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珮菁
」涉勾結詐騙集團 假律師遭限制出境
雲林地檢署偵辦網路投資暨虛擬貨幣詐騙集團案,發現該集團配合律師涉嫌洩密,檢警前往高雄、台中的律師事務所等6處搜索,共拘提、通知3名律師與1名助理、1名法務人員到案,雲林地方法院12日裁定安姓法務收押,陳姓、鄭姓、林姓律師交保,黃姓助理請回。雲林地檢署去年緝獲虛擬幣詐騙集團車手,經溯源偵辦,發現該詐騙集團規模龐大,除分工細膩,甚至勾結員警與律師,本月11日指揮辦案人員前往高雄、台中搜索。檢方共拘提陳姓律師、林姓律師、安姓法務,並通知鄭姓律師、黃姓助理到案,經偵訊,認為安姓法務、陳姓律師涉嫌違反《刑法》、《組織犯罪條例》、《洗錢防制法》;安姓法務另涉嫌違反《律師法》。檢方說,陳、安2人犯罪嫌疑重大,12日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安姓法務收押,陳姓律師20萬元交保;鄭姓及林姓律師涉嫌洩密等罪嫌,但無羈押必要,分別予以2萬元、15萬元具保,黃姓助理請回。另外,自稱曾是台南市長黃偉哲、副總統蕭美琴擔任立委時期法律顧問的林珮菁,遭檢舉不具律師資格,卻自2019年起迄今以執業律師自居,稱其訴訟經驗豐富,幫人撰寫訴訟書狀,收取報酬數十萬元,涉詐欺及違反《律師法》。台北地檢署13日指揮北市調查處兵分2路搜索林女住居所,約談林女到案獲10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被害人去年爆料指48歲林女在網路上自稱台大法學碩士,曾任多家知名公司法律顧問,甚至2013年發生特偵組監聽國會事件,林女以「監聽受害者聯盟」發言人身分開記者會,告發特偵組及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濫權,求償2億元,將捐作公益。當時民進黨立委蕭美琴、管碧玲、陳其邁、姚文智、潘孟安、鄭麗君到場聲援。
涉詐欺!謊稱曾任市長、副總統法顧 「假律師」林珮菁10萬交保且境管
自稱曾是台南市長黃偉哲、副總統蕭美琴擔任立委時期法律顧問的林珮菁,遭檢舉不具律師資格,卻自2019年至今年間對外接案幫人撰寫訴訟書狀,收受數十萬元報酬,涉嫌詐欺取財及違反《律師法》。台北地檢署13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2路搜索林女住居所,並約談林女到案。調查局晚間將林女移送北檢,檢察官複訊後,諭知林女交保10萬,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去年有媒體接獲被害人爆料,指今年48歲的林珮菁,在網路上自稱台大法學碩士,曾任某知名電腦公司總經理特助兼法案組組長,某公司總管理處法案組主任,某網路書店監察人、法案及選股顧問,以及多家知名科技、建設公司法務長、法律顧問,立院黨團法制組組長、顧問,學經歷相當顯赫。甚至2013年發生特偵組監聽國會事件,林女以「監聽受害者聯盟」發言人身分舉行記者會,並發起連署共同告發特偵組及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涉嫌違法濫權,求償新台幣2億元,將捐作公益。當時包括民進黨籍立委蕭美琴、管碧玲、陳其邁、姚文智、潘孟安、鄭麗君等人都到場聲援。但多名被害人去年向調查局檢舉,指林女不具律師資格,是「假律師」,卻對外接案為人撰寫書狀詐騙律師費,甚至有被害人指控他與林女溝通時起口角,林後來竟擺爛不負責,他只好自認倒楣,自行把案件收尾。調查局認為,不具律師資格的林女,自2019至年今年間,以執業律師自居,並稱其訴訟經驗豐富,對外接案為人撰寫書狀,涉犯《刑法》詐欺取財、違反《律師法》第127條第1項等罪嫌,北檢13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執行搜索2處,訊問被告林女1人。
首件酒駕致死案輕判7年2月 北檢團隊:原本求刑更高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今天下午審結首件酒駕致死案,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輕判」被告李佳修7年2月,本案到庭論告的台北地檢署的公訴論告團隊指出,原先求刑的刑度較高,多方考量後改為7年6月至9年徒刑,被害人家屬和律師能接受檢方求刑的刑度,至於被害家屬對判決結果的看法,目前不得而知。負責本案的公訴團隊龍頭、北檢主任檢察官林珮菁指出,本案具有重大指標意義,其實並非單純針對酒駕致死被告李佳修一人,而是要表達全國用路人對酒駕零容忍的態度,最後國民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檢方求刑的最低標準相距不遠,真實反應了國民情感。檢察官高光萱指出,這次北檢很完整地蒐集被告和被害人的求學歷程,從起訴後到公訴論告期間,審檢辯共進行8次協商會議、3次準備程序,這也是北檢首度建構完整的蒐證SOP程序。黃振城、楊舒雯檢察官認為,本案一定要靠檢察官來發聲,如果檢察官不講,就沒有人幫被害人及家屬講話了。主任檢察官林珮菁指出,以往法庭攻防很少注意被害人的部分,希望透過本案能讓外界更關注被害人及家屬的感受。男子李佳修去年11月13日晚間和友人在北市夜店飲酒狂歡,之後到酒店續攤,翌日凌晨4時結束後,李男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東路地下道時,追撞前車駕駛王男致死,員警到場處理時,李男竟拉扯員警,嗆員警「不敢開槍」,員警朝李男大腿連開2槍制伏。案發後,王男母親得知兒子死訊悲痛不己,表示兒子獨自撫養1名幼女,她與孫女面對未來徬徨無助,幼女日前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北檢決定補償幼女精神慰撫金、遺屬補償金共計73萬多元,本案成為國民法官案件犯罪被害人補償首例,北檢將依法向李男提告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