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
」 桃園 桃園地院 有期徒刑 鄭文燦 桃園地檢署
華航駐越前經理A公款吃刑民全餐! 高院更一審判賠3600萬元
時任華航駐越南呂姓會計經理於2002年至2006年間作假帳,侵占30餘萬元的美金公款,換算成台幣約莫達1000餘萬元,最終被判刑10月定讞。不過,華航又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高等法院更一審後,判處呂需要賠償華航美金115萬餘元,換算成台幣約為3600萬元,全案可上訴。回顧整起事件,呂男於2006年10月間到2006年9月間至越南擔任會計經理,結果和2名越南籍員工作假帳被公司抓包,3人明明已經收到現金款項,卻仍在現金日報表上登載為「應收帳款」並將收取到的現金佔為己用。呂男為規避公司例行性查帳,會定期將現金補回,於2006年9月交接職務時呂男已經侵占852筆現金,超過30萬元美金。桃園地院一審判處呂男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全案定讞。華航也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40萬餘元的美金,士林地院一審認為呂男造成華航損失22萬餘元美金,呂男事後補償13萬餘元美金,且公司也在案發後扣下呂男11萬美金的退休金,判華航須賠償呂男78萬元的新台幣。高院二審改判呂男賠償約美金10萬元,但全案又經廢棄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認為呂男導致華航的損害高達美金140萬餘元,經過兩相抵扣以後,改判呂男賠償華航美金115萬餘元,換算為新台幣約莫為3600萬元。
社運網紅翻車2/劉珮瑄誣指性侵高喊:非常驕傲! 造謠黑歷史全曝光
自由作家劉珮瑄(原名:吳馨恩)就讀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系時涉性平案件及家暴案件,向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長陳美華教授探聽調查詳情被拒。自此之後,劉珮瑄便在各大臉書指稱陳美華為性侵共犯,甚至隨機寄信給中山大學在校生誣指陳美華協助性侵,並稱「對陳性侵共犯美華做的事情,我至今都非常驕傲」。新竹地院於2025年12月19日宣判,處劉珮瑄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劉珮瑄指控陳美華老師為性騷共犯,並在各個臉書社團上張貼此不實訊息,甚至隨機寄信給中山大學學生抹黑陳美華。(圖/翻攝翻攝捍衛家庭學生聯盟臉書)向陳美華老師探聽失敗以後,劉珮瑄分別在自己的臉書以及澳洲國立大學臉書等各大社群,公開控訴對方「一邊義正嚴辭講MeToo,自己涉案就刪留言。」、「你先處理自己的性平案件再說吧」甚至還謊稱對方「協助性侵女學生一案目前暖暖協會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協助提起告訴,地檢署正在偵辦」。劉珮瑄指控A同學對其性侵,實際上她當時疑似因為感情糾紛,持刀闖進對方的住家,引起對方困擾及恐慌。(圖/翻攝DCARD)除此之外,劉珮瑄還會隨機寄送電子信件給中山大學的學生以及利用研討會報名系統可自由輸入文字處,指控陳美華為性侵共犯,前後共計輸入21次。在經過多次的騷擾以後,陳美華老師決定不再姑息,在中山大學、中山大學社會系的協助下,委由律師對劉珮瑄進行提告。劉珮瑄在偵查中稱「我的言論符合刑法第311條之免責條件,告訴人是一個知名學者,她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在這種公共議題的倡議脈絡下,她的名譽本來就要有所退讓,我的這些手段只是不得不的手段」。此外,在新竹地院審理過程中,劉珮瑄則供稱,「我對本案所為非常驕傲,我做為性侵案犯罪的被害人,我當然會有情緒,會有報復的想法,我的動機是複雜,我有私怨成分也有公益成份」等語。當時劉珮瑄甚至在臉書上揚言要將對方電暈,並疑似說要毒害對方。(圖/翻攝捍衛家庭學生聯盟臉書)新竹地院認為,劉女所為已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審酌其學識甚高、智識成熟,僅因出於私怨而未以理性、合法的方式為之,接續散布貶抑告訴人陳美華名譽的文字,且始終否認犯行等,於2025年12月19日判處劉女拘役50日,可上訴。不過劉珮瑄的爭議並非只有這一樁,根據本刊調查,劉珮瑄在改名前曾指控一名吳男對其性侵,於2018年向桃園地檢署告發強制性交,同時劉珮瑄也向桃園地方法院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準備讓對方吃「刑民全餐」不料暫以失敗收場。