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雍達
」 李易諴 共諜案 陳惟仁 林雍達1人開庭前死亡!前國會助理涉共諜案 2人認罪
曾任立委助理的陳惟仁、李易諴、林雍達三人,被化名「黃冠龍」的中國大陸國安人員吸收,2014至2018年間,在台多次找記者下手,將各機關公文傳給中國大陸,也曾找駭客協助搜尋總統蔡英文就醫紀錄,甚至要求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的隨扈,協助他們取得大選情資。檢方調查後,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林雍達全部認罪,陳惟仁承認部分的指控,而李易諴早在開庭前就已病逝。檢調查出2015年時,陳惟仁帶一名張姓前國會助理赴陸,與化名「黃冠龍」的中國大陸國安人員面談,結果遭到張姓前國會助理拒絕。2016年,國民黨國政會陳姓助理研究員多次蒐集黨內有關國共論壇的內部機密資料,提供給「黃冠龍」,獲得報酬新台幣20萬元。同年,李易諴找到同業記者,表示希望取得警政署內,有關法輪功等反共團體的情報。2017年,陳惟仁、李易諴找到擅長網路的朋友,希望朋友能入侵衛福部的資料庫,企圖取得總統蔡英文的就醫紀錄。2018年年初,兩人企圖吸收立委柯建銘的隨扈,希望能藉此取得民進黨總統大選情報,但四次行動中,有三次遭到拒絕。根據《中央社》報導指出,庭訊時,陳惟仁承認大部分指控,但堅決否認吸收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陳姓助理研究員、彭姓警員,辯護律師也希望能傳喚陳姓助理研究員等人到庭,以便釐清案情。而林雍達則是全面坦承,希望法官從輕量刑。而李易諴由於大腸癌復發,於9月在台大醫院病逝。
前國會助理涉共諜案 遭押交保甫30天昨夜病逝
被控遭中共吸收為「共諜」之一的前立委助理李易諴,今年6月中遭調查局送辦,法院裁定羈押26天後,8月中獲交保。但他交保僅1個月,昨(13日)晚間因大腸癌復發,病逝於台大醫院。台北地院因其已死亡,依法將於近日判決公訴不受理。調查局早在5年前接獲線報後,即長期對李易諴與另2位前立委助理陳惟仁、林雍達等人進行蒐證、監控。該局國安站並於今年6月18日約談陳、林、李3人,訊後移送北檢,聲押後陳、李遭羈押。但李易諴因有大腸癌宿疾,身體狀況不佳,羈押期間幾乎都在看守所內抱病渡過,北檢8月13日依《國安法》對3人起訴,且認為已無對李羈押必要,裁定6萬元交保。據悉,李多年前即因罹患大腸癌,曾進行手術,病況暫獲控制,但停押出來後,身體狀況卻急轉直下,隨即住進台大醫院治療。家屬昨向友人表示,李已於13日晚間8點42分病逝,友人也對李未能爭取清白前就離世感到不勝唏噓。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死亡,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北院依法將在收到李易諴家屬陳報死亡、除籍證明後,對其被控「共諜」部分判決「公訴不受理」。
收美鈔當共諜「竊取蔡英文就醫紀錄」 北檢起訴3前國會助理
曾任立委助理的陳惟仁、李易諴、林雍達三人,被化名「黃冠龍」的中國大陸國安人員吸收,2014至2018年間,在台多次找記者下手,將各機關公文傳給中國大陸,也曾找駭客協助搜尋總統蔡英文就醫紀錄,甚至要求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的隨扈,協助他們取得大選情資。檢調監聽4年多後,於6月18日逮捕10多名涉案人員。今(13日)北檢依《國安法》起訴3人。檢調獲報,陳惟仁、林雍達二人,在2012年期間,就遭中國大陸國安單位吸收,自2014年起,又找李易諴加入,在我國立法院、外交部、警政署等機關尋找各家媒體資深記者,以敘舊、喝咖啡、給新聞內幕等理由邀約,再開出「每月數萬元工作費」加「可赴大陸免費旅遊多次」,每年可獲數十萬元乃至百萬元的外快為條件,要求記者們定期取得自己採訪單位涉國安等級的資料,再由他們傳給對岸分析。根據起訴書指出,檢調查出2015年時,陳惟仁帶一名張姓前國會助理赴陸,與化名「黃冠龍」的中國大陸國安人員面談,結果遭到張姓前國會助理拒絕。2016年,國民黨國政會陳姓助理研究員多次蒐集黨內有關國共論壇的內部機密資料,提供給「黃冠龍」,獲得報酬新台幣20萬元。同年,李易諴找到同業記者,表示希望取得警政署內,有關法輪功等反共團體的情報。2017年,陳惟仁、李易諴找到擅長網路的朋友,希望朋友能入侵衛福部的資料庫,企圖取得總統蔡英文的就醫紀錄。2018年年初,兩人企圖吸收立委柯建銘的隨扈,希望能藉此取得民進黨總統大選情報,但四次行動中,有三次遭到拒絕。檢調在監聽4年多之後,在6月18日,指揮調查局國安站搜索約談,三人均坦承犯行,同時表示自己收受「黃冠龍」數萬美元的現鈔做為報酬。北檢今日以違反《國安法》發展組織既遂、未遂等罪起訴3人。陳惟仁、李易諴被聲押獲准,林雍達則因僅負責把相關紀錄製作成電腦檔案,裁定10萬元交保。
