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院
」 鄭文燦 交保 部桃 桃園地院 收賄吸金30億僅判20萬元交保 肉商疑棄保潛逃「桃院回應了」
桃園林姓肉商涉嫌利用虛構的營業項目進行投資詐騙,在三年內吸金高達30億元,受害人數超過300人。今年9月,林姓肉商因周轉不靈突然失聯,引發受害者憤怒。後續眾人將林姓肉商告上法院,但桃園地院僅裁定20萬元交保。而如今傳出林姓肉商疑似棄保潛逃,再開羈押庭也無故不到。對此,桃園地院也做出回應。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投訴人A先生表示,林姓肉商以每月2.5%至3%的穩定獲利為誘餌,吸引投資者加入。為取得投資者信任,林男不僅開立本票作為抵押,還簽署借貸契約書,聲稱即使投資賠錢,投資人仍可透過法律途徑追討債務。然而,這些舉動實為其日後脫罪所設的圈套。而在7、8月間,林男開始拖欠分紅,以中秋節市場需求量大增需要資金周轉為由延後發放。9月中旬,林男突然人間蒸發,受害者在其工廠聚集了解狀況,發現受害群體包括林男的同學、同鄉、公司員工,甚至南部醫院的護理師,損失金額從數十萬元到上億元不等。後續受害者成立群組發動搜尋,一週內便找到林男下落並將其送警。但林男以與受害者僅有民事債務糾紛為由否認詐欺意圖。雖然桃檢於9月28日依法聲請羈押,但桃園地方法院考量「卷證資料尚不足確認檢察官羈押聲請書所載之犯罪事實」,最終裁定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後續高等法院於10月11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審,桃園地院於10月14日傳喚林男未果,林男疑似棄保潛逃,目前桃院正進行沒收保證金程序。而林男消失的消息曝光後,更是讓不少被害人炸鍋。整起事件爆發後,桃園地院也出面回應,表示檢察官聲請羈押,法官基於審判獨立原則,判斷卷證資料尚不足認定檢察官聲請羈押所指犯罪事實。後來本案經高院撤銷發回,也隨即依法傳拘,桃園地院認為整體程序合理,並無縱放人犯之疑。
有政治介入?鄭文燦涉貪案審判長請病假到退休惹議 桃園地院回應了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惹議,面對立委質疑政治介入司法,桃園地院晚間回應,起訴時是以公開抽籤分案,審判長江德民10月14日因病緊急住院要住院和休養1年而請辭刑14庭審判長,強調他向來戮力從公、勇於任事,對於外界誤會解讀深表遺憾。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惹議,立委質疑有政治介入司法。(圖/中國時報蔡依珍攝)鄭文燦涉貪案桃園地院29日首度開庭,由受命法官廖奕淳單獨連開3庭訊問3被告,卻傳出合議庭的審判長因病請假到退休,桃院內部議論紛紛,關心誰要接下這燙手山芋,甚至在法官論壇開轟,質疑有人不想增加工作量、不想冒著接到某大案的風險,院方便宜行事強迫接受。民眾黨立委今質疑是把燙手山芋往外丟,懷疑有政治黑手介入司法。桃園地院晚間解釋,鄭文燦等人因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檢察官8月27日起訴,桃園地院公開以人工抽籤方式辦理分案,抽中廖奕淳法官(群股)擔任受命法官,依本院合議庭配置,審判長為江德民審判長(典股),陪席法官為黃皓彥法官(育股)。院方解釋,江德民因病於10月14日緊急住院,並提出診斷證明書說明確有住院治療及休養1年之必要,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簽請准許請假至明年10月間,並主動請辭刑14庭審判長職務,缺額依法官法第24條第3項、桃院審判長選任暨事務分配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派任。桃院強調,江德民為桃院資深法官,向來戮力從公、勇於任事,對於司法甚有貢獻,本次因病請假,院內同仁極為不捨,對於外界誤會解讀深表遺憾。至於新審判長的選任事宜,桃院刑事庭法官均已明悉,法官論壇的相關質疑,院方也於第一時間說明,任命新審判長後,要打散重分僅約100餘件,刑事庭每股約分到2件,期盼外界勿加以臆測,給予純淨之司法審判空間。
鄭文燦貪汙弊案開接押庭!桃園地院突宣布「閉門審理」拒旁聽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爆貪汙弊案,於擔任市長期間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簡稱華亞科技園區擴大案)中涉嫌收賄500萬元,昨(27日)遭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起訴,桃園地院今(28日)凌晨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桃院昨晚召開接押庭時,突然宣布採「不公開審理」,引起外界質疑聲浪,對此桃院也回應了。回顧該案,鄭文燦在擔任桃園市長任內,疑似在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案中涉貪,檢方認為鄭文燦犯罪嫌疑重大,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7月11日裁定收押,而桃檢前往其住處展開搜查時,竟在鄭文燦的主臥室搜出現鈔678萬元,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桃檢昨(2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鄭文燦,並求處12年有期徒刑,全案移審桃園地院後,經4小時的接押庭庭訊,法官今(28日)凌晨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被關押在桃園看守所長達48天,鄭文燦終於能暫時擺脫牢籠返家。