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監獄
」 鄭文燦 看守所 羈押禁見 貪汙商品琳瑯滿目「便宜實惠」 矯正署網路商城「流量爆了」
近期有個相當特殊的電商平台進入到網友眼中,這個平台所販售的商品看起來雖然有點樸實無華,但是整體看起來商品項目還是十分眾多,而且價格十分實惠。就在有網友自主性的幫忙宣傳後,這個平台的流量瞬間炸掉,讓許多網友一度無法拜訪。放在現代社會如此特異的電商平台,就是矯正署旗下的「矯正機關自營商城」。據了解,先是網友Eva Sun近期在FB發文表示「今天被燒到一個購物網站,網站做得頗爛,但東西很實惠。直接說,是矯正機關自營商城,簡言之就是監獄受刑人做的東西,除了讓他們有一技之長之外,他們賺的錢有部分也會賠償受害人(或是受害人家屬)」。而Eva Sun這篇短短的介紹,竟然在短時間內就創造了1600多次分享,「矯正機關自營商城」的網站流量也瞬間爆掉,不少網友紛紛表示無法造訪。後續Eva Sun又再度發文表示「這是所有矯正機關聯合展示商城,但是結帳是分開的。比如你在台北看守所買了一個竹藝品(順道說收押禁見的不能出來打工),然後在新竹監獄買了一包炊粉,他們要 #分開結帳,運費也分開收喔(這很合理吧總不會還有統倉)」。Eva Sun也提到「不同的矯正機關有不同的特產,像是台南監獄就以貝果聞名,屏東監獄的醬油聽說很棒,彰化監獄的麵條與麵線以及綠島監獄的柴魚片等等」、「矯正機關的商店是為了讓受刑人有一技之長,所以很多的監獄特產都是 烘焙商品,例如 #鳳梨酥 #蛋黃酥,以及餅乾等等。還有手工藝品也是大宗 (宜蘭監獄的纏花耳環很漂亮)。 有些矯正機構是農場,還有生鮮可以冷凍宅配。另外像是宜蘭跟桃園監獄也有生巧克力可以選購喔」。但Eva Sun也提醒「大家要再三記得,矯正機構本業不是賣東西,所以並不是所有的監獄特產都可以直接一鍵式下單購物,部分需要跟監所聯繫下單細節。這在瀏覽的時候也請特別注意,畢竟這不是以營利為主的單位,有些時候訂單也許晚一點要多包涵捏。運費部分,除了不同單位分開結帳外,不同溫層也是分開算運費,說真的人家本業不是賣東西,就儘量按照他們的規定,不要增加人家的麻煩喔。」
監所週休二日不會客!鄭文燦沒會客菜吃 整日放風僅10餘分鐘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11日更裁羈押禁見,當晚就送往桃園看守所,與3名一般案情被告同住。媒體人林裕豐示警,鄭文燦的獄友中有一名是毒品犯,毒癮若發作起來「很可怕」。此外,監所逢週休二日不開放,無法律見吹冷氣,也沒法收會客菜,鄭文燦僅能把握上午1次約10餘分鐘的放風時間活動,堪稱最難熬的頭三天。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林裕豐12日在《關鍵時刻》節目表示,鄭文燦的獄友中有一名是毒品犯,毒癮若發作起來「很可怕」。因為毒癮者一旦戒斷反應發作,會哭到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用頭去撞鐵欄杆撞到滿臉血,接下來就會嘔吐,不只味道難聞,更尷尬的是吐出來的東西「難道要前行政院副院長去擦嗎?」林裕豐還指出,毒品犯毒癮發作時會沒辦法控制自己,可能還會攻擊其他獄友,如果是晚上發作,會讓獄友都沒辦法睡覺,等於白天晚上都精神緊繃,以鄭文燦一個前行政院副院長之尊「真的很難熬」。在羈押收容的緊繃生活下,放風及收親友會客菜,可能是入監生活中難得的放鬆。