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崇銘
」 無罪 弒母 梁崇銘 高院 吸毒逆子弒母砍頭無罪遭撤銷 高院今更一審裁收押3個月
桃園男子梁崇銘砍殺母親37刀還切下頭顱,二審獲判無罪並責付桃園衛生局。不過,最高法院火速撤銷二審的無罪判決,高院更一審今天(8日)開庭訊問梁後,法官權衡公共利益及人權,梁在本月13日因一件傷害罪服刑期滿,裁定梁立即轉赴看守所繼續羈押3個月。35歲的梁崇銘在2018年10月18日晚間施用毒品後突然抓狂,拿刀朝67歲母親猛砍,再斬下頭顱拋下樓;一審認為他行凶時辨識能力降低,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但高院認為他殺人時因吸毒無辨識能力改判無罪,但最高法院撤銷。高院更一審今天首度開庭由劉興浪審判長及受命法官古瑞君、陪席法官林怡秀組合議庭開庭訊問,蒞庭檢察官說梁吸毒殺人是自招行為,不能減免其刑,他殺死母親的犯行泯滅人性,應該判處死刑。檢察官說,依據精神鑑定報告,梁男涉犯重罪且再犯可能性高,讓他交保在外將造成社會危害,請求法官羈押他;梁的律師則主張,他的姐姐並沒有放棄他,可以責付給姐姐讓梁男交保。
弒母無罪完整判決曝!逆子丟頭顱喊:共產黨萬歲 碎念「我愛吃雞」下秒求婚男警
桃園市男子梁崇銘前年吸毒後狂砍37刀弒母,還剁下對方頭顱並從12樓丟下,二審卻改判無罪,引發輿論譁然。如今完整判決曝光,高院法官根據現場員警證詞,發現梁男弒母後語無倫次,除了不斷高喊「共產黨萬歲」、「我愛吃雞」等語,還在派出所內向男警求婚,因此認定他犯案時已失去辨識行為能力。判決指出,梁男於2018年10月18日吸食安非他命後,在家中和67歲的母親發生口角,遂持開山刀朝對方瘋狂揮砍37刀,造成被害人左手臂有14道砍切痕併左手掌截肢痕、頭部10道砍切痕、頭頸部於第一、二頸椎與身體之第三頸椎分離,當場慘死,不料他未就此罷休,竟還將媽媽的頭顱丟出12樓陽台。高等法院審理時,現場員警證稱,警方當時一抵達12樓,就聽見梁男在屋內鬼吼鬼叫,除了大罵三字經,還高喊「共產黨萬歲」,一度以為他在開直播,就連破門進行逮捕時,梁男的情緒依然激動,口中不斷碎念「大吉大利,我愛吃雞」、「我愛吃雞,更愛打手槍」、「想毀掉我的記憶哦」、「去台中」等意義不明之話語。員警到場時,梁男仍呈現恍惚狀態。(圖/報系資料照)不僅如此,梁男被帶回派出所後仍精神恍惚,不僅晚上沒睡覺,還把廁所撞壞,上了很多副手銬、腳銬才終於固定好,他甚至把男警當成求婚對象,不斷朝對方下跪,狀況時好時壞;另外,洪姓友人、梁家三姊也證稱,被告從案發前一天開始行為就不太正常,並多次撥打電話胡言亂語,沒想到竟會發生悲劇。台大醫院精神鑑定結果顯示,梁男的腦波檢查報告雖無明顯異常,但整體智力為中下程度,加上他長期施用安非他命、愷他命、搖頭丸、神仙水及咖啡包等毒品,尿液及毛髮皆驗出卡西酮類物質,犯後反應也符合使用安非他命後的精神病症狀,無法排除被告殺人時正處於卡西酮類物質作用最強之期間,認為本案行凶型態屬精神喪失。經勘驗證人說法、鑑定報告後,高院審酌,依刑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以及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之情形,應屬不罰,加上梁男過去無精神病史,也沒有突發暴力前科紀錄,是因為吸毒才犯案,且無法證明是故意施用毒品後殺人,經觀察勒戒認定無繼續施用傾向,因此判處被告無罪。
弒母剁頭扯出爭議內幕!吵架拉上床「做愛就會和好」 他硬上竟無罪
