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李達
」大同比氣長1/獨家取得蔡維力「閃辭」總座引爆點 劍指王光祥私人命理師顧問
老牌家電大同(2371)今年104歲了!然過去兩年多來,大同成了上市櫃公司人事動盪最大的震央,經歷三位董事長、五位總經理及董事、財務長等異動,挑戰大股東王光祥、鄭文逸經營能耐。CTWANT獨家採訪前總座蔡維力,他語意深長地說「當守的道我已守住」,對大同的公司治理予以祝福。CTWANT並獨家取得可靠消息,證交所正在調查大同董事長王光祥「私人顧問」方寬銘的70~80萬月薪來源,除確認是否為王董私人聘請之外,還將就傳出是否涉入「下條子」大同人事案「15+3」升遷調降名單一案,進行瞭解。大同的大股東王光祥、鄭文逸經過6年多來中資紛擾訴訟,2020年10月終於取得經營權,創辦人林挺生長媳林郭文艷裸退,卸下大同董事長與總經理職位,也未進入大同董事會,由台苯董事長林文淵接手董座。然50天後,林文淵拋下一句「與大股東理念不合」,速速離去。大同大股東鄭文逸、王光祥(右)聯手取得公司經營權,即邀請台苯董事長林文淵擔出大同董座(左),未料50天即離開大同團隊。(圖/報系資料照)2020年12月,「大同大學榮譽博士」朋程科技董座盧明光與鴻海出身的鍾依文、戴豐樹、研華執行董事何春盛等,接任大同董總、執行副總經等,黃金陣容備受看好,盧董曾喊出「5年拚千億營收」,豈知一年後盧何戴三人連袂求去,鍾依文轉任大同子公司精英電腦董事長。2021年12月王光祥親自出馬,擔任大同董事長,鍾依文「回鍋」任總經理,直到今年6月底,王光祥另組經營團隊,請來前永豐餘投控總經理蔡維力,出任大同總經理,鐘依文轉回專注精英。大同大學校友、獲頒名譽博士的朋程科技董事長盧明光,擔任大同董座一年離開時,公開地說「我沒對不起大股東、沒對不起公司」。(圖/CTWANT資料照)蔡維力任職7周後,8月18日寄給大同內部同仁一封電郵,再次震撼業界,「因個人因素」已向董事長王光祥遞出辭呈即日起生效,「祝福夥伴,祝福大同」。蔡維力任期,僅比林文淵擔任大同董事長時期的總經理湯政仁35天,多二周。有媒體揭露,蔡維力離去的引爆點,即是王光祥私人顧問方寬銘(命理師稱號諸羅山人)涉及公司決策,與蔡不願再讓方寬銘加配第二名月薪達10萬元的司機,在此前,方寬銘月薪被爆料達70~80萬元且已有一名月薪達10萬元的司機。蔡維力獨家接受CTWANT記者採訪時,婉拒對任何人任何事件做進一步評論。身為基督徒的他,以提摩太後書第四章7~8節經文,傳達他擔任大同總經理49天的心境,「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摩太後書是耶穌使徒保羅於羅馬殉道獄中期間寫的遺書內容,描繪他所受到的迫害經歷與沒有獲釋的希望。「這段經文,是保羅回顧過去日子活出了真正的信心和事奉(服務)而感到心滿意足,有信心勇敢地面對離去;同樣地,也有信心會受到祝福。」本身也是基督徒的律師林李達跟CTWANT記者解釋。另一名產業界人士分析,「我認為蔡總所說的道,除了教義的道,另一層涵義應是他在大同當總經理時,應遵循的公司治理,看起來他已經盡力!」「蔡總寫給大同一級主管的幾封信中,也一再提醒各部門分層權責、事權統一與公司治理的意涵與重要性。」CTWANT盤點大同近二年來,董總的任期最長一年,最短35天,戴豐樹、何春盛以及前日盛金控、日盛銀行總座王芝芳待了半年離去,現在暫代總經理一職的王金來副董,是業界知名會計師,原是林郭文艷提名獨董,也早已辭去獨董進入大同經營層參與決策。大同則就CTWANT詢問方寬銘顧問是否涉及大同公司治理決策一事,回應如下:方寬銘先生過去確實為公司提供諮詢與勞務服務,目前已無自大同公司受領薪資報酬。大同公司決策皆依公司規章及公司治理準則執行,媒體報導所指方寬銘先生干預決策與執行層面,絕無此事,誠屬外界誤傳。
誰護失智財2/親屬糾紛難判失智患者財產難信託 只能靠法官「心軟」
