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底
」 案底 和解 國民黨 大陸 圤智雨修法在即!少年案底有條件塗銷 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
新北某國中生遭郭姓同學割頸殺死,讓司法院的司法改革重點的《少年事件處理法》遭致批評,不僅沒接住曝險少年,還讓受害者的正義無法獲得伸張。司法院今年5月底通過修正草案,有條件塗銷少年前案紀錄,目前已與行政院會銜討論過,預計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涉案郭姓少年自稱具幫派背景,案發前半年才自少年觀護所返回學校,更多次霸凌同學。死者父親認為少年塗銷紀錄立意良善,卻將未爆彈放入校園,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還不告知校方,隱匿惡行實在難達教化目的,遂提出廢除少年塗銷紀錄等訴求。由於將「曝險少年」去除犯罪標籤是司改重點,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並對外稱修法後2023年7月正式施行的「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制度」,已逐步發揮保護輔導功能。少家廳更表示,該制度就是透過妥速保護少年的正當程序,讓司法警察得以報請少年法院對少年核發同行書等強制處分,進行初步調查。但國中生割頸案讓《少事法》備受質疑,司法院緊急開會研究,今年5月29日院會通過修法,增訂少年法院得依少年行為性質、年齡、身心狀況、學業程度及其他必要事項等需求,而轉換安置輔導、保護管束等不同處遇,且停止感化教育除付保護管束外,也可轉換為安置輔導處分。草案並規定,少年受保護、轉介處分或刑的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3年內,未再因故意觸犯刑罰法律而受保護處分或刑的宣告者,才能視為未曾受該宣告,可塗銷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發揮再犯預防之效。
馬路炸彈!46歲法拉利男因超速被捕 一查竟擁數十條危駕前科還曾撞死人
香港一名曾有危駕前科、屢次違反交通規例、2007年還曾撞死人、被永久停牌的46歲男子,5日午間駕駛一輛法拉利跑車在屯門公路以超越限速2倍的速度狂飆,警方發現將他截停,並以5項罪名將他逮捕。據《香港01》報導,被捕的46歲黃姓駕駛,涉嫌危險駕駛、停牌期間駕駛、無牌駕駛、駕駛時未有第三者保險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藥物測試被捕,將於明日(7日)上午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但黃男在未滿30歲前,就已有20次包括交通違例在內的案底,屢被吊銷牌照仍不知悔改,更在2007年駕車撞死人。20年來,黃男已最少3度入獄,至2018年被永久停牌;但他在法網下,仍然不斷重蹈覆轍。報導指出,黃男早在2004、2006年,就已分別因「危險駕駛」入獄3個月及4個月,被判停牌至2010年。但2007年10月5日,黃男在停牌狀況下,無牌駕駛一輛私家車在柴灣大潭道追尾撞及一輛機車,導致機車騎士蘇賢頭部受傷,後座的26歲女乘客陳美莉慘死,但黃男不僅沒有停車查看,反而衝上安全島撞破鐵欄,再撞倒1名橫過馬路的休班救護員後,繼而橫越3條行車線,撞倒另1名路人後揚長而去。同年11月5日,黃因曾干犯多達10次交通條例,先後2次因危駕,被判入獄3個月及4個月,被判停牌至2010年。2017年11月25日凌晨,黃男再次駕駛一輛螢光綠色的Kawasaki 600cc重機在青葵公路蛇行、超速飛馳,遭俗稱「隱形戰車」的香港無標識警察車輛追捕,雙方展開追逐戰。黃男在逃逸過程中多次闖紅燈、逆向行駛,甚至騎車衝進懲教所,最後在斜坡上失控側翻。黃男棄車而逃,被警員制服拘捕。之後,黃男依「擅自取去交通工具」、「超速駕駛」、「危險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無牌駕駛」和「駕駛未領牌車輛」等罪被捕。更荒唐的是,他當時騎的重機竟然是偷來的贓車。雖然黃男在被捕之後,已於2018年已被「永久停牌」,但昨(5)日香港警方又抓到他開著法拉利以2倍限速超速行駛,被截停後亦未能通過快速口腔液測試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進一步藥物測試。香港警方表示,黃男目前暫時被控1項「危險駕駛」、1項「停牌期間駕駛」、1項「無牌駕駛」、1項「駕駛時未有第三者保險」及1項「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藥物測試」罪,案件將於9月7日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庭審理,案件交由香港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跟進。