桃園男子梁崇銘2018年10月持刀弒母37刀,還將母親的頭顱砍下,從12樓拋出,結果二審竟逆轉無罪,引起社會譁然。審理此案的審判長為陳筱珮,因為此事,過去備受爭議的審判再被翻出來,其中一起性侵案,至今仍讓圈內議論紛紛。判決書指出,台北阿孟(化名)與女友發生口角,結果居然將對方強拉到床上發生性行為,不顧他人意願手指侵入、舔下體,直到女友用力反抗才罷手。阿孟在法庭上辯稱,沒有要強制性交的意思,只是之前女友曾說過,如果吵架的話,只要把她帶到床上發生性行為就好了。阿孟表示,先前有很多次女友都會反抗踢、踹,但都有和好,且女友在提起告訴後,仍有回來同住,並且要到警局撤告,只不過警員說無法撤告。阿孟強調,女友雖然表示不願意,但因為之前也有這樣過,後面當他知道對方是真的不願意了,就停止動作。(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一審,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阿孟1年8個月有期徒刑;案上訴至二審,審判長為陳筱珮。合議庭認為,阿孟循同模式求和,認女方所稱不願意並有反抗動作,均與之前相同,認其無違女方意願,且於發現女方反應與前不同時,即停止性行為,則辯稱其無強制性交之犯意,既堪採認。合議庭指出,女方指證被告強制性交,與事實不符,容有瑕疵,揆諸前揭規定說明,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以免冤抑。原審未詳為勾稽二人性行為模式,僅憑女方指稱其有說不同意,並有反抗行為,遽認被告係違反其意願而為強制性交,容有未洽,應由本院撤銷改判無罪。檢方認為,該理由太離譜,因此提起上訴。最高檢察署也表示,無論是夫妻、情侶或曾發生性關係,只要對方這次不想發生性行為,隨時都有拒絕發生性行為的權力。
逆子37刀剁母頭無罪!直擊案發12樓「貼滿符咒」 鄰居抖爆:他比鬼還可怕
桃園市男子梁崇銘前年吸毒後狠殺67歲母親,不僅狂砍37刀,還剁下對方頭顱,從12樓住處丟到1樓中庭,不料二審竟獲判無罪,引發輿論譁然。據悉,案發後社區人心惶惶,公寓至今仍貼滿符咒;還有鄰居透露,當時擔心小孩害怕,都不敢讓他們看新聞,現在梁男獲判無罪,比起靈異事件,反而更擔心他回來。檢警調查,35歲的梁男是家中么兒,有詐欺、恐嚇、毒品等多項前科,平時和母親同住在中壢區陸光六街一處社區;2018年10月18日,梁嫌在家中吸食安非他命,精神不穩的狀態下和母親發生口角,遂持開山刀朝對方瘋狂揮砍37刀,造成被害人當場死亡,不料他未就此罷休,竟將媽媽的頭顱砍下並丟出陽台。桃園地院審理時,梁男聲稱因吸毒致神智不清,清醒後深感懊悔,加上其他家屬幫忙求情,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高院委請台大醫院對被告進行精神鑑定,合議庭根據鑑定結果,認為梁嫌弒母時受毒品影響,對犯行無辨識能力,最後改判無罪,並責付桃園市衛生局,不需付保護管束。桃園弒母孽子二審獲判無罪,引發輿論譁然。(圖/報系資料照)《ETtoday新聞雲》報導,梁男鄰居透露,雖然命案傳出後有請法師到12樓作法,事情也已經過了2年,但不少住戶經過案發公寓時,偶爾仍會想起此事,常常因此心神不寧;還有人說,當時擔心小孩受驚,都不敢讓他們看新聞,所以孩子們只察覺有事發生,但不知道竟是一起驚悚命案。報導指出,案發民宅目前無人居住,但門口還是被貼上符咒,就連同樓層的其他住家及電梯外頭,也全貼滿了咒符和地藏王菩薩畫像;鄰居無奈地說,即便現在正值農曆七月,住戶們擔心的卻不是靈異事件,就算死者真的回來也不會覺得恐怖,讓他們感到最害怕的就是梁男回來,「活人比鬼還可怕」。