刑事部分,案經檢察官偵辦以後,認定吳男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但劉珮瑄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後,由高檢署發回桃檢續查,但此案依然於2019年3月17日由檢方認定吳男罪嫌不足,做出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桃園地院認為,雙方於2016年7月24日凌晨發生性行為以後,同日上、下午仍一同出遊,並參加演講活動,倘若被迫發生性行為,理應會有排斥、遠離或報警、驗傷反應,但劉珮瑄當下卻以無交通工具為由,請被告載其至講座現場,不符合被害人通常反應且證據不足為由,駁回劉女的請求。劉女不服,提出上訴,二審也遭駁回。劉珮瑄表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驕傲,並解釋自己會稱陳美華為「共犯」是因為當時申訴性平案件時,對方未依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違反性平教育法22條。劉佩瑄說,我的共犯指涉的是「社會學中的制度性共犯」,是一種評價,而非法律所定義的「共犯」,但原審法官錯把評價當成事實描述。並強調自己沒有要退讓,因為對方構成行政違失被調查是事實,目前自己已經提出上訴。
不滿母親管教!桃園高職男「持刀猛刺20刀」弒母 外祖父母提告追回愛女遺產
桃園市八德區一名18歲陳姓高職生去年6月畢業前夕,因不滿母親管教沒收手機,竟持水果刀刺殺母親超過20刀致死。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一、二審均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19年10個月;民事部分,法院認定陳男喪失繼承權,其母親遺產改由外祖父母繼承。根據檢警調查,陳男來自單親家庭,與母親同住桃園市八德區,2024年6月1日上午11時10分,陳男因不滿母親管教,先到廚房拿水果刀,再走進母親房間,朝熟睡中的母親猛刺20多刀,刀刀刺中致命要害。陳男行兇後,於11時30分撥打119報案,警消到場急救並送醫,但陳母仍在當天下午宣告不治。據了解,陳男患有自閉、過動症等疾病,需要定期服藥、回診觀察,之後又被診斷出有反社會人格與情緒控管障礙。案發前,陳母原本還要參加兒子的畢業典禮,卻在畢業前2天遭到殺害,留下無法挽回的悲劇。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因升學、生活問題想和母親溝通被拒絕後,認為母親不支持其人生選擇,一時情緒失控持刀殺害母親。今年6月,桃園地院認為陳男多次攻擊要害部位致死,弒母手段激烈,一審判處19年10月。經上訴,高院二審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民事部分,陳母留下約167萬元現金與多張股票遺產,依法陳男為第一順位繼承人,不過陳男的外祖父母向法院聲請確認陳男繼承權不存在。桃園地院民事庭審理後認定,陳男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事實明確,符合民法喪失繼承權要件,判准外祖父母請求,遺產由外祖父母繼承。
外送費456元!「西門町滷味送桃園」外送員擺拍已送達「全進肚」下場慘
桃園彭姓外送員,去年(2025)大年初三接下委託,得從西門町取回滷味後送回八德區,整筆訂單外送費用就要456元,加上滷味近千元。但彭男領到滷味後,卻僅在委託人社區樓下拍照,佯裝「已送達」的假象,接著就把滷味帶回家享用。委託人等餐點等到一肚子氣,事後發現彭男「帶餐落跑」,憤而提告報警。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罪判彭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並須返還滷味費用。判決書指出,外送員彭男去年(2025)大年初三接到委託,要到西門町萬國滷味取餐,這趟取餐之路漫長,騎車單趟就要52分鐘,再加上回程近2個小時,彭男取餐之後,約晚間10時26分返回委託人的社區。彭男將滷味拍照後回傳,佯裝已送達的假象,拍完照就把整包滷味帶走自行享用。委託人在社區遍尋不著滷味,調閱社區監視器,發現彭男拍照後直接離去,餐點未曾交付,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彭男真的就只有拿整包滷味「擺拍」,拍完照整包拎回家享用。彭男坦承犯行,全案移送檢方偵辦並起訴。法官指出,彭男係執行外送業務之人,利用工作機會持有他人財物卻據為己有,行為應屬業務侵占罪,較原先檢方起訴的普通侵占罪為重,因此變更法條加重處刑。