不想付遣散費…老闆帶員工「集體買春」再舉報 過來人爆惡劣手段
經濟不景氣,公司若有虧損或業務緊縮,就可能實行裁員政策。中國一家「武漢中信設計院」計畫開除員工,但為了節省費用,竟設下陷阱,由大老闆帶員工去進行違法活動,之後再向上級舉報,好達到目的。陸網流傳,主管帶著員工團隊,基本上都是10年以上的老員工,去KTV、買春等違法活動,結果自己舉報自己,被抓到後,公司就以這個名義開除員工,位公司節省下大筆的資遣費,某些企業都以這種方式操作。裁員200多人,一分賠償都沒出,還有員工被主管拉去打牌,想說讓步輸點錢,好個好關係,結果被坑了。網友痛批,這種招數太陰了,簡直令人防不勝防,先別管會不會有案底,光是要從是別的行業,基本上好一點的公司都不會錄用,「只有那種初創或者小公司不做背調的才會收,而且這種情況備考公務員或者事業編都不行,這完全斷人家前路啊」,認為裁員不應該是逃避責任的手段,更不應該是傷害員工的工具。網友爆料。(圖/翻攝自微博)事實上,類似的裁員情況是存在的,有企業突然公告裁員,首先裁掉近5年有刑事拘留紀錄的員工,員工無話可說,公司也節省了成本,更有單位翻出員工10年以內的違法紀錄,以此為由開除了好幾個員工。另外,還有過來人勸戒「在職場中誰也不能相信」,提到有次被大公司挖角,條件很不錯,他去了之後卻感覺不對勁,「HR問得很敷衍,但又表現得很希望我馬上過去」,他最後沒有過去。後來輾轉得知,是空降的主管看他不順眼,找了以前認識的人,想用假招聘騙他自己辭職。
掛假牌上路更省?他喊「只罰10800」比國道超速輕 網嘆:根本抓不到
台灣的交通亂象頻傳,隨著交通部從去年開始實施交通記點新制,變造、偽造車牌的車輛卻大幅增加。對此,就有網友發現,嚴重超速將開罰3萬6000元,但持假車牌僅罰1萬800元,讓他不禁吐槽「拍越多,開越快,省越多」。這名網友在PTT以「假車牌罰10800,超速罰3萬6,傻了才不買?」為題發文,表示台灣法律相當奇葩,掛假車牌被抓會罰1萬800元,但超速最多開罰3萬6000元,「那一開始買車,就直接買假車牌才對啊」。原PO進一步指出,「在國道開超過180,被拍到,立馬省了2萬5200元,而且拍越多,開越快,省越多」。貼文一經曝光後,不少鄉民認同道,「根本輕到可悲,然後沒人要修法」、「假車牌上路還不用被壓掉,有夠奇妙」、「你少算假車牌還不用繳稅,有夠爽」、「警察肉眼也分不出來,不太會被攔停」;但也有人提醒,「假車牌是偽造特種文書罪」、「偽造是刑事,不只是交通罰鍰而已,那個是留案底的」。事實上,若懸掛「偽造車牌」上路,除了會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最高可處3600至1萬800元罰鍰,還將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
你跑我追!無照騎士拒檢蛇行逃逸 沿路違規落網恐挨罰11萬
高雄苓雅區28日晚間10時許,1名61歲曾姓男子無照騎機車,刻意躲避警方,恰巧被值勤員警撞見並起疑心,警方隨即上前攔查,但他竟拒檢並加速逃逸,甚至沿路蛇行差點撞到其他用路人,最終仍被警方逮獲,曾男整路違規行為恐面臨超過11萬元的罰鍰,得不償失。警方表示,苓雅分局員警28日晚間10時56分在值勤時,發現曾男騎機車形跡詭異在苓雅二路上,有刻意躲避警方的情形,員警察覺可疑隨即上前盤查,未料,曾男一看見警方竟拒檢甚至騎車加速落跑,警方立即跟在其後追捕,曾男沿路上不斷違規,包含蛇行、紅燈左右轉、未使用方向燈及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過程中還險些撞到其他用路人。警方說明,曾男最終被攔截,員警要求他下車蹲好,防止再次逃脫,經調查,曾男並無案底及通緝紀錄,僅因無照駕駛才心虛落跑,由於他在過程中共有6次違規,包含4次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紅燈左右轉及闖紅燈,2次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無照駕駛及拒查逃逸等,綜合以上違規行為最高可罰11萬5200元。
女深夜翻看手機 無意中發現13歲女兒「秘密」!警方已立案