斬母孽子逆轉無罪!「先關55天」原因曝 2姊哭求別判死…被問代繳罰金已讀
桃園市男子梁崇銘前年在家吸毒後,和67歲母親爆發口角,竟持刀狂砍媽媽37刀,甚至剁下對方頭顱,從12樓住處丟到1樓中庭,二審逆轉改判無罪,引發輿論譁然。雖然梁男被責付給桃園市衛生局,但他先前因傷害罪被判處拘役55天,因此他下午進行醫療評估後,隨即步上囚車前往桃檢,目前已發監執行。檢警調查,35歲的梁男是家中么兒,有詐欺、恐嚇、毒品等多項前科,平時和母親同住在中壢區陸光六街一處社區;2018年10月18日,梁嫌在家中吸食安非他命,精神不穩的狀態下和母親發生口角,遂持開山刀朝對方瘋狂揮砍37刀,造成被害人當場死亡,不料他未就此罷休,竟將媽媽的頭顱砍下並丟出陽台。桃園地院審理時,梁男聲稱因吸毒致神智不清,清醒後深感懊悔,加上其他家屬幫忙求情,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高院委請台大醫院對被告進行精神鑑定,合議庭根據鑑定結果,認為梁嫌弒母時受毒品影響,對犯行無辨識能力,最後改判無罪,並責付桃園市衛生局,不需付保護管束。案發社區人心惶惶。(圖/報系資料照)判決出爐後,梁男今(20日)下午在桃園市衛生局、桃園市刑大、護理師等人員陪同下,前往桃園療養院接受醫療評估,結束後便步上囚車,準備到桃園地檢署報到,執行傷害案件拘役。另一方面,案發社區住戶擔心,凶手獲判無罪,還不用付保護管束,如果對方再吸毒,難保不會危及社區內的老弱婦孺。《ETtoday新聞雲》報導,桃園地院審理期間,梁男的2名胞姊曾聲淚俱下替弟弟求情,指他因吸毒造成精神問題,才會犯下殘忍刑案,希望法官不要判死,讓家族能延續香火。不過,梁男今日發監前,桃檢曾詢問2人及其他家屬是否願意代繳易科罰金,讓他得以免除牢獄之災,但所有家人都沒有回應。
吸毒男弒母斬首判無罪!高大成曝「殺人現場」打臉:會被血嚇醒 鄰居全怕爆
桃園市男子梁崇銘前年在家吸毒後,和67歲母親爆發口角,竟持刀狂砍媽媽37刀,甚至剁下對方頭顱,從12樓住處丟到1樓中庭,一審遭處無期徒刑,不料二審竟改判無罪,引發輿論譁然。資深法醫高大成表示,高院認為犯嫌行凶時吸毒過量導致無辨識能力,然而殺人時血跡到處噴濺,不可能整個過程都沒意識。檢警調查,35歲的梁男是家中么兒,有詐欺、恐嚇、毒品等多項前科,平時和母親同住在中壢區陸光六街一處社區;2018年10月18日,梁嫌在家中吸食安非他命,精神不穩的狀態下和母親發生口角,遂持開山刀朝對方瘋狂揮砍37刀,造成被害人當場死亡,不料他未就此罷休,竟將媽媽的頭顱砍下並丟出陽台。梁男前年吸毒後砍死母親,二審獲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桃園地院審理時,梁男聲稱因吸毒致神智不清,清醒後深感懊悔,加上其他家屬幫忙求情,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高院委請台大醫院對被告進行精神鑑定,合議庭根據鑑定結果,認為梁嫌弒母時受毒品影響,對犯行無辨識能力,最後改判無罪,並責付桃園市衛生局,不需付保護管束。《三立新聞網》報導,高大成指出,根據自身經驗,殺人時血跡大量噴濺,場面相當驚悚,就算凶手當下失去理智,看到這幕也會被「嚇醒」,即使吸毒導致神智不清,從「影響意識」到「完全無意識」也需要一段過程,所以高院認定梁男弒母時「毫無辨識能力」,他實在無法相信,精神障礙不能成為犯罪的擋箭牌。案發社區人心惶惶。(圖/報系資料照)梁男獲判無罪消息一出,案發社區也人心惶惶,不少人傻眼直呼「要是他又吸毒殺人怎麼辦?」另外,也有鄰居透露,命案發生後社區瀰漫一股陰森氣息,住戶每次回家經過中庭都會心裡發毛,誰知凶手如今竟獲判無罪,還不用付保護管束,讓他們深感憂心,擔心對方若再吸毒,難保不會危及社區內的老弱婦孺。