法官認為,彭男侵害顧客財產權益,行為實屬不當;雖於偵查中認罪,但至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未賠償損失。綜合其家庭狀況、素行及犯罪動機等情節,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該筆訂單餐點價格為540元,由於單趟騎乘距離超過20公里,外送費高達456元,整筆訂單總金額達996元,命其返還滷味費用,以示懲戒。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直擊極樂包廂!警臥底玩骰…5越南妹「輸了脫光」從上摸到下 下場慘了. 生命鬥士慘了!「掛點滴開保時捷」跑山 :體力來自輸液 竹警要出手了. 真香!最美時尚女車手落網「踩高跟鞋領贓款」50萬入袋 正面曝光
桃園男路倒南港!一查驚揭他18年前「被死亡」 結局反轉復活了
桃園一名李姓男子去年在臺北市南港區路倒,經送至聯合醫院忠孝院區醫治後出院,由北市社會局先行安置於老人長期照顧中心。由於李男意識不清、臥床而身分不明,經警方進行臉部、指紋比對鑑識後,赫然發現他竟於18年前被宣告死亡。案經審理,法院認定,李男之死亡宣告與事實有所不符,依法撤銷。根據判決書,北市社會局主張,李男於民國114年3月7日路倒於臺北市南港區,經送至聯合醫院忠孝院區醫治後出院,由社會局將先行安置於某私立老人長期照顧中心。由於李男意識不清、臥床而身分不明,經警方進行臉部、指紋比對鑑識後,終於查明其身分,未料他竟於18年前被桃園地院宣告死亡。北市社會局亦提供照片聯繫當事人之手足,確認被安置人為李男,惟其兄弟姊妹均拒絕出面處理身分及安置相關議題,而李男既尚生存,現由社會局支付長照機構安置費用,為協助李男回復健保、申領社會津貼之權利,判決宣告死亡與事實有所不符,爰依法聲請撤銷死亡宣告。桃園地院調閱過去公示催告,發現李男確實於18年前被宣告死亡,惟其現尚生存,並未死亡,經手足指認並稱「相對人(李男)即為她的兄弟,相對人曾於2年前至家中找過她」等語,顯示北市社會局之主張堪信真實,因此依相關法條規定,撤銷李男之死亡宣告。
自辦市地重劃「點土成金」 味全20多年搞不定 三立輕鬆過關埔心暴增百億
近期三立電視涉入股詐欺公司、違規投資中嘉案的後續NCC無具體作為再度成為立委質詢焦點,而掌門人張榮華儘管公司形象蒙塵,仍積極拓展事業,於今(2025)年以50億入主大同首役爭取輝達總部雖失利,但其七年前購得桃園埔心牧場且「一路獲政府開綠燈」快速核准開發之案,市場估賺逾百億元。巧合的是,該案是在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卸任前通過的自辦市地重劃案,而去年7月鄭文燦涉嫌在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遭桃園地院裁定收押禁見之案,也是自辦市地重劃一案,即是其任期經手的「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配合工五工業區產能提升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緊鄰華亞科技園區邊界、華亞三路旁的一塊50公頃土地,其中9.5公頃爭取自辦市地重劃所衍生之爭議。張榮華2018年砸逾26億元從味全集團入手埔心牧場之案,立委質疑「政府涉圖利特定媒體」,起因即是味全20多年來屢次申請都市計畫變更為休閒遊憩區未獲核准,易手給三立之後卻有轉機,兩年餘時間獲政府「一路開綠燈」核准變更為「產業遊樂區」,市場估此土地開發案價值獲利潛力百億。CTWANT調查,依三立埔心牧場細部計畫案自辦市地重劃工程,本預計今(2025)年6月30日完工。但記者12月12日親赴埔心牧場,可看到維持原有牧場動物園區觀賞與互動(餵牧草、手工榨乳體驗等)、花卉觀賞、生態體驗等;從幼獅路一段沿著梅獅路周邊,看到怪手、貨櫃屋、營造公司車輛等機具,周邊土地有整平痕跡,還有大池子、堆土等。桃園埔心牧場在2018年從味全轉手給三立張榮華後,短短二年多即從農業區變更為產業遊樂(農牧用地變更為產業娛樂用地),遭立委抨擊政府護航特定媒體。(圖/CTWANT資料照)根據地方人士所稱,埔心牧場周邊會闢建公園,不過,迄今,還在整地階段。而七年前三立以每坪3.8萬元購入6.8613萬坪埔心牧場,從《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搜尋周邊土地買賣實價登錄資料,到今年為止,每坪最高達21.89萬元,粗估6.86萬坪土地價值賺破123.6億元,顯示土地開發潛力暴漲。此外,埔心牧場日前則有民眾投訴動物展演部分,乳牛榨乳體驗太頻繁,經桃園市農業局前去稽查,牧場表示會調整體驗方式。味全集團於2018年11月12日董事會通過,將位於桃園楊梅區埔心牧場約6.86萬坪土地及相關資產,以26.63億元售予三立影城股份有限公司,估計味全獲利約10億元。