大陸遼寧省大連市13歲初中女孩鄭雪近日在家用媽媽的手機刷短視頻時,添加了一位好友,對方邀請她加入某明星團體的粉絲福利群。鄭雪進群沒多久,一位自稱「北京市最高警察局的警官」突然冒了出來,說有人洩露藝人隱私,涉嫌犯罪,所有人都得配合調查,否則會被拘留、留案底,甚至父母也會受到牽連。《成都商報》報導,該位「警官」表示,他需要對群組裡的人進行核查,沒有問題才可以退群。為了清洗自己的嫌疑,鄭雪對其言聽計從,她開始按照對方的要求進行操作。「警官」先要求鄭雪將爸爸媽媽支出去,然後要求她提供媽媽銀行卡號,說是要對銀行帳號進行核查。經過一番溝通,「警官」知道鄭雪媽媽的銀行帳號比較多,表示需要逐一進行核查。按照對方的要求進行操作後,鄭雪開始收到一筆筆消費短信。「警官」表示需要先將媽媽帳戶的餘額轉走,並稱這筆錢之後將原路退回,還要求鄭雪將消費短信刪除。期間,「警官」為了消除鄭雪的疑慮,還向她提供了一份報警回執。深夜,鄭雪媽媽無意中看到手機上,有一條女兒未來得及刪除的消費短信,這才知道女兒遭遇了電信詐騙,立即報警。經了解,當晚不到1小時的時間裡,鄭雪媽媽的多個帳號就有16筆消費,合計6萬多元。這些錢除了給他人購買了一部近8000元的手機外,其他的全部轉入某外賣平台帳戶。目前,警方已經立案偵查。
加油站員工「盜存載具」偷發票 店家自稱嚴厲處置「帶去廟裡發誓」
財政部為了鼓勵大家索取發票,每兩個月都會公布一次開獎號碼,最高獎金可獲得1千萬,不過近期高雄一家加油站被揭發,有員工偷偷將顧客的發票存進自己的載具中,事後顧客發覺不對勁,與加油站聯繫後,這起事件才被揭穿,目前警方也已介入調查,將持續擴大清查被害人身分。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表示,自己今年3月22日到高雄小港區一家加油站加油,因為自己習慣使用載具,當天也請服務他的男性加油員幫忙將發票存進去,然而後來卻發現發票一直都沒有入帳,僅收到會員點數。在與加油站聯繫後,店家原先表示他們查到是該名加油員沒有刷到載具,而該名網友則回應,「我不接受這樣的說法,沒刷到就會有紙本發票出來,那發票在哪?又為何當下沒有馬上告知」。店家說明是店員刷到其他人的載具,原PO則反問,「刷到誰的?我載具條碼、會員卡號條碼都在同一張卡片上,是要怎麼刷到別人的?」但對方卻一直回答不出來,原PO開始覺得很奇怪,於是詢問「是刷他自己的載具嗎?」這時店家才支支吾吾地承認。原PO敘述,店家不斷請她不要追究,說要給那個人一個機會,他知道錯了,他們已經辭退此員工,「但我覺得用辭退來處理,是處理他們自己內部的事,那我被業務侵占的部份呢?其他人被盜取的部份呢?我的損失呢?處理到什麼了?」原PO也認為對方一直在替員工講話、求情,完全沒有表示自己的事情要怎麼處理,於是回電給對方,說明現在不知道要怎麼處理,需要回家後跟家人討論一下。而後原PO又再度被求情,「那個小孩很乖的,希望我能給他一個機會,他來這裡工作兩年多了,第一次這樣。因為他在準備考試,要考X電、中X,所以不能有案底,也有跟他說,如果加油站報上去,他試也不用考了等…我感受到被情緒勒索,好像我去追究,我就害了此加油員的前途那樣,整件事情本末倒置了吧」,這讓原PO感到非常不舒服。原PO也說明後來還是一直接到店家的求情電話,「從頭到尾沒有說明,他們對這件事的處理辦法,把問題推給我自己去想。前面會計告知會補開紙本發票等我去拿,後面女股東又詢問不知道補開發票給我,我能不能接受。我被盜取的只有一張,女股東卻一直說會開兩張給我。感覺女股東沒去了解好事情的始末及進度,就來找我想處理好事情。兩邊說法不同步,包庇、坦護員工的行為倒是很一致」。原PO也補充道,又有一名自稱是此公司的男性輔導師來電,表示該加油員犯了大錯,所有非法所得的載具發票全捐給社福單位,因已無法追查這些發票屬於哪些客人的,「但原該屬於我的該張發票也一同捐贈出去,處理事情上真的很欠缺考慮…..我的權益又再次損失。雖不滿意,但也只能無奈被迫接受」,但原PO也抱怨該名男性輔導師很誇張,「說他想要確認這個孩子有沒有真心悔改,就用了很嚴厲的方式,我還以為多嚴厲的方式...結果說他個人信仰問題,加上那天是農曆初一,所以他帶那個人去附近的土地公廟發誓」,讓原PO相當傻眼,忍不住吐槽「發誓能證明什麼?發誓要是有用,還要法律做什麼?」而加油站的黃姓站長也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目前這名員工已經離職,並向社福團體捐贈了所盜刷的發票,但警方仍在對其進行調查。而警方也表示,這名張姓涉案員工自去年12月至今年4月被解雇前,一直都在進行此類詐騙行為,目前已通知其協助調查,未來將繼續擴大調查範圍,找出更多受害人,本案將根據涉嫌侵占罪的指控提交給高雄地方檢察署進行進一步調查。