不過令人疑惑的是,桃園地院昨晚召開接押庭時,派遣法官廖奕淳擔任受命法官,而檢方則出動主任檢察官呂象吾、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及公訴檢察官,但就在開庭前,法官卻無預警宣布「不公開審理」,只是撇除特定條件外,法院審問應以公開為原則,但桃院未給任何理由便閉門審理,恐讓司法公信力備受質疑。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桃院今天凌晨表示,由於該案為「審判期日前」的訊問程序,不列入《法院組織法》第86條規定「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因此不在公開範圍內。
涉行賄鄭文燦!台塑前重臣再獲1500萬元交保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貪汙收賄,日前遭聲押獲准;同案被告且獲1000萬元交保的前台塑90歲重臣楊兆麟,在檢方二度抗告成功,高等法院發回桃園地院重裁後,桃院今(18日)裁定1500萬元交保。台塑三巨頭之一的楊兆麟,與另兩巨頭侯水文、廖俊松涉嫌在2017年9月,以500萬元行賄鄭文燦,以爭取將「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周邊農地劃入開發案。侯水文、廖俊松父子共4人後續遭到收押,楊兆麟則獲桃園地院裁定1千萬元交保。檢方首次抗告並得到高院發回更裁後,桃院12日維持楊兆麟1000萬元交保。桃院解釋,因鄭文燦已羈押在案、本案主要共犯或證人也被羈押,無法認定楊兆麟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楊兆麟偵訊前數年,已從某間捲入此案的公司退股,不會因持有相關文件有滅證之虞。維持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兼以諭知不得對外透露偵查過程相關內容,亦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與共犯或證人接觸。高等法院在檢方二度抗告後,17日依楊兆麟涉犯詐欺取財罪、行賄罪嫌疑重大,其逃亡、串證及滅證之虞尚非無疑,另原審諭知1000萬元金額,是否相當而符合比例原則亦非無疑。撤銷交保並發回桃園地院更裁。
鄭文燦案被告楊兆麟千萬交保!他坐輪椅遮臉離開「免押關鍵理由曝」 台塑集團急撇清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擔任桃園市期間涉嫌收賄,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聲押禁見獲准,其中同案關鍵人物,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4日獲交保,但檢方抗告,指開羈押庭未通知檢察官,桃園地院12日重新召開羈押庭,結果仍維持原1000萬交保裁定,是否抗告,檢方仍須討論,而台塑集團業正式發出聲明稿回應。鄭文燦被控在2017年收賄,其中同案關鍵人物,楊兆麟4日1000萬交保,但檢方抗告,桃園地院12日開羈押庭,維持原裁定。(圖/報系資料照)稍早,楊兆麟的妻子與兒子也趕抵桃園地院,送來相關收據,隨後楊在兩位律師與兒子陪同下,坐著輪椅離開法院,戴著遮陽帽的楊兆麟全程低頭沉默不語,直到院外後由旁人攙扶下上車離開地院。桃院今日上午10點30分重開羈押庭,法官仍維持原1000萬元交保裁定,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涉嫌共犯或證人接觸,且除辯護人外不得與第三人談論本案涉嫌之犯罪情節或偵查所知內容。根據桃園地院說法,有關串供、滅證的部分,因鄭文燦現已經裁准羈押在案,現在除楊兆麟之外,本案主要共犯或證人已進行多次偵訊,且均羈押在案,沒有辦法認為有串供。另外,在歷經兩次搜索後,均未找到證據文件。有關於逃亡疑慮的部分,依楊兆麟的經濟實力、人脈、有親友住居在國外,再加上民國100年至112年均有匯款至國外,確實較具有逃亡的可能,不過是否羈押的必要性則另屬其他事。由於楊兆麟已達耄耋之齡,有持續在國內就醫明顯需求,身體狀況顯然不佳;經衡酌本案的公益性、採取羈押手段的必要性,並衡酌比例原則後,用相當金額具保,並佐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的強制處分,被告及其辯護人,均不得對外透露偵查過程中相關內容,被告也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與本案的涉嫌共犯或證人接觸下,應足以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回顧這起案件,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期間,華亞科技園區外一筆9.5公頃農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府申請自辦重劃,主導重劃會的楊兆麟和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等人集資500萬元,透過與鄭文燦熟識的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向鄭文燦行賄。檢方日前聲押楊兆麟、廖俊松父子3人和侯水文,除了楊兆麟獲法院裁准1000萬交保外,其餘人皆遭羈押禁見;檢方之後提出抗告成功,高院發還更裁,桃園地院今上午重開羈押庭,稍早法院維持原交保裁定。針對這起林口工五擴大用地弊案,台塑集團也正式發出聲明稿表示,「有關媒體報導『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疑似涉及本企業退休人員,經瞭解與本企業完全無關,謹此說明」。台塑發聲明與公司無關。(圖/翻攝自台塑集團官網)
