妹指稱,8月5日公司才聯繫,有請台灣商會幫忙但需要一筆錢,還說哥哥已在當地火化,當地會錄影拍照給家人,之後再運回台灣。妹妹說,覺得心很累,也爲哥哥喊冤,哥哥才22歲還年輕。妹妹說與哥哥感情好,希望政府能協助家屬查證消息是否可靠,也希望政府幫家屬查證遺體在哪。馬姓死者為大哥,有二弟與妹妹,父親過世。馬戶籍在萬榮鄉見晴村,不過平常跟妹妹弟弟生活在鳳林鎮。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說:「有關本轄萬榮鄉民眾赴柬埔寨打工而死亡(此部分目前由照片辨識)之案件,相關被告涉及人口販運、詐術使人出國罪,已由本署檢察官指揮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偵辦中。目前檢警已調閱相關出境資料,清查轄內出境至柬埔寨之人員名單,並陸續與家屬接洽聯繫,另請外交部東部辦事處進行協助。」全案檢警偵辦中。立委伍麗華、周春米16日陪同屏東縣3位原住民受害家屬出面開記者會,其中一件是來自花蓮縣已遇害的青年,他在被人蛇集團脅迫招朋友赴柬時,突對最好朋友寫了一句「你不要來」,結果他在本月1日遇害。伍麗華說,家屬有收到一張傳來的照片,確認是家人,是對方告訴家屬說8月1日就死亡了,後來輾轉得知,可能當時青年旁邊有很多朋友跑掉,所以由柬警方查出是台灣人,比對出境護照資料等等,就在8月5日才聯絡到在台家屬,家屬當然覺得死因不單純,當地有傳來說他喝毒酒,有的說他吸毒過量,但是強烈懷疑給的照片只有脖子以上,可能是有被器官摘除;屍體後來就地火化。
花蓮鳳林警分局偵查副隊長遭約談 涉包庇山老鼠列被告
花蓮縣鳳林警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潘自強遭檢舉包庇山老鼠,涉嫌開警用偵防車接應嫌犯,花蓮地檢署今天指揮調查站搜索鳳林警分局偵查隊,帶回潘男等3人,潘男辯稱被逮山老鼠是他的線民,檢方則存疑,全案朝涉犯《森林法》等罪深入追查中。去年保七總隊巡查工作監控時,發現位於光復鄉的林木遭盜採,監控追查後,發現盜採車輛中有輛鳳林分局的警用偵防車,疑有警察涉入,檢方進一步追查,懷疑鳳林偵察隊副隊長潘自強涉案,潘辯稱竊賊是他的「線民」,並未參與犯案,但重要物證行車紀錄器畫面恰巧全「被刪光」。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表示,警政署獲報潘男涉嫌包庇山老鼠、並報請檢方指揮偵辦,承辦檢察官上午7時許帶隊搜索潘男辦公處所及宿舍。鳳林警分局指出,警方絕不護短,本案由花蓮地檢署、警政署政風室及花蓮縣警察局政風室共同調察釐清中。
太魯閣號主嫌李義祥交保 法院門口下跪磕頭遭罹難家屬推倒
去年0402台鐵太魯閣事故主嫌李義祥、外籍移工華文好事發後遭羈押已滿9個月,依法規定必須釋放,花蓮地院今開羈押庭,檢方當庭聲請對2名被告具保、施以電子監控,法官裁准,最後李以60萬元交保,華文好責付律師,2人均可回家過年。李晚間步出地院門口時,遭罹難者家屬推倒在地,十分狼狽,最後他也在門口向家屬下跪磕頭道歉,連說3聲對不起後,搭車返家。去年0402台鐵太魯閣事故主嫌李義祥因羈押期滿,今晚間7時許,完成交保手續,在法院大門遭罹難者家屬推倒在地。去年4月台鐵太魯閣號事故發生後,李義祥、華文好隨即遭羈押,不過當時因開過3次審理庭,相關證人交互詰問完畢,花蓮地院在同年10月22日裁定李以60萬元交保、華責付,2人辦完相關程序後獲釋,檢方當時不服,提出抗告,經花蓮高分院裁定,撤銷地院裁定,2人短暫呼吸到自由空氣後,再度回籠。由於李義祥、華文好因羈押期限將滿,花蓮地院今下午再次召開羈押庭;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說,李義祥、華文好審判中被羈押超過9個月(第一次3個月,再延長羈押3次各2個月),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羈押期限已滿,法官依法只能釋放。林俊廷說,為避免被告2人逃亡,檢察官林于湄當庭向法院聲請對被告2人具保、限制出境,同時施以電子監控,以掌握被告2人具體行蹤。因此法官諭知李義祥具保60萬元、華文好責付律師,2人都須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戴電子腳鐐監控8個月。李義祥今晚7時許,完成交保手續,步出法院大門時,有罹難者家屬哭著向他喊著「你可以回家過年,我卻再也過不了年」,另名家屬更是再也忍不住心中怒火,衝上前出拳,使出全力將他推倒在地,李當場跌坐在地,起身後嚇得退進法院裡。罹難者家屬陳先生表示,4歲女兒及妻子因太魯閣翻車事故,在自己眼前慘死,支離破碎的畫面依然如實呈現眼前,「已經忍了9個月,現在才很冷靜地出拳推倒他。」最後李義祥等家屬情緒緩和後,慢慢步出法院門口,並下跪磕頭道歉,連說三聲對不起,才緩緩走向車子,但律師陳孟秀隻身擋著車門,要求他再度向家屬道歉,但李回「我已經對不起了」,並在警方協助下,搭車返家。
花蓮飯店倒塌「終於清光了」已通車 工程行老闆現身了
花蓮市漫波假期飯店昨施工拆除過程,突然整棟倒塌,慶幸的是沒釀成死傷悲劇,縣府漏夜拆除倒塌危樓,今早已恢現場暢通,同一時間,檢方也展開調查,據悉已初步詢問包商及施工人員,並調閱申請拆除相關資料,列公共危險罪偵辦。倒塌大樓漏夜清傳,現場恢復通車鋪設柏油。(圖/中國時報王志偉攝)承包拆除工程的亞國機械工程行,今早2度發聲明向外界致歉,表示「絕不逃避推諉卸責」,針對遭事故毀損及驚擾店家、車主等,將登門慰問致意,也會負起賠償責任,並投入道路復原工作,絕不佔用任何公家資源及經費。位在花蓮火車站附近區域、停業中的「漫波假期飯店」,為一棟40年的危老更新大樓,地下1樓、地上7樓建物,因老舊已停業,業者向縣府提報拆除重建。昨天下午3點多在施工時,突然往前倒塌,壓毀3輛汽車,幸好無人傷亡。釀禍工程行發出聲明,認為倒塌原因恐是一樓「軟腳柱」惹禍,鄭姓工地主任今早也來到現場,一度提到倒塌原因,疑是飯店前方騎樓2根柱子是「假柱子」。承包飯店拆除工程的亞國機械工程行老闆夫妻今早來到現場,向大樓附近住戶致歉。(圖/中國時報王志偉攝)針對「軟腳柱」惹禍一說,縣府建設處長鄧子榆表示,大樓外觀看似軟腳建築態樣,但工程行僅針對有利說法闡述,還需進一步調查釐清所有責任。同時,檢調也介入調查,將調出當時拆除計劃書,並找監造單位確認比對現行施工工法,以及釐清委託拆除建築師、工程行及實際施工人員等相關責任。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說,全案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拆除時發生大樓倒塌的重大事故,全案朝刑法第193條公共危險罪方向偵辦。據悉,檢方已初步詢問包商及5名施工人員,調查詳細施工過程及釐清倒塌原因。
董哥真心話/董智森:反中、促獨、辦統