台電大林廠採購弊案再曝光 經理涉收110萬回扣高雄檢聲押獲准
台灣電力公司(台電)再度陷入弊案風波中,2024自年1月傳出大林廠採購弊案以來,此案一直牽動著司法機關的神經,最新消息顯示,台電大林廠的郭姓經理被爆出其擔任工程師及課長時,向廠商收取110萬元回扣,雄檢嚴正追查,最終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這起弊案最初始於2021年由高雄地檢署展開調查,當時發現台電大林廠人員與廠商之間存在著不當往來的疑點,台電內部人員涉嫌在採購過程中洩露標案底價給廠商,使得廠商得以透過圍標方式提高價格。而當廠商成功得標后,則以回扣的形式回報給台電承辦人員,形成不正當的利益交換鏈,雄檢指揮高雄市調查處展開搜索行動,並傳喚郭姓經理、張姓、林姓員工以及洪姓廠商,4人都對指控以及案情避重就輕,檢調發現張姓員工帳戶有多筆金流不明,最終檢方對4人提出《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罪》,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雖然當時郭姓經理被法院裁定交保,但在後續的調查中,雄檢發現更為嚴重的情況,郭姓經理在擔任工程師及課長期間,曾向某廠商收取高達110萬元的回扣,作為協助廠商在勞務採購案中順利得標的報酬。面對檢調的追查,郭姓經理再次出庭,但卻對涉案事項逃避不談,被認定有逃亡、串證之虞,並最終被裁定羈押禁見;至於其他涉案人員,張姓員工及洪姓廠商已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而林姓員工則獲准以交保方式暫時釋放。
相親當天就車震!消防員被告性侵入獄 法院重審判無罪…怒提國賠結局曝
中國大陸河北省1名36歲前消防員,2018年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另名女子,並在相親當天與女方車震,未料,男子隔天遭「上門索賠」,事件曝光後更丟了工作,甚至一度被判有罪入獄。男子屢經上訴終獲清白後,也向法院申請國賠。據《網易新聞》報導,男子相親當天邀女方和婚介所老闆用餐,飯後開車載女方到河邊並在車上發生關係,事後再送女方回婚介所。怎知,婚介所老闆當晚就以發生關係為由,致電男子索賠人民幣數萬元,隔天再帶人興師問罪。男子雖拒賠錢與認為遭婚介所敲詐,但仍被依強姦罪嫌送辦,並在1、2審遭判3年有期徒刑。男子服刑期間除透過家人申訴,整個審理期間也拒絕認罪換減刑,「我不能認罪,這是我無法接受的」。河北省高院2021年下令二審法院更審;二審唐山中院2023年10月以「罪證不足」為由,逆轉判男子無罪。男子雖重獲自由,但仍因冤案失去工作、蹲苦牢,以及錯失成家立業機會,甚至無法過正常生活,因此提出人民幣95萬多元(約新台幣420萬元)國賠。負責審理國賠的唐山中院,這次認同男子主張但認定金額應為57萬多元(約新台幣256萬元)合適,並派員到男子家正式道歉。男子坦言,因為案底緣故只能打零工維生,等拿到國賠後想找個工作踏實過日子。
剛和江宏傑上演大和解!福原愛突求粉絲幫忙「這件事」 最新動態曝
江宏傑、福原愛2021年7月8日宣布離婚,結束5年婚姻,隨後2人的官司如火如荼展開,去年7月27日男方飛到日本東京召開國際記者會,淚控前妻未執行判決,大動作提出刑事告訴。雙方律師日前在東京共同召開記者會,宣告2人終於達成和解。官司落幕後,福原愛今(17日)更新社群,要粉絲幫她一個忙。福原愛日前現身記者會並親自道歉,隨後發聲明表示「從今天起也是新的開始,謝謝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我關心我。」福原愛今日在小紅書PO出穿搭照,只見她換上了3套不同的春天穿搭,並對著鏡頭擺拍,希望網友們幫忙挑選哪一套比較適合。知情人士透露,福原愛有意爭取2024年巴黎奧運球評工作,似乎打算復出。回顧經過,江宏傑去年7月27日在日本東京召開記者會,指控福原愛在2021年訴請離婚後,2人共同持有權益,但女方卻沒有履行相關約定,也從去年7月24日後徹底失聯1年,所以在去年8月23日向日本法院提出訴訟。今年7月20日,江宏傑收到日本法院的判決結果,獲得勝訴,法院也要求福原愛必須履行相關命令。不過,福原愛當時人在大陸時且滯留多時,導致法院難以進行強制執行,男方律師不得不訴諸刑事告訴,正式向日本警視廳報案處理,讓她面臨遣送危機。福原愛才發現事態的嚴重性,並緊急向律師求助,最終決定和江宏傑和解,這場延燒2年8個月的激烈戰火也總算暫時落幕。業界人士分析,福原愛此時選擇和解,首先是考量到不要有案底在身,否則連大陸都混不下去,再來是和解時間點選在巴黎奧運前夕,如果成功挺過爭議,事業就有望轉機,或許她會在日本或大陸爭取2024年巴黎奧運球評講解的工作,以專業能力扭轉負面形象。