檢院抗告攻防戰鄭文燦非首例!最高紀錄是「他」 5進5出順利交保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貪遭檢方聲押,桃園地院2次裁定交保遭撤銷後,11日第3次開庭後,法官終於裁定鄭文燦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院檢交保、聲押拉鋸戰,鄭文燦並非首例,台灣司法史上最高的聲押紀錄「五度五關」,是由駕砂石車衝撞總統府的張德正所創下。2014年初張德正駕駛砂石車衝撞總統府,在過年期間院檢間上演的「五度五關」押人大戰,最後張仍獲交保。2016年,前樂陞董事長許金龍在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案中涉嫌詐欺等罪,檢方聲押遭台北地院連3次裁定交保,檢方三度提抗告,高院撤銷發回,台北地院第四度召開羈押庭,「四度四關」後法官裁定許金龍羈押禁見。「三度三關」的鄭文燦案,檢方6日認為鄭文燦涉嫌重大、有滅證、串證之虞聲押禁見,桃院第一次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後,高院8日認定原交保裁定,針對是否可以排除鄭文燦逃亡,或與其他共犯或證人串證、滅證的可能,沒有詳予論述,撤銷發回桃院。桃院9日二度開羈押庭後,裁定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檢方不服提抗告,高院10日審理後,認為鄭文燦有勾串證人之虞,且本案經檢察官偵查後,已有數名被告、證人經訊問後釋回或交保,他可輕易與涉案人接觸、聯絡。高院表示,原裁定以案發至今已多年,鄭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1年半,無串證、滅證可能性,認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他的實質影響力,容有再斟酌的餘地,10日撤銷交保裁定,並發回桃園地院更為妥適裁定,桃院11日第三度開庭後裁定鄭文燦羈押。這起矚目的案件「三度三關」的關鍵點,在於鄭文燦會不會串證、滅證,桃院11日重新開庭審理後,指出鄭文燦先前應訊前,已經有管道得知檢察官的偵辦內容,並擬妥答辯方向,有串證及滅證的可能性,因此裁准羈押禁見。
院檢三度交手鄭文燦被押 李永萍認是打擊英系的開始
前桃園市市長、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遭聲押,桃園地方法院今天第三度開羈押庭,歷經約四小時討論,在傍晚六時左右,鄭文燦確定被羈押。前立委李永萍傍晚指出,此案除了桃園院檢雙方鬥法備受囑目外,幕後的政治角力也成為熱議話題。除了鄭文燦因涉案被查的消息第一時間是由親綠媒體公布,令人相當意外,一些對鄭文燦不利的訊息,居然還是政府掌控的公廣集團的「獨家」,包括此案中關鍵送錢的嫌疑人廖俊松曾數度出席內政部關鍵討論會議等。李永萍分析,這些新聞的用意就是告訴社會大眾,鄭文燦、蔡英文人馬力量可通天,行賄者還能參加內政部會議,再加上府院黨火速交辦處理的公文時間軸曝光,這些內幕過去八年都無法被證實,如今一一曝光,有人要「打擊英系的用意不言可喻」。鄭文燦在傍晚確定被法院羈押,引發政壇高度矚目。(圖/記者方萬民攝)她指出,桃院堅持不押,高院數度更裁發回,來往鬥法,更讓人聯想,民進黨層峰就是鐵了心,一定要押鄭文燦,而且民進黨廉政會破天荒的做了決議,一旦鄭文燦遭羈押,就是停權三年,不僅2026縣市長大選無法參與,2028總統大選也確定說再見。不過,回顧過去,民進黨廉政會都是等當事人被法院一審判刑才會做相關處置,停權三年時間更是罕見,民進黨廉政會做這樣的處置,不就是預告鄭文燦非押不可?也難怪政壇議論紛紛,綠營內部卻完全靜悄悄。李永萍說,此案也讓外界見到鄭文燦對桃園地院的影響力,高院雖反覆發回更裁,但高院其實也有權自己裁定情節重大必須收押,因此,桃園地院最後裁定收押鄭,或許也是感受到壓力太大,其實政壇許多人早已預料到此結果,並不意外。
光速配合辦理「華亞案」? 劉世芳駁:2013年至今沒有同意過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驚傳貪汙,於市長任內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日前指出,內政部迅速核准。不過,內政部長劉世芳今日表示,她查閱所有會議記錄,從來沒有同意過,也就是從沒有共識過。黃國昌日前指出,2017年9月鄭文燦收了廖俊松500萬,即於同月7日親自主持會議,並為廖俊松主導的土地開發提供「貼心服務」,內容包括「協助處理山坡地解編」、「協助處理最大地主」、「向行政院爭取核定國家重大建設,協助處理農地變更」。更指出廖俊松找總統府陳情,總統府請行政院處理,而府院都交辦了,因此經濟部、內政部光速配合辦理。劉世芳今天於立法院受訪時表示,有關華亞案或重劃案,從民國102年,當時送到內政部都委會時,她查閱所有會議記錄,從來沒有同意過,也就是從沒有共識過;這案在內政部都委會,包括專案小組都要求地方政府需要提供明確資料,或是提供真正的公益性、必要性資料,但因都沒有補件,所以至目前為止,內政部都沒有同意也沒有共識。7月6日,恰逢鄭文燦生日被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隨後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滿,抗告成功,桃院再度裁定加碼700萬,共1200萬交保,檢方再度提抗告,最終高院10日晚間裁定撤銷並發回更裁,11日下午2點,桃園地院三度開羈押庭,鄭文燦提前15分鐘到庭,面色凝重,由2名律師陪同進入法庭。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三度開羈押庭! 表情木然提早20分鐘入庭