但鄭文燦在11日晚間入監後,12日上午委任律師曾到監所接見,歷時約75分鐘;期間還曾有綠營市議員以「同理心」為由送錢,中年友人送書並購置1992元日用品。至於13日、14日,監所逢週休二日不開放,無法律見吹冷氣,也沒法收會客菜,鄭文燦僅有上午1次約10餘分鐘的放風,其餘時間只能在舍房內待著。桃園監獄副典獄長許國賢受訪表示,鄭文燦的狀況跟一般收容人一樣,原則上若無異狀,大多不會特別去注意他;而鄭文燦與同舍獄友的相處情形也很平常。監所管理員則透露,監所週休二日並未開放會客、接見或寄物,收容人或受刑人在早上8點30分點完名後,會有分區放風的時間,可以出來呼吸一下新鮮空氣。不過放風時間僅10餘分鐘,且各區遭禁見的收容人或受刑人會分開輪流放風,同案的被告很難遇在一起。而關於鄭文燦的狀況,也只有該舍房主管能得知,事涉敏感,管理員之間不會去打聽。
收押第3日無人探望 看守所讓鄭文燦短暫放封10分鐘
前桃園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因涉貪汙案被羈押禁見,到13日已是進入看守所的第三天。由於13日是周六假日,看守所並未開放會客及探視,因此鄭文燦的律師未能辦理律見,家人也未送日用品或食品。但有媒體報導指出,鄭文燦會在所方安排的時間內,進行10分鐘的放封。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看守所管理人員表示,看守所的作息安排是早上點完名後有活動時間,大約從8點半開始,禁見人員會分批輪流出來活動,同案人員不會碰面,每次活動約十餘分鐘,一天僅一次。也就是說,鄭文燦有約10分鐘的短暫放封時間。管理人員也提到,由於今日是週六假日,除了不開放會客外,看守所與獄方的接見室和合作社也是大門深鎖。報導中也提到,鄭文燦在看守所的作息、安排禁見人員的活動時間均按正常規定進行,並未受到特殊對待,飲食和活動均按規定正常進行。而針對鄭文燦的第二晚飲食作息狀況,管理人員表示,因管理不同區域,無法看到或接觸鄭文燦,也因案情敏感,未特意打聽或討論個案情況,但推測應該一切正常。根據桃園監獄與看守所官網信息,13日早餐為稀飯、花生麵筋,午餐是麵疙瘩和酥炸小熱狗,晚餐則包括麻油雞丁、涼拌海帶結、炒時蔬和番茄蛋花湯。
鄭文燦進看守所內行揭「3關卡」! 這點最要命:比沒冷氣吹更苦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任內貪污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先後予以500萬及1200萬元交保,引得檢方不滿兩次抗告,11日桃園地院撤銷原裁定,改為羈押禁見,他也於11日晚間7時多被移送至桃園看守所。對此,媒體人黃揚明就指出,在看守所會脫光光檢查身體、毫無隱私、沒有冷氣等,網友則透露,比起沒冷氣吹,最要命的其實是毫無隱私。有網友在PTT八卦版發文指,鄭文燦還沒進入監獄,而是看守所,在生活作息等管理上會相對寬鬆一點。接著他補充,脫光光檢查身體,主要還是戒護安全的考量,擔心收容人會攜帶危害管理人員、同房收容人或是自身安全的物品,比如刀具、尖銳物品或其他危險物,一般會檢查肛門,也是怕避免煙毒犯會將毒品藏在那邊。再來是炎炎夏季沒有冷氣吹,原PO說桃園監獄看守所的收容環境很爛,地方小、設備老舊潮濕、地狹人稠,這樣的環境不僅容易造成心神不寧,也是皮膚病的溫床。