弒母砍頭判無罪!審判長曾讓草山分屍狂逃死 資深藝人「也是可憐」涉偽造本票免關
桃園市前年發生一起驚悚命案,有毒品前科的男子梁崇銘吸毒後,和67歲母親爆發口角,竟持刀狂砍媽媽37刀,甚至剁下對方頭顱,從12樓住處丟到1樓中庭,冷血行徑震驚社會,一審遭處無期徒刑。沒想到,案件上訴高院後,審判長陳筱珮根據鑑定報告,認定梁嫌行凶時辨識能力受毒品影響,逆轉改判無罪,引發輿論譁然。檢警調查,35歲的梁男是家中么兒,有詐欺、恐嚇、毒品等多項前科,平時和母親同住在中壢區陸光六街一處社區;2018年10月18日,梁嫌在家中吸食安非他命,精神不穩的狀態下和母親發生口角,遂持開山刀朝對方瘋狂揮砍37刀,造成被害人當場死亡,不料他未就此罷休,竟將媽媽的頭顱砍下並丟出陽台。桃園地院審理時,梁男聲稱因吸毒致神智不清,清醒後深感懊悔,加上其他家屬幫忙求情,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高院委請台大醫院對被告進行精神鑑定,合議庭審判長陳筱珮根據鑑定結果,認為梁嫌弒母時受毒品影響,對犯行無辨識能力,最後改判無罪,且不需付保護管束。高院判決引發輿論譁然。(圖/報系資料照)判決結果引發輿論譁然,陳筱珮的背景也隨即遭起底。根據司法陽光網資料,她擁有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碩士學位,曾因推動刑事訴訟新制獲嘉獎,而經過她改判的重大案件並非頭一次;2018年5月31日,射箭教練陳柏謙在華山草原木屋殺害高姓女子並殘忍分屍,一審遭判死刑,二審認定他「曾經自首」,改判無期徒刑。另外,資深女歌手陳盈潔2013年被控涉嫌偽造本票,一審遭北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案件到了二審,陳筱珮認為被告為了向告發人借款,被要求在本票上簽署胞妹名字,她基於信任相信對方所說「不會造成妹妹麻煩」,才會答應簽名,難認有偽造犯意,甚至看到陳盈潔中風時還當庭說「也是可憐」,最後改判無罪。
弒母37刀剁頭丟中庭!逆子吸毒獲判無罪 逮人警怒批:裝瘋賣傻
「梁崇銘從頭到尾都在騙!」2018年狠心殺害生母、剁下頭顱拋出12樓的梁崇銘,因鑑定為吸毒後急性發作,不但躲過死刑,高院甚至判決無罪。案發當時在場逮捕梁的刑警獲悉,怒斥他從頭到尾都在騙,這樣也可以判無罪,真是天理難容!當天在場逮捕梁的刑警指出,梁弒母剁下頭顱拋出屋外,鄰居驚見報警,警方到場時梁還與警方對峙,後來破門才束手就擒。梁被捕後一度聲稱有喝酒、吸食安非他命,不過從臉色、神情與精神狀況研判,都不符合飲酒或吸毒特徵。「他當天被捕帶回警局時,眼神十分清澈,根本沒有喝酒或吸毒!」在場刑警表示。刑警回憶,當時梁對答清楚,但一問到關鍵案情,例如為何要殺害生母,就開始裝瘋賣傻,為了避免他藉此脫罪,還特別請檢察官嚴查。「沒想到這樣都可以判無罪,那以後台灣真的沒有死刑了!」中壢警方對梁判無罪也議論紛紛,認為或許家屬因他為獨子求情法管留種,不要判死刑,但該負的刑責還是要負,未來若回歸正常社會生活,恐怕還是治安問題的未爆彈。
逆子吸毒砍母37刀再剁下人頭 高院改判結果讓人張大嘴巴