桃園市前市長兼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市長任內受賄500萬元,案件近日風波不斷,7月6日,恰逢鄭文燦生日被桃園地檢署聲押禁見,隨後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滿,抗告成功,桃院再度裁定加碼700萬交保,檢方再度提抗告,最終高院10日晚間裁定撤銷並發回更裁,11日下午2點,桃園地院將三度開羈押庭,鄭文燦提前20分鐘到庭,神色凝重,由2名律師陪同進入法庭。鄭文燦被指控在2017年擔任桃園市長期間,涉嫌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接受地主500萬元賄賂,以換取自辦市地重劃的優惠條件,地主因此可獲利約35億元,檢方認為鄭文燦涉案情節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並涉及洗錢等行為,遂在其生日當天進行偵訊並聲押禁見。桃園地院首次裁定500萬元交保,但檢方提出抗告,高院隨即撤銷並發回重審,翌日,桃院再次審理後認為案發多年,且鄭文燦已離任市長職務超過1年半,沒有羈押的必要性,遂裁定1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禁止與同案被告及相關人員接觸。然而,檢方不滿再度提抗告,高院認為,鄭文燦擁有廣泛的人脈及極高的政治地位,檢察官指出仍有潛在未浮現的相關人員,存在勾串可能,尤其在現今資訊發達的時代,通過社群媒體進行勾串並不困難,原審法院忽略鄭文燦的實質影響力,認定無串證、滅證可能性,存在再斟酌的餘地,遂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重新裁定。鄭文燦曾是桃園市的明星市長,其政績和形象一度備受肯定,然而此次涉貪案卻讓人們對其清廉度產生質疑,針對鄭文燦的指控,其本人及其律師團隊均表示否認,堅稱沒有收受賄賂,將全力配合調查以證清白,此次羈押金額提升至1200萬元,顯示司法機關對該案件的高度重視和嚴肅態度。
檢方抗告成功! 高院火速裁定鄭文燦涉貪案「1200萬交保」遭撤銷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貪遭檢方聲押,桃園地院9日裁定1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及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檢方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桃園地方法院。本案是因2017年桃市府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地主認為若以區段徵收配地較少,採自辦重劃配地較多,獲利估計可達35億元,涉嫌在2017年8月以500萬元現金,在桃園市長官邸行賄鄭文燦。檢方6日認為鄭文燦涉嫌重大、有滅證、串證之虞聲押禁見,桃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後,高院8日撤銷發回,桃院9日認為,本案案發迄今多年,且鄭交接桃園市長職務迄今已1年半,難認有羈押之必要性,且本件所具備之羈押原因並非不得以其他強制處分替代。桃院指出,目前交付款項之對向犯除高齡90歲之楊男交保在外,其餘被告均已裁定羈押禁見,本案案發迄今許久,相關蒐證照片已顯現在卷,故難認檢方聲請羈押之理由有據,裁定鄭1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及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鄭文燦1200萬交保檢最速件再提抗告 高院明將裁定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檢署6日聲押,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經抗告後,法院9日仍認為無羈押必要,再加700萬元,以12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抗告。桃院收案後,於今(9日)晚8時許,派遣專人、專車將抗告書及卷證送往台灣高等法院;高院法警室於晚間8時40分許收到案卷,依程序將待明(10)日再行分案,最快明天決定准駁。鄭文燦涉嫌2017年市長任內在「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6日承辦檢察官陳嘉義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聲請羈押,桃院裁定鄭文燦以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並禁止聯繫或接觸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桃檢不服,當庭提出抗告。