民國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檢察官林俊廷用《國安法》法辦新黨青年軍王炳忠、林明正及侯漢廷後,隔年六月起訴,於今年四月敗訴。當時讓北檢灰頭土臉的林俊廷,今年八月卻升為主任檢察官,顯示反中、促獨、辦統,才是蔡英文要的司改方向。起訴馬英九洩密案的北檢主任檢察官周士榆,民國一○七年直升高檢署,當時蒞庭的公訴檢察官江貞諭,在法庭以「十問」馬英九,博得綠媒大肆報導,立刻高升宜蘭主任檢察官;參與此案的曾揚嶺和鄧巧羚,則在前年八月升主任檢察官,主任檢察官陳佳秀也高升高檢署。但民國一○八年七月十二日,馬英九無罪定讞,當初惡整他的人卻都升官了。就像公司經理提投資案讓公司虧損,反而被升為總經理,有天理嗎?依照綠營的慣例,起訴馬英九「三中案」的檢察官黃育仁,前年八月升宜蘭主任檢察官,十一月更獲頒模範公務人員獎;民國一○六年七月起訴並收押國民黨前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的檢察官陳宗豪,八月即升主任檢察官。蔡正元透露,收押期間,陳宗豪都在問他「馬英九收多少錢?」他雖與馬英九不對盤,但堅稱他被起訴的「中影案」,沒有一分錢流向馬營,認為陳宗豪是「為打馬而押我。」起訴王炳忠等人後,林俊廷在開庭時對法官說:「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哇!這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索忍尼辛的名言,簡直文青得帥呆了,結果全場面面相覷,因為他拿不出具體證據,只好擺出反共嘴臉說教。但綠營就愛這一味,反正輸了也可惡整統派,加上掌握多數媒體及網路,可讓他們為所欲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黨產會)宣告「婦聯會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沒收其名下三百八十八億元及「美齡樓」等資產,婦聯會申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同意了。但黨產會抗告後,最高行政法院就直接廢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一般有意見是發回更審),火速同意婦聯會的資產可直接沒收。當時的裁定者是吳東都、陳秀媖、王俊雄、林妙黛和胡方新,他們也是去年十二月十一日裁定中天新聞台關台的法官,為政府黑手伸入媒體背書。當蔡英文早早任命表姊夫吳明鴻為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不但是高招,還算是遠見。
北市警新人事名單公布 63中階主官調動31日報到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今日傍晚發布新一波人事命令,調整派補第4至9序列秘書、專員、副大隊長、組長、主任、股長、警務正、督察員、警備隊隊長、警務員兼所長、巡官兼所長等63人,並於3月31日報到。調整後名單如下:1. 台北市警察局公共關係室專員龔義成陞任台北市警察局公共關係室秘書2. 台北市警察局主任秘書室專員魏倩芬調任台北市警察局訓練科專員3. 台北市警察局公共關係室專員周紓蘭調任台北市警察局主任秘書室專員4. 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交通組組長李瑞泰陞任台北市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副大隊長5.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王均調任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交通組組長6. 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交通組組長劉誌雄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防治組組長7. 台北市警察局內湖分局防治組組長林俊廷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交通組組長8. 台北市警察局內湖分局民防組組長蔡長春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內湖分局防治組組長9. 台北市警察局內湖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張進龍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內湖分局民防組組長10. 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防治組組長謝加榮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內湖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11. 台北市警察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洪淑玲調任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防治組組長12. 台北市警察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王俊成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13.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王致傑調任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14. 台北市警察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李秉蒼調任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15. 台北市警察局保防科警務正鄭威信調任台北市警察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16.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黃坤錫調任台北市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行政組組長17.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綜合組組長胡谷展調任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18. 台北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偵查組組長何金城調任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綜合組組長19. 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專員宋柏達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偵查組組長20. 台北市警察局保安科警備股股長蔡岳良調任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防治組組長21. 台北市警察局保安科警務正廖洛育調任台北市警察局保安科警備股股長22.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羅宗賢調任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秘書室主任23. 