桃園市2年前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違倫案件,35歲男子梁崇銘在吸毒後,持菜刀等狂砍母親37刀,甚至剁下頭部從12樓往外丟,引起社區驚嚇。梁男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今宣判,認定梁男行兇時沒有意識,結果大逆轉,判決梁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梁男在2018年10月18日,突然持菜刀、西瓜刀等,瘋狂砍殺親生母親37刀,即便母親已經倒下,他還砍下母親的頭部,自12樓住處拋出,頭顱掉落1樓社區中庭,嚇壞鄰居。桃園地院審理時,桃園療養院認定梁男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降低,家人強調梁男是受毒品危害,希望法官不要判死刑,法官最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梁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到高等法院,台大醫院替梁男進行精神鑑定,梁男的律師也強調梁男是受毒品影響,「連自己怎麼殺的都忘記了」。
37刀「砍斷媽頭顱」從12樓丟下 桃園逆子二審「改判無罪」
桃園男子梁崇銘2018年10月持刀弒母37刀,還將母親的頭顱砍下,從12樓丟下,震驚社會;一審被認定因吸毒,導致精神障礙,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高等法院今(20日)宣判,改判梁男無罪,責付桃園市衛生局,全案仍可上訴。梁崇銘2018年10月18日因吸毒精神不穩,居然拿開山刀就朝老母親猛砍,甚至冷血的把頭顱砍下往陽台丟下,接著陸續將家中的毯子、塑膠板凳丟出。鄰居聽見聲響出來查看,驚見中庭地上一顆破裂的頭顱,嚇得趕緊報警。一審法官認定,梁崇銘因吸食安非他命導致有精神障礙,致辨識違法行為能力減低,加上2個姐姐都幫忙求情,因此判他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20日)宣判,改判梁崇銘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逆子「砍斷媽頭顱」丟下12樓逃死 律師幫辯:他什麼都忘了
桃園男子梁崇銘2018年10月竟持刀弒母,還將母親的頭顱砍下,從12樓丟下,震驚社會;一審被認定因吸毒,導致精神障礙,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今(25日)開庭,他的律師強調,「他連怎麼殺的都忘記了。」攻防檢方提出的不能適用刑法第19條減刑。梁崇銘2018年10月18日因吸毒精神不穩,居然拿開山刀就朝老母親猛砍,甚至冷血的把頭顱砍下往陽台丟下,接著陸續將家中的毯子、塑膠板凳丟出。鄰居聽見聲響出來查看,經見中庭地上一顆破裂的頭顱,嚇得趕緊報警。而梁崇銘被送往醫院時,嘴裡還不斷喃喃自語「砍死她」,經查梁母除了頭顱被砍下,身上也有30處刀傷。一審法官審理後,認定潘男是因為吸食安非他命導致有精神障礙,致辨識違法行為能力減低,加上他的2個姐姐都幫忙求情,因此判他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5日開庭。法庭上,檢察官提出,梁崇銘的吸毒行為是自己所致的,符合刑法第19條第3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所以不應該減刑。對此辯護律師表示,梁母身上的刀痕經鑑定後是死後才有的,梁崇銘在行兇當下心神喪失,才會在砍下母親的頭後,還繼續攻擊身體,不能單純因刑法第19條第3項規定就不減刑,「他連怎麼殺人都忘記了。」