高院昨(8)日認為桃院裁定書未說明何以認定鄭不會影響證人證詞,未說明是否有羈押的理由與必要性,交保理由不完備,發回桃院更裁。桃院今白天開庭後維持交保,但將具保金額加碼700萬元,成為1200萬元具保;檢方仍認為不足以確保鄭不會勾串滅證,再次當庭提出抗告,並於晚間遞出抗告狀,桃院收案後,於今晚8時許,派遣專人、專車將抗告書及卷證送往位於台北市的台灣高等法院。本案是因華亞科技園區用地飽和,2017年廠商提出擴大範圍,2018年市府推動方案。不過早在2011年,楊姓、廖姓男子等地主已持有當地9.5公頃農地,並想要自辦市地重劃轉為工業用地。知情人士說,雖市府目前推動區段徵收,但因為區段徵收配地較少,若自辦重劃,可以多出3成配地,以當地每坪50萬元計算,扣除開發費用,起碼會有35億元利潤,楊男、廖男等地主才湊齊500萬元行賄。不過,鄭文燦雖在2017年8月收受500萬元賄款,但案件仍在內政部審議時被打回票,為此2018年8月退還給廖男。桃園地檢署去年接獲檢舉,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案件,並向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都市發展局索取相關文件,上月約談楊男、廖男到案說明,楊男等人也坦承犯案,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涉嫌重大聲押楊男、廖男等5人獲准,不過楊男高齡近90歲,法院裁定1000萬元交保。
鄭文燦涉貪2度獲交保 法院曝駁回羈押理由:卸任市長已1年半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於市長任內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6日獲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抗告,高等地方法院8日裁定撤銷交保,全案發回桃園地院更裁。桃園地院今(9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最終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稍早法院裁定理由出爐了。桃園地院表示,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不違背職務收受賄絡罪嫌部分,鄭文燦雖否認犯行,然依聲請書所附卷內供述及非供述證據判斷,此部分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就洗錢罪嫌部分,被告否認犯行,又依前開所述被告收受賄絡犯罪嫌疑重大,而聲請意旨所指廖俊松等人所交付之500萬元現金,法律評價上屬犯罪所得之嫌疑亦重大,然洗錢罪之構成要件著重於有無掩飾及隱匿手段,依目前事證,檢方就此部分之釋明不足,此部分應予駁回。鄭文燦交保離開桃園地院,不發一語離去。(圖/黃耀徵攝)法院指出,就洩密罪嫌部分,依卷內事證除廖俊松之供述或轉述外(含衍生證據),並無其他事證作為補強證據,至多僅能釋明有可能有相關公務員洩密,尚難認洩密之來源及為被告,是就此部分之應予駁回。檢方以本件被告有上開所指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涉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此部分之聲請意旨有據。桃園地院說明,檢方認為被告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之情事,進而影響相關公務員及證人等情,然被告卸任市長一職後迄今已逾1年半,是否仍於桃園市政府有影響力仍有疑義,且被告所犯涉及對價關係之構成要件,檢察官亦未釋明有哪些公務員知悉此等事實。至聲請意旨雖另以被告有秘書或司機等輔助人手,而有串證之虞,然依目前卷內事證,尚無從認定上開輔助人手有涉入。鄭文燦交保離開桃園地院,不發一語離去。(圖/黃耀徵攝)桃院認為,檢察官並未釋明被告有勾串滅證之虞,就現今通訊發達之聲請理由,即無從作為附隨之聲請標準。又目前交付款項之對向犯即被告廖俊松、侯水文、楊兆麟等人均已指訴甚詳,且除高齡90歲之楊男交保在外,其餘被告均已裁定羈押禁見,本案案發迄今許久,相關蒐證照片已顯現在卷,故難認聲請意旨就此部分之聲請理由有據。法院強調,聲請意旨雖以本案尚有諸多證據待調查及傳喚,認有羈押之必要性,然本案案發迄今多年,且被告交接桃園市長職務迄今已1年半,難認有羈押之必要性,且本件所具備之羈押原因並非不得以其他強制處分替代。法官考量本案對向犯嫌交保之金額,及被告之政商地位,認為本案准予新臺幣1200萬元交保得以替代羈押,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及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押鄭戰」還未停?凌濤指檢方可續抗告直到鄭文燦被押為止