福原愛、江宏傑大和解! 業界人士曝「2關鍵原因」
江宏傑、福原愛2021年7月8日宣布正式離婚,結束5年婚姻,隨後2人的官司也如火如荼展開,去年7月27日江宏傑更飛到日本東京召開國際記者會,淚控前妻未執行判決,大動作提出刑事告訴。如今台灣時間昨(15日)下午1時,雙方律師在東京同一場地共同召開記者會,宣告2人終於達成和解。不過業界人士也分析,福原愛會突然願意出面道歉並和解,一方面是因為逃亡大陸,踩到日本法院判決紅線,另一方面其實也和即將到來的巴黎奧運有關!江宏傑去年7月27日在日本東京召開記者會,他指出與前妻福原愛在2021年訴請離婚後,兩人共同持有權益,但在去年7月23日,福原愛卻沒有履行相關約定,也從去年7月24日後徹底失聯一年,所以江宏傑選擇在去年8月23日向日本法院提出訴訟,而在今年7月20日,他也收到日本法院的判決結果,江宏傑獲得勝訴,且其內容為法院要求福原愛必須履行相關命令。但福原愛當時逃往大陸時並滯留多時,導致法院難以進行強制執行,男方律師不得不訴諸刑事告訴,正式向日本警視廳報案處理,讓她面臨遣送危機,她才發現事態的嚴重性,並緊急向律師求助,最終決定和江宏傑和解,這場延燒2年8個月的激烈戰火也總算暫時落幕。業界人士分析,福原愛此時選擇和解,首先是考量到不要有案底在身,否則連大陸都混不下去,再來是和解時間點選在巴黎奧運前夕,如果成功挺過爭議,事業就有望轉機,或許她會在日本或大陸爭取2024年巴黎奧運球評講解的工作,以專業能力扭轉負面形象。
一家都被告1/家族12親友成同案被告 他當選里長無效還被判刑
農曆春節本應是闔家歡慶團聚日子,但金門有戶人家卻開心不起來,家族聚在一塊大家竟都是同案被告,原來他們涉犯選罷法,被查出將戶籍遷到親戚家中支持里長張男,被法院判定為「幽靈人口」,株連親友12人。而以一票之差險勝選上里長的張男,不但遭檢察官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去年底判刑1年9個月有期徒刑確定,讓張男懊悔自責不已。被指為幽靈人口的A小姐表示,自己是張男的姻親,講起一家子都被告,她唉聲嘆氣「張男沒臉見人,今年過年他都躲在家中,不敢出門拜年。」原來前年底張男競選里長,未料搞得烏煙瘴氣,「親戚們都被罰2萬元,張男雖因選舉耗盡積蓄,還是跟我們說會分期付款幫忙付罰鍰」。A小姐指出,親戚們是為加價出售配售的金門高粱才將戶籍遷在同一戶,未料竟成了選舉投票「幽靈人口」,觸法被判刑。(圖/報系資料照)對於親友為何會集中戶口,A小姐娓娓道來,前年初因為金門家戶配酒機制,有人有意加價收購,幾個兄弟姊妹便將戶口集中在一個戶籍內,方便統一配送;後來同年7月老里長去世,9月張男才登記參選里長,而11月底選舉,張男以一票之差險勝,後續開箱驗票還鬧上新聞,確認勝選後還沒享受喜悅,未料官司又來。A小姐說「以為只是家戶配酒但後來官司超誇張」,判決書上指張男早在大前年就有意參選,也因此兄弟姊妹們全變成「幽靈人口」,親戚們加上朋友總計12人將戶口寄放在2個戶籍內,但沒有在該戶籍生活,檢方認為是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共同意圖使張男當選,已涉犯《妨害投票》提起公訴,一票人慘淪同案被告,經協商後判2萬元罰鍰;而里長張男也因為《妨害投票》被訴,刑事部分判刑1年9月,褫奪公權4年,同時民事裁定「當選無效」。律師王志超指出,幽靈人口案戶籍遷移事證明確,是選舉查賄重點,提醒民眾挺親戚友人同時也要避免觸法。(圖/報系資料照)對此,律師王志超表示,刑法第146條第1項規定「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或變造投票之結果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46條第2項「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亦同。」由於幽靈人口涉及人民選舉權、遷徙自由、居住自由等權利,憲法法庭一度為此召開辯論,他指出自己之前曾擔任檢察官,前年九合一選舉從里長到議員,檢方大力查賄,重點即放在清查「幽靈人口」。王志超提醒,通常幽靈人口都是找自己親友,一被查到全脫不了干係,因此礙於人情壓力跟留案底,還是得兩相權衡。
跟陳沂一樣!圤智雨憶被打揭「驚人4巧合」疑:黑幫的SOP
