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貴
」 林金貴 計程車 冤獄林金貴遭控槍殺小黃司機 坐2519天冤獄「補償1259萬元」
高雄一名男子林金貴16年前捲入槍殺計程車司機案件,坐了2519天冤獄,而今年1月獲判無罪,高雄高分院近日裁定,補償1259萬元。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補償決定書指出,警方在辦案過程中違反程序,以暗示方式誤導證人,還以提供餐廳、住宿甚至酒店公費招待等交換條件,買通林金貴獄友作偽證。法官表示,林金貴獲判無罪時,在監獄待了2519天,年紀已經45歲,難回歸正常生活,他在療養院被診斷出有持續性憂鬱症和中度身心障礙,林金貴的精神疾患與受之羈押、刑罰執行所產生之精神與心理壓力,非無關聯。法官認為,按每日5000元補償請求人為適當,是合計請求人請求羈押及刑罰執行2519日之補償,共應支付請求人1259萬5000元(計算式:5000元×2519日=1259萬5000元)。據了解,林金貴遭控槍殺計程車司機,但他始終不認罪,他表示,自己根本沒有開槍殺人。不過,他還是被判無期徒刑。林金貴姐姐在家中找出他的大頭貼照,證明當時他是短髮,而監視器畫面中的嫌犯是長髮,2個月的時間頭髮不可能長到肩膀。最高法院於1月表示,本案檢察官始終未能提出客觀跡證以證明被告確有出現於案發現場,至檢察官所提出不利被告之相關供述證據,經原審調查審理結果,發現其蒐證程序有諸多嚴重程序瑕疵或內容不實情事,仍無從作為對被告不利認定之依據。本案既欠缺積極證據,又有堅強之不在場證明,自不得為不利被告之認定,以免造成冤獄。
纏訟16年…林金貴被控槍殺小黃司機無罪確定 冤獄補償金曝
高雄男子林金貴16年前被控槍殺計程車司機,他始終表示不是他做的,法院還是判他無期徒刑,2015年再審改判無罪,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又變無期徒刑,更二審變無罪,最高法院在今年1月11日駁回上訴,確定林金貴無罪。而林金貴被關了2519天,近日冤獄補償金額也曝光。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表示,林金貴遭判有罪後還是四處陳情,2014年協會立案幫助他,據監視器畫面顯示,嫌犯是長髮,而林金貴姐姐在家中找出案發2個月前的大頭貼照,是林去照相館拍攝的,照片中他是短髮,2個月頭髮不可能長到肩膀,所以判定非同一人。最高法院認為,本案檢察官始終未能提出客觀跡證以證明被告確有出現於案發現場,至檢察官所提出不利被告之相關供述證據,經原審調查審理結果,發現其蒐證程序有諸多嚴重程序瑕疵或內容不實情事,仍無從作為對被告不利認定之依據。本案既欠缺積極證據,又有堅強之不在場證明,自不得為不利被告之認定,以免造成冤獄。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依《刑事補償法》規定,因為林金貴被關超過3000天,法院會依照狀況,每天補償3000到5000元,而林金貴最少可拿900多萬冤獄刑事補償金,最高1500多萬元。判決書指出,法官表示,林男獲判無罪時已超過45歲,在監獄待了2519日,難回歸正常社會生活,而他在2019年在療養院被診斷出有持續性憂鬱症和中度身心障礙,林男的精神疾病患與羈押、刑罰執行所產生的精神與心理壓力,非無關聯。法官認為,應以按每日5000元補償請求人為適當,是合計請求人請求羈押及刑罰執行2519日之補償,共應支付請求人1259萬5000元(算式:5000元×2519日=1259萬5000元)。
他涉槍殺運將纏訟16年3度逆轉 親姐供關鍵「大頭照」改判無罪
2007年5月9日晚間9點多時,王姓計程車司機在高雄鳳山被發現遭槍殺,陳屍於自己的計程車內,檢方依2名目擊者證詞及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定林金貴為嫌犯,最高法院2010年9月判處林金貴無期徒刑。他的姐姐在2015年找到1張他在案發前2個月的大頭照,證明當時林金貴應為短髮,與監視器中的長髮兇嫌影像不符,林金貴因而獲得再審機會。2007年警方逮捕林金貴,不採信他的不在場證明,依目擊者證詞等事證將他移送法辦,高雄地方檢察署依殺人等罪嫌將他起訴。一審時林金貴遭判無期徒刑,再審獲判無罪,再審更一審改判無期徒刑,案經發回,去年高雄高分院再審更二審改判無罪,最高法院今(11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到此定讞。