桃園市議員凌濤今天表示,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任桃園市長期間貪污收賄,遭檢方兩度聲請羈押,交保金也從500萬一路拉高到1200萬,此舉恐凸顯鄭涉嫌重大,法院才希望透過高額交保金、降低鄭文燦逃亡機會。因檢方在得知法院二度判決鄭交保後,再度當庭提出抗告,外界也好奇,檢方連兩度要求聲押鄭都未果「還能再抗告嗎」?對此,凌濤今天接受中天電視訪問時透露,他詢問桃園地院的相關人員,得到的訊息應該不是外界所指「檢方不得再抗告要求聲押鄭文燦」,而是對於高院交付地院的裁定不能抗告。他說,檢方對於桃院的再交保決定「還是可以抗告」,顯示鄭文燦二度逃過被羈押的命運,但是否就能確定閃過被押命運,仍有待後續觀察。凌濤昨日公開揭露鄭文燦還另涉及三案,不只華亞農地案,他說,鄭身為剛卸任的海基會董事長,真的有必要對外說清楚,鄭其實可以出面大聲喊冤,但是他看見的是鄭文燦超級會躲,也不願親自對外說明。凌濤說,對比鄭文燦上次離開桃園時滿臉「燦笑」,這次則是「神色凝重步入法庭」,據他所瞭解,檢方仍可持續向桃院提出抗告,但若檢方仍認為以鄭文燦雄厚的政商實力,在外面多待一分鐘,都有串證的高度疑慮,當然可以再提抗告「直到羈押鄭文燦為止」。他指出,民進黨廉政會昨晚對鄭文燦的處置,其實已經對鄭下了「重手」,其中的貓膩是,不論是鄭被羈押,或者因一審有罪被停權,都是停權三年,外界好奇為何是三年?他說,因為三年剛好讓鄭文燦不能選2026雙北市長,三年期滿後也來不及角逐2028綠營總統初選,形同賴清德總統已斷了鄭文燦要在政壇再起的兩支虎牙。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任桃園市長期間貪污收賄,日前遭檢方聲請羈押,桃園地方法院6日裁定他以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檢方不服當庭提出抗告,高院8日裁定全案撤銷發回桃園地院,全案於9日上午再度召開聲押庭,結果後來出爐,法院仍裁定1200萬元交保。
賴神難動胖周瑜 媒體人認恐被看破手腳加劇綠營內鬥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任桃園市長期間貪污收賄,日前遭檢方聲請羈押,桃園地方法院6日裁定他以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檢方不服當庭提出抗告,高院8日裁定全案撤銷發回桃園地院,全案於9日上午再度召開聲押庭,結果後來出爐,法院仍裁定1200萬元交保。外界原分析,檢方6日聲請羈押鄭文燦,但桃院判決交保,鄭文燦步出法庭時面露笑容,是展現綠營內稱「鄭文燦沒有敵人(廣結人脈)」的自信。賴清德聞訊,立即在台南出席告別式時,停下腳步回應,強調「不分黨派,不問何人,只要涉及非法,檢調都應該查辦,勿枉勿縱」,則是強烈表達對法院處置的不滿,凸顯綠營內形容「賴清德沒有朋友(指公事公辦)」形容貼切。因此,當高院將該案交回桃園地院重審時,政壇幾乎一面倒的認為鄭文燦恐遭羈押「凶多吉少」,沒想到桃院再度判決結果出爐,跌破外界眼鏡,鄭文燦依然獲得交保。前立委鄭麗文認為,檢調、法院得到來自高層的命令「應該很清楚了」,就是要辦鄭文燦,但問題是鄭文燦躲過檢方第一次的羈押要求,他認為絕對不是賴清德刻意留一條縫讓鄭能退,而是鄭文燦本人神通廣大,賴才會震怒「沒想到第一關就讓人跑了」,更印證鄭文燦的人脈「到處都有人」,此舉恐更讓賴清德非把鄭抓到手不可。不過,她也認為,鄭一定會卯足全力,看能否脫困,「猜想鄭文燦在這短短一天內,恐怕不知已經打了多少通電話」,甚至連他如果真被羈押,誰能在外主持「救援大計」,恐怕鄭都已經想好了。鄭麗文今天在中天新聞「大新聞大爆掛」節目中說,鄭文燦的身段極其柔軟,既然知道賴清德欲針對他,就一定會想盡辦法放下身段、爭取賴清德的信任,果真如此,鄭所涉的案件,不是沒可能被輕判,而這一戰也將充分展現鄭文燦的「本事」,畢竟如果連總統的旨意都敢違背,關鍵就是「這些人過去是否欠過鄭文燦的人情」。政治觀察者李易修(歷史哥)則認為,賴清德是雙少數總統,因此他能掌控的司法系統,就是賴的最重要武器,包括未來在野黨多數通過的法案,只要賴不滿,就可能指示民進黨立委提釋憲,再由憲法法庭判違憲。問題是,現任15位大法官都是蔡前總統任內提名的,民進黨提釋憲,他認為也是測試現任大法官是否願意向賴總統「投誠」?他據此推測國會改革案有可能因此判違憲「凶多吉少」,但「廢死」就可能不會過,因為「廢死」雖是蔡英文前總統的信仰,但賴清德總統未必認同,這些都是未來的重要觀察指標。李易修認為,鄭文燦涉案出事,可能與賴要出手整頓英系、確保在黨內的地位有關,「打鄭」也是要威懾綠藍白,當「綠營大阿哥」鄭文燦都能辦了,「誰還不能辦」?鄭雖再度逃過被羈押命運,但也凸顯賴清德連最基本的司法系統都未必能牢牢掌控,賴清德接連兩次出手、鄭文燦都沒被羈押,而且不是靠綠營、是靠鄭本人的人脈,也顯示賴清德的黨內威信似不像外界想像的那麼穩,而賴向來不是會屈服的人,此案發展恐加劇綠營內的惡鬥,現在才剛掀開第一幕而已。
鄭文燦交保再戰羈押庭「3大咖知名律師」拚場 法院裁定12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再抗告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因涉嫌在任桃園市長期間貪污收賄,全案於9日上午再度召開聲押庭,鄭文燦找來資深律師陳永來、游琦俊與鄧翊鴻等均身經百戰3大資深律師,似乎有備而來為鄭文燦打一場不能輸的法律戰,經4小時庭訊過後,法院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金額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當庭再抗告,律師獲知後,火速籌錢替鄭文燦辦理交保。前桃園市長、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疑涉入土地開發弊案,桃園地院今上午重開羈押庭,鄭文燦步入法院時若有所思、不發一語。