三立影城股份有限公司為三立集團的關係企業蘇麗投資(後更名為永興資本)成立,董事長為張榮華;埔心牧場公司登記為三立影城楊梅分公司,董事長為馬震偉,資歷為三立電視董事長室特助,現也為大同資產董事,係為掌管大同全台逾46萬坪土地、不動產等資產業務金雞母。埔心牧場自辦市地重劃案,係於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卸任前通過之案。(圖/方萬民攝)埔心牧場轉手案其實另涉及「國私共有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仁美段670、672、673地號3筆國私共有土地(合計面積9,955.16平方公尺,國產署經管國有持分4/5,味全私有持分1/5)部分,因此味全在2018年11月間以存證信函通知國產署擬出售該3筆土地之私有持分,請國產署於函到15日內函復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經桃園辦事處審查該等土地尚無使用計畫,不予主張優先承購。記者進一步回溯此案核准時間序來看,一目了然為何外界稱此案「政府一路開綠燈」,2018年底味全售出埔心牧場給三立之後,進展快速,即是在購入土地後,從內政部、文化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到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土地變更審議核准順利,且在鄭文燦卸任前通過三立影城的自辦市地重劃,立委質詢「政媒勾結」「三立獲取龐大利益」令人非議。該案早在1993年就提出「變更楊梅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由農業區變更為產業遊樂區,附帶條件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並完成法定程序始得發照建築」。然歷經26年,在2019年5月內政部核准農牧用地變更為產業娛樂用地,8月28日文化部核定案興辦事業計畫,隔年3月5日起公開展覽30日,3月25日公展說明會,6月19日、9月4日、10月29日桃園市都委會第1、2、3次專案小組會議;12月7日桃園市都委會第54次會議審議通過。2021年1月26日重新公展30日,3月26日桃園市都委會第57次會議審定,12月24日桃園市市重會原則同意重劃範圍;隔年7月25日桃園市市重會審議通過重劃計畫書,8月17日協議書研商會議,11月14日都市計畫公告實施,12月19日公告梅獅自辦市地重劃案;2023年12月29日重劃工程開工,預定今年6月底完工。
男搭機偷拍空姐PO網「公審制服」 遭法院判賠5萬元
桃園一名吳姓男子205年1月31日搭乘某航空公司航班時,未經同意以手機拍攝陳姓女空服員值勤影片,並後製文字「○○航空的制服實在有點…你們覺得呢?」上傳至社群平台Threads,吸引高達26萬1000人次點閱。陳女發現後認為肖像權受侵害,提告求償27萬元。桃園地院審理時,吳男未出庭亦未提出答辯。法官認為,吳男若僅評論制服設計,可透過其他平面媒體介紹並表達意見,但他未經同意拍攝陳女值勤影片,文字暗含負面評價,且上傳供公眾觀看,內容與公共利益無關,導致陳女無故暴露於公眾評論下,侵害肖像權情節重大,判決吳男賠償5萬元。全案可上訴。
多次收賄放行走私加熱菸 航警全認了
楊姓女子等11人組成加熱菸走私集團,向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陳姓員警行賄,讓陳男非法放行走私菸,檢警初步查出陳幫忙走私超過9000條加熱菸,獲利95萬元,依貪汙等罪起訴。桃園地方法院26日開準備程序庭,陳全部坦承犯案。桃園地檢署調查,楊女有意走私加熱菸入境,並利用管道認識陳男,雙方在今年4月起談妥,由陳利用職務之便,在走私集團入境時協助夾藏或直接放行,每條收取50元至150元不等賄賂。桃園地院26日開準備庭,陳男全部坦承犯罪,法官也詢問陳男,涉案是否有起訴書未列出的其他次,陳男坦承「有」,並已由檢察官另案偵辦,詳細內容因過了一段時間,記不太起來。此外法官也提到,陳男辯護人希望院方審酌《刑法》第59條,犯罪顯可憫恕,得酌量減輕其刑。法官說,雖未經合議庭討論,但自己覺得不適用,詢問陳男自己怎麼看,陳男自己也回答「沒有」。另辯護人提出具保請求也撤回,將等全部被告準備程序庭後再提出聲請。
桃園驚傳家庭悲劇!退休男「起床火大」利刃鐵鎚殺妻 自首喊:心情不好