而監所戒護區內只有少數地方或是特殊情形才會安設冷氣, 一般會有冷氣的情形,除了教區主管的辦公室外,就是有特殊情形比如幫政府做功德,為了穩定囚情才會安裝冷氣讓他們在下工場時可以吹,不然平常就只有旋轉吊扇,或者開卡扣款購買的小型電扇。而對於多數政商名流而言,最難受的其實是毫無隱私,現在1間舍房幾乎都有2台畫質還不錯的監視器,每個房間大門也有透視窗,「但最要命的,還是和舍友們之間,不管是吃飯、盥洗、如廁等活動,都是在那個小房間進行,加上夏天燠熱、通風不良,那個環境是真的令人十分難受。」最後他也說,比起在外面多采多姿、時常可以享受夜生活、和政商名流吃飯的日子,監所每天的作息十分固定,和當兵有87%像。
備同款早餐「黑糖饅頭、麥仔茶」 徐巧芯評鄭文燦政治前途:掰啦
前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日前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三進三出桃園地院,11日桃園地院召開第三次聲押庭,改為羈押禁見。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表示,她一早看到鄭文燦早餐是吃黑糖饅頭和麥仔茶,因此她就準備60顆的黑糖饅頭和麥仔茶,請同事一起品嘗「(原)2350(鄭文燦在看守所的原編號)原本的早餐。」根據桃園監獄菜單,12日早餐為黑糖饅頭、麥茶,徐巧芯說,一早看到之後,就準備了同款早餐請同事吃,還笑說「蠻歡樂的。」針對鄭文燦被羈押,徐巧芯表示,因為鄭文燦確實串證,7月5日被約談時身分還不是被告,後來才轉被告,檢方調查後發現貼身機要秘書已經在串證了,「既然有串證行為,憑什麼給錢的人被羈押,收錢的卻不用?」外界質疑7年前檢方辦此案時就洩密,徐巧芯表示,過去擔任法務部長的邱太三是不是有洩密讓鄭文燦提前知道,否則為什麼會在收500萬後再還錢給地主?據說,鄭文燦被查或者電話被監聽,鄭自己都是知道的,在這個情況下還如此膽大妄為。徐巧芯說,「航空城」可能還有涉貪嫌疑,鄭覺得自己是天子腳下第一人,現如今卻變成被踩的第一人。媒體問及,如何看鄭文燦的政治前途?徐巧芯直說,「掰啦!你們昨天沒看到賴清德笑得多開心」,昨天總統賴清德參加的童軍活動,而活動理事長是鄭文燦,如果鄭沒有被收押禁見,他們兩人是要同台的,但他們兩人沒同台,可是知道自己的隊友被收押禁見,「『德』意的笑啊,笑得多開心」,最後還強調,「掰啦。」
鄭文燦的首餐獄中飯曝光 6點45分起床吃黑糖饅頭配麥茶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收賄而於11日遭到羈押禁見,並於晚間送往桃園看守所,而他自稱吃過麵包而沒有食用監所便當,12日上午才開始他在看守所的第一餐,早餐吃的則是黑糖饅頭配麥茶,他則是情緒穩定,還購買棉被、涼蓆、枕頭寢具等用品。而根據桃園監獄菜單,12日早餐為黑糖饅頭、麥茶,午餐則是什錦雞丁、酥炸香腸、炒時蔬、紅茶冰,晚餐為蒜頭排骨、蛋酥白菜、炒時蔬和紫菜排骨湯,另還安排毒品與詐欺等3名案情單純的室友與他同住。據了解,鄭文燦情緒穩定,入監後購買棉被、涼蓆、枕頭寢具等用品,而12日於清晨6時45分起床用餐,並配合監所坐息,他隨身攜帶的慢性病藥物僅3天,所方12日則將視鄭文燦身體狀況體檢,有需要時也將安排醫師看診。
