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傑
」就是不判死1/華山分屍案驚傳重大瑕疵 更一審鑑定做半套就宣判
3年前爆發的華山分屍案,是近年來最變態、兇殘的殺人案,當時37歲的兇嫌陳伯謙性侵勒死高姓女生後,竟殘忍分屍,屍體大部分棄置陽明山區,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現在驚傳,高等法院更一審竟未完成全部鑑定程序,就急著讓陳伯謙逃過死刑,宣判無期徒刑,審判程序爆發重大瑕疵!據了解,被害人律師謝智潔及家屬,在更一審言詞辯論時就發現不太對勁,因為鑑定團隊負責人林明傑教授在鑑定報告出爐後,今年8月4日上法庭作證時表示,第一次訪談時,就講好「靜態量表」和「動態量表」都要做,可是陳柏謙進行4次訪談,只完成「靜態量表」,認定陳男有「中度教化可能」,但是對陳男最不利的「動態量表」來不及做。檢方認為實在太離譜,已提起上訴。犯罪學教授林明傑法庭作證時,認為陳伯謙企圖掩飾殺人犯行,但高院更一審未讓林明傑完成「動態量表」,就判免死。(圖/翻攝自YouTube)林明傑當庭指出,「靜態量表」是根據陳伯謙的前案、被害人的選擇等因素進行評估,才認定他的再犯率低,可是「動態量表」就需要評估他現在的想法,而陳男現在的訴訟策略是幾乎全部否認,還推說殺人的是Eric(審檢都認為是不存在的虛擬人物),這樣的訴訟策略引導他「掩飾整個過去的行為」,林明傑直言:「這種情形下的再犯率是高的,矯正可能性會低到20分、甚至10分」。詭異的是,更一審合議庭還當庭訊問林明傑:「『動態量表』有補做的可能嗎?」林回答「可以」,在場人士本以為合議庭決定補做「動態量表」,不料後來合議庭竟宣布9月8日宣判,讓檢察官、被害人律師及家屬大為吃驚,明明還未完成全部的鑑定程序,就訂宣判期日,讓人產生諸多聯想和懷疑。檢察官也查出,根據司法院頒布的「重大矚目刑案量刑前調查鑑定評估手冊」的規定,鑑定團隊應包括精神醫學、臨床心理及社會工作、觀護人或犯罪學等三種專業人士,本案缺乏社會學、精神醫學等專業的精神科醫師,社工師、保護觀察官等專業人員參與,顯示鑑定團隊專業領域不足。檢方和被害人家屬律師在給最高法院的上訴書強調,更一審判決有嚴重瑕疵,有「應調查而未調查的證據,判決已違背法令」,最高法院應予撤銷發回。更一審合議庭審判長是曾淑華、受命法官陳文貴、陪席法官許文章。已婚的陳伯謙自稱專精原民射箭技藝,2018年5月間向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承租華山草原一小塊空地,搭建「野居草堂」招徠民眾繳費學射箭, 同年月31日,30歲的被害人高姓女生,到草堂與陳男及友人一同飲酒聊天,隔天凌晨陳男友人陸續離去,高女不勝酒力,在草堂內休息,陳男趁機性侵,高女反抗不成,慘遭勒頸殺害肢解。陳男被捕入獄後,竟狂言要出書「賺一桶金」,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被害家屬和律師痛批他毫無悔意。民事部分,陳男已判賠1401萬6374元確定。殺人魔陳伯謙在華山草原違法搭建的「野居草堂」,竟成為高姓女生慘遭分屍喪命處。(圖/報系資料照)
就是不判死2/兇手推給幽靈就逃死 被害家屬怒批法院是正義絆腳石
「法院說陳伯謙有教化可能,但他不認錯、謊話連篇,還捏造一個不存在、叫Eric的兇手進行『幽靈抗辯』,怎麼會有教化可能?」提到涉及華山分屍案的陳柏謙至今仍推諉卸責,痛失愛女的高爸爸難掩心中悲憤,痛批判決陳男無期徒刑的高等法院更一審,竟成被害家屬爭取正義的絆腳石。案發至今,高爸爸和高媽媽上法庭已經3年多了,全家人的身心備受煎熬與折磨,在這超過1000個日子裡,高爸爸說,「每次要開庭的前幾天,太太都會心神不寧,情緒變得非常激動,上法庭的那一天更是如此,太太還曾昏倒在法庭上,全家人都非常擔心。」華山分屍案被害人家屬高爸爸,痛批高等法院成為正義的絆腳石,法官想盡各種理由不判兇嫌陳伯謙死刑。(圖/張文玠攝影)開庭前會心神不寧、情緒激動的不只高媽媽,3年來,高爸爸和高媽媽一樣食不安穩、睡不安寧,「我之前的體格是壯壯的,失去女兒後,體重從當時的67公斤,掉到現在剩下59、60公斤」,面容憔悴的高爸爸搖著頭說。夫婦兩人都不能理解,明明法律規定窮凶極惡的殺人犯應該判死刑,為什麼就是有法官想盡理由,硬說陳柏謙有教化可能、替他脫罪?高爸爸表示,「家屬不僅在訴訟上要面對殺人惡魔,前面還有一塊絆腳石,竟然是法院!」他說,二審認定陳伯謙自首、不用判死,更一審改說他有教化可能,也不用判死,「反正法院就是想盡各種理由不判死刑!」法院不想判死刑,高爸爸認為跟執政當局的態度有關,因為政府一直想廢除死刑,礙於民意,「明的不講、暗地裡操作」,影響了法院。他認為「政府想廢死、就趕快修法,但是應擬定配套措施,不能判無期徒刑也能假釋,否則就是欺瞞國人。」警務人員出身的高爸爸,對於刑事案件並不陌生,只是沒想到竟會發生在自己的寶貝女兒身上。眼看陳伯謙從被警方鎖定時的狡辯推諉,到一審當庭向他們下跪道歉,再到他翻供、捏造不存在的兇手Eric,進行「幽靈抗辯」,甚至想出書賺錢,到現在只承認刑責最輕的棄屍罪,高爸爸不得不懷疑,陳伯謙一路以來,都有高人在旁指點。法院常引用兩公約作為不判死刑的理由,被害人家屬質疑與執政當局的廢死態度有關,圖為高院刑事庭大廈。(圖/翻攝自google map)對於法院不想判死刑,就引用兩公約當藉口,高爸爸更是難掩氣憤,痛批「現在台灣,好像要殺好幾個人才會判死刑」,但殺人分屍屬於最嚴重犯行,判陳伯謙死刑,符合兩公約規定的最嚴重犯罪、可處死刑的規定,法院竟然視而不見。高爸爸強調,現在案子已經到了最高法院,希望法官拿出勇氣,直接判陳伯謙死刑,治亂世需用重典,不然保護不了弱勢的婦幼族群,難道政府要比照美國,讓人民合法擁有槍械自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