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水泉
」異議人士林水泉遭「流氓管訓」處分!蹲牢575天獲平反、撤案底
前台北市議員林水泉因60多年前批評政府施政,遭警備總部提報為流氓,移送小琉球管訓575天,他日前向法務部申請平復,法務部召開審查會議確認他當年所受管訓處分為行政不法處分,除依法撤銷外,並移請相關機關塗銷他的前科紀錄,成為法務部受理第一件政治異議人士因威權時期受流氓管訓申請平復行政不法案件。法務部指出,林水泉因1961選舉期間公開批評政府施政,遭提報為流氓,被送往小琉球管訓1年8個月。林結束管訓後,1964年當選台北市市議員,但任期尚未屆滿,再被當局冠以「陰謀顛覆政府」服刑10年。林服刑部分已由「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審查後為其平反並給予補償;但林當年被政府以行政措施提報為流氓而移送管訓575天,卻始終無法獲得平反與補償。林水泉自2001年起,透過司法程序平復名譽,屢次聲請或訴訟卻因為法制不符而被駁回。由於去年《促轉條例》修正,增定威權統治時期,政府機關或公務員為達成鞏固威權統治之目的,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所為侵害人民生命、人身自由或剝奪其財產所有權之處分或事實行為,屬行政不法,有依法調查確認且平復之必要。林水泉再向法務部申請平復。法務部受理後,因案件年代久遠,調閱資料時多數檔案亦已逾保存期限而遭銷燬,增加調查困難,但經承辦的法務部法制司人員深入研究監察院、國家檔案管理局、內政部警政署等機關資料,最終審查認定林水泉1961年的管訓處分,屬於行政不法處分,成為政府平復行政不法之首例。法務部表示,林水泉的行政不法案件經平復後,將與其他政治受難者一樣,由法務部公告並刊登行政院公報及法務部網站,後續也將移請權責機關儘速塗銷林水泉前科紀錄,還其60餘年來背負不實汙名。
遭指績效不彰被砍預算 人權會喊冤:受疫情影響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0)日審查監察院明年度總預算案,藍委葉毓蘭提案質疑,國家人權委員會(人權會)僅完成林水泉案一件調查報告,績效不彰,經協商後決議凍結500萬元。人權會表示,該會工作須透過座談、訪談及訪視蒐集資料,但受到疫情因素影響,許多工作計畫須延後辦理或減少辦理場次,目前在有限的人力及資源下,仍有多項計畫進行中。對於被指成立至今年9月,僅完成1件調查報告,人權會反駁指出,除了提出林水泉遭國家行政不法侵害人身自由調查案外,正在執行六大類工作,包括:辦理「人權公約國家報告」之獨立評估意見、「外籍漁工人權專案」與「SARS和平醫院封院延遲返院人員權利受損專案」等研處專案、辦理「移工如何在異鄉撫育子女專案」系統性訪查研究、防制酷刑訪視、與多國辦理國際交流,以及與國內各機關、非政府組織、民間團體合作辦理講座及展覽。人權會表示,監察針對機關或公務員違失行為進行調查,進而提出糾正或彈劾,人權則的工作有所不同,是與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合作,透過座談、訪談及訪視等方式,蒐集資料後,在調查報告中提出柔性建議,工作性質有所不同。人權會指出,成立1年多來,相關制度、規章亟待建立,為求周延,須廣泛徵詢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之意見,擬訂各項計畫,相當耗費時日,又遇到疫情導致邊境管制及室內人數限制等措施,工作計畫須延後辦理或減少辦理場次,在7、8月間疫情趨緩,各項計畫陸續展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