林金貴的姐姐提供法院她於2015年時找到的林金貴大頭照,高雄高分院再審庭審理認為,照片中林男頭髮不超過耳際,不可能在2個月內長出17公分及間長髮,因此不符合此案兇嫌長髮之特徵。此外,再審庭查出林男的手機在案發約1小時5分鐘後在距離案發地點77.5公里外的今台南市佳里區有發話紀錄,從案發地到此需用時1小時25分鐘,林金貴若真為兇手恐無法如此快速到達此地,且2名目擊證人時隔5個多月才指認林男,指認過程違反法定程序,故2018年時改判林金貴無罪。高雄高分檢不服判決認為,林金貴姐姐提供之大頭照,雖包裝外記載為2007年3月拍攝,但經調查局鑑定該照片檔案非原始檔,無從確認真實拍攝日期。又因林金貴於2006年12月時因別的案件假釋出獄後,曾在2007年5月拍大頭照換身分證,依一般人習慣而言,不會僅隔兩個月就再拍一次新的大頭照,且兩份大頭照上的林金貴身穿同樣衣服,懷疑林男姐姐提供之大頭照可能是案發前四個月所拍,諸多疑點有待詳查,最高法院將全案發回高雄高分院再審更一審,2020年時林金貴經再審更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林金貴再度提出上訴,再審更二審認為他的大頭照拍攝時間無誤,依鑑定結果來看2007年1月、3月時的短髮不可能於案發時的5月不可能長到如監視器中所看到的那麼長,再審更二審也指出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比對相關照片、毛髮、指紋等跡證也無法證明林金貴就是兇手。再審更二審也採信林金貴的不在場證明,且2名目擊證人追趕兇手時遭對方亮槍恐嚇時因「凶器聚焦效應」而無法看清兇嫌長相,故此案因證據不足,為避免造成冤獄,在2022年改判林金貴無罪,今(11日)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圖說:林金貴2007年被控槍殺王姓計程車司機,經多次判決無期徒刑後,終在今年無罪定讞。(圖/冤獄平反協會網站)
林金貴槍殺計程車司機案纏訟15年 更二審獲無罪
纏訟15年、林金貴槍殺計程車司機疑案,再審更二審又出現戲劇性逆轉。林男原本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力拼再審逆轉獲判無罪。2021年再審更一審又認定林男有罪,判無期徒刑。30日再審更二審高雄高分院宣判,林男無罪,林男走出法院激動地無法言語。林案多次走在法律天秤的兩端,堪稱法界罕見案例。林案宣判結束,林男在冤獄平反協會工作人員陪伴下走出高雄高分院,面對穿越烏雲灑落的陽光,多次望向天空,眼淚止不住。「聽到無罪兩個字,心臟一直跳。」林男表示,聽判前依然緊張,聽到無罪後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只能感謝協會人員一路陪伴支援。林男姊姊也說,清白就是清白,希望此案平安順利落幕。現年43歲的林金貴2007年5月涉嫌在高雄鳳山持槍射殺王姓計程車司機,當時一審依2位目擊證人、1名應召女、1名林男女性友人等人指證認定林男行凶,當年10月林男被逮羈押入獄,2010年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協會2度替林男聲請再審均遭駁回,2015年林男胞姊以1張他案發前2個月拍的短髮大頭照為證,強調林男與監視器拍到的凶手長髮樣貌不符,成功取得再審門票。2017年4月高雄高分院終於裁准再審,林男也結束9年多的牢獄。2018年8月高雄高分院再審認為,案發後1小時,林男在台南縣佳里鎮曾撥打行動電話,等同不在場證明,此外2位證人指證時間過久且違反程序,最後逆轉改判林男無罪。案件尚在更審,林男2019年竟又涉及台中一起賓士車竊盜案,被診斷出有邊緣性智能,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依竊盜罪判6月、易科罰金18萬元。再審更一審根據證人證詞認為,林男曾經擁有槍枝,在案發時確實蓄長髮,與翻拍的監視器畫面中人物吻合,行兇飆車至台南不無可能。關鍵的大頭照,只能證明存檔日期,拍攝日期、是否修圖均難以鑑定,最後仍判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及罰金10萬元。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再審更二審再度上演逆轉,判林男原判決撤銷,判無罪。協會強調,林男在案發前2個月拍攝的短髮大頭照,是此案無罪逆轉的關鍵,可證明林男與關鍵畫面中的長髮男子根本是不同人,皮膚科醫生、人臉辨識專家都能指出不合理的地方。此外,林男連吃飯都沒錢了,根本不可能買槍,案發當時人也不在現場,呼籲檢方不要再上訴,應把力氣放在重啟調查、追緝真兇。