桃園市中壢區昨天(17日)發生一起家庭悲劇。一名64歲李姓男子上午在住家不明原因分持利刃及鈍器攻擊56歲羅姓妻子,造成對方當場身亡。犯案後,李男隨即前往內壢派出所自首。警方趕抵現場時,羅女已明顯死亡,隨後報請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地院考量李男涉犯殺人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據了解,李男過去從事工人工作,最近剛退休,平時和妻女同住;羅女則為家庭主婦。李男供稱,昨天早上8時許女兒出門上班後,他一起床就覺得心情不佳,見妻子坐在客廳上,不知為何越來越火大,隨即情緒失控,分持鐵鎚及菜刀攻擊對方頭頸多處,直到老婆斷氣才停止。案發後,李男自行前往中壢警分局內壢派出所自首。警方獲報趕往現場,發現羅姓女子已明顯死亡,依法報請桃園地檢署偵辦。經檢方相驗、訊問後,認定李男涉犯殺人重罪,嫌疑重大,可能有逃亡或滅證風險,於17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桃園地院考量,李男雖已自首並坦承犯行,但其所涉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重罪,屬重大犯罪,另犯嫌為緬甸華僑,在國外有親屬,且他供稱每年多次前往泰國從事宗教活動,顯示其具有相當外逃可能性,因此認為無法以具保或限制住居等方式代替羈押,為確保偵查程序順利,有收押之必要,今天(18日)裁定羈押。另一方面,檢方已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介入,提供家屬必要協助與關懷,後續也將持續調查李男犯案動機。警方與檢方強調,目前尚不清楚李男為何痛下殺手,相關細節仍待進一步釐清。◎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桃園49歲男假釋剛滿月又勒斃前女友 法院揭羈押理由曝光
桃園市平鎮區10日清晨發生一起駭人情殺命案,49歲李姓男子不滿51歲周姓前女友提出分手,心生不甘,竟以「談判」為由,約對方在金陵路三段一處偏僻空地見面。談判過程中,李男情緒失控,竟徒手勒頸將周女活活掐死,警方獲報後火速趕抵現場,隨即將李男逮捕,並依殺人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更令人震驚的是,檢警調查發現,李男17年前就曾犯下幾乎一模一樣的命案,他於2008年間因不滿交往中的已婚歐姓女子提出分手,當場將對方勒斃,最終遭判刑18年6月,服刑10年後假釋出獄,2024年9月假釋期滿,沒想到才自由不過數月,竟又重蹈覆轍,再次因感情糾紛奪人性命。據了解,李男出獄後與周姓女子交往,感情一度穩定,但因個性控制慾強、疑心重,雙方多次爭執。周女不堪壓力,決定分手,卻引爆李男強烈的不滿。案發當天,他假借「談談感情」為由,實則預謀報復,最終釀成悲劇。桃園地院11日召開聲押庭時,李男雖坦承動手,但辯稱「沒有殺人故意」,法官審酌後指出,李男曾有類似前科,且犯後一度試圖自戕,明顯有逃亡與滅證之虞,更有重犯可能,加上本案屬於最輕本刑10年以上的重罪,羈押理由充分。法院最終裁定羈押2個月,以確保偵查進行。
恐怖循環!惡男殺人妻只關10年就出獄 又以相同手法勒斃女友遭羈押
桃園市50歲李姓男子2008年殺害已婚的歐姓女子,他遭判刑18年,在服刑10年後,2019年假釋出獄,後又認識51歲周姓女子並交往,而周女近日提出分手,李男心生不滿,10日清晨到周女住處外談判,又以相同手法勒斃周女後報警,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據了解,李男曾與歐姓女子展開姊弟戀,雙方後感情破裂,李男在2008年勒斃歐女,被依殺人罪判刑18年,在服刑10年餘2019年假釋出獄,並到電子廠擔任作業員。周女在美髮店工作,李男前往剪髮時與其相識,雙方越走越近進而交往,但周女發現李男情緒不穩、暴躁易怒,周女在忍無可忍下提出分手,李男卻心生不甘,10日清晨6時許到周女家堵人。李男見周女現身後上前談判,雙方一言不合、越吵越兇,李男竟伸手掐住周女脖子,不顧周女苦苦掙扎將其殺害,行兇後還持刀自殘,在下午1時許才報警。李男供稱自己因失血過多而昏倒,醒來後發現周女失去氣息而報警,訊後被警方依殺人罪移送法辦,而檢方認為李男涉犯殺人罪嫌,因罪嫌重大有逃亡、滅證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11日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桃園同性情侶情變 她潑汽油燒死戀人3歲女兒!縱火女確定重判20年定讞