(圖/黃耀徵攝)鄭文燦因涉嫌在任桃園市長期間貪污收賄,日前遭檢方聲請羈押,桃園地方法院6日裁定他以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檢方不服當庭提出抗告,高院8日裁定全案撤銷發回桃園地院,全案於9日上午再度召開聲押庭。鄭文燦因貪汙案於交保68小時後二度因羈押庭現身桃園地院,今天在3名資深律師陪同下出庭應訊,包括6日帶現金辦理交保的資深律師游琦俊,曾於2年前幫鄭文燦反告國民黨市議員;另一名資深律師鄧翊鴻,曾幫立委段宜康遞狀提告,也擔任過立院國會助理,另一位資深律師陳永來則曾擔任過桃園地院刑事庭與民事庭法官,且是司法官訓練所第38期結業之資深律師。前桃園市長、已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疑涉入土地開發弊案,桃園地院今上午重開羈押庭,鄭文燦步入法院時若有所思、不發一語。(圖/黃耀徵攝)這3位資深律師各有刑、民事專長,也與政界頗有淵源,鄭文燦找來3大律師助陣,目的就是希望撇清貪汙案成功脫罪,二度上演交保,經4小時庭訊過後,法院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金額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當庭再抗告。據了解,鄭文燦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市府推動「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在工五工業區東側農業區一帶約49.68公頃土地進行徵收,辦理都市計畫區段案,其中一旁9.5公頃農地是由某企業退休的楊姓經理組成重劃會申請自辦重劃,但依法未能納入方案。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涉貪,桃園地院今重開羈押庭,法官裁定具保1200萬元,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圖/黃耀徵攝)事後,楊經理為了讓農地納入方案,透過廖姓友人賄賂千萬元給鄭文燦,讓市府協助強行過關,將案件送至內政部審議,但後續未推動成功,鄭文燦將賄款退回,不過詳細金流仍被檢方掌握,檢方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因其犯罪嫌疑重大,隨後聲請法院羈押禁見。桃園地院說明,6日下午召開羈押庭,裁定鄭文燦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但檢察官對此不服提出抗告,怒控「行賄的收押,收賄的卻放了」,高等法院8日裁定,將此案撤回桃園地院,聲押庭於9日上午10時召開、下午2時13分結束,稍早法院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元金額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鄭文燦涉貪風波!二度開羈押庭 桃院裁定「改1200萬交保」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於市長任內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遭檢方聲請羈押,桃園地院6日下午召開羈押庭,裁定鄭文燦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但檢方不服抗告,高等地方法院8日裁定全案撤回桃園地院,10日再度召開羈押庭,歷經4小時,稍早裁定結果出爐,鄭文燦以1200萬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據了解,鄭文燦涉嫌在華亞科學園區開發案收賄,市府推動「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在工五工業區東側農業區一帶約49.68公頃土地進行徵收,辦理都市計畫區段案,其中一旁9.5公頃農地是由某企業退休的楊姓經理組成重劃會申請自辦重劃,但依法未能納入方案。事後,楊經理為了讓農地納入方案,透過廖姓友人賄賂千萬元給鄭文燦,讓市府協助強行過關,將案件送至內政部審議,但後續為推動成功,鄭文燦將賄款退回,不過詳細金流仍被檢方掌握,檢方認為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因其犯罪嫌疑重大,隨後聲請法院羈押禁見。鄭文燦的委任律師帶著現金前來辦理交保手續。(圖/黃耀徵攝)桃園地院說明,6日下午召開羈押庭,裁定鄭文燦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但檢察官對此不服提出抗告,怒控「行賄的收押,收賄的卻放了」,高等法院8日裁定,將此案撤回桃園地院,9日再次召開羈押庭,從上午10 時許開至下午2時13分結束,稍早結果出爐,裁定鄭文燦以12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鄭文燦交保才沒了 民進黨廉政會預告下重手!最重處分曝光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收賄,檢方就桃園地院對鄭文燦500萬元交保提出抗告後,高等法院今(8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重裁,而屋漏偏逢連夜雨,民進黨廉政會全體委員今晚於會議中一致同意,鄭文燦若遭裁定羈押,將對其停權3年,若有更嚴重情節,會再調查處更嚴厲處分。民進黨廉政會依其「廉政條例」,對鄭文燦涉貪一事立案,並指未來司法調查審判過程中,有鄭文燦涉不法而被裁定羈押情事,將對鄭文燦處停權3年處分,如有更嚴重情節,會依條例規定調查、進行更嚴厲處分。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證實,鄭文燦若被羈押將被立刻停權;一審有罪可能依條例處以除名處分,如無罪則撤銷停權3年。邱駿彥表示,廉政會認為擔任的公職愈高,就必須給予更高要求,另鄭文燦辯護律師游琦俊也是廉政委員,但已自行申請迴避。邱駿彥也指,鄭文燦如果沒被聲押,廉政會亦會調查並請鄭說明,照法定程序走,民進黨的「紀律評議裁決條例」與〈貪汙治罪條例〉所要求的要件都是吻合的,因此就算鄭文燦獲判無罪,廉政會也可能給予處分。