桃園監獄一週飲食曝光!明晚餐吃「燒排骨、炸雞排」 網驚:吃比我好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任職桃園市長期間涉嫌貪污收賄,已被桃園警備車押送抵達桃園看守所。據悉,桃園看守所的膳食是由桃園監獄準備,有細心的網友在網路上找到了桃園監獄一週的菜色,看到明天(12日)的晚餐裡同時出現「紅燒排骨」、「炸雞排」,驚呼「吃的比我好」。鄭文燦被裁定收押禁見後,於11日晚間7時許被押上囚車出發,並於晚間7時17分許抵達桃園看守所。據了解,鄭文燦是桃園看守所歷年來的「最大咖」,桃園監獄副典獄長許國賢表示,由於鄭文燦抵達時間已超過看守所晚餐時間,桃園看守所臨時為他額外準備了4菜1湯,包含滷雞翅、涼拌豆干、炒空心菜以及清蒸排骨湯,不過因鄭文燦在抵達看守所前有吃麵包果腹,所以並沒有吃到為他準備的膳食。此外,有網友在網路上找到桃園監獄一周菜色,可以看見本週(7月11日至20日)的菜色中,早餐吃的比較清淡,主食大多是稀飯或饅頭,配上1至2道配料。午餐除了湯麵外,大多是3道菜配上點心仙草冰、綠豆冰、冬瓜茶冰等,如果是少年犯,還會多一道水果。晚餐則多半是3菜配1湯,少年犯還會多一份額外的菜色,如炸雞翅、雞排、醬燒雞里肌肉等。由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官網提供的菜單可見,12號的晚餐中,同時出現「紅燒排骨」、「炸雞排」,讓網友嘖嘖稱奇。不過事實上炸雞排僅提供給少年犯,鄭文燦是吃不到的。針對這份菜單,PTT上有網友表示,「吃得比半數鄉民還好吧」、「吃很好欸,這樣能減肥嗎」、「吃的比我好為什麼還有紅茶冰?」、「午餐雙主菜還有飲料水果,吃這麼好?」、「老實說吃比我好,如果不是有酒喝的話」、「讓外面吃泡麵的勞工情何以堪」。但也有網友表示,「當兵伙房菜名也寫的很好看」、「平常吃很好的人吃這會不習慣」、「當兵伙食啊,菜名好看實際就……吃得飽」。
鄭文燦遭收押!沒吃看守所晚餐「加買2寢具」 律師火速遞交抗告書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11日傍晚遭桃園地院裁定收押禁見,晚間7時被送至桃園看守所收押。桃看所表示,鄭文燦情緒平靜,但沒食用所方提供晚餐,稱有吃過麵包不餓。另鄭文燦的律師已完成抗告書並遞交給桃園地院。陳永來律師稍早現身地院遞交抗告書及卷證時,全程未回答媒體提問。桃園地院表示,被告鄭文燦的律師已於11日晚間9時許遞狀提出抗告,本院已在9時40分派車送交卷證到高院。看守所為他備好晚餐,菜色包括滷雞翅、涼拌豆干、炒空心和及清蒸排骨湯。(圖/桃園監獄提供)桃園監獄副典獄長許國賢則指出,鄭文燦稱吃過麵包已飽足,因此沒食用提供的晚餐,但有購買涼蓆、枕頭等寢具,也準備好慢性病藥物,明天會安排醫師健康檢查。許國賢表示,鄭文燦情緒平靜,同住3名犯人案情單純,分別涉犯詐欺及毒品罪。據悉,編號2305的鄭文燦為桃園看守所歷來最大咖的人士,看守所則準備好滷雞翅、涼拌豆干、炒空心和及清蒸排骨湯的晚餐,12日三餐則分別為黑糖饅頭、麥茶;什錦雞丁、酥炸香腸、炒時蔬、紅茶冰;蒜頭排骨、蛋酥白菜、炒時蔬和紫菜排骨湯。鄭文燦遭檢方指控於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案經「2進2出」500萬元、1200萬元交保後,檢方3度抗告,高等法院也再次於日前撤銷交保重裁,最終桃園地院傍晚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