3前立委助理供情資交付對岸 找柯建銘隨扈當共諜被打槍
曾任立委助理的陳惟仁、李易諴、林雍達等3人涉嫌尋找國共論壇等相關「情資」交付對岸,檢調並查出,陳惟仁還意圖吸收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的彭姓隨扈未果,案經台北地檢署近2個月偵辦,今(13)日全案偵結,北檢依違反《國安法》發展組織、刺探蒐集公務祕密未遂等罪嫌將3人提起公訴。起訴指出,陳惟仁2012年邀請林雍達前往澳門,與大陸對台情蒐機關化名「黃冠龍」的公務員接觸,被吸收為組織成員,並返台發展組織,由林雍達將黃冠龍透過電腦傳達的指令轉達陳惟仁,並將蒐集的檔案寄給黃冠龍。陳惟仁在2014年找到也曾任立委助理的李易諴,在2015年到廣州與黃冠龍會談後成為組織成員,不定期接受陸方支付的全額出境機票、飯店住宿等酬勞,在台發展組織、刺密情蒐。2015年陳惟仁受黃冠龍指示物色發展組織成員,先後介紹國民黨張姓黨工、陳姓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陳姓助理研究員等,張姓黨工只有接觸,並未成為組織成員,陳姓助理研究員則提供了非公務機密資料的國共論壇文件,成為組織成員。陸方指示陳惟仁吸收的成員背景繁多,2017年企圖吸收衛福部的黃姓資訊人員遭到拒絕。2018年更把吸收成員的目標轉向柯建銘的彭姓隨扈,也遭彭某拒絕。北檢偵查後認定陳惟仁等人為陸方發展組織並刺探蒐集公務上應祕密的消息物品,依違反《國安法》的發展組織未遂罪及刺探蒐集公務上祕密未遂罪將3人起訴。
前國會助理涉帶人赴陸交付情資 北院裁准羈押禁見
前國會助理陳惟仁、李易諴,以及業者林雍達涉嫌帶人赴陸與中共國安部人員會面,並涉嫌交付我外交部等政府機關資料,檢調昨天搜索約談3人到案,訊後檢方諭令林以10萬元交保,陳、李2人則予以聲押,並由台北地院今天下午開庭裁准2人羈押禁見。裁定指出,陳惟仁、李易諴涉犯《國家安全法》,且涉嫌重大,由於本案尚有多位證人未到案,且陳、李發展組織的期間不短、接觸對象多,相關犯罪細節有待釐清,為避免影響證人陳述,有勾串之虞,因此裁定准予羈押禁見。根據檢調查出,陳、李2人均曾擔任立法委員助理,李還從事過媒體工作,他們與媒體政治線記者、公部門職員熟識,藉以取得相關行政部門資料。2014年至2018年間,陳惟仁涉嫌居間協助中共國安部下轄單位對台情蒐人員在台發展組織,疑有帶人前往大陸與相關官員見面,並交付外交部、陸委會、媒體、國會助理等資料。
獨家/國會助理涉共諜案 檢調監聽達5年 逮人後送「秘密基地」偵訊
曾於立法院擔任立委主任或助理的李、陳、林等3人,遭大陸情報部門吸收,在我國黨政與警政記者間「找下手」,負責將各機關內密件等級公文「PASS」給對岸。檢調監聽4年多後,昨(18日)清晨拂曉出擊,兵分多路帶回10多名涉案者,在烏來深山某「偽裝」為雜誌社、網上也查不到的「秘密基地」訊問10多小時後,當晚將一干人移送北檢複訊。李嫌等2人遭檢方聲押禁見中。檢調調查,李嫌等3人目前雖都非國會助理,但自2014年起至去年間,頻繁與大陸國安高層聯繫,受命在我國立法院、外交部、警政署…等機關尋找各家媒體資深記者,3人以敘舊、喝咖啡、給新聞內幕等理由約到這些「下手」後,再開出「每月數萬元工作費」加「每年可赴大陸免費旅遊多次」,每年可獲多數十萬元乃至百萬元「外快」為條件利誘,要求記者們定期取得自己採訪單位涉國安等級的資料,傳給「上手」交由對岸「分析」。根據幹員掌握的上述人等通聯記錄,犯嫌等人若遇到少數「被約談」但不願配合者,甚至會將腦筋動到其家人、親友身上,如「那個XXX(記者名),40多歲了啦,還沒結婚,有個小女友,馬的逼咧,要不要接觸一下叫她去說服自己男友」、「XXX變來變去一直拿不定主意要不要配合啦,要不要『加碼』一下再弄看看」等,無所不用其極想利用媒體獲取我國機密。據悉,3名主嫌中,李嫌(李易諴)曾於台灣多家媒體工作,甚至擔任過香港《東網》主管,6年前離職後,到時任立委張麗善(現雲林縣長)辦公室擔任主任級助理,因長期與不少媒體記者相熟,「組織」常要求他出面約人找下手,事成後可獲高額「仲介獎金」。而陳嫌(陳惟仁)則於2005年至2008年間,擔任過立法院「中華民國與中南美洲各國國會議員聯誼會」助理,此外,他也曾於2009、2010年間則擔任過時任立委陳淑慧的助理。林嫌(林雍達)則曾擔任過時任立委陳進丁的助理,後在兩岸間從商。檢調訊問後,認定李嫌等3人涉犯《國家安全法》,向院方聲請羈押禁見李、陳2人,林雍達則暫以10萬元交保候傳。其餘遭吸收、涉案的各家媒體記者,幹員也將陸續約談到案,依涉案情節決定聲押或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