高院撤銷發回鄭文燦交保 桃園地院曝下一步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桃檢不服院方裁定500萬元交保提抗告,高院裁定撤銷發回。桃園地院對此表示,待今晚收到高院裁定及卷證後,會立即分案確定承辦法官,將由承審法官閱卷後決定開庭時間。鄭文燦捲入貪汙弊案,桃檢去年接獲檢舉低調蒐證,上月陸續將行賄5人聲押禁見,針對收賄的鄭文燦則4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卻屢遭值日法官以卷證內容完備「無必要」駁回,5日以傳票通知鄭到案,訊後以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重大,當庭逮捕聲押,法院仍裁定500萬元交保,讓檢方跳腳,痛批「送錢的押了,收錢的卻放了」,以法官裁定認事用法不當,快馬加鞭寫好抗告書送抵院方,桃院8日以「最速件」送抵台灣高等法院,高院下午裁定撤銷發回。外界關心後續進度,桃園地院對此表示,待今晚收到高院裁定及卷證後,會立即分案確定承辦法官,法官閱卷後會決定開庭的時間。
鄭文燦500萬交保!桃檢當庭提抗告 桃院8日將以「最速件」送高院
海基會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涉嫌貪污罪,6日凌晨遭桃園地檢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在同日下午以500萬元交保,並遭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檢方得知後當庭抗告,並立即提出抗告書,桃園地院7日回應,8日將要求院內同仁以「最速件」流程送往高院。據《TVBS》報導,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捲入土地變更弊案,疑與先前桃園市政府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有關;據悉,一名重劃會相關主導人士透過友人先後向鄭文燦送出500萬元賄款,希望鄭文燦介入擴大工業區範圍,但案件送到內政部審議最後並未過關,鄭文燦雖在數月後退回款項,但相關金流仍被檢方掌握。案經桃園地院開庭後,裁定500萬元交保,院方指出,就檢方聲請意旨鄭文燦涉犯《洗錢防制法》罪嫌部分,法院認無犯罪嫌疑,羈押之聲請應予駁回。而就鄭文燦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嫌部分,鄭文燦雖否認犯行,但是聲請書所載的相關供述及非供述證據資料,可以佐證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裁定鄭文燦以新台幣500萬元具保。檢方得知後當庭抗告,並立即提出抗告書,由於事件備受關注,對此,桃園地院7日表示,針對檢方抗告,8號週一上班日才會開始相關作業,作業流程包括影印卷證、製作函稿、送印蓋章、安排人員送往高院,將要求院內同仁以「最速件」進行。
「燦笑」步出法院 桃園地院揭鄭文燦交保原因…證實他收500萬再歸還
海基會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驚爆涉貪,今(6日)遭桃園地院裁定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鄭文燦獲交保後燦笑上車離開;桃園地院也於稍早說明裁定交保原因。鄭文燦疑涉入「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並收賄,該工業區東側農業帶約49.68公頃土地辦理都市計畫區段徵收案,其中24.89公頃作農業用地。但該區旁另筆9.5公頃土地地主組成重劃會,向桃市府申請自辦重劃,並在因農地依法未能納入案後,賄賂鄭文燦強行闖關,儘管賄款最終因內政部退案而退回,但關鍵金流已被掌握。鄭文燦下午步出桃園地院,面對媒體包圍僅露出燦笑不發一語,並隨即上車離開。桃園地院透過新聞稿證實,鄭文燦於2017年9月收受500萬元,2018年8月交還廖姓人士;法官認為無法證明該筆為犯罪所得,加上另4名涉案被告遭收押,故駁回檢方聲押鄭文燦,裁定500萬元交保。另外,鄭文燦雖否認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洩密罪嫌,但有相關供述、非供述證據資料,該部分犯嫌重大,再者與鄭文燦熟識廖姓人士、重劃會廖姓人士等4人已羈押禁見,楊姓地主高齡近90歲,經裁定具保並限制住居及禁止與相關人員聯繫等;且案發時間距今7年,相關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已詳如卷內所示,認無羈押之必要。桃院表示,再考量楊姓地主具保金額,准以5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