鄭文燦晚餐吃滷雞翅便當配排骨湯 早餐有黑糖饅頭加麥茶在等他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及收賄,11日晚間遭羈押禁見,並於7時許由警備車送往桃園看守所收容,而桃園看守所已為他準備好滷雞翅便當,配菜則是涼拌豆干、炒空心菜和清蒸排骨湯,12日上午則有黑糖饅頭、麥茶在等他。據了解,鄭文燦是桃園看守所歷年來的「最大咖」,桃園監獄副典獄長許國賢表示,鄭文燦的編號為「2350」,而看守所已為他準備好便當,菜色包括滷雞翅、涼拌豆干、炒空心和及清蒸排骨湯。而根據桃園監獄菜單,12日早餐為黑糖饅頭、麥茶,午餐則是什錦雞丁、酥炸香腸、炒時蔬、紅茶冰,晚餐為蒜頭排骨、蛋酥白菜、炒時蔬和紫菜排骨湯,另還有3名案情單純的室友與他同住。
應訊前就知道檢察官偵辦內容 編號「2350」鄭文燦羈押理由曝光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及收賄,11日下午遭桃園地院收押禁見,並於晚間往桃園監獄,地院也公布其收押理由,表示鄭文燦在5日曾用LINE與其施姓秘書討論應訊時的答辯方向,顯見有串證疑慮,而針對串證之羈押原因尚難透過其他侵害較小之手段予以擔保,應認有羈押之必要,故命被告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地院在新聞稿中提到,鄭文燦否認有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但有廖姓證人證述及卷內相關通訊監察譯文、通訊軟體對話可佐,應認此部分犯罪嫌重大。此外,鄭文燦所涉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本於趨吉避凶之人性,其逃亡、串證或滅證之可能性較高,且他具有相當之政商人脈及資歷,具有更高之逃匿能力,他又否認犯行,而有躲避罪責之動機,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至於串證部分,鄭文燦在5日應訊前之當日上午,以LINE通訊軟體傳送訊息給其施姓秘書,其訊息內容與被告應訊時答辯方向相同,可見他於應訊前已經有管道得知檢察官之偵辦內容並擬妥答辯方向,並在應訊前將所擬答辯方向傳送給施姓秘書。桃園地院表示,而施姓秘書作為鄭文燦與他人之溝通聯繫管道,亦多次居間為廖姓證人與被告傳遞訊息,足以居於傳遞案情訊息之重要地位,考量被告於第一次應訊前,已有將自己答辯方向傳送給施姓秘書,顯見確實有串證之疑慮。此外,鄭文燦於2018年5月21日晚間曾前往廖男之住處,可見被告確實有可能私下與案件重要關係人會面溝通而加深其串證之疑慮。桃園地院表示,本案涉及桃園市土地開發案,參與機關及承辦人員眾多,又尚在偵查階段,相關證人之範圍尚待偵查機關調查,依檢察官所主張之偵查計畫,本案尚有其他參與土地開發有關之人員尚未到案,而各該人員之待證事實係為證明被告接受廖姓父子請託後係如何實施相關職務上作為,而與被告所涉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之構成要件有關,且檢察官亦已提出相關之證人身份,而非憑空抽象論述,又被告從政多年,政商關係密切,又曾任桃園市市長,對於過去部屬或本案檢察官所主張之證人仍然存在基於過去職務或情誼所生之影響力,應認檢察官主張本案尚有勾串證人之可能性應屬有據。再考量本案被告所犯為重罪,其串證及滅證之可能性較高,已如前述。