網紅陳沂昨(5日)下午遭21歲黃姓男子當街暴打,消息曝光引爆各界譁然。對此,有警界人士透露黃男可能受高人指點,前AV導演圤智雨更指陳沂被打的情節,跟他過去在法院外埃揍幾乎如出一轍。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圤智雨直言陳沂「只能摸摸鼻子算了」,並指不論是自己當初在法院前被毆打,還是陳沂當街遭攻擊,「事發前都有車埋伏在現場」,且均是「1人徒手犯案」、「嫌犯沒有幫派背景」、「嫌犯沒案底」、「地點選在公務機關門口」。網紅陳沂5日下午被黃姓男子無故暴打。(圖/翻攝畫面)更令人細思極恐的是,打人嫌犯都供稱打錯人,這些巧合不禁讓他懷疑「是黑幫教唆打人的SOP」。圤智雨也在臉書發文稱,陳沂就算告到底也拿不回什麼,因為這些人根本不怕有案底,最重要的是「陳沂應該會乖一陣子吧」?不過,有警界人士透露,毆打陳沂的黃男其實有傷害及毒品前科,是居住在文山區的列管毒蟲,案發當天卻穿戴數百萬元名錶及服飾跨區酒醉打人,懷疑內情不單純。警界人士進一步指出,黃男傷人後留在現場等待員警、刻意製造酗酒泥醉,無法自主身心狀態,卻能配合警方帶回管束、開口即供稱認錯人,每個行為都符合「無主觀犯意」、「非計畫預謀犯案」、「顯無身心自主能力」等減刑要件,不排除背後有黑幫教唆或高人指點。
陳沂當街被揍「這女星被點名」…他曝:會乖一陣子 死對頭律師:相信動手的認錯人
網紅陳沂昨(5日)在台北街頭遭到黃姓男子暴打,臉部、耳部受傷,引發外界高度關注。美女律師李怡貞直言,「假設這個新聞是真的,其實我很相信動手的人是認錯人了,因為據我所知,淘寶沂濾鏡拿掉以後,在路上很難被辨認與網路上人設形象的同一性。」另外,有人點名是否惹到網紅雪碧。對此,導演圤智雨分析,雪碧根本不需要做這樣的事情。李怡貞在臉書表示,再次嚴正譴責暴力,至於這個新聞到底是真是假,其實自己也還是帶著懷疑,「短時間連續2位滋事型網紅在路上被打,聽說一個還愛慕另一位,時間有巧妙,而且淘寶沂一路以來為了流量不擇手段是我們大家有目共睹的。」李怡貞說,「假設這個新聞是真的,其實我很相信動手的人是認錯人了,因為據我所知,淘寶沂濾鏡拿掉以後,在路上很難被辨認與網路上人設形象的同一性。濾鏡往右邊狂拉,現實生活一定辨認不出來的。很多小三我在法庭上看到本人都嚇到怎麼跟證據的照片不一樣,嚇壞了。」李怡貞提到,最後還是要譴責暴力,很多事情需要用拳頭的話,代表的是自己無能到只剩下拳頭,只是,希望這次陳沂能知道,話真的不能無下限的亂講,而且也不要輕易的去煽動粉絲抹黑霸凌胡亂檢舉他人,最後總是會讓老天爺用另外一種形式回到自己的身上。至於陳沂到底惹到誰,圤智雨在臉書分析,陳沂通常很喜歡在評論的時候去消費89,通常男性的89不打女人是真的普遍這樣,但是女性的89就不一樣了,有一些留言會說是不是惹到雪碧,說實在的,雪碧根本不需要做這樣的事情。圤智雨直言,假設雪碧是女89的話,那乾爹不一定會有,但乾哥一定會有,兄弟事這種東西今天就是面子的問題,有時候自己的乾妹之類的被欺負,就算妹妹不開口,這些大哥們也會出手,「但我剛剛以上所講的是假設雪碧是89,但我們家雪碧就不是89啊。」圤智雨說,「坦白講,我自己也發生過被打的事,所以我大概知道這種東西的遊戲規則,只能說陳沂只能摸摸鼻子算了,就算告,假設這種事情真的是有小弟派出的,陳沂也賺不到什麼錢,而且假設這種東西真的是有組織的,那說真的,他們也不會怕案底,因此,打人是不對的,但我只能說,陳沂應該會乖一陣子吧?」
超哥有案底了!開超跑撞騎士「賠6千和解」竟挨告 判決出爐
網紅Toyz(劉偉健)日前因批評「超哥」(黃伯超)的日料餐廳「醋飯難吃」,慘遭對方當街痛毆,引發軒然大波。事後,有網友起底超哥有傷害、公然侮辱等前科,但他澄清自己無案在身,只是同名同姓。不過,超哥去年駕駛超跑和一名李姓泰國籍學生發生碰撞,遭對方提告過失傷害,法院判決近日出爐了。判決書指出,黄伯超於民國112年5月10日21時47分許,駕駛車牌租賃的藍寶堅尼跑車,沿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駛至鄭州路與西寧北路交岔口,左轉駛入西寧北路後,本應注意車前狀況,且依當時情形,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及此,貿然前行,和一名李姓騎士發生碰撞,導致對方人車倒地,並受有下背挫傷之傷害。據了解,超哥當下以6000元和機車騎士達成和解,雙方還自拍,不料李男隔天仍持驗傷單赴大同警分局提告。超哥接到警方通知,當時曾在臉書發洩不滿,稱「是看我開藍寶基尼大牛所以想要敲盤子嗎?」、「做人剛好就好,軟土深掘,這不是好事」等語。檢方偵訊時,超哥均坦承不諱,檢察官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士林地院審酌,被告駕車竟疏未注意車前狀況即貿然行駛,嗣果因而肇事致告訴人受有傷害,所為實不足取,併兼衡被告於犯後坦承犯行,並已當場給付新臺幣6,000 元予告訴人,及被告就本案事故之過失責任高低、告訴人所受傷勢輕重等一切情狀,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