2023年2月,桃園大溪曾發生一起民宅縱火案。鄧姓女子因與同性情侶游姓女子分手失和,竟懷恨潑汽油縱火,造成游女3歲女兒因燒灼傷、窒息當場死亡。一審國民法官將鄧女重判有期徒刑20年,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也維持20年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定讞。根據檢方起訴書,時年30歲的游姓女子,與時年未滿1歲的女兒和26歲鄧姓女友,自2020年9月起在大溪區一處3樓加蓋鐵皮民宅內同住。不過自2022年底起,游女開始與女兒生父、廖姓前男友聯繫,廖男並於2023年1月前來探望女兒。鄧女為此大發雷霆,與游女大吵一架,還出言恫嚇「要燒死你全家」。2023年1月26日,鄧女前往加油站,持寶特瓶購買汽油,返家後將其潑灑在房間的枕頭上。經游女發現後,鄧女在通訊軟體上坦承「對,我要把你家炸了」,又將剩下的汽油藏放在儲藏室內。之後,2女持續發生爭執,游女提出分手,並要求鄧女搬出住家,雙方關係持續惡化,再加上鄧女提出要查看游女手機遭拒,鄧女因此在2023年2月7日上午9點多,趁游女與女兒還在睡夢中時,取出收藏的汽油朝母女倆潑灑,並用打火機點燃,熊熊火勢立刻在游女以及3歲女童身上燃燒。游女當下立刻跑到1樓浴室沖水自救,並要衝回房間搶救女兒,卻遭到鄧女拉手攔阻,導致游女3歲女兒頭部、軀幹、四肢2至3度燒傷達90%,最終因燒灼傷、窒息而死亡,游女也身受重傷,鄧女也因燒傷被送醫治療。事後,檢警依照「家暴殺人罪」對鄧女提起公訴。一審經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將鄧女判處有期徒刑20年,另外依照恐嚇罪判處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鄧女曾就量刑部分提起上訴,但在今年4月於高院二審時,當庭表示「我要撤回上訴」。鄧女表示,上訴是希望能跟對方和解,表達歉意;但對方無意願接受和解,那就不需再爭執,她對一審判決「心悅誠服」,並表示「我會承擔我的責任」,請法官依法判決。由於本案檢方、告訴人均上訴,即使被告鄧女撤回上訴,高院也需實質審理。高院最後駁回檢方上訴,仍維持20年的刑期。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6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18歲就飛柬埔寨行詐!3年至少拐10豬仔 男偷渡越南被捕押解回台
刑事局國際刑警科持續強化與國際執法單位互動,今年9月間駐越南聯絡組多次與越南執法機關合作,總計逮獲9名外逃通緝犯,包含一名2022年就前往柬埔寨,涉嫌人口販運的21歲的范姓男子。據了解,范姓男子18歲時就前往柬埔寨進行從事人口販運,3年來至少誘騙10人至柬埔寨從事電信詐欺,過程中若有被害人不從,就會直接對被害人拳腳相向,要求被害人伏地挺身、抱水桶等方式凌虐體罰;若發現被拐來的被害人懷有身孕,則會向被害人家屬要求15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贖金。范男也因涉嫌詐欺、妨害自由、偽造文書、傷害與人口販運等罪遭5個地檢署通緝在案。多名被救出返台的被害人對於范男的惡行更是指證歷歷,警方先是在2023年間破獲范男所屬的「萬源集團」,逮獲楊男、蔡男、何男、詹男等4人,幾人將15名台人誘騙至柬埔寨波歌山園區,沒收被害人的護照、限制其活動範圍,更嚴格監控被害人的行動,過程中若有業績未達標、違反集團規定,就會遭到體罰、毆打、電擊、關進小黑屋,甚至轉賣給其他人蛇集團。桃園地院2023年8月10日也依照共同圖利以詐術使人出國最、盜用印文等罪,判處4人8至12年有期徒刑。此次被逮的范男,主要負責人口販運等相關業務。據悉,招募一人通常可抽得2萬元的酬勞,不過范男被逮後僅稱,其招募一人僅能獲得新台幣50元的酬勞,但此說詞不被採信。而范男此次也因偷渡至越南,遭越南警方逮捕,並通知刑事局駐越南聯絡處,范男被捕後於今年9月24日押解回台,訊後遭檢方聲押獲准。刑事局提醒國人,切勿輕信網路求職資訊或不明人士推薦之東南亞高薪職缺,應主動查證職缺真偽,以免陷入海外求職陷阱。若有疑慮,請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參閱外交部官網「海外陷阱宣導專區」。該專區彙整各類案例資訊,並提供駐外館處緊急聯絡電話及國內緊急聯絡中心專線(0800-085-095),協助民眾於第一時間獲得必要協助。
怒跳清潔車暴打隊員! 桃園男動粗挨告判刑還得賠10萬
桃園市1名34歲潘姓男子,2024年7月在蘆竹區上演一場荒唐鬧劇,當天下午5時許,清潔隊員正沿街收運垃圾,沒想到潘男疑似因不滿清潔人員的態度,情緒瞬間爆發,竟憤而爬上正在執勤的資源回收車車斗,當眾徒手痛毆清潔隊員洪男,甚至還飆罵五字經,場面相當失控,嚇壞現場民眾,洪姓隊員立刻通報警方到場,員警獲報趕抵後,當場依現行犯將潘男逮捕送辦。檢方調查後認定,潘男明知對方是依法執行公務的清潔隊員,卻以暴力攻擊並辱罵對方,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因此依法提起公訴。案件移送桃園地院審理期間,潘男坦承犯行,表示是一時衝動、情緒失控所致,願意誠心道歉並負起賠償責任。經法院調解,潘男同意賠償洪姓隊員10萬元,並以分期方式支付,目前依約履行中。洪男表示願意原諒,並同意給潘男一次改過的機會。法官考量被告犯後態度良好、已與被害人和解、具悔意且無再犯之虞,遂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