由於國內尚無專法保護失智者財產,法院審理失智症者和解的案件又不公開,使得失智者財產能否受到保護,讓民眾存疑。曾為失智者打贏官司找回財產的林李達律師告訴CTWANT記者,「有沒有醫師幫忙做鑑定很重要。」曾任基隆地院法官的林李達律師,同住的父親也是失智症者,因此他非常了解陪同照顧失智者立場與遭遇。他和許書瀚律師2014年共同負責一樁失智症者吳運生的官司,最後翻盤勝訴,現為法界與台灣失智症協會的重要判例。該案中,吳運生診斷為失智症者前後期間,因誤信他人誘惑而將名下近億元現金、房屋變賣、轉贈給陌生十餘人,「吳運生的主治醫生有出來鑑定確實會有錯誤認知等有失判斷力情況,因此有些案件判定對方須退還財物」,林李達律師直言,「有沒有醫師幫忙做鑑定,對非有醫療專業的法官,會是很重要的審理依據來源。」林李達律師曾任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因為是失智症者父親的主要照顧者,很清楚了解該疾病症狀。(圖/李蕙璇攝)CTWANT記者也採訪到吳運生妻子劉慧芳,「先生原本是個脾氣好又顧家的人,後來會常無故生氣,離家出走,甚至還將名下房屋過戶給陌生人,我才開始注意他的情況,並帶去看醫生,那時才關心到財產情況,有點錯過黃金時刻。」「因此能夠愈早預防,可以透過信託專款專用,還可以告知銀行、地政事務所等,註記財產有異動時須通知家屬等,都是一種對失智症者財產的保護。」劉慧芳提醒。現為台灣失智症協會志工諮詢律師許書瀚,多年來走訪全國各地醫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失智症家屬團體、協會等演講逾百場,幫助失智症醫事專業人員、患者本人與家屬,了解失智者會面臨的相關法律議題。許書瀚律師說,「像安迪等身為子女,對失智症母親財物使用意見分歧的親屬紛爭案,法官要面臨不同立場子女提出的說法與證據,其實不一定很容易辨別真偽與釐清真相。」「有的法官確實會採信失智症者的『我很好;我的財產不需要別人管……』等說詞,而未做進一步醫學鑑定,因此就看過多起失智長輩被子女帶來帶去簽名移轉財產文件,脫產後,就會面臨老無所終、無法受到良好安養照護品質的疑慮與困境。」許書瀚律師說。許書瀚律師常接受各地醫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的邀請,主講關於失智者會面臨的相關法律議題。(圖/許書瀚律師提供)不過,也有法官「心很軟」,審理這類案件會以「幫助失智症者做最好的財產保障」為重,邀集所有子女到場共同做調解,建議並勸導為失智症者做財產信託,每月定期撥款定額為照護相關支出的專款專用,「一切都是為了給與失智症最好的照護,子女與家屬是不敢拒絕的!」許書瀚律師強調。他舉例說,有一名失智患者名下的土地被地方政府徵收後,可收取逾千萬元費用,「患者的女兒擔心媽媽的錢被哥哥無故挪用,因此建議女兒先告知市府母親現況,市府遂同意,需全部子女同意後才會匯款,搶到一些時間,趕緊向法院取得法官核准,經過調解後為患者做財產信託,最後保護母親財產安全。」可惜的是,類似成功調解案例,因為司法院官網不會上傳和解書內容而未公開,難讓其他民眾與法官參考。「失智症者家屬調解案成立很多,只因司法院官網不會上傳和解書內容,很多民眾與法官也不會知道其他案件做法,相當可惜。」許書瀚律師說。台灣失智症協會理事、政策委員會主委鄭嘉欣律師則提到,由於這類的司法案件頻增,這幾年協會也多次公開呼籲政府訂定失智症者的專法,仿效少年法庭設立調查官,給與社工、醫療等專業資源挹注,透過具體法律給予失智症者的財務保障。目前金管會與衛福部展開「失智者經濟安全保障推動計畫」中,正透過「安養信託、以房養老」宣導民眾提早做財產管理,並加強就高齡化商品以及銀行等金融機構行員的宣導,防止失智者遭詐騙、剝削等措施。信託公會則表示,安養信託案以高齡者(逾65歲、身心障礙者)為主,件數逐年增加,其中有些是法院調解案,公會也一再宣導鼓勵民眾可藉由銀行、證券等信託業者,透過信託契約,將財產用作照顧自己或特定人(父母、子女等),契約須載明信託目的、財產管理方式、受益人、財產歸屬及交付方式等,由信託業者依約管理其信託財產,直到信託關係結束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