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秘書室主任謝如孟調任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24. 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防治組組長吳雪美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25. 台北市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趙進發調任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防治組組長26. 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督察員許竣閔調任台北市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27. 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秘書室主任呂明曄調任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28. 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邱德耀調任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秘書室主任29. 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陳秀華調任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30. 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蔡啟隆調任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31. 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民防組組長陳政隆調任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交通組組長32. 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齊洪賓調任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民防組組長33. 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警務正陳育健調任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督察員34. 台北市警察局防治科警務正劉熙能調任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警務正35. 台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升揮陞任台北市警察局防治科警務正36. 台北市警察局行政科警務正蔡再璧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37. 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顏群良陞任台北市警察局行政科警務正38. 台北市警察局後勤科警務正張素鳳調任台北市警察局保防科警務正39.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警務員謝育銘陞任台北市警察局後勤科警務正40. 台北市警察局後勤科警務正陳怡凱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專員41. 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督察員林伯勉陞任台北市警察局後勤科警務正42. 台北市警察局防治科警務正崔企英調任台北市警察局保安科警務正43. 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西門町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滄棋陞任台北市警察局防治科警務正44. 台北市警察局保安警大隊警務員徐順胤調任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警備隊隊長45.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刑事警務員黎家維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警備隊隊長46. 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姜志陽調任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建國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47. 台北市警察局南港分局玉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卷億調任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48. 台北市警察局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駱伯舟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南港分局玉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49. 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警務員林柏齡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0. 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洪志恒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1. 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郭文釋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2. 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五分埔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莊清雄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3. 