司法史首例! 林金貴殺人案無罪改判無期徒刑又撤銷
14年前被控在高雄鳳山槍殺王姓計程車司機,遭判無期徒刑確定而入獄的林金貴,2015年再審逆轉獲判無罪,但去年高雄高分院再審更一審又認定他殺人,逆轉改判無期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今撤銷發回、要求高雄高分院再更審。最高法院認為,林金貴始終喊冤堅稱未涉殺人,且本案有9項證據的證據力及鑑定內容須詳加調查,本於無罪推定原則及公平法院立場,撤銷發回、由再更審法院調查釐清。44歲的林金貴,被控2007年5月間,在高雄鳳山持槍射殺搶劫王姓計程車司機,當年10月被逮後收押,2010年判無期徒刑定讞後,入獄服刑。冤獄平反協會兩度替林金貴聲請再審被駁回,直到2015年林男胞姊提供1張短髮大頭證件照,是他案發前2個月拍攝的,強調弟弟與監視器拍到的凶手長髮樣貌不符,聲請再審,2017年4月高雄高分院裁准,讓他結束9年多牢獄生涯。高雄高分院再審庭因此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不料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去年高雄高分院再更一審則認為,槍擊案後兩天,林金貴曾在南投埔里某小吃店亮槍給一名毒蟲看,且應召女指證案發前2、3個月,曾與蓄長髮且綁馬尾的林男交易。再更一審認為,林男案發前擁槍、蓄長髮,且行凶後有可能1小時左右就逃到台南,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及罰金10萬元,上訴後,今遭最高法院撤銷。
林金貴槍殺計程車司機案大逆轉 無期徒刑變無罪更一審再打回原形
男子林金貴13年前槍殺王姓計程司機一案,2010年間法院依殺人罪將其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林男不停喊冤,經冤獄平反協會救援後,數度聲請再審,2018年大逆轉改判無罪,檢方上訴後,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歷經兩年,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於今日上午做出宣判,再次改判無期徒刑。林金貴律師強調,本案一開始就無足夠證據認定林男犯案,待判決理由出爐,絕對會繼續上訴,證明林男清白。(圖/報系資料畫面)林金貴3日上午在姊姊林玉芳、冤獄平反協會義務律師團與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李奇芳陪同下前往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第九法庭聆判,判決出爐後並未被當庭逮捕,但林金貴難掩激動,在冤獄平反協會成員陪同匆匆離去。冤獄平反協會則表達遺憾,表示一定會再幫林金貴上訴到最高法院。2018年8月7日林金貴(中)獲判無罪,許多聲援團體也到場為他加油。(圖/翻攝畫面)2007年5月9日晚間,王姓計程車司機在高雄遭乘客槍殺,2名路人目擊過程並上前追趕,但遭凶手持槍威脅,監視器只拍到模糊面貌,警方根據路人及監視器內容畫出凶手「長髮及肩」的畫像,案發5個月後抓到有竊盜前科的林金貴,他否認犯案,但因目擊者指認而遭羈押,一審遭判無期。但因林金貴被捕後始終否認犯案,2015年林男胞姊以1張他案發前2個月拍的短髮大頭照為證,強調林男與監視器拍到的凶手長髮樣貌不符,2017年4月高雄高分院終於裁准再審。2018年8月,高雄高分院再審認為,案發後1小時,林男在台南曾撥打行動電話,等同不在場證明。此外2位證人指證時間過久且違反程序,最後改判無罪,林金貴終於結束9年多的牢獄生涯。然而,林金貴會改判無罪的關鍵證據,則為林男在案發前2月所拍攝的短髮大頭照,冤獄協會認為,林男不可能一夕留長頭髮,又何能在案發當時被目擊到「長髮及肩」。高雄高分檢質疑關鍵的短髮大頭照非原始檔,拍攝時間、動機均有疑慮,堅持上訴。該年年底,最高法院認定諸多疑點都必須再查證釐清,又撤銷無罪判決,要求發回二審重查。歷經兩年漫長司法審判,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今(3)日上午做出判決,林男仍有許多涉案疑點,因此撤銷原判,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