綜上所述,應認本案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桃園地院提到,串證之羈押原因本質上難以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其他侵害較小之手段予以擔保,本案尚有諸多人證待調查,而收賄罪之犯罪實行具有其隱密性,亦高度抑賴偵查機關對相關證人證詞之保全及勾稽,若一經勾串,即難以完整重現犯罪之事實。又被告與其他證人之溝通聯繫管道未必能為偵查機關所全盤掌握。故縱使就逃亡之羈押原因得以透過具保及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等方式予以擔保,就現階段之偵查進程而言,針對串證之羈押原因尚難透過其他侵害較小之手段予以擔保,應認有羈押之必要,故命被告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全國監所龍頭春節前換人 矯正署長由屏東典獄長周輝煌升任
掌管全國監獄5萬多名收容人的矯正署有重要人事異動!署長黃俊棠將於本月16日屆齡退休,法務部上午發布人事派令,由屏東監獄典獄長周輝煌調升署長,而黃俊棠的退休也帶動矯正署內多所大型監獄典獄長異動,人事命令預定16日生效。周輝煌學經歷及歷練完整,他畢業自中央警官學校47期犯罪防治學系,日本廣島大學刑事法碩士及法學博士課程修畢,歷任矯正署副署長、主任秘書、桃園監獄典獄長等重要職務。周輝煌升任署長後,屏東監獄典獄長遺缺將由雲林第二監獄典獄長蔡景裕調升,此外,高雄監獄典獄長辛孟南調派台中監獄典獄長、高雄第二監獄典獄長邱泰民調升高雄監獄典獄長、桃園監獄典獄長林志雄調升彰化監獄典獄長、矯正署副署長許金標調派宜蘭監獄典獄長、矯正署主任秘書楊方彥調升矯正署副署長。
外役監脫逃康嫌竟在桃園砍人 警全力追緝
台南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殺害2名警察引發軒然大波,刑事局公布2逃監收容人,其中花蓮自強外役監脫逃的康姓收容人,竟在7月中在桃園犯下砍人案,桃警表示,2名同夥已落網,成立專案小組積極佈線全力追緝康男中。台南市殺警案凶嫌林信吾從明德外役監脫逃後犯案,讓外役監脫逃問題引發關注。刑事局官網通緝專區日前公布2名從花蓮自強外役監脫逃受刑人資料,分別為29歲許亞倫、25歲康育豪,其中許亞倫已於上月28日遭桃園市龍潭警分局在苗栗逮捕並歸案,目前在桃園監獄服刑中。另一在逃收容人康育豪,今年3月21日回宜蘭縣探視家屬未歸而被通緝,豈料7月時疑似因博弈糾紛,涉嫌夥同另外2名友人,在桃園區砍傷郭姓男子,其中2名同夥已落網,但康嫌仍在逃,目前積極佈線全力追緝中。
全台首例 桃園監獄通緝犯被檢出新冠肺炎確診
桃園國際機場1名旅客27日晚間從菲律賓返台,在機場通關時被查出是名須發監執行的通緝犯,檢方以視訊方式確認人別,當天就送往桃園監獄執行由獄方執行14日隔離。昨天獄方卻發現這名入監不久的受刑人新冠肺炎確診,趕緊送醫治療,這是獄方受刑人新冠肺炎確診的全台首例。獄方表示,與該名通緝犯接觸者在個位數,全程都有穿防護衣,但保險起見,還是會請這些同仁在家自主健康管理。這名受刑人因為傷害致死罪,遭判刑5年4月,但他潛逃出境,27日晚間從菲律賓返台,在機場遭警方發現他因未發監執行遭發布通緝,隨即逮捕。隨後在機場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在署內以視訊方式,確認他的人別、案由,隨後送往桃園監獄執行。桃園監獄表示,接獲通報該名通緝犯須入監服刑後,隨即啟動傳染病相關管制措施,獄方戒護人員都需要穿上全套防護衣,該受刑人進入監獄後須在單人房隔離14天,29日下午發現該名受刑人確診,即送到醫院治療。