台北市警察局南港分局舊莊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志榮調任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五分埔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4. 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刑事警務員陳怡婷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南港分局舊莊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5. 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洪長義調任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西門町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6. 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臥龍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鄭俊廷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7. 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繪丞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臥龍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8. 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刑事警務員謝宗益調任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9.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胡凱瑋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刑事警務員60. 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刑事警務員朱宥任調任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廈門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1. 台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光明派出所巡官兼所長黃文呈陞任台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2. 台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巡官兼所長蔡驩耀調任台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光明派出所巡官兼所長63. 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山仔后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歐陽勳陞任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山仔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
吐回公益善款2100萬元 龍巖創辦人妻劉萍獲百萬交保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夫妻涉嫌,將龍巖公司公益捐款轉至福澤基金會,再搬入私帳支付生活開銷,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廷26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李、劉住處及龍巖、福澤基金會等處,由於劉生病住院,檢調約談其妻劉萍到案,深夜移送北檢複訊,根據了解,劉同意繳回2100萬元犯罪所得,被檢方諭令以100萬元交保。檢調發現,李世聰利用主導龍巖公司及龍巖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董事會的機會,將公司款項以公益名義,分次轉至龍巖基金會,再轉到由其妻劉萍擔任董事長的福澤慈善基金會,最後轉到李、劉夫婦2人的帳戶私用,從2013年至2015年間,每年搬走300萬元,劉萍則用這些款項支付信用卡、貸款本息,並購買精品,並向主管機關不實申報。此外,李、劉夫婦從2016年到2019年,再以龍巖基金會運作需經費的名義,陸續賣出基金會持有的龍巖公司股票,再將部分售股所得款項以公益捐款的名義轉給福澤基金會,同樣每年從龍巖基金會搬走300萬元,轉給李、劉的私人帳戶,劉萍再把「善款」以現金提領、繳交稅款、健保費及電話費等個人支出,並向主管機關不實申報。檢調統計,李世聰夫婦從2013年起的7年內,共侵占2100萬元善款,依違反《證交法》71條特別背信罪、《刑法》詐欺、偽造文書、公益侵占等罪偵辦。
龍巖創辦人妻貪2100萬善款 先吐百萬元交保
龍巖集團創辦人李世聰,與妻子劉萍涉嫌以五鬼搬運的方式,將龍巖及福澤基金會的善款轉入自已的帳戶私用,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廷26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李、劉住處及龍巖、福澤基金會等處,晚間並將劉萍移送北檢複訊後,劉繳回2100萬元犯罪所得,檢察官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諭令以100萬元交保。至於李世聰則以健康理由請假,檢調確認李的身體狀況後,決定准假再擇期傳喚到案。檢調發現,李世聰、劉萍夫婦利用能夠主導龍巖公司及龍巖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董事會的機會,將龍巖公司的款項,以「公益捐款」的名義,分次轉到龍巖基金會,再轉到由劉萍擔任董事長的福澤慈善基金會,再轉到李、劉的帳戶私用,從2013年至2015年間,每年搬走300萬元,劉萍則用這些款項支付信用卡、貸款本息,並購買精品,並向主管機關不實申報。此外,李、劉夫婦從2016年到2019年,再以龍巖基金會運作需經費的名義,陸續賣出基金會持有的龍巖公司股票,再將部分售股所得款項以公益捐款的名義轉給福澤基金會,同樣每年從龍巖基金會搬走300萬元,轉給李、劉的私人帳戶,劉萍再把「善款」以現金提領、繳交稅款、健保費及電話費等個人支出,並向主管機關不實申報。檢調統計,李世聰夫婦從2013年起的7年內,共侵占2100萬元善款,依違反《證交法》71條特別背信罪、《刑法》詐欺、偽造文書、公益侵占等罪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