超派砸椅!網掀超哥「無照酒駕撞人」推醫護打警衛黑歷史
網紅「超哥」昨晚(20)不滿綽號椅子的直播主「Toyz」上門用餐卻批評他餐廳菜色,情緒失控當街痛毆對方,兩人衝突隨直播放送震撼許多觀眾。網友們除灌爆超哥餐廳留下1星負評,更翻出他恐嚇、無照酒駕致傷及毆打醫院警衛的黑歷史。Toyz昨晚在超哥的海鮮餐廳開直播用餐,期間提到「魚好吃,但醋飯不好吃」,並在付帳離席後於店門口和超哥理論。超哥見Toyz不滿口味又不認同他「都是華人不該這樣批評」,竟失控勒住對方脖子與出拳痛毆。對此,有PTT鄉民貼出超哥過去傷害罪及公然侮辱罪、公共危險罪、酒駕事故致人成傷等案底,直呼「隨便一搜原來就有案底啦,難怪那麼囂張,真不意外」。貼文瞬間引爆網友關注和熱議。超哥21日下午以5萬元交保。(圖/翻攝自中天新聞)判決書顯示,超哥在2012年11月30日凌晨於新北市耕莘醫院急診室,動手推值班護理師、毆打警衛,還痛毆另名李姓男子並問候其令堂,期間更恫嚇李男「我知道你在哪裡上班,要去找你」,遭提起公訴。但李男事後願意和解撤告。不過,李男另案提告超哥恐嚇危害安全罪部分,台北地院就超哥自白犯罪,裁定妨害自由部分改行簡易判決處刑,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 Toyz遭「超哥」出手爆打,頭部被縫至少10針。(圖/翻攝自林一泓臉書)另超哥還有無照駕車及酒醉駕車犯過失傷害罪前科,他在2019年3月18日深夜酒駕撞傷機車騎士,造成對方多處擦挫傷、左側橈尺骨開放性骨折、右側遠端橈骨骨折,經酒測數值高達每公升1.12毫克,遭新北地院判6個月徒刑;無照及酒醉駕車過失傷害罪部分4個月,最終應執行9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此外,超哥本次案發前1天才在臉書發文強調「心境跟以前不一樣了」,未料又成為現行犯被捕。而就醫縫了10幾針的Toyz已透過律師提告超哥傷害、殺人未遂、恐嚇、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4項刑事罪行。
超哥扁Toyz「破綻點」竟是這處 圤智雨:劇本玩很好
網紅超哥20日在街上痛打Toyz,因為Toyz嫌醋飯難吃,事後超哥被警方帶回派出所,Toyz律師也將提告。對此,導演圤智雨說,Toyz劇本玩得很好,而他也點出破綻,「這就是劇情,所以還要花時間在那邊討論嗎。」圤智雨在臉書發文,「這套劇本TOYZ玩得很好,因為他知道觀眾渴望的是混亂,因此如果我們不要用觀眾的角度來看,你就會發現,很多人會說TOYZ就是故意嘴巴賤,然後超哥超派,但這一個事件很明顯的就是一個最後兩個都會沒事的。」Toyz被超哥打呆坐人行道。(圖/翻攝記者爆料網)圤智雨說,Toyz只要確保他不會被遣返回香港,類似事情就能一直發生,「1:超哥受不了,直接在直播間髒話齊飛2:超哥忍得住,事後也開直播罵他3:現在看到的劇本。」圤智雨表示,他相信這都是劇情需要,因為最後還跑到店外做結尾,「雖然TOYZ提告了,但我想我們都知道,在台灣傷害其實判得很輕,最後賠錢就可以了事的事,這樣的劇情我們看很多了,那講到超哥,有一些網友把他的案底貼出來,但,錢能搞定的事情,他根本無傷。」圤智雨說,這是劇本。(圖/翻攝圤智雨臉書)大家會說,「超哥打人就不對。」圤智雨認為,「他今天如果不動手,對身邊的朋友交代不過去,他今天如果動手了,喜歡他這一套的8+9會更愛他,甚至更多關注他,反正金錢能夠解決牢獄之災的問題,又可以增加媒體曝光度,超哥的公眾形象已經是超派了,你們覺得他會在乎打不打人這件事嗎?」圤智雨指出,從劇情來看,這是否皆大歡喜,「這就是劇情,所以還要花時間在那邊討論嗎?答案是還要,因為這些都是媒體的點閱率,所以我們都是點閱率之下的奴隸。」
為遭割頸亡國三生默哀 網發起1/6穿白衣立法院快閃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25日一名男學生為了替「乾妹」出頭,竟用彈簧刀朝另一名國三生的頸部和胸部刺去,導致國三生重傷,搶救後仍宣告不治,震驚社會。有網友在臉書創立粉專《孩想陪你長大》,號召民眾1月6日到立法院前快閃。粉專《孩想陪你長大》提出3大訴求,第一針對有案底學生,學校建立追蹤清單,特殊情況老師可以先沒收危險物品或請警衛代為通報及沒收,以及加重監護人的教育時數與罰則;第二,未成年減刑部分應斟酌修正,若為「重大刑案或重罪再犯不可以減刑」;第三,前科塗銷無限制應改為增加前科塗銷限制(犯後態度、刑案程度等),一律可以保護管束應修正為「重罪不得保護管束」。粉專提出3大訴求。(圖/翻攝自臉書/孩想陪你長大)粉專認為需要更正的法條,包括建構全國校園共通紀錄系統,提倡修改教師輔導管教辦法修正,納入特殊沒收權、通報權、教育部處置權等以及提倡修訂《少年法》第84條,加重未成年監護人的教育處分及罰緩,積極督促監護人行使家庭教育功能。粉專也號召大家,1月6日上午10時30分身穿白衣,到立法院前快閃,為不幸身亡的國三生默哀,不要讓他們的努力被掩蓋下去,讓政府重視。