全台首例!菲律賓返台通緝犯 進桃園監獄服刑…2天後確診送醫
新冠肺炎全球秋冬疫情,尤其來自菲律賓、印尼等國人士,近期屢屢傳出這些國家境外移入至台灣確診。現在則有一名年約30多歲的周姓通緝犯,本月27日晚間從菲律賓返台,因為是通緝身分,一下機就立刻被送往桃園監獄服刑。結果才到桃園監獄服刑隔離2天,卻在29日被發現確診新冠肺炎,緊急送醫治療與隔離。獄方表示,該名周姓通緝犯,是因為傷害致死罪,在台灣被判5年4月,但他潛逃出境,27日晚間從菲律賓返台。由於他在機場就被警方發現,是未發監執行的通緝身分,因此一下機就遭逮捕;並在機場由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以視訊方式,確認其人別、案由,隨後就送往桃園監獄執行。一到監獄後,先在單人房隔離14天,不過29日下午,卻被發現確診,目前人已在醫院治療隔離。據悉,這名通緝犯接觸者人數不多,大約僅有個位數,且相關接觸人員,全程都有穿防護衣,但為了保險起見,還是會請這些同仁在家自主健康管理。
休旅車「雙黃線轉彎」輾壓機車騎士 2國中生抬車救人
桃園46歲吳姓駕駛19日一早不到7點從停車場出發時,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和對面也要左轉的機車騎士擦撞,機車人車倒地、汽車當場「輾壓」過機車,一旁路人聽聞劇烈聲響連忙上前幫忙,2名國中男學生也跑回頭幫忙抬車,救出騎士,所幸騎士僅腳踝扭傷,雙方並無酒駕,肇事原因正由警方釐清。46歲吳姓駕駛19日一早6時50分許,從桃園區延壽路上的停車場駛出,卻跨越雙黃線左轉要往益壽二街方向行駛,正巧停車場斜對面的桃園監獄大門也有55歲的林姓機車騎士駛出,經過網狀線要左轉,兩台車在雙黃線上發生擦撞,機車當場人車倒地,汽車左前輪順勢「開」上機車,機車卡在車輪下動彈不得。休旅車疑似違規雙黃線左轉,擦撞到騎士,當場人車倒地遭輾壓。(圖/翻攝畫面)吳姓駕駛見狀連忙下車想把休旅車推開,但力氣不夠,一旁路人見狀連忙上前幫忙,包括2名已走遠的疑似中興國中的2名男學生、行經的運將和騎士,紛紛停下腳步幫忙抬車,至少8位民眾齊心,順利救出林姓機車騎士,送醫急救檢查,所幸僅腳踝扭傷,並無大礙。員警獲報到場,雙方並無酒駕,研判吳男是被A柱阻擋視線釀禍,但詳細肇事責任正由警方釐清中,該路段是雙黃線,吳男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恐先吃上900元罰單。休旅車疑似違規雙黃線左轉,擦撞到騎士,當場人車倒地遭輾壓。(圖/翻攝畫面)
冷血女監1/桃園監獄內求救被當說謊 女受刑犯突昏倒醒來世界變調
現年43歲的葉家菁,12年前因吸毒被強制勒戒1年,當她進入桃園女子監獄服刑半年後的某一天她忽然昏倒在牢房裡,等她醒來已是1個多月後,發現自己竟然無法說話、全身無力,連手腳都不能動,由於她早在昏倒前幾天,就曾多次向女監反映經常覺得頭痛、頭暈,但女監管理員卻認為她在說謊,沒人理會,她認為女監當時未即時將她送醫,才造成她今天全身癱瘓,世界全部變調。葉女因為全身癱瘓,連說話都很吃力,她一字一頓地訴說過去的往事,想起12年前因染毒,送進桃園女監勒戒那短短1年不到的日子,卻帶給她一輩子永久傷害。用電療增加雙腳肌力,是葉家菁每天復健必備的課程之一,也是她靜心回憶的時刻。(圖/讀者提供)葉女說:「2008年11月進入桃園女監開始為期一年的勒戒,但隔年7月我就因為在裡面(女監)突然癱瘓提前離開。」