失控壓頭溺死失智父 男遭判11年
楊姓男子獨自照料7旬老父身心俱疲,去年8月騎機車到東眼山區要求共赴黃泉,老父一句「要死你自己去死」讓他情緒失控,強推老父下山坡拖進溪流壓頭入水致溺斃亡,桃園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後,考量家屬請求從輕量刑,依殺害直系血親罪判刑11年,可上訴。住三峽的32歲楊男排行老三,長期照顧疑有失智症、慢性病的73歲父親,身心俱疲下,去年8月24日騎機車載老父出外用餐,之後前往東眼山,要求老父一同尋死,遭拒後,不顧老父意願,強行將他推下山;發現老父卡在半山坡的樹叢間後,又自行滑下山,將老父從樹叢間一路拖行到谷底溪流旁,以身體強壓老父頭部至水內,導致老父溺水窒息身亡。楊男坦承不諱,國民法官考量楊男從小因父親酗酒、9歲前母親早逝,患有持續性憂鬱症,卻長年未尋求專業協助,累積龐大壓力,案發時又擔心無法通過工作試用期,以及雇用看護照顧父親帶來的經濟問題,加上詢問老父「我們一起去死好不好?」父親竟回答「要死你自己去死!」成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情緒崩潰而犯案。國民法官認為,楊男強壓老父頭部入水溺斃的弒父手段,雖未使用刀械等凶器,但是仍讓父親在有意識且痛苦的狀態下溺死,手段殘酷,難為減刑理由。審酌他無任何前科,高中肄業,智識程度正常,犯後態度坦誠,未推諉卸責,並與家屬達成無條件調解,加上親屬請求從輕量刑,國民法官依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1年。
桃機航警收賄放行449條加熱菸走公務門 遭羈押禁見記2大過免職
桃園機場航警局陳姓員警11日執勤時,涉嫌收受賄賂放行2名自韓國入境的楊姓、巫姓母女,讓她們攜帶449條加熱菸及17組主機,走公務門入境。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陳員及楊女聲押禁見獲准,航警局召開專案考紀會將陳員記2大過免職。檢警根據情資掌握,楊姓、巫姓母女過去已有夾帶加熱菸品記錄,被台北關標為「注檢」名單。11日中午,這對母女並未走一般旅客通道,而是直奔入境管制區南側海關公務門,台北關立刻通報航警局,兩單位共同在公務門前攔下母女,查獲449條加熱菸與17組主機。涉案陳姓航警為警專36期畢業,從警6年。依規定,公務門進出需刷卡辨識,隨身物件須通過X光機檢查,全程有監視器監控,陳員放行無證件人員走私加熱菸,行徑大膽。據了解,這是首次查獲旅客未經海關查驗直接透過公務門走私加熱菸入境。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陳員犯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且有刪除手機通訊對話紀錄,有滅證勾串及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楊女同樣因有勾串之虞遭羈押禁見,巫女則以6萬元交保。航警局已將陳員記2大過免職。◎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女子巷口撿到「價值995萬」金條 順手帶回家!挨告辯稱:以為假的
拾金不昧是美德,但撿到東西帶回家小心挨告!有一名女子阿桃(化名)今年5月路過桃園市一處巷口撿到3條金條,價值至少有995萬元,她沒有將撿到的東西送交警局而是帶回家,最後挨告。阿桃辯稱「以為金條是假的」,不被法官採信,近日依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判處12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12日,金條也已全數物歸原主。根據判決書內容,阿桃今年5月外出行經桃園市某地區一處巷口,發現路邊竟有3條金條,依當時金價來看,其價值至少有995萬元,她見狀直接把金條帶回家。失主事後發現金條不見,馬上報警處理,在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很快找到拿走金條的阿桃。阿桃被發現侵占他人財物後,第一時間竟辯稱,她以為金條是假的,只是先拿回家中擺放,解釋自己想和家人一起拿去警局,只是她等待的時間先去健身房運動,不是故意侵占他人財物。但檢方認為,一般人撿到東西若有意歸還,會在原處等候或是將給附近店家協尋失主,也可以把東西送交警局。檢方進一步指出,阿桃聲稱當時有時間壓力和以為金條是假的,但她可以選擇把金條留在原處而不是帶走占為己有,顯然有違常情,訊後決定依法起訴她。近日桃園地院法官也不採信阿桃的說詞,認為她的行為顯然欠缺對他人財產權的尊重,但考量金條已全數歸還失主,最終依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判處阿桃12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12日,全案仍可上訴。