為何要保護加害者? 前主播曝「媒體不揭露原因」:少年犯連換名字地點都不用
新北市一名國三生遭同學割頸身亡的案件震驚全台,前主播蕭彤雯為此感到相當心痛,發文感嘆「少年法到底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並表示過去在新聞台服務時,不止一次有主管因為怕被罰錢,要大家簡化甚至不報關於虐童、傷害、性暴力等案件的資訊,讓加害者絕對不會、也不能被辨識出是誰,「少年犯,他們連換名字換地點都不用」。蕭彤雯於昨(28日)晚間分享到,近日的悲劇事件讓她想起了韓劇《少年法庭》,由5宗真人真事改編的案例構成,愈血腥、恐怖的案件反而愈貼近真實,其中演員金憓秀所飾演的法官會如此痛恨少年犯,便是因自己的兒子遭到小孩從高樓丟磚頭砸死,理由卻僅僅是「好玩」。劇中另有一起南韓的真實案件,是2名兒少犯造成一名55歲婦女和29歲男子1死1重傷,最後也因兒少犯年齡過小,9歲男童因屬幼童、完全不獲起訴,11歲男童則被判保護管束處分。而隨著劇中時間線的推移,這2名少年成為了國高中生,甚至變本加厲,傷害了更多人。從這部劇轉回到真實生活裡,蕭彤雯直言,因為受到法律保護,這些孩子是不會留下前科的,甚至連姓名都不會被揭露。對此,蕭彤雯也提到,同樣的困境其實也發生在台灣,新聞媒體工作者,也受《兒少法》管控,不得揭露任何與兒少相關事件的資訊,否則都會被重罰。從她過去在新聞台服務的經驗來看,不只一次有主管因為怕被罰錢,要大家簡單處理這類新聞,甚至不報,讓她感嘆「這些明明是這麼重要的新聞,應該要切好幾個角度去討論的新聞,怎麼可以簡單處理、甚至是不處理呢?」。不過,蕭彤雯也點出「最後電視台要真被罰30萬,誰付?」這個現實的問題,所以關於「媒體為何要保護受害人」、「為什麼不公布這些禽獸」的質疑,原因就是「這麼做是違法的」。像是近日發生的國三生遭割頸身亡的案件,因為加害者跟被害者都是未成年人,所以當有人在網路肉搜加害者資訊時,新北地方法院就會立刻要求下架所有資訊。蕭彤雯坦言,因為這起事情太可怕、引發眾怒,司法院才會發聲,否則這類事情幾乎天天在發生,但資訊都因為必須「被保護」而非常不透明,所以像當時弄死小孩的保母、侵犯兒童的狼師,或就只是個普通人,結束法律制裁後,換個名字、換個地點,繼續做一樣的事,「如果你知道他曾經有過這樣的案底,你會把小孩送到他手上嗎?當然不會!問題就是你不會知道…少年犯,他們連換名字換地點都不用。」蕭彤雯認為,並不是「犯了錯的人都不能被原諒」,重點應該放在「能用什麼方式,讓他們知道真的錯了」,如果當加害者在犯案後僅抱持著「我下次要更小心一點,不要被逮到、因為很麻煩」、「反正我受法律保護,未成年之前都不會怎麼樣」的心態,什麼事情久了都會是一種習慣,包含暴力絕對也是。最後,蕭彤雯也表示,「少年法,到底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最美主播過境香港「帶1項防身物竟留案底」 網驚:現在才知道
有「最美主播」之稱的吳依潔,過去受封「台大五姬」,2014年與神旺集團小開蔡紹仁結婚,育有2女1子,逐漸淡出螢光幕,不過時常在社群平台分享近況。日前自爆過去搭機過境香港,因為攜帶1樣防身物品,結果留下案底,讓不少網友直呼長知識了:「現在才知道」。吳依潔昨(13日)在IG發文,PO出拖著行李箱準備登機的照片,透露每次都提醒自己,過境香港一定不能帶防狼噴霧劑,原來她之前為了防身,會隨身攜帶防狼噴霧,就連出國也不例外,怎料在台灣雖然合法,在香港卻是違法的,「之前傻傻帶,結果被留有案底」。吳依潔提醒,防狼噴霧在香港是違禁品。(圖/翻攝自吳依潔IG)貼文曝光後,引發一陣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防狼錯了嗎」、「怕會有陌生人士靠近,只好隨身攜帶,這樣會因此留案底,真的讓人有點摸不著頭緒」、「哇!我也是現在看到依依的PO文才知道」、「真的,有經驗+1」,主播劉涵竹也回應:「長知識了!但怎麼覺得這樣的行為很妳很可愛」。事實上,防狼噴霧劑在香港屬於槍枝管制的違禁品,曾有台灣女子幾年前到香港迪士尼樂園,被發現防狼噴霧劑,不僅被拘留,還得繳納1000港幣(約4100元新台幣)的罰金,提醒民眾出國前應注意每個國家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