提到「突然癱瘓」,葉女至今仍無法釋懷,葉女說,在女監的日子,三餐和作息都正常,確實有了改變,「監獄的人待我還不錯,大家會彼此照顧,都會聊天打屁。」但是在女監一段時間後,葉女經常覺得頭痛、頭暈,不舒服,多次向管理員反映需要就醫,但管理員總認為葉女在說謊,不理會她發出的求救信號,直到有一天葉女洗完澡後突然昏倒不省人事,管理員才驚覺事態嚴重。葉女回憶,當她醒來時,發現自己已經回到女監,可是已經無法走路,說話也不清楚又吃力,「我完全不知道究竟發生甚麼事?」葉女表示,她聽獄友說自己昏迷了1、2個月,還說她在昏倒時右手食指被欄杆扶手割傷,當時縫了3針,「我對這些事完全沒印象,連到底有沒有被送到醫院也不清楚。」她只知道,人生已經從此毀了。桃園女子監獄有關葉家菁當初的醫療資料,因已逾10年期限而予以銷毀,讓真相無法還原。(圖/翻攝自google map)對此,桃園女子監獄表示,葉女出監已逾10年,依法務部矯正署所屬各矯正機關檔案分類及保存年限10年規定,其醫療資料業已銷毀。已無從查證葉女當年昏迷之後,女監是如何處理及有無就醫?因此葉女當時昏倒後是否有立即送醫?仍然是個謎團。
CTWANT 社會傳真》求救當說謊勒戒犯癱瘓 桃園女監遭控見死不救
澎湖監獄近一個月來連續4名受刑人死亡,而現年43歲的葉家菁(葉女),12年前因吸毒被送進桃園女子監獄接受戒治,隔年某天她忽然昏倒在牢房裡,等她醒來竟然發現自己全身癱瘓,其實她早在昏倒前就多次向女監反映經常覺得頭痛、頭暈,但管理員卻認為她在說謊,未及時將她送醫,女監至今仍沒有任何解釋或道歉,在在凸顯台灣的獄政系統早已病入膏肓。
帶原子筆進入候訊室遭沒收 毒販告贏北檢
桃園1名因販毒等案件入獄服刑的男子謝清彥,去年8月間被借提至北檢訊問,法警因他曾有脫逃意圖,沒收他隨身原子筆;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地院審理後認定北檢「暫時保管原子筆的管理措施」違法,判謝男勝訴。判決書指出,北檢去年8月1日為了偵辦案件,向桃園監獄借提謝男到庭訊問,但法警以謝男曾有脫逃意圖且評估現場狀況,而暫時保管謝男隨身所帶之原子筆;謝男不服提申訴遭駁回,又再提行政訴訟。謝男表示,他沒有脫逃意圖,北檢卻一律在候訊室禁止收容人攜帶原子筆,逾越釋字第755號解釋,侵害他的基本權利,影響當天訴訟攻防權利,故請求確認「北檢一律在候訊室禁止收容人使用原子筆管理措施」違法,同時索賠1元。北檢解釋,各監所近年來發生多次受刑人持原子筆攻擊事件,且桃園監獄管理員也告訴北檢法警謝男有脫逃意圖,加上原子筆尖銳存有潛在危險性,才會暫時保管,法警所為屬值勤必要,並未違法。法官審理時表示,受刑人持原子筆攻擊的案例大多發生在監獄舍房,也多為獄友間糾紛而起,無關候訊室安全,且檢方一律視原子筆為危險物品,禁止攜入候訊室有違比例原則;另北檢雖主張謝男有脫逃意圖,但根據桃園監獄管理員證述,以及遍詢謝男曾入監服刑的相關監所,均查無曾有脫逃紀錄。法官故認定,北檢法警貪圖戒護上便利,無視謝男有攜帶原子筆需求,已逸脫安全維護必要程度,且北檢也查無謝男有具體危害舉動,故「暫時保管原子筆的管立措施」違法,判謝男勝訴;至於求償1元部分,因謝男未舉證何處受損害,北檢不必賠償。圖說:桃園一名入監服刑的謝男被借提至北檢訊問,遭法警沒收身上的原子筆,謝男因而提出行政訴訟,法院判他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