鄭文燦案換人審 最終由菜鳥法官接手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再度換法官,桃園地方法院鄭案審判長原為江德民,去年請病假到退休,由審判長孫立婷接手,原承審法官廖奕淳今年3月生病請假,再由孫立婷代理。為補廖缺,院方4日重抽鄭案法官,由剛就任法官、前桃園地檢署書記官田時雨中籤。鄭案法官一波多折,原本審判長為江德民,但去年10月因病請長假到退休,由孫立婷接任審判長。今年3月廖奕淳健檢時發現有問題,住院檢查後至今仍請長假,因此由孫立婷實質代理開準備程序庭,數個月以來,以幾乎1個月1場勘驗會議錄音進行。中籤的田時雨曾在桃檢擔任書記官並任資料科科長,熟識他的檢察官說,田表現優秀,為人也客氣,相當斯文,是和善、顧家暖男。至於審判長潘政宏31期,在桃院數一數二資深,除了待過2、3年少年法庭外,其餘都待在刑庭,是老經驗的一把手,評價相當認真,審判度掌握也都沒問題,相信鄭案在其帶領下,可以妥適的審理。檢察官也認為,其訴訟指揮很有原則,會控制法庭秩序。桃園地院說明,孫立婷5至8月間代管案件,今年8月28日司法新事務年度開始,桃院依照刑事庭分案補充要點的規定,組成審核小組,將全部異動股的遲延、視為不遲延、繁難案件等,依其繁難程度分類後,打散分配於各異動股。4日下午2時人工抽籤,由刑11庭芳股64期田時雨承辦,審判長為潘政宏、陪席法官為58期法官蔡旻穎。潘政宏屬桃院資深法官,專精刑事審判,學養深厚,經驗極為豐富,相信能帶領合議庭接續妥速審理鄭案。
追求遭拒還被告跟騷 桃園男怒撞人妻釀3傷 深夜遭聲押
邱姓男子追求一名人妻,不滿女方提告聲請保護令,23日晚到女方上班處找她理論,女子下班後請男性友人載她到派出所,想請警方約束,豈料途中遭邱開車猛撞,還波及路人釀3傷,被依殺人未遂送辦,桃檢複訊後,認有串滅證、逃亡和再犯之虞,晚間向桃院地院聲請羈押。平鎮警方指出,23日晚間10時28分,南京路與大連街口發生交通事故,邱姓男子因單方面追求被害女生未果,女方日前有提出跟蹤騷擾防治法告訴並申請保護令,邱男大為光火,23日晚間該男又跑去女方上班的處所大聲理論,女子不堪其擾,與男性友人在下班返家前,想再去一趟平鎮派出所,請警方約束男嫌行為,沒想到還沒到派出所,途中就被該男子開車惡意衝撞。車禍撞擊力量大,邱男駕駛的自小客車車頭都已撞凹,甚至還將電線桿撞斷,遭成女子及男姓友人身上多處擦挫傷,所幸送醫後並無生命危險。警方說,涉案邱姓男子是瘋狂的追求者,而女被害人與共乘機車的男子也只是單純朋友關係,並非男女朋友,事發後立即將開車撞人的男子逮捕送辦,檢方複訊後,認為邱男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
盜卡狂刷575支iPhone洗錢 詐團勾結3C經銷女主管套利2千多萬
桃園地檢署偵結一起假檢警詐騙案,詐騙集團與德誼數位北區路姓女主管勾結,透過Apple Pay盜刷被害人信用卡購買575支iPhone手機,再以85折轉賣通訊行洗錢。全案共22人受害,財損超過2千萬元,檢方依多項罪嫌起訴四海幫連姓主嫌等 22 人,並對連男等 4 人求刑 20 年。檢警調查發現,詐團先假冒檢警取得被害人信用卡、金融卡及網銀帳密,再誘騙將資產變現匯入信用卡繳款帳戶,藉此提高信用卡額度(最高達1240萬元),隨後將被害人信用卡綁定詐團成員行動裝置,利用Apple Pay進行盜刷。四海幫連姓主嫌指揮車手前往德誼數位北區多家門市,在路姓女主管配合放行下,大量購買iPhone手機。路女為衝業績和謀取獎金,明知交易異常仍指示門市店長配合結帳出貨。詐團再將手機以 85 折賣給新竹連鎖通訊行陳姓老闆銷贓。陳男資金不足,還找來洪姓金主合夥出資。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黃世雄指揮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桃園市平鎮分局、新竹市第二分局聯合偵辦此案。專案小組於5、6月間發動數波搜索行動,逮捕22人到案,查扣瑪莎拉蒂豪車1輛、33支工作手機、電腦主機及現金50萬元等證物。其中連姓主嫌、陳姓老闆等6人經桃園地院裁定羈押。檢方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17人,對連姓主嫌等4人具體求刑20年。刑事局提醒民眾,接獲自稱檢察官或警察來電要求匯款或交付信用卡資訊